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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戒菸先行者

    說實話能發最低標準就不要說單位不好了,因為你不知道哪上班單位和企業要承受什麼,還要給不上班的發工資,房租,工資,五險一金,都是很大的壓力,並且是在沒有收入的情況下支出壓力更大!有很多企業可能不一定能夠撐過這次疫情,有些大的單位,員工幾千人,過兩個月不上班直接就垮掉了!

  • 2 # 喬梁

    這個有通知

    停工期間職工沒提供勞動應發放生活費

    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 3 # 深漂張小胖

    新型冠狀病毒期間無法正常上班,薪資怎麼發放呢?每個地方的政府都出臺了一定的規定。就像深圳這邊的話,是2月1號到2月9號是採用雙薪制,就是說你假如說是上一天班的話,就有兩天工資,假如說是休息或過年回家無法來的人,這個期間只能拿底薪。這主要是針對按勞動法的的公司,有些小的公司也可能不會執行。。從2月10號以後的話是沒有政府的硬性規定,而是企業內部靈活操作。

  • 4 # 安工ac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透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 5 # 海南最靚的仔啊

    疫情特殊時期,與全國人民一起一心打贏疫情阻擊戰。艱難關頭,大家都困難,要理解企業難處,不應計較個人工資得失!建議疫情時期工資不發或少發!

  • 6 # 金秋1351632

    疫情期間,不能上班,工資能領到百分之五十就可以,因為本來就沒付出勞動,有個生活費就行,還有就是老闆沒賺錢,還要支付很多費用,也要為老闆考慮!

  • 7 # 養腦精

    正常工作的應該按照全額工作量發放,呆在家的,可以按照當地的最低發放基本的生活費用,個人難,老闆也難,大家需要相互理解。

  • 8 # 小敏的生活日記LOVG

    新型冠狀病毒期間無法上班,希望各位老闆根據各地域的政策給予最基本的工資!

    從元月份開始放年假至今一個多月過去了,受疫情的影響,從2月份開始從多上班族都無法按時到崗工作,對於沒有辭職的員工那該怎麼發放工資呢!下面來看看我們公司的具體工資方案!

    方案如下,

    由於此次疫情期間,公司推遲復工時間較長,

    調整為2月17日至3月1日推遲復工時間均需由加班、年休假抵扣。

    2、2月16日前薪資全額髮放!

    這是我公司的薪資發放方案,大家覺得如何呢!

  • 9 # 九博為

    應該按當地最低工資發放。員工是企業的根本!做為用人單位大家也非常清楚在病毒期間除特殊行業都不應該復工營業,所以企業的困難是如何生存。

  • 10 # 汪洋中一條船

    去年12月份上了十天班我廠就停工了後在外打臨時工度日現在以一個多月沒幹活了天天啃老本希望企業發基本1800工資作業生活保障以安員工心。

  • 11 # 吉利貓

    公司是私企,按時發工資了,而且跟平時工資一樣。首先感謝公司關鍵時刻保障了員工的利益。

    個人認為,效益好點的工資最好能按時按額髮放工資,這時候是增加員工忠誠度最好的時候。但如果效益不是太好,可以跟員工充分溝通後,先發部分生活費,後續再補發。或者是發基本工資。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吧。

  • 12 # 別人家的工程師

    一、因用人單位生產經營安排需要而無需上班,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月按規定發放。二、若疫情導致企業停工、停產的,那麼支付標準則相當明確:一個月內正常發放,超過一個月的,則看情況。三、若員工沒有得病但被隔離,則工資應當正常發放。四、若已被感染了,原則上是按工資標準80%支付病假工資。

  • 13 # GD164692293

    關於疫情期間無法正常上班的薪資發放問題,我的觀點是應該先把一月份的工資先發放一半(全額工資的50%)。不發工資肯定是不行的,因為要保證員工的基本生活保障。然後根據你當地的疫情具體情況,假如二月份依然無法正常上班的話,應該給員工發放本地的最低工資作為員工的生活保障。這是法律規定的必須對員工發放的生活保障。有些人可能會有那種沒有和用工單位簽署勞動合同的情況,不用擔心,你可以去和你的老闆溝通這件事。作為老闆是必須得給你發放的。用工單位未與員工簽署勞動合同就用工的,本來就是不合法的……

  • 14 # 竇令成溝通談判口才

    疫情面前,我們既是命運共同體,也是責任共同體。全民“戰疫”,人人有責,人人都是戰鬥者。疫情防控的成效,取決於科學防治的力度,也得益於全民參與的廣度。每個人做好自己的事情,對自己的健康負責,就是對他人負責、對社會負責。

