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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國司法部宣佈,哈佛等美國多所高校在招生過程中涉嫌歧視亞裔學生,將對此展開調查,如果證據確鑿將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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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倍思校庫網

    近日,美國司法部宣佈,哈佛等美國多所高校在招生過程中涉嫌歧視亞裔學生,將對此展開調查,如果證據確鑿將提起訴訟。

    哈佛涉嫌歧視亞裔?司法部的舉措並非毫無根據,因為關於美國高校的招生政策是否對亞裔不公平的爭議一直存在。

    這一現象令不少亞裔學生不滿,認為受到了種族歧視。

    然而,校方則援引美國最高法院的一份裁決稱,學校有權將族裔作為招生時的考量因素之一,因為這樣做可以保障校園的“種族多元性”。

    "亞裔稅"

    奧斯丁學業優秀,多才多藝,在美國“高考”SAT考試中的分數更是接近滿分,按理本能獲得“常青藤”高校的青睞,卻最終未能如願。

    奧斯丁說,讓他最不理解的是,許多非亞裔學生雖然成績不如他,卻能進入那些將他拒之門外的大學,他感到非常失望。

    和奧斯丁有類似經歷的亞裔學生不在少數,他們質疑美國高校系統性地限制亞裔學生入學,涉嫌種族歧視。

    一些維權團體因此將哈佛大學、北卡大學教堂山分校以及得克薩斯大學奧斯丁分校等美國著名高校告上法庭。

    圖中抗議者手持標語:“支援公平高校入學”“廢除種族配額制”“平等的教育機會”。

    據普林斯頓大學的一份研究,美國大學在招生過程中確實對不同族裔的學生區分對待。

    研究表明,以滿分為1600分的SAT考試成績為衡量標準,非洲裔學生和西班牙裔學生可以獲得分別相當於230分和185分的“照顧”,而同為少數族裔的亞裔學生則恰恰相反,面臨相當於50分的“懲罰”。

    《紐約時報》稱,一個亞裔學生必須要比一個白人學生的SAT成績高出140分,才能獲得同等待遇。亞裔學生與其他族裔學生相比,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奔向同樣終點所需要做出的額外付出,被美國社會稱為“亞裔稅” 。

    也就是說,越是好學校,亞裔學生所需要支付的“亞裔稅”就越高。

    “讓膚色左右招生選擇,在美國高校中已經成為一種普遍的做法,”他說,而且“左右天平的已經不是一根指頭,而是一塊板磚了。”

    夏皮羅指出,這種以族裔“取材”的做法不僅對亞裔學生十分不公平,其實也對那些看似受益的其他族裔學生造成了傷害。

    一些成績不夠好但因為受到“照顧”的少數族裔學生在進入頂尖大學後面臨巨大壓力,在律師從業考試和醫學從業考試中的成績也不太理想,還有不少被迫轉到輕鬆一些的專業,他說。

    “從排名稍低一些的學校走出來的黑人科學家反而比‘常青藤’學校所培養出的還多。”

    圖中抗議者手持標語:“廢除種族配額”“幫助可憐的學生,不管他們來自哪個種族”。

    "多元性"

    面對批評聲音,哈佛大學否認使用“種族配額制”。學校發言人傑克遜表示,學校錄取政策符合法律要求,是公平的。

    根據學校網站,2017年入學的本科生中亞裔學生增加到22.2%,是歷史最高水平。

    哈佛大學所說的法律依據是美國最高法院上世紀70年代做出的一份裁決,規定學校有權將招生政策向少數族裔傾斜,以保障校園內的“多元性”,但也同時明確要全面評估每一個學生,禁止簡單機械地執行“唯膚色論”、執行“配額制”。

    這一裁決符合美國注重民族融合的主流理念,也順應了上世紀六十年代興起的“維權行動”(affirmative action),即對少數族裔給予一定程度上的優待,以幫助他們發展。

    哈佛大學亞裔學生艾米莉說,她非常贊同學校保障校園“多元性”的做法,因為可以讓她與不同背景的人交流。 “如果沒有這麼多來自不同背景的人,我就不會接觸到許多新鮮的想法。”

    高校“多元性”的支持者們手持“多元性等同於機會”“多元性很重要”等標語。

    應該說,這份旨在照顧弱勢族裔的裁決一開始是對亞裔有利的,但隨著進入美國頂尖大學的亞裔學生逐年增加,這份裁決反而開始限制亞裔學生。

    夏皮羅說,雖然在所有申請大學的學生中,亞裔群體的增長速度最快,但美國最搶手的大學錄取的學生當中,亞裔群體佔比和25年前比變化不大。

    維權組織“爭取公平入學學生組織”稱,在2013年,哈佛新生中亞裔佔比18%,而布朗、哥倫比亞、康奈爾、普林斯頓等其他“常青藤”高校的亞裔新生比例也都在14%-18%之間。

