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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歐陽天客

    要彩禮的人,沒有自信。想用錢來體現自己的價值,以為要的多就價值高,有面子。這種想法是錯的。價值體現在多方面。如學歷,品德,禮貌,尊老愛幼……結婚不應要彩禮,如果把它當作禮貌問候,雙方都能接受,高高興興,不傷和氣為好。

  • 2 # 混日期

    想明白很容易,女的家條件好你自己都說了,不找你兒子的話可能找個經濟條件更好的,你兒子再找的話恐怕找的就不如現在這個了吧?你現在花再多的錢也是給你兒子花的,房子肯定是你兒子名字,跟媳婦沒半毛錢關係,人家結婚沒彩禮跟你圖啥?

  • 3 # 孟闌

    要彩禮,美其名曰是中國某些地區的傳統,其實是因為以前女兒嫁出去,就很少回孃家住,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只能孝順公婆,不能伺候自己的父母。可現在不同了,男女平等,女兒可以隨時回去盡孝。那俺也就不理解為什麼女方要彩禮了?賣姑娘?怕離婚?在北京是沒有彩禮一說的,陪嫁倒不少。

    這事兒,你應該和你兒子商量。如果他非她不娶,那你就讓他自己慢慢存錢給彩禮,讓岳父母滿意。如果不是,讓兒子和女方說明你家現況。她願意嫁,就回去說服她父母,不願意,就作罷。要彩禮的親家以後也不好相處,想起來就彆扭,看著就不順眼。以後一對夫妻四個老人,如果四個老人能處好,這小兩口就省事兒了。處不好,彆扭一輩子,小兩口也過不好!但要是你兒子不爭氣,你們就沒辦法了……

  • 4 # 非著名小強

    彩禮這個東西自古以來就有,只不過叫法不同而已。古代叫聘禮,男方要先下聘禮,然後才能八抬大轎把女方娶回家……

    後來解放以後,那會條件不好,所以一般要縫紉機,腳踏車,如果能有個電視機就屬於大富大貴人家了,我們老家農村一般就牽頭豬

    不過古代的聘禮就真的是聘禮,說是買女方過門一點不為過,而且古代的女人是沒有地位的,甚至過門之後連自己的姓氏都要掛在男方之後。

    比如男人姓張,女人姓劉,外人就會稱她為張劉氏 一般冠夫姓個,後面加上孃家的姓,就是了,如果沒有特定的場合就不會用自己名字了 。我記得小的時候我們村裡的女人的名字我一個都叫不出,一般大人稱呼他們為--張三媳婦、李四媳婦--現在不知道村裡是不是還這樣……

    古代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現在不是了,現在都是女兒把男方鎖的死死的,不得不說,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都在中國了吧,中國女人大部分都掌管家裡經濟命脈,當家做主,男人只需要掙錢養家,剩下的就老老實實的帶著,現在也不是女人不獨立,外嫁不回家的時代了,既然時代變了 我覺得風氣也要變

    如果現在的女人還像古代一樣三從四德賢良溫婉,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那廣大男同胞們?你們這個錢會不會也花的心安理得一點呢?

  • 5 # 穎想法律故事會

    必須說明,彩禮不是嫁妝,這兩樣東西完全不同。雖然都是民間的說法,但是,也具備法律上的屬性,不能混淆。

    彩禮,通常都是男方在婚約達成的時候,向女方贈送的禮金或聘禮,統稱為彩禮。以前,婦女地位低,大多數婦女婚後就是男方家裡的人了,與自己的孃家並無太多關係。男方交付彩禮帶有向女方父母補償的性質。彩禮是一個古老的傳統了。1949年之後,為了禁止打著彩禮名號的買賣婚姻(解放前,地區存在大量買賣婚姻,很多女孩其實就是變相賣掉的),婚姻法明文禁止買賣婚姻。在很長時間內,高額彩禮不復存在。

