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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喬教育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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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愛小豬的媽媽
我們這學生吃營養餐,收費2元錢,嚴格按國家規定執行的。中午,值班老師不能回家,義務上中午一節課,不知家長可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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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班聊教育
學生中午吃過飯呆在教室裡,就表明這不是寄宿制學校,寄宿制學校不存在這種情況,孩子都有宿舍的!
那麼,可能的情況就是孩子們離家遠,中午吃過飯後學校允許學生在教室內休息!
這樣,問題就來了,孩子們在教室休息,就要有人管理,否則孩子休息不好,而且還有可能發生安全問題。
要管理孩子,就會有人付出勞動,要麼安排老師管理,要麼學校聘請人管理,這種額外付出,就會產生費用,收取一定費用是可以的,但需學校和家長協商確定合適的數目。
按每生每天2元,一月60元,一學期200—300元,也算合適,這既減輕了家長來往接送學生之苦,又能讓學生得到適度休息,安全有保證。
現在有些學校在接送孩子方面確實不方便。像我今年所支教的這所鄉村小學,由於孩子居住較分散,週末學生放學時,家長接送不便,由於沒有校車,經過和當地運輸公司協調,每週一和週末派公交車接送學生,家長負擔費用,但是,今年由於運輸公司車輛調整,沒有合適車輛接送,學生只能由家長各自接送,每到冬天和農忙時節,家長很不方便!
我想如果瞭解了這兩元錢的用途和意義後,為解決學生上學中的實際問題,家校應該能夠達到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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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鍾彝
不合適吧,估計是民辦學校吧,我個人感覺不管怎樣,可以先舉報下。
不知道下面這事真不真,真是不敢相信,法制健全的今天還有這麼奇葩的事。
到學校上學,
難道大家不都是坐在椅子上聽課的嗎?
不過,最近聽到一件奇葩事:
學校連座椅費也要收!
思明區曙光小學的一位家長告訴招考君,孩子13日去學校報到,被告知要收座椅費。一學期一人500元。
就不知道這所學校的座椅是用什麼做成的?專治痔瘡?
今年,一些接受政府統籌的民辦學校巧立名目的收費,又登峰造極。
讓人“大開眼界”的收費理由
譬如說:海滄新陽學校有水卡,一張20元,刷一次0.2元。
有不少學校,要收武術費,每人每學期1000元到2000元。
當然,有些收費,似乎也不是不合理,只是聽起來有點怪,譬如說,有的學校提供午休,要收床位費,每人每學期1000元。
之所以聽起來有點怪,是因為收費標準不知是怎麼制定出來的。
還譬如說,午餐費,不同學校標準不一樣,有的一學期收1000元,有的收1700元。相信,這應該不完全是吃的不一樣,更多的是學校舉辦者的良心。
首先,雖然現在是賣方市場,但是,民辦學校的亂收費也不能肆無忌憚。
政府已經制定一些規則,除了代辦、校服等必須繳納的費用,以及可以自由選擇的校車、午餐、午託、晚餐(晚託)等可以自由選擇的費用,不該交的費用,家長有權不用交。有家長表示,如果投訴到物價局或是教育局,民辦學校沒合理的收費理由,也就會退費。
其次,有一個好訊息,各地都有投訴的電話,對於不合理的一定要投訴,只有這樣社會才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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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思思陽陽媽講真話
不管合不合適,大部分家長估計也願意出這兩塊錢,因為覺得這樣子的話孩子能夠有一個好的休息時間。不用每天關閉校門,待到上課的時候採訪孩子進來。
其實不管你有沒有去問相關的部門,到底合不合適,如果學校這個規定下來,沒有很多家長和你一同去向相關部門反饋這個收費是否合理性的話,那麼這的事情是不會發生改變的。
雖然有些家長會覺得沒有什麼,就一天兩塊錢而已,一個月也就幾十塊錢的問題。我個人覺得這個可能不是特別合理,但是如果有專門的老師來監管、監督孩子的一個安全,特別是對於低年級的孩子來說,這個錢還是願意去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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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中午吃完飯在教室待著,學校收取每人的每天兩塊錢費用,這顯然不合規,也不合情理。
一、學校午間飯後在校休息,學校憑啥收兩元
提出提問中沒有描述清楚,我們也無法知道題主所在地區,學生中午放學後的安排是什麼情況?學生午飯怎麼解決的?
是不是當地的所有學校中小學都有規定,學生中午放學後全都回家吃午飯、休息,然後再來學校。
如果是統一回家吃飯休息的話,孩子中午不回家,午飯和休息的問題,應該也需要家長作出安排。至於學生放學後不回家,學校收取費用,不管以什麼名目,什麼由頭來收錢,不管是每天兩元,還是每天20元,這項午間收費顯然都是不合理,更不合情的。
如果學生統一在校吃飯,吃完飯後在學校休息,學校盡到監管責任是分內的事情,也是正常的教育管理範圍,向家長收取兩元的費用,雖然不算多,但也明顯是違反了禁止向學生亂收費的規定了。
二、大多數學校的午間學生管理情況
筆者所在地區的中小學、幼兒園,除了高中住宿為主,學生學習生活基本在學校,其他義務教育階段和幼兒園的孩子,都是統一在學校吃午飯,午飯後到下午上課之間的時間,在校園內休息活動或自主學習。
通常孩子11:30左右午餐12:00~1:20左右,一個多小時時間,學生會有半個小時左右的自由活動,雨下一個小時左右的時間,通常都是在教室裡閱讀,完成作業。這期間班主任和任課老師也回到了教室,輔導學生作業,檢查督促午間休息紀律情況,避免出現學生大腦引起矛盾和意外傷害情況的發生。
本人作為老師,在印象當中中值班老師班主任或不同老師,儘早督促學生紀律,維持正常的校園主義秩序,都是老師應盡的職責。從來沒有人想過要向學生收取費用。而且從理論上來說,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方面對他們起到監管、保護義務,是自身職責所在,向學生收取費用,沒有任何政策依據和道理。
三、給家長的建議
首先,學校在午休時對學生起到監管作用,是學校的責任和義務。
其次,如果學校以“看護”為名,向學生收取每天兩元的費用,沒有任何道理和依據,有“巧立名目”之嫌。
再次,學校收取2元午間“看護費”,是典型的“亂收費”行為,家長完全可以收集證據,向上級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