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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陳先生在八達嶺野生動物園開啟車窗投食,沒想到不遠處的一隻黑熊突然站起,使勁拍打車窗,試圖鑽進車內。近日,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再次發生自駕遊客在猛獸區擅自開窗事件。因為車窗有防夾手功能,黑熊扒下車窗時,坐在駕駛位的這名男性遊客,幾乎整體身體都暴露在黑熊的視野內,他的左臂頓時被黑熊死死咬住,鮮血直流。22日,動物園公佈熊咬人影片,剛把熊趕走,遊客又開窗投餵。這一次,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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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妳嫵鈳取代

    活該,人家不讓開窗戶,閒的開窗戶幹嘛?這要是死了還願人家管理不善,像這種的,應該罰款10000,也不用給他看

  • 2 # 張新年律師

    動物園黑熊咬傷遊客手臂事件法律要旨:

    第一、在事實層面,遊客無視園方的安全提示和相關禁止性規定,進而遭受動物傷害,顯然其自身存在過錯。可是,雖然遊客存在過錯,甚至存在極大的過錯,但是否能夠像在大多數情況下,像我們通常認為的那樣,遊客應該咎由自取,自己來承擔主要甚至全部責任呢?顯然不是,還需要結合法律規定。

    由此可見,法律對於動物園的動物傷人,在立法上有著特別規定!首先,在歸責原則上,採取過錯推定,推定動物園應當承擔責任;其次,在舉證責任的分配上,規定應由動物園承擔舉證責任;最後,除非動物園能夠證明自己盡到了管理職責,否則便要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第三、涉事動物園屢曝傷害事件,我認為,無論如何,遊客自身的原因不管是大是小,都只是一方面,而另一方面,園方也得找找原因!

    比如,在事前防範方面,園方雖然有安全提示和相關禁止性規定,但是在警戒上,禁止性規定是否到位?安全提示是否足以引起遊客的注意?再比如,在事中、事後處置方面,園方是否切實遵照安全管理標準?是否積極履行了法定的救援義務?

    因此,園方能否免於承擔民事責任,或者應當承擔多大比例的民事責任,關鍵還得結合事實和法律,看看其舉證情況,再作判斷。

    第四、暑期是旅遊旺季,也是遊客安全事故高發時節,鑑於遊客安全及園方規範經營的角度考慮,建議安監、旅遊等部門成立調查組,再次對八達嶺野生動物園的經營管理情況進行調查。

    第五、必須指出的是,行政機關有權力結合本起傷害事件來調查園方的經營管理情況,但無權對動物園是否應當就本起傷害事件承擔民事責任進行認定。因為,行政部門予以調查,主要是調查園方是否構成行政違法,是否應當承擔行政責任,即便經調查認定傷害事件不屬於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亦無其他行政違法之處,也不代表園方無需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與民事責任判然有別,應當予以區分。

    第六、就本起傷害事件而言,傷者可以放棄賠償,也可以主張賠償;園方可以拒絕賠償,也可以積極賠償。雙方可以就相關賠償事宜自行協商解決,也可以申請行政機關予以行政調解處理。如果仍然解決不了,最終還得藉助司法審理。

  • 3 # 亞北農產品

    這件事可以從四個方面來交流一下:

    一是相關安全事件頻發,但是一些遊客的“規則”意識依然十分薄弱。近年,野生動物園遊客違規事件屢屢發生。今年7月22日,在八達嶺野生動物世界馬來熊園內,有網友拍下游客因喂熊而被熊扒住車窗的影片;同一天,在東北虎園區,有兩名兒童反覆多次探出汽車天窗,其中一個孩子幾乎露出了半個身體。“規則”和動物是冷血的,只有敬畏才能更大限度的保障自身安全。

    二是一些園區的違規事件頻發,造成了血的教訓,除了對遊客要加大宣傳教育,園區也要想辦法再加強安全保障措施。例如,2016年7月23日,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世界發生老虎傷人事件,致一死一傷。再如,今年年初,浙江寧波雅戈爾動物園內,一名男子翻越圍牆進入虎山的活動區,被老虎發現後咬死。安全預案也不能全無,也要加強。

