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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迪芬巴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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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清水空流
眾所周知,美國國家體制是三權分立,總統掌控行政,國會把持立法,聯邦法院控制司法。但三軍總司令,軍事權力始終由總統把持。總統雖然是文職,但確確實實是美國最高武裝部隊最高統帥。
作為現役美國軍人(包括高階軍官)是沒有任何政治地位的,不能競選公職,包括總統,擔任閣員,和競選國會議員。作為軍人沒有任何政治地位。文官掌控軍隊是美國的核心原則。作為美國總統對所有的軍事行動有最終決策權,而美國的軍費開支由國會掌握。軍隊在沒有充分授權的行動,軍事行動皆屬於擅自行動,是非法的。下級軍官都有權不奉命,因為他們宣誓的職責並不是服從上級命令,美國的軍隊的職責是反對國內外一切敵人,保衛美國憲法。美軍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是美國最高職業軍官,他只有建議權,沒有獨立的軍事的指揮權。可以說,在所有的軍事強國里美國的軍官的權力是最小的。
美國立國二百餘年,沒有發生任何軍事政變和武裝叛亂,也可以顯示出美國國家權力架構的合理性,美國的軍隊是國家的軍隊,不會因為政黨更替而改變。美國是世界上唯一的超級大國,在全球都有他的政治和經濟利益。美國的軍隊就是美國的最大依仗。美元代表的經濟實力,軍隊代表的武力的力量、二者相互依靠相得益彰。美國軍隊的存在是依照美國政治集團的利益而進行的資源配置。一個國家的軍隊要想“獨立”就必須要有獨立的財源,而一旦有了獨立的財源,就是軍隊的軍閥化的前奏,所以在軍費的問題上,美國國會控制的很嚴。
一支軍隊既無財權,也無軍權,更無指揮權除了“聽話”之外,真的沒有任何作用和能力。美軍高階將領更換頻繁,作為美軍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任期最長只能四年,航母艦長一年一輪換。就軍事體系而言,美國的軍隊很像兩宋的軍隊。美國雖然經常發動戰爭,但美國軍人卻無法進入政治圈核心,恰恰說明了軍方是被政客們當槍使。在所有的國家裡(大國),任何一個現代國家都再難出現軍隊裹挾政府,軍人對政治的影響力降低是現代社會發展的一個必然結果。原因在於現代戰爭中個人的因素已經越來越弱。
美國軍隊必須服從於政府,服從於國家。不聽命於個人和某個團體。政府更替和總統的改選對美國軍隊沒有任何影響。美國軍隊聽命於憲法而非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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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淮聖手
美國是一個三權分立的國家,總統領導行政權,當然也是三軍總司令,不過軍隊卻是為國家服務的,美國的軍隊是服從美國憲法,聽從美國總統的指令。因為美國是兩黨制的國家,所以軍隊是不可能為黨派服務的,如果為黨派服務那可能會造成軍事政變,兩個黨肯定會爆發戰爭,歷史上美國曾爆發過南北戰爭,最終林肯統一了美軍的指揮權。
我們可以看一下美軍入伍誓詞,美國軍人的誓言是美軍不隸屬於某個黨派,誓死捍衛憲法,反抗國內外一切敵人,但必須一切以憲法為準,凡不符合憲法的命令都是非法命令,軍人有義務執行上級的命令,同時要有責任拒絕執行上級下達的非法命令,只要違背了憲法軍事法和國際公約就必須要拒絕。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政府人員對軍隊沒有直接掌控力,而憲法和法院的權力非常大,美國開國先驅之所以這樣設定這個體質,就是為了害怕出現資本主義獨裁者,而且美國憲法賦予人民持槍的權利,如果變成了資本主義獨裁者美國人民隨時有推翻政府的能力,但是軍隊不得干預。這就是為什麼美國政府都特別害怕民眾上街遊行,要知道美國軍隊是不能鎮壓美國民眾的,所以每次爆發大的遊行,美國政府必然會讓步。
