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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毛毛98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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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稼軒讀歷史
1.孝,指孝悌者;廉,清廉之士。分別為統治階級選拔人才的科目,始於漢代,在東漢尤為求仕者必由之途,後往往合為一科。亦指被推選計程車人。 2.明清兩代對舉人的稱呼。
孝廉是漢武帝時設立的察舉考試的一種科目,孝廉是孝順父母、辦事廉正的意思。孝廉是察舉制常科中最主要、最重要的科目。漢武帝時,採納董仲舒的建議於元光元年(前134年)下詔郡國每年察舉孝者、廉者各一人。不久,這種察舉就通稱為舉孝廉,併成為漢代察舉制中最為重要的歲舉科目,“名公巨卿多出之”,是漢代政府官員的重要來源。
孝廉舉至中央後,按制度並不立即授以實職,而是入郎署為郎官,承擔宮廷宿衛,目的是使之“觀大臣之能”,熟悉朝廷行政事務。然後經選拔,根據品第結果被任命不同的職位,如地方的縣令、長、相,或中央的有關官職。一般情況下,舉孝廉者都能被授與大小不一的官職。漢順帝陽嘉元年(132年),根據尚書令左雄的建議,規定應孝廉舉者必須年滿四十歲;同時又制定了“諸生試家法、文吏課箋奏”這一重要制度,即中央對儒生出身的孝廉,要考試經術,文吏出身的則考試箋奏。從此以後,歲舉這一途徑就出現了正規的考試之法,孝廉科因而也由一種地方長官的推薦制度,開始向中央考試製度過渡。
要評論科舉,首先應對科舉的產生作一番歷史的考察。兩漢時期,中國的封建制度正在逐漸完備,如何選拔人才,統治者是頗費了一番心機的。起先採取的是徵辟、薦舉的辦法,由地方官或世家豪族向上級以至中央政府推薦人才,被推薦的往往是世家子弟,平民百姓則沒有份兒。推薦的標準不是品德、才學,而是門第高貴,因而出現了“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的現象。到了魏晉,實行九品中正制度,把人才分為九等進行品評,這算是進了一步,但主要根據仍是家庭出身,道德、文章、才幹都是次要的。主持品評的大小中正也都是世家豪族,結果呢,“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世家豪族壟斷了做官的權利,庶族地主都難以分到一杯羹,更不用說平民百姓了。因此從東晉到南北朝,北方的崔、盧、王、謝,南方的朱、張、顧、陸,這些名門大族高踞政府的要津,連皇帝老子也要退讓他們三分,這種門閥政治造成貴族與平民之間有著一條不可逾越的鴻溝,堵塞了平民百姓中優秀人才的晉身之路。隋朝以後實行科舉制度,開科取士,情況變了,“十年窗前勤苦讀,一舉成名天下知”,寒素之家的子弟也能由讀書科舉進入仕途,打破了世家大族壟斷做官權利的局面,國家選拔人才也就有了更廣闊的天地,而且一個人中了舉人、進士,改變了自己的地位,也鼓勵了十個人、一百個人勤奮讀書,對提高整個民族的文化素質也是有好處的。唐和兩宋是中國封建社會發展到巔峰的時期,也是科舉制度逐步完備的時期,當時創造了光輝燦爛的文化,其中就有科舉制度的一份功勞。元朝是少數民族入主中原,統治者起先不懂得科舉的作用,後來有所認識,也加以恢復使用。明太祖朱元璋雖然自身沒有多少文化,但很瞭解實行科舉有利於鞏固他的統治,即位之後很快開科取士。清朝統治者也是這樣。一種制度存在一千多年,不被別的制度所取代,說明它本身的優越性和存在的合理性。它是當時先進的選拔人才的方法。
綜上所述,個人理解,孝廉出於豪門,科學給了寒門子弟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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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民學歷史
他倆是有根本上的不同的,也體現出了中國古代選拔人才的兩種途徑,首先我們來看一下,
舉孝廉,孝廉是漢朝的一種由下向上推選人才為官的制度,孝廉是察舉制的主要科目之一,我們看這時候的歷史肯定會看到一種情況,某某官死亡之後,其子世襲其爵位,官職,說白了那時候當官都是世襲的,為什麼袁本初四世三公,都是世襲的,下層根本就沒有當官的可能,舉孝廉的都是儒生舉進士 ,創始於隋唐,在宋朝達到頂峰,目的就是為了打破士族把持朝廷的目的,打破世襲,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為普通老百姓登上朝廷開闢了途徑 -
4 # 陋室空堂
舉孝廉和舉進士,都是古代的兩種進入仕途做官的的兩種方法。兩種制度,為朝廷選拔有用官員。
