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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十項全能斜槓青年

    信託(英語:Trust)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信託就是信用委託,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信託業務是由委託人依照契約或遺囑的規定,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將財產上的權利轉給受託人(自然人或法人),受託人按規定條件和範圍,佔有、管理、使用信託財產,並處理其收益。

    信託業在中國,最早可追溯到20世紀初。當代信託行業最早伴隨改革開放萌生,對於彌補中國傳統單一的銀行信用的不足,利用社會閒置資金,引進外資,拓展投資渠道,為中國經濟的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改革的深入,社會財富的巨大增長,產權制度的多元化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程序的加快,委託他人管理和處分自己的財產勢在必行,信託“一法兩規”的頒佈將為信託業的健康發展奠定法制基礎,據初步統計,2002年至2003年一季度市場已經推出了四十幾個信託產品,吸收信託資金逾70億元。同時,證券市場基金作為一種標準化和典型的信託產品已經為人們日常生活所熟悉。

  • 2 # 票票喵

    後來慢慢發展到現在,就成了“信託”,具體是指委託人基於信任,將自己的財產權,交給受託人,讓其以委託人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對財產進行管理或處置,信託即“受人之託,代人理財”。

    再通俗點講,我們只要理清這三個名詞就可以了,分別是:

    委託人,即財產的所有人,可以叫“大boss”;

    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要求,承擔管理財產的責任,也就是“打工者”;

    受益人,即財產的收益方。

    這裡委託的財產可以是股票、債券、土地、房屋等有形財產,也可以是智慧財產權、信譽、專利商標等這樣的無形財產,並且按照委託財產性質的不同,可以將信託業務分為金錢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等等。

    在中國,信託業務由信託公司依據《信託法》開發,並受到銀監會的監督,目前獲得銀監會所頒“牌照”的信託公司僅有68家。

    這些信託公司透過開發信託產品,籌集資金,利用其專業知識,投資於金融市場、房地產、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並給投資者帶來收益。另外,也有類似於國際上“家族信託”的產品,富豪們會透過成立家族信託,幫助子孫管理遺產。

    首先,最重要的一點是——信託具有破產隔離功能。即使委託人或者受託人因為經營不善而破產,也不會影響到信託財產的安全,受益人仍可以享有財產權益。

    於此同時,信託產品的投資起點也較高,單項投資最低為100萬,對於符合條件的投資者來說,也只有富人們了。

    另外,信託理財還有其他特點:比如,它以信任為基礎;有特定目的,受託人需要按照委託人的意願進行各項投資;還有它以經營的實際效果計算收益,受託人不承擔風險,所有收益歸受益人所有,虧損也歸受益人承擔。

    為什麼不直接把錢給受益人?

    可能你會問,為什麼不直接把錢給受益人,而要委託給別人再將收益給受益人呢?這多麻煩?!

    其實是因為在美國等西方國家,是有遺產稅的,而且稅率高達50%-70%,利用信託的方式可以規避高昂的遺產稅,保留住大部分的遺產,因此西方很多富人會用這種方式保留遺產。

    然而在中國是不徵遺產稅的,為什麼國內也有人青睞信託?

    因為除了避稅,信託還有許多用處,比如為了避免不善於理財的子孫敗光家產,很多有錢人會選擇在子孫沒有能力管理龐大的家族財產時委託信託機構。而且很重要的一點是,如前面所說,當老爹經營不當背上負債時,辦理信託後,“即使老爹在外欠了債,但子孫繼承的那部分財產依然不受影響”,而且委託給有投資理財能力的人或專業機構,還能讓你的財富繼續增值。

    可以說非常棒了!

  • 3 # 匯福HFG

    揭秘家族信託背後的巨型財富管理

    武大賣燒餅賣了幾十年,由小小的一個燒餅自營鋪發展成了全國上百家燒餅連鎖店,武大也因此成了全國聞名的燒餅大王,身價蹭蹭上漲,成功躋身進億萬富豪的行列。

    但是武大最近也覺得自己年紀實在是大了,萌生了退休的念頭。現在吃穿不愁,他唯一擔心的就是家族單傳的寶貝兒子武小郎。等到已去之時,自己大半生闖下的這上億家產是一定要留給兒子的,但是要怎麼留?畢竟這不是一筆小數目。如果一下子都給兒子,萬一都拿去揮霍呢?萬一投資失敗呢?萬一被哪個狐狸精給騙去了呢?

