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小組職責:
1、負責組織制訂安全風險預控管理保障措施,並組織實施;
2、負責監督落實各項保障措施;
3、負責組織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的檢查與考核;
4、負責監督落實安全建設各項政策、制度、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二、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的培訓
(一)培訓基本要求
1、安全風險預控管理教育培訓是對在職全體從業人員的教育和培訓,主要包括危險源的辨識、風險評估、崗位規範、管理標準和管理措施等內容。
2、風險預控管理培訓遵循統一領導,礦、科隊、班組“三級”分級負責的責任體系和“以人為本、教育為先、立足長遠、注重實效”的理念,建立員工培訓的長效機制和激勵機制。
3、風險預控管理培訓堅持 “幹什麼、學什麼,缺什麼,補什麼” 的原則,按照“理論、實踐、考核”為一體的“三元制”培訓模式,來開展各項風險預控培訓工作。
4、鼓勵員工採取自學、參加培訓等各種方式提高自己的業務技能。
5、為努力學習鑽研業務,技術業務水平進步較快的員工搭建平臺,創造條
件,並提出獎勵。
6、鼓勵各基層區隊採取“傳、幫、帶”等形式加速員工技術培養,對規定期限內切實發揮師傅作用,帶出合格徒弟的人員,將給予適當獎勵。
(二)安全和業務技術培訓管理
1、所有從事煤礦井下生產建設的員工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並經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未經風險預控管理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人員,嚴禁安排上崗。
2 、新工人入礦風險預控管理培訓有關規定
(1)新招錄的煤礦從業人員接受風險預控管理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 7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2)招錄員工由人力資源科嚴把新工人入口關,對身體素質、年齡、文化程度、有關證件等不符合規定的不予招收;
(3)培訓科負責新工人風險預控管理培訓,根據工種以及人員素質狀況安排相應專業教師,聘請兼職教師進行備課,做好授課準備工作,不足10人不予開班;
(4)經礦培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實施風險預控管理培訓工作;
(5)新工人入礦風險預控管理培訓結束後,由安全科負責考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成績不合格者可給一次補考機會,補考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6)井下作業新工人接受風險預控管理培訓,考試合格後,分配到區隊,由區隊進行規程措施和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培訓並經考試合格,在有安全工作經驗的員工帶領下工作滿1年,經對實際操作考核成績合格後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本崗位(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和技能,有牢固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經上級培訓單位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4、採用“集中辦班”、“一日一題、每週一評、每月一考”、事故案例教育、安全演講、知識競賽、崗位師帶徒培訓、師徒協議等各種靈活多樣的培訓方式,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術素質和操作技能,促進礦井安全建設。
5、鼓勵員工積極參加崗位技能培訓。透過舉辦技能培訓、職業技能競賽、崗位練兵、技術比武等形式,加大技術技能培訓力度,逐年提高中高階技術工人和技師的比例。
(三)風險預控管理培訓考核評估管理
1、培訓科負責培訓評估考核辦法的制定和全礦培訓評估考核的具體組織工作。建立有效的風險預控管理培訓效果評價機制。
2、對基層單位的考核採取日常監督、月度考核和年度考評的方式進行。風險預控管理培訓評估考核的主要內容:
(1)風險預控管理培訓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
(2)風險預控管理培訓計劃編制及完成情況。
(3)各項培訓措施的組織實施情況。
(4)各單位培訓檔案及設施裝置的管理情況。
(5)員工培訓效果及培訓內容的掌握情況。
(6)專項培訓以該項活動檔案規定的考核辦法執行。
3、根據礦風險預控管理培訓評估考核辦法,制定和改進培訓評估考核實施細則,並報培訓科備案。
4、教師教學質量評估
(1)凡擔任本年度授課任務的教師都必須參加評估。
(2)評估分同行評估、員工評估兩個層次進行。
