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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佛玉花緣的情感世界

    常說:五個指頭伸出來都不一般齊,你還指望法律的絕對公正,一切都是相對論。法律作為國家機器的權威性,以及以法律為準繩,做出的判決,都具有相當的權威和不可逆轉。

    法律有準繩,也有可以原諒的誤判率,這個都是內部的誤差允許,不然很多時候,誰都不去做主的。人們的議論紛紛,其實有關部門,心明如鏡,這樣的判決結果,其實早已經瞭然於胸。

    應該具有代表性的民主統一,這個事情可以說慎之又慎,方方面面,左左右右,都考慮周全了的上下一盤棋。說句肺腑之言,這個官司判了,但師生雙方沒有贏家,都輸的不輕,正如人們的擔心!

  • 2 # 霜晨雨

    起訴常的是檢查院!不是張老師!這是公訴案。常不服可以上訴公訴人。怎麼槍口又對準張老師了?張老師捱了打,忍氣吞聲,已經是老好人一個了,怎麼常總是揪住張不放?人善被欺,馬善被騎!

  • 3 # 十丈紅塵5

    學生就是客戶,老師只不過是學校裡提供教學服務的服務員,沒有學生,哪來的老師,部分不合格服務員認為自己是鐵飯碗,可以隨意侮辱毆打客戶,取消老師編制勢在必行,加強師德教育,不合格老師清理出教師隊伍,加強老師的服務意識,認清自己在學校裡的位置

  • 4 # 橄欖1375

    題主的問題明顯帶有個人情緒化色彩。什麼叫做糾纏不休?即使是一審判決死刑的罪犯,也有憲法賦予的上訴權利,那為什麼常家家屬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為自己努力爭取減刑或無罪釋放,就成了糾纏不清呢?即使一個殺人犯殺死了自己的父母,被判死刑,他也仍然有權提起上訴,儘管所有人包括兇手自己都知道其結果仍然將維持原判,法院也會保障他的這一權利。且不論本案常某的訴求是否符合所有人的要求,是否對錯,但不妨礙他享有憲法賦予他的權利。所以討論這麼嚴肅的問題,必須要客觀、理性,保持清醒的頭腦和中立的立場態度,不偏不倚才能公平公正。

  • 5 # 使用者9011449006897

    常某為何只打張老師,而不去打李老師,王老師?這說明張老師當年的確做了過分之事,以致學生幾十年不忘。作為老師,這個事發生後,就應該站出來說話,澄清20年前發生的事實,給讀者一個交代。常某毆打老師是不對,應該受到法律制裁。但常某針對的不是全體教師,而是曾經歧視體罰過他的張老師。一個動則使用暴力的老師,值得我們去尊敬嗎?我們尊重的是那些傾囊相授、誨人不倦,視學生為子女的好老師!

  • 6 # 天長地久58572

    圍觀要冷靜,評論需理性。先拋開雙方身份及關係,只當兩人是甲乙雙方。一、過去、現在、將來,常某一直都有依法起訴張某的權利(據常某說20年前張某打人了)。二、如果常某說的20年前的事屬實,張某會理性承擔他應承擔的;常某在公開場所罵人→打人→提前安排讓人錄影片→自己從自己手機中傳出→影片被別人傳網上→事件發酵→常某一會兒說自己沒錯不後悔,一會兒說自已只錯一半→等等……他也應理性承擔他應承擔的。三、常某及家人:一邊說要向張某道歉,一邊以說張某的不是為主;一邊說相信法律,一邊說判決不公。四、常某、張某不是贏家,某個或某幾律師是贏家?五、常某打張某這件事發生後,很多人是理性圍觀、評論的,盼雙方好,但也有人斷章取義、火上澆油、推波助瀾,疑似讓單方或雙方扛起來,自己在一邊笑哈哈看"戲"。六、凡是都有翻篇的時候,期盼此事早畫句號,那怕是單方或雙方都不太滿意的句號,祝願雙方儘快走向新生活,因為,國家需要,社會需要,家庭需要,個人需要

  • 7 # 南方本色

    犯罪嫌疑人常某整個就是潑皮無賴,誣陷張老師打人只是替自己減輕罪行的一種託詞,張老師如果當年真的打了常家一哥,我敢說以犯罪嫌疑人常家的為人方式,張老師早就屍骨無存被埋在操場下面了,還能活到二十年後的今天。

