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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閒餘的侃侃而談

    古代的女人都是要裹小腳的,古人常有三寸金蓮之說,“三寸金蓮”是用來形容古代女子的小腳的,而這樣小的腳卻使用女子一生的痛苦換來的,這是因為一項陋習----裹腳也稱纏足造就的。

    所謂裹腳就是把女子的雙腳裹起來,在女子到達一定的年齡之後就會被家中的長輩強行裹腳,那時為了裹得牢固,都是用很長的布裹很多圈。

    而且為了更快更好地達到想要的效果,一般都是十幾天不會拆除的,也就是說在裹腳期間的女子是十幾天才會洗一次腳的,而這就是“老太婆的裹腳布又臭又長”的這句俗語產生的原因。而且在對於裹腳布的描述上這句俗語確實是比較準確的。

    新世紀的女性,一定對這個習俗感到疑惑,古時候的女子是為了什麼才把自己的腳纏起來的,難道只是為了讓腳變得小,成為真正的“三寸金蓮”?

    這可能源於古人對於女子腳的重視,“品頭論足”一詞足可以看出頭和腳是一樣重要的,而且形容女子的不盈一握不只是在指腰也是在指女性的雙腳。

    關於古代女子的裹腳起源已經無從考證了,只知道至今為止考古發現的最早的是南宋時期的發掘的女鞋。

    關於裹腳習俗的由來有很多說法,但是至今沒有實在的證據證明他們的真實性,但是根據一些描述裹腳的文學作品,可以發現至少在唐宋時期就已經出現了裹腳的習俗。這是中國的一種陋習,也是一項並不好廢除的陋習,因為清朝入關之後曾經試圖廢除這項習俗,最終卻不了了之,因為收效甚微。

    而且當時因為這項命令與剃髮衣服的命令頒佈時間相近,所以還由此產生了一種“男降女不降”的說法,彷彿在這些漢人的眼中,女子纏足成為了有骨氣的表現,成了應該接受讚揚的行為。

    《女兒經》上曾提及,女子裹腳如果不是像弓曲一樣,就怕她不夠安分,輕易地走出房門,必須要千纏萬裹得來束縛她才可以。

    從這裡可以看出,女子裹足這項習俗絕對是男子提出的,而且是為了他們的私慾得到滿足才提倡進行,並最終發展成為一項陋習的。

    而且因為裹腳的原因,女子走路的時候就不會輕易地使勁,而是會把重心放在自己的臀部,走起路來確實是嫋娜聘婷,而且由於過分畸形的腳使得女子走路速度極慢,更是給人柔弱感十足的感覺。

    但正是這樣的姿態反而是取悅了古時的那些“大男子”,甚至在他們中間興起了瘋狂崇尚纏足、讚賞小腳的不良風氣。

    當然還有人說這樣的走路姿態是有利於臀部緊緻的,但是我們都知道如果可以選擇的話,沒人會想要以犧牲自己的健康為代價去取悅他人的。

    而古代女子是被迫進行這個陋習的,這項習俗的誕生可能與男子的邪惡心思和自私自利的想法有直接的關係,但這卻是以數不清的女子的痛苦和死亡造就的,它的廢除是最正確的,它的存在只是一個災難,一個針對女子的災難。

  • 2 # 清風怎能胡來

    古代女人裹小腳是為了使走路的姿態好看,但後來據民間傳說還有其它原因。有人說女人裹小腳是為了以後生孩子便於自然分娩,還有人說裹小腳的女人能顯得小鳥依人,讓男人更喜歡。

    在古代有很多對小腳的讚美之詞,“金蓮”、“三寸金蓮”、“香鉤”等等,都是文化人對於裹小腳女人的讚美之詞。但這種疼痛,沒體驗過的人是無法感受得到的。

    蘇東坡《菩薩蠻》一詩中道“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還制定出了小腳美的七個標準:瘦、小、 尖、 彎、 香、 軟、 正,又總結出了小腳的“七美”:形、質、資、神、肥、軟、秀。可見當時人對於裹小腳這一舉動很是認可,到了現代這種制度就慢慢的廢除了。

