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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歷史名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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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談古論今說華年
中國古代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度開創的原因
根本原因:自然經濟具有分散性。 1.經濟上:維護封建經濟基礎的需要,小農經濟和封建地主經濟都需要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政權來維護它們的生產和土地所有制。
2.政治上:鞏固國家統一的需要。 3.思想上:法家關於中央集權和法治的思想為其奠定了理論基礎。
4.實踐上:商鞅變法在地方建立縣制,強化國君對國家的控制,為其提供了成功的經驗。 5.秦的統一和強盛為建立中央集權制度提供了客觀條件。
兩組矛盾
君權和相權(西漢中朝,隋唐三省六部制,北宋分割宰相權力,明初廢丞相) 中央和地方
發展過程
秦朝建立
特點: 1.權力高度集中,皇權至高無上。
2.地方絕對服從中央。
3.以嚴格的選官制度和嚴苛的法律為保障。
4.官員職責明確,互相牽制。 背景:秦滅六國,完成統一。
措施:
1.政治: (1)開創皇帝制度(特徵:皇權至高無上,皇位世襲),自稱始皇帝。 (2)中央官制:三公九卿(君主專制措施) 三公:丞相(輔佐皇帝處理政務,丞相制度起於秦,是君主專制的需要),太尉(協助皇帝處理軍務),御史大夫(副丞相,掌管律令、圖籍;監察百官)。 (3)郡縣制(中央集權措施。特點:官僚政治,君主專制,中央集權)。
2.經濟: (1)統一貨幣(中央集權)。 (2)統一度量衡(中央集權)。
3.文化: 統一文字:小篆(中央集權)。
4.思想:“焚書”“坑儒”。 開創了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度,奠定2000多年統一國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對於鞏固、加強國家統一.促進社會發展,起了極其重大的作用。有利於中華民族的形成。極易形成暴政,激化階級矛盾,使秦短命而亡。
評價:由秦代開始形成的中央集權的政治體制徹底打破了傳統的貴族分封制。這些措施大大密切了各地區間的聯絡和經濟文化交流,有利於國家的統一。 文化專制政策,箝制了思想,摧殘了文化。
西漢鞏固
背景:
1.西漢初,漢高祖劉邦分封同姓王,郡國並行。
2.漢景帝時平定了七國之亂。
3.漢武帝即位。
漢武帝措施 :
1.“推恩令(中央集權)。
2.建立中朝(選用級別較低的官員,作為皇帝身邊的辦事人員,直接對皇帝負責。削弱相權;君主專制措施)。
3.“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中央集權)。 鞏固了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度,維護了統一。 王國越分越小,力量削弱。加強了中央集權。 削弱了相權;加強了君主專制。
隋唐完善
北宋加強
元朝發展
明朝強化
清朝強化
總體評價
從秦確立到隋唐完善主要起積極作用,北宋起突出表現為兩面性,明清主要起消極作用。 積極作用:有利於統一多民族國家的發展、鞏固,有利於社會安定,經濟發展和文化繁榮。 消極作用:皇權的膨脹,扼殺社會創造力,減緩社會發展步伐,是造成中國落後於西方的主要原因之一。
其他
戰國韓非子提出建立君主專制制度。 君主專制思想受到兩次衝擊:明末清初黃宗羲、顧炎武、王夫之批判君主專制制度;1915~1919年新文化運動代表人物打著民主旗幟,批判維護君主專制的封建思想。 辛亥革命結束了君主專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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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娛樂所知
秦朝建國後的國家管理制度 是部分繼承了秦國商鞅變法的成果,嬴政登基稱帝后,推翻分封制改為郡縣制(由地方官員管理地方事務、軍政、民生)皇帝可以透過郡縣制度對地方及各級官吏及百姓的控制,從而皇帝的決策可以下達到地方,確立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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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子夜羌笛
