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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仁者二人

    說過多次,金銀絲綢茶鐵日用品更實惠!漢唐再強大,不如宋朝富有天下!用錢辦到的事,沒必要搭上自家公主!宋朝國策就是金錢外交,拿錢免災。聽過陳橋兵變,黃袍加身。就不奇怪宋詞滿天飛了!

  • 2 # 水人和

    不管是評書演義,還是戲曲影視,都把宋朝塑造成弱宋。楊家將、岳飛等歷史悲劇,更是家喻戶曉,人盡皆知。只要是中國長大的中國小孩,沒有一個不知道的。但是,實際上宋並不是人們眼中的弱宋。宋無論在經濟上還是軍事上,以及在文化上都不弱,而且,在科技上還是遙遙領先的。文化上就不用說了,唐詩宋詞,唐宋八大家,書法、繪畫等,都有卓越的成就。科技上,不僅有火銃,還沈括《夢溪筆談》科學鉅作。不僅有很多關於物理、化學、天文、地理、生物等記載,還是人類歷史上第一記載凹面鏡成像的實驗。照相機最初的原理。可惜,沒實施出來,不然,中國是第一個造出相機的國家。在經濟上,雖然,陸上絲綢之路斷絕了,但是,海上絲綢之路,相當發達,最遠到中東波斯等地。宋的GDP佔全世界85%以上,(GDP是根據現代的概念換算出來的)。軍事上,好像是聽到的是敗績多,其實不然,宋的勝率是70以上,不然,早被滅國了。宋的敗績,都是因為每次打仗,都是按照皇帝的旨意在排兵佈陣,即使皇帝沒在現場,也必須按照皇帝的來。所以,才有這麼多敗績。其實,宋的軍事很強的,就舉一個例就能說明,著名的澶淵之盟,就是在打贏的基礎上籤的。雖然,賠了點款,但是,打贏了。這說明了宋的戰力並不差。你說就這一次而已,並說明不了什麼。那我就再說一個吧,宗澤,一介文官,也打敗了遼軍。岳飛更不要說了,要不是那十二道金牌,說不一定幽雲十六州就收回來了。文武兩個例子都有了,就不用再舉例了吧。所以,宋的軍力並不差。就是因為宋的軍力不差,本來可以打贏的,何必去和親呢?再說,宋的經濟相當發達,順便說一句,宋已經從小農經濟,進入商品經濟社會。這是進入資本主義最重要要素之一。在發達的經濟條件下,賠點錢算什麼,何必再去搭上一個所謂的公主呢?送誰家的孩子過去,誰都會心疼。更不要說皇帝的孩子了。所以,宋不和親很正常。還有,估計壓根都沒想過用和親的方法來解決。能用其它方式解決,何必呢。

  • 3 # 金山萬丈

    從“大國”心態看宋朝的不和親政策

    傳統意識裡的“和親”,一般是指政權間因為政治目的而進行的聯姻。昭君出塞、文成公主入藏是我們熟知的和親事件。事實上,在中國古代史上,存在著相當廣泛的和親現象,就型別而言,有中原王朝和少數民族政權間的聯姻、割據政權與少數民族政權間的聯姻、割據政權間的聯姻、少數民族之間的聯姻、南朝與北朝之間的聯姻以及從現今來看屬於與外國之間的聯姻。就朝代而言,有漢與匈奴、漢與烏孫、孫吳與蜀漢、隋唐與吐谷渾、隋唐與突厥、唐與吐蕃、遼與西夏、以及後來滿蒙聯姻等等。無論形式怎樣變化,但有一點是不變的,即都是政治利益的驅動。縱觀整個和親史,兩晉、兩宋和明代無和親現象,在政治分烈的情況下,宋朝為什麼不與外族和親呢?宋朝為什麼能堅守住獨立的婚姻陣地?本文擬從文化和經濟方面分析其背景和緣由。

    宋朝士大夫對與宋有衝突的周邊少數民族政權的態度

    一、外求謀和,內嚴守備,待機消滅之。 北宋宰相李昉持這樣的觀點:“……況天生契丹為患中國漢髙祖以三十萬之眾困於平城,卒用奉春之言以定和親之策,以至文帝奉之彌優,外示羈糜,內深抑損,而邊城晏閉,黎庶息肩,所傷匪多,其利甚溥矣。況獯鬻之性,惟利是求,倘陛下深念比屋之磬縣,稍減千金之日費,密諭邊將,微露事機,彼亦素蓄此心,固乃樂聞其事。不煩兵力可弭邊塵。此所謂屈於一人之下伸於萬人之上者也。伏望陛下裁之。”

    欽宗時,開封尹程振對此也有類似的看法:“臣願陛下結以誠信而沮其謀,遺金帛而厭其欲,外務謀和,而內嚴守備。數年之後,國富民足,將選士勵車攻馬良,然後徐議大舉以刷吾恥,未為晩也。”…… 這些人沒有強烈地反對和親。