    武大越想越睡不著覺,成了心裡的一大塊心病。武大自己想了很久也沒想好怎麼辦,於是將自己的煩惱告訴了好友張三。沒錯,就是當初賒賬1000張燒餅的張三。

    (詳見《圖解金融》第八期:來一口燒餅味的商業保理)

    張三一聽,這事好解決。只需將財產交給家族信託。

    (詳見《圖解金融》第二期:金融工具)

    武大一聽,這個主意不錯,但是他想知道家族信託到底有哪些利弊。張三隨即告訴他:

    首先,隔離債務風險。(4)

    當武大將財產放進家族信託之後,這部分的財產的法定所有權已經從你武大的名下轉移到了受託人家族信託名下。萬一武小郎以後與他人發生了財務糾紛,也不會影響到已經放入信託的這部分財產。

    其次,實現財富增值。

    家族信託具有其他方式不可比擬的理財優勢,它能“個性化定製”客戶資產組合,全球化配置客戶資產的措施,從而實現財產的保值和增值。武大你的這一大筆財產只會增多不會減少。

    第三,避免高額遺產稅風險。

    財產一旦打包進入家族信託內,意味著家族成員對其喪失了法律上的所有權,日後無須繳納高額的遺產稅。還有一個就是,由於財產是武大你去世前轉讓的,所以不會納入遺產稅的徵收範圍。

    第四,絕對保密。

    全球大多數管轄權均沒有公開披露的規定,不公開供公眾人士查詢,因此受益人對的個人資料及利益均絕對保密,如透過信託持有公司股份,更有隱藏公司實益擁有人的身份。

    第五,靈活分配,控制揮霍。

    這樣做的目的是避免武小郎因為年輕不懂事,奢侈敗家,肆意揮霍。簡單來說,如果武小郎以後有上進心、兢兢業業的工作,那麼可以多分配給他。如果武小郎一事無成,整天只會吃吃喝喝,那麼就可以少分配點。

    聽完武大連連點頭說:這是不錯的,但是你剛剛提到家族信託有哪些缺點?

    第一,家族信託資產門檻

    能選擇家族信託的人一定要非常非常有錢,一般有錢還不行,定製計劃至少要信託資產3000萬人民幣以上吧,至少也得600萬走標準信託。少於這個數,就別玩了。

    第二,財產所有權讓渡

    你要將名下財產的所有權和控制權讓渡出去,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萬一所託非人,信託公司不靠譜,麻煩就大了,所以一定要選擇信用可靠,專業實力的團隊。

    第三,信託收費

    財產轉讓費、律師費、信託管理費、財產分配時的個人所得稅等這些費用是要繳納的。

    聽完張三的話,五大緊鎖的眉頭漸漸舒展開來。

    聽完這些,武大表明,上面說的這些弊端都是小問題,主要是能實現家族信託的幾項功能就好。

    張三打包票說,老夥計,只要你認可,剩下的事情就交給我吧,保證給你找個信譽優良,管理專業的團隊給你,這下你該回去好好睡個安穩覺了。

    這回看明白了嗎?

  • 4 # 博士講信託

    其實,信託簡單說就是一種100萬起步的理財產品,基本所有大一點的銀行也都有代銷。招商銀行2019年全年代銷了3000多億規模的信託產品。

    信託之所以100萬甚至300萬起步,因為它有銀保監會的監管,也有專門的法律法規來進行約束,【信託法】也明確規定信託起投門檻不得低於100萬。(暫時是這樣,因為後面資金信託新規出臺可能會降低信託的投資門檻)信託產品是由信託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現階段收益大概在7%-8.5%左右,現在理財產品的收益也都處於下行的趨勢,信託收益也有所降低。