    三是對拒不認錯且態度惡劣的違規遊客,園區也要敢於上法庭合理合法維權。據媒體報道,違規受傷遊客對媒體表示,自己擅自開窗的行為確實不對,但對園方的態度和園區對遊客的保護措施,他並不滿意。他對媒體透露,園區工作人員只知道責備他,在出現意外情況時,園區不能第一時間提供幫助。遊客這種態度要不得。

    四是園區和相關部門要及時向社會公佈情況,迴應網友的關切。21日下午,中新網記者致電八達嶺野生動物園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表示,“這件事情在調查當中,我現在也回答不了,也不知道哪位相關領導可以迴應。”相關部門從網路政務輿情的角度來講,也是要按規定及時迴應的,不能當駝鳥。

  • 4 # 飛花逐月10011463

    這樣低智商的事件一而再在第三的發生,作為一個正常的人來說沒法不吐槽!這跟法律法規沒什麼關係了,在景區虎吃人,傷人的事情還少麼?在媒體這麼發達的時代,不相信你不知道炒的那麼熱的傷人事件!我要大聲的對被咬傷者說真TM活該,咋沒把你吃了呢?腦袋不長在腦袋該長的地方,要他活著只是浪費資源和糧食!說完了我心裡舒服多了。

  • 5 # 曹州霸漢

    一,遊客自己的責任,這沒有什麼課辯解的。

    二,這種模式是不是正確的?遊客自己的車輛是否能進出野獸出沒的地方。是不是可以動物園提供專業的遊覽車輛。不能為了人的獵奇心理,不顧安全隱患,為了賺錢而賺錢。可以肯定的是並不是所有的車輛都能達到安全要求。這方面園方肯定有一定的責任。

  • 6 # 姍沃言哲布祥

    我認為,動物園必須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動物的生存權利了!園方可以投訴遊客違反規定擅自行動,導致動物被襲擾,而且因為遊客的違規行為,該動物有可能失去生命,動物園和動物是被害者!違規的遊客應該賠償該動物的性命,並賠償動物園的全部損失!!

  • 7 # 慈虎

    我認為,主要的問題還是有的人不願意遵守規則的問題,也就是說還有一些人的公共素質低下的問題。野生動物園開放遊客自駕遊全世界都有,而且已經有很長時間了,這就已經證明如果遵守規則的話,專案設計是沒有問題的。把責任歸結於制度的設計,其實就是縱容不遵守規則的行為。

  • 8 # 一眼大一眼小64034752

    咬死最好 無論什麼地方都有破壞規則的人 無論怎麼千叮嚀萬囑咐都有一群自己天王老子誰也不聽的作風 一旦出事 找這個賠 怪那個的 我就納悶了 你們就看不出來這事到底賴誰? 逛個動物園還得給你車上配人看著窗戶?

  • 9 # 叩見豬位1

    這正常吧,河南有個村子裡都是搞馬戲團的,養有很多猛獸,老虎獅子黑熊,他們喝它們相處很好了依然會被抓傷,為什麼?因為好多猛獸把握不住力道,爪子收放不得當,是正常現象,老馴獸師都瞭解,更何況野生動物園的猛獸,雖然是討吃的,沒攻擊行為,但它們可不像人類,知道力量該用多大

  • 10 # 呦噠噠

    我覺得他很幸運,沒被黑熊扯出去吃了,其實是撿了一條命。如果想投餵動物,那麼野生動物園有專門的遊覽車。如果想享受自駕自由,那就不要去投餵動物。總該知道有的事不能做。我不覺得園方有過錯,如果遊客沒開窗投餵,就讓黑熊一爪子把車窗拍碎了,把遊客咬了,那是園方的責任。