孝廉制度,在隋朝之前一直採取的都是這種制度。主要是有地方官員推舉出來有能力有作為的人任官,主要對一個人的評價方法有兩個方面,第一孝,看看你這個人是不是尊敬長輩,是不是個孝子賢孫,古代有24孝圖的故事,每一個人對孝的理解都是透過自己的實際行動表達的。名聲不好的人是不配做官的。第二,一個人的廉潔,高尚的品格和高尚的情操道德,如果這個人被鄉人使用者,被官員看中,也可以直接選拔到朝廷任命當官。有可能被世家大族所掌控,階層固化現象嚴重。
舉進士,也就是說古代的科考制度,在隋唐以後主要用科舉制度選拔官員。人們可以透過科舉考試,經過童試,鄉試,殿試,一步步,走向仕途。打破了階層固化,使得平民百姓可以透過學習就可以打破階層固化,這是一種比較相對公平的做法方式,真正的做到為才是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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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餘一人鑑
首先進士這個舉是主動詞,是自己主動考的。舉孝廉是被動,是被人舉薦的。。。大概都是有關係計程車族吧,進士是相對公平的,讀書都可以考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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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綠階南堂
舉孝廉和舉進士有如下兩種區別。
一,內容實質上的區別。
1.舉孝廉是漢朝的一種由下向上推選人才為官的制度,孝廉是察舉制的主要科目之一。被舉人的資歷大多為州郡屬吏或通曉經書的儒生。漢武帝以後,察舉一途成為入仕的正途,舉孝廉亦成為一種政治待遇和權力。如王允,曹操等都是舉孝廉出身的。
2.舉進士是指隋朝煬帝大業年間以來科舉制度中,透過最後一級朝廷殿試考試者。皇帝在殿廷上對會試錄取的貢士親自策問,以定甲策。
錄取分為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稱號,第一名狀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如賀知章,王維,楊慎等都是知名的狀元。
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稱號。如王安石,歐陽修,張居正等都是有名的二甲進士。
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稱號。如晚清中興之臣曾國藩就是同進士出身。一二三甲都稱為進士。
二,主被動關係上區別。
1、舉孝廉是察舉制的重要方式,被察舉被推薦的意思。是被動的關係。
2、舉進士是讀書人考進士的意思,考中後才稱為進士,是主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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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生活雜談錄1
舉孝廉,是漢朝的一種由下向上推選人才為官的制度,孝廉是察舉制的主要科目之一。孝廉,是功名,有功名便可實授官職。被舉孝廉後的任用升遷情況,在中央以郎署為主,再遷為尚書、侍御史、侍中、中郎將等官;在地方的則為令、長、丞,再遷為太守、刺史。
而舉進士的流程是先天下的讀書人成為童生,然後參加3個考試(知試,府試,院試)考過之後成為秀才,秀才之後參加鄉試,考過這個後我們稱之為舉人!舉人在參加會試,考過之後成為貢士,之後才考殿試,考過之後成為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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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每一句晚安都是我想你
孝廉是漢武帝時設立的察舉制考試,以任用官員的一種科目,孝廉是“孝順親長、廉能正直”的意思。後代,“孝廉”這個稱呼,也變成明朝、清朝對舉人的雅稱。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中,透過最後一級中央政府朝廷考試者,稱為進士。是古代科舉殿試及第者之稱。此稱始見於《禮記·王制》。隋煬帝大業年間始置進士科目。唐亦設此科,凡應試者謂之舉進士,中試者皆稱進士。唐朝時以進士和明經兩科最為主要,後來詩賦成為進士科的主要考試內容。元、明、清時,進士經殿試後,及第者皆賜出身,稱進士。且分為三甲:一甲3人,賜進士及第;二、三甲,分賜進士出身、同進士出身。 明董其昌《節寰袁公行狀》:“(袁可立)戊子舉於鄉,己丑成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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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淮安故事