作為中國第一個統一的封建王朝,當然是這樣的。秦始皇統一六國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結束諸侯各自為政的局面。實行郡縣制、車同軌、書同文、統一度量衡、修建秦直道這些政策舉措都是為了實現大一統的中央政府君主專制制度的必要條件。全國的的重大事務都需要始皇親自批閱處理。有歷史記錄曾經提到:秦始皇每天批閱來自全國各地的竹簡奏章就高達120斤,工作量之巨大由此可見一斑。
但是,這樣的權力集中也導致了兩個問題。一是超高的工作負荷導致始皇的體力和精力已經不能支撐,而要想靠大量服用所謂長生不老的丹藥來實現。這些可能含有激素甚至毒素的丹藥使得始皇的身體狀況每況愈下從而導致壯年暴卒,群龍無首且後續繼承大統者不清的狀況導致了趙高和胡亥主導的秦王朝內亂,直接導致了其迅速滅亡。二是舊六國的諸侯貴族及其後代不滿自身世代傳襲的利益被完全剝奪,一旦國家有變,即摩拳擦掌、蠢蠢欲動,時刻準備奪回屬於自己的利益。漢高祖劉邦麾下重要謀臣張良是戰國時韓國貴族後裔。秦末擊敗了秦軍主力的項梁、項羽義軍就是戰國末期楚國大將項燕的後人。王翦滅楚,項燕死前的一句讖語最終成為了現實:楚雖三戶,亡秦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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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吃著炸雞講歷史
中國古代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度開創的原因
根本原因:自然經濟具有分散性。 1.經濟上:維護封建經濟基礎的需要,小農經濟和封建地主經濟都需要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政權來維護它們的生產和土地所有制。
2.政治上:鞏固國家統一的需要。 3.思想上:法家關於中央集權和法治的思想為其奠定了理論基礎。
4.實踐上:商鞅變法在地方建立縣制,強化國君對國家的控制,為其提供了成功的經驗。 5.秦的統一和強盛為建立中央集權制度提供了客觀條件。
兩組矛盾
君權和相權(西漢中朝,隋唐三省六部制,北宋分割宰相權力,明初廢丞相) 中央和地方
發展過程
秦朝建立
特點: 1.權力高度集中,皇權至高無上。
2.地方絕對服從中央。
3.以嚴格的選官制度和嚴苛的法律為保障。
4.官員職責明確,互相牽制。 背景:秦滅六國,完成統一。
措施:
1.政治: (1)開創皇帝制度(特徵:皇權至高無上,皇位世襲),自稱始皇帝。 (2)中央官制:三公九卿(君主專制措施) 三公:丞相(輔佐皇帝處理政務,丞相制度起於秦,是君主專制的需要),太尉(協助皇帝處理軍務),御史大夫(副丞相,掌管律令、圖籍;監察百官)。 (3)郡縣制(中央集權措施。特點:官僚政治,君主專制,中央集權)。
2.經濟: (1)統一貨幣(中央集權)。 (2)統一度量衡(中央集權)。
3.文化: 統一文字:小篆(中央集權)。
4.思想:“焚書”“坑儒”。 開創了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度,奠定2000多年統一國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對於鞏固、加強國家統一.促進社會發展,起了極其重大的作用。有利於中華民族的形成。極易形成暴政,激化階級矛盾,使秦短命而亡。
評價:由秦代開始形成的中央集權的政治體制徹底打破了傳統的貴族分封制。這些措施大大密切了各地區間的聯絡和經濟文化交流,有利於國家的統一。 文化專制政策,箝制了思想,摧殘了文化。
西漢鞏固
背景:
1.西漢初,漢高祖劉邦分封同姓王,郡國並行。
2.漢景帝時平定了七國之亂。
3.漢武帝即位。
漢武帝措施 :
1.“推恩令(中央集權)。
2.建立中朝(選用級別較低的官員,作為皇帝身邊的辦事人員,直接對皇帝負責。削弱相權;君主專制措施)。
3.“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中央集權)。 鞏固了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度,維護了統一。 王國越分越小,力量削弱。加強了中央集權。 削弱了相權;加強了君主專制。
隋唐完善
北宋加強
元朝發展
明朝強化
清朝強化
總體評價
從秦確立到隋唐完善主要起積極作用,北宋起突出表現為兩面性,明清主要起消極作用。 積極作用:有利於統一多民族國家的發展、鞏固,有利於社會安定,經濟發展和文化繁榮。 消極作用:皇權的膨脹,扼殺社會創造力,減緩社會發展步伐,是造成中國落後於西方的主要原因之一。