    男人永遠無法理解女人裹小腳的疼痛,那種把筋骨全都纏斷的感覺,我們僅憑想象無法知道那是一種何等的傷痛。

  • 3 # 小張丶姑娘

    不需要。

    裹腳之風從宋朝開始,但只是小範圍流傳,而且並不像後來把腳裹成畸形。

    現代發掘的明代古墓,出土女屍也都是大腳。

    正在風行是在滿清,雖然滿清禁過幾次,但裹腳之風愈演愈烈,最終形成全民風尚。

  • 4 # 不承歡

    關於古代的女人是否都需要裹小腳這個問題,肯定很多人都想過,我的回答是:並不是所有古代女人都會裹小腳。

    首先這是有一個很大的誤解覺得所有古代的女人都會裹小腳,一是源於書本上的圖片,把有的女人裹小腳的痛苦呈現出來,表現纏足是一種陋習。但是卻被很多人預設為古代女人都要裹小腳,其實剛開始是有地位的女人才能裹小腳的,後面逐步發展為不論尊卑,不論是否自願都需要裹小腳。

    實際上根據記載,纏足的起源都是有很多爭論,有的說始於北宋,有的說始於隋朝,也有的說始於南唐,更有始於神代之說。但是不管哪個版本的起源最重要的都是女人為了取悅男人。比如神代說就是說狐狸精變的妲己變成人類女子勾引紂王,但是腳還沒變好,於是就纏足裹腳。

    再比如南唐之說是起源於李後主的一個嬪妃,為了跳舞更美而纏足從而就行起來。而對於起源北宋纏足說更有宋代著名詩人蘇東坡《菩薩蠻》一詞“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用以詠歎纏足。但是當時並沒有後世那麼痛苦,只需要纏足讓它更纖細,逐步發展還要弓彎。

    而元代蒙古貴族是不纏足的,但是對纏足也並不排斥,也就是說在古代也是有很多女人沒有纏足這種習慣,因為更多的男人欣賞女人纏足後的姿態,並且纏足更顯示女人是受過教育的表現,尤其是後面引入了“三寸金蓮”的概念,所以更多的女人開始纏足,明代進入興盛時期,於晚清開始多次反纏足運動。

    還有一種說法是關於古代裹小腳盛行的另一面:古代男人一直推崇女子無才便是德。裹小腳使女人不方便出行,限制了她們活動,只能待在家裡,讓女人覺得纏足讓自己更美更顯示社會地位,就不能限制也不知道男人的活動,讓他們覺得男人就是他們天。

    古代纏足是一種文化,也是一種陋習。剛開始是為了美,後面卻變了味道。比如在元朝,明朝時明令禁止賤民階級的女人不能纏足,甚至以此來分貴賤。後面才演變為不分尊卑貴賤纏足,但有的女人不願意忍受纏足之苦卻也不得不順從。

  • 5 # 歷史遨遊

    導語:關於裹腳的起源,說法不一,有說始於隋朝,有說始於唐朝,還有說始於五代。

    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明清以前,其實並沒有那麼嚴重的裹腳風俗;而且就是在裹腳盛行的明、清兩朝也不是全部女子都裹小腳的。

    【清·福格《聽雨叢談》:“今據中夏之大,莫不趨之若狂,唯有八旗女子,例不纏足。京師內城民女,不裹足者十居五六,鄉間不裹足者十居三四。東西粵、吳、皖、雲、貴各省,鄉中女子多不纏足。外此各省女子無不纏足,山、陝、甘肅此風最盛。”】

    可見直至清中期,只是北方地區盛行纏足,南方婦女多不纏足。

    歷史上第一次出現“裹腳”之說,是五代時候南唐的宮中,有個叫窅娘的宮嬪用帛纏足,讓腳纖小彎曲,“作新月狀”,跳起舞來“迴旋有凌雲之態”,南唐國主李煜為此非常喜愛。

    後來有人作詩記載過此事,“金陵佳麗不虛傳,浦浦荷花水上仙。未會與民同樂意,卻於宮裡看金蓮”。

    這裡的“金蓮”和清朝時期病態的“裹腳”是不同的,嚴格來說只是“纏足”而已,畢竟還能跳舞,能做些舞蹈的高難度動作,絕對不是那種病態,不能行走的裹腳。

    總的來說,裹腳這股歪風,五代開始在上流社會中有小眾的風潮,宋元結束時這股風潮瀰漫到了官紳階層,開始在民間流行。明代開始大量女性開始裹小腳,但沒有形成壓倒性的主流。