孝廉是漢武帝時設立的察舉考試的一種科目,孝廉是孝順父母、辦事廉正的意思。孝廉是察舉制常科中最主要、最重要的科目。漢武帝時,採納董仲舒的建議於元光元年(前134年)下詔郡國每年察舉孝者、廉者各一人。不久,這種察舉就通稱為舉孝廉,併成為漢代察舉制中最為重要的歲舉科目,“名公巨卿多出之”,是漢代政府官員的重要來源。
舉進士”並不代表著就是進士。這裡的“舉”只是個動詞,意思就是“考”。“舉進士”就是說去考進士,還沒成為進士。讀書人首先成為童生,然後參加3個考試(知試,府試,院試)考過之後成為秀才,秀才之後參加鄉試,考過這個後我們稱之為舉人!舉人在參加會試,考過之後成為貢士,之後才考殿試,考過之後成為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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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重複的事情堅持做
方式和標準不同。舉孝廉是地方自下而上向中央推舉人才,中央再考察。推舉的標準是品德,孝順的清廉的人,但保證不了一定是有能力的人。而舉進士就是科舉制,是要考試的,其標準是才能學識,一般能選出有才能得人,但缺點是,很難保證其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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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歷史飛揚
俗話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在中國歷史上,官員作為封建統治集團的政治精英團體和公共管理主體,他們以國家的意志或者以國民利益的名義,行使著國家的公權力。一般來說,官員的價值觀、專業能力、綜合素質等歷來都關乎著國家的命運。國家的昌盛、民族的興衰以及社會的穩定都與官員的選舉有著極大的關係。
在先秦以前,由於諸子百家思想活躍,自成一派,以什麼樣的標準來衡量德與才還未有定型;但是自漢朝建立以後,隨著國家一統,統治者為了長治久安,便開始考慮制定一套適合的管理選舉制度。眾所周知,舉孝廉是西漢的封建統治者所制定的人才選舉制度,至於“舉進士”是什麼,我暫且先賣個關子。兩者有何區別?我們先對這兩者有一個大致的瞭解。
舉孝廉漢武帝時期,漢朝經過近七十年的休養生息,社會經濟有了新的發展,並且地主階級的統治地位已經得到了鞏固,於是漢初以來一直崇尚的無為而治的黃老思想已經不能適應統治階級的需要了。此時統治者迫切需要一種新的思想來維持封建統治,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橫空出世,一招幫助漢武帝解決了所有問題。實現大一統的儒家思想隨之開始佔據思想領域的統治地位,所以,受儒家思想影響的用人制度也就隨之相應的建立起來。
儒家思想中的“孝”此時他已經不再僅僅是一種家庭倫理的道德觀念,在漢武帝全面接受儒家思想為正統思想之後,“孝”便可以成為治理天下管理國家的政治指導思想。因此漢武帝便以是否具有孝道來評判官吏是否擁有管理好國家事務的資格,於是舉孝廉便成為了比較規範的國家選用官吏的用人制度。
孝,是儒家傳統文化中的一個概念,他在儒家思想體系中有著十分重要的位置。在孔子時代,孝首先被當作一種家庭倫理觀念來使用,強調了子女對父母的孝順;孔子還把孝與仁聯絡起來,使孝成為實現仁這個終極目標的根本手段。後來隨著儒士為了迎合封建統治的需要,他們又將孝發展成為一種抽象具有普遍意義的準則,將孝道與忠君聯絡為一體。所以,舉孝廉的核心是確立了一種選人制度,即以“孝”定人。
但是,舉孝廉的這種用人制度發展到東漢後期時便開始出現了許多弊端。在儒學思想的影響下,漢代選拔官吏注重對所選人才德行的考量。其初衷的確是好的,但作為一種從布衣到統治階級的途徑的話,就難免有計程車人走捷徑,將其視為進身的工具和跳板,有名無實,徒有其表。
《後漢書》載許荊祖父許武被會稽郡太守舉為孝廉後,因其弟許晏、許普長年未有榮祿,遂將家中財產一分為三,自己佔得最好的,餘下兩份兒分與二弟。許晏、許普以此獲得謙讓孝悌之名,二人並得選舉後,許武對宗親說出自己不惜毀名,佔財舉弟的苦心,許武由是聲名翕然,遠近稱之。此事被後人加以敷衍,以“三孝廉讓產立高名”為題收入《今古奇觀》。舉進士到了東漢末年,舉孝廉的用人制度弊端便開始顯露,逐漸走向末途。到了隋朝,另外一種公平的考試製度——科舉考試選舉制度,便正式的取代了注重人品的舉孝廉制度,成為自隋唐以來封建統治者選拔人才的主要用人制度。而在中國古代科舉制度中,透過最後一級中央政府朝廷考試者,稱為進士。那麼,“舉進士”到底是什麼?