其他
戰國韓非子提出建立君主專制制度。 君主專制思想受到兩次衝擊:明末清初黃宗羲、顧炎武、王夫之批判君主專制制度;1915~1919年新文化運動代表人物打著民主旗幟,批判維護君主專制的封建思想。 辛亥革命結束了君主專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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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天香引
秦朝之前的周王朝雖然理論上控制全天下,但實際上週王室只能直接統治首都附近的一小塊地方。秦始皇不同,在郡縣制下,皇帝可以透過複雜的官僚系統統御帝國的每一塊土地。在秦帝國裡,不再有什麼獨立的諸侯王,不再有分家一樣的分權模式,君王把自己的權力伸向了帝國的每一個角落。秦始皇是第一個真正做到“家天下”的皇帝,整個中國都是他一個人的私產了。
秦王朝:(前221~前206),作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封建制國家,它所開創的是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官僚制度三位一體的封建國家政治體制;同時,它建構了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基本格局。兩漢時期進一步完善,成為此後歷史王朝沿襲的基本模式。從公元前230年到前221年秦始皇嬴政先後滅掉了齊、楚、趙等六國,完成了國家統一。他首創了皇帝制度、以三公九卿為代表的中央官制,以及郡縣制,徹底打破了自西周以來的世卿世祿制度,維護了國家的統一、強化了中央對地方的控制。奠定了中國古代大一統王朝的統治基礎,故歷史上有“百代猶得秦政法”的說法。秦始皇修馳道、開靈渠、築長城、統一度量衡與文字,完成了一系列經濟文化建設工程。建都於咸陽的秦王朝,人口達到3000萬。秦兼併六國後的疆域到達長江流域以南的地帶,秦王朝初立便北擊匈奴,派遣屠睢率領50萬秦軍到嶺南平定百越族,疆域迅速擴充套件並進一步完善炎黃版圖,達400萬平方公里左右。秦朝的疆域大致為:東起遼東,西至甘肅、四川,北抵陰山,南達越南北部及中部一帶,西南到雲南、廣西。
但秦王朝的暴政也引起了階級矛盾與社會的動盪不安,導致了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大規模的農民起義。前206年,秦王子嬰向劉邦投降。僅15年,秦朝便走向了覆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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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漁樵之人W
謝謝邀請!秦始皇建立的秦朝,是我國曆史上第一個封建專制的中央集權制的國家。它結束了奴隸制度,建立了封建制度。把各地諸侯的權利集中到中央,中央轄郡,郡轄縣。一切制度由中央決定,全國一律服從中央。同時,統一了文字,統一了貨幣,統一了度量衡;以法家思想作為全國的指導思想。這些制度的建立都是中央集權制國家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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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王涉
中央集權在炎黃時代成為制度
家天下是炎黃以前的遠古部落傳統,非常古老,黃帝之父,傳位於黃帝。
1,阪泉之戰,黃帝吞併炎帝,而後逐鹿之戰,再吞併蚩尤,軒轅黃帝成為霸主,開創了中央集權制度,並且還是老傳統家天下哩,傳給了自己的兒子,沒有傳給炎帝和蚩尤的兒子,也沒有傳給大臣。
2,古代有一個特殊例子,舜帝
堯帝他爹的位子傳給他哥,他哥的位子再傳給堯帝,堯帝很厲害,非常強盛,但是繼承人丹朱不強,堯帝的其他弟弟和堂兄弟們也不強,這就導致繼承人需要重新找一個,又不能喪失權力,於是安排了一場聯姻,就是給自己兩個女兒招了一個女婿,也就是舜帝。
舜不全是以能力繼位,而是以公婿繼位,也就是娥皇女英的駙馬身份繼位。
權力面前,必然有人不服
3,堯帝大臣鯀,死於治水,鯀之子大禹繼續治水有功與天下,必然取而代之,舜及其子商均,無力阻擋,於是大禹得天下,大禹傳其子,伯益不能制,夏朝開始。仔細一看就會發現,大禹上報父仇,下傳其子,符合客觀事實。所以只有舜是一個意外,古人美稱堯舜禹為禪讓。
禪讓也是基於家天下和中央集權模式下的禪讓,女婿,重臣搞一搞。
4,動盪和爭鬥還是有的,夏啟不穩,伯益不服,多有爭戰,導致夏朝初期動盪,先是夏啟開朝,後又太康失國,后羿寒捉為王,然後夏室中興,才算坐穩。
