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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風語者881

    不懂別誤導:開始寫兩人名要註明各人份額,如果這都分辦增與今後該房賣出時國家是要收20%所得稅的,費用很高。父母在時買賣過戶是按市場評估價來收稅的,不是你說一元就行。

  • 2 # 劉小愛同學

    不可以啊,房產局也是要評估的。會按照面積,當地房屋的價格,房間裝修情況等出來評估報告。然後他會根據這個最低價格為依據過戶花稅錢

  • 3 # 雲水悠悠B

    所以說這就有點不合理,繼承父母的房產還要交稅!本身父母的房子也是他們辛辛苦苦省錢買的,如果象以前房子是單位分的那父母過世以後子女想繼承那出一筆錢倒說得過去,

  • 4 # 向小妺

    過戶房產有個第三方評估價。打個比方房子評估價60萬,你賣30萬,稅按60萬算。你賣100萬,稅按100萬算。稅是按價高的算。

  • 5 # 胡-言

    你們是怎麼談的價是你們自己的事,屬於市場經濟行為。但各種稅費按評估師的價格收取也是符合相關制度法規的。所以你們談你們的,免費給都行,但是該誰交的稅費,誰按評估師的價交上就行!

    這麼大的房產,你說不值錢就不值錢啦!你哄鬼哪!你咋不按這價賣給別人哪!瞧你那損色!

  • 6 # 使用者72448886504

    不可,法律是規矩,是正能的保護。講究的是事實,人性化也是有的,但要看是什麼作為。父子關係不一般,有些事情難斷。如果能善始善終,怎麼都是最好的。

  • 7 # 萬世忠恭

    父母親的房子以1元錢賣給子女,沒有可行性,因為如果父母想要對子女經濟上幫助,可以把房子賣了,把錢給子女,沒有必要以賣房的方式對子女經濟上幫助(買賣房子是要付費的)。父母親去世後,子女繼承遺產不需要付費。父母親以1元錢,把房子賣給子女有可能父母親是老賴,為了逃避還債。如果繼承父母親的遺產,不發生費用,但是繼承債權的同時必須繼承債務,當債務大於債權的時候,繼承父母親的房子就沒有必要了。

  • 8 # 手機使用者斬首

    為什麼有父債子還?按這個方法,父母的債務子女還時國家也會有各種優惠條件,讓子女少還點?現在到處都是光鮮的公路,其實還不如以前的泥路,貌似堅硬的水泥路,坑太多!

  • 9 # 德來自然

    一.買賣,優點就是子女將來再買賣話不受影響,缺點是費用同市場上買賣一樣了。二.繼承,優點是費用低,缺點是將來子女再買賣話會受影響。三.債務抵押,優點就是女子買賣不受影響,費用非常少,缺點就是前期做好工作,父母向子女借款,銀行憑證留好利息寫好,用房子做抵押,公正一下,到時候錢還不出房子歸子女。

  • 10 # 柯樂阿堅

    父母的房子以一元錢賣給子女,只是你自己的一廂情願罷了。這樣的想法國家有關部門早就替你想到了,那是不可能的。會按照當地的平均房屋買賣價格給你評估,以評估價買賣納稅的。

  • 11 # 誰是誰非30463864

    可以這樣做,法律允許這樣,但是繼承和贈予差不多,等日後你再交易的時候,以前省的稅都要交了才能辦理,別問為什麼,因為所以……

  • 12 # 使用者54960823670

    怎麼說呢,一般情況下父母的房無論是賣還是作為遺產留給子女都不應該收稅,因為這是他們的私有財產,上留給下是千年以來流傳下來的,國家怎麼能收取稅費呢?雖然不能收稅,但可以收取一部分變更產權的手續費用,一般不超過一千塊錢大家都可以接受。如果把房產拿到市場上交易,收取一部分稅還可以理解。

  • 13 # 胖老頭

    現在房子過戶就三種方式:買賣,贈予,繼承。原來贈予稅最高,繼承其次,買賣最低。現在改了,贈予不需要交稅,到贈予的房子在以後的買賣裡要交50%的稅,買賣的房子,要按照周邊二手房價的平均價做為評估價,可以大於評估價,不能小於評估價,按照實際成交價格交稅,繼承的稅率可以去當地的房產交易中心問下,地方不一樣稅率不一樣!