在科舉考試的年代,一個讀書人如果說要參加科舉考試,他是要經過層層選拔推薦的。比如說宋代有關的選舉法律中,就有明確的規定:凡是地方上有讀書人請求參加科舉考試搏取功名時,地方行政長官負有查核的責任,不但要弄清楚他的戶籍來源,還要考察他的行為舉止。而如果是鄉村推薦出來計程車子,那就還必須有10個人以上作為他的擔保人,保證他的德行沒有虧缺,以此防止讓壞人或者行為不端的人混入考生行列,如奸舉有假,相關的人都要受到連坐處罰,並且考生也會被取消考試資格。如果資格合格,並且透過鄉試,被錄取為舉人之後,便進入了考進士階段,也就是“舉進士”階段。因為在當時,只要考中舉人都有官當,如果還想繼續參加進士考試,那麼就還有一套推薦考試製度,獲得舉士考進士的資格後,也就進入了“舉進士”之列。
“凡命士應舉,謂之鎖廳試。所屬先以民聞,得旨而後解。即集,什伍相保,不許有大逆人緦麻以上親,及諸不孝、不悌、隱匿工商異類、僧道歸俗之徒。”——《宋史·選舉一》簡單來說,“舉進士”就是指獲得了參加考進士的權利,就現在我們參加各種考試,獲得了證書,你就可以從事相關領域工作的資格。我就大致把它歸屬於一種狀態吧!
兩者有何區別?我們言歸正傳,舉孝廉和舉進士有何區別?透過我們上面對於兩者的瞭解,我們可以看出這兩者差別可大了,一種是選拔人才的制度,一種是獲得考試的資格的一種狀態,要確切地說兩者的區別,那還真不好做對比,畢竟也不是同一個尺度上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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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中國古代的用人之道——舉孝廉》《“舉進士”是進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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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三漠胡楊
舉孝廉屬於漢代開始的選拔官吏制度-察舉制的一種。
而進士則是科舉制度中的一種。科舉制度是隋代為了更正世家大族壟斷官場,而採取的由中央政府組織直面全國百姓進行統一的考試選拔官員的制度,與現代文官制度相似。
察舉制說白了就是由高階官吏推薦人才,皇帝親自或朝廷指派相關人員進行考核,根據才能授予相關官職。
而孝廉則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科,主要是因為自武帝開始實行了“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政策,而在儒家思想中,十分注重“孝道”。一般認為一個孝敬父母的人,是不會成為貪官汙吏的,給予這類人官職後,可以公正處事、清廉為官。但是有人參與容易出現各種人情世故,極易導致固定的世家大族長期把持重要官職,並且其他的人無法獲得上升渠道,影響統治基礎。
進士的話簡單來說就是考試,皇帝指派相關重臣擬定題目,在規定時間內由參加科舉考試的人進行作答,然後密封進行評優。選中者即為進士。參加的資格也很簡單,不管你是高官子嗣還是世家子弟,只有透過科舉才能進入官場。
可以看出,舉進士的選拔面更廣讓底層民眾擁有一個上升的渠道,還可以避免高階官吏任人唯親導致世家大族做大,影響統治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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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寒梅花末
舉孝廉是漢朝的一種由下向上推選人才為官的制度,孝廉是察舉制的主要科目之一。被舉人的資歷,大多為州郡屬吏或通曉經書的儒生。
