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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辰可心理諮詢師

    愛情是自己的選擇,苦樂的感受也是自己的。

    父母眼中的適合,包含有太多的現實、物質。

    當然,人生是應該現實中。但在愛情中不應該因現實而委屈了自己。

    每個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過得好,生活充裕,對方家世好,能夠幸福甜美。

    如果,孩子在彼此的相處中,感受不到愛情,感受不到自己想要的那份情感,感受不到心意相同。那麼。為了父母的滿意,即使結婚了也不會幸福,他們會彼此找對方的毛病缺點,會把一件生活小事演變成一場大的爭吵。

    為什麼?因為沒有愛的感覺,生活是湊合著過的。

    有一位演員說過一句話:結婚就是要找能夠靈魂相依的人,也就是半夜你睡不著了,可以叫起來陪你聊天的人。

    沒有相愛,沒有靈魂相依,哪怕你的物質生活再好,那也是讓別人看的。

    冷暖自知,愛亦自知!

  • 2 # 大V走天下

    我不會為了父母而選了並不合適的人結婚。

    婚姻不是買菜,不是隨便挑挑撿撿就可以湊合成一對,也不是隨便來個人隨便的說說就可以湊合結婚過日子的。如果有,那樣的婚姻也是虛偽的,並不能稱作婚姻。真正的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是需要情投意合才能一起過日子的。

    有些婚姻從一開始就是隨便湊合的,像大齡結婚或者是父輩們的指腹為婚。這樣的婚姻是命中註定的,也是沒辦法培養出感情的。這個時候的婚姻都是父母之言的婚姻。但是要知道那是兩個人的生活,不相愛就沒辦法湊成一個好的生活。婚姻並不簡單,沒有愛的婚姻就不叫真正的婚姻

    兩個人組成一個家庭,最需要的還是要有共識。沒有共識的婚姻怎麼又有努力的方向,怎麼能知道兩個人都想要什麼。

    不管是人生觀、價值觀還是金錢觀。每個人都需要有一樣的生活觀念。這樣的觀念是指引前進的燈塔。有了一樣的觀念,不管做什麼事都會變得易如反掌,更加像是一家人。

  • 3 # 傻蛋白天不懂夜的黑

    如果換做以前,我也會同意父母的建議,選擇父母同意的而不是自己死活要選擇的那個人。首先,現在這個婚姻自由的年代,誰都有選擇的權利,只不過我們要聽取父母的建議,因為父母是過來人,是經歷過生活的大悲大喜的人,知道苦日子不好過。你覺得不合適,只是你沒和他相處過,沒交流過沒相處過你怎麼就知道不合適?有時候父母的眼光不會錯,就算沒有愛情在婚姻的生活中也會培養出感情!其次,父母不會害自己孩子,恨不得把最好的都給孩子。你說不合適只不過,你沒有接納他,沒有打算讓他走進你的生活。你可以試著相處一段時間,如果他對你好,你可以考慮一下,如果對你不好,你直接和父母說清楚你們真的不合適,那樣也可以呀,不得罪他也不讓父母生氣。貧賤夫妻百事哀,結了婚的人都知道,生活不易,沒好的家庭經濟生活太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你多考慮一下父母的建議!最後,我想說,我就是選擇自己的戀愛物件,而沒有聽取父母的建議,沒有同意父母選的物件,現在後悔了,開始恨自己。那時候以為戀愛就是一切,沒考慮婚後生活,也沒考慮經濟情況現在感覺好累,想買的東西太多,為了孩子無法出去工作,只能隱忍。恨自己,一個選擇影響了自己一輩子。如果有來世,我不會一意孤行做傻事!

  • 4 # 卜子君

    你會不會為了父母而選擇和一個並不合適的人結婚?

    我的答案是不會!