    裹小腳的高峰是清朝,清朝雖一再禁止裹腳,但反而引起民間的反彈。

    當時有種說法叫“男降女不降”,意思是男的留辮子服軟了,女的依然裹小腳不聽清朝的禁止。

    裹腳這一陋習,在清代一躍成為了女子表達忠孝的手段,裹腳風潮在天時地利人和的情況下迅速風靡天下,被廣泛接受。

    民間裹腳的風潮又影響到了清代上流社會,許多妃子宮女也跟隨時尚裹腳。

    據馬嘎爾尼記載的乾隆末年的情景:【“餘於人叢中見婦女數人,亦系大足,輕便善走,不與中國普通婦女之避難行者相類,心甚奇之。

    後乃知纏足僅為上流婦女之風尚,下流婦女為便於作工自活計,纏者甚少。此種風俗,中國南北各省皆同。唯近以北方密彌帝都,下流婦女竟效時裝,至不纏足者較少於他省雲。”】

    慈禧雖三令五申要求不能裹腳,但是依然收效甚微;從辛亥革命到北伐運動,再到建立新中國,一次一次的申明女性權力,破舊革新,才慢慢的制止了這股風氣。

    綜上,在古代,不是所有女子都裹腳的,在那個勞動力缺乏的年代,女性也是作為重要的勞動力來進行生產勞動的。

    網路上搜到的一些圖,自己看著,有種恐懼、噁心的感覺,這裡就不放圖片了。

  • 6 # 第三棵桃樹

    古代女人沒有地位,纏足是統治階級需要,統治階級認為這樣是美的,就得這樣做,同時也反應了兩千多年來封建思想對女人的壓迫

  • 7 # 李小棗

    事實上在我的世界裡,無論是在影視劇中看見還是課本中讀到,古代女人裹小腳對於我的概念彷彿就是像是小時候讀到的童話書,寓言故事。我知道這個事,我會因為其中經歷者的人生感慨,但是僅僅是感慨。後來我真真切切感受到裹小腳女人是那次與奶奶聊天。奶奶跟我講太奶奶的故事,太奶奶是個小腳女人,三十多歲時太爺爺就去世了,家裡只留下小腳的太奶奶和她的四個孩子,她不願也不能改嫁。我出生時太奶奶已經不在了,聽奶奶的講述,太奶奶瘦瘦小小,走路如果太著急會有點搖晃,她應該算得上中國封建社會最後的一批小腳女人,她堅強獨立,但她卻自始至終沒有意識到裹腳的可悲,也許是她並沒表露出來自己的痛,只能說這是中國歷史的悲劇。我沒有圖片記錄,特地去微博看看裹腳女人的小腳,第一次真真切切的看那些圖片,一張張觸目驚心!我實在想不通,第一個提出並實施為女人裹腳的人為什麼要這樣對待女人!

  • 8 # 蓬萊夜話

    並不是。

    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分清三個方面:1.文字記述是否等於歷史事實。2.中國古代歷史縱橫幾千年,裹腳的歷史是否也如此長遠。3.即便是在裹腳的時代,是否意味著每個女人都會裹腳。

    首先看第一個問題。古代知識人的文字記述,有時候是對真實事實的記錄,有時候是對理想社會狀態的設計性表達。對裹腳問題,在這個習俗尚未確立的時代,他們在典籍中論述裹腳,很多時候是在“表達一種理想的社會狀態”,而不是真實記錄當時的風尚。希望透過這種理論強調,影響社會大眾的思想和行為,在社會現實中確立如裹腳這樣的習俗,由此拉進現實與理想的距離。這也是中國古代士人常用的方式。而進入裹腳被人們接受和實踐的時代,這種記述就有很大程度上是真實的記錄了。

    其次,中國古代歷史縱橫幾千年,人們的審美觀和日常生活,前後差別巨大。在很長的歷史時期內,人們都不覺得裹腳是美的表現,也沒有想過要裹腳。自唐宋時代開始,隨著審美觀的演變,裹腳這種行為才被人們認可,受到社會重視,並形成傳統被嚴格執行。

    第三,即便是在崇尚裹腳的時期,也不是每個女人都裹腳。還要考慮到社會現實。女性社會地位差別巨大,所承擔的社會責任和義務,所享有的權力也千差萬別。裹腳很多時候是生活富足的“特權”。眾多基層社會女性還需要參與繁重的體力勞動和家庭勞作,裹腳是不利的。這是人們不得不考慮的現實。所以,即便裹腳已經被社會接受,也不可能保證每個女人都裹腳。近代很多照片也能發現這一點。

