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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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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風雨夜歸人Huang

    攔車搶劫,指的是攔汽車還是摩托車,還是單車。現在根本沒有人會攔汽車搶劫。汽車是起步快,周身鋼甲,其猛於虎,誰敢開玩笑。真有人敢攔車搶劫的話,必然是單車,摩托車之類。這類車,車速低,前後單輪,容易跌倒。而人又暴露於外,較易得埋手。往往屬於搶劫物件。

    劫匪搶劫這類車,車手基本沒有機會撞他,只有被拉倒的份。百分九十以上沒機會反抗的,多數是劫匪提前設伏或下套的物件,善良弱質的多。縱使有個別生猛的男人起來對抗,劫匪也會溜之大吉。或召喚同夥來幫手。假如來不及逃,又打不過搶劫你的人,就交出錢財保命吧,正當防衛沒有必要了。

    正當防衛要有證據,有證人作旁證,不然誰信你。因為你也無法說清楚誰搶誰,誰打誰。 法官如何採信?遇到這倒黴事,唯一的辦法是迅速避走,走不了的話,如果你是身手不凡,帶有自衛工具,可以把他引到人多的地方,或有攝像頭的地方再讓他搶,讓他先動手或動刀,最好自己能受個流血的輕微傷,再啟動車子撞他,動手揍他,這樣有證有據,判斷起來就容易多了。

  • 2 # 問情1132358733

    看如何攔如何搶了,具體我就不一一說了。這裡就提個特例------碰瓷,你說能防衛麼,別說正當不正當了!!!

  • 3 # 國際大豬

    越簡單越好 遇到這種情況 碰瓷也好搶劫也好 毫不猶豫 一腳油門過去 撞倒或者壓死 就說是撞到人了 別提搶劫 碰瓷 偷東西 什麼都別說 然後交給保險公司 就完了 就這麼簡單

  • 4 # 數控老迷糊

    合法個屁,首先你的證明是攔路搶劫,再後面還等和被撞的打民事索賠官司。中國奇葩法官太多!搶劫就給他!後面再報警!唯一的選擇!當然你如果被殺了,只有自認倒黴。所以撞不撞自己看著辦,反正我是堅決不撞的,因為賠不起。

  • 5 # 差一微米工資全給你

    只是喊打劫,沒有做過分的行動時,不算正當防衛,就算他有行動了,你要錄影下來,免得在必要時拿出來說事。畢竟撞人是一件危害別人人身安全的事情,必須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撞的這個人是合法的,有必要要去阻止他的行為。

  • 6 # 飄33990441

    防衛過當對自己有傷害損失,就選擇迴避,不管受害人有沒有身體傷害和生命危險,與我無關,所以要冷處理,避免法律上的傷害?因為我不是專業人員,沒接受過專業訓練,沒有警察專業,把握不了?

  • 7 # 熱愛首都北京

    答:這個問題問到點子上了。我的觀點是:“撞、撞他半死不活、看他以後敢不敢再攔車搶劫”。至於屬不屬於正當防衛、那是以後的事,眼前的情況是先撞再說。

  • 8 # K320

    感覺老喜歡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自己感覺到危險了,直接撞!油門到底!最好再來倒個車,以防萬一,問起來就說以為撞到人,慌忙倒回來的。哪有那麼多事情。死了也別說什麼防衛,就說自己一緊張踩錯油門了,賠點錢,反正有保險公司。想想錢重要還是命重要這事情就簡單多了。

  • 9 # 你用我網名

    遇到這種情況就打110把當時情況說明,並且諮詢110還要拍攝當時的事發經過!我記得有個視屏裡的那個司機就是這樣做的,絕的是那個司機最後直接撞過去了!具體處理結果怎樣就不知道了!

  • 10 # 說不得165918504

    正當防衛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很難,基本屬於只有在理論上才能實現。90%的都屬於過當防衛。

    他刀都拿起來了,(有可能加害於你,也有可能只是威脅你)還沒有對你造成實質性的傷害前,你反抗了,置對方重傷或死亡,你負責。正當防衛是不是很難操作?

