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看了條新聞,浙江3個大齡婦女捆綁帥哥保安,每人奸2次以上,對這保安造成肉體和心靈上嚴重傷害! 保安報警,警察帶走婦女們,卻只構成侮辱罪,只是批評和罰款而已? 為何男人強姦女人是犯罪,女人強姦男人卻只是侮辱罪而已?
173
回覆列表
  • 1 # 時間無言一盞燈

    三個婦女捆綁帥哥保安,還每人強姦帥哥兩次以上?對保安身體心理造成嚴重傷害?

    只有一種情況才能完成以上操作,那就是三個婦女強行給保安喂藥了,否則無法完成!既然強行喂藥,那就涉嫌犯罪了,而不是普通的侮辱了。

    在不喂藥情況下,如果男子不願意,女人怎麼能強姦男人?還3×2=6次!怎麼可能?!要麼就是男子本來願意,後來談的條件沒兌現,所以造成“身體和心理和傷害”。

  • 2 # 盛開的季節71215

    強姦是一種違背被害人的意願,使用暴力、威脅或傷害等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為的一種行為。目前中國刑法只規定強姦罪實施物件是男性,被實施物件為女性,但是女性強姦男性也是犯法的,應受刑事處罰。女性不是強姦罪的適格主體,因此不能判強姦罪。雖然不構成強姦罪,但是女性強姦男性也是一種犯罪行為,根據受害人的年齡不同可以構成猥褻兒童罪或強制猥褻、侮辱罪。1、強姦不滿14週歲男性的,構成猥褻兒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對兒童實施的淫穢行為。但如果兒童為幼男,婦女對之實施猥褻行為的,則包括性交行為與性交意圖。犯本罪的,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從重處罰,聚眾或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的,應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從重處罰。2、強姦已滿14週歲男性的,構成強制猥褻、侮辱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行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這裡的他人就包括了已滿14週歲的男子,所以婦女對已滿14週歲男子的強姦,可判處強制猥褻罪。

  • 3 # 愚人也會笑

    在中國,因為在眾多的強姦案例中,受害主體基本全部為女性,並且立法之前我國還沒有出現女性強姦男性成功的案例(以報警報案為準)。由於我國法律上的空白,根據我國法律“罪行法定”的原則,“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 因此,目前女人性侵男性是無罪可定的。

    不過,根據以往新聞媒體報道的有關案例以及司法實踐的情況,以2015年男人強姦男人為例,強姦男性常以“故意傷害罪”論處,輕一點的以侮辱性質論處(批評教育),在此類案例中,被害者需要經過法醫確認受到了身體上的傷害並且達到輕傷標準才能認定為故意傷害罪。由於手續煩瑣的問題和麵子的問題,受害者一般都拒絕配合整個調查過程。

    手工製作過臘腸的人就知道過程中的辛苦和無奈,女人強姦男人的過程就是這樣滴。俗語說牛不喝水按不下牛頭低,若男人沒有慾望不配合,那來的強姦成功?既然成功了又那來的強姦罪?過來人談過來事,笑一笑了之。

  • 4 # 洛谷娛記

    有逆思維方式判斷,在生活中一般都男人強姦女人,女人強姦男人的機率比較少。所以在取證上都偏向女人的言辭。生活中也有女人強行的,婚內比較多見。

  • 5 # 郭君dhgj

    依照現有法規的定向性,也就是在中國的法律中,條文規定強姦罪有特定性,指向的是男性,一般認知女性是弱勢者,……

  • 6 # 猴爺574

    黃帝內經一一《上古天真論》曰:男子二八(十六歲)腎氣足。故可生子,女子二七(14歲)天葵至,地道暢通。故可受孕。法律在這個問題上應該參考人體正常發育的生理機能,才能正確區分什麼是成年人。而傳統的定義18歲才算成年人是不是缺乏依據?

  • 7 # 皮老徐

    因為我國法律規定強姦罪(刑法第236條),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

    只是針對女性群體,並沒有提到男性的明文規定,所以不構成犯罪。所以說男孩子在外面要注意安全。

  • 8 # 老王23407789

    女性被強姦不需要有合適的生理反應就可以實現,而男性,完成這個過程的前提就是必須要有合適的生理反應配合,在這種情況下,很難界定男性是否屬於被脅迫,取證比較難。

  • 9 # 使用者51959755123藍天

    女人體力不如男人強大,在性需求中女人強姦男人是男人接受強姦的性刺激過程,男人被女人強姦是男人性愛享受的最高層次,不能判強姦,是性需求最大化的反應。

  • 10 # 工程照明

    哈哈,你真搞笑。女人QJ男人?如果男人無動於衷,Y不起來,進不去,那女的也不算QJ呀?有句話說的好,生活就像被QJ,當你無力反抗的時候,那就學著享受[捂臉][捂臉][捂臉][捂臉]

  • 11 # 長天逸雲唐

    傳統、被動的弱勢群體,偶爾掉轉身子反戈一擊,容易達成寬容或諒解[偷笑]。原因有四:

