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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尹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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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萬東法律諮詢服務
打官司沒有證據怎麼辦,還能打嗎?
既然是形成的官司就一定有證據,要不然也就不能成為官司。打官司會有很多條證據,要分清什麼是主證據什麼是副證據,什麼是輔助證據。實際一個官司切記不要舉很多的證據,多了證據反而把案件弄得撲朔迷離,反而更讓對方或者是裁判者牽著你的鼻子走,至關重要的證據或者說致勝的證據有一條就夠了。假如當事人認為這一條也重要那一條也重要,結果事與願違。所以,打官司必定會有證據,但要想打贏官司,選取證據是關鍵。(案件有問題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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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案說法律
觀點:
打官司打的就是證據。證據如同戰士手中的槍,手中無槍,怎麼上戰場?!
理由:
在訴訟過程中,法官作為裁判者,他/她不是案件涉及事實的親歷者,法官只能從雙方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去了解案情、尋找適用的法律,最終做出裁判。誰主張誰舉證,這是民事訴訟領域的基本原則,即使個別情形存在舉證責任倒置,那也需要自身對受損事實舉證。若你手中任何證據也沒有,就無法打官司。不能舉證,就要敗訴!
建議:案件事實發生,絕大多數情況會留有證,但作為非法律人士在什麼是證據、怎麼樣去搜集證據等方面有欠缺,所以在訴訟之前,要找專業律師去搜集證據,形成證據鏈,再去起訴,才能達到勝訴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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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濟南勞動法律師Mls
打官司就是發生糾紛,而一個糾紛的產生必然會留下法律行為的痕跡。
最高院釋出的新的《民事證據規則》擴大了證據的範圍,給了權利人證明自己權利更便利的條件。
糾紛中從來不缺少證據,而是缺少發現證據的眼睛。
如果你覺得這個案子沒有證據而自己必須要解決這個糾紛,可以去諮詢律師,法律工作者或者法官,特殊的行業敏感性一定會有不同於普通人的證據搜尋能力。
勞動無小事,濟南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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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東北神人
私憑文書官憑印,你沒有證據還打什麼官司,鐵定是打不贏的,或者根本就是不會立案,所以說你還要慎重。
想辦法去收集證據。證據是打官司的重要物證,沒有證據你還打什麼官司?收集證據要透過合理合法的手段去升收集,如果採用非法手段採集證據,那麼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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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攀談生活
關於“打官司沒有證據”這問題,是部分人會遇到的問題。那麼,人們遇到沒有證據的情況,怎麼處理糾紛矛盾或者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1.放棄法院起訴方式。
如果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而手中沒有任何證據證實是誰做的或者沒有一絲證據來證實自己訴訟請求。比如,甲借給乙50000元錢,因為是朋友,相互熟悉,借錢是也就沒有寫借據,也沒有其他人在場,只有雙方知道這個事,是現金給付的。幾年後,甲要求乙歸還50000元債務,乙當場否認借50000元的事情。
此時,甲想向法院起訴,甲提供不了相關證據,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甲的訴訟請求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援的,法院是不會受理甲的起訴的。而甲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只能透過法院訴訟之外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債權。
2.收集證據。
以上面甲借給乙50000元錢為例。甲要求乙歸還50000元錢,乙矢口否認,拒絕歸還50000元錢。那麼,甲怎麼辦呢?甲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如何收集證據呢。
既然朋友借錢一般是知道借錢的用途,比如,乙借錢是為了歸還丙的20萬債務,那麼,甲可以向丙收集到乙湊錢的途徑,或許可以找到乙向甲借50000元的資訊。此時,可以做好相關證據的記錄。比如錄音,最好請求到丙出庭作證支援自己的訴訟請求。
再則,50000元現金一般不是憑空出來的,必然會留下一定的證據的,比如說銀行的出賬記錄、轉賬記錄,還有如現在的手機轉賬記錄。
最後,實在沒有辦法,可以透過曲線方式,向乙或者相關朋友側面反映乙當年借錢的事情,以獲取乙當年是借了甲50000元錢的資訊,然後做好相關記錄,比如錄音、筆記等,最好是爭取相關人員出庭作證支援自己的訴訟請求。
3.其他合法途徑。
比如透過雙方協商解決。當然,矛盾糾紛多樣化,解決途徑各不同,適合自己的方式,才是最好的。
沒有證據是無法打贏官司的,法院也不會受理你的起訴。如果要獲得法院支援,是要收集相關證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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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4131小火星