    首先我們來聊聊什麼是婚姻。

    婚姻,泛指適齡男女按照婚姻法在經濟生活、精神物質等方面的自願結合,並取得法律、倫理、醫學、政治等層面的認可,雙方共同生產生活並組成家庭的一種社會現象。

    那麼問題來了,結婚的前提是男女在經濟生活、精神物質等方面的自願結合!如果你是奉了父母的旨意,而選擇了一個並不合適的人結為夫妻,換言之就是其實你們兩個並不是自願在一起的,那你想想,婚後的生活會是什麼樣的,你覺得你會不會在奔向幸福的路上漸行漸遠。

    曾經讀過一個故事:

    堂姐不僅長的很漂亮,還聰明、溫柔。高中畢業後,堂姐就去天津打工,期間有不少鄰居主動找大伯母要給堂姐介紹物件。所以堂姐每次放假回家不是在相親,就是在去相親的路上。可是,那麼多相親物件,沒有一個是堂姐相中的。

    我問堂姐:相親那麼多次,難道就沒有一個心動的嗎?堂姐說,她不想像村裡那些同齡的女孩一樣,在家裡的安排下相親,然後快速結婚、生孩子,然後這下半輩子就只圍著孩子鍋臺轉。堂姐的臉上洋溢著二十歲女孩獨有的笑容:“我覺得我的人生會和她們的不一樣,我的愛情一定是很唯美的。” 說這些的時候,堂姐一臉對未來的美好憧憬。

    後來,真如堂姐期待的那樣,她在天津打工的時候認識了一個本地的男孩子。男孩子著迷於堂姐的善良、靈動、美麗,堂姐也被男孩子身上那種不同於村裡男孩的獨特氣質吸引。兩個熱戀中的年輕人許諾著天長地久,海誓山盟。在同事的眼裡,他們郎才女貌,天生一對。

    可是,童話裡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結局並沒有發生在堂姐身上。大伯母知道堂姐在外面找了男朋友之後說什麼也不同意,逼他們分手,也不讓堂姐再出去打工。堂姐哭著求大伯母,大伯母也哭。她說她絕不允許自己唯一的女兒嫁到那麼遠的地方。堂姐也試著偷偷離開家,可是大伯母發現後竟然以死相逼。大伯母說,如果堂姐非要和那個男孩子在一起,她就死給她看。

    堂姐傷心也無奈,她多希望自己的愛情能得到父母的祝福。可是,她不能那麼自私。她不能為了自己的幸福,狠心傷害養育她二十多年的父母。畢竟,她是他們唯一的女兒。堂姐被逼無奈狠心和那個男孩子提了分手,並答應父母不再與那個男孩聯絡。之後就是各種相親。其中有一個相親物件,長相不錯,家境也不錯,大伯母非常滿意。

    堂姐心灰意冷,賭氣的說:你們覺著行那就行。所以在大伯父大伯母和男孩家長的安排下,倆人剛認識不到一個月就結婚了。婚後,那個男孩每天遊手好閒,無所事事,而堂姐只希望自己的丈夫能踏踏實實的工作,好好的過日子,可是男孩卻總像長不大的孩子。倆人的性格,想法,價值觀截然不同。婚後,倆人整天吵架,甚至有一次動了手。堂姐很多次自己一個人偷偷的哭,卻沒有人可以傾訴。最後,日子實在過不下去了,離了婚。

    那時候他們結婚不到半年。堂姐離婚後,大伯母好像也知道自己做錯了,看到堂姐每天那麼傷心,也不敢再去逼迫堂姐。雖然現在人們的思想已經進步,但是,在那個封建的村子裡,女人離了婚還是會被人說三道四,指指點點的。離婚後的一段時間,堂姐每天在家不出門,愛串門的大伯母也不再串門了。後來,堂姐跟著一個親戚出去打工,兩年沒有回家。

    這是一個很現實的故事,也反映出了很多依照父母之命結婚的一種生活狀態。

    子君認為

    一個成年人有權利去尋找自己的幸福,也有義務去愛一個自己喜歡的人。不應該是一味的為了父母考慮而放下自己追求合適伴侶的權利。

    你認真的想一想,你和一個你覺得不合適的人結婚了,將來後悔的不僅僅是你自己,在這場婚姻中,對方也是你無所謂態度的受害者啊。

    所以,子君希望,當幸福來臨的時候,每一個人都能牢牢的抓住屬於自己那一世幸福。而不是奉父母之命結婚,毀了自己,負了他人。

  • 5 # 心理諮詢笑逐顏開

    這個問題靠想象是很難回答的,比如說有一些自我意識不強,或者是特別孝順的人,他們會覺得自己能為父母做一些事情,倒也未嘗不可,這種性格的人會忽略自身的感受。

    自我意識非常清晰的人不會接受這種狀。

  • 6 # 只小桂

    不會的!