    傷害進行時反抗。某人一拳一拳的打你。打你一拳,停止了後面的繼續傷害,你反抗是不算正當防衛的。又打你一拳,過了10秒或30秒或1分鐘又打了一拳,也就是間斷性的傷害你,你怎麼把握傷害進行時的反抗才叫自衛?就因為不好把握,結果你硬是被這樣的間斷持續性的傷害導致死亡。

    攔車搶劫,歸屬於無限正當防衛。法律規定的已經很清楚了,你只要能自證他是在搶劫,該撞就撞。免責

  • 11 # 周易斷相

    不屬於,人家還沒對你實施犯罪過程,而且還沒到威脅你的生命財產安全,正當防衛必須建立在生命財產正在遭受威脅,且此威脅會讓你的生命消失,在這一霎那你採取必要且不過分的措施,保障自己才算正當防衛,

  • 12 # 將兵

    這裡最主要是已經受到侵害了,事件發生時犯罪分子正在搶劫。而搶劫是主管故意行為,也是嚴重侵害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犯罪分子在搶劫過程中的行為是不可控的,有可能對受害者實施殺人行為。而且犯罪分子搶劫會使用各種兇器,如果不用車撞死犯罪分子可能使自己丟掉生命。所以無論從任何角度出發,撞犯罪分子都應該算是正當防衛。

  • 13 # 陶陶樂遊

    就目前的法律規定來講,百分之百屬於防衛過當。因為提前防衛的方式有很多,理論上可以制止或躲避搶劫的方法也很多,而且根本無法直接判斷他要搶劫(就算他拿大刀在路上揮舞,也可能是精神病發作了)。所以真碰到這種情況,離得遠就地掉頭逃跑;離的近,千萬不要停車,慢速透過,把人擠到一邊,真搶劫的會砸你玻璃砍你車,這時再踩油門逃。直接撞上去,百分百防衛過當,我們的法律主要是用來維護社會穩定保證統治階層利益的,對個人的權益目前保護的還不夠,需要修正。

  • 14 # 太陽125825412

    我非法律專業人士,我來說說我的看法。

    法律規定了無限防衛的條款,例如搶劫,殺人,等等,不清楚的檢視相關法律。同時限定了使用條件,必須在犯罪進行時。這也是調侃最多的地方。如何判定是在進行時呢?我認為如標題的圖片,這就是進行時,完全可以啟動車輛,甩它們下車後加速逃走。但是它們又乘其他交通工具要截停你,在不能避開的情況撞擊致犯罪份子死亡或者重傷,不會認定為過當。

  • 15 # 時光41864549

    兩個方面,一個是侵害正在發生,被侵害人採取適當措施,避免或減輕自身生命財產安全的,算是正當防衛……這種搶劫在國內因為沒有槍,不至於造成本身不可逆的傷害,而你撞他明顯有將事態向不可逆的情況下推進,有失公允,明顯屬於防衛過當,不屬於正當防衛……

  • 16 # 一笑風雲過

    這個問題的關鍵是,正確理解什麼樣的行為才能叫防衛。

    防衛行為的核心,是保護自身生命和財產安全,制止侵害自身安全的行為,這裡需要明確制止是什麼,制止的物件是什麼,所謂制止是阻斷來自犯罪者的侵害,針對的是具體的侵害行為,不是制止犯罪者,防衛的物件必須是行為,不能是人。

    攔車搶劫這種情況,由於司機和犯罪者之間有車輛進行了空間上的阻隔,實際上是無法對犯罪者的行為進行制止的,除非你有超能力控制對方的大腦,換一個更實際的例子,有人用刀指著你,讓你把錢交出來,那麼防衛的方式就有兩種,一是想辦法打掉對方的刀,二是你也拿出刀來揮舞,阻止對方靠近,不法侵害的強度,決定防衛行為的強度,而防衛行為的強度,決定防衛的尺度,侵害行為本身就有兩個標準,行為和強度,所以防衛行為也同時有行為和強度的要求,更具體一些,你赤手空拳去搶奪對方的刀,在這個過程裡把對方手腕折斷,也屬於正當防衛,行為上的主動是為了彌補強度上的差距,而在強度對等的情況下,防衛行為就意味著不能去主動攻擊,對方威脅你,你也可以嚇唬他,但是對方不先出手,你不能先動手,實踐中我們看到很多防衛過當的例子,都是因為沒有搞清楚行為和強度之間的關係,更多見的是,刀已經搶下來了,還要上去捅對方,這時候強弱關係已經發生了逆轉,定罪的時候就成了故意傷害,而對方搶劫在先,法律上來講是有過錯,可以減輕或者免除你的責任(需視傷害後果而定),而如果在你揮舞刀子的過程中,對方靠近而受傷,依然屬於正當防衛,只要不去故意侵害對方,就沒有問題。