5,夏王,商王,周王都是中央集權,家天下。
秦始皇以前,皇帝稱為王。春秋戰國反而屬於特殊時期。屬於地方諸侯強勢,架空王了王權,顯得王不如狗。只是因為特殊時期,王權動亂導致,中央集權和家天下制度並沒有改變。
秦始皇是戰國末年人,結束諸侯大亂恢復秩序,他的統一隻是恢復西周時期的模式,讓王權再次迴歸,然後改了一個名叫皇帝,諸侯改了一個名叫郡縣。從西漢的制度也可以驗證這一點,郡國混合制,王爺的邦國相當於諸侯在加郡縣。
6,近代歷史研究跟著西方走,腰斬古代史,把秦始皇以前看成部落時代,跨大秦始皇獨創中央集權制度,是一個普遍的錯誤,類似的錯誤很多,用西方歷史的模式套用到比西方古老的多的中國文明上,顯然帽子小了,腦袋太大,套不上去。
所以很多問題一細研究,就有問題。
秦始皇開創的只是打敗諸侯恢復王權,只不過不是周王的王權而是改朝換代的自己的王權。
最後
中國文明是人類唯一延續至今的原生文明,是以人信仰為核心的文明,並且蓋房子不愛用石頭,中國古代沒有完整的奴隸制度,並沒有奴隸社會,同時封建社會也不是從周武王開始的,夏商都有分封宗室和大臣的傳統,周文王就被商王封了大官和地盤,商湯伊尹是夏桀的臣子,姜子牙文王是紂王的臣子。
兄終弟及,父子相繼,從原始社會延續至今,是保持了原生性的。
今天的大家,有點家業還不是傳給兒子,女兒都受氣哩,極為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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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千鳥朝鳳
公元221年,秦王嬴政統一六國,接受了長期的諸侯割據的局面了。,建立了一個幅源 遼闊的國家。為了加強統治,秦王採用了傳說中的三皇五帝的尊號,宣佈自己為這個國家的第1個皇帝。始皇帝,自稱朕。1.秦始皇以戰國時期秦國官制為基礎,把官制加以調整和擴充,建成一套適應統一國家需要的新的政府機構。 在這個機構中,中央設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太尉,御史大夫與百官討論政務,皇帝作出裁決。地方行政機構設郡縣兩級。郡設守,尉,御史。縣設縣令,丞,尉。縣以下有鄉,鄉以下有裡,是最基層單位。裡有裡典。此外還有管治安的機構叫亭。2-始皇帝還完善戶籍,做為徵稅,兵役,力役的依據。3.以秦律為基礎,參照六罔律,制定全國通行法律。4.屯兵邊塞,以銅虎符發兵兵符剖開,一半皇帝掌握,一半將領掌握,合符才能調兵,保證兵權在皇帝手中。
這一系列制度,使秦時加強了君主專制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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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舟舟說歷史
公元前221年,秦朝統一了六國。結束了春秋戰國時期的分裂局面。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中央集權的封建王朝。
秦朝吸取前朝經驗,認為導致春秋戰國的分裂局面的原因是諸侯並起,地方權利過大。
所以秦始皇廢立分封制,創立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度。確立了皇上至高無上的皇帝地位。中央上採用三公九卿制度。三公是指丞相(掌管行政)、太尉(主持軍事)、御史大夫(負責監察)。九卿為奉常、郎中令、衛尉、太僕、典客、治官內史、中正。分別掌管不同事物。
同時為了防止地方勢力過於強大,採用郡縣制。全國分為36個郡,郡的最高長官為太守,還有郡丞(主管行政)和郡尉(主管軍事)。郡下又有縣,縣的最高長官為縣令,有縣丞(主管行政)和縣尉(主管軍事)。縣令下又有鄉,裡。層層分級,而地方主要官員均由皇帝和中央直接認命,確立了君主至高無上的地位和中央集權制度。
回覆列表
作為一個邊陲諸侯,秦不但結束了春秋戰國長達五百多年的混亂局面,而且開創了一個帝制時代,其歷史功績之大,似乎是後世王朝難以望其項背的。
但,秦朝卻二世而亡。
從秦始皇“奮六世之餘烈,振長策而御宇內,吞二週而亡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執敲撲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到“子嬰立月餘,諸侯誅之,遂滅秦”,也不過十五個春秋。
秦帝國的曇花一現,讓無數人扼腕嘆息,曾經強極一時,卻最終為漢朝做了“嫁衣”,它的遺憾也永久被封存於歷史之中,正所謂: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那麼秦朝為何如此短命呢?