孝、廉有孝子廉吏的意思。孝是指孝敬父母;廉是指清廉勤政,這是古時對官吏的普遍要求。舉孝察廉原為察舉二科,漢武帝元光元年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即舉孝舉廉各一人。在兩漢時期,孝廉則往往連稱而混同為一科。 孝廉一科,在漢代屬於清流之目,為官吏晉升的正途,漢武帝以後,迄於東漢,不少名公巨卿都是孝廉出身,對漢代政治影響很大。
被舉孝廉後的任用升遷情況,在中央以郎署為主,再遷為尚書、侍御史、侍中、中郎將等官;在地方的則為令、長、丞,再遷為太守、刺史。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中,透過最後一級中央政府朝廷考試者,稱為進士。是古代科舉殿試及第者之稱。中國科舉制度是中國歷史上的考試選拔官員的一種基本制度。他淵源於漢朝,創始於隋朝,確立於唐朝,完備於宋朝,興盛於明、清兩朝,廢除於清朝末年,歷經隋、唐、宋、元、明、清。
隋煬帝大業年間始置進士科目。唐亦設此科,凡應試者謂之舉進士,中試者皆稱進士。唐朝時以進士和明經兩科最為主要,後來詩賦成為進士科的主要考試內容。元、明、清時,進士經殿試後,及第者皆賜出身,稱進士。且分為三甲:一甲3人,賜進士及第;二、三甲,分賜進士出身、同進士出身。
科舉制的出現,不僅改變貴族掌握國家權力的事實,也改變了貴族的生產機制,使血緣世襲變成透過考試來不斷地量化生產。與世襲貴族制,科舉考試提供了一種更公平的競爭規則,撇開佔有的社會資源的多少上的差異不論,這種機制至少在名義上保證每個人都可以透過自己的努力學習考中進士,進入官僚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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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霽why
舉孝廉,是根據一個人的品行,如孝順,廉潔來推舉人才做官。
舉進士,是根據一個人的才能,透過科舉考試,來做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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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鯤九
前言:每一種官員選拔制度的產生都有其特定的歷史背景,科舉制和舉孝廉都曾在我國的歷史上存在過很長一段時間,對社會的前進發展輸出了眾多的人才動力。這些制度在當今社會依然沒有完全消失匿跡,以一些歐美國家機構的推薦信為例,就類同於古代的察舉制推薦選拔。
察舉制和科舉制是古代封建社會選拔官員的主要手段,舉孝廉只是“察舉制”中的其中一門科目,與之並行的還有賢良文學、茂才等。
“舉孝廉”,始於東漢,漢朝時期“名公巨卿多出之“,一代梟雄曹操便是舉孝廉出身。
最初時,“孝”和”“廉”本是察舉制中的兩科,取孝順、廉潔之意,後將二者混成一科,應都是德才一類。
《陳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後刺史臣榮,舉臣秀才。”(漢代避劉秀諱,稱秀才為茂才)
選拔標準:以資歷和德行。這些被推舉的人,大多是通曉百家經史和德行過人。
舉孝廉在漢朝的時候主要選拔官員的手段。經所歷年代改革完善,在頻率和數量上有些許差別,大同小異。
比如,舉孝廉一般為每年一次,數量經年所需不同。以每個郡縣的人口數量為基準,每二十萬人口基數的郡縣每年選舉一人,滿四十萬每年兩人,不滿二十萬則兩年推舉一人。
漢和帝對於邊郡少數民族雜居地區,另訂優寬之制。在永元十三年下詔,對於幽州、幷州、涼州的邊郡地區,人口滿十萬每年即可舉孝廉一人,不滿十萬每兩年舉孝廉一人,五萬以下每三年舉孝廉一人。
選拔步驟:
經州郡的長官考察選舉然後推薦給上級,在經上級考核,合格者根據任命官職。簡單一些就是:初選、複試,分配工作。
複試制度為東漢左雄所創立,孝廉考試的內容是“諸生試家法,文吏課箋奏”。
但是若是被舉者被發現不符合錄用制度,那麼參與舉薦的長官被會判處相應的懲罰。
那麼在成功被錄用者是走什麼樣的任用升遷之路?