    咱們國家有四大金融機構,分別是銀行、信託、保險、證券。現在信託也是規模僅次於銀行的第二大的金融機構,信託理財的規模也達到了20多萬億。信託也是所有金融機構裡數量最少的金融機構,現在全國只有68家信託公司。信託公司的背景除了少數幾家由大型民營集團控股之外,基本其他都是國企、央企的背景,後面的實控人是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這也是信託產品安全性比較高的原因,因為他有銀保監會的監管,有專門的法律法規約束,並且背景也不錯。

    所以咱們平時聽到的信託,就是由正規的金融機構-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理財產品,收益安全性相對來說比較高,現階段也受到了高淨值客戶的青睞。

  • 5 # 鵬風理財師事務所

    引言

    信託行業是中國僅次於銀行的第二大金融子行業,目前整個行業的存續規模超過20萬億。過去十幾年信託行業為中國房地產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立下了汗馬功勞,很多高淨值投資者也因為大量配置信託產品而變得更加富有,與其同時,很多信託行業從業者也透過包裝和銷售信託產品快速致富,甚至實現財富自由。

    幾年前熱播的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山水集團老總高小琴在香港為她和妹妹的兩個孩子設立2億港幣的信託,兩年多前賈躍亭夫婦又因一份“不可撤銷的信託”成為輿論焦點,傳言賈成功的在美國設立了不可撤銷生前信託,以規避潛在的債務問題。其實這些故事中所說的信託和我們在中國常見常聽到的信託是有很大差別的。

    信託的發展歷史在這裡就不講了,網上資訊很多。今天我們主要探討一下信託比較核心的東西。

    信託的本源

    現代信託制度起源於英國,其最初發展起來時,目的是為了規避法律、逃避債務和稅收。簡單的說,當時人們為了達到這些目的,透過簽訂契約轉移土地所有權,同時保留土地上的用益物權,最終使得自己既可以繼續享受財產帶來的收益,又不用負擔原有的債務或稅費。後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富豪越來越多,他們得考慮如何把財產傳承給後代,想到直接讓後代繼承不僅要交大量的遺產稅,而且擔心子孫一下子無法駕馭這麼多財富,很快把家底揮霍,這樣信託作為財富傳承的功能也越來越顯著了。

    信託的歷史演進可以從兩個維度去分析:一是由民事信託為主到商事信託為主的演變;二是由財產轉移的工具變為財產管理的工具。信託自誕生時起直至19世紀初,即以民事信託為主的時代,信託主要是財產轉移的工具,受託人對信託財產起到保管的作用。當時信託法仍只是轉讓法的分支。但從20世紀初開始,信託法的功能逐漸有了如下轉變:(1)信託財產的範圍以不動產為主變為金融資產為主;(2)受託人從個人受託人為主變為機構受託人為主;(3)對於受益人的保護,從限制受託人職權到信義義務;(4)受託人的職能從簡單的持有和轉讓變為專業的投資管理。

    通常,一個信託計劃通常有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三方面當事人。委託人享有的是法定所有權,現在他要將他的財產“委託於”受託人,這裡設立信託計劃的行為,其實就是“財產的轉移過程”,在大陸法系被稱為“物權變動”。與此同時,必須指定受益人,因為受益人才是未來信託關係存續過程中真正享有信託財產實際收益的人,也是信託最終終止後,信託財產的真正歸屬人。

    現在的問題是,委託人把自己的財產委託於受託人後,這個財產的所有權是誰?

    答案是歸受託人所有,如果繼續歸委託人所有,信託財產就起不到規避法律、逃避債務和稅收的效果了。現在我們就能理解高小琴和賈躍亭這些人為什麼在出事前早早地設立信託計劃。而且這個信託財產從此不僅獨立於委託人的剩餘財產,而且也獨立於受託人的其他財產,也就是說受託人破產倒閉,欠一屁股債,這個信託財產不能當做受託人的財產來處分。

    這時候另一個問題又來了,委託人把財產委託給受託人後,財產所有權屬於受託人,如果受託人背信棄義處分信託財產怎麼辦?如何保證受託人能幫委託人盡職盡責地管理財產,尤其是委託人不再人世了之後。