秦始皇兵馬俑
對於這個問題,不少人會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暴政,這當然是摧毀秦帝國的根本原因,至少在儒家學者看來是如此。
眾所周知,秦國是以法家思想為武器強大起來的,而在秦朝建立之後,依然沿用著法家思想來治理國家,那麼秦朝的暴政究竟是否與法家思想有關呢?
當我們透過兩千多年的時光隧道看向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時,似乎聽見了他們在極力地自我辯解:我們總體上是反對重賦、重役的,這個鍋我們不能背,至少不能全背。
本篇筆者就從法家思想的起源說起,聊聊秦朝的暴政根源是否在於法家思想。
法家思想的起源。
陰陽、儒、墨、名、法、道德,此務為治者也,直所從言之異路,有省不省耳。——《史記·太史公自序》
“法家”作為一種學術派別,最早是由西漢司馬談提出的,此人便是司馬遷的父親,正如上述司馬遷在《太史公自序》所言,司馬談第一次總結了當時的主要流派,即儒、墨、道、法、名、陰陽。
司馬談把這些思想流派稱之為“六家”,並認為他們都是致力於如何達到太平治世的學派,只是他們所遵循依從的學說不是一個路子,有的顯明,有的不顯明,打個比方的話,就是登上山頂的路不止一條,但無論走哪條路,最終的目的都是為了“會當凌絕頂,一覽眾山小”。
百家爭鳴
那麼法家究竟怎麼是如何興起的呢,其實包含法家在內的諸子百家在起源上是有共通性的,當我們清楚
了法家的起源問題,對於其它流派的起源自然也有了大概的認識,我們就以法家起源來做具體說明。
對於法家的起源,有兩種有代表性的觀點:
法家起於王官。
法家者流,蓋出於理官。信賞必罰,以輔禮制。——《漢書·藝文志》
正如上述記載,意思是法家學派,起源於王官中的理官,主張有功者必賞,有罪者必罰,以刑法輔佐禮制,那麼什麼是理官呢,其實就是掌管司法的官員,不過在先秦時期每個朝代對於這一官職的叫法也不盡相同。
《禮記·月令》記載:命理瞻傷,察創,視折,審斷,決獄訟,必端平,戮有罪,嚴斷刑,鄭玄注曰:理,治獄官也,有虞氏曰士,夏曰大理,周曰大司寇,而《周禮·秋官》又指出了“大司寇”的職責是“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國”。
《禮記》
這也就是說理官是專職的司法官,虞氏時稱為士,夏朝時稱為大理,而周朝時稱為大司寇,至於理官之稱應該是春秋時期興起的,不過法家雖然源出理官,但又不能等同於理官,不過春秋時期的理官卻為法家學說的誕生創造了條件。
法家以“重刑”而著稱,而夏商周時期的刑典,都是由理官裁決並施行的,也就是說法家繼承了這些“刑”,當然也包括理官對“刑”的實踐,所以又可以說,沒有理官的出現,法家學派就很難出現。
法家起於救時之弊。
諸子之學皆出於救時之弊。——《淮南子》
正如上述引用所說,《淮南子》一書最早提出了諸子湧現是出於救時之弊,而這種觀點也是近代學者梁啟超和胡適等人強調的,當然這種說法也是有道理的。
春秋戰國時期,周王室衰微,諸侯並起,諸子百家各抒己見,為尋求治國之道互相傾軋,時代的大動盪為諸子提供了舞臺,當然也包括法家。
不過說到這裡就有個問題了,因為長期以來,不少人認為這兩種起源是相互對立和排斥的,總想找出一個確切的起源。
秦時期的竹簡和鼎
不過馮天瑜在《中華元典精神》一書中指出:諸子起於王官與諸子起於救時之弊二說並不互相排斥,而是可以並存的,前者講的是諸子產生的縱向歷史淵源,後者講的是諸子產生的橫向環境條件。
這也就是說法家往往是出於理官,他們為救時弊而呼籲以以法治國,這群人漸漸就成為了一個學術派系,法家的起源也就容易被理解了。
作為諸子百家中的法家是出現最晚的,可以說是應亂世而生,但很快成為了君主治國的主流思想,而各個諸侯國爭先恐後的變法也正是以法家思想為核心的,最終秦國在法家思想的武裝下所向披靡,橫掃六國,建立起秦朝,但卻只是曇花一現,究其原因是由於暴政,那麼這和法家思想有關嗎?我們接著論述。
秦朝暴政是堅持法家思想治國的必然結果?
