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Bokerlov4
-
2 # BBBGGG
給大家講講不一樣的觀點。加美有破產保護。就是一個人欠銀行(卡債)或者個人錢, 無法還的時候, 可以申請。申請過後進入破產過程, 期間需要繼續工作, 每個月慢慢還錢(不需要全還, 因為需要扣除每月生活費)。基本上9個月到22個月就結束了。也就是說, 不會把人逼死。代價是, 7年沒有信用度。這是什麼概念呢, 找工作, 租房子很多都需要查信用記錄(爛工作除外)。而且7年內不能辦理信用卡, 也不能貸款買車(沒車寸步難行)。所以基本上7年內苟且活著。但是能渡過這7年, 又是條好漢。想想看, 苟且活著總比逼死強。注意的是, 如果發現申請破產錢有惡意消費的情況, 破產後法院是不會輕易結束這個破產過程的。
-
3 # 老龔說勢
還不起就就還不起了,不可能殺人吧。錢財乃是身外之物。古代封建社會都有逢災年免捐免息,但是到了今天的民法就沒有給人終生再起的機會了,覺得不太妥當。
特別在今天的萬眾創業的時代,看著一個個年輕人奮不顧身的投入創業的洪流,不但把家裡人的積蓄,親戚朋友的積蓄都借來打水漂。而且會借很多債務,看著一個個年輕的前程遠大的年輕人,很大部分就有可能會突然失蹤,或許一輩子被債務壓死,或許承受不可承受之重選擇輕生,將會造成無數家庭的悲劇。
希望在這種形勢之下,修改一些原則,給那麼敢想敢衝的後生仔一個重新振作的機會。
-
4 # 手機使用者50039458686
一老闆欠我六萬塊的工程款都四年了,現在人也找不到,他把我號碼拉黑了,現在我唯一的證據就是一張欠條,因為人是外地的,錢又不多律師都不感興趣這件事,勞動部分也推脫不問,請問我該怎麼辦?
-
5 # 心靈感應戲樂匯
我覺得可以把這個正常的欠債不能還錢置換為另一種思維和行為方式:對方可能因多種原因不能如期歸還,最大的問題應該出在資金不足上,此時可以再借一把力給他,幫忙踏上征程,我想所欠便不成問題了。“強討”看似沒毛病,其實不可取。
-
6 # 寬和堂主
說句公道話,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你放貸就是經營,做生意就有風險,你想人家利息,人家就想你的本,放跑了你就鬧,你吃飽的時候咋沒想過給國家交稅呢?
-
7 # 神的兒女19
對於欠債還不起的人,你要自己想辦法讓他還,我的一個朋友向我借了五千元,說好兩年還,結果兩年後我找他,人不見了,跑北京找她兒去了,家門鎖著,後來又來電話借錢,我說前邊借的錢沒還,不借,我讓他把鎖的打開出租,結果不到兩年就還上了,利息說好3百我也要,有錢千萬別往借,借就是一個仇人。現在不理我了。
-
8 # 順哥評理論導
對於真正沒有錢的,你不能逼他還,可以每年還一部分,終不能不叫他過了,否則最後會出現暴力事件,大家都不過了吧!!!對於有錢不換的,要摸清他的有可以執行財產,想辦法要錢。儘量避免惡意行為,不能因為幾個錢去弄得兩敗俱傷。錢財,身外之物,大家都好好想想,不管是欠錢的,還是要錢的、、、、、且行且珍惜!!!
-
9 # 思念138019158
欠賬不還,我個人覺得對方欠債人100分至90的人是沒有能力還,要不一般的不會耍賴,因為借錢一般都是借信的過的人,不是信的過人你會去借錢嗎?想一下就知道了,銀行借錢還要看你有什麼抵押的呢,但是還是會有少部分的人不會還錢,有錢也不還,那些人只能哄他,或者是威脅他,他都會乖乖就範的。
-
10 # 溫水煮龍
第一個是債權人一定要幫助債務人想法掙到錢,這是最佳要債辦法。
第二是法院要解決這個問題首先不要盲目的把債務人貼上老賴的標籤,老賴的確定是有嚴格法律程式的,而執行法官們通常是,只要收到執行申請書就會毫不猶豫的把被執行人上老賴名單,這種草率粗暴的做法看似解了債權人一時的心頭怨氣,實質是在害債權人,也是在害債務人,你法官的目的應該是幫債權人實現債權,而不是不負責任的完上黑名單的任務。
無論是債權人還是法院,要債的目的是實現債權,而不是賭氣,更不是完實現不了債權的上級交辦任務。債權人和法院都有盡職調查瞭解債務人現狀的責任和義務,一定要以實際情況下決定,這個決定一定是對解決債務最有利的才行,你不理性、不法律的逼債、上黑名單,最終卻解決不了債務是否很可悲呢?這個可悲不僅僅是個人以及法院的可悲,更是國家的,因為很多被人要債的人是企業發展的積極參與者和發起者,也是解決就業的參與者和實踐者,他們如果僅僅為了自己他們也許不會被人逼債的。
-
11 # 小槳
我發現多數不是還不起,而是想做老賴,有些欠別人錢的私車都有,房子也有怎麼還不起區區幾十萬呢?一個欠著別人錢不還的人,也不知道身邊的伴侶是怎麼想的?孩子是怎麼眼光看你們的?要知道你所得的那些錢,也是別人的血汗錢,就算人家現在有錢了,也是人家大雪冰凍凌晨三點熬出來的財富,也應該還上呀。
-
12 # 快到碗裡來七星珠
偏向第一種方式,如果欠債人真無力償還,起訴法院也沒辦法,拘留15天放出來!一樣沒錢還,如果欠債人有固定財產,起訴法院才行,法院會封欠債人的固定財產,用拍賣或抵押銀行的方式來保證債權人的利益!