  • 15 # 創業者強哥

    首先我們來說已經復工的企業:

    如果你公司在2.10日復工,那麼在2.3—2.9這段時間你可以算休年假,這樣2月份你正常上班,2月份的工資就可以正常發放了。

    此外,有些企業雖然已經復工了,但是面臨著生存的壓力,為求生存多數企業可能選擇裁員

    政府為了鼓勵企業不裁員或少裁員,也給了企業一些補貼政策和指導意見,與我們工資相關的有兩條:

    1.是公司可以在復工之後企業可以重新與員工商量疫情期間的工資,也就是降低工資標準,當然這個是否同降低意肯定要取決我們自己,如果我們不同意降薪,可能面臨被裁員了

    但是我們也需要知道,如果被裁員是應該得到補償的。補償標準通常是你在公司工作幾年,補償幾個月的工資。

    2.企業可以採取輪崗輪休的政策,說白了就是企業復工了,但不需要那麼多人,也無法承擔所有人的工資,在不裁員的情況下,採取這個政策。比如你原來每個月工作22天,工資6000元,那可以調整為工作11天,工資3000元。

    以上是關於已經復工企業的一些工資政策

    然後說一下沒有復工的企業

    如果你的公司在2.10日之後開工,現在好多公司也把復工時間延遲到2.17日,我個人覺得多數企業2.17日可能還是會延遲,比如我們旅遊行業和娛樂行業具體開工時間要等相關部門通知了

    那麼沒有開工的企業員工,在2.3-2.9這段時間你同樣可以用你的年假代替,並按工作日領取工資

    然後在2.10日之後的時間,如果公司沒有把你裁掉,那你就是待崗,關於待崗期間政府給出的政策是這樣:

    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按原合同工資正常發放。什麼是一個工資支付週期?

    比如你們公司每個月的是15號發放工資,那麼1.15號到2.15號就是一個公司支付週期,這段時間內的工資就需要按原合同工資標準發放

    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以後,企業還是不能復工,那麼就根據各地最低工資標準不低於70%發放。比如北京的最低工資標準是2200元,那麼就應該發1540元每月

    最後還有幾個特殊情況

    1.被強制隔離或者待確診的員工就按正常上班的工資標準發放,且這期間公司不可以開除你

    2.已經確診的員工,按病假算,基本工資的80%發放,且這期間公司不可以開除你

    3.按公司要求在家辦公的,按合同工資標準發放,前天是公司要求的哈。

  • 16 # 不知名的劉律師

    https://www.toutiao.com/i6793961581441974797/

    你想了解的工資發放問題都在這裡,請查收

  • 17 # 聯京黃旭

    根據2020-1-24紅標頭檔案5號文,新冠疫情期間無法復工的情況下,根據各地方的政策發放75%--85%的最低工資標準,其中:

    1.已經復工,沒有確診或被隔離,沒有具體的標準,可以協商或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2.沒有復工的情況下,工資怎麼發

    (1)生病 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隔離期(完全沒有復工)可以協商解決,可以選擇3種方式,調整薪資,調崗輪休,優先年休(工齡1-10年年休假是5天,10-20年10天,20年以上為15天)

    (3)復工後工作時間減半的,比如原來每天工作8小時薪資為100,現在疫情期間是4小時可以執行日工資的50%就是50元核算

  • 18 # 插旗村村頭浪子

    企業應該對沒有離職員工按照各地最低工作標準來發放員工工資,客戶養企業,員工養廠,廠也要養員工,這樣才可以留住人心,才可以讓企業員工踏實幹。最基本的保障都沒有,很難留住員工。

  • 19 # 第三隻眼睛看世界

    畢競是不可抗因素,至少按規定發放最低工資保障,有條件的企業可正常發放,待到疫情結束後,員工會更大的動力去為企業創造價值,展示自身的價值。

  • 20 # 認真微笑

    疫情期間無法正常上班,對於一些有條件的企業可以按當地最低標準執行發放,因為這樣可以給員工一種態度,就是可以表現出企業對員工一種關懷,等疫情結束後員工也會用實際行動來回報企業的。還有一部分不發工資的企業,我們也沒有辦法,因為人家需要你來創造利潤,您沒有創造利潤,企業就沒有利潤,沒有利潤企業拿什麼給我們發工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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