美國軍隊在建國之初,規定不得向任何個人宣誓效忠,而且美國軍隊完全服從於公民權利,並接受公民權利的統治,而且還要保障人權,因為在美國的憲法體系裡,政府的權利是公民權賦予的,也就是政府是在人民需要下產生的,民眾的權利派生和次要權利才構成了政府擁有的權利,公民權可以收回政府的權利,因此美國軍隊的根本宗旨還是嚴格服從公民權,同時接受公民權的統治。
當然美國開國者制定的憲法是比較理想化的,透過戰爭的方式得以得到有效實施,當然這種戰爭是非常殘酷的,一個是南北戰爭,另一個是長達很久的統一戰爭,在強力的作用下,完成了一個美利堅合眾國的建設,而軍隊則作為具體事件的執行者,保持一致對外的定力,不斷的為美軍開疆闢土,正是美軍的這種體制,才保證了美國始終不會產生大的內亂,因為公民權和政府的權利之間相互妥協,所以不存在政府對公民濫用權力過度,導致壓迫到極限最後造反的局面,所以我們可以看出這種體質還是有先進性的,但是最近幾年來美國接連主導了多場戰爭,但是卻都繞過了國會,讓美國的公民權沒有發揮的餘地,因此可以看出,現在的美國做事的方式越來越背離他們開國先哲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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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紅葉醉秋
美國不存在軍隊威脅政府的危機,美國總統換屆,民主黨、共和黨不管哪方上臺,美國軍隊都效忠美國家,西方國家的制度不存在軍隊威脅政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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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薩沙
大家看美國電影,會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
美國國內無論鬧成什麼樣,美軍都不會出動,最多也就是國民警衛隊出面。
比如電影《第一滴血1》裡面,蘭博在小鎮把整個警察局的警察都幹翻了。
然而,最初出動的也就是半民兵性質的國民警衛隊。
這些人並不是蘭博的對手,因為蘭博是野戰部隊的特種兵。
那麼,為什麼不出動正規軍對付蘭博?
因為不能出動!美國的軍隊不允許在美國境內使用。
以美國總統為例,他也沒有權力調動軍隊。
美軍任何的調動,必須經過國會授權。如果國會不批准授權,那麼美軍就不能調動。
不過,在美國之前的一系列戰爭中,存在諸如珍珠港這種被突襲的情況。
如果按部就班的走流程,再調動軍隊,就有可能貽誤戰機。
實際上,日軍幾乎在珍珠港空襲的同一天,就全線出擊,把美國領土關島都佔領了。
所以,直到1973年美國出臺了《戰爭權力法》,允許在美國本土、海外屬地、武裝力量遭受攻擊而需應對國家緊急狀態時,美國總統可以不經過國會授權,在60天內調動部隊。
但是,即便不經過國會授權,總統必須在派出軍隊的48小時內通知國會。
而且如果60天內國會沒有追加授權,就必須立即停止軍事行動,所有部隊必須在30天內撤離,同時還會追究總統的責任,必要時會彈劾總統。
所以,美國總統對於不經過國會調動部隊是非常謹慎的,從法律出臺到今天基本沒有總統敢這麼做。
正常來說,總統只要調動軍隊必須受到國會的授權。
而眾所周知,美國國會是全民選舉出來的,所以國會就代表美國民眾的意見。
在二戰期間,雖然羅斯福認為同軸心國的戰爭不可避免,希望美國儘早介入戰爭,尤其是法國被德國打垮投降,以及蘇聯被德國入侵初期全線潰敗下。然而,國會不授權出兵,羅斯福也是乾瞪眼沒辦法。
所以,美軍的調動授權是在國會,同總統和政府的關係都不大。