    總之,不是所有歷史時期的女性都裹腳,也不是所有階層的女性都裹腳。閱讀古人書籍,要分的清是記錄還是理想設計。

  • 9 # 你就不管我了嗎

      一      

     中國古人欣賞女人素有所謂“品頭論足”一說,似乎對占身體百分之八十的女性軀體並不怎麼重視。對女性“性感部位”的開發,“從頭看到腳,風流往下跑”,無不是在惹人注目的地方用工夫,當然為的是招惹男人,女為悅己者容嘛。

    中國女人纏足,到底始於何時?文獻和傳說都不為少。別的不講,咱們罵人寫文章又臭又長,稱之為“王母娘娘的裹腳布”。傳說中的王母娘娘可是黃帝年代的人物,若據此說那時已裹小腳,無疑有點“古已有之”的阿Q遺風。其實,據史家考證,中國纏足之俗,約始於五代末年“春花秋月何時了”的李後主時代。  

    早在盛唐之世,人們對婦女的“弓鞋”已經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據說頭部微翹的弓鞋最初為脂粉濃膩,體態豐滿的盛唐宮女所創,給那些喜歡獵奇的男人以極大的感官刺激。

    北宋初年,婦女纏足尚未流行。後來宋徽宗宣和年間,才在東京汴梁(今開封)閨閣中出現了纏足專用鞋,名曰“錯到底”,並開始在社會上流傳。

     建立元朝的蒙古人纏足之風遠勝於南宋,最明顯的是在元代的雜劇散曲中,描寫人物,無不涉足,且動輒以纖小著稱,“三寸金蓮”之稱就是在這時候開始出現的。進入明代,婦女纏足達到了“深入人心”的程度,纏足甚至成為社會地位、貴賤等級的重要標誌。

     清代,婦女纏足可以說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尤其在山西、河北、京津、山東、河南、陝西、甘肅等地最為流行。其中又猶以山西小腳為最,並有“從來小腳說山西”之譽。山西小腳又以大同為第一。清朝統治者本來反對漢族女子纏足,康熙年間曾經詔禁之,違者拿其父母家長問罪。當時有某大員以“奏為臣妻先放大腳事”上疏,結果傳為全國笑談。      

    二   

      纏足之所以能夠廣泛興盛而且歷時彌久、蔓延極廣,無疑是宋代以後從精神上到肉體上對女性禁錮的直接後果。小腳女人不僅迎合了封建統治者與士大夫視女性為玩物的心理,滿足了封建時代性變態男子所謂小腳“瘦欲無形,越看越生憐惜”、三寸金蓮“柔若無骨,愈親愈耐摩撫”的病態性意識與奇特審美觀,而且還成為封建時代禁錮女人走向社會的一種壓迫手段。宋代朱熹就曾熱衷於在福建南部等地推廣纏足,作為貫徹男女隔離、“授受不親”、“靜處深閨”的“治女”策略。一經纏足,連走路都走不穩了,女人豈不就十分“老實”了?然而,正如《夜雨秋燈錄》所稱:“人間最慘的事,莫如女子纏足聲,主之督婢,鴇之叱雛,慘尤甚焉。”再如北京“媽媽例”教育“丫頭片子”嘮叨的“不爛不小,越爛越好”之語,簡直是不講人道的混賬話,為了悅已、媚男,其間無數女人的痛楚——“小腳一雙,眼淚一缸”,又有誰還記得呢?  纏足時代,社會上形成崇拜小腳、以病為莢之風,柳腰纖步、嬌柔可憐、弱不禁風、舉步維艱的小腳女人獨步“腳壇”。

    另類文人更是絞盡腦汁、費盡心機,大唱小腳之讚美歌,把一雙小腳吹得天花亂墜,甚至制定

    出“瘦”、“小”、“尖”、“彎”、“香”、“軟”、“正”等七條小腳標準。

     纏足之風最初盛成於漢貴豪富,詩禮之家,像山西小腳女人那樣滿炕亂爬的“抱小姐”,最初只能在大富之家才能生存。但可悲的是,由於趨勢、攀龍附鳳的從眾心理,一般平民百姓也盲目地效仿,使得纏足陋俗愈演愈烈,形成了“天下同風”的小腳局面。小腳女子不惟成了男子的擇偶標準,“娶妻要娶小腳妻”成為社會普遍的風尚,即使是家徒四壁的賣油郎武大哥也以能娶小腳女人過門為賞心樂事。