    1、被動男子缺乏傷害感,極少後患或後遺症(如懷孕什麼的);

    2、個別被動者或看客,內心或許還有一絲期待;

    3、題中場景,常難以用上強迫二字;

    4、改變歷經千年的懲治法規,尚需時日。

  • 12 # 尼子215劉水嬌

    女人強姦男人這個話題是不成立的,在真正意義上來說根本就沒有這回事,沒有這回事女人就不需要負法律責任,女人強姦男人頂多也是體現在行為上,由於男女生理原因,不管有錢沒錢的,女人從來就是被動的,男人無需強迫,男人從來就是主動的

  • 13 # 王子江

    我認為,強姦二字是強行姦汙的簡稱,按照生理學的角度只有男性違背女性的意志對女性強行發生性交關係的行為才是強姦。所以如果發生由女性佔主動的這類事件,一般不構成女性對男性的所謂強姦罪,應該以其他法條定罪。

  • 14 # 青律線上

    因為我國刑法規定的強姦罪,就是男人對女人實施強姦行為才能夠定為強姦罪,注意了是男人對女人,而不是女人對男人實施了強暴行為,就認定為強姦罪。

    你也可以理解為這是我國刑法上的一個漏洞,隨著現在女權主義的強大,現在女人強姦男人的現象也有發生,但在整個社會上而言並不多。其實我們都應該知道,如果女人要強姦男人,男人在精神上極度痛苦的話,不可能達到配合的效果。女人的強姦行為難以得逞。[捂臉]這或許是當初經驗豐富的立法者考慮的因素之一。

    我們的刑法在規定強姦罪的時候,我國可能還沒有發生任何一起女性強姦男性的這種案例,所以我們當時的立法者並沒有考慮到這一些現象的出現。

    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可能女性強姦男性的現象會比較多,那麼我們將來刑法的強姦罪修改的時候,有可能會作為一個考慮的因素加進去,不僅僅是指男人強姦女人構成強姦罪,而女人強姦男人也可以構成強姦罪。

    隨著社會的發展,女性的地位越來越變強,那麼男性就相對處於弱勢的地位,男性在性方面遭受不當對待的可能性會日益增大。所以廣大男性朋友們看到這個罪名的時候,不要覺得難過,還是有希望的,也許我們就正在處於黎明前的黑暗呢。

    從強姦罪的構成要件和司法實踐可以看出,目前女人不可能構成強姦罪。但是總得處罰吧!

    看到這裡廣大女性朋友們高興的不要太早,強姦罪沒法對你們懲處,但是還有其他罪名哦。我國刑事司法實踐中。對於女人強姦男人情節嚴重的,如果對男性造成了人身損害,構成輕傷或重傷的,有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如果女人對男人的強姦行為並沒有造成男人的人生損害,比如說輕傷或者重傷,那麼可以按照猥褻罪來定罪量刑予以懲處。所謂猥褻是指以刺激或者滿足性慾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實施的淫穢行為,由此可見,如果女人強姦男人並沒有造成男人嚴重後果,那麼可以以猥褻罪來懲罰。

  • 15 # 長春立文

    這就是個問題,如女誤上男浴室一笑而過,那男誤上女浴室那就是流氓罪。以前我單位女的多,男的少,一幫小媳婦和末婚女子強行把一個男姓褲子扒掉,那麼換個角度一幫大老爺們把一個女子褲子扒掉,這可就是犯罪了。

  • 16 # 最愛惜緣

    這個看過相關法律人事講解,女強姦男,不算強姦罪,強姦罪是為了保護婦女權益才設定的,所以,目前暫沒這方面法律條款。

  • 17 # 無名黑白

    女的看男的洗澡,叫男的變態,流氓。男的看女的洗澡,叫男的色狼,還叫救命,這找誰說理去。[捂臉][捂臉][捂臉]

  • 18 # 天馬流星拳1120

    我國現有法律對強姦罪的定義其實是不明確的,自古以來,性行為(包括不僅僅包括插入)從來都不是僅限於男性對女性的行為,男對男、女對男,甚至還有針對兩性人的情況都一直存在,所以應該對刑法中的條款進行修改,只要是強迫別人發生性行為的事件,不論形式、不論物件性別,一律定為強姦罪!

  • 19 # 趙教授備用

    這是法律上的空白。

    一,女人強姦男人是存在的。武力協迫沒有嗎?

    二,在男人弱勢時表現突出。例如服刑,被綁架。男人動手綁架,女人強姦。

    三,違反男人意願的姓行為法理上屬於強姦。

    四,男人在不情願的前題下,被刺激下可以進行性行為。並不能認定為自願行為。

    五,本人並未經歷過被人實施強姦。但試想一下,幾個滿身臭汗狐臭,又粗魯的中老年肥女人強姦,絕對不是一種享受。

  • 20 # 覺醒207580216

    需要說明的是,女人強姦未成年男子,屬誘姦罪。本案根本就夠不成強姦罪,男人若不願意豈能亢奮,更何況還是三個女人?有何顏面去舉報。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太陽最外部氫會進行核聚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