    “透明度”

    根據普林斯頓大學的研究,如果取消族裔作為招生時所考量的因素,亞裔學生錄取率或將顯著提高,而非洲裔和西班牙裔的學生比例則會下降。

    研究援引1997年的資料稱,亞裔學生當年在所有申請學生中的比例是29.5%,而在當年入學新生中的比例是23.7%。如果取消族裔因素的影響,亞裔學生佔新生比例則會升至31.5%。

    哈佛大學法學教授艾倫·德肖維茨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從原則上講,為了給別的族裔更多空間而歧視亞裔學生的行為是錯誤的。”

    “我認為膚色就不應該成為考慮因素之一。”夏皮羅說,“馬丁·路德·金曾經說過,應該以一個人的成績和品格評判一個人,而不是膚色。

    由於美國高校的招生過程並不透明,尤其是哈佛等各大私立學校也拒絕公開評估學生的細則,因此外界並不清楚這些最為熱門的高校是如何平衡學生能力和族裔兩大因素。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在優質教育資源有限的情況下,無論偏向哪邊都會引發巨大爭議。

  • 2 # 藝術留學小師姐

    此次哈佛被訴案件始末

    在2015年這起案件中,64個亞裔組織聯名向聯邦教育及司法部門起訴哈佛,控告哈佛在招生錄取中“非法使用種族因素”(unlawful use of race)

    造成對亞裔美華人的歧視(discriminate against Asian-Americanapplicants)。

    訴訟書聲稱,哈佛以及其它藤校,都大批次拒絕“幾近SAT滿分,GPA佔前1%”且“具有非凡學術榮譽或在課外活動中表現出優異領導力”的亞裔學生,而具有類似背景條件的其它族裔學生,卻同時都被這些學校錄取了。

    根據哈佛官網的錄取統計,其2016年秋季入學的學生中,亞裔美華人佔22.1%;在當前的2017年秋季入學學生組成中,亞裔美華人佔22.2%,與上一年持平。

    而根據訴訟書所提供的資料,在2013年入學季,哈佛的亞裔美華人只有18%。相比之下,其它在招生中部考慮種族因素的大學,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亞裔美國學生比例34.8%,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32.4%,加州理工更是高達42.5%。

    訴訟書中還闡述,哈佛和其它精英學校的亞裔學生比例,驚人地相似,因此推斷在這些學校的招生中,存在配額制度的潛規則。

    “亞裔稅”

    雖然亞裔在美國頂級公立高中所佔比例只有5%,但在頂級名校中所佔比例卻顯然要高得多。亞裔為了進入頂級高校,需要達到什麼高度呢?

    美國各大學普遍宣稱,在錄取稽核中採用“整體”評估(“holistic” admissions),但很多研究表明,頂級高校的錄取學生中,不同族群的ACT和SAT(美國本科申請中必須提供的標準化考試成績)平均分之間,存在巨大的差異。

    最常用引用的是2009年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的一本著作:No Longer Separate,Not Yet Equal: Race and Class in Elite College Admission and Campus Life。此書分析了10所申請最激烈的美國大學的9000名學生的入學申請資料。

    根據書中的調查結果顯示,非裔學生ACT低3.8分,或SAT低310分,依然可以享有同等的錄取機率,而要達到同樣的被錄取機率,亞裔學生平均需要在ACT上高出3.4分,或在SAT上高出140分。對亞裔學生額外要求的這ACT的3.4分,和SAT的140分,經常被戲稱為“亞裔稅”(Asian Tax)。

    早在2005年發表於《社會科學季刊》(SocialScience Quarterly)的一份研究表明,如果種族因素在大學招生中被剝離的話:\

    非裔美華人的平均錄取率將從33.7%跌至12.2%;

    西語裔錄取率也會減半,從26.8%跌落至12.9%;

    白人學生的錄取率影響不太大,大概從24.3%變為23.8%;

    而亞裔的錄取率變化,就非常顯著了:將從17.6%上漲到23.4%,亞裔學生在被錄取新生中的比例,也將從23.7%上漲到31.5%。

    亞裔的學霸特徵是毋庸置疑的。而競爭頂級名校的亞裔們,完美的分數,只是他們眾多卓越個人成就的一小部分。優秀的亞裔們並非都是隻會考試的書呆子。誠然,如果沒有平權法案,亞裔在各美國高校中的錄取率,可能都比現在要高得多。

    思考與建議

    這個世界上根本沒有絕對的公平。在一部分人看來公平的事情,對另一部分人而言很可能就是不公。在西方國家,種族歧視言論或行為是被明令禁止的。

    在新聞中我們看到一些民眾或者明星(演藝界、體育界)因為種族歧視問題被重罰。然而我們卻發現這類事件並沒有因重罰而停止。這是何故?