而美軍是不受政府、總統干涉的。簡而言之,在參謀長聯席會議確定大的戰略以後(總統會介入),然而具體如何作戰完全是軍方決定,不存在總統說怎麼打、軍方就怎麼打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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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縱橫觀智庫
準確的講,美國軍隊服從於美國總統,而不是美國政府。根據《美國憲法》的規定,美國總統有三重身份,分別是國家元首、政府首腦與三軍最高統帥。所以,美國總統才是美國軍隊的統帥。不過,美國是一個三權分立的國家。在對於美國軍隊的管理權問題上,也體現了美國那種相互制衡的原則。儘管美國總統才是美國軍隊的統帥,但美軍軍費、高階軍官任命、宣戰權,都掌握在美國國會手中。
美國擁有世界上最強大的軍事力量,現役軍隊數量130萬,作戰飛機數量13000架,還有11艘航空母艦。2020年,美國的軍費已經增長到了7380億美元,超過了全世界180多個國家的GDP總量。對於如此強大的一支美國軍隊,如何進行管理事關重大。得益於對於軍隊的有效控制,建國240多年,美國沒有發生過一場軍事政變。除了二戰結束以後的麥克阿瑟,美國曆史也沒有一位敢於拒絕總統命令的高階軍官。
很多人有一種錯誤的認識,以為美國的軍隊歸屬於美國政府管理,事實上並非如此。從《美國憲法》的角度,美國軍隊最高長官是美國總統。美國是總統制國家,總統掌握有國家實權,實際上擁有三種身份,分別是美國國家元首、美國聯邦政府首腦與美國軍隊最高長官。當然,除了的正規軍之外,美國還擁有50多萬國民警衛隊。根據《美國憲法》,美國國民警衛隊歸屬各州州長統轄。除此以外,美國各縣市首長還有召集民兵等權利。近期,部分美國民主黨執政的州政府頒佈控槍法令, 很多縣市就威脅召集民兵對抗州政府。
不過,美國又是一個三權分立的國家,處處體現著權利的分工與制衡。為了避免美國總統一家獨大,在軍權問題上,美國國會對總統具有制衡的作用。例如,美國每年的軍費需要多少參眾兩院的批准。再例如,美國軍隊的高階軍隊晉升,也需要美國總統提名,美國參議院批准透過。更為重要的時候,美國軍隊對外宣戰權在美國國會。如果沒有美國國會的批准,美國總統僅僅擁有動用小規模特種部隊進行短期軍事行動的能力。美國前總統奧巴馬慰問駐阿富汗美軍
其實,美國能夠平穩執行200多年,軍隊沒有干政,也沒有發動政變,最應該感謝的是華盛頓。如果不是華盛頓主動放棄軍權與總統職位,而是選擇作為一位獨裁者,恐怕美國與那些拉美國家沒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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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李姓先生
總統是美國軍隊的最高領袖,而總統又是政府的首腦,所以美國軍隊必須服從於政府的領導,不過美國軍隊只忠於美國人民,它的指責是維護美國人民的安全和利益,軍隊的行動並不服從於政府的利益。(白宮)
軍隊是一個國家安全的維護者,而政府又是一個國家的領導機構,一支軍隊必須要服從於某個機構的領導,而這個機構在大多數情況下只能是政府,美國也不例外,因此美國軍隊肯定是要服從美國政府的領導。一支擁有強大作戰能力的軍隊,它必然是紀律嚴明並且能夠嚴格服從上級命令的,總統作為美國的元首兼政府首腦,他就是美國軍隊的最高領袖,所以美國軍隊必須服從於總統的命令。
當然,總統對於美國軍隊的指揮權也是受到限制的,他並不能隨意指揮軍隊或者士兵做什麼。首先,美國對外發動大規模戰爭的權力掌握在國會的手中,總統可以下令美軍對外採取有限的軍事行動,時間必須是在60天之內,一旦超過這個時間就需要國會授權。其次,美軍將領和士兵會服從總統的命令,但是這種服從是基於美國的國家安全利益,他們不會為了政府或者總統的利益去做什麼,而且美軍士兵也沒有忠於政府或者總統的思想,如果總統讓一個士兵爬上十米欄杆並且讓他從上面跳下來,那這個士兵估計要到法院去起訴總統。(美國國會)