    這個問題主要還是靠信託計劃設立時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還有受益人去監督來解決。如果受益人發現受託人違法信託合同規定處分信託財產,那麼就可以透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利。在英美法系國家中,法律是承認一個物可以有兩種所有權的,一種是普通法下的所有權,一種是衡平法下所有權。可以這麼理解,受託人享受的是普通法下的所有權,受益人享受的是衡平法下的所有權,只不過這兩種所有權有所區別,受託人具有在合同約定下處分信託財產的權利,並收取服務費盈利,而受益人不能處分信託財產只能享受財產的一些好處,並且在有期限的信託計劃結束時,成為信託財產真正意義上的法定所有者。

    因為中國大陸應用的是大陸法系,我們不承認二元所有權,我們認可並秉承一物一權,也就是一個物只能有一種所有權。所以我們認為沒有什麼好爭議的,在中國大陸信託計劃實施後,信託財產應該歸受託人所有,但受益人的權利還是可以透過法律去保護的。如果受託人背信棄義處分信託財產或者沒有做到盡職盡責,受益人是可以透過法律要求受託人改正錯誤和彌補損失的。

    中國特色的信託制度

    任何東西被引進中國後,一般都會中國特色化。這裡絕對沒有貶義的意思,我們認為只要是秉承著實事求是,從基本國情出發的創新和改進都是值得倡導的。生搬硬套,教條主義是不可取的。

    目前,在法律層面,中國僅有《信託法》,沒有統一的《信託業法》。日本、南韓和中國臺灣地區很早就出臺了與信託法配套的《信託業法》。根據中國於2001年實施的《信託法》,信託的定義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這個定義似乎跟傳統意義上的信託的本質比較接近。然而中國《信託法》的立法宗旨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一個“理財”就把中國的信託和英美國家的信託區別開了。是的,中國的信託變成了一種融資和理財工具。嚴格意義上來說,中國的絕大多數信託都是“假信託”。因為都是自益信託,所謂的自益信託就是委託人和受益人是一個人。前面我們講過,真正的信託,往往委託人和受益人是不同的個體,這樣才能起到信託本源的隔離資產和財富傳承的效果。

    為什麼新中國成立後的信託失去了信託本來的真實面目呢?

    這當然跟中國的特殊國情有關。前面說了,信託主要是為富人服務的,但新中國成立後國家一窮二白,哪裡有什麼富人,所以信託在中國銷聲匿跡了30年,即便上世紀八十年代信託重新出現後,那時候中國改革開發也不久,富人尤其是富豪家族也非常少。所以信託無法施展自己本源的功能。

    為什麼中國的自益信託在改革開發後,尤其是21世紀之後發展如此迅速呢?

    這主要還是因為中國的資本市場太落後,融資渠道太少,在信託和股市成長起來之前,中國企業發展過程中的資金來源主要是透過銀行貸款,可銀行又受到監管部門的強力監管和各種指標的限制,根本無法滿足整個社會的融資需求。尤其是2007年後中國房地產市場進入大發展時期,很多房地廠商因為資質和實力有限,無法從銀行拿到貸款。這就給信託公司創造了發展機遇。

    信託雖然跟銀行一樣,同屬於銀監會(現在是銀保監會)監管,但監管的力度和各種指標的限制要比銀行弱很多,很多不符合銀行放貸標準的專案或企業,信託公司可以。銀行其實也知道很多企業雖然不符合監管規定的放貸標準,但這些企業其實是有還款能力的,於是找到信託公司合作,銀行說信託公司你們什麼都不用幹,只需借用一下你們的信託通道發一下信託計劃,這個信託計劃我們會包裝成銀行理財產品,讓銀行理財客戶認購,募集的錢只能放貸給我們指定的企業。而這些一手由銀行操作的信託計劃,通常都是單一資金信託,只有一個委託人,也就是說在中國,銀行才是中國最大的信託計劃委託人。單一信託計劃規模始終佔據著信託行業總規模的大半壁江山,很多時候信託公司只是充當了銀行的資金融通渠道。