    這世界上的很多事情,絕對不是非黑即白這麼簡單。民主,遠沒有那麼簡單。

    任何一個階層都會有動力去鞏固自己的既得利益。這是人類這個物種進化而來的天性。所以如果想爭取自己的權益,必須首先按照現行的遊戲規則,為自己發聲,爭取權益,像當初的猶太裔群體一樣。

    對於我們個體而言,抱怨,吐槽是解決不了問題的。(事實上,在筆者看來即使平權法案被廢除,招生上的爭議也不見得能被解決)我們要做的是在全面瞭解問題現象及其背後深層邏輯的情況下,自己能做些什麼讓這些問題得到解決。

    畢竟美國精英大學的使命是培養有能力解決社會問題的精英。成功被藤校錄取,並不是你要努力的終極目標,那只是幫助自己提升的一段重要經歷。向美國頂尖大學證明你有能力去影響和改變這個世界,才是你真正應該為之努力的事情。

    希望小師姐能幫到你~

  • 3 # 陸邇

    咱們國家,外地考生考北大清華復旦交大的也要比北京上海的戶口考生多考100多分,考美國學校多點分,很奇怪麼?

  • 4 # BingZT

    很正常啊,美國主流精英都是混圈子的,就是內推,而且黃種人在主流精英里不是主力,就算畢業裡,也不會像WASP那樣遊刃有餘,或者有些人都會遇到職業天花板,自然名校招的少,當然啦,你要是真的牛逼,學校都是搶的,就怕你不來

  • 5 # 科技行者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先了解哈佛大學招生的標準是啥。

    除了 SAT 成績外,哈佛大學的招生還有另外一整套標準,這套標準可以說很機密了——“備審表”、“縮減名單”、“小獎勵”、“DE”、“Z 名單” 和 “院長關注名單”——他們還有一個篩選系統,其中的條件包括申請者來自哪裡、父母是否從哈佛畢業、他們有多少錢、以及他們是否適合學校的多樣性目標。(這些資訊是因大學生公平錄取的起訴而披露出來的。)

    其中院長關注名單和 Z 名單被認為與捐贈者有關,或關係很硬。2014 屆至 2019 屆期間,每年約有 50 至 60 名學生透過 Z 名單錄取。這些人大部分是白人,一般家裡有人在哈佛讀過書,或者是院長、主任希望錄取的學生。

  • 6 # 世界說

    8月30日,美國司法部發布利益宣告,聲援狀告哈佛歧視亞裔學生的民權組織“學生為公平錄取”(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簡稱SFAA)。SFAA於2014年正式向聯邦法庭對哈佛提起訴訟,稱哈佛在錄取過程中對亞裔學生的歧視傷害了亞裔美華人的權利,違反美國憲法。

    司法部稱,雖然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允許大學在錄取中考慮種族因素,但哈佛沒能在招生過程中對此提供具體的執行標準,而是用主觀臆斷的“個人素質”分數系統性降低亞裔學生獲得錄取的可能性。

    這一案件在美國國內引起了對平權法案的討論。自提出以來,平權法案為在許多方面為非裔美華人為首的少數族裔爭取了更多的教育及就業機會。但對種族的考量是否會造成另一種不公?考慮到不同族裔的收入背景和生活條件,在教育這一敏感話題上,種族因素應該扮演怎樣的角色再次成為焦點。

    哈佛錄取機制及調查結果

    美國大學在錄取過程中除了學習成績和標準化考試分數外,還會考慮學生的個人情況和綜合素養。各大名校均將這一過程視作學校的商業機密,拒絕公開,外界存在對其公平性的長期質疑。透過此次訴訟,哈佛的秘密錄取機制終於被迫公開。

    哈佛大學在錄取過程中對每名申請者在幾個類別中打分,如GPA、SAT分數及課外活動,除此之外還有最為主觀的“個人素質”項。SFAA向法庭提交了其僱傭獨立專家進行的研究,結果顯示,相比於其他所有種族,亞裔學生在學術和課外活動類別中獲得了最高的分數,但在個人素質中獲得了最低的分數。由此可見,錄取機制存在針對亞裔學生的系統性歧視。