    今天我想從孝的意義上來談論下:

    昨天剛好在抖音看到一個影片,一個外國小姑娘在談中外文化時說道,國外是沒有“孝順”這個詞的。如果孝順等於尊重和順從的話,她們只有尊重,沒有順從。

    雖然我們中國注重孝道文化,但現在絕大多數華人對此還是比較贊同的,而且我們國內也越來越尊重孩子的生命個體,就是對此最好的詮釋。

    但我們的孝道是有瑕疵的嗎?不,它只不過經受歷史的長河洗滌後,變得更契合我們現今的華人:可尊重、可順從,但不可不分青紅皂白地愚孝!尤其是在自己的婚姻上。

    現在的婚姻,更注重小家的質量,沒有了幾代同室同堂的群居氛圍,夫妻之間也得以有更多的時間相處,這就非常考驗夫妻之間的相處能力。

    如果互相尊重愛護,彼此遷就,哪怕剛開始沒感情也會長長久久;但一開始就知道不合適的兩個人,只會日復一日地互相折磨,直至兩敗俱傷。

    最後很大的可能就只剩你的悔恨,和父母的懊悔。所以這不是真的孝順,真正的孝順是:最後讓父母看到的是我的幸福,然後留給他們的是欣慰!

    所以聰明的父母,可能會阻止你嫁給一個他們看不上的女婿,卻絕不會讓你嫁給一個你認為不合適的人!

    而聰明的子女,可以給父母他們想要的任何東西,唯獨事業和愛情,不可盲目。

    這就是我要說的,不為父母,也是為父母,不被“順”捆綁而忽略了“孝”。

    希望這個答案對你有幫助!

  • 7 # 東方木頭

    當然不會!

    婚後的日子很長,婚姻應該是基於愛情而來。不能因為任何人而選擇不合適的人結婚!

    沒有愛情而結婚,明知不合適而結婚,這樣婚姻絕對是墳墓,是情感悲劇的開始。

    不清楚為什麼會是因為父母,被逼無奈還是隻是單純的喜歡對方?

    如果有什麼苦衷的話,想其他辦法解決,現代社會,總不至於到了買賣婚姻的程度;如果只是父母單純喜歡這個人,但你覺得不合適,完全可以表明你的態度。婚姻需要雙方自願,不可因為外在原因來決定,即使是父母!

  • 8 # 淡雅姑娘說情感

    絕對不會。

    本人已婚,女,30歲,從我21歲的時候,父母就讓媒人給我介紹物件。可以這麼說,我都不記得給我介紹多少個了,我就看了兩個。看的這兩個還是逼著我去的,沒有一個我中意的。

    我一聽媒人介紹完對方的情況,我就知道不行,連看都不用看。因為我非常清楚我不想要找型別。

    以下6點滿足一點,就pass掉。

    1.異地生活。比如他是在工地幹活,工作也不穩定,而且我有我喜歡的工作,不可能跟他去,註定會異地分居。

    2.性格不合。我喜歡外向的,他如果內向,那就沒必要處了。

    3.三觀不同。我是寧缺毋濫型的,沒有我相中的東西,我寧肯不買,絕不會對付。

    4.規劃不同。我只想要一個孩子,不論男女,如果他必須要生男孩,那就拉倒吧。

    5.個頭不符。比我矮不行,要高於我,但不能超過十釐米。

    6.身材受看。水蛇腰絕對不行,走路不標準絕對不行。

    後來,因為我堅持我的標準,都沒人願意給我介紹了,正中我意。

    最終,我找到了我想要的那個人,就是我現在的老公,育有一男孩,我們幸福極了。

    希望你也要有自己的主意,千萬不要因為任何人將就,婚姻可是一輩子的事,一步走錯步步錯。

  • 9 # 小月亮625

    不會,我又不和他們爸媽生活一輩子,我挑的好壞都自己承擔,家人是家人的意見和參考,但不會完全為了他們而放棄自己的選擇。

  • 10 # 你們還好嘛

    結婚若是為了維持生計,那婚姻就是長期賣淫。

    -出自張愛玲《傾城之戀》

  • 11 # 不著急雨滴

    以前沒有談過物件,一直以為婚姻只要自己夠優秀,不給人添麻煩,做好自己就行。因為我根本就不想找物件,所以爸媽很操心,他們就安排我相親。一開始我很排斥,但經不住他們嘮叨就都去了。當時我都是無所謂的,反正也是見一面就完事,如果爸媽對對方都是好評的話,我就互留QQ或者微信。不過自己還是希望過單身生活的。