-
13 # 起夜家龍六
有的人是因為發生了意外或者是遇到什麼困難,才失信的,他不是不想還而是有心無力了,遇到這種情況,我覺得追債人和債務人共進退是最好的選擇。債務人到了無力償還的局面,追債人強討債的,對誰都沒好處,只有倆敗巨傷。誰都會犯錯,只是有能力償還錯誤的人,在說沒能力償還錯誤的人。現在就是如此殘酷!
-
14 # 蒼彎黃昏的夢
我親身經歷,一個朋友,他老婆弟弟打架被拘急用錢,他老婆急的都哭了,5年了錢沒要回來,因為要錢還有了矛盾,最可恨的是那丫的和別人說我可精了,得出一個結論,不講信用的朋友就算得心臟病快死呀,也不能借,因為借了也不領你情,還有一個,帶的自己老婆出去旅遊玩,欠我5000就是還不了,我看不下去了催了一下,竟然說我這人不能交,得出個結論,就算有能力還錢的人也少借,或不借,因為人家把自己錢存銀行吃利息,花的你的錢,說白了認識你就是把你當信用卡用,現在我的經驗是有經濟合作伙伴的到是能借點但也別超了合作金額,沒有的,實在拉不下面子的,白給他幾百塊錢也別借他幾千。
-
15 # 李世第一
創業者是和平年代的民族英雄和財政的供養者,也是解決一方百姓就業,促社會安定的模範標兵。但從古至今是勝則為王,敗則為寇。沒有人能理解和寬容失敗,而是全民皆兵,像過街老鼠,人人喊打。一旦企業倒閉,法人終身也沒有翻身機會,如上徵信黑名單,幾乎是一個人判了死刑。大街小巷,車船碼頭,到處是欠款人頭像,附上文字,要求社會上的人,與之來往注意,他(她)是老賴,文化大革命的大字報風,又刮起來,一個人幾乎是身敗名烈裂,毫無人權和尊嚴,造成的影響也就可想而知,社會向前發展,文明要跟上腳步,法律要不斷完善,才就促進進步,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給失敗者一條生路,還生態環境一個公道。如果是有錢,故事不還,另當別論,可以透過法律途經和其它方法解決。
-
16 # 諸葛69783812
從正常人的心理想,大部人有錢肯定會還的,那種老賴的情況還是比較少,如果把老賴公佈於眾,上黑名單,他們沒有工作,受人歧視,又怎麼賺錢?只能越來越窮,你非的把他逼急了,有些人甚至走上違法的道路,這隻會增加社會犯罪率。
-
17 # 說真說話的人
現如今社會借錢的的爺,借上別人的錢,消遙快活,好吃好喝,拿我們村的做利子在銀行代款的幾戶看都比一般的人好過,都是代款不還,我看是法律不嚴,有能力也不還,窮人存的錢,富人代上花錢,銀行還不想給利息。膽大花錢,膽小看,現在制快完膽,槍斃老賴。
-
18 # 要以事實為依據
你說的情況還真有,有一個人借錢說用一個月,結果二個月了沒有還,就開始催他,每天都催,不是去找就是打電話。他一直說盡快,一直拖了三四個月。再後來腦出血病了,誰知道他連看病的錢都是借的。這事情怎麼說,開始明顯是惡意借款,明顯就是坑人家的錢。像這種人得了這種病也是活該。有錢時揮霍,到處騙,這種結果也算是罪有應得。人不懲罰天懲罰。
-
19 # 手機使用者52980284357
自古以來,就有欠錢還錢,那看欠錢的人是不是真的沒償還能力,對於現在的生活來說,錢真的不夠用,都有難處,最好的辦法是幫助欠債的人掙錢,提供就業機會,或者幫助欠債人一起合作,這是最好的辦法。
-
20 # 手機使用者50461616915
拉倒吧,別玩了,我同學外債多了。過年都沒錢,向我借錢兩萬,我當時我說不要利息,他說一年給我,都三年了,人都跑路了,還不上連句話都沒有。有錢人兩萬算什麼,關鍵咱們沒錢,辛辛苦苦打工!人啊!沒法整。
回覆列表
如果有人欠你的錢到期不還,你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向他發出支付令,令他還錢。
申請支付令在訴訟上叫督促程式,適用於金錢債務和有價證券債務,當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應該明確,債權人有比較充分的證據,如有欠條、借據等。並且,一方是單純地享有權利,另一方是單純地負有義務,雙方不是互相有債權債務。此外,欠債人應在國內居住,住所明確,以便支付令能夠直接送達。符合這些條件,債權人就可以寫出申請書,附上證據,向法院請求發出支付令,不需起訴。
支付令發出以後,對方如在15日內沒有提出異議,債權人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方如在15日內提出異議,支付令即自動失效。債權人此時只能起訴,透過打官司來要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