    這裡請注意,在中國我們看到的信託產品,基本上都帶有“資金”兩個字,這說明這些信託計劃的信託財產都是以貨幣形式存在的。自2002年中國的第一個集合資金信託開始至今,中國信託公司佔主導性的業務一直是資金信託,即委託人將資金交付受託人,由受託人按照信託檔案的約定管理運用,在管理過程中,信託財產可能會由資金變為債權、動產、不動產、有價證券等。

    一般投資者在銀行認購的低起投門檻的銀行理財產品,資金投資方向很多寫著信託計劃,其實就是投資了銀行操刀的單一資金信託計劃,而投資者直接跟信託公司認購的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委託人可以是多個個人或者法人機構。一般認購門檻是100萬起,而且一個信託計劃100萬到300萬的小額投資名額只有50個,用完了,起投門檻就是300萬以上。所以我們所說的受富人青睞的信託產品其實是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信託產品到底安全嗎?

    我們經常聽到的所謂的信託行業的“剛性兌付”,這主要指非標類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剛兌。中國的信託計劃本質上也是一種投資基金,只不過基金公司大多數時候募集的資金主要投向股票、債券、期貨等這些標準化有價證券,而信託資金通常投向於實體企業,相當於放貸。但信託公司也是可以成立投向為標準化有價證券的市場的信託計劃的,這些信託計劃都是浮動收益理財產品,自然就不存在所謂的剛性兌付。

    其實中國從來就沒有法律法規明文規定,非標固定收益信託產品必須剛性兌付,做到保本保息,只是因為在2007年後,中國房地產和基礎設施建設發展很快,空間很大,行業相關企業的創收能力和負債規模都不是很大,所以借的錢一般都能按時按數還上,即便偶爾有融資企業違約,信託公司為了保持自己漂亮的信用羽毛,也會用自己的自有資金先行為投資者兌付。但隨著經濟的繁榮期一過,經濟開始衰退,那些在經濟繁榮期盲目擴張,債臺高築的企業很多就會資金鍊斷裂。這樣違約的企業一多,信託公司也就沒足夠的自有資金兜底了,所以從2014年開始其實已經有個別信託專案開始違約了,到近兩年迎來違約高峰期。這個結果也是完全符合經濟發展規律的,尤其是債務週期的規律。

    如果你不幸踩雷,那主要是你對法律、宏觀經濟走勢、經濟規律等方面的一些基本常識的掌握不足造成的,怨不得誰。投資就是認知的變現,認知不夠你就會虧錢!

    信託違約意味著什麼?

    信託違約意味著你的投資本金可能幾年拿不回來,而且最終很可能要面臨本金部分甚至大部分虧損的可能性。很多信託從業者總是把銀行理財和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對比來忽悠投資者,說銀行賣的理財產品很多投向也是信託計劃,可是投資收益比直接認購集合信託計劃低一半不止。潛臺詞就是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和很多銀行理財一樣安全,收益卻高一倍以上,如果有錢不直接買信託就是傻。

    如果你真信了,那就是真傻了。要知道企業透過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融資,融資成本一般都超過10%,有的甚至超過15%,而透過銀行借款或者銀行發行的單一信託計劃借款,融資成本一般都在10%以內,如果一個企業能在銀行系統輕鬆貸到款,幹嘛要多付出將近一倍的利息透過信託公司等影子銀行融資呢。所以從這個邏輯上來,集合信託計劃形成的貸款的整體質量是不如銀行系統形成的貸款質量的,而且銀行在整個中國經濟中的地位遠遠大於信託公司,一旦發生金融危機,國家肯定也是先拯救銀行而不是信託公司。

    當然我們也不能就說非標信託產品的風險就是很大,不能投資。還是二八法則,任何行業都有優秀的和平庸的,只不過優秀的往往只佔20%,平庸的甚至墮落的往往佔了80%。在目前以及未來,68家信託公司中還是會有少數信託公司會繼續保持優秀,發行更多的優質信託專案供投資者配置。只不過需要投資者睜大眼睛去仔細甄別。如果你沒有能力甄別,就最好別碰信託。因為信託最大的風險在於其投資標的過於集中和流動性差。