另外需要強調的一點是,儘管總統能夠對美軍將領的職務進行調動,他也能夠任免美國的國防部長,但是由於美國的體制有意把軍隊和政府劃分開來,美國政府都是由文官組成,軍隊將領無法在政府內部任職,美國的國防部長也不屬於軍隊將領,其結果就是美國軍隊和政府基本是兩個相對比較獨立的體系,所以一般美國在總統換屆選舉之後,新總統會任命一堆新部長和白宮職員,但是軍隊基本不會因為政府的換屆而發生太大的變化。(美軍)
美國軍隊內部士兵和將領職務的變動都有一套嚴格的機制,在實戰當中的表現是一個士兵和將軍不斷成長的重要基礎,這也就意味著總統在和平時期對於軍隊將領職務變動的影響是比較小的,所以美國政府的換屆會對軍隊產生一些影響,但是這種對於美軍內部的影響是相對比較小的。美國政府換屆主要影響的還是美軍在海外的部署,由於不同總統的對外軍事政策有差別,所以新總統上臺之後美軍在海外的軍事部署可能會發生很大的變化,不過這種影響主要還是限於外交層面,總體而言美國軍隊內部組織結構在和平時期還是比較穩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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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小柳聊聊兵
個人認為,美國的軍隊服從的是最高司令長官,通俗點講就是,服從於最高統帥美國總統,因為,《美國憲法》賦予了美國總統三重身份,分別是,政府首腦,六軍統帥,和國家元首,由此可以看出,美國軍隊服從的是六軍統帥,所以就不能講 美國軍隊服從於美國政府,不過,美國軍隊的軍官人事任命,美軍軍費,交戰權等都被美國國會掌握;
眾所周知,美國是全球軍事實力最強大的國家,現役總兵力130餘萬,各型作戰飛機超過10000架,另外還有11個航母戰鬥群,美國民主共和兩黨最近達成的2020年度美軍軍費為7380億美元,再一次重新整理了美國軍費紀錄,對於這樣一支強大軍隊的指揮權問題,很多人都有一種誤區,一直認為美軍始終歸政府管理,實際上,從美國憲法的角度看,美軍只服從於六軍統帥;
不過,由於美國是一個三權分立的國家,在具體的管理軍隊上都有明確的分工,這也是為了避免美國總統的權力過大,在軍隊管理權的問題上,美國的國會對六軍統帥權力有制衡作用,主要體現在,美國的所有軍費,都要透過參眾兩院的批准,美軍中的高階軍官人事任免問題上,分別由六軍統帥提名,和國會批准兩道程式,另外,如果美軍要發動對外戰爭,就必須透過美國國會的批准,否則六軍統帥無權對外國宣戰,不過,六軍統帥還是擁有小規模使用兵力的權利;
由此可以看出,美軍並不是服從於美國曆任政府,他們服從的是六軍統帥,由於擔心六軍統帥的權力過大,美國國會還是起到了一定的制衡作用,限制了六軍統帥 對外發動大規模戰爭的權利,這樣一來,就不用擔心美國政府的更替 而影響到軍隊,就算政府更替,對外政策上有所變化,但基本上都處於外交問題,畢竟,六軍統帥不能隨便對外發動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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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獵鷹追風
說起美軍可以說是無處不在,目前美國在140個國家和地區都有軍事基地,海外軍事基地達到374個,海外駐軍更是多達30萬人,更是有11艘航母分部在全球各大海域,每年的軍費開支達到7000多億美元,比18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年GDP都多,美軍是當今世界上最強大的軍事力量,那麼美軍到底是由誰統領呢?
美國的軍事力量不屬於任何一個政黨,而是屬於美利堅合國家,美軍的最高統帥是美國總統,而總統卻沒有權利發動戰爭或者調動美軍的一兵一卒(海軍陸戰隊除外),美軍的調動和戰爭的發動都是由美國國會會決定的,美軍的軍費是由美國國會批准的。所以說美國軍隊的指揮權應該在美國國會手中,而美國國會議員是由美國民眾選舉產生的,所以說美國軍隊的最終指揮權還是在美國人民手中,而不屬於某一個黨派、某一屆政府。
既然美軍不屬於任何一個黨派,那麼為什麼美國成立200多年以來都沒有發生一次軍事政!