    有一次我們村上人介紹了一個他家的親戚給我認識,對方條件很好,就是輟學早出去打工了,現在家庭條件也不錯,人也不矮,我爸媽見了很是喜歡。後來為了互相多瞭解,男方就帶我出去玩,實際上是花了一天的時間去見了他的朋友。重點來了,他帶我去見他朋友本來挺高興的,但他那天帶我見了他三次朋友,每次都不一樣的。每次見到朋友的重點就是讓他朋友起鬨讓我答應早點訂婚,結婚,那時候什麼都不瞭解,就讓我答應,而且一天之中提了三次,我心情很差,完全是看在那麼多人在才勉強留下。還有一件事讓我覺得臉紅,感覺是帶我去蹭飯的。見到他朋友就讓他朋友請客,一天之中也是三次,人家開玩笑的拒絕,他就那我當擋箭牌,說第一次見面就應該對方請。等到晚上散場準備回家的時候,大概都到晚上十點了,一群人走在馬路上,別人家都挺近,就我和他家最遠,我以為他會有安排,也該散場各回各家了。到最後走了好久都沒人吭聲,我忍不住了。我說打車回家吧,這麼晚都想壓馬路嗎?他說看能不能攔到私家車(黑車),那樣路費少。我聽了更生氣,都那麼晚了,還在為省點錢在馬路上走,大晚上的還沒帶衣服,雖說是夏天但也冷啊。我直接很生氣的說路費我出,快點回家。然後他們一群人又在那用手機聯絡這聯絡那的,最後還是好幾個人擠了私家車回家了。

    第二天我就堅決的告訴我爸媽,這個人我看不上 。我也徹底改變了之前的想法,不是爸媽覺得好就是好,突然意識到和一個不喜歡的人在一起是多麼的難受,憋屈,窩囊。

    所以婚姻中的他(她)一定要選自己喜歡的,至少是不討厭的,與他人無關。

  • 12 # 樓葉知秋

    我不會

    婚姻不是兒戲,和自己不適合的人結婚,一輩子都覺得彆扭,要怎麼看著對方生活呢?雖然父母喜歡,但是很他過日子的可是自己呢,不能為了父母就搭上自己一輩子的遺憾啊!

    我親戚家的哥哥就是年少當兵,後來家裡介紹物件,哥哥看中的他父母不同意,父母看中的他也覺得不滿意,但是父母很喜歡,在哥哥面前使勁誇,哥哥生來孝順看看人家都滿意這個就說:“你們高興就行!”我們都知道哥哥不喜歡,是因為他的父母很喜歡他才同意的,後來結婚了,在婚禮上哥哥一點都高興不起來,直到現在他都覺得當初不應該因為父母滿意就同意這門婚事,他覺得沒能娶一個自己喜歡的媳婦感覺很遺憾

  • 13 # 七博堂楊榕

    啊,答案就在你的問題中啊。

    我不會為了我的父母去犧牲自己,世界上沒有任何人值得我用對自己不好的方式對他好。

  • 14 # 葉某是渣渣

    不會的,其一,我相信我的父母並不會不尊重我的意見就讓我嫁給我不喜歡的人,其實在我小時候我爸媽給我訂了娃娃親,小時候我並不知道那是什麼意思,後來長的了我明白了,那個陪我一起長大的哥哥會變成我未來的老公,我總覺得變扭,應該我不喜歡他,我把他當親人,所以在我把我的想法跟父母說明以後,即使他們百般不情願也取消了這門娃娃親,其二,現在已經是2020年,每個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陪你度過下半輩子的人一定要是相愛的人,父母不能陪你一輩子,但是他可以,所以不要為了任何人葬送了自己的下半輩子,包括自己的父母,我相信您也一定能說服自己的父母不讓你嫁給自己不喜歡的人,以上純屬個人見解,如有不周,請多包涵

  • 15 # 織夢JY

    我不會因為父母而和不適合我,我不喜歡的人結婚。理由如下:

    1、人應該為自己而活

    人這一生中,會有很多種身份,兒子或女兒、妻子或丈夫、父親或母親、上司或下屬等等。在這短暫的一生中有多少人是在為自己而活?