    投資集中是因為投資者認購一個信託產品相當於把幾百萬資金集中投向了一家企業,一旦這個企業破產倒閉,那麼這幾百萬本金可能就要深陷泥潭甚至無法全身而退,但如果你幾百萬認購的是投向為二級市場的基金產品,雖然是浮動收益,波動很大,但通常情況下基金會分散投資多個有價證券,從而一定程度上達到分散風險的目的。說流動性差是因為信託在執行期間都是封閉執行的,所投資的非標專案也無法在二級市場上隨時交易,即便你剛投資完,就發現這個專案有問題,遲早會出事,也無法像證券投資基金一樣及時止損,只能眼睜睜看著不幸成為事實。

  • 6 # 小林紺晃GanHuang

    信託就是把所有權交出去,保留受益權的金融工具。

    比如你購買的一套房產,你把房產給信託公司,這樣這個房子就不是你的了。但是,這個房子收到的租金還是你的。同理,不僅是房子,現金等資產也可以作為信託交出去,用來收取投資回報。信託業務只收手續費,所以金額得足夠大,一般怎麼也得10億以上吧。不然人家吃什麼呀?

    那為什麼要做信託呢?把資產放在自己手裡不好嗎?

    這個理由就多了,來看看有錢人的世界是怎麼玩的吧。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將一套房子做成信託,那麼這個房子的擁有者,就可以不是你一個人的了吧?10億的房子做成信託的收益權,那麼這個收益權別人也想要的話,就可以賣給他提前變現,對吧?別人如果也做了信託,那不就匹配上了?

    信託的目的是,資產隔離和商業目的

    除了一個信託專案的金額比較大以外,隔離所有權也會起很大的作用。比如,你把你公司的股票交出去做信託,那麼這個資產在信託公司是不可能被轉賣的,當然也不會被你的競爭對手給拿走,甚至在你去世以後都是安全的。而且你可以在生前指定股票收益的用途,不會因為繼承人發生改變。

    當然,現在的信託其實商業用途更大,其實最早的信託來自於捐贈,也就是說把自己的土地交給第三方信託,然後將收益權指定給教會,這樣就你就可以世世代代積德。至於為什麼要死後還需要積德,那就不好說了,自己想吧!

  • 7 # 虎成論金

    能信任,還能託付,這就是信託。

    信託不是指信託產品,也不是信託機構,而是一種信託的關係,這種關係是我們投資者在日常投資中非常重要的一個法律基礎。

    說起信託,其實它和我們的生活也是息息相關。比如說,我們委託朋友幫我們辦件事情,或者我們要出門旅行把我們家的房子或者我們家的狗託付給鄰居幫我們照看。表面上看,這是委託,背後,其實也是信託的基礎,如果沒有信任,自然而然也不會有這種託付。

    信託和委託的區別,也是我們認識信託非常好的一個角度。

    我的助理叫阿福,有一天,我對阿福說,你拿我的卡幫我去銀行取十萬現金吧,阿福取了現金拿在自己手上,這是委託。這個錢雖然在阿福手上,但還屬於我。你不能說這個錢現在在你手上就變成你的了,這是強盜行徑。再比如,我們把錢捐給紅十字會,這就是信託。因為我們捐出去的錢就要不回來了。

    透過這兩個例子我們看到,信託和委託的區別就在於財產的所有權是否發生了轉移,如果財產的所有權發生轉移便是信託,反之,則是委託。

    說到這裡,有朋友擔心,財產所有權要發生轉移,那這個錢就不是我的了?!其實不然,在信託關係中還有個重要的角色:第三人。我們的財產所有權最終會透過第三人實現迴歸。這個第三人就是受益人,在信託關係中受益人也可以是委託人。

    除此之外,信託和委託還有第二個區別:信託關係一旦確定很難發生變化和更改。而委託可以隨時發起,隨時結束,它具有靈活性和鬆散性。比如我讓阿福幫我去取錢,走在路上,突然接到我的電話,我說阿福這個錢不用取了,我還是用銀行轉賬吧,那麼這個委託關係便結束了。