始皇帝五十一年而崩,子胡亥立,是為二世皇帝。三年,諸侯並起叛秦,趙高殺二世,立子嬰。子嬰立月餘,諸侯誅之,遂滅秦。——《史記·秦本紀》
秦朝二世而亡,根源在於暴政,而秦朝的暴政只要有三個方面,即重賦、重役和重刑,正是由於此,不少人認為秦朝速亡,就是因為秦朝奉行法家思想治國的必然結果,而依據只有三方面:
其一,韓非的專制主義思想的實踐形成了暴政。
這種觀點認為法家思想在治理國家上構建了君主專制的中央集權體制,並且進一步認為專制主義會導致暴政的出現,不過仔細想想似乎有點牽強,因為專制制度在中國實施了兩千餘年,但並不是每個朝代都出現了暴政,也就是說專制主義和暴政之間沒有必然的因果聯絡。
《韓非子》
此外,漢朝取代秦朝而立開創了一個盛世,而漢朝是承襲秦制的,如果專制必然會在短時內導致暴政出現,漢朝為何又能維持幾百年的統治呢?
其二,法家主張的重刑好戰導致了暴政。
自商鞅變法起,秦國確實是重刑好戰的,畢竟在亂世之中想要成就一番偉業,不經歷風雨的洗禮又怎能看到彩虹的絢麗,但這種重刑好戰在戰國時期最大限度的集中了秦國國力,才得以讓秦國完成大一統。
而秦國變成秦朝之後,法家思想中的這種重刑確實是秦朝暴政的一個重要體現,但是是否是重刑導致了暴政呢,即使有這方面的原因,也不是主要的原因,因為秦朝暴政不單單體現在重刑這一方面,也就是說重刑並不是秦朝暴政的唯一因素。
其三,秦朝在時代背景已經變換的情況下依然堅持以法家思想治國導致了暴政。
這種論斷認為法家思想只是適應春秋戰國的亂世,而並不適用於完成大一統的秦朝,因為此時的社會矛盾已經發生了變法,秦朝依然沿用嚴苛的法家思想治國,這是法家思想沒能與時俱進,而這種已經不合時宜的思想繼續實踐導致了暴政。
法家
其實這點也是值得商榷的,因為法家思想在新的社會環境下是否就一定能導致暴政,這並不是蓋棺定論的觀點,那麼秦朝暴政和法家思想之間究竟是什麼關係呢,我們接著論述。
秦朝暴政與法家的思想主張。
其實法家思想在嚴格意義上並不會導致秦朝“暴政”的出現,為了說明這種觀點,接下來我們就從秦朝暴政的三個表現即重賦、重役和重刑來闡述。
重賦。
《商君書》是商鞅在秦國進行變法的理論基礎,而在主觀上講,它並不主張暴政,就如《去強篇》所說,國無怨民曰強國,所以商鞅認為國內的民眾不怨聲載道這樣的國家才能稱為強國,而重賦勢必會造成民眾有不滿情緒,這與法家思想在主觀上是衝突的。
《管子·七主七臣》亦云:愚臣:深罪厚罰以為行,重賦斂、多兌道以為上,使身見憎而主受其謗,也就是說只有愚昧的臣子才會認為嚴苛的刑罰和重賦是治國的辦法,這樣做只能讓人憎恨,而君主也會被民眾誹謗。
秦始皇
作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韓非,其實也是反對重賦的,正如《韓非子·八奸》中記載,韓非認為:“為人臣者盡民力以美宮室臺池,重賦斂以飾子女狗馬”,這種對民眾徵收重賦來滿足統治者的私慾,對君主來說是一種災殃,並不是君主治國可取的。
重役。
《商君書·墾令》記載:祿厚而稅多,食口眾者,敗農者也……民不勞,則農多日,農多日,徵不煩,業不敗,則草必墾矣,意思是過多的稅收可以養活很多的人,這樣就會導致從事農業的民眾減少,從而削弱國家的根基,而民眾的勞役少,才會有充分的時間從事農業生產,這樣才能更好的發展農業。