     在纏足時代,有些鄉下女人“不幸”成了漏網之魚,長了一雙天足“解放腳”,這些人最怕出名。小和尚朱元璋為了維護皇后馬大腳,不知砍了多少人的腦袋。

      三    

    纏足陋習,作為中國女性病態美的象徵,一直延續到衝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期方始告終。如今隨著那些小腳老太太的仙逝,小腳也將徹底從中國歷史舞臺上消失了。 

  • 10 # 周曙華78

    在古代中國,封建家長總會在自家女孩四五歲的時候,把她們的腳趾和足弓狠狠地往腳心內摺疊,並用裹腳布緊緊纏住腳掌,致其軟組織攣縮,以此來阻礙腳部的正常發育,從而讓自家閨女擁有美麗的“三寸金蓮”。鄭觀應曾在《盛也危言女教篇》寫道:“婦女纏足……或四五歲,或七八歲,嚴詞厲色凌逼面端,必使骨斷筋摧……”可見,女孩的纏足過程是非常的痛苦,她們往往要忍受“骨斷筋破”之痛。 

    那麼纏足習俗產生的原因是什麼,為什麼它能夠流傳近千年?又為什麼到了民國,纏足之風才逐漸停息?本篇論文主要從“存在主義女性主義”的視角出發,對這些問題進行探討分析。  古代纏足習俗之所以產生,主要歸咎於父權制社會下,男性對女性的壓迫;並且,男性也會害怕這種對女性的壓迫會在一定程度上轉化成女性對男性的威脅。

    在中國古代社會,男人可以三妻四妾,但女人卻要永保貞潔。顯然,在男女婚姻中,這是一種不平等的愛情狀況。也因為此,掌有統治地位的男性會擔憂妻子、小妾會像他們那樣,與其他異性交往,導致不能全心全意服務丈夫一人。

     古代中國,女性一直處於屈從的“第二性”地位,她們天然的、聰慧的本領從小就被父權制社會緊緊壓制著,所以許多婦女早已喪失了獨立的女性意識。波伏娃在《第二性》中提到:“女人被男人建構,被他的社會結構和制度建構。”而纏足就是男性建構給女性的社會規約,也是女人屈服於男人、喪失獨立意識的體現。同時波伏娃還認為:“女人並不是生就的,而寧可說是後天形成的……

    因為小腳是男人喜愛的物品,為了取悅男人,女人樂意生產這樣的物品。 

     一則民間流傳的故事就能很好地說明“古代女人為了取悅男人而甘願承受痛苦、犧牲自己”的特點。南唐時期,一位窅娘用布把腳纏成新月狀,然後在金蓮花上跳舞以取悅皇帝,李煜看後深為喜愛,大讚不絕,於是後宮的嬪妃也開始裹腳,試圖去搏得李煜的歡心。後來纏足習俗便傳入了民間。暫且不論這個民間故事是否真實,僅單憑這故事能被社會創造出來並且流傳至今,也足以表明當時古人的男權思想了。 

     其實很多時候,只要皇帝喜歡什麼,民間就會跟風流行什麼。只要男性統治者喜歡什麼,女性就會創造什麼。在漫長的以男人為主導的封建時代裡,女性由於喪失了女權意識,便開始用統治者的目光來認定自己,她們覺得為男人犧牲是自己應盡的職責。而這一點,存在主義女性主義學派是極度反對的,該學派認為女性如果要擺脫男人的控制,就應該“拒絕透過佔統治地位群體的目光來認同自己。”  

    纏足條約是男性規定的,但給女性纏足的人往往是女性自己;並且,給四五歲小女孩纏足的,恰恰是自己的親生母親和婆婆。也就是說,裹小腳習俗得以沿襲,很大程度上還是多虧了女性自己,她們也像男人那樣,壓迫著比自己更弱小的生命,壓迫著與自己性別一樣、甚至與自己有血緣關係的晚輩!