1.美中是中立的,不得干政。美國軍人如果要參政必須辭去軍中的一切職務,在役軍人也不得問政,美國軍人與美國政治鮮有聯絡,去了政變的基礎。
2.軍隊沒有實權。美國總統是美國的三軍統帥,美國軍隊的指揮權是透過美國國會授權美國總統的,軍隊沒有指揮權,無法發動政變。
3.政變的意義不大。美國是一個聯邦制國家,各聯邦州長都是由各州的選民選舉產生的,咱班州長只對選民負責,而不對總統負責,所以說,即使美軍發動軍事政變成功也無法控制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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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環球報哥—神碼人生
美國軍隊只服從於美國人民,美軍既不受美國政府領導,又不受美國任何政治集團(黨派)控制。美國政府更替對美軍沒有任何影響,因為美軍不參與美國政治,政治也滲透不了美軍。美軍為什麼可以獨立於政治?這是美國憲法規定的。
美軍到底聽命於誰?美國聽命於美國國會。美國總統雖然是三軍總司令,但美國總統沒有調動一兵一卒的權力。我們常聽到的小布什總統曾經繞過議會發動伊拉克戰爭一說,但實際上還是得到了國會的預設,雖然國會沒有正式授權小布什,但是實際上小布什是與美國國會領導人商量過的,也就是說,美國國會領導人同意不追究小布什的法律責任。美國國會領導人有權拒絕對美國總統的彈劾案,當然也有權提議國會彈劾總統。在美國,國會領導人是真的“第二把手”,所以我們才經常看現任美國眾議院主席佩洛西常常叫板現任總統TLP。從一定意義上說,美國國會主席是與美國總統平起平坐的主。
美國是實行三權分立的國家而不是權威體制。所謂的“三權”並不僅僅是指行政、司法、立法權之分離,三權分立只是代指美國的體制結構,實際上美國實行的是議會總統制,也就是說,議會才是美國真正的“政府”,議會監督美國所有的權力機構,包括監察美國總統。美國總統是美國施政的最高官員,擁有強大的行政權與外交權力,但美國總統不擁有司法權、立法權、財政決策權力、人事權、軍權。就是行政權,美國總統也是受到議會牽制監督的,行政不力或侵害民眾利益,民眾有權把總統趕下臺。誰敢觸碰法律,誰就下臺。
軍隊一旦被一些政治集團或個人掌控,那麼他們發可以憑藉暴力為所欲為。
美國軍方能得到多少撥款,也是由美國國會決定的。儘管美國總統有權提出軍費預算案,但還得國會的批准。美國議員是由選民選出來的民意代表,而美軍的錢是納稅人的錢。美軍的原則是納稅人給錢就應該聽納稅人的,誰想把美軍變成私人軍隊首先得問美國民眾答應不。當然,美國民眾絕不會答應某些人或政治集團操控軍隊,他們不會傻到自己出錢請人來鎮壓自己、剝奪自己。
(美軍女兵)
美國軍方最高決策機構由國會掌控,軍方手握重兵的高階將領由國會任免。美國憲法規定美國總統(政府)無權干涉軍方將領任免,違者將被彈劾。當然,由於美國憲法規定總統不能直接領導軍方,軍方將領也不會聽總統的命令。實際上作為三軍總司令的美國總統只有在對外戰爭時才擁有有限的指揮權,但任用誰擔任前線重要將領還須得到國會的批准。美國總統擁有提名美國四星將軍的權力,但必須得到國會批准,即國會議員對被提名人詳細評估後再進行投票,而且必須超過半數才獲得任命。美國這一制度設計是為了防止總統利用軍方獨裁。
美國四星將軍可以由總統提名是不是將軍們就會拼命的諂媚、巴結總統呢?恰恰相反,美國將軍要想獲得升任四星將軍反而會盡力撇清與總統的親密關係,甚至還遠離總統,因為國會為了防止總統任人唯親,不會讓與總統親近的人升任四星將軍。那麼如果總統的一個親戚或曾經的同事、同學、好友剛好又非常有才華、非常適合當四星將軍,美國總統會提名他嗎?對不起,儘管總統想提撥他,但是總統反而不敢提撥他。為什麼?因為國會不會同意總統提撥自己的親信擔任軍方高官,而且總統也儘量避免任人唯親的嫌疑,不然很容易被在野黨及反對派找到批評、甚至彈劾的理由。如果總統敢隱瞞“親信關係”,一旦被發現,那只有一種結局:被彈劾,因為涉嫌欺騙國會,已經觸犯憲法。
