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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道隨心靈

    未來怎樣誰都無法預測,放棄治療等於放棄希望。多數老人不會一心求死,求死只因有比生命更強的羈絆,子女要尊重老人意見,但是,不能給自己的自私以藉口。

  • 2 # 沒有相遇就沒有故事

    這個問題是老人得了治不好的病,已經到了最後階段。是放棄治療,還是接受治療。

    首先,站在我們做子女的角度,在老人的最後階段,我們想盡一份孝心,能動手術的就動手術,能化療的就化療,進口藥也給用上,不怕多花錢,就是希望老人能多留世上一天是一天。這樣做可以說是情理之中的,畢竟是自己的親人,不能眼睜睜的看著老人就這樣離開人世,卻什麼也做不了。這種心情也是萬分痛苦的。

    其次,站在老人的角度呢,既然是老人最後的階段了,化療或者手術都有可能,在很大程度上一下子就讓老人只剩一口氣了,而且過程會非常受罪,老人本來可以吃吃喝喝,走走的呢,一下子就打垮了不能吃喝了,都要靠藥物維持了。還要長期呆在醫院裡,不要說身體要受罪,心情也會很不好,可能會拖些日子,但這種情況好多都是罪受夠了然後離開人世。

    最後,在我們老家,人都會說,一覺睡死是最有福氣的,意思是不要受那個罪。可想而知,人都怕疼,都怕痛苦,怕受活罪,在老人最後階段,我們不能自私的為了自己心裡的內疚和虧欠讓老人在最後階段給罪給他受,應該理智的放棄治療。

    當然在老人最後階段,應該多陪陪他,他能走就陪他出去走走,他能吃一些東西就給他吃,他想做什麼都陪著他做。完成他最後的心願,直到老人安安靜靜的離開這人世間。

  • 3 # 水到渠成花開富貴

    告訴老人醫院檢查的實際情況,目前醫療能夠達到的程度,老人要受到的痛苦,每個人都要面對疾病和死亡,無一人能例外……由老人自己選擇,尊重老人的選擇。

  • 4 # 紅辣椒走江湖

    這是個傷感的問題,提問的作者此刻心情肯定十分複雜,我得回答僅代表個人觀點,無論有無希望,我們不要留下任何遺憾,只要有一絲希望就要全力以赴去救治,因為那是生我養我們的人啊!這輩子純純的愛除了來自父母相信人世間很難得再有似他們一樣的關心我們的人了

  • 5 # 夏日林風輕輕語

    老人病危無藥可治、迴天無望時,是繼續維持生命,還是理性放棄治療?這個選擇真的很難。對於多子女或有親密長輩健在的家庭來說,對病危老人的“生死”抉擇,就更加困難了。

    一方面,老人病危放棄搶救的決定是很難做的。放棄治療,意味著老人必死,意味著“我”決定了老人的生死存亡。多延長老人一刻生命,即便這個“生命”僅僅是醫學上的生命,就多一分治癒的可能,不到最後一刻,誰敢說不會有奇蹟發生?

    決定放棄治療的人,在很長的時間裡,心裡都會有“或許我不該說不治了”這樣類似的想法,時而會有內疚。親戚們也可能會有同樣的想法,甚或會有“為了省錢他連老人命都不要的詰問。

    可見,老人病危時,是否放棄治療是非常難以做出決定的。

    另一方面,老人已經沒有繼續治療意義而繼續選擇延續生命,相對於放棄治療而言,這樣的決定相對容易一些。

    畢竟老人(父母)養育了我們,能讓他們多在這個世界生存一天是一天,哪怕老人沒有了感知,不能與我們進行任何意義的交流,但這個世界仍然存有老人的生息,至少我們知道老人仍然在世,老人仍然和我們共存在同一個世界中。

    不放棄治療,損失的只有財富和我們的時間,而財富和時間失去了,我們還可以去取得或延續。

    老人病危,放棄還是繼續治療。以我本人經歷和感受,我建議至少在醫院下發3次病危通知書之前,一定要繼續治療。不然,日後自己會悔恨、內疚,親戚們也必然埋怨指責你。輕易地放棄治療,是不會得到自己和他人認可的。

    在3次病危通知書下發之前以及之後,應該想法尋求其它治療方法或途徑,比如轉院,比如聘請著名專家會診等等。不放棄、不拋棄是做晚輩的對老人的本分。

    什麼時候是比較好的放棄治療的時機呢?