    而最近一些年,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彩禮的標準也水漲船高,動輒數萬元,甚至涉及名車,貴重首飾。而一旦婚約未兌現,這些財物的處理就成了糾紛的導火索。近年來,有關彩禮返還的案件增加不少。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第十條,我們認為彩禮其實男方對女方的有條件的贈與,這個條件就是雙方達成婚姻。即,當女方收受彩禮之後,雙方卻未結婚(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我國自1994年開始就不承認事實婚姻),那麼,給付彩禮一方的給付目的就無法實現,接受一方獲得彩禮的基礎也不存在了,彩禮成為其不當得利,按照法律規定理應返還。

    嫁妝是女方父母給予女方的贈與。自古以來,嫁妝都是女方的個人財產,通常是屬於女方所有,不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女方自願將其混同於男方財產,或者補貼家用。我們看《紅樓夢》,裡面就有王熙鳳將嫁妝變賣,補貼賈府開銷的描述。

    總之,彩禮或者嫁妝歸根結底,應該是對婚姻的一種祝福,一種誠意的表達,這不能用金錢來衡量。我不認同將彩禮或嫁妝作為攀比和達成婚姻的條件。更不能成為選擇配偶的條件。人生無常,幾十年風雨走下來,靠的還是雙方的感情,相濡以沫。物質條件雖然不可或缺,卻不是首要條件。現實中,縱然有金山銀山,卻沒有愛的生活,也是對人的折磨。

  • 6 # 亂世仁心

    彩禮說白了,就是古代女方父母。向男方家索要的賣女兒錢。然後女兒要向男方家,履行義務責任。比如三從四德,從一而終,傳宗接代,孝敬公婆。而且要失去部分權利。比如,沒有離婚的權利,更別提,爭奪孩子的撫養權,那就是天荒夜譚。現在的婚姻是自由,平等的,雙方都有離婚和爭取孩子撫養權的權利。已經不存在嫁娶的性質。現在的女人之所以還要彩禮說白了就是想佔便宜。拿古代的習俗做藉口。卻不提,古代要彩禮,所付出的責任和義務。除了佔便宜,拿好處沒有其他可解釋的。

  • 7 # 顧建良5

    彩禮和嫁妝是兩個不同性質的詞,彩禮說白了是男方對女方父母養育女兒的一點補償,憑自身實力給予多少,有時女方提高一點也可能的,只要能承受就可以,而嫁妝的多少是女方憑實力能多少就多少,男方沒必要去爭,她人都給你了還在乎一點東西嗎?在我們這裡雙方獨生子女為多,好久沒聽說彩禮嫁妝之類的話了。

  • 8 # 盜德高點

    1)彩禮的男方家庭給予女方父母的贈予。本質上一方面是表達對新娘的看重,另一方面是展示男方財力:本家族財大氣粗,你女兒嫁進來衣食無憂,小小聘禮以表我沒有吹牛逼。 到了後來,彩禮就異化成一次性提前支付女方父母對女兒贍養費了。

    2)嫁妝是女方父母給女兒的私人財產。表達的是:我家財大勢雄,女兒乃掌宣告珠,嫁入你家是享福的,不是受欺負的。這個財產相當於給女兒的應急備用金。不能和日後的婚姻開銷混用的,男方要用女方的私人財產(嫁妝)要承受很大的輿論壓力(無能)。有能力的家庭,甚至陪嫁丫鬟、家奴,作為女兒的私人班底。

    3)在宗法制的古代,孩子的地位是從母的,而母親的地位常靠嫁妝體現。就算正妻,對嫁妝多於自己的次妻,也要客客氣氣。

    4)在當代,兒女結婚這件事上,對父母來說無論兒女都是“賠錢貨”;較差的,就是女方不賠不賺,拿彩禮變成嫁妝;最差的是賺錢的家庭。

    5)萬事都講究平衡,前期財產投入上的不平等,後期會花費很多其他不平等的投入去彌補。比如無嫁妝的女兒可能更忍氣吞聲。否則會加劇不平衡,婚姻解體。 當然,有些對婚姻無所謂的例外

