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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雲起兒

    個人覺得是有的,她本意也是想那些人去死,只是沒有自己動手,但是讓對那些人有恨意的人去動手,明顯就有教唆的意思在

  • 2 # Circle0706

    我覺得算,而且很明顯。

    根據阿sir讀的定義唆使,鼓勵,勸說,試圖勸說,建議別人謀殺都在教唆殺人的範圍之內。

    第一個命案,她起到一個推波助瀾的作用。

    首先對於請卿姐來說花季少女的女兒被強姦再親眼看她跳樓肯定是人生最痛,那個逍遙法外沒有入罪的肇事者就在眼前肯定恨不得將其千刀萬剮,這種痛這種恨分分鐘超出常人的理智,便一刀刺上去,後面在龍耀中奄奄一息垂死掙扎的時候,淑敏親眼看著黃立強一刀刺中龍耀中要害,雖然發生人命在她的意料之外,但是過程中沒阻止事後沒報警,說明潛意識中她的目標變得明確,就是要龍耀中死,讓不尊重雪姐和傳統的人都得死。原來語言真的很厲害,可以壓倒人理智上的最後一根稻草,於是便來到第二個命案。

    第一個如果是她意料之外,第二個就是有意為之,殺了龍耀中的黃立強同樣不尊重雪姐。於是她又找到了最後一根稻草。黃立強的兒子黃誠康因為知道媽媽長期被父親家暴精神上會有程度很深的壓抑。淑敏電話裡又告訴他這次被打的滿身是傷,如果下次再狠一點,怕是要死人了。心理防線已經慢慢被攻破了,之後再告訴他,你媽不僅被你的人渣父親打,還被他傳染上艾滋,電話裡的那聲怒吼就說明被最後一根稻草壓到絕望了。黃誠康在非理智崩潰的情況下,要怎麼保護可憐的母親,就是讓人渣父親傷害不了她,讓他永遠離開這個世界,因為只有這樣他的母親是最安全的。

    所以語言的引導裡真的很重要,淑敏用語言把兩個兇手逼到了牆角,把他們逼到一個房間裡,就是殺了眼前的這個人才能解決你的困境。。就像在沙漠裡渴的快死了,然後眼前依稀有個人拿了一杯水說,你現在只有喝了我的這杯水才能活下去,喝下去就沒事了能解決一切問題。

    回看了片段仔細一想,

    鼓勵,勸說,試圖勸說,建議別人謀殺,她做到了,方法是突破被利用者的心理防線,讓他們失去理智,藉手殺人,讓被利用者的手上塗滿鮮血。

  • 3 # 瑤瑤嶽嶽

    我認為不屬於,首先,教唆殺人的話,要有殺人的故意,這個故意的認定標準要符合當事人的要求,而這個淑敏很難認定故意,欠缺教唆故意的,不能視為教唆殺人,這個還是要證據的,要好好檢查再說

  • 4 # 隔壁老趙叔

    首先TVB的風格這案子在法醫一頓 花裡胡哨的高階儀器操作下,很快就破了。

    劇情是以劇團殺人案開始的,電臺錄影過程中,劇團的靚少寶突然死在臺上,之後發現藝術總監龍耀中也死在後臺,高階法醫和高階督察前往案發現場取證調查。最初大家懷疑兇手是龍映雪,因為龍耀中死後,她是最大的受益者,劇團也就落在她的手裡。

    警察在劇團盤問龍映雪的時候,發現卿姐反應不正常,於是將她帶回去審問,卿姐對自己刺殺龍耀中的事供認不諱,不過她只刺了龍耀天腹部一刀,刺完後就逃離了案發現場。

    龍耀中頸部還被刺了一刀,警方透過分析斷定第二個兇手是劇團掌板師傅,可當他們去抓捕掌板師傅時,對方已經死了,龍映雪卻出現在了案發現場。

    卿姐的女兒於十六年前被龍少所害,卿姐在劇團工作,經淑敏(張文慈)無意中透露方知,龍少即是多年前那個人渣,改名換姓,於是她動了殺機。

    龍耀中是被人下毒致死,從種種跡象來看龍映雪並不是兇手,兇手另有其人,而衣箱淑敏的嫌疑最大。首先兇手肯定對劇團人物關係很熟悉,知道龍映雪、龍耀中和掌板師傅有過節,也瞭解他們的行蹤,所以張文慈飾演的淑敏很有可能是兇手。

  • 5 # 陶不二889

    我記不清楚她說什麼了 但印象中她只是告訴人家事情 沒有引導人家去對人家做什麼 比如 甲跑去跟乙說 乙的妻子虐待兒子 這樣的人應該有報應 不得好死 然後乙因為氣憤把妻子殺了 這樣算教唆?特別是第一段 她只告訴別人那是強姦犯 並沒有任何引導要別人動手的意思 所以不算

  • 6 # 汛1

    要從兩方面分析。

    第一,如果從劇情表現的實事淑敏確有教唆。第二,如果從法律判定角度則不屬於。因為按照劇情她並沒有直接教唆要殺死對方,因此對方的死這個結果並不是淑敏能掌控的,也更沒有證據證明淑敏就是要對方死這個結果。就是說淑敏的教唆和對方的死不存在必然性。

    其實這個案子和波羅探案的最後一個案子類似,波羅知道無法制裁教唆者。所以是波羅和教唆者同歸於盡的。

  • 7 # JP追逐生活

    首先我們要了解什麼是教唆殺人,怎麼界定教唆殺人罪的,再來分析法證先鋒裡淑敏是否屬於教唆殺人罪。下面我們來分享

    教唆罪,是指以勸說、利誘、授意、慫恿、收買、威脅等方法,將自己的犯罪意圖灌輸給本來沒有犯罪意圖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圖實施犯罪,教唆人,即構成教唆犯罪。教唆罪的特徵是教唆人並不親自實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實施自己的犯罪意圖。教唆犯和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關係,因此,教唆犯所教唆的物件應當是具有刑事違法行為和刑事責任能力的人,教唆不滿十四周歲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構成共犯關係,只對教唆人單獨定罪量刑。

    我覺得張淑敏根本沒有教唆殺人。她只是說了事實給卿姐和黃誠康聽,至於別人聽了以後想去殺人,這不能構成犯罪。

    教唆犯的典型特徵是灌輸犯意給沒有犯罪意圖的人。在她與行為人談話中,我認為沒有灌輸犯罪意圖。她說,只想讓卿姐與小龍吵鬧,揭發他的惡行,讓小龍離開劇團,保住雪姐位置。說明她本生沒有想殺人。黃立強渣男,張淑敏只是想挑撥他跟兒子之間的關係,讓黃誠康給媽媽和雪姐出氣,也並非想讓他死(況且兒子因為別人幾句話殺老子的機率真的也很小吧)。所以她本身沒有犯意,何來把犯意灌輸給行為人?

    當然這可能是編劇對於教唆殺人罪的界定的問題模稜兩可,才導致劇情中淑敏最終的教唆殺人罪太過於牽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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