    一般來說,是在聘請高水平專家會診仍不見效,財富花費巨大,甚至已經負債,親人們大都能接受老人去世,大多認可你對老人盡孝,而老人確實看不到病情有好轉跡象時,就可以考慮放棄治療了。而這時候,也大多是醫院下達4——5次病危通知書的時候。在這個時候,醫生也會告訴你,放棄吧,治療也就是吊口氣,老人也受罪等等。

    上面說的是老人患癌症等需要較長時間治療的病,老人暴病或急症時,因為患病急,治癒或去世往往也都能在短時間內就會有結果,不需要做過多選擇。

  • 6 # 遠道而來的胡媽

    我個人覺得;老人年紀很大進了七八十歲如果孩子們經濟條件不好的情況下;放棄治療是明智選擇,也是理性思考的結果;當然子女們都有能力;醫生建議治療是有必要;關鍵在於老人自己;漂亮地做出理性的選擇,自己主動放棄對孩子而言是一種最好的交代,如果是我看情況會放棄;

  • 7 # 精靈70606

    這樣的事我也經歷過,我媽走的時候也是這樣放棄治療,醫生說沒的醫,不放棄也要放棄,我們做兒女的守著她一個星期結果走了,從出院到現在都好像有不孝的感覺。

  • 8 # 金絲猴82839712

    爸爸媽媽把兒女帶到這個世界上,為兒女付出了艱辛,老人們經歷了千辛萬苦,一輩子剩吃儉用在風風雨雨養大了兒女,無情的歲月搶走了老人的青春年華,把老人帶入了老年,老人生病後,就有了不想在花錢治了,這就是不孝,老人能多活一天,也要盡力去治,這叫盡孝也許在治療過程中,會出現好的壯況,出現奇蹟,老人好轉了,這才是孝子,老人還活著把老人拉回家等死,這是不孝,你會後悔一輩子。

  • 9 # 使用者85346327342

    如果你一直很孝順,這時的放棄是現代意義上的真孝!如果平時不管,這時猶豫,只能說你想的不是孝,而是心理愧疚想透過花錢減輕壓力!

  • 10 # 武漢見聞

    這個問題提的很好,這是一個文化價值的考量,做的傳統觀念,裡面有很多人在老人的身生命的最後時刻,希望用最好的醫療手段幫他治療的,希望給他最好的治療,因為這樣就是孝順,其實不然,他們不瞭解老人,這個主要看老人的意願,如果老人不痛苦而又能延長生命,治療是可以的,如果老人很痛苦,還要給他治療,明明知道沒有幾天的時間了,還要讓他那麼痛苦,那又何苦呢?不如早點讓它安安靜靜的去,這個不是錢的問題,而是文化價值觀的問題,所以這兩種文化價值觀不存在對與錯,都是對的。所以你也不要想著這是不是孝順的問題?這兩種價值觀都是孝順,只是不同的反應罷了。

  • 11 # 使用者玄妙

    老人生命的最後階段放棄是理性,與其痛苦的活著,不如安祥的走,沒有什麼不孝順之說。在老人活著的時候好好對待,就是孝順。

  • 12 # 心平氣和的波波

    與其讓老人在生垂危而且活受罪之際,還不如讓他(她)人家早日走上天堂無痛靜好的歸途。我認為這也是兒女們所期望和所能盡到的孝道。放棄治療,也是兒女們對老人的尊重和愛戴,也是一種人性化的選擇,無可厚非,是減少了老人在彌留之際的痛苦,不是不孝,我認為是大孝!