(美軍今年獨立日閱兵)
美國立二百多年,歷45任總統,沒有一個敢任命自己的親信為軍方高階將領。細思之,這也許是美軍戰鬥力為何如此之高的又一大重要原因。人心齊,泰山移,美國軍人的普升渠道如此明朗公平,美軍強大的自豪感自然會油然而生,有了強大之心,何愁無戰鬥力呢。
現任美國大統領T想過一下閱兵癮,美國議會都不給任何面子,理由是浪費錢。當然,美軍閱不閱兵,誰都知道美軍的實力。今年10月,美國國會實在拗不過大統領的好奇心,於是應付了一下,只隨機調來華盛頓附近一個營不到的陸軍讓大統領閱一閱。“閱兵場”是半條街,穿著隨意,高矮胖瘦不一、膚色多種多樣、無精打采、男女混合有些不樂意的隊伍也不配什麼槍,只甩著雙手在街上走了一個來回。大統領也與民眾站在街邊一起欣賞,但他聽到的是稀稀落落的操練聲,也沒見一個官兵向他看齊敬禮,官兵有的微笑、有的嚴肅、還有幾個手裡揮舞著小星條旗、至於重型武器包括戰機、戰車、導彈等連影子都不見。
(美軍四星上將。看人不出樣,肚子有文章)
美國任何一個地方法院都可以起訴總統,由於法院與白宮平級,法官由議會或國會任命或罷免,所以一個小小的美國鄉村法官都不會畏懼美國總統。
美國是聯邦制國家,除非必須執行國會出臺的法律,各州有權不執行總統的行政命令。如果美國總統總想用行政命令代替立法,那是行不通的,因為沒有人執行。
美國不管是哪個黨派哪個政府上臺下臺與美軍一點關係都沒有,絕不會出現軍隊倒向誰的情況,他們貫的保持中立。美國軍人對當官不當官沒有絲毫興趣,他們只為美國利益服務,拿破崙“不想當將軍計程車兵不是好士兵”的信條在美軍中沒有市場。
在美軍,當官的除了待遇高一點,沒有任何的特權,誰想給手下套小鞋、榨油水、下黑手之類的,不管你的軍銜有多高,總會有人來調查個一清二楚,輕則被逐出軍營,重則坐牢房,而且在社會上一輩子無立足之地。
誰在執行美國的制度?答案是美國人民手中的票及對每一個人都有效的憲法,加上人人參與國家管理的權利。有了它們,美國法治社會就容易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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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zhangguomin169894370
美國軍隊理論上聽命美國總統→美國總統實質是…銀行資本、華爾街金融資本、軍工複合體、能源利益集團…的代理人…
結評…
美國軍隊…表面上聽命美國總統維護美國國家霸權,其實質聽命於…美國統治階層利益集團…其任務是維護各利益集團全世界搶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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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鶴雲3
美國任何政黨不能能到軍隊,任何政黨不能代表人民,美國軍隊屬於人民,而人民的權力透過國會領導指揮軍隊。所以美國政權更替軍隊沒有影響。就算美國總統也不能擅自調動軍隊,必須得到美國國會的授權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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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軍武視界
美國實行的是三權分立制度,美國的建立者們立志建立一個民主自由的共和國。從美國曆史上200多年的風風雨雨我們可以看出來,美國的這一套制度是行之有效的。總統是美國三軍總司令,可是國會和大法官是可以彈劾美國總統的。加上美國人民極其強烈的法律意識,美國總統也必須遵守憲法和服務人民,否則,他就會失去權力。