    犯罪嫌疑人的常父一夜之間動員幾百號人按血手印為兒子說情,這是普通人做的出來的嗎?他需要多大的社會關係,犯罪嫌疑人的常母從整個案情發展始終不依不饒,張老師如果動手打了犯罪嫌疑人常某我估計張老師不死也要脫層皮,犯罪嫌疑人常某的妻子謊話連篇可惜也死在第一集,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容不得它含沙射影,惡意傳播暴力影片對社會對青少年起到了極其惡劣的教材,對這種犯罪行為要罪加一等,二審應該加五年,因為對社會的傷害太深了。

  • 8 # 萬里山川2

    教師為人師表,言行無不影響學生今後的成長,教師在傳道授業解惑之外,還要教育學生如何做人。客觀地說,張老師過去教育方法可能欠妥,對常某的自尊心的確造成了傷害,且二十多年的怨氣一直未得到渲洩,所以臨時對老師發起了傷害。但無論如何,這也不能成為打老師的理由。老師教育學生應多與家長溝通,共同管教。主耍常某打老師在網路上形成了不好的影響。要說二者都是受害者。值得教育行業深思!

  • 9 # 烤糊的豬豬

    典型的法盲家庭。以為:我打人了,又沒打多重,陪個禮,道個歉,包點錢,就完事了,還多大事啊?在村裡沒吃過虧的一家人自以為很講理了,但,法就是法。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如判其無罪,極壞的示範作用可想而知,老師成了羔羊,人人可宰上一刀。這個事件的關鍵不在打的程度輕重,它不是一般的打架鬥毆,它是對尊師重道的中華傳統美德的嚴重叛離,不懲則亂,亂的是思想,是法度。對某人們嚴懲是對這一家人的最恰當們教育,還社會以公道。

  • 10 # 使用者7894563698

    當事人上訴是合法權利,再怎麼評論都無意義。哪怕他是個死囚,他有辯護權,上訴權等,其它人無權干涉!我很奇怪一些老師,對於自己群體極盡人事地去辯護,可對他人卻粗暴地不許自辯,不許上訴,典型的雙重標準,霸王作風。我不知他們是因為是個法盲不自知,還是根本不把法放在眼裡,老子說了算天下人都得聽我的?這樣的人教學生,知識、智商和人品挺讓著急的。也不知他們羞不羞?!

  • 11 # 太公坐椅

    即便是20年以前,這位老師真的打了你,今天你也把老師打了。老師並沒有起訴你。你為什麼要起訴20年前打過你的老師呢?老師打你是懲戒,你打老師是對老師的羞辱是仇恨。是你不知好歹把打老師的影片傳到了網上,惹出了大事。事情鬧到了這種程度,反思反思自己吧。我再重複一遍,老師又沒惹你,你打了老師,老師沒有起訴你,你為什麼要起訴老師呢?你為什麼要起訴老師呢?你為什麼要起訴老師呢?

  • 12 # 鳥雀林老王19966

    曠日持久的常仁堯辱師案現已成埃落定,被判有期徒刑18月,其家人還糾纏不休,為何還要反告張清林老師呢?曾經的師生關係變成現在的仇人關係,此案對我國教育和法律的啟示是什麼?確實值得關注和反思。

    20年前的學生今天在光天化日之下毆打曾經的老師,還影片錄影,更可悲的是傳播影片,炫耀武力,拒不認罪和道歉,在社會上遭成惡劣影響,理應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我國2000多萬龐大的教師隊伍也確實存在少數的問題老師,暴力責罰學生,沒有掌握分寸,也沒有受到法律約束,教育部門對少數老師的過失教育也應進行深刻反思。常某為何沒有打王老師、李老師……在打之前還對張老師進行了確認,張清林老師究竟對常仁堯學生進行重體罰沒有?我們不得而知?即使是公訴案件,也要傳喚張老師出庭作證,現場直播,還原事實真相,如若張老師存在過失,理也應該當場進行自我批評。只有這樣,我國法律才能真正做到公開、公正和公平!

    總而言之,如若張老師存在暴力教學,張老師應為過去的暴力教學進行道歉,常某應為現在的辱師行為判刑。

  • 13 # 5426凌343龍0783

    這隻能說二家場不理智!!

    常家判一年半是有點重,但你有無想到,你的影片傳播觸及到大眾的道德底線。法律是公平公正,但不可能的斤的兩。現在你家人的摻和!!讓社會大眾更厭惡你及你的家人!!