  • 11 # 手機使用者17592232214

    這不是傷者責任,也不是園方責任。如果沒有趙女士自行下車,其母被虎咬死,得到15O萬的賠償之鋚,怎麼可能接二連三的,在各野生動物出現類似的事件呢?孩子在電梯上的事故,一起接一起,學生的霸凌事件一再發生……,根源在哪,………

  • 12 # 冬哥視角

    首先,這個人沒有基本的常識,動物園已經做出明確規定,禁止開窗餵食或下車餵食,這種人肯定是有極強的逆反心理,越不讓他幹什麼就越要幹什麼,好聽一點是有個性,實際上就是一個智障,害己害人,動物無罪,黑熊咬傷他是正常動物本能,無可厚非。

  • 13 # 手機使用者5993458632學

    看傷傷不重。只知道黑熊教育可能不小的作用。動物園所有規則都不如黑熊之囗,它無言辭,只用牙齒,"此時無聲勝有聲",使人痛,使人悟,使人知敬畏。這位先生才佩享受黑熊口傳身教,應。感到榮幸。應謝黑熊優雅,很好地保護了他的手臂和性命。

  • 14 # 布衣博主

    至於遊客在八達嶺野生動物園猛獸區開窗投食品,被黑熊咬傷手臂一事,我個人認為這位遊客活該,黑熊沒把他給吃了是他幸運,明明知道野生動物園不允許開窗戶的,他這位偏偏逞能開窗喂黑熊食品,不就是在找死嗎。

  • 15 # 傷雪74161592

    第一,上次那女的就把事情鬧得沸沸揚揚的既然沒引以為戒這就是他的錯,第二,他想嘗試一下被咬的感覺才能記住猛獸真的會咬人,而不只是聽說,我覺得那也就沒什麼了。第三,他喂的袋子上寫有非猛獸區投餵,那麼問題來了,如果吃死了他要不要賠償呢?第四旅遊高峰期人家景區也很無奈,對你們不守規矩的真的很無奈。

  • 16 # 日個爾衣且宗

    還好只是手臂、要是被吃的只剩手臂我想問問你給黑熊喂的是什麼?我這輩子絕對不碰這東西、誰喂誰啊?怎麼看?我擦、解剖了再看唄、能剩點兒渣兒就不錯了!還怎麼看?一輩子白乾唄、留下一屁股債也合適、不用還了、留下一屁股錢…有人不僅不感謝你還會罵你、誰?另一個那什麼的人啊、有命掙、沒命花、都便宜了………珍愛生命、遠離狗熊吧…

  • 17 # 動物秀場

    啥都不說,先說黑熊資料:

    亞洲黑熊咬力:560千克;

    亞洲黑熊體重:60~200千克;

    亞洲黑熊前爪尖:可達10釐米以上;

    結論:如人類沒有防護,一巴掌就能將人類拍死;一下咬到重點部位就能咬死。

    你有什麼理由不關窗?只能說人的忘性太大了,上次老虎的事對於有些人來說,根本就是一個不存在的笑話。

    你可以裝逼,但你要承擔裝逼的結果。

    對於那隻熊來說,它只是和那個人開個玩笑而已,如果真下死口,人類必死無疑,希望那個被咬的人對這個“友善的玩笑”“不要在意”。

  • 18 # 使用者51433242838

    不論誰對誰錯,建議被咬者去告《熊出沒》動畫片的出版商,說是看了動畫片才去模仿的,至少能賠20萬,並且以後熊出沒動畫片,從頭到尾都打上危險動作,小朋友請勿模仿。

  • 19 # 讀報館

    我覺得在這場事故中,遊客和公園管理方都存在過錯。

    對於遊客,去到任何地方都要遵守規則,這是作為一個對自己負責人遊客的素質。既然陳先生自己明知道自己正在遊覽的是猛獸區,隨時可能有猛獸出現,還仍舊將自己的車窗門開啟,最後導致被黑熊咬傷,陳先生在這一點上要深刻地吸取教訓。在任何的地方,我們都要遵守他們的規則。