    但是具體到這個問題,有人攔車搶劫,我發動車輛把對方撞倒了,算正當防衛嗎?其實要先搞清楚發動車輛的目的是什麼?當然是為了離開現場,防止遭到侵害,這在法律上講叫緊急避險,和防衛並不是同一個性質的行為,就拿題主給出的圖來說

    在這種情況下發動車輛,前機器蓋上的犯罪者很可能掉下來遭到車輪碾壓,但是發動車輛的根本目的是為了撞擊前方攔截車輛奪路而逃,並且沒有其他辦法和佔優勢人數的犯罪份子直接對抗,所以準確的描述是,在採取緊急避險措施時造成犯罪份子的人身傷亡,依據法律規定,不承擔刑事責任,至於是不是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只要能夠固定搶劫犯罪的有關證據,同樣是不需要賠償的,這裡面避險是核心目的,撞擊是不得已採取的方法,搞清楚這一點,才能準確進行定性。

    另外如圖這種情況,並不能確定是搶劫還是要綁架,甚至是要故意殺人,所以採取緊急避險手段是完全正當的,但是和防衛沒有關係,法律也不可能要求你待在車裡任人宰割,或者下車和對方搏鬥,定性清晰,才能避免對法律的誤解。

    一種非常詭異的觀點是,我國沒有正當防衛,不得不說,一是對什麼才叫正當防衛缺乏概念,二是對於相關證據缺乏審視,特別是媒體很喜歡帶這種節奏,防衛過當本身就超過了“正當”這一尺度要求,而在實際的司法判例裡面,正當防衛不承擔刑事責任的事例很多,但是不進入刑事案件流程,媒體也很少宣傳報道,造成公眾對此有極大的誤解,另外就是對於同一事件中不同主體行為的階段劃分,不是搞法律工作的人,往往缺乏常識,習慣於用生活經驗去判斷,然而根據生活經驗,打孩子都不算暴力,這種錯誤的觀念流毒甚廣,還是需要大家多學法律知識,少看一些故意帶節奏的新聞。

  • 17 # 萌飛遊界

    我認為屬於無限正當防衛, 而無限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搶劫,指行為人對公私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護人或者持有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財物或者立即將財物搶走的行為。搶劫過程中有可能使被搶人遭受到傷害,所以開車人撞他是無奈之舉,屬於無限正當防衛。

    對於搶劫者我們不可饒恕,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我們的合法權利,嚴懲搶劫之人。

  • 18 # 馬踏東京

    屬於故意傷害了吧?他攔車並沒有對你身體,造成實質性的傷害!但是你要撞他就不行了!首先要做的是報警,然後在車裡耐心等待就行了,也別下車和他理論!這樣的人,他就是來找麻煩的,怎麼會和你講理!

  • 19 # 㤁眞譕峫

    關鍵是,他搶到你的了沒有?沒有你就洗乾淨屁股準備坐牢吧,還有,錢要準備好,如果搶到了,你不報警直接去撞他,你也要把屁股洗乾淨準備坐牢,還有錢也要準備好,哪怕你家裡被盜,你去追,小偷跑。摔到了,你也要賠錢,因為你不追他就不會跑,他不跑就不會摔倒。你的正確做法就是,把小偷要偷的東西找出來,然後雙手恭敬的奉上去,然後開門,小偷出門後,你要小心關門,不然關門聲太響,小偷嚇到了,你也得賠錢。

  • 20 # 太陽系行星噴子

    按照目前司法系統,對於刑事案件的認定標準,既是非法侵害發生的時間,地點,最重要是非法侵害已經完成作為刑事立案的標準,因此,攔車搶劫是屬於無法取證,和未發生的事件,所以撞他不屬於正當防衛。怎麼才算呢?首先你需要把車停下,並有證據顯示(包括不限於影片,照片,語音的資料)加害人使用兇器即將造成或已經造成事主的行為,則在這之後的行為可部分定義為正當防衛,看好是部分,應為如正當防衛過程中,如加害人已經失去侵害行為能力,例如開車撞,碾壓不僅屬於防衛過當,也可能被進行其他量刑,這裡主要看證據鏈了,希望有幫助,對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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