  • 13 # 老男孩swll

    是理性!老人得病到了生命最後不論身體還是精神上都倍受煎熬的!特別是那些無法言語的老人!痛了他們想表達出來但沒人懂!他們也怕死想跟人說說話!但沒有人懂也沒人體會!如果確實現在醫療技術受限還是建議收手!畢竟我們還得過下去!人才兩空都不會好過的!支援放手!鄙視道德綁架

  • 14 # 使用者1036783434413

    老人生命的最後時候,放棄治療最好,人在這個世間都是旅行的,是客旅,是寄居的,生命最後階段的治療是徒然的,老人受罪,兒女心疼,老人最後在沒有尊嚴下走了。簡直是花錢受罪。

  • 15 # 樂齡家

    僅代表個人意見

    人一旦老了,骨骼肌萎縮,骨鈣喪失或骨質增生,關節活動不靈,身高、體重隨年齡增長而降低。同時,老人身體器官功能也伴隨年齡增長而下降,身體也會出現各種問題。

    前段時間,村上有位老人在睡夢中去世了,鄰里鄉間嘮嗑,希望自己將來也能像那位老人一樣,不受一點苦,睡一覺就走了。對於老人而言,沒有病痛折磨,老死是最完美的結局。

    三年前,外婆90歲了,她的身體一直很硬朗,從住院到去世不到四天的時間,外婆是腦梗塞,需要做手術,但老人年齡大了,並不能夠保證康復。七個兒女商量之後拒絕了做手術,每天七個兒女包括孫子輩的都圍繞在外婆身邊,陪著她,直到她失去意識。鄉里鄉親都認為這是喜喪。坦白說,外婆走的時候並沒有受多少苦,走的很安詳。

  • 16 # 梅香伊人廣場舞

    我覺的這要分老人得的是什麼病,如果是不治之症晚期,醫生不再實施治療了,建議回家等待,那可以不治了。如果不是這種情況,我覺的還是要堅持在醫院治療⋯⋯

  • 17 # 楊夢茹的爺爺1

    生命己到最後階段,就是說已無藥可醫。為什麼還要繼續延長老人病痛,還要讓親人看著傷心落淚呢?

    我認為人總有一死,痛苦的延長几天生命,不如安然一死。對老人和子女親人都可解脫。這種選擇是有理性的不可厚非。

  • 18 # 我他想

    謝謝!回答了;我認為老人這樣做是非常理性的。癌症已到後期,何必再去醫院,有的人家賣房賣車花光所有結蓄也得把老人送去醫院,確實體現了盡責的天大的孝敬,但是老人在醫院裡受害,天天抽血,化療或血退,打針吃藥更不必談了…折騰得精皮力盡,如果能治癒,值得!可是是明知不治之症,明知山有虎偏向山上行。值得嗎?老人說的對,晚期了生命巳無指望,還不如守在家安樂死。我家一親威的朋友家的真人真事:哥哥5年前肝癌中晚期住院3個月死了。5年後老二弟和哥哥得的同樣病,知道後堅決不許家人把錢和他送交醫院,要在家裡安樂死,在這期間除吃藥外就是家中人精心照顧,要吃什麼買什麼,結果8個月,比哥哥多活了五個月才離開人世。所以老人生命最後我看還是安樂在家適合。

  • 19 # 田田161942194

    這個問題得跟具你家的條件,要是得了不治之症,家在農村就沒必要了,要是有醫保,有退休金就可以適當的治療一下,人都有生老病死,什麼事順其自然就好,別讓活著的人壓力太大,這年頭誰都不容易啊

  • 20 # 黃聖婕說保險5

    如果,是我自己,我贊成放棄治療,這不是不孝。而我會事先做好“醫療指示預先宣告”。

    什麼是醫療指示預先宣告?

    醫療指示預先宣告,又被稱為“生前預囑”,指人們在意識清楚時簽署的一份檔案,為未來自己在不可治癒的傷病末期或臨終這個階段,表達要或不要什麼醫療照顧、要或不要生命支援系統、希望別人怎麼對待自己、希望自己的家人和朋友知道什麼、希望誰來幫助自己、希望什麼樣的葬禮方式等等這些自己的意願。通常是結合《意定監護協議》,由自己指定的意定監護人來執行。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醫療機構施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必須徵得患者同意,並應當取得其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時,應當取得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又無家屬或者關係人在場,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況時,經治醫師應當提出醫療處置方案,在取得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被授權負責人員的批准後實施。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二條:醫療機構應當尊重患者對自己的病情、診斷、治療的知情權利。在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時,應當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釋。因實施保護性醫療措施不宜向患者說明情況的,應當將有關情況通知患者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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