    很多人會為了父母,為了孩子,為了家庭,為了工作而犧牲自己,有很多母親或許會為了孩子的學習成長而放棄自己喜歡的工作,在家當一名家庭主婦,做著永遠都做不完的家務。也有很多人會為了讓父母開心而委屈自己,嫁一個自己並不喜歡的人,婚後終日吵架或者最後以離婚收場。

    生而為人,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都有追求自由、幸福的權利。我們愛孩子,不一定就要放棄自己的夢想,孝順父母,不一定就要完全聽從他們的意見,人生短暫,我們也應該為自己而活。

    2、愛是婚姻的基石

    愛是婚姻的基石,沒有愛的婚姻如同墳墓,讓人絕望。

    每個人都希望像童話裡的王子公主一樣過上幸福的生活,都渴望自己喜歡的人也能夠關心自己,愛護自己。可現實生活中有太多的愛而不得,太多的無愛婚姻。

    有太多人終其一生也沒有得到丈夫或妻子的愛,為了孩子或者為了生存而勉強維繫婚姻,磕磕絆絆走完一生。

    我有一個阿姨,年輕時候在廣東打工找了一個男朋友,兩人在一起五年。這位阿姨小時候家裡給訂了娃娃親,她父親為了不失信於人,硬是將阿姨從廣東拽了回來。逼著她嫁給了她不愛的人。現在孩子都上高中了,每次一去她家就感覺氣氛超級壓抑,她和丈夫之間就像陌生人一樣,只是因為孩子要高考而勉強維持著破敗的婚姻。

    而有愛的婚姻,縱使生活中有磕磕絆絆,有吵吵鬧鬧,也會因為愛著對方而放下爭執,婚姻也能長久。

    3、父母的意見不一定都是對的

    天下父母心,都是希望自己的兒女能夠幸福的。在結婚物件上,父母可以給我們很多建議,給我們把把關,但父母的建議不一定都是對的,都是適合你的。

    他們更多的是從對方的家庭背景,經濟情況,人品各方面來判斷,這些都只是客觀外在的東西。再好的家境,再好的人品,可如果你和他三觀不合,沒有共同語言那相處起來也是非常痛苦的。世上好人那麼多,我們總不能人人都喜歡吧。

    我們不能完全因為父母喜歡,父母覺得合適就委屈自己,畢竟結婚過一輩子的人是你而不是你的父母。

    如果聽從父母安排和自己不喜歡的人結婚,以後過得不好,可能會埋怨父母,父母也會心生愧疚。

    我有個朋友,相過很多次親,沒一個喜歡的,父母非常著急,她媽媽身體不好,經常說,我最大的願望就是想在離開前看著你成家,後來有人介紹了一個家境挺好,人品不錯的小夥子,她媽媽非常高興,朋友為了讓母親高興就結婚了。可婚後她過的非常痛苦,不到一年就離婚了。

    所以,父母的意見可以考慮,但也不能完全委屈自己聽從父母安排。,在和父母意見有分歧的時候可以好好溝通,父母都是為了孩子幸福考慮,心平氣和的溝通交流,問題還是可以解決的。

    人的一生很漫長,也很短暫,我們每個人都有找尋幸福的權利,不要讓瑣碎現實損害愛的激情和理想,餘生,請對自己好一點。

  • 16 # 貝殼風鈴8687

    你會不會為了父母而選擇和一個並不合適的人結婚,為什麼?

    不會的,雖然說“百善孝為先”,但是親情和愛情是兩種概念,一個是生我們養我們的人,一個是陪我們白頭偕老的人。

    1、站在父母的立場去想這個問題,父母的想法可能更多,比我們考慮的也多,父母也是無私的,他們所想的也是也是為了自己的兒女考慮。有可能父母為了我們,給我們找了一個家境好的,但不適合自己的另一半。只想讓我們不要吃苦受累。

    2、站在自己的立場去想這個問題,父母的想法是好的,但是不適合自己,婚姻本身就不是兒戲,我們不可能拿自己做賭注。不適合自己的婚姻,最後的結局可能就是無法陪你白頭偕老。婚姻本身就是讓自己幸福美滿的度過這一生,人這一輩子並不長,為什麼不去珍惜呢。雖然說婚姻也沒有最合適的,那我們最起碼也要找一個合適自己的。

    父母生我們養我們確實不容易,但也可能有年齡上的代溝,看待事情也就不一樣。既然父母生我們養我們,“你養我長大,我陪你變老”。愛情是能讓自己找一個陪伴自己終生,白頭偕老的人,能夠使自己開心快樂的人。

  • 17 # 九錦朝鴻

    你會不會因為父母而選擇一個和自己不合適的人結婚,為什麼?