留用京官者,先是任用為“郎”,郎是皇帝的侍從。再根據中央歷練幾年的政績依次升遷尚書、侍御史、侍中、中郎;下派地方者,則是“令”“長”“丞”“太守”“刺史”。
還是以曹操為例
公元174年【甲寅年】(熹平三年),二十歲的曹操被舉為孝廉,入京都洛陽為郎。不久,被任命為洛陽北部尉。
西漢的舉孝廉比較嚴格,被舉者如被發現不合標準,舉者要承擔責任,被貶秩、免官。
科舉制
科舉制度於我們來說並不陌生,直白一些,就是考試。是繼察舉制之後作為主要選拔官員的制度,明太祖雖曾經一度廢除科舉制,但是滿打滿算科舉制仍貫穿了隋唐到清末共1300年。
根據史書記載,從隋朝大業元年(605年)的進士科算起到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乙巳年))正式廢除,整整綿延存在了1300週年。
考試科目:
科舉制的應用和完善同樣經過許多朝代。隋朝隋煬帝之時開始設立進士科目考試,凡中舉者皆為進士。
進士這一科目主要是主觀題,創作詩詞、做賦,注重綜合應變能力。
而唐朝增加了明經一科,明經科的主要考試內容包括帖經和墨義,主要從經史子集中出題,基本都是固定答案。
大部分時候進士是高於明經比重,進士科難於明經科。當時曾有一句說話:“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
不同於我們的認知,宋以後的進士才有殿試一關,這一關由皇帝把關,更有助於優秀人才的選拔。
選拔步驟:
在科舉制的後期,也是科舉制度最完善的時期-明清為例簡單贅述下科舉考試的關卡:
科舉考試每三年一次,有文科舉和武科舉之分,以文科舉為主共分三級,即鄉試、會試和殿試。
“鄉試”(即省試),中試者稱為舉人;再把全國的舉人集中到京城裡舉行“會試”,合格者在宮殿舉行“殿試”,根據成績高低分為一甲、二甲、三甲三等:一甲第—名叫狀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賜進士出身;其次為三甲,同進士出身。約有六千多舉人參加,取三百名進士。
元、明、清時,進士經殿試後,及第者皆賜出身,稱進士。且分為三甲:一甲3人,賜進士及第;二、三甲,分賜進士出身、同進士出身。明董其昌《節寰袁公行狀》:“(袁可立)戊子舉於鄉,己丑成進士。”
科舉制深入解析
這裡再深入一些,科舉考試不光有文科舉還有武科舉,只是歷朝歷代都是以文為主,不是特別注重武將透過科舉的選拔,繼而規模上和規範化程度上都比不得文科舉。
從唐朝開始有武科舉,但武科舉時而被廢。武科舉的徵選剛開始都是一些騎射、武技的技能,後來才加入兵法和策略上的考核,詳細內容這裡不再做贅述,比如一代良相郭子儀、抗倭將領戚繼光即為武科舉的出身。
舉孝廉和科舉制的誤區:
一、都是選拔官員的手段,科舉制的產生並不意味著察舉制徹底退出歷史舞臺,很多時候察舉制仍佔據特殊位置。相關一段時間內兩者是相輔相成,如同法治與道德二者的關係,科舉照顧不到的地方,需要察舉制來填充。比如特殊人才的需要。
二、科舉制的產生並不意味就改變了以士族貴勳為主把握社會多數資源的社會狀態,但是在各朝的中前期一定程度上由功勳貴族壟斷的權利平臺,使得寒門子弟有機會進入朝堂參政,一定程度上平衡了社會資源分配狀態。
三、雖然科舉是國家為補充人才,持續推動國家穩固發展的重要手段,但是由於封建社會的社會體制,透過科舉進入仕途的不過只是一小部分,透過科舉進入仕途被稱為“有出身”。一大半還是透過關係和廕庇、世襲、舉薦、功勳、捐納、國子監而進入仕途,這部分被稱作“無出身”。
四、科舉的難易程度也跟升遷速度成正比,社會地位更高。
弊端
不管是哪一種都為維持龐大的王朝社稷運轉提供了優秀的人才和動力,但是相對的在鼎盛時期選拔制度為國家有多大的增值,在每個封建王朝中後期就新增多大的阻力,加快他的衰落。
相比較察舉制中的舉孝廉,科舉制看似相對公平,作弊係數和人為係數更小,更有助於篩掉一些圖有關係門第而無德無能之人。在王朝的前中期是可以這樣理解。
不管是察舉制還是科舉制,在封建王朝的中後期,朝政大權大多落入權臣手中,政治腐敗,錄用名額基本被貴族和權臣壟斷,舉孝廉和科舉制都只是名存實亡。
擴充套件:
綿延的歷史長河中,察舉制和科舉制並不是完全覆蓋官僚選拔制度,
世官制--世襲
在夏商周時期主要是“世官制”,這是一種透過血緣關係繼承的官僚世襲制度,國家的權利牢牢把握在士族以上的階層。