美國軍隊的實際指揮者是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包括國防部長都是文職人員,美國的這一套軍事指揮體系,既能保障美軍能夠得到專業的指揮,也能保證軍事指揮權不會被濫用。美國軍隊士兵宣誓的時候是對憲法效忠,而不是對總統效忠,所以美國總統私自調動部隊是不可能的。
尼克松總統因為水門事件遭到調查,尼克松總統在極為被動的情況下也不敢濫用軍隊為自己的權力服務。因為美國人厚重的民主自由傳統讓歷任美國總統都是不敢以權謀私的,從這個角度上來說,美國的三權分立和憲法至上的權力體系是極為成功的。
南北戰爭時期美國南方的軍事權力被部分南方莊園主所控制,經歷了這場慘烈的戰爭以後林肯總統收回全部軍事權力。加強了中央政府對敵方軍隊的控制,上百年時間過去了美國再也沒有發生過嚴重的軍事叛亂。
美國軍隊的財政支出由國會控制,離開了國會的法制管理,美軍就會無米下炊。所以,美國軍隊的將軍們是無法發動叛變的。美國政府也無法在脫離國會的情況下使用部隊。在伊拉克戰爭中小布什總統可以無視聯合國安理會的決定,可是他卻不敢無視國會的決定,美國參眾兩院是支援布什總統發動伊拉克戰爭的。
美國國父華盛頓將軍和美國前總統艾森豪威爾將軍都曾經是美國軍隊的最高指揮官,應該說戰功赫赫,但是即使是他們,想要在美國建立軍事獨裁政府也是完全不可能的,到了任期結束的時候,也只能回家養老。
美國對外發動過多場戰爭,比如在越南戰爭中,肯尼迪總統是力主堅持作戰直到打敗南越的。可是美國老百姓不願意,進而影響到國會,最後影響到美國總統。雖然美軍堅持下去是很有希望打敗北越的,但是人民的意志就能約束美國總統肯尼迪和約翰遜,讓美軍徹底退出南越,可見美國國家制度中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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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銘蘇先生
美國總統是軍隊的最高統帥,但是美國軍隊並不屬於美國政府。美國建立了一整套的軍隊領導和監督體系,這使美國軍隊保持比較大的獨立性和中立性,使軍隊最終聽從美國國會,而不是某個軍事將領或領導人。
一、美國軍隊的構成美國現役軍隊有130餘萬人,主要由陸軍、海軍、空軍、海軍陸戰隊、海岸警衛隊和太空軍六個軍種構成。其中太空軍是美軍最新成立的一個軍種。
海岸警衛隊雖然是美國武裝力量的一部分,但是他並不是由國防部領導,而是由國土安全部維持和使用,所以他們並不計算在三軍後備役範圍內。
美國國民警衛隊,也就是美國民兵,它是美國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屬於後備役範圍內,但它是隸屬於各州政府的地方武裝部隊。
二、美國軍事領導體系美國總統是美國軍隊的最高統帥,也就是三軍總司令,美國總統透過任命的文職國防部長來領導軍隊,但是美軍的軍事指揮權卻在各軍種參謀長手上,由他們所組成的參謀長聯席會議制定作戰計劃並組織實施。
美國總統作為軍隊的最高統帥,但是他對軍隊的指揮權卻非常有限。美國的軍隊可以說是一種集體領導機制,並不是總統一個人說了算,而是由參謀長聯席會議來具體指揮作戰。總統要想發動對外戰爭,必須要經過國會的授權,這就是說總統是沒有宣戰權的,宣戰權在國會手裡。當然,國會對軍隊的權力不只是宣戰權,還包括批准軍費預算、任命高階軍事官員等方面的權力,比如總統可以提名國防部長的人選,但是要經過國會的批准才行。
不過,美國總統有時候會越過國會不宣而戰。根據美國憲法,總統在緊急狀況下有動用軍隊的權力,但是動用軍隊的時間不能超過60天,超過60天就需要國會的授權,這算是給總統開的一個後門吧。