     在古代,大部分女人不懂知識,體力也完敗男人,女性的勞動大多是在家織布煮飯,她們沒有太多經濟收入,平時基本靠能種地的男人養活。因此,嫁戶好人家成為了大多數女性的崇高理想。嫁給好男人,才有飯吃衣服穿,才有正常的生活保障。那怎樣才能吸引住男性的目光呢?這就需要女性們做出改變了,而這個改變就是女性要千辛萬苦地把自己的腳變小,以此迎合男人的口味,投其所愛,因為男性喜歡小腳的女子,男性喜歡看女子走路時步態輕盈、娉娉婷婷。

  • 11 # 那明天呢

    婚姻給了古代中國的女子們一個心理上的安慰與生活上的保障,但同時也剝奪了她們的思想才華,她們只學會一天天的織布做飯、洗衣縫線。在這種平庸的環境下勞務,使得她們徹底失去了自己的理想,她們漸漸學會逆來順受、隨遇而安。這樣的婚姻,只會更加劇男女關係的不平等,更阻礙女性的自由發展。

      波伏娃指出:“男人將‘男人’命名為自我,而把‘女人’命名為他者。”陶鐵柱先生對此做過解釋:“他者的真正含義,是指那些沒有或喪失了自我意識,處於他人或環境的支配下,完全處於客體地位、失去了主觀人格的被異化了的人。”在古代,女人其實就是男人的他者化,女人們失去了獨立的自我意識和主觀人格,她們願意成為男人的女人,而不是女人自己。她們已經把男人的觀點內化到自己的認知體系中了。

      纏足習俗讓古代女性們忙於裝飾自己的小腳,也忙於修理晚輩的小腳,以至於她們沒有過多時間去理性思考這個習俗的危害性,更沒有勇氣站出來反對這個習俗,這是很可悲的墮落了。如果古代的女性們可以拒絕男權社會的主流認同,拒絕給她們自己的女兒進行裹腳,拒絕對下一代進行無情地再訓練,那麼還會有這麼多年輕女孩死於此嗎?

      以波伏娃為代表的存在主義女性主義學派認為,婦女受壓迫的關鍵之一是經濟因素,而要逃脫男人的壓制,其中一個重要策略是:婦女要走出家庭,參加社會工作,從而取得經濟上的獨立。波伏娃的這兩個觀點,很好的印證在中國古代女子裹腳習俗的發展過程上。

      其實,當中國真正邁入工業社會,女性裹腳習俗才得以衰退,這是由經濟因素決定的。中國古代是一個男耕女織的小農經濟社會,許多女性需要在家進行家務勞作,而裹腳習俗,可以確保她們每天能花大量時間在家完成這些任務。

      纏足習俗在古代持續了近千年,而到了近代工業社會,由於機器的生產及外國商品的進口取代了家庭手工業的生產,纏足習俗開始瓦解了。上世紀初,因為生產力的發展,女人已經不需呆在家做手工活了,她們得出門工作,到廠裡做工人,而走出家庭與男人並肩工作,使得婦女“重獲超越性”,那些走入社會的女子們透過工作換取相應的薪酬,有了一定的經濟基礎,所以她們在生活中不用過分依賴男性,也因此,這些女性們不用繼續在男性的約束下生活。

      從上世紀初開始,由於工業社會帶來的機會,中國女性也開始創造這樣一個能給她們提供金錢與糧食、能脫離男性壓迫、能擁有自己話語權的社會了(即使這條路還很漫長、很艱辛)。

  • 12 # 秋夢h

    裹足的陋習始於隋,在宋朝廣為流傳,當時的人們普遍將小腳當成是美的標準,而婦女們則將裹足當成一種美德,不惜忍受劇痛裹起小腳。人們把裹過的腳稱為“蓮”,而不同大小的腳是不同等級的“蓮”,大於四寸的為鐵蓮,四寸的為銀蓮,而三寸則為金蓮。三寸金蓮是當時人們認為婦女最美的小腳。

      婦女纏足是“小腳一雙,淚水一缸”。纏足的具體做法是用一條狹長的布帶,將婦女的足踝緊緊裹住,使肌骨變形。

    1912年3月11日,孫中山令內務部通飭各省勸禁纏足。令文說:夫將欲圖國力之堅強,必先圖國民體力之發達。至纏足一事,殘毀肢體,阻閼血脈,害雖加於一人,病實施於子孫,生理所證,豈得雲誣?至因纏足之故,動作竭蹶,深居簡出,教育莫施,世事罔問,遑能獨立謀生,共服世務?以上二者,特其大端,若他弊害,更僕難數。曩者仁人志士嘗有天足會之設,開通者已見解除,固陋者猶執成見。當此除舊佈新之際,此等惡俗,尢其先事革除,以培國本。為此令仰該部速行通飭各省,一體勸禁,其有故違禁令者,予其家屬以相當之罰。