    為什麼我們買了私募基金,或者買了信託產品少則兩年,多則五年甚至十年封閉期,這就是信託更具有穩定性。

    在我看來信託有三點特性需要我們注意:

    第一,它是一個重要的金融工具

    第二,信託是一個法理

    第三,信託是一種契約關係

  • 8 # 東小店店長001

    百科對信託的定義太正式,太書面化了。其實信託簡單說就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對於投資者來說,信託就是一個理財產品,買了信託,到期獲得信託收益。對融資人來說,除了可以從銀行獲得貸款,也能透過信託獲得貸款。

    信託的分類太多太專業,從不同角度都能有多種分類,但真正和普通人相關的就是資金信託,也就是理財的一種。

    那有人就問了,信託也是理財,銀行也有很多理財,這中間有什麼區別?其實,並沒有本質的區別,這些理財資金都是用來投資具體的專案或者產品,專案或產品產生收益的一部分拿出來作為投資者的理財收益。而且都遵循同樣的基本原則:風險和收益成正比

    就目前中國的信託產品來看,主要集中在兩個行業方向:房地產及政信業務,此外還有同業業務、普惠金融方向、供應鏈金融方向、投資類方向等等,這裡就直接分析地產和政信業務(也有的叫基礎產業)。

    房地產信託:就是信託資金投資於房地產公司,用於具體專案的開發建設,專案回款作為信託的主要還款來源。每家信託對房地產公司准入、專案准入都有一套規範化的標準,在信託的市場人員及評審人員經過風險收益及合規綜合稽核的情況下確定是否進行投資,若完成了審批,則發起成立信託計劃,並向合格投資者進行專案推介。

    政信業務信託:此類信託投向為各地政府控制的國有基建企業,比如各省市的保障房建設主體、道路建設主體、市政路橋養護、園區建設主體等等。此類專案的還款來源一方面來自於具體專案的回款,公司的經營現金流,另一方面背後有政府財政的支援。專案風險評定主要是分析企業經營情況及當地財政實力。

    對於投資者來說,我們看到信託產品推介材料的時候會比較清楚的看到信託資金是投給哪個公司了,公司主要經營情況,具體專案是什麼,信託預期收益率,投資期限,擔保條件等。根據這些推介材料資訊,基本能夠大概判斷自己資金的用途,資金到期回款的可能性。

    由於信託屬於理財,信託公司對信託產品不再剛兌,而是實行“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原則,也就是說信託公司對專案調查上要做到盡職盡責,但是否購買該信託是投資者自己的事情,一旦投資者購買了信託產品,信託產品到期出現無法兌付的風險時,信託公司是沒有責任的,這個風險由投資者自己承擔。所以購買信託前對信託具體投向一定要好好把控,在儘可能多的瞭解信託投向並綜合分析後再確定是否投資。

  • 9 # 孫建波

    首先看一下百度百科對信託的定義,信託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簡單地說,信託就是這樣的一種行為。

    再大致介紹一下信託業務的幾種型別。現在市場上有共計68家信託公司,信託業務大體相同,基本分文主動管理型和事務管理型兩大類別的信託業務,主動管理型信託業務再細分為投資類和融資類兩個類別,投資類和融資類的信託業務,區別上,兩者的委託客戶、投資方、典型標的資產和公司需要進行的盡調均有所不同,事務管理型的信託業務相對而言比較簡單,標的資產很多,但信託公司一般只負責盡調信託資產和信託目的是否合法,而主動管理型的標的資產多,且盡調內容也比較繁瑣,時而涉及對擬議交易對手及專案/資產的調查,以及對標的資管計劃/合夥企業的結構設計、經驗、投資能力及過往記錄進行調查。從這個角度來看,主動管理型業務比較繁瑣。

  • 10 # 小貔貅WealthTech

    近幾年,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理財。

    因為生活壓力,因為更好的物質生活,單靠固定的工資已經難以滿足人們的慾望了。另一方面,隨著新中產、高淨值使用者的大規模出現,大額理財的曝光量也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打破剛兌、資管新規等等字眼出現在更多的人眼前。

    在大額理財中,信託業最為火爆,強硬的企業背書,高額的利率,較低的風險都讓新一代的高淨值使用者對他愛恨交錯,這也讓投資成為了一門專業性很強的科目了。對於他們來說,第一步要具備的知識應該就是知道怎麼買信託?