    園區方也有自己的責任,在陳先生被黑熊咬傷之後。園方沒有對陳先生,實行積極的救助。而是對陳先生仍然實行教育批評,並且沒有為陳先生提供積極的醫療救助。同時,據陳先生透露,園方管理方面也存在一個缺陷。

    所以我認為,我們作為現代遊客,一方面要提高自己的文明素質。遵守各種規則。另一方面,管理方也應該提供更好的管理。專業的服務,積極的態度。

  • 20 # 一笑風雲過

    這個事件和之前老虎咬死人的事件性質是一樣的,遊客故意違反管理規定餵食動物,導致自己受到動物的傷害,要我說,闖禍得認,作死得埋,作死而死,純屬活該。

    這次出事的馬來熊區,我是去過的,看過黑熊區六七百斤的巨無霸之後,看到“嬌小可愛”的馬來熊,有些人就會忍不住作死之心,我前幾年去八達嶺玩的時候曾經和園區的管理人員交流過,原本園區的動物並沒有追逐車輛討要食物的習慣,就是不守規矩的遊客慣出來的,現在車輛只要進園,動物就開始觀察,只要你開車窗,動物就會圍上來,這種互動實際上對動物本身是一種傷害,因為動物的餵養也有著嚴格的科學標準,很多我們人吃的食物是不適合動物食用的,胡亂投餵危害動物的健康,甚至出現過誤食塑膠袋致死的事情,從我個人的角度,我覺得這些不按照規定投餵動物的遊客,應該主動承擔動物的治療費用,再說得嚴重一些,這是擾亂動物園正常遊覽秩序的行為,動物園應該報警,讓警察來教教他們什麼是規矩,應該怎麼辦。

    在老虎傷人事件之後,就有一些人質疑野生動物園的設計不合理,應當禁止自駕車遊覽,這裡我想說的是,設計是用來保障安全的,不是保證絕對安全的,從資料上來看,自駕車遊覽並無太大安全隱患,八達嶺動物園在暑期每天要接待一、兩千輛自駕車輛進園,我去玩的時候也是自駕去的,你不開車窗戶扔食物,動物根本就懶得過來,而這種遊客受傷的極端情況,無一不是自己作死導致的,你老老實實,動物也老老實實,你自己不老實,憑什麼要求動物老實?遊覽車不能開窗戶,看上去是比較安全,那要是招惹動物受到動物驚嚇導致心臟病發作,是不是也埋怨設計不合理?這種對安全設計的苛求是過度的,而野生動物園的安全設計,有專門的評估和管理規定,野生動物園允許自駕車和乘坐專門的觀覽車是國際上的普遍做法,美國著名的黃石動物園一樣允許自駕車,所以這和規則設計無關,只和你是不是遵守規則有關。

    什麼是不安全的設計?是你在合理使用的時候還是要面臨無法逃避的安全風險,而不合理使用導致的安全風險,根本不是透過設計就能解決的問題,畢竟就算是一雙筷子,用不好一樣會插進眼睛裡,難道筷子也設計不合理嗎?

    同情心是很重要的,但是不能變成無原則的同情,對於破壞規則者的同情,就會變成鼓勵更多人破壞規則的動力,而對於八達嶺野生動物園的安全設計,就我所知並沒有出現遵守規則的遊客被動物傷害的案例,參觀野生動物園,是讓人觀察動物,瞭解動物,不是讓人招惹動物,挑逗動物,相比野獸而言,懂得約束自己,遵守規則,恰恰是人與野獸最本質的區別之一,我見過很多罪犯,不懂得約束自己的人,就是潛伏在人群中的野獸,他們要比虎狼還可怕得多,有句俗話,千里之堤潰於蟻穴,不懂得在小事上約束自己,恰恰是人犯下更大錯誤的先兆之一。

    最後是普法時間,根據《北京市公園條例》恐嚇、投打、傷害動物或者在非投餵區投餵動物的,責令改正,並可以處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所以請這位朋友,主動去繳納罰款,至於賠錢的事情,我建議還是不要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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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麼時候去稻城亞丁遊玩好,那裡的人文、環境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