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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發生在8月27日,崑山, 一輛寶馬車越線非機動車道,與一名騎電動車男子發生糾紛。寶馬車上的一名紋身男下車與騎車男子發生肢體衝突,隨後紋身從車內拿出刀砍人。衝突中,刀掉到地上被騎車男子撿起,紋身男反被追砍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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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元芳有看法

    劣跡斑斑是真,見義勇為也不假,都已經被證實是真實存在的。寶馬男的見義勇為證書是確有其事,他是因為舉報販毒被授予的。

    雖然所謂的見義勇為證書是真的,但仍然引不起我的同情和好感,因為我嚴重懷疑他舉報的動機。如果是個普通老百姓舉報,我會堅信就是一種勇氣和責任,但對於一個數次進出大牢,累計判刑十年之久的累犯,我倒懷疑他的真正動機。

    從網上流露出來的資訊和影片來看,寶馬男就是一個十足的社會混子,出入的場合和做派,完全就不是正常人的做派。我倒希望藉助此案,當地進一步的深扒一下這些人的背景和行為,把這一窩人都給繩之以法揪出來。

    一個管制嚴格條件下敢隨身帶刀的人,一個光天化日之下敢隨時出刀的人,一個隨時隨地就欺負老百姓的人,你能指望他真的能做出見義勇為的舉動來?反正在我的社會經驗當中,我是堅決不相信的,倒是過往的經驗告訴我,這更像是同行之間的相互打壓和傾軋。

  • 2 # 無業遊民一個

    第一,當時如果警察聞訊趕來,剛好看見紋身男砍單車男,警察怎麼做?講道理?勸架?還是開槍擊斃?擊斃了,起碼也是個中國好警察!

    第二,如果事件發生在警察和紋身男之間,警察最後把紋身砍死了,誰的責任?還是不是自我防衛過失? 拍腦袋想,警察最後也是個中國好警察!

    綜上所述:正義一定會遲到,但一定不會缺席!

  • 3 # 鄭瑞文2015

    應該調查一下這個人背景!

    第一,是否涉黑?

    第二,所謂的見義勇為獎狀獲得的背景!

    第三,全面調查一下此人的社會背景!

    別的不說,紋身的人,一般給人的直觀印象就不會是好人!最少,不會是一個本分的人!

    寶馬男案件過程,有幾個關鍵點。第一,寶馬男違章在先;第二,機動車裡的人首先動手;第三,寶馬男隨身攜帶管制刀具;第四,寶馬男在寶馬車裡抽出砍刀,首先動手砍於某。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寶馬男絕不是什麼善茬!我們希望有關單位給社會輿論一個可信的真相,以維護社會治安,絕不能允許這類人渣危害社會!

  • 4 # 精神科主治醫師項羽

    都是些閒著沒事幹的噴子找存在感 罔顧事實 睜著眼睛說瞎話 揣著明白裝糊塗的主

    要是瞎說能判個鞭刑 我看一個個的都緊閉自己那張臭嘴了

    這個見義勇為獎項 也確實有點搞笑 黑社會舉報別人販毒 口頭表揚一下就可以了 搞個獎狀 你這是侮辱我們智商

  • 5 # 使用者4446825729

    為推進遼寧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深入開展,現將我省涉黑涉惡犯罪舉報方式公告如下:舉報電話:024-23239360;舉報信箱:遼寧掃黑辦,郵編:110003,地址:瀋陽市和平區和平南大街43-7號。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遼寧省掃黑辦宣。

    【中國移動】

  • 6 # 使用者50045041436

    現在的社會有一群打手進進出出好幾次,最後沒有好下場!這種慣犯還能逍遙法外,死了還要拖人下水,現在還有一些律師喪失職業操守,都能站在歪正義角度。希望以後法律可以加強對犯罪分子的懲罰。從重處罰,二次以上判無期徒刑!

  • 7 # 御駕親編

    對一個幾進幾齣監獄的但是還是死性不改的人頒發見義勇為獎,這個事情值得商榷。崑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不可能不知道此人的為人,不調查他的背景,就會胡亂給他頒獎,所以我敢肯定的說,這個獎肯定是有水分的。可以用劣跡斑斑來形容他嗎?看一看他成人之後的那些所作所為,沒有資格享有見義勇為獎,即使有舉報他人販毒的行為,也只能作為立功情節予以表彰,否則見義勇為獎就背離了初衷。

    這個事件爆出來之後,估計晚上要有人睡不著覺了,我指的是那些心懷鬼胎的人,狼狽為奸的人。

    誰會指望用一個見義勇為的獎來改變一個人本來就不善良的秉性呢,果不其然,頒獎後沒幾個月,那種改不了的本性又暴露出來了,只是這一次是他人生最後一次作惡,以前香港電影裡面經常說的一句話,那就是,出來混,總是要還的。而這一次所有的輿論都一邊倒,沒有人去同情一個作繭自縛的人。監獄的改造,沒有人改變他,也沒有起到教育人的作用。反而監獄的經歷成為他炫耀的資本,周圍的人吹捧他,他膨脹了,飄了,從此不可一世,當遇到一個不鳥他的人的時候,一切真相大白。看他影片裡面,好像還是一個愛搏擊,愛好鍛鍊,可惜的是被一個平常的老百姓幾刀斃命。

    可憐騎電動車的車主,也許是禍從天降,整個事件中他可能逃不過防衛過當的嫌疑,但是,他為社會除去了一個社會毒瘤的事蹟,被人口口相傳,所有人都支援他,支援他的做法,都在強烈呼籲對他的行為要寬大處理。法律,無外乎人情,我想法官在判決這個案子的時候,也會考慮到輿論的導向,不會違揹人民的意志。

