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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心在飛翔179999789

    出來也很有可能,出來後不小心再殺了某個一心要留他狗命的蠢逼陪審團成員也未可知,畢竟他是沒有人性的毒蛇猛獸。

  • 2 # 柳五不過七

    正常情況下不可能釋放也不可能假釋。

    但還存在一種可能性,兇犯一直拒供章瑩穎遺體的下落,這極有可能會成為日後作為交換條件的籌碼!比如,以供出章瑩穎遺體的藏匿地點來作為保外就醫甚至是假釋的交換條件。而章瑩穎家人現在最大的最強烈的願望便是能夠帶著女兒回家,(唉,淚目!)

    從逮捕到審訊再到成功逃過死刑判決,兇犯一直拒絕供出章瑩穎遺體的下落,由此可見,兇犯的心機與智商是令人細思極恐的!

  • 3 # 不雲淡風輕

    很有可能。美國有專辦減刑,假釋的律師。一般都會成功的。所謂不可減刑,不可假釋的說法就是判決書上寫的而已。只要你錢到位,死刑改無罪都是可以做到的。

  • 4 # 機器人宋

    一些美國人有崇拜殺人犯得情結,他們認為弱者就該受欺負,就該受死,所以不敢保證這傢伙真的就一輩子待在監獄裡。

  • 5 # 笑看渣男女抓狂

    這個號稱“最民主”、“法制最完善”的國家其實就是個最藏汙納垢的地方,能不去還是儘量別去!看它們那個總統和國會議員們的形象和作為,就知道這個地方有多骯髒!

  • 6 # 黃家老爹

    克里斯滕判的是:終身監禁並且不得假釋!因此從理論上來說是不能假釋的,但是美國有“假釋委員會”,而且美國有一些律師是專門負責搞假釋案子的,所以克里斯滕將來被假釋不是完全沒有可能性!但這是要花一大筆錢的,就看他們家有沒有這筆錢了?

    而且雖然說克里斯滕刑事案已經定論,但是後面一定會面臨章家提出的“民事賠償案”,民事賠償這也是一大筆錢,我懷疑克里斯滕是不是賠的起這麼多錢?需要看克里斯滕是不是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了?如果有財產那麼經過“賠償案”之後,估計也是“傾家蕩產”了,以後再拿什麼錢來搞“假釋”案呢?應該很難了!

    世界上有二種法系:英美法系,大陸法系。

    我們國家大致上屬於“大陸法系”,大陸法系的判決是法官根據現有的法律條文,結合案情的嚴重性,可以進行適當的“開創性”判定。通俗說法就是:可以根據案情情節輕重而靈活性的判決。

    美國屬於“英美法系”,英美法系的特點是:根據以往案例判決。也就是以前歷史上這種同樣的案情是怎麼判的?這個案子也會怎麼判!這種判決模式比較“僵硬呆板”,不考慮民意和輿論。

    既然美國法院執行的是“英美法系”,那麼也就是說這個殺人案以前有過類似的案子,法官是根據以往的案例來要求陪審團給出“是否有罪”?以及適合什麼罪行的建議。

    英美法系的缺點是比較呆板,沒有人情味,不考慮犯罪情節輕重,只根據以往案例判決!

    優點是配合了“陪審團制度”之後,杜絕了腐敗現象,防止法官的獨裁。

    大陸法系的缺點是法官容易獨裁,容易出現腐敗現象。

    優點是會考慮案情情節輕重以及社會輿論,有一定的靈活性,也就是有一定的“人為因素”(人為因素在法律中出現不一定是好事)。

    有人說克里斯滕在法庭上“一點都不在乎”,藐視法庭,一點都沒有慚悔的意思,這樣不應該被“加刑”嗎?

    其實這還是“英美法系”的原因,前面既然說了英美法系是根據“以往案例”判罪,那麼這種行為就不在“加刑”之列,所以他不怕。

    總之,無論是英美法系,還是我們的大陸法系都有各自的優缺點,沒有一部法律是十全十美的!

  • 7 # 會做菜的人不孤獨

    罪犯克里斯滕森很有可能在若干年以後無罪釋放,因為他沒有供出屍體所在地,這也是他最聰明的地方,同時也說明他非常狡詐。所以只要有機會,他就會想翻案,如果再有個能鑽法律漏洞的無良律師替他辯護就有可能疑罪從無,說不定他會說自己受到很大壓力,精神狀態不好,不知道自己是否做過什麼,到時候很有可能被釋放。

  • 8 # nordland

    可能性不大,任何給與它假釋或減刑的決定都違反本次法庭裁決。不過至少還有兩種方式可以活著離開監獄。

    1.本次裁決被重審推翻,這個需要決定性的證據證明無罪才可以申請重審。

    2.總統特赦,如果在監獄裡熬到90歲以上,沒準能趕上。

  • 9 # 唐伯虎點蚊香1998

    太便宜這畜牲了,終身監禁且不得保釋,出它是出不來了,本應挨千刀萬剮的。美國這幫人竟然撬不開它的嘴,這貨是個變態狂,它知道說出更多的細節自己就活不了了,這作案細節該有多殘忍!

