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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職場找老王

    我想你對工傷鑑定肯定是有什麼誤會,個人建議你去了解下相關的法律法規,然後再分析你現在所處的情景,若有不符合標準的地方,也可以提出異議的。

    基於我對工傷賠償的瞭解,首先要確定你這個傷殘屬於什麼等級,這就需要在自己治好傷之後的幾個月內,向有資質或者指定的鑑定機構提出申請,並且繳納鑑定費,而鑑定機構會根據你過往治療的歷史,以及恢復情況來判定你的工傷等級,而這個工傷鑑定書,就是向廠裡索要賠償的依據之一。

    大體上的賠償範圍、專案如下:

    1、醫療、康復和輔助器具費用: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實報實銷。

    2、伙食、交通、食宿費:市內住院伙食補助按本單位因公出差標準70%發給;轉外住院的食宿、交通費按本單位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3、工資、福利及護理費: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不變,停工留薪期不超過12個月,特殊情況經鑑定後,延長期不超過12個月。生活不能自理的,護理費由單位負責。 如果傷愈穩定後,會影響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就是傷殘等級鑑定。鑑定結論再1-10級的,可以享受傷殘待遇。

    也就是說,只要是同一次事故造成的傷殘,如果去做傷殘鑑定了,且已經拿到鑑定書,那麼廠裡就會根據上述的專案進行補償,有保險的就先由保險賠付,餘下部分才可能會輪到廠裡賠付。

    當拿到鑑定書後,給出的鑑定是綜合評定的,骨折一處和兩處的區別不大,在骨折數量沒有達到傷殘級別臨界點時,折多少處都是一樣的(跟骨折的位置和方式也有關)。

    但是,如果只是單純的兩處骨折,且沒有經過鑑定機構評工傷傷殘級別,那麼這種情況一般就是私了,也就是協商賠償。雖然賠償是按照一處賠償的,但實際上雙方在溝通、達成和解時,就已經預設賠償時兩處骨折的,尤其是當兩處骨折還構不成最低的十級傷殘標準時。所以,當廠裡針對本次受傷的情況,按照您所認可的方式進行賠償後,那麼就相當於達成了和解,也就算做是默認了賠償。廠裡也就不會再次承擔其他費用,如果想要再次追訴賠償,最好的辦法就是進行工傷傷殘鑑定,然後找個好點的律師,起訴廠裡。

    如果廠裡拒絕賠償,或者賠償的不符合標準,法院判決後不履行,這種有實體的企業,是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的,很好辦。而且很多企業都是害怕強制執行的。

  • 2 # 特侖蘇不會酥

    不可能的,申報工傷鑑定個人或者單位都可以申報,只是一個流程。具體的內容要鑑定小組鑑定,鑑定的時候你可以告訴醫生哪裡哪裡骨折哪裡哪裡不能活動沒有力氣不能行走等等。骨折部位傷愈後要拍片留底存檔,不單單看片還有住院的病歷出院小結。你哪裡受傷骨折幾處做過幾次什麼手術病歷都有鑑定小組都會看藏不住的,最後商討出結果下發給你和單位,不服結果可以在15日內申請更高級別的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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