  • 14 # 海過天空

    我不懂得有關法律,只是個人理解。由於父母的房產父母一方和子女都享有繼承權,父母1元錢賣房給子女存在風險,提問也不細緻,只有假如了。假如父母只有一套或多套房子一個子女,而且還很孝順,賣房有什麼意義嗎?假如是多個子女,賣房必須要其他子女同意(1元賣房和贈予差不多),也就是其他子女放棄所賣房子繼承權,唉,清官都難斷家務事,提問題容易,其實這裡面細節太多了。

  • 15 # 公羽翁哥

    可以的,我就以1萬的價格買了父母的房子,稅為150元,有利於以後買賣房子的稅費,繼承和贈予的話以後稅就高了,每個地方政策不一樣。

  • 16 # SZTT123

    如果你父母不是惡意逃避債務的話可以以一元賣給你,其實你們是想逃避交易稅費,政府早把漏洞堵住了,以政府評估價徵稅。

  • 17 # 花前論賤

    肯定不行!!!稅務局會對某地段的房價有個最低價格評估,你申請的價格低於最低價,就需要重新申請直到滿足大於最低價格!!現在費用也便宜了!!!!

  • 18 # 杜坤維

    這種做法無非就是逃稅漏稅,透過壓低交易價格,少交國家稅收,但是這是一種愚蠢的做法,不可能少交稅收的。

    父母與子女之間,完全可以透過贈與的方式,而把房子賣給子女,實際上就涉及到二手房買賣二手房買賣需要繳納的稅收比較多,各地也是不一樣的。

    一般房產證不滿兩年的增值稅,滿兩年就可以免交,增值稅一般是5.55%。而契稅也就是交易總價的1%,面積若是高於90平方米就需要交納1.5%的交易總價,若不是唯一房產還需要另外交納3%的契稅,也有是第三套房轉讓執行這一標準。,以一元的價格轉讓,等於是把契稅部分徹底規避了,但是稅務局不是傻子,為了規避陰陽合同,稅務局對不同地段的房子契稅徵收有一個最低的評估標準,如果低於這一價格,是不會按照買賣合同執行的,而是按照評估標準執行的,以1元價格成交,但繳納的稅收不是按照1元成交價來計算的。而是按照稅務局他們的評估標準繳納契稅的。

    父母房子完全可以贈與子女,何必鬧出一個一元成交這樣的把戲呢。可以過世以後選擇贈與,僅僅需要繳納公證費。過戶費等費用即可,這個費用是遠低於契稅的,

  • 19 # 先有華為後有天地

    剛好我懂,給大家簡單分享一下。

    買賣住房

    個人買賣家庭唯一住房契稅是90平米以下%1。90平米以上%1.5。

    第二套是百分之1跟2。

    第三套是百分之3,143平米以上是4。

    但是房產證不滿兩年會有百分之5增值稅。

    房產證不滿5年,或賣房者不是唯一住房的,還有個人所得稅20%,(有原值可以差額),如果無法提供原值,適用百分之1定額稅率。

    贈與住房或者商鋪稅率一樣百分之4契稅。

    繼承是指原房主去世才可,雖然免稅,但是時間跨度大,需司法公正。非必要不推薦大家等老人百年以後。

    贈與房屋與繼承房屋過戶後,房屋產權證日期還可以用原來的日期。

    所以如果房子產權證滿5年了,可以直接走買賣。

    如果不滿2年,或者是商鋪,可以走贈與。

    如果老人已經過世,只能走繼承。

    另外稅務徵收為就高原則 ,你寫一塊交易價,會用稅務系統評估價計稅。

  • 20 # 風嚎777

    這種操作叫弄巧成拙,父母的房子子女可以合法繼承,而且我們國家沒有高額遺產稅,如果父母把房子賣給子女,就形成了交易,就要繳納交易稅及相關稅費,一元錢賣房明顯就是弄虛作假,偷逃稅費。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層次越低的人,往往對物質的要求越多”你認同這句話嗎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