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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又一位華為員工因公殉職,其妻子發帖稱華為賠償僅僅是額外購買的商業保險,對此表示不滿,於是釋出此文闡述前因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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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左禪右道

    1、救治過程比較正常:從有限的描述中看,我覺得整個救治過程還是比較正常的,即時送入到了當地最好的醫院進行救治(當然救治費用誰承擔沒有寫,我個人猜測應該是華為承擔了)。

    2、賠償問題存在少許爭議:從描述看,華為是給予員工購買了額外的商業保險;如果沒有記錯,最高可以賠付100萬,此案例具體賠付了多少,這裡沒有寫。但不管賠付多少,這個都是華為做的比較人道的地方,比較好的地方。有少許爭議的地方就是,工傷致死,國家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比如工傷保險基金賠付多少、企業賠付多少,我不瞭解這個法律,所以說存在少許爭議。(這裡賠付的大頭是工傷保險基金,企業不需要支付或者僅僅只需要支付少部分,所以我個人感覺是華為不會去做牴觸法律的事情,不會為了小部分費用而違法; 華為人員主動建議其家屬走法律途徑,所以也間接說明,華為是按照法律來辦事的。)

    3、過程令人同情:不管怎樣,這個過程都是令人同情的。齊智勇是因腦溢血而去世,和勞累肯定也是有一定關係的。所以我們需要給齊智勇及其家屬進行關懷。

    4、說說艱苦奮鬥:華為強調的是以奮鬥者為本,華為的員工也很好的詮釋了這一艱苦奮鬥精神。並且透過長期的艱苦奮鬥,華為也取得了長足的進步,是當前中國高科技領域最為耀眼的明星。這些成就的取得,自然和奮鬥在一線的員工是分不開的。其實不但華為需要艱苦奮鬥,整個中國也都需要艱苦奮鬥,因為只有艱苦奮鬥才可以實現趕超。當然,對於艱苦奮鬥者,也是需要提供良好回報的,不能讓雷鋒吃虧。這點上,華為整體做的還是不錯。當然,既然有艱苦奮鬥,肯定就會有各種犧牲,而這些犧牲者自然都是不朽的,是他們譜寫了現今中國壯麗的華章,歷史不會忘記這些奮鬥者們的,自然齊智勇也在其內。

    5、說說自我保護:這裡說的做好自我保護,保護重點還是身體上的保護。在我的觀點裡,是企業應該以員工為第一位,企業需要主動為員工的利益著想;而員工則應該是以客戶為第一位的。只有這樣才可以形成良好的正迴圈。當然,身體是員工自己的,所以除體檢外,員工自己才是第一知曉人,如果發現自己身體不行了,不能硬撐,否則得不償失,這方面必須格外注意。

    囉嗦了以上幾點,也不知道回答了作者的問題沒有。最後,還是希望齊智勇家屬們能夠走出悲傷,在生活及事業上儘快走上正軌!

  • 2 # 隱啊隱

    三十五歲正是大好年華,上有老下有小!對此不幸同情惋惜!不瞭解華為的工資福利規定,但據說薪酬相當高,男主人公海外十年以上估計當時年薪百萬左右了!這篇文章沒說清商業保險賠付金額、遺孀訴求、生前有無其他協議、與公司矛盾焦點為何!資料有限無法進一步分析!

  • 3 # 潛龍騰淵渟嶽峙

    走國內司法程式即可,華為作為大公司不會違法,但肯定也不會在法外開例外的口子,否則以前因公私倒下的人的家屬如何自處?