    第一點:“信託不是你想買,想買就能買”

    只有你滿足了購買條件才可以進行下一步操作。按照資管新規規定,資管產品合格投資者是應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隻資產管理產品不低於一定金額且符合一定條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針對於個人來說,專業的投資能力和充裕的資金儲備是投資的前提:

    1. 家庭金融淨資產不低於300萬;

    2. 家庭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

    3.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

    針對法人來說,需要滿足的條件更為苛刻,企業上年末淨資產不得低於1000萬元;

    (還有一點購買的基本門檻:購買信託的起投金額至少為100萬元)

    第二點:想買你得知道怎麼買

    魯迅曾經說過:“中國不缺有錢人”

    總是有人不懷好意想透過非法手段撈取咱們的血汗錢,所以在選擇購買信託產品的時候,首先要去該信託公司的官網或者中國信託登記有限責任公司(http://www.chinatrc.com.cn/),核實該信託產品的真實性,其次關注該信託產品的各項維度資訊,收益率、起投金額、投資領域、投資期限等等去考量該產品的風險,挑選最適合自己的信託產品。(同時在你挑選信託公司的時候,他們也會對投資者進行挑選認定)

    第三點:簽署合作協議

    在簽訂合同協議的時候,一定要親自稽核確認各項明細,包括信託產品名稱、資金用途、匯款賬戶、風險提示等等條款,切記要反覆確認。

    第四點:影片面籤

    在大額投資的過程中,每一步都是需要對投資者的操作進行錄音錄影的,以防產品銷售過程中會出現違規情況。另外,錄音錄影的儲存及管理都是經過重重資訊保安監管措施,所有資料都會私密處理,確保每個投資者的資訊保安。

    在影片面籤的過程中,信託客戶經理需要對投資者講解專案相關資訊及存在風險資訊,並有本人簽寫“風險適應性調查問卷”和閱讀“專案介紹及風險揭示書”。

    第五點:打款

    這是最重要的一點,白花花的銀子可不能因為失誤轉錯人了,那就尷尬了……在這裡我們投資者的匯款應該匯入的賬戶需要確定為信託財產專戶,這個是用來接受和保管我們打款的專用銀行賬戶(這裡有一個小tips:所有的信託公司打款賬戶名稱均為:XX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第六點:信託計劃成立

    直到這一步,我們也不能放寬心,因為隨時都可能會有突發情況,比如說:

    1. 當該信託產品募集金額超出了預計規模時,信託公司將嚴格按照“金額優先、時間優先”為底線原則,安排對應的客戶經理與認購異常的客戶對接,協助他們辦理相關退款手續;

    2. 另外,當信託計劃成立因故未成立(並宣佈不能成立),信託公司將在在10個工作日內將所有款項返還客戶,客戶再酌情考慮轉投或是選擇另一信託計劃。

    第七點:確認書

    當信託計劃宣告成立,信託公司將會給每個認購成功的投資者郵寄《信託份額確認書》。

    以上,便是完整的信託購買流程,因為涉及金額較大,希望各投資者可以細心閱讀並根據客戶經理相關指引完成認購流程。

    望每一位投資者都能盆滿缽滿,一路飆升~

  • 11 # 品鑑財韻

    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信託(Trust)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說完信託的定義,談談信託在國內的現狀,信託是中國金融四大支柱產業(銀行,信託,保險,證券),信託銀行保險同屬銀保監會監管,資產規模排在第二位,僅次於銀行,作為金融中介,信託的主要投向是工商企業,房地產和政府基建,對個人投資者來說,主動管理型的信託是一種高階的理財工具,高階體現在門檻高,起點100萬,收益高,較銀行理財高一倍,目前平均年化收益在8%左右。作為持牌金融機構,中國只有68家信託公司,在所有金融機構中數量最少,牌照價值最高(50億以上),大部分信託公司是國有控股,是中國舉足輕重的系統性金融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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