打官司打的就是證據,作為法官審案,你說你的理,他說他的理,雙方在都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應該相信誰呢?法官也是人,與常人沒有什麼兩樣,只有用證據來證明自己的主張,才能讓別人信服!沒有證據,即使法官想袒護你都沒辦法袒護(枉法裁判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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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希毛666
看什麼官司?什麼情況下?對方是幹什麼的?沒有社會關係,沒有錢,打到最後真的是雪上加霜。我就是依法維權打官司基本上走到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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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黎州長官司
沒證據能打官司嗎?不建議,會輸的,那怎麼辦?收集證據a,收集不到怎麼辦?那就不打
證據對官司的輸贏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證據、可用於証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主要分刑事、民事、行政訴訟三大類⋯。
證據的原則: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是適用一切證據、裁判案件的最基本的原則。
證據的種類: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物證:書證: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供述和辯解:鑑定意見:勘驗、檢查、辯認、偵查實驗等筆錄: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當事人陳述⋯八類。
行政訴訟法第第三十三條規定:書證⋯八類。
證據必須具備客觀性、真實性、合法性⋯,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做為定案的根據。
證據是訴訟的核心問題、在任何一類案件審理中、都需要透過證據和證據鏈條再現還原事件的本來面目、依照證據做出公正的裁判。
證據是訴訟的基礎、沒有充分真實證明材料就別去打官司,別花沒用的費用,沒有證據等於無源之水一一別浪費時間精力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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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周律師Lawyer
打官司沒有證據怎麼辦?首先要看你打的什麼官司。如果是行政訴訟官司,只要你立上案,行政訴訟實行的是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也就是行政機關負責首先舉證提供證據。你只需反駁和質證就可以。還有就是勞動爭議案件,大多舉證責任都是在單位。如果單位無法提供相應證據,單位很可能就會敗訴。你有沒有證據均可以打。
另外就是我們說的民事案件,民事案件主要打證據。沒有證據就會有很大的敗訴風險。但也不是絕對的。比如,你是被告。對方向你主張債權,但已過了訴訟時效。你只需以已過訴訟時效為由抗辯。沒有證據官司可能你還贏了。所以,具體案件具體分析。沒有證據盡最大可能去尋找證據,或者申請法院調取。還有,法庭上說不定對方自認了很多事實呢。你可能不需相關證據了。實在沒有,分析好案情,硬頭皮上吧。誰讓你可能是被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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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楊律師在北京
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證據規則,打官司是肯定需要證據的,這一點毋庸置疑。但是我始終相信只要這個事情實際發生過,就一定會存在或多或少的痕跡。你說沒有證據,首先得看是在哪個階段?
如果是在你一開始有打官司的念頭的階段沒有證據,我建議你找一個專門做你這類案件的律師處理,律師會教你在訴前階段如何取證,以及如何在對方還沒有防範意識的時候取到對案件的有利證據。這種情況大機率還是能取到有利證據的。如果涉及其他第三方,個人無法取證或者律師無法取證的,訴訟中也可以向申請調查取證,這些途徑都是有可能找到案件的關鍵證據。
如果你是在開庭前一天或者舉證期限屆滿之前一天,說實話這個時候再舉證就很難了。要麼是法庭上申請法院調取相關證據,要麼就靠對方良心發現自認了。不過一般到這個階段你還沒有關鍵證據,對方肯定是鐵了心不認可了。
但是如我上述所說,只要事情真實發生過,就一定會留下或多或少的痕跡,而這些或多或少的痕跡也可以成為證據。其實實踐中一錘定音的證據很少,即便是一個簡單的民間借貸案件,只有借條或者欠條也不行,法官也會審查轉賬記錄,借款用途,資金來源方式等各種情況。有一方無法做出合理解釋的,都有可能影響案件的最終走向。所以如果可以合理和最大化使用手裡現有的非關鍵證據,那麼案件也不是非輸不可。因為現在的庭審,即便是在證據存在瑕疵的情況下,法官也會從公平公正合理等多種角度考慮,基於法官的內心確認,也可能會支援你的訴求。
隨著經濟水平的發展,現在大家的法律意識和素養都較以前有很大的提升,有些簡單的法律問題大家也可以自行處理。但是有些比較複雜的或者證據不充足的案子建議最好還是請專業的律師處理,一方面律師介入可以指導你再取證一些有利證據,另一方面,律師可以以專業的法律意見讓你的證據最大使用化(是的,同樣一份證據在不同的人手裡,用出來的效果可能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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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到法院進行民事訴訟,其實打的就是證據,如果沒有證據,肯定會敗訴!乃至於都不能立案!
無論何種情況,只要不是發生在你們倆人獨自交往之中,總會留下蛛絲馬跡!“人過留聲,雁過留鳴”!假如你不懂收集證據,可聘請有經驗的律師收集證據!
總之,如果沒有證據!就不必去法院打“官司”!去了亦是徒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