  • 8 # 劇透基地

    刀掉了,說明老天開眼。

    反被殺死了,說明閻王要收他。

    這個事件,能發現的人是福氣,因為這個事件告訴了人們,做人不要太囂張,不要輕易挑釁他人。

    社會是有法律約束的,對於一個“養家餬口以及心理成熟”的人來說,他只不過就是怕這個而已,不是怕搞不過你。

    人生圖的是財富,快樂,家庭幸福,健康這些,由於這些很重要,有時候被人挑釁了,忍讓都是他們具備的技能,早就做好了心理準備,只要不過分的都可以過得去。

    因此,當你有必要去教訓他人時,心中也要計算一下,差不多了就要收手,人活著吃點虧很正常,千萬不要苦苦相逼達到你死我活才罷休,平安回家團聚比面子更重要。

    其實,“打架”,對於成年人來說,無論兩者的身材差距有多大,都是沒有誰怕誰的,真要幹起來,我相信兩者都有各種,可是,有必要嗎?多浪費時間,多沒意義。

  • 9 # 濤聲依舊212375673

    一、人的生命應該受到尊重;二、兔子急了還咬人;三、如果劉某刀不掉地,會不會造成於某重傷或死亡?四、劉某上車是躲避或是找更兇的武器?五、“殺豬的被豬殺了”這個現象值得深思;六、透過此次事件合理地修改刑法迫在眉睫;七、律師口徑就不統一,那麼律師執照是怎麼考滴?!八、期待公檢法給予公正地裁決!

  • 10 # 墨梅姐姐

    有紋身不可怕,

    太虛弱把刀掉,

    不留神做了魂,

    白衣男很普通

    一刀解恨

    兩家憂

    切勿衝動害你我

    拔刀瞬間

    牢獄災

    忍忍讓讓就過去

    閻王收貨不討價

    你在富貴也白搭

    開開心心過半生

    別在逞能害自己

    幸福的人盼回家

    希望大家都開心

  • 11 # 你讓我說你叫啥

    相信國家,相信黨,會對這種持刀上路,隨意砍人的行為予以嚴厲的制止打擊,並給予白衣男以公正的判決,支援正當防衛,也是對這種囂張的黑惡勢力給予重擊,以此杜絕類似事件發生,讓這種隨意持刀砍人的事情成本上升,也讓手無寸鐵的百姓能更好的在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提升人身自由保障權,也是給全國百姓的一個交代!

  • 12 # Laughing31249132

    剛開始對線的時候寶馬男以為自己是肉,血多,一直在往前試壓,旁邊的ADC也是慫,不敢上去平A,躲在輔助後面,最後對方ADC看見血量被耗了只有一半了,開始走位,最後一個閃現閃開,隨後被動技能觸了。。。。。。

  • 13 # 石頭39959

    屬於正當防衛,法律的判罰將會引導社會風氣的走向,判刑,會使黑惡勢力更加猖獗,判正當防衛會引導遭受不法侵害的民眾勇於反抗、自救,打壓黑惡勢力。不要再重複前幾年的扶老人被訛,導致社會風氣的變化

  • 14 # 善良女孩會幸福

    現在他的朋友估計都在笑他 這麼猛的一個人死在路人甲手裡 估計他的朋友喝酒的時候都會笑談這事。做人莫裝逼 還沒作死是因為你的剋星還沒出現。

  • 15 # 我若成魔佛奈我何N

    不管怎麼看,任何人沒有給別人死刑的權利,就算是正當防衛,有點過了,從影片中可以看出,雖然人家拿了刀,但是沒有真正下手砍電動男,估計也就嚇唬嚇唬,真心要是砍得話,估計現在死的不是寶馬男,可能是電動男了。

  • 16 # 二狗你丫閉嘴

    不管他是罪行累累還是見義勇為,那都是過去的事了,沒必要糾結,主要還是要看本次事件完整過程,支援電動哥正當防衛!那些咬著防衛過當的律師們,你們的良心都被狗吃了嗎?換作電動哥是你,你會不追,原地等著他回車裡拽出一把98k給你爆頭?據說警方搜查寶馬車搜出非法槍支了,不知真假!

  • 17 # 博雅達致

    那份見義勇為獎狀,應該是為了利益出賣或是報服他們同道中人的陰謀手段吧,用心惡毒的兩面派手法。利用自己手中情報向公安部門舉報從而達到打擊對手消滅對手的目的,寶馬男太奸詐陰險,所以在天上的關二哥發報命令,命令電車男將寶馬男的戶口簿"死亡登出"除去奸賊。

  • 18 # 聊城德源機械三菱叉車

    針對死者蟲哥的見義勇為的證書來看,讓我想到了一個比較現實的笑話,前美國總統布什在認期間,挑起了兩次戰爭,一個是伊拉克戰爭,另一個是啥了我不清楚了,聯合國居然給他頒發了兩次《諾貝爾和平獎》這事他兩個有的一拼……好像是黃西脫口秀裡說的……悲哀啊

  • 19 # 平安177454079

    是誰造就了一個老實本分工作多年只能騎個破電動還無端被欺!是誰造就了一個十四年大多在牢裡渡過劣跡斑斑的卻開著豪車飛揚跋扈隨意踐踏他人!我認為這才值得我們每個人透過此案去深思!

  • 20 # 態度潮鞋

    重申刑法20條第三款之規定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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