    SFAA稱,受平權法案影響,這一歧視背後的動機是為了保持學生群體內各族裔比例保持平衡,因此導致亞裔學生比其他學生面臨更激烈的競爭。哈佛大學亞裔學生比例在過去十年內從約19%上升到了24%,幾乎沒有太大變化。相比之下,受到加州憲法要求不能在錄取過程中考慮種族因素的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亞裔學生佔比超過40%。SFAA稱,如果哈佛不故意提高對亞裔學生的准入門檻,亞裔學生的比例將遠高於現在水平。

    哈佛大學的招生官William Fitzsimmons對穩定的族裔組成給出了另一種解釋。他表示,哈佛將美國分為數十個地區,在各個地區內按比例錄取學生。各個地區的人口組成在過去十年內沒有太大變化,因此學生群體中的族裔比例也維持不變。

    在法庭要求下,哈佛大學公佈了其在2013年做的一項內部調查報告。報告顯示,在同樣優秀的學生中,亞裔學生的錄取率最低。亞裔學生在所有打分項中均表現優秀,但在由招生官決定的“個人素質”項中普遍獲得較低分數。報告顯示,如果哈佛僅考慮GPA及SAT分數,亞裔學生的比例應近翻倍翻倍達到43%。加入除校友直系親屬和運動員招募因素後,亞裔比例降低到31%,算上課外活動及個人素質後將達到26%,最後約2%的減少確實是由種族和地區因素造成的。SFAA認為,這充分證明哈佛以種族因素為由歧視亞裔學生。

    哈佛大學的辯護律師稱,該調查目前僅得出了最初步的結論,無法直接證明哈佛確實存在歧視。

    包括哈佛中國學生組織(Harvard-Radcliffe Chinese Student Association)在內的25個少數族裔學生組織共同釋出宣告支援母校,表示在錄取過程中對種族的考量至關重要,不認為哈佛錄取過程存在歧視。宣告指出,SFAA刻意忽略了哈佛2013年研究中的重要結論:如果哈佛真的在錄取中忽略種族因素,在亞裔學生比例僅將提升約3%、非裔及拉丁裔學生比例將下降近50%的情況下,白人學生比例將提升近10%。而申請中同時存在另一個重要因素:未來職業選擇。約30%的亞裔學生在申請中表示自己未來希望從事醫療行業,在所有行業中選擇醫療行業的學生錄取率最低。

    法律程序及政治考量

    備受爭議的平權法案誕生於美國平權運動大潮,最初由美國總統肯尼迪於1961提出。為了讓歷史上受到嚴重歧視的少數族裔有入學和就業機會,政府開始允許各機構在錄取和招聘中考慮申請者的種族來作出最終決定。

    最常見的反對意見之一是這樣的種族考量創造了另一種不公平,應該單純考慮申請者的資質和成就,而不是讓種族因素影響公平競爭。這一意見的有力體現是2008年的Fisher v. University of Texas一案。原告Abigail Fisher在2008年被德克薩斯州立大學(University of Texas)拒絕後將其告上法庭,稱她的錄取資格受到了州立大學對少數族裔學生優待的影響。這一案件在2013年被最高法院駁回重審後,於2016年再次打上最高法院,也奠定了平權法案的現行三大標準。

    一,大學只能在高度嚴格的標準下謹慎參考種族因素。大學必須能夠證明其對種族的考慮符合憲法,服務於其教育目標;二,大學不能為各種族設立既定比例或名額。但在一定範圍內採取增加多樣性的手段屬於合法行為;三,大學必須證明不考慮種族的錄取過程不能夠滿足其教育目標。如果考慮和不考慮種族因素的錄取過程結果相近,則必須減少對種族的考量。

    總而言之,雖然法院允許對種族因素的考量,但必須按照嚴格標準執行,不能對其他種族造成傷害。肯尼迪大法官在判決中寫道:“大學應該被允許自行定義對其核心教育目標存在重要意義的特質,如學生群體多樣性等。但美國教育系統依然面臨挑戰,尋找調和對多樣性的追求和憲法保證的平等待遇間矛盾的方法。”