  • 4 # hailang201314

    華為肯定是按法律走的程式。否則不會建議走司法程式。家屬的要求可能是明顯的過了。要不然這樣的事是比較好協調的。

  • 5 # 黎明前的黑夜9194

    1華為肯定會為每個員工買保險的

    2華為正式員工都持有股份的,也可以說是替自己打工,工資是額外計算。

    3既然是替自己打工,何來的賠償?公司給你的是慰問金,既然是慰問金就沒有個規定限額了了。

    最後你到手的錢款也就是:工資+保險賠償款+慰問金+股份清算款

    所有的都加起來已經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了。當然或許離你的理想數目不相符合,心裡不平衡也是可以理解的。但華為是一個大公司,有一個比較完善的管理制度,所有的制度都是在中國法律的框架內製定的。不可能為了你一個人,卻至於公司的榮譽和中國的法律於不顧,也不可能為了你一個人,去破壞公司的規章制度,這是一個大公司明智的做法和選擇,我想如果你是華為最高領導層,你也會這麼做。按照規章制度和法律規定,或許不能達到你所期待的數額,所以華為人事管理部,建議你走法律程式,是對你最好的回覆了。

  • 6 # 江南一葉65324113

    華為在處理這些事情上有專門的對口部門來負責,是很負責任的,我就遇到過具體的處理事件,華為在各項上都是遠高於國家標準的,我覺得家屬的要求高了,與公司的安排有差距,才造成不滿

  • 7 # BillLi人工智慧

    同情遺孀,但華為內部規章制度的確如此,為員工購買的商業保險賠付,其餘純粹就只有簡單的人道主義協助。

    華為是一家偉大的公司,員工多達18萬,公司規章制度比較全面,碰到類似問題遵章執行,並無大問題,他不可能同樣的事情因為家屬的爭議而給出不同處理結果。

    但作為一個前華為人,還是HR,在制度和感情方面,我認為華為做法無可厚非,但非最優。記得谷歌、騰訊,均出臺過更人性的類似問題的做法,但華為過於強調自己管理的剛性,而忽略了部分的人性。任總告訴我們,要講究彈性和灰度,可實際操作依然那麼機械。

    犧牲掉一點員工的獎金、福利、分紅,增加更為人性的緊急救助,即是安慰英靈,也是告慰世人,讓活著的員工繼續艱苦奮鬥,成就客戶,成就華為。

  • 8 # Tjwjx

    現在招聘、就業都是雙向選擇,特別是有一定實力的人和企業自由選擇的餘地更大,因此出現三十幾歲員工突發腦出血死亡雖說令人痛惜,但不能歸是單一方面的不是。突發腦出血的可能性隨時隨地都有,原因也可能多樣,這事只能提醒大家關注健康、身體第一。關於賠償,企業已給上了保險要比大多數企業福利好多了。逝者家屬雖應同情,但網發這種具有煽動性文章不讓人理解。

  • 9 # zzz大壯

    只能表示同情。華為公司有錯無疑,因為勞動法規定了員工有休息的權利,但是話又說回來,加班有加班費,業績好有獎金,如果覺得撐不下去可以辭職的,甚至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賠償,但是沒有,實際還是捨不得這份工作,捨不得這份錢,雖然聽起來殘忍,到這就是我們的現狀,不止華為一家,勞動者利益都不到保障,但是為了養家餬口都忍下了,不得不說是我們自己放棄了這些權利,雖然無奈,但是事實。作為死者妻子,要求賠償也合乎情理,但是在沒有經過鑑定的情況下不能想當然認為丈夫是上班累死的,如果想要賠償,鑑定丈夫的死因是首先要做的,然後才能要求賠償。我覺得現在人們處理事情的思維方式都特別怪,一出事情就發在網上。

  • 10 # gautier6

    這事比較複雜,一定得慎重處理。曾經在國外工作期間碰到過類似事件,可以說有一定的經驗和教訓。

    在國外工作期間出了這種事故,非常不幸,對於中國人的傳統觀念而言,不管怎樣處理都令人難以接受。

    首先,當事人親屬一定要弄清楚死因,找到相關證人。如果事件僅涉及公司內部環節,還比較好處理,畢竟華為是一家大公司,應該能負責的。如果事件涉及到外方,以及多邊方面,就比較麻煩了,這就要考慮聘請當地的好的律師,做好長期心理準備打官司。

  • 11 # shasha271

    剝離開死因來說點事。一個員工駐外國打工,能養活一個不工作的妻子,兩個子女,一個傭人。這要用八小時工作能賺取的嗎?恐怕不行吧?由些所帶來的健康損害是成正比的吧!我覺得不能說是工作原因,生活上的壓力也是主因之一。願逝者安息!