  • 10 # 笑漫叢林

    自已歡樂蹦蹦跳,跳進狼窩裡,被餓狼咬死了,接下來還盼望和要求狼群主持公道、伸張‘‘正義’’???不覺得累不累???不覺得天真無邪嗎???可能嗎???天吶,這竟是真的!!!

  • 11 # 赫爾克立斯

    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不等於不能被大赦。美國遇到有重大慶祝日,例如建國週年,總統可以簽署大赦 ,只要被某些專家評估認為不再有社會危害性,就可以被特赦出獄了。這也就是為什麼兇手聽到判決後興奮地和辯護律師擁抱的原因

  • 12 # 孤單的路上自由的孤單

    正常的理解是不可能了,罪犯將在獄中走完餘生。

    但別忘了這是一個惡魔,變態的,聰明的惡魔。他手中至少有一張牌可以讓他提前出獄。即在獄中供出被害人的遺體下落以換取減刑,從而假釋出獄。還有一點當然希望較渺茫,即美國修改法律或政府大赦。

  • 13 # 造話講講

    不要相信美國了,過幾年平息了就放了,因為對美國人來說殺了一個外地人有什麼大不了的,如果殺了一個美國人就終生坐牢了,甚至判死刑了。

  • 14 # shrti

    鬼才知道那個鳥法律,給他留了多大空間。此前,好像聽說嫌犯有背景的,他的偷笑已經流露出了他的得意(之處)。真能終身監禁,不得保釋,倒真要看看那個法律嚴厲、嚴肅到什麼程度!

  • 15 # 手機使用者54269364774

    不管你怎麼解釋,縱觀美國的司法得出的回答是一一有。至於你所說大多數認為美國法律保護犯罪我覺得不見得,只是同胞在美國遭受如此殘害,國人的悲憤是無以復加的。對不起,我是中國人,也不從事法律工作,不想聽你的歐美法律體系和價值體系。丶

  • 16 # 王鑌

    我覺得最穩妥的辦法是像辛普森案_樣,章家人向騰森提起高額民事賠償訴訟,讓騰森徹底破產。到時候沒錢請律師上訴,美國律師很現實,沒錢沒人會幫他。

  • 17 # 風暴眼20

    聽到罪犯沒有得到死刑判決,憤怒至極。泱泱大國的子民,在異國他鄉被如此殘忍地殺害,而罪犯不僅能活著,還能看電視、讀書、被探視,而我們確不能她做什麼!奇恥大辱啊!我倡議:文化總局,以此為素材,拍一部驚悚電影。讓全世界看看,某些美國人的殘忍本質,被害人家屬的無助,司法系統偵破案件的無能,法院判決的不公!看到此評論的朋友點贊,讓此評論置頂,讓我們的願望成真。

  • 18 # Echo8754682

    我怎麼有種不好的感覺,他有可能會出來。

    他犯下的這個案子這麼殘忍,那麼多人希望他死,經歷了這麼長的時間,最終得到的居然不是死刑,這說明他這個人,從天,地,人這三方面都佔了優勢,有條件有能力不死,那以後出來這件事,完全也有可能!所以說這件事真的細思極恐還是太可怕!

    我感覺這個事情還會有後續!章瑩穎的父母心願未了,民憤也難平,惡魔還在人間!

  • 19 # 2689春天的花兒

    只要不槍斃他,一切皆有可能。美國的法庭居然充許殺人犯的父母和親朋好友,到法庭上給殺人犯做證,真是讓人開眼了!美國的法律居然有這種操作,他們的目的就是混淆視聽攪混水為罪犯開脫死刑。美國的法庭為了免罪犯一死,也真是拼了,也真是不要臉到家了!那法庭上兇犯的一家人,如戲精一般的輪番上場,左右著審判的結果。而那些所謂的陪審團不過是和兇犯家人串通一氣的烏合之眾!

    從這個案件的審判中,可以得出這麼一個結論,美國是善良無辜者的地獄,是殺人惡魔的天堂。在這種國情和氛圍中,只要一過了這一段兒風頭,兇手就會以沒有找到章瑩穎的屍體為由而翻供,然後堂而皇之的被假釋放人。所以說只要不搶斃他,一切皆有可能。

  • 20 # JiansheZhang

    2)放開眼光,目前的“判決”結果也許更像是中美法律衝突所致。但其背後所產生的外溢效應和影響力更具現實意義。

    3)中國智慧:“陰陽之道”——壞事變好事,好事變壞事。美國用自己的“價值觀”為中國的青年人上了一堂紮紮實實的愛國主義教育課,這個結果卻是積極的。

    “當一個人理性的時候才是最強大的”(鹿兆鵬《白鹿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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