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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稅籌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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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米米稅
這個問題非常有針對性!
正常的情況下,企業利潤要轉變為個人需要企業先交25%企業所得稅,然後在交20%的分紅個人所得稅,之後才能把利潤轉變給個人!這種辦法交稅太多
我們可以採取稅收籌劃,少交一部分稅,具體操作辦法是:成立一家個人獨資企業,讓個人獨資企業實行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我們聯絡政府園區一般核定徵收率為0.5%—3%之間!
因為個人獨資企業不交企業所得稅,因此企業所得稅可以不交!整過下來可以節約稅收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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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HH老周
我猜你真正想問的應該是在企業分紅時,怎麼樣更合理的籌劃個人所得稅吧?
其實稅收籌劃是個較為複雜的課題,從企業架構到稅收政策的應用,都得提前安排好才能達到節稅的效果,這需要對稅收優惠政策研究的比較細緻的專業人士才能達到你想要的效果,而且政策都是不斷變化的,可能你之前有節稅效果的操作,到後來也可能成為你的負擔。
老周來個拋磚引玉,希望在這個平臺上有更多的專業人士給你提供思路
一、企業登記為個人獨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本身就不需要交企業所得稅的,按照收入減除成本費用等開支,按照這個應稅所得找對應稅率,交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而有限公司則要先交完企業所得稅,才可以對稅後進行分配,這個稅後利潤分紅還得交20%的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稅負肯定更重。
舉個例子,A個人獨資企業和B有限公司的稅前利潤均為400000萬元。A企業應交個人所得稅400000×30%-40500=79500元,那麼稅後淨利潤為400000-79500=320500元,這個錢是可以直接轉給A獨資企業的投資人的,也就是實現了分紅。
B企業得先交企業所得稅400000×25%×20%=20000元(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
那麼稅後淨利潤就是400000-20000=380000元,如果把這個稅後淨利潤全部分配給股東,則還得扣繳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380000×20%=76000元,那麼股東實際到手的收入就是380000-76000=304000元。
很明顯,採用個人獨資企業形式取得的淨收益比有限公司要多320500-304000=16500元,個人獨資企業的節稅效果更好些。
二、用工資、獎金等收入代替現金分紅我們都知道,工資薪金所得有個5000的起徵點,還可以扣除五險一金,還有專項附加扣除,如果把應取得的分紅用工資或者獎金的形式發放給股東,稅負通常回低於直接現金分紅的,具體的案例計算,老周在之前的問答中有過回答,就不再重複舉例了。
三、把應分紅的錢借給股東股東可以用借款的形式把錢拿出來,當然這個在年底還是需要還得,因為股東借錢超過一年不還的話,同樣會被認定為股息紅利所得徵個人所得稅。而且,這並沒有完成資金所有權的轉移,你的反覆的借和還,也比較麻煩。
總之,稅收籌劃都應該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去進行操作,老周夢給你提供的就只有這3個操作辦法了,切不可偷稅漏稅,不然就得不償失。
回覆列表
設立個人獨資企業,轉換業務模式
透過給企業提供服務的形式,將工資薪金和分紅轉換為服務收入,個獨可以核定的話,稅率也就4%-5%,大大低於工資和分紅。
案例分析:
某企業高管李先生,年薪200萬元,其中,年專項扣除金額為4萬元,年專項附加扣除金額為6萬元,則李先生需要繳納個稅金額為:(200萬-6萬-4萬-6萬)*45%-18.1920≈64.6萬,稅收壓力大!
如果註冊成立個人獨資企業,與用人單位商量,將工資薪金所得,轉化成諮詢服務費等,以公司對公司的形式提供服務。另外,個人獨資企業申請了核定徵收個稅,核定稅率為10%。
那麼,李先生需要繳納稅款如下:
增值稅:200萬/(1+3%)*3%≈5.8萬
附加稅:5.8萬*10%=0.58萬
個稅:200萬/(1+3%)*10%*20%-1.05≈2.8萬
納稅總額約為9.18萬
節稅50餘萬,節稅比例高達90%
企業如何享受核定徵收政策?
目前中國的西部大開發或者少數民族自治區都出臺了一些稅收優惠政策來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將企業註冊到有稅收政策的稅收優惠區,不僅最節稅而且合理合法。
園區對註冊企業的增值稅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獎勵;
企業所得稅以地方留存的30%~60%給予扶持獎勵
財政扶持按月返還,當月納稅,次月扶持獎勵;
個人獨資企業(小規模)的可以申請核定徵收,核定後綜合稅負4%以內;
小規模有限公司也可核定,綜合稅負4%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