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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泯然眾人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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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經紀人阿喆
如果當場死亡,就是殺人。
如果是過後醫治無效死亡,就是傷害致死。
量刑的依據很多:
1、你哥以前有無案底,是否被公安局處理過。
2、致死的手段,是拳腳還是武器,武器是自帶還是隨手再路邊撿的。
3、打架雙方都多少人,是否存在自衛或防衛過當的可能性。
4、發生事件後,是否第一時間撥打110、120,是否有自首情節。
5、到案後是否積極配合工作
6、你哥是否成年滿18週歲,未成年是否滿16週歲
7、是否對被害人家庭進行經濟補償,能否得到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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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開拖開機的賽霸
立馬請一個還可以的律師(有能力的),省很多事,這邊處理完就得聽律師建議做事,差不多和死者家屬嘗試溝通做公關之類的,說白了有錢就砸,沒錢等著多坐幾年,我身邊有個活生生列子和你差不多劇情,我朋友喝完酒回家在路上被一對小年青男女朋友電動車差點碰到了發生了口角,女的直接買了兩把西瓜刀過來,男的拿著刀就砍,我朋友胳膊中了四五刀,這要命的生意就搶刀不,爭執中紮在男的大腿大動脈上,對方自認為打贏了就大步往回走,走了20-30步就倒下了送醫院被判失血過多死亡,我朋友後面還是坐了3年賠了18萬,當時說對方家屬諒解願意賠30萬,對方家屬沒同意,刀都是對方買的被自己買的刀扎死了判這個樣子,你說你哥主動打架至死怎麼結局?有錢就砸沒錢就讓他接受該有的責任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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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80凌晨
這個是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定罪。要看事情的引起。如果導火線是對方引起的那麼量刑會輕一點。如果是你哥引起的。那麼量刑就會比較重。你可以去了解一下中國刑法232條至234條。10年以上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以上為參考內容,你可以去請教一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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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信用卡金融侯哥
是應該以故意殺人罪而不是故意傷害罪來定罪量刑的。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的規定,因聚眾鬥毆而致人死亡的,應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而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所對應的就是故意殺人罪的規定。所以,如果聚眾鬥毆致人死亡的,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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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家鄉氣象
酒後故意挑釁鬥毆致人死亡,如果死者家屬不諒解,很可能判故意殺人,以命相抵。法律不會因你喝酒而對你網開一面。就像《水滸》裡的魯提轄拳打鎮關西一樣,故意喝些酒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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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生活磨鍊
請刑辯律師,花錢!(自辯是搞不定的)
道歉是有必要的,掌握好距離與分寸!
能不能夠活下來、那得看……(相應的證據,是否利於你哥)!
能夠活下來的前提是……死緩、無期,有期,注意遞減是最好。(家屬要做的就是遞減刑期,)得透過正常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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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8437842395298
喝酒是打死人的理由,酒在肚心在肝,從不認為喝酒是衝動,那要遵紀守法的幹什麼都去做壞事了,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不是死刑也會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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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國盾
會以故意殺人罪論處,最好能找一個好一點的律師,同時跟受害人家屬積極溝通,儘量取得受害人家人的涼解。作為家人為他盡最大的努力吧,但也要做好最壞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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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金玉良緣x
至少二宗罪,酒醉鬧事,擾亂社會秩序。.醉酒致人死亡,成了殺人兇手,在廢除死刑的前題下,該判無期徒刑,是公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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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好大叔廈門
喝酒不是理由,你哥有可能會判處死刑緩刑,或者無期徒刑,附帶民事賠償,情節惡劣會被判處死刑,要是普通的打架造成死亡,至少25年以上,你可以問問法律人事,我說的大差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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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李律師李一平
最終如何量刑,要看證據以及犯罪情節。
把人打死一般可能涉嫌3種: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過失致人死亡。
醉酒狀態是不能阻斷故意的主觀狀態的,除非是病理性醉酒(有這種現在的人很少)。我覺得涉嫌前兩種罪名的可能性很大。如果你的哥哥是以殺人的故意來毆打對方,結合現在的危害後果,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這是重罪。如果你哥哥在毆打過程中沒有殺人的故意,僅有傷害的故意,可能構成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這個罪名比故意殺人輕不了多少,10年起步。
我建議除了坦白悔罪之外,最好能向被害人家屬進行賠償,取得對方諒解並出具書面諒解書,這對以後的量刑很有幫助。另外,你可以聘請一位你能信任的律師,方便了解案件基本情況,也可以透過律師會見你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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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輝162915112