三、美國政府更替不會對軍隊產生影響美國軍隊領導權的設立充分體現了美國三權分立的原則,總統雖然是軍隊最高統帥,但是總統指揮軍隊的權力十分有限,發動戰爭既要經過國會的授權,而且還要依靠文職的國防部長和各軍種的參謀長。但是,這樣的設定也有好處,美軍國防部長由文官擔任,任何一個軍事領導人都不可能領導全軍,這就避免了高階軍官發動軍事政變的可能。
由於美國軍隊最終聽命於美國國會,而不是總統或某個軍事領導人,所以美國曆屆總統和政府更替都不會影響到軍隊,而且軍隊也不參與美國政壇的黨爭,這就保證了軍隊的獨立性和中立性,這也是美國沒有發生軍事政變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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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紙上的宣仔
美國實行的是總統制,哪個政黨推出的候選人在總統大選中獲勝,哪個政黨就成為執政黨。所以總統換了,政府班子就換了。但美國軍隊並不服從美國政府,而是服從總統和國會。
美國憲法規定,總統擁有作為陸、海、空等五軍最高司令的許可權,所以總統擁有超越國會的調兵權。但是宣戰權卻屬於國會,這個毫無疑問(憲法第1條第8款第11項)。
美國曆史上對外的一二百次作戰和軍事行動,大多數是總統的調遣下完成的,而不是國會授權。在海灣戰爭之前,美國正式經過國會授權的只有1812年美英戰爭,1846年美墨戰爭,1898年美西戰爭,1917年第一次世界大戰和1941年第二次世界大戰。
而朝鮮戰爭,越南戰爭這樣的區域性戰爭都是美國總統調遣下打的糊塗仗,雖然最初得到了國會支援,但是從未正式宣戰,國會的投票結果也不是一直都支援總統。從這一點看,總統的軍權在一定程度上是缺乏節制的。而越南戰爭打的美國國內怨聲載道,國內的抗議和衝突持久不斷,由此也誕生了嬉皮士一代,對美國的消極影響很大。
正是因為越南戰爭的教訓,1973年美國國會通過了一項法案《戰爭權利法案》,法案中明確規定,在沒有宣戰或者說沒有透過國會正式授權的情況下,總統可以無限制呼叫海軍陸戰隊進行海外作戰,但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海外軍事行動不能超過60天,到期後必須在30天內撤離。也就是說,這項法案規定美國總統執掌兵權的時間一共不能超過90天。
這項法案開始被尼克松總統動用否決權否決,但隨後參議院和眾議院投票超過三分之二的同意票,推翻總統的決定,正式成為了法律。自此以後,美國再也沒有出現國會不授權,戰爭還能打十年的情況。後來的海灣戰爭,伊拉克戰爭和阿富汗反恐戰爭都是國會授權下發動的;而克林頓夥同北約轟炸南聯盟則沒有經過授權,因此有人要追究克林頓的違憲行為。
越南戰爭從未經過正式宣戰,國會被總統牽著鼻子走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其實國會其實充當了美國釋放展正能量的緩衝器。一般來說,美國國會授權的戰爭,都是大是大非不容爭辯,人心所向的戰爭,而且要經過議員們的充分討論和辯論,不管最終什麼決定大家都心服口服。而美國總統自己調兵搞得軍事行動就不一定了。國會不授權,一般就說明這事爭議很大,自己人都說服不了。當然由於大多數美國收拾的國家都比較弱小,用不上60天,所以總統經常可以鑽空子。
美國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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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總統的時候,候選人不得和軍人有任何的接觸,有接觸候選人的資格就沒有了。軍人宣誓效忠的是憲法。軍隊是國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