    老師!!你想一想!!你年輕時是否常體罰學生!!否則!!為什麼你的學生、同事、領導不出來給你證明一一你沒有體罰過學生!!你要知道!!你的體罰可能會毀了學生的一生!!現在你的學生被判刑!!你還碟碟不休!!可以看出你的素養是多麼的一般般!!

  • 14 # 觀雲老頑童

    這個案件暴露出一個巨大的問題:教育立法與執法存在嚴重矛盾。具體說《教育法》規定學生上課遲到早退搗亂課堂等等行為是違反《教育法》的,應該由執法機關負責處罰。而在具體實踐中,公檢法等執法機關一般不介入這類事件,由教師自行對學生進行教育,教師沒有執法權,對學生進行教育的程度也沒有明確的量化,根本不好把握!要解決這個問題可以有兩種辦法:一、學生違紀,學校報案,由公安帶走學生處理;公安也可派人常住學校,學生違紀立即帶走處理;二、制定明確細則,對教師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作明確規定,到什麼程度可以報案等等都明文規定,讓教師能依法從教!除這兩種方法,別無良途!出了問題,動不動處理教師,師生矛盾只會愈演愈烈,難以收拾,這個整個中國的不幸!

  • 15 # 吳礬脆皮油條

    試問常某,你孩童時在家調皮,犯錯被父母打了一頓,那你現在人強馬壯,這麼記仇,怎麼不把父母趕出家門呢?古人云,從師如父母,你在學校裡沒犯錯,老師會無怨無故打你嗎?就是打了你,把你打疼了,只會激勵你端正行為,努力學習,長大後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上粱不正下粱歪,為你和你的父母感到悲哀,農村有句俗話說,三代不讀書就象豬欄裡的一窩豬,但願你的小孩不要以你為榜樣,家庭教育不好,就要被社會大眾教育

  • 16 # 使用者7249871315400

    什麼叫糾纏不休,你說這話不覺得荒唐嗎?法律規定有上訴的權利!合法上訴怎麼就變成糾纏不休了?再說,狀告張老師也是常家的權利!你有什麼權利說三道四的呢?對於這個案子來說本身就不復雜,複雜的是人心!不管判以不判,判輕或判重,都是一種悲劇,這不是哪一個人的悲劇,是一個時代的悲劇。如果學校多一些監管,老師多一些理智,學生多一些包容,少一些衝動,那麼這樣的事也就不會發生了。不管老師還是學生,都得為自己的衝動買單,這才是公理!

  • 17 # 治水ly

    從案件來看,做出的判決完全是從輕處理。常家再胡鬧就是對法律的挑釁,就說20年前老師對常的懲罰完全在情理之中。老師嚴教是出於本能和責任,因為職業就是教書育人,嚴管學生乃天經地義。常家人對判決不服並做出不理性的選擇完全是無理取鬧,是在觸犯法律底線。本案的行為不是單純的鬥毆事件,而是對和諧、文明社會的踐踏。今天全社會都在掃黑除惡,那麼常*仍然以身試法,對20年前的老師進行侮辱、毆打、謾罵,同時還讓他人拍攝影片在網路釋出其目得就是就是給社會添亂。法律是公正的,老師被打全社會都會關注,因為我們都是老師的學生,都受過老師的嚴肅管教,才收穫知識、品德和能力。如果每個學生不懼戒尺,不服老師嚴教,可想這個社會是什麼狀態?

  • 18 # 何小亢

    張老師打常某 是為了教育 老師體罰學生 在中國歷史悠久 是有良好效果的教育手段 只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近年被禁止了 所以張老師也有錯 還不到追糾刑事責任的程度 既便夠 也早過了追訴期 常家鬧沒有法律依據 再說學生打老師 俗話說一日為師 終身為父 在封建社會欺師滅祖是大不敬 要殺頭的 現在社會進步了 判1年半已是很輕了

  • 19 # 回憶20648171

    這家人有問題,本來事情很簡單,現在是法治社會,你打人就犯法,網上擴散,到現在還究纏20年前被老師打之事,沒認識到錯誤,法律意識淡薄。如當初認識到錯誤,這事不會是現在的結果

  • 20 # 188132208東哥

    對於這件事,其觀點是常某打老師是事出有因,他怎麼不打張老師,李老師,而且他也幫助過老師,給錢。說明這個老師有錯在先,而且這老師不配當教師,教師本身的職責是以教為主,以肓為主。不能暴力教學,又不是武校,就是武校也不能打罵。事情己經鬧到法院,這個老師從來沒露面,說明他心裡有鬼,做錯了事!該打!試問你們的孩子遇到這老師,怎麼處理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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