《韓非子·備內》亦記載:徭役多則民苦,民苦則權勢起,權勢起則復除重,復除重則貴人富,意思是如果國家對民眾徵較多的徭役,那麼就會導致民眾怨聲載道,最終便會導致國家窮了,而權貴們富了,這對於國家的正常秩序來說是危險的。
影視中的商鞅
所以無論是商鞅還是韓非,他們在重役上的觀點是一致的,即反對重役,認為加重對民眾的勞役負擔,並不利於國家的長治久安。
重刑。
重刑是法家思想中的核心部分,而這點也是法家代表人物所宣揚的,無論商鞅還是韓非,他們都一致主張需要重刑。
《商君書·賞刑》記載:重刑,連其罪,則民不敢試,意思是商鞅認為只有加重刑罰,實行連坐法,那麼普通民眾就不敢以身試法,不過商鞅的這種主張是為了達到“民不敢試,故無刑也”的目的。
《韓非子·奸劫弒臣》亦記載:故其治國也,正明法,陳嚴刑,也就是說韓非也是主張用重刑治國的,並且認為只有如此,才能“以救群生之亂,去天下之禍”。
秦始皇
從這裡我們也能看出,商鞅和韓非雖然都主張重刑,但是這個主張的背後是為了更好地治理國家,減少違法犯罪和作奸犯科的行為,只有如此才能維持正常的社會秩序。
從上面的論述,我們可以看出,秦朝暴政的三個體現重賦、重役、重刑,其實並不合乎法家的治國思想,至少他們總體上是反對重賦、重役的,而提倡重刑也是為了懲治違法之人,那麼秦朝怎麼就暴政了呢?
秦朝統治者的個人因素。
秦王為人,蜂準,長目,摯鳥膺,豺聲,少恩而虎狼心……誠使秦王得志於天下,天下皆為虜矣。——《史記·秦始皇本紀》
上述這句話,是尉繚對秦始皇面相的描述,並且由此對他的評價,尉繚認為,秦始皇刻薄寡恩,心如虎狼,如果讓他得到了天下,那麼天下都會成為他的俘虜,至於從面相看人準不準,這點筆者暫不論述,不過秦始皇得到了天下之後,確實把集權發揮到了極致。
那麼秦始皇得到天下之後是如何治理國家的呢,這點《史記》中也有記載:(秦始皇)剛毅戾深,事皆決於法,刻削毋仁恩和義,然後合五德之數,於是急法,久者不赦。
意思是秦始皇當政時強硬果決,暴戾苛細,事情都依法決斷,刻薄嚴峻,沒有仁愛恩德,沒有溫情道義,於是他就急迫地加強法制,囚禁很久的罪犯也不赦免。
我們接著再來看秦始皇之後的秦二世,趙高擁立秦二世繼位之後,兩人為了專權,就對前朝遺臣和王宮貴族進行了清算,《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秦二世)誅大臣及諸公子,以罪過連逮少近官三郎,無得立者,而六公子戮死於杜。
而之後,秦二世又開始“復作阿房宮”,並“盡徵其材士五萬人為屯衛咸陽”,為得就是不讓天下人認為是“先帝舉事過也”,最終在秦朝暴政的統治下,諸侯並起反秦,而在秦始皇死後本就搖搖欲墜的大秦帝國,就在起義的浪潮中,成為了歷史中的過眼雲煙。
從上述記載,我們不難看出,秦朝統治者在國家治理上其實是秦國暴政的直接原因,這也就是說法家思想中的重刑思想,只是秦朝實行重刑的因素之一,但絕不是唯一因素。
結束語: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知法家思想在嚴格意義上並不會導致秦朝“暴政”的出現,因為法家思想在總體上是反對重賦、重役的,所以法家思想並不應該為秦朝暴政中的重賦、重役政策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