  • 13 # 魚魚愛歷史

    並不是。

    裹腳流行於五代時的南唐。在這之前有小腳女人大家卻不崇尚裹腳。

    南唐李後主有個嬪妃叫窅娘,這個美女長了一雙三寸金蓮,又能歌善舞。李後主專門為她製作了特殊的鞋襪讓她能在跳舞時步步生蓮。

    後宮妃嬪看到李煜對窅娘的一雙小腳愛不釋手,紛紛效仿,以布帛裹足,以期得到君主的關心。

    皇宮大院向來就是古代的風向標,平民百姓看到宮裡的娘娘們這麼做,自己也跟著做,以此為美,慢慢就形成了裹足的陋習。

    裹足的都是漢人,清朝入關命令滿清女人不準裹足的,但是民間卻仍然有這個陋習。直到辛亥革命之後才開始有了放腳的熱潮。

  • 14 # 聽覺有道周村驗配中心

    “三寸金蓮”是用來形容古代女子的小腳的,而這樣小的腳卻使用女子一生的痛苦換來的,這是因為一項陋習----裹腳也稱纏足造就的。

    裹腳就是把女子的雙腳裹起來,在女子到達一定的年齡之後就會被家中的長輩強行裹腳,那時為了裹得牢固,都是用很長的布裹很多圈。

    而且為了更快更好地達到想要的效果,一般都是十幾天不會拆除的,也就是說在裹腳期間的女子是十幾天才會洗一次腳的,而這就是“老太婆的裹腳布又臭又長”的這句俗語產生的原因。而且在對於裹腳布的描述上這句俗語確實是比較準確的。

    新世紀的女性,一定對這個習俗感到疑惑,古時候的女子是為了什麼才把自己的腳纏起來的,難道只是為了讓腳變得小,成為真正的“三寸金蓮”?

    這可能源於古人對於女子腳的重視,“品頭論足”一詞足可以看出頭和腳是一樣重要的,而且形容女子的不盈一握不只是在指腰也是在指女性的雙腳。

    關於古代女子的裹腳起源已經無從考證了,只知道至今為止考古發現的最早的是南宋時期的發掘的女鞋。

    關於裹腳習俗的由來有很多說法,但是至今沒有實在的證據證明他們的真實性,但是根據一些描述裹腳的文學作品,可以發現至少在唐宋時期就已經出現了裹腳的習俗。

    這是中國的一種陋習,也是一項並不好廢除的陋習,因為清朝入關之後曾經試圖廢除這項習俗,最終卻不了了之,因為收效甚微。

    而且當時因為這項命令與剃髮衣服的命令頒佈時間相近,所以還由此產生了一種“男降女不降”的說法,彷彿在這些漢人的眼中,女子纏足成為了有骨氣的表現,成了應該接受讚揚的行為。

    《女兒經》上曾提及,女子裹腳如果不是像弓曲一樣,就怕她不夠安分,輕易地走出房門,必須要千纏萬裹得來束縛她才可以。

    從這裡可以看出,女子裹足這項習俗絕對是男子提出的,而且是為了他們的私慾得到滿足才提倡進行,並最終發展成為一項陋習的。

    而且因為裹腳的原因,女子走路的時候就不會輕易地使勁,而是會把重心放在自己的臀部,走起路來確實是嫋娜聘婷,而且由於過分畸形的腳使得女子走路速度極慢,更是給人柔弱感十足的感覺。

    但正是這樣的姿態反而是取悅了古時的那些“大男子”,甚至在他們中間興起了瘋狂崇尚纏足、讚賞小腳的不良風氣。

    當然還有人說這樣的走路姿態是有利於臀部緊緻的,但是我們都知道如果可以選擇的話,沒人會想要以犧牲自己的健康為代價去取悅他人的。

    而古代女子是被迫進行這個陋習的,這項習俗的誕生可能與男子的邪惡心思和自私自利的想法有直接的關係,但這卻是以數不清的女子的痛苦和死亡造就的,它的廢除是最正確的,它的存在只是一個災難,一個針對女子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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