  • 9 # 空空空空123456

    彩禮從古至今在男女結親過程中就沒有斷過,所謂彩禮就是“六禮”中的納幣,通常是指男方給女方家長的養老錢,招女婿則反之。現在《婚姻法》明確了贍養義務,彩禮即變得可有可無了。目前,我國東南沿海及南方發達地區幾乎沒有彩禮現象。

  • 10 # 任律說法

    彩禮一般指的是男方娶親時給女方或者女方父母的聘禮,在現代來講,代表男方娶妻子的一種誠意。對於這個問題法律上並沒有強制性的規定,也就是說法律並沒有規定,男方娶妻子必須要向女方給彩禮。法律只是規定了,如果男女雙方最終不能締結婚姻,男方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所以女方要彩禮,並不是基於法律的規定,而是我們國家千百年來所遺留下來的結婚風俗所決定的。如果一定要給出個法律依據或者理由那麼需要追溯到西周時期。

    彩禮制度起源於西周時期,婚姻首先要合乎"禮",才能被承認。首先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巜詩經》:"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其次有"六禮"的規定:納采、問名、納吉、納幣、請期、親迎。其中"納幣"是下聘財,交了財禮才能成親,所以說"非交幣不受不親";無幣不相見",這實際上就是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一直實行的買賣婚姻制度。

    所以給彩禮並不是女方所決定的,而是因為女性在原來社會當中地位低下所導致的。但是隨著社會的進步,女性在社會當中的地位也在逐步提高,所以現在給彩禮的性質也逐漸發生了改變。現在的彩禮更多是代表男方對女方結婚的一種誠意或者是雙方父母對小兩口婚姻的一種祝福,並沒有一種強制性或者一種侮辱性的意思。

    與此同時,雖然男方在結婚的時候向女方給付彩禮,但女方也不是空手的呀!一般情況下,女方父母會給女方製備豐厚的嫁妝。所以如果是基於真正的愛情而結婚男女,不應當為這點錢而斤斤計較,更多的應該是接受父母和親朋好友的祝福,努力過好自己的小日子。

    至於是否給付彩禮和嫁妝?給多少?完全可以由雙方的經濟狀況來決定。經濟條件好,自然可以多給一些,經濟條件不好,給多少也是一份心意和祝福。沒有必要去跟別人進行攀比。

    特別不能理解網上有些人一提到彩禮或者嫁妝就憤憤不平,如果結個婚因為在給付彩禮和嫁妝方面就產生這麼大的矛盾,那這樣的婚姻也不會長久,與其這樣,還不如不結!

  • 11 # 蔣靜姝

    彩禮按通俗的說法現包含的內容也是五花八門。女人生育險,女人生孩子等於在鬼門關走一朝,雖然現在醫學發達,但難產早產還是時有發生,這中產生的各種問題,各種費用,男方大都沒準備,女方家庭出於周全的考慮,會讓男方先出一部分錢。育嬰費用,孕期和孩子出生後的撫養費用,女方家庭也會提前叫男方家庭準備。孩子姓氏冠名權,法律規定孩子可跟父母姓。孩子跟男方姓了,那要不要補償一下女方父母。照顧家庭,婚後在男方家了,女方父母就少照顧了,逢年過節少去女方家了,女方家失落感誰補償。婚變後女方的生活,婚內女方顧家生孩,事業肯定受影響,婚變後的生活肯定受影響,彩禮有部分可是女方的後路,西方國家可是女方婚變後收入低於男方,男方必須每月給付生活費直到女方再嫁。等等還有別的其它費用就夠成了現在的彩禮。