    我不會因為父母而選擇一個和自己不合適的人結婚。父母固然可親可愛可敬,但我不會為了博得父母的一時歡心而賭上自己一生的幸福。孝敬父母的方式有很多未必非得用這種高昂的代價換取所謂的孝心。

    我選以上觀點的理由如下:(1)因為選擇一個和自己不合適的人在一起生活,自己將會痛苦大半生, 整天和這個不合適人在一起早晚都生活在一個固定的空間裡,倆人對事物的看法,處事原則及家庭瑣事,都有意見分歧很難有共振產生,難免整日矛盾重重家庭很難有溫馨氛圍纏繞,隨之替代的是不和諧的尷尬難受氣氛,在這樣無聊憋氣的空間肺都要難受窒息了,何談快樂愉悅那?

    (2)父母認為合適的人和自己結婚,是以他們的眼光和他們思維去看待這個人的為人處事,父母看著合適的人選,未必就合適自己,他們把他們的想法強加於自己身上,這是不合理的,因為結婚是自己和這個人過日子,鞋只有穿在自己腳上,只有自己才知道合適不合適。所以我不會為了取悅父母高興,而和自己不喜歡的人在一起生活,孝順父母有很多種可以透過別的方式去彌補,但不能以犧牲自己幸福為代價。

    (3)哪個做父母的都希望自己孩子有一個好的婚姻,這是無可非議的,他們幫我選一個他們自己看來合適的人從理論講也是沒錯的,他們看著合適人不等於我看著就合適。所以我應該耐心的真誠的把父母給我選的這個人,自己認為不合適的理由和父母耐心的講清楚,我想父母不至於糊塗到這種地步,好好和他們說他們會明白這其中的利和弊的,會放棄自己原來堅持的想法的,不再幹涉自己的婚姻自由了。

    一個人的婚姻好與壞,直接影響著自己後半生的幸福與否,在找自己伴侶的時候,一定擦亮自己的眼睛並堅定自己找伴侶的原則,切勿受外界任何壓力的影響而改變自己的擇偶標準,從而毀掉自己後半生應有的美好姻緣。

  • 18 # 門前南山

    我朋友結婚那會,也算是大齡青年,因為在外地上班,家裡催的急也拿她沒辦法。

    那年她媽媽生病了,當時和朋友的姑姑一個小區的男孩以前見過我朋友,很喜歡她,想讓朋友的姑姑給介紹下,我朋友沒見他,他不知道怎麼就知道朋友媽媽病了,三天兩天的跑去醫院,身前身後的圍著轉,把朋友父母忽悠的暈了,朋友回去後,她父母就逼著她辭職回家,和這個男孩談戀愛。

    朋友的性子是不多見的那種好,我們認識那麼多年,都沒見她發過火的。那時候,她父母年齡大了,她姐嫁的又遠,就怕他們死了,朋友還單著,就用各種方法逼她戀愛結婚!

    當時朋友也是沒主意,她們談了兩三個月吧,就結婚了,開始的時候,大家都還是不錯的,因為新婚總得甜蜜幾天吧!不到一年他們的矛盾就起來了,比如,她老公不愛吃炒菜的花椒,有次朋友忙不來了,就沒把花椒挑出去,她老公直接就把炒好的菜倒垃圾桶了!還有他們出去工作,她老公是那種如果今天他有錢了,明天就不去上班那種,什麼時候花完了再出去找事情做!朋友掙的少,日子過得緊緊巴巴的。最嚴重的是他還動手打人,好像是過年吧,因為朋友老公打麻將輸了錢,回家跟朋友要想再去玩,我朋友沒給他,就動手打了她!

    還有好多的事情,朋友生病住院,在醫院就和來看她的姐姐動手打了起來,她躺在床上動不了,看著姐被他老公打,朋友也是忍無可忍就離家出走了,他老公,拿她的電話,給所有朋友認識的人打電話,跟她們說朋友的不好,什麼難聽就說什麼。當時我朋友處於失聯狀態,我們還以為出了什麼事!都氣的不行!