    二、主張以物質厭其欲,反對和親、割地等認為有辱國格的事情。

    富弼、賈昌朝是持這類觀點的代表人物。遼興宗宗真曾派劉六符等南下宋朝議割地、和親事宜,當割地的要求被北宋的談判代表富弼等人拒絕後,他們提出了與宋和親的要求。富弼藉口婚姻易生嫌隙而婉言拒絕:“結婚易生嫌隙,本朝長公主出降,齎送不過十萬緡,豈若歲幣無窮之利哉?……”

    賈昌朝對和親的反對態度則溢於言表:“始昌朝館伴契丹使者,建言:和親辱國,而尺地亦不可許。朝議欲以金帛啗契丹,使攻元昊。昌朝曰:契丹許我而有功,則責報無窮,且以我市於元昊,昔尚結贊,欲助唐討朱泚,而陸贄以為不可。 後知吐蕃陰與泚合。今安知契丹不出此邪?於是命昌朝報使契丹,昌朝力辭。因奏此疏。”

    三、主張因時制宜,其實質並不反對和親。

    兩宋之交的胡舜陟明確表明了這一觀點:“臣觀漢唐以來禦敵之策有五:曰和親,曰守備,曰征伐,曰撫定,曰羈縻,皆因時而為之。和親、守備則施於敵國強盛之時,漢高帝是也;撫定、羈縻則施於敵國衰弱之際,漢宣帝、光武是也;至於征伐或施於強或施於弱,必先以中國富盛兵甲精銳,我有萬全之勢,彼有可乘之隙,然後可舉,漢武帝、唐太宗是也。今中國家承鉅奸誤,內侍持權之後,海內虛耗,帑藏空竭,軍律不振,士不為用……”同是兩宋之交的程瑀在奏狀中也如是認為。綜上所述,兩宋計程車大夫對周邊的少數民族政權(尤其是遼金)的態度是因人而異的。但終宋一朝,它是沒有和周邊民族實行實質意義上的和親的。那麼,兩宋士人對和親的態度又當如何呢?

    宋朝士大夫對和親的態度

    在宋代的文獻中,“和親”的意思有兩種:一種是聯姻,一種是和好。據分析,大多數文獻中的“和親”是和好、親善的意思。所以,僅透過文獻,難以全面把握宋朝士大夫對和親的態度。但終宋之際,並無和親的事實,由此不難判斷,宋代文人士大夫對和親的主流態度,即對和親持反對意見。

    北宋是理學發端的時期,南宋是理學的興盛期,故而兩宋有不少士大夫把和親與倫理道德相對立,像上文提到的賈昌朝,就認為“和親辱國”。理學集大成者朱熹把“中國結婚夷狄”視作“自取羞辱”8兩宋以講天理和倫常為主要內容的理學的興起,使傳統的夷夏之防觀念深入人心。作為宋朝君臣,他們大多受狹義儒家道德觀念的束縛,很自然地把和親政策與倫理道德對立起來。所以,宋朝在與遼、夏、金議和時,寧可多給金帛,也不願嫁女和親。正因如此,在遼興宗向宋提出以和親、增幣代替割地的要求時,宋朝允許增幣,但拒絕和親。在宋仁宗及參與談判的大臣富弼等人的心中,割地無疑是喪權辱國,和親則大失體面,因此才以各種理由加以拒絕,最後使“契丹不復求婚,專欲增幣”。

    宋人對於宋朝優越地位的強調

    儘管宋朝的官方文書中對遼、金的稱呼比較客氣,一般稱之為“北朝”、“北人”,但宋朝絕大多數士大夫骨子裡是鄙視遼、金的,在他們的著作或文章中稱遼人或金人為“夷狄”、“虜”、“獯鬻”。如宋朝的彭百川在《太平治跡統類》中說:“月辛丑,上訪宰臣以靈武事宜,參知政事李至上疏略曰:夷狄狡詐,古聖人置之度外,何必竭膏血較勝負?”北宋名臣包拯也曾向仁宗上疏:“方今不患乏材,但患不能用爾。緣雄州最為控扼重地,尤不當輕授事機,少失,雖悔何及?且戎虜之性詭詐萬狀,殊不可測。今既無名構是釁隙,故必有為之謀者,可不熟慮而預防之哉?”趙普在諫議宋太宗時也用輕蔑的語氣說過:“伏覘二月中,忽降使臣差搬糧草及詳敕命知取幽州。而後雖聽&<4871;音,未聞成事,稍稽克復,俄及炎蒸,師老民疲,實増疑慮。伏念陛下聖略神功,舉無遺筭,平取浙右,力取河東,十年之間遂臻康濟。蠢茲獯鬻,誠非我敵。蓋遷徙鳥舉難得而制,自古帝王置之度外,任其隨逐水草,皆以禽獸畜之。伏料聖明何足介意?”