  • 12 # 慕秋15

    遇到這種事最難受的當屬父母了,白髮送黑髮人,辛苦了一輩子把孩子養大培養成才,老了孩子卻沒了,農村的還沒有養老金,賠個錢吧媳婦還的要大份,過不了多少時間媳婦又嫁人走了,只剩下兩老人孤苦憐仃,慘啊!

  • 13 # AB型血雙面性

    有商業保險的公司已經很不錯了,相信華為買的商業險不低。

    有點疑問是,這種情況在國內,工傷是要賠的,死者妻子沒有提到,是國內的工傷不保國外還是有工傷賠付沒有提。

    在國內按政策還有一些喪葬費,多少個月的工資等等,不知道適用國外工作的員工不

    最後,既然死者妻子提到華為冷血,那麼華為的hr肯定有做得不好的地方,有時候關懷比金錢更有人情味。

  • 14 # 禿子扛槍目標明顯

    幫兇等於受害者 失敗者等於掌權者 華為的什麼o可以在加拿大豪宅 對風險生命的員工 卻是殘酷的剝削和蔑視。呵呵 因果迴圈吧

  • 15 # 在往常一樣

    家屬應該把賠償金額列出來,如果年薪一百萬,保險賠五百萬,那隻夠五年年薪,家屬自然覺得少,對於普通人肯定很多了,家屬想要多少?從三十五歲到五十五退休,按年一百萬來算,要華為賠兩千萬?

  • 16 # Hyufeng1

    人走了,確實讓人痛心!還請家屬節哀!

    但是,生前為啥不覺得工作安排有誤?或者如果確實幹不下來,為啥不辭職換工作?在任何單位工作都有這種突發疾病,我們單位這幾年也有幾個不幸突發疾病離世,確實讓人痛心和遺憾!但是把這個全部歸咎於華為,是不是有點不妥?

    作為妻子,一直在他身邊,對他的身體狀況應該有所瞭解,為啥不勸他好好注意身體呢?員工帶家屬工作,本就是為了照顧員工,會不會是你照顧的不好呢?

    不論咋說,身體是自己的,工作是做不完的,加強身體鍛鍊,才是做好工作的基礎!

  • 17 # 新橙周老師

    賺錢不容易,加班的確辛苦。猝死很正常。華為的強度很大。大部分是拿命換錢。話說回來了,很多公司也辛苦,也拿命換錢,還換不了多少錢。

  • 18 # 工傷知識普及公開課

    一直從事工傷的相關工作,工亡事故在國內統一的標準2018年是72萬多,另外還有六個月的喪葬補助金,還有符合條件的家屬的撫卹金,其餘那就看企業的人道主義慰問了。

    針對當事人文中的闡述,我覺得還是要客觀的看問題,文中當事人訴求都沒有說清楚,大家怎麼去評判是非對錯,當事人親人去世值得同情,不過從文中可以看出,華為應該履行了法律內的義務,不然不會讓家屬直接走法律程式。

    員工也沒有說明白事情的前因後果,更沒法判斷孰對孰錯了!

  • 19 # imex

    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力,有不加班的權力,企業如果因此解除勞動合同要依法賠償。資本家不會發善心,改善勞動環境需要所有人的努力。每個人都依法爭取自己的權力才會有成效。

  • 20 # 東風又綠楊柳岸

    一將功成萬骨枯啊,把女人當男人用,把男人當牲口用。任老爺子的心是鐵打的嗎?關懷員工,作為一個有名的世界前列的高科技公司,有這麼難嗎?減輕點員工的壓力,多招點員工有這麼難嗎?華為!高科技公司裡的血汗錢工廠,你的名聲為什麼不愛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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