  • 12 # 無所謂213478592

    彩禮是男方娶女方為妻要付出的錢,這是中國重男輕女下特有的產物。他們對索取彩禮有個所謂的正常理由,我把女兒養了這麼大了嫁給你,難道你不應該付出一些彩禮?彩禮看似是民間風俗,實質就是變相的買賣婚姻,把女孩當作商品作買賣。婚姻中男女是平等,嫁和娶只是叫法不同,他們的孩子血液中流淌著父母各自一半的血,孩子的姓只是傳統上跟父姓而己,沒有太大的意義。象北上廣等地,彩禮早就不見蹤影,省會城市彩禮之風也漸漸的淡出,越貧窮的地區,彩禮之風就越嚴重,這就說明了愚昧必是貧窮,貧窮必是愚昧,二者關係相互相成。

  • 13 # 天道酬勤175294804

    彩禮就是賣女兒,收一筆養老金,這就是彩禮產生的直接原因,只不過中國人最喜歡裝逼,用一大堆包裝來掩飾內心的自私利已主義。女人要彩禮就是想掌握財產,在地位上獲得主動,滿足自己的購物慾,佔有慾,掌控欲,不過女人通常用安全感這個詞來掩飾上述內容

  • 14 # Summer230087057

    你要求女方嫁到你家洗衣做飯做家務帶孩子,還要上班掙錢,你說這是美德,生孩子你要求必須生男娃,你說這個是傳統,不能斷你們家根,你覺得女方嫁過來就不能再給孃家錢,你說嫁到你家就要處處想著你家。讓你給點彩禮,你他媽就說是陋習,要不得。你得利的時候你就覺得是傳統美德,別人要得點利就是陋習,要不得。

  • 15 # kissblueice

    彩禮,按照傳統來說,是男方支付女方家庭女兒的養育成本和利潤。畢竟女方嫁人以後就不屬於孃家了,一切都要以婆家為重。哪怕是以後婆家和孃家有矛盾,理論上也應該向著婆家。

    嫁妝是,女方怕女兒在婆家受氣,給女兒的私人財產(有經濟基礎,就有地位),原則上婆家沒有支配權,怎麼使用完全看媳婦兒自己的意願。

  • 16 # 平安173470832

    彩禮是男女不平等社會的產物,說好聽是男方對女方父母養育之恩的補償,過去實際是買賣婚姻的一種。男女平等的西方婚姻有彩禮一說嗎?絕對沒有,那是對女性的侮辱。

  • 17 # 達濟法律

    何謂"彩禮"

    一、當地是否有給付彩禮的習俗

    這是認定彩禮的前提,如果當地沒有給付彩禮的風俗習慣,男方婚前給付的,法院一般是不會認定為彩禮。

    二、給付財物價值大小多少的考量

    彩禮一般為數額較大的金錢或者價值較高的財物。對於數額是否較大,法官一般從當地經濟情況出發進行認定。

    要求返回彩禮的情況

    1.雙方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屬於婚姻財產糾紛。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沒有共同生活,並且離婚。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並且離婚。

    4.以訂婚為名義,騙取彩禮的行為。

  • 18 # 愛走舊時路

    這個問題問得好,說良心話,我老婆的外家從來沒問過彩錢,也不要彩禮,平時外家人生日什麼的,只要有空,我都會買點菜去炒兩味飲兩盅,一家人有說有笑,逢年過節給外母二百元利事,外母會笑笑的回五百元給我,總是希望我做事順順利利,根本不存在彩禮一事,我覺得我們湛江地區的風俗很好,希望全國的單身漢都能娶到不要彩禮的老婆,多謝邀請回答。

  • 19 # 信實43

    “別人要,我也要。別人給,我也給。”對於中國式.彩禮的大眾心態:“抱怨潮溼,卻甘心住在低矮的地方。一一《孟子》”

  • 20 # 秋天的落葉197830071

    禮金不是男方主動結的嗎?只想不要一分錢就娶個老婆回去嗎?如果這樣的想,要麼你家庭條件差,或者只是一般般,要麼就是人品不行,家風好的,一般品德也不錯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人到中年本命年,你會穿紅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