九品中正制,又稱“九品官人法”--門第選拔
三國時期起,魏晉南北朝時例行的主要選官制度.地方行政部門設定“中正”,對當地人物的德才進行評定,根據綜合考量列為九等。可想而知,這種官僚制度仍被世家大族壟斷,選官任人基本上只有門第家世這一標準:“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
徵辟制--被帝王賞識直接徵用
這也是漢代時期常用的輔助選拔官員的制度之一。司馬相如一首《子虛賦》被漢武帝賞識,特召為“郎”,侍君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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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臥聞海棠
孝廉和進士的區別很大,他們屬於兩種不同制度下產生的事物。用現在的情況來比喻,孝廉好比一個人在社會上擁有很大的名聲,然後直接被政府委任當官了。而進士則是透過考公務員考上之後當的官。
孝廉—察舉制下的產物東漢末年有一句民謠,叫: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這是形容漢末世道紛亂,察舉制所選取的官員都是些欺世盜名之輩。
所謂的察舉制,就是官方直接根據一個人的風評、德行、聲望等進行判斷,覺得合適就直接啟用他當官。以現在的眼光看,這是一種很落後的制度,但實則不然,看問題不能脫離歷史背景。
先秦時期,我國施行的是世官制,也就是貴族子弟世代為官,這種制度比察舉制更加落後,在秦漢一統之後,就被廢除了。但廢除之後,必須要有一種新的制度,於是比世官制更加合理的察舉制就出現了。
察舉制經過發展,分為了歲科和特科,歲科就包括孝廉和秀才等,秀才後來更是成了讀書人的統稱,特科中最著名的當屬賢良方正科與直言極諫科。
進士—科舉制下的產物東漢滅亡以後,歷史開了倒車,在陳群的建議下,魏文帝曹丕決定採用九品中正制,對人進行品級評定,上品被高門大閥壟斷,正所謂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指的就是這種情況。
一直到隋朝統一南北,楊堅開始設立了科舉制度,我們可以把科舉看著古代的公務員考試。科舉制度經李世民、武則天等人的發揚,可以說唐朝的科舉制度已經非常完善了,使寒門讀書人也有了盼頭。
科舉制度成熟後,要一路從地方考到中央,最後脫穎而出的人,要參加殿試,根據成績,殿試錄取的人分為三批:一甲進士及第;二甲進士出身;三甲同進士出身。這些都可以叫進士。
實際上,科舉制中也保留了一些察舉制的元素,比如皇帝會不定期舉行制科考試,制科的名稱就沿襲了察舉制,比如蘇軾殿試之後,就參加了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的考試。
總結總的來說,孝廉和進士雖然是不同制度之下的產物,但其本質上都是封建王朝在一定的標準下所選拔出來的官員儲備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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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孝廉是漢朝的一種由下向上推選人才為官的制度,孝廉是察舉制的主要科目之一。被舉人的資歷,大多為州郡屬吏或通曉經書的儒生。
舉進士是中國古代科舉制度中,透過最後一級中央政府朝廷考試者,稱為進士。是古代科舉殿試及第者之稱。此稱始見於《禮記·王制》。隋煬帝大業年間始置進士科目。唐亦設此科,凡應試者謂之舉進士,中試者皆稱進士。唐朝時以進士和明經兩科最為主要,後來詩賦成為進士科的主要考試內容。元、明、清時,進士經殿試後,及第者皆賜出身,稱進士。且分為三甲:一甲3人,賜進士及第;二、三甲,分賜進士出身、同進士出身。 明董其昌《節寰袁公行狀》:“(袁可立)戊子舉於鄉,己丑成進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