    離家兩年後朋友起訴離婚了,法庭上她前夫各種無賴,把法官都氣樂了!

    朋友的父母也是後悔的不行!

    現在好了,她又結婚了,自己挑的,她老公對她很好!幸福的不得了!

    所以自私一點為自己而活吧!真的出了問題也只能自己受著!

  • 19 # 情感小窗

    我個人是不會為了父母而和一個根本不合適,自己不愛的人結婚的。說到這,可能有些朋友會說不孝順之類得。但是我想說,如果你得父母真的愛你,就不會逼自己得孩子和一個不愛的人結婚。

    現在社會思想觀念已經開放了,沒有之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一說了。孩子可以大膽得追愛。畢竟結婚是自己一生得大事,你要明白結婚的意義,結婚了是要過一輩子得。如果你選錯了人,那麼婚姻中得苦沒有人替你吃得,你也不是替誰而活,結婚是為了自己得後半生能夠幸福。

    如果你根本不喜歡男方,男方透過打通你父母的關係,來說服你的話。那麼我建議你要跟你父母好好談談。畢竟沒有父母不愛自己得孩子。所有得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幸福,婚後能過的快樂。試想如果你因為你父母覺得合適,為了父母的開心,就拿自己終身的幸福做賭注,這樣吃虧的是你自己。

    結婚是自己過日子,不是別人替你過。如果你和一個你根本不愛的男孩結婚,那麼婚後你能幸福嗎?只是被婚姻折磨的日漸憔悴。所以你和你的父母好好談談。婚姻是自己的事,只需要讓你的父母把把關就行了。幸福掌握在自己手中。

    以上就是我的建議,祝你幸福!

  • 20 # 上官鯨的學霸養成記

    我不會為了父母和不合適的人結婚。

    01

    首先,婚姻的基礎應當是愛情。不論男女,被迫和自己覺得並不合適的人結婚後很大機率會過得不幸福。

    雖然因愛結合也有很多過得不幸福,但由於是你自己的選擇,你不會過於懊悔。但是在父母的逼迫下嫁娶,過得不好你一定會後悔。而且這時修正這個錯誤還非常艱難。

    每個成人都應有對自己生活負責的態度和能力,這是一個人獲得幸福的根本。當你放棄了主權,也就放棄了承擔責任。放棄了靠自己獲得幸福的可能。

    02

    其次,婚姻生活開始後,過日子的是你,不是你的父母。他們再怎麼打包票,也無法替你承擔後果。因此為了父母的面子,不好意思毀約等理由委屈自己結婚都是因小失大。

    我的姑奶,現在將近五十歲,憑藉三十年的奮鬥從小學畢業的村姑變成在城市有房子,開賓士的女老闆。但是她的婚姻一直不幸福,她的丈夫從不掙錢,只知道管她要錢。家裡所有的開銷都是她在承擔。還有家暴行為。

    當初姑奶只有20歲的時候,家裡幫她定了一門親事,對方是隔壁村的。經過一段時間的相處,姑奶發現這個青年人品有問題,人很懶脾氣還特別大。想要退親。

    但是姑奶的父母不同意退親。理由是已經定了親再反悔會讓別人看笑話,會被村裡人嚼舌根。姑奶反覆爭取,無奈母親以死相逼。最後姑奶還是和這個人結婚了。

    三十年的婚姻生活,姑奶沒有一天是幸福的。而且每當她想離婚的時候,父母還會以怕別人笑話為由勸阻。

    姑奶的一生就在苦苦掙扎中蹉跎著。姑奶告訴我,如果能從頭來過,她也會拼死抗爭。如果爭不過就真的去死也不嫁。

    為了父母的面子而結婚就是一個笑話。真的聽了父母的話,過得不好,父母是無法扭轉乾坤的。既然他們無法負責,由他們來做主就非常荒唐了。

    03

    那麼忤逆父母是否就是不孝順?答案是否定的。

    父母囿於年代,知識的侷限,在很多事情上並不能做出合理的判斷。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明知父母判斷有誤,還要聽從,就是限父母於不義之地。更加違背孝順的本意。

    試想你聽了父母的話但是婚後過得很悲慘,父母還會感到開心嗎?

    孝順並不是一味地順從,更要考慮最終的結果。

    因此,為了父母而選擇不合適的人結婚是限父母於不義,限自己於沼澤的愚蠢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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