喝醉了是理由嗎?能有用嗎?照你說來喝醉了可以殺人?沒有責任,過錯方是對方。在當下這就是故意殺人,取得對方家屬的原諒最主要,比律師都管用。律師以事實為以據,法律為準繩。不放過也就結束了。律師不可能搭上身家性命。所有的一切對方鬆口。律師才管用,這不是民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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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遵義梁兄
你哥酒喝多了,路都走不穩,一副弱不禁風的樣子,別人趁火打劫想欺負一下你哥,沒想到你哥尚有些意識就條件反射般的還擊了幾下,由於對方過於高估了自己不慎被偶然被擊中了要害部位,於是造成了後來死亡,你哥因為喝酒,意識不清,肯定是防衛過當致人死亡,如果積極配合賠償達到一定數額並求得死者家屬原諒,應該被判刑三年緩形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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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葉律師
酒後打架致人死亡,這個要看具體情況。
運氣好的話,定個尋釁滋事罪,運氣差點的,可能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運氣糟糕的,可能是故意殺人罪。
一般來說,這種案件在實踐中基本是定性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居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若按照刑法規定,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嚴重後果,起點刑便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沒有減輕處罰的情形,那最低刑罰也要十年。當然,除了自首、獲得被害人諒解(這個主要是賠償被害人家屬獲得家屬諒解)等可以從輕減輕處罰以外,在量刑時也要考慮被害人是否有過錯或者對矛盾激化負有責任的,犯罪後是否積極搶救被害人的,傷害後果的發生存在傷害行為之外的因素介入等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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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李宗仁LZR
酒後打架至人死忘從總題來說是要負刑事責任的,你只是這樣提出了一個主題,由於主觀問題和客觀原因大家一概不知,所以說很難給你滿意的答案……,從法律角度是來講你哥的犯罪事實已經成立,這就要細看和分析他的犯最過程中有沒有直接犯罪,間接犯罪,故意犯罪,過失犯罪,正當防衛,防衛過當等等……只有立案禎破會總分析才能以照刑法提起訴訟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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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四爺2075024
應該十年以上。
跟大家說一說我身邊的一個案例:
我內兄A,酒後向一個外地人B借打火機,對方說沒有,A就打了B一拳。
B無緣無故捱了一拳,當然不服啊,回去叫上一幫老鄉,帶上棍子,在街上找到A,一幫人追打A。
A見勢不妙,只好落荒而逃。
剛好那天是街天,A村有好多人趕集,見到A被追打,自然出來解救,還有人打電話搬來救兵。
結果是雙方在水田裡一片混戰,最後B方一人被打成重傷搶險無效死亡。
因為當時現場混亂,是誰打死的沒查得出。
最後,A被判十年半(人不確定是他打死),叫人的人判了9年,還有一個判了3年,一個被追逃後自首,沒被勞改(不知是緩刑還是減免)。
你看,這連兇手都沒確定都判了十年多。你哥已確定是兇手,應該判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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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31419鑫圭雜苑
事實上你也是避重就輕,關鍵問題你絲毫未提。喝酒場合?打架原因?對方多寡?致命死亡原因?有無兇器?兇器隨手還是隨身攜帶?打架參與人數?假如對方先挑起事端,又先動手毆打已醉的你哥,你哥在還擊過程中,過失致死。你家承擔些民事賠償費,你哥也就幾年刑期。話反過來說,你哥酒風不好,喝酒就鬧事,先借酒精蓋臉沒事找事,又隨身攜帶凶器傷人,當場致死受害者,估計要隨葬死刑無疑,連帶民事賠償責任。目前國家雖沒有嚴厲打擊飲酒,但酒駕及工作飲酒都受打擊的情況下,你哥喝酒打架鬥毆致他人死亡,顯然得不到刑事諒解,又非精神疾病 未成年人。前幾年我們當地,有退伍兵戰友幾個練地攤,與鄰桌發生口角,拿地攤刀把對方當場捅死,應該不到一年就執行了。以前隔壁小飯店老闆帶朋友回家,剛好鄰居飲酒在村頭辱罵鄉鄰,他想借機勸阻下,招來辱罵,在推扯中,酒鬼回家後死亡。依然判刑幾年,朋友也牢獄三年。死人畢竟是大事,如果酒後壯膽拿兇器傷人致死,感覺重判無疑,酒後尋溺滋事,擾亂公共治安,故意殺人,可想而知。想滅亡 先膨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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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孟建一
這要看案件的起因,是故意傷害致死他人還是故意殺人殺人罪又分間接故意和直接故意。具體案情應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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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抗洪指揮官吳亦凡
怎麼致人死亡的,這個過程也是量刑的一個標準啊。我剛高考完那年,我一個師弟喝酒後打了人一拳,結果那個人摔倒後腦裝在臺階上腦死亡了。屬於過失,判的10年。你哥們的行為主觀意識上屬於哪種,過成什麼樣的你沒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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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誤事!你哥攤上大事了!毫無疑問的是免不了牢獄之災,既失去自由又要花費錢財,衝動是魔鬼呀!做人真要忍一忍!
首先,無論對錯,出了人命,你哥是脫不了干係的!第一步,得對死者家屬上門賠小心,既使是死者先動手的,但也得去求得死者家屬的諒解,以求得死者家屬的一份諒解書!這多少能讓法院減輕對你哥的刑事懲罰!
第二步,少不得請個專業的刑事辯護律師。只有律師才能明白其中的奧妙,並且也只有律師才能夠再見到你哥(一旦出了這事,你哥立馬就會送進看守所,不到法院判決,家屬是見不到你哥的。在以前,看守所還能見家屬,現在就完全不行了)。至於你哥具體是什麼罪名,律師基本上有個專業的判斷。當然,請律師是少不了錢的,並且價格不菲。但這又是必需的,特別是你哥進看守所的頭三個月,這請個刑辯律師非常有必要!
第三步,以上兩步走完了,家屬基本上算是幫不上什麼忙了,最多是送些衣物和錢到看守所,以免你哥在看守所遭罪。刑事案件案情相對而言比較簡單,家屬也就不必再聽別人說有什麼關係可以通融通融的,也不必到處找關係,在現在的這個大環境下,找誰都沒用的,花錢不說,除了白費氣力外,還會搞得家屬心上心下的。簡單說,就是聽天由命由法院判決了!
如果感覺法院判決重了,可以再請律師為你哥上訴,爭取你哥最大的權利!就你所描述的情況而言,只要完全取得家屬的諒解,並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加上律師的辯護,應該結局不算太糟糕,但至少五年以上刑期是跑不了的!
哎,這真是個不幸的事件,這也是個教訓,凡事忍忍,就算是讓自已吃點虧也沒關係,莫動手!法治社會,有理說不爛,有什麼不可以坐下來談談呢?
我一再強調別違法、別犯法,自由可是無價之寶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