    還有的文人士大夫用陰陽觀念來比擬夷狄與中國勢力的消長。如大宋《宣和遺事》開篇即言:“中國也,天理也,皆是陽類;夷狄也,小人,人慾也,皆是陰類。” 鑑於以上的文化背景,宋朝大多數士大夫自認為是“文化大國”,因此,不可能從文化上認同遼、金,視遼金為蠻夷,焉能嫁女於彼?張正明先生認為,“和親發生的兩個軟條件”,第一個是“政治分裂狀態”,第二個軟性的歷史條件是“沒有強烈的此貴彼賤的民族偏見”。民族偏見強烈時,認為與夷狄結親是奇恥大辱,寧可賠錢也不能賠夫人,當然是不會去聯姻的。除了上述的文化因素,宋人對德治的迷信以及宋朝的經濟實力都有助於理解宋朝為什麼不與少數民族政權和親。

    宋人對德治的迷信

    趙普在《上太宗請班師》中寫道:“前代聖帝明王無不置於化外,任其隨逐水草,皆以威徳御之。” 足見,在一代名臣趙普的意識裡,德治佔據著至關重要的地位。同為北宋士大夫的田錫在《上太宗論軍國要機朝廷大體》中指出:“然自古制御蕃戎,但在示之以威徳。示之以威者,不窮兵黷武,不勞人費財;示之以徳者,比之如犬羊,容之若天地,或來朝貢亦不阻其歸懷,或背驩盟亦不怒其侵叛……” 此後,孫覺在《上神宗論自治以勝夷狄之患》中也說:“蓋陛下新即大位,夷狄未見威徳,故敢或為侵侮以窺我邊。朝廷整飭戎備,選置任使,未為失計也。”宋朝的文人士大夫在傳統儒家文化的薰陶下,認為王者要以德服天下,只要王者的德行修煉到很高的程度,蠻夷也會來歸附的。宋儒對德治的認可甚至達到了迷信的程度。這一方面會督促皇帝注重德行,愛憐百姓,營造海內繁榮昌盛的局面;另一方面,這種迷信也會使宋朝的皇帝和大臣們過於“重內輕外”,以致於成為加強武備、抵抗侵略的無形障礙。

    宋朝經濟實力的決定作用

    宋朝的強大的經濟實力無疑是支撐宋人“尊嚴”的關鍵因素。歲幣雖是一項負擔,但較交戰時的軍費,不過百分之一、二。如,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王旦言:“國家納契丹和好以來,河朔生靈方獲安堵。雖每歲贈送,較於用兵之費,不及百分之一。”富弼在仁宗慶曆四年(1044年)所上《河北守禦十二策》中,指出澶淵之役時:“驕敵深入,直抵澶淵,河朔大擾,乘輿北幸。於是講金帛啖之之術,以結歡好。自此,河湟百姓,幾四十年不識干戈,歲遺差優,然不足以當用兵之費百一二焉。則知澶淵之盟,未為失策。”由此,我們不難看出,宋朝每年送給遼的歲幣在整個國民收入中的比例是微不足道的。據此推算的話,宋朝的國民收入當為付出歲幣的數十倍,那麼,宋朝在經濟上也算是“大國”了。以這樣數量的銀兩換來國內的和平和人民的安居樂業,對宋人來說是非常划算的。考慮到當時的時勢,宋朝的這種“以銀兩換和平”的舉動還是有一定的積極意義的。

    另外,據日本學者日野開三郎的研究,宋朝的絹產量很大,每年付給遼的30萬匹絹約相當於東南越州一地的年產量。至於銀的產量則比較少,所以,每年付給遼的20萬兩白銀,在後期造成了財政上的問題。但是,透過官方對遼榷場貿易的經營,宋政府每年對契丹貿易上的出超,可收回付出銀兩的十之六七。這在宋朝的文獻中早有反映:1122年(宣和四年),宋昭論榷場時指出:“……蓋祖宗朝賜予之費,皆出於榷場。歲得之息,取之於虜,而復以予虜。中國初無毫髮損也。比年以來,榷場之法寢壞,遂耗內幣,臣願遴選鍵吏,講究榷場利害,使復如祖宗之時,則歲賜之物不足慮也。”這樣算來,宋朝實際付出的銀兩數目不是很大。考慮到宋政府的賦稅、海外貿易等的收入,它付出的歲幣肯定不會對國民經濟造成威脅。

    綜上所述,宋朝沒有實行和親政策主要是由朝野人的“重華夏輕夷狄”的思想決定的,經濟實力的強大也是不可忽視的因素。這樣看來,有宋一朝,沒有和周邊少數民族政權和親的“奇怪”現象也是可以理解的。

    宋朝由於自己的民族偏見,不屑於和外族和親,一定程度上,和當時宋、遼、夏(金)三足鼎立的局面分不開。三個政權勢均力敵,彼此都不能置對方於統治之下。由於宋朝的恰當的對外政策,也沒有出現遼、夏聯合攻宋的情況,當然,這與宋朝不可忽視的軍事實力也是分不開的。

    然而,用“大歷史”的眼光來看,宋朝的文化優越論以及在其影響下的民族政策對中華民族統一體的形成是不利的。客觀上,宋朝的鄙視周邊民族的文化心態,延緩了民族融合的程序,對民族間的文化交流造成了負面影響。當然,歷史不能假設,試想如果宋朝沒有民族偏見,像漢唐那樣與少數民族政權實行包括和親在內的種種文化交流,那麼,“華夷之防”或許就不會在後代得到大發展,中華民族的凝聚力應該會更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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