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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紅牛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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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張震102871619
小區內公共道路,屬小區內全體業主所有,是否規劃停車位問題,需要徵求全體業主一半以上同意,現在很多物業為管理方便,杜絕外來車輛進入,導致小區周邊亂停車問題嚴重,出現了業主與物業因停車問題導致的社會矛盾升級。我個人觀點認為,在當今汽車保有量日益增長的情況下,小區內車位已無法滿足居民停車需求,如何解決1是透過徵求全體業主意見,合理規劃小區內部臨時停車位,方便走親訪友人員車輛停放;2是透過徵集業主停車時間段,對日常上下班空餘車位加已綜合利用,對此類業主減免管理費,物業按照規定合理收取臨停車輛管理費。3是可綜合利用小區周邊商業樓宇地下停車場,解決夜間停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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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玲霖柒
人車分流,這樣做還不是為了小區業主的安全。現在酒駕的那麼多,駕駛車輛的盲區也大,小區內多是老人小孩在裡邊行走玩耍,萬一出了交通事故,難道又去找物業負責嗎?車是該停車位上的,不願買車位,不願交停車費臨停,那自然只有停公路邊上了。這樣做雖然對一些業主來說不方便了,但也好過一些物業把綠地開發出來做停車位收費強吧。人總是要求的太多,也得想想自己的要求合不合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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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425讚賞
社會的安定團結靠社群建設,物業是這社會的一大不穩定不團結因素應取締,由社群組織管理會人心向背,搞好社會和諧和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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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蹲在牆腳的老頭
小區物業管理歸物業,小區地面理應歸物業,物業依法對業主房產有處置權,所以物業是小區最有權利的業主,一切物產歸物業嘛,沒毛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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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發燒友199179207
我做裝修的,早段時間也碰到了我覺得不合理,沒人性化物業管理。還是高當小區。也是小區上面地面不能停車,而地下停車場車位都是業主的,我也問了保安,如果是業主的朋友或客人來訪停車怎麼辦,地下車位都是業主位,上面沒有另時停車位,客人的車停那裡呢?只能停在小區外面,如果這時雨雪正在下著,那不是苦了高當小區業主的客人了嗎?那還是高當小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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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心海97
小區不讓停車是有好處的,安全衛生。小區的周圍為什麼物業不考慮整個停車場呢?為賺錢物業想盡一切辦法,為業主解憂確不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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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肚肚皮63743575
沒有了物業,車亂停,亂放,還可能為了搶車位,發生打架事件,收費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這時又想物業了,人就是這樣兩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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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招德軒
物業沒有權利收取地面停車位費用,物權法規定地面任何設施歸全體業主集體所有,任何個人及單位不得私自佔用。物業也沒有權利不讓業主進出入小區,你可以選擇報警,或者組織業主委員會罷免物業,從新聘請物業。只要過半簽字就生效。或者法院起訴,有關部門投訴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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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能爸兒涵家園
按道理,只要買房,除了地下停車場收費外,小區路面上是公共區域,允許自由停放的,這是公共權力,物業沒權利,物業不讓停只能說太霸道了,整個小區內的一草一木任一塊麵積,物業是沒有任何產權的,只有管理權和公共區域維護權,現在的物業有點霸道了,建議國家強力打擊不合法不合規物業公司,物業公司應該是服務小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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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安安2085
小區地面不讓停車,原因不知道,可能是小區地面停車不能滿足全體小區業主停車的需要吧。如果小區業主有一百輛車,但地面只能停五十輛,我看物業統統不讓車進入小區,也是對的。如果讓車進入,五十輛車停滿,其他車輛再進入,小區不就亂套了嗎?如果不讓車再進入,這些開車的業主一定會和物業發生矛盾。所以物業乾脆不讓小區停車也是無奈之舉。
小區裡面沒有汽車行使,業主在小區活動的安全有保證,但業主把車停在小區外面也是個問題。怎樣解決這個問題,只有物業和業主坐下來商量,看能不能每天小區只進入五十輛車,一遞一天停放,單雙號停,雖不圓滿,但也是一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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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王東方4088
因為小區地面綠化完了就太小了,汽車根本沒法停車又不安全,而且有地庫,所以不讓車進入小區地面,我們小區至從不讓汽車進入,小區環境好了,乾淨衛生了,小區綠化也好了,安裝健身器材,人們鍛鍊身體,娛樂休閒,挺好的業主都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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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起座彈鳴琴
都停小區地面?消防通道要不要?
問題關鍵1在規劃(如車戶比)2在車位租售(如租賃方式如何確定),3在業委會規定(如一戶一車進小區)。以上都確定,物業公司只需執行(服務)即可。核心問題其實是:地下車位有沒有土地使用權之說,如果有,是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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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FGJ417
這就是無序發展私家車的後果!今後只能愈演愈烈,且無解。就像一個人只能吃兩碗飯,卻偏偏吃三碗甚至四碗,不亂才怪!
單雙號限行,沒辦法的辦法。
想當年腳踏車王國,沒有此類怪像。還是恢復吧。符合中國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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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清風拂曉陽光雨露
現在物業是小區的主人,地面上讓你停車他錢沒得賺了,叫領導來管?火沒燒到他屁股他賴得管,也不想管,你聽說他們來管嗎?叫他管一下,會說法律不允許沒授權。民生大事追切需要國家及時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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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user9207896784177
物業公司的不作為和亂作為。造成小區不和諧和亂象。應當取消物業公司,由街道居委和業主委共同管理小區。當地政府應當大力支援小區成立業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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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晨曦2110286
小區內不讓走車或停車是正確的。是為安全著想。區域內綠化,是為業主提供一個好的生活環境。為什麼不停地下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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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強大國防99999
正常,園區是大家的,保護園區環境是每個業主的責任。如果小區任由車輛停車或者佔據道路甚至侵佔綠地停車,其結果就是整個園區混亂,其結果也是全體業主遭殃。如果有條件,物業可以在不影響業主出行、活動、生活的前提下適當開闢一些停車位,並且在徵得相關部門物價許可後,按標準收取一定費用並且將收取的停車費做好規劃,定期公示資金管理情況,這樣即方便業主也有利於物業管理好園區,做好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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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88碧水藍天88
個人覺得小區不讓沒車位的車進入沒毛病。應該支援,你車位都沒有進去停哪裡?占人家的還是佔用路面?同時也是引起鄰居不和睦的導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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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笑看人世間27461157
物業不讓沒車位的車進入沒毛病。應該支援,你沒買車位啊?都進去停哪裡?占人家的還是佔用路面等等?亂停亂放會妨礙他人出入同行。引起鄰居不和睦的導火索。所以說,沒買車位就不讓進入。做的太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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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路面讓不讓停車,要看當初有沒有規劃車位,如果沒有,不讓停是完全正確的,現在都講究人車分流,車在小區路面行駛,有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