    這個案件的最終目的則是讓法院宣佈對種族的考量違憲,徹底推翻平權法案。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數十年間最高法院在平權法案問題上處理的案件全部針對政府機構或公立大學。包括2013年Fisher案在內,所有案件的法律立足點是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條款“(Equal Protection Clause)。憲法要求各州在其領土範圍內給予所有人平等的法律保護,即必須用相近的標準對待每一個個體。因此,此次SFAA訴訟也是兩手準備。在狀告哈佛大學獲得大量媒體曝光的同時,SFAA也將公立的北卡萊羅納大學告上了法庭。如果兩個案件中有任何一個最終抵達最高法院,平權法案都將面臨重大挑戰。

    此次訴訟背後的政治目的同樣明確。主流意見早已認可多樣性的重要程度,68%的美華人支援平權法案,認為大學和工作場合中都應該保證有來自各個種族的人。在各族裔中,最為反對平權法案的是中低收入的白人群體,其中大部分是堅定的保守派共和黨選民。

    本案的背後推手Edward Blum便屬其中,Blum是一名著名保守派法律策略顧問,長期在全國尋找符合保守派議程的案件。在過去的十幾年內,Blum成功將6個案子打上了最高法院,包括2013年的Fisher v. University of Texas。這6個案件全都涉及種族議題,涉及到選區劃分和平等僱傭等問題,著重打擊任何涉及種族因素的問題。Blum從未對亞裔群體的利益表示過關心,因此也有意見認為亞裔群體這次是被Blum利用,實際上服務於白人至上主義的保守意識形態。

    而司法部發布的利益宣告也非平常之舉,利益宣告應在司法部認為某一案件存在涉及到美國政府核心利益時發表。此前數任總統都鮮少採用這一手段,而在奧巴馬時期,司法部開始頻繁釋出利益宣告,主要對涉及平權或種族歧視的案件發聲。在特朗普上任後,司法部延續了這一策略。2017年至今,司法部共釋出了7份利益宣告,涉及案件主要關於言論自由和阿片藥物等。

    自特朗普就任以來,教育部已經推翻或撤銷了多項奧巴馬時期惠及少數族裔的政策。

    在11月中期選舉之前,特朗普對平權法案的強硬立場將有利於共和黨繼續籠絡保守派選民,爭取繼續維持在國會兩院的多數席位。近期被特朗普提名最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卡瓦諾(Brett Kavanaugh)對平權法案長期持反對立場。若他最終獲得任命,此次案件抵達最高法院之時幾乎可以肯定就是平權法案被徹底推翻之日。

    亞裔身份認同及社會地位

    隨著整體教育及收入水平提高,亞裔人群不再滿足於做被忽視的“模範少數族裔”,開始積極參與政治活動。其中,亞裔最為關心的莫過於教育,大學也不是矛盾爆發的唯一焦點。

    亞裔學生平均成績突出是不爭的事實,因此,在受法律要求不得考慮種族因素的學校中亞裔學生的比例往往遠超亞裔佔總人口的比例。這也為重視多樣性的美國教育界帶來了問題。

    今年6月2日,紐約市長白思豪(Bill de Blasio)表示準備提出立法,要求紐約市最優秀的公立高中留出20%的名額給來自貧困學區的學生。白思豪指出,相比之下,大部分非裔及拉丁裔學生來自低收入家庭,無法和許多亞裔及白人學生享有同樣優渥的學習環境和資源。這一提議在亞裔群體中引起極大的反彈。目前紐約市兩所著名公立高中Stuyvesant High School和Brooklyn Technical High School在僅考量學術成就的情況下,學生群體中亞裔學生比例達到62%。而佔紐約市學區總學生數 達67%的非裔及拉丁裔學生比例僅為15%。許多亞裔家長認為這再一次反映了政府將為了提高其他少數族裔地位而直接犧牲亞裔群體的利益的做法,對平權法案表示極度不滿。

    事實上,從歷史的角度來看,亞裔在受教育權利的問題上多次受惠於平權運動大潮。在最高法院於1954年審理由黑人學生髮起的案件,推翻“分隔但平等”原則前,亞裔學生只能就讀於種族隔離的公立高中。直到1968年在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遇刺身亡引起的群體抗議後,美國大學才開始在錄取中重視對各少數族裔學生的錄取。在平權思想推動下,最高法院才在1971年宣佈加州要求華裔學生就讀單獨隔離高中的做法違憲。

    SFFA v. Harvard一案預計將於10月開始正式庭審,此案的結果將直接影響平權法案的未來。亞裔群體在教育權利議題中該何去何從?答案有待揭曉。

    車欽儀

    發自 美國 弗吉尼亞州

    責任編輯 | 張夢圓

    運營編輯 | 賈珍珍

    版面編輯 | 馮建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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