(3)同行評估每年進行一次,以各兼職教師互評打分為主,輔以教學觀摩、教案展評等方式進行;員工評估在培訓班結束後進行,以調查問卷的方式進行。
(4)每年12月中旬彙總全年教師教學質量評估結果,作為兼職教師聘任、評優等工作的重要依據之一。
5、員工風險預控管理培訓效果評估
(1)員工風險預控管理培訓效果跟蹤評估工作由培訓科歸口管理,各單位應配合培訓科做好培訓效果評估工作。
(2)風險預控管理培訓效果評估根據風險預控管理培訓內容、培訓目標採用理論考核和實操兩種方法。
理論考核採用總結報告、筆試、現場測試等方式進行評估,衡量學員透過風險預控管理培訓對所學知識、技能的把握和熟練程度;實操評估採用現場操作、技能比武、手指口述等方式進行,評估培訓對學員在實際工作中的行為所產生的影響,掌握學員從培訓專案中所學到的技能和知識轉化為實際工作行為改進的程度。
《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專項培訓計劃表》附後。
三、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的檢查與考核
為保障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各項措施的落實,推動安全風險預控管理機制不斷完善,實現礦井安全建設目標,特制定安全風險預控管理檢查與考核辦法。
(一)檢查方式
1、定期檢查:
(1)生產要素檢查:由安全科負責組織各科室、分專業組對現場生產要素進行檢查,時間:每月上旬。
(2)預控措施檢查:對業務科室進行風險預控標準措施月度檢查,時間:每月下旬。
2、不定期檢查:
(1)由安全科負責,每班由當班安全員、一線監督員和駐礦監督官對各作業地點、現場生產要素進行檢查打分。
(2)礦各級領導在工作中查出的隱患均按照考核細則進行考核,並在下月2日前交安全科進行統一考核。
(二)檢查內容
1、安全風險預控管控措施和崗位職責及行為規範執行情況;
2、崗位安全風險描述和手指口述執行情況;
3、安全風險預控看板管理執行情況。
(三)考核評分辦法
嚴格按照安全風險預控考核表執行,(後附安全風險預控考核表)。
(四)考核獎懲辦法
1、每月考核評比,對高於考核分數的前三名進行獎勵,低於考核分數的進行處罰。
2、礦級領導,科、隊長級管理人員每月考核不得低於90分。
3、崗位人員每月考核不得低於85分。
4、高於考核分數的:第一名獎勵300元;第二名獎勵200元;第三名獎勵100元。
5、礦級領導每月低於考核分數的每分罰款100元,科、隊長級管理人員每月低於考核分數的每分罰款50元,崗位人員每月低於考核分數的每分罰款30元。
《煤礦安全風險預控管理考核表》附後。
四、其他保障措施
(一)嚴格執行安全建設紅線管理制度,對於觸及安全建設紅線的部門和責任人,比照安全事故分析處理,追究責任。
(二)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嚴格按照隱患排查治理“五環五步”要求落實整改各級安全建設隱患,並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臺賬和隱患雙倒查管理制度。
(三)每月開展一次安全建設綜合評價工作,不斷提高礦井安全建設水平。
(四)深入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周自檢,月自評”工作,不斷提高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水平,爭創國家級安全質量標準化一級礦井。
(五)繼續落實安全風險預控看板管理,井上下各崗點要懸掛風險預控看板管理,礦安全科要進行及時更新,做到各崗位人員要熟練掌握管理措施和標準。
(六)繼續開展“三評價一評定”工作,做好礦井瓦斯、水害、頂板和機電運輸等安全管理工作。
(七)強化礦井應急救援能力建設,不斷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提升礦井應急救援能力(詳見《、煤礦應急救援預案》)。
(八)嚴格貫徹落實安全建設各項法律、法規和礦井各項安全建設管理制度。
工作小組職責:
1、負責組織制訂安全風險預控管理保障措施,並組織實施;
2、負責監督落實各項保障措施;
3、負責組織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的檢查與考核;
4、負責監督落實安全建設各項政策、制度、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二、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的培訓
(一)培訓基本要求
1、安全風險預控管理教育培訓是對在職全體從業人員的教育和培訓,主要包括危險源的辨識、風險評估、崗位規範、管理標準和管理措施等內容。
2、風險預控管理培訓遵循統一領導,礦、科隊、班組“三級”分級負責的責任體系和“以人為本、教育為先、立足長遠、注重實效”的理念,建立員工培訓的長效機制和激勵機制。
3、風險預控管理培訓堅持 “幹什麼、學什麼,缺什麼,補什麼” 的原則,按照“理論、實踐、考核”為一體的“三元制”培訓模式,來開展各項風險預控培訓工作。
4、鼓勵員工採取自學、參加培訓等各種方式提高自己的業務技能。
5、為努力學習鑽研業務,技術業務水平進步較快的員工搭建平臺,創造條
件,並提出獎勵。
6、鼓勵各基層區隊採取“傳、幫、帶”等形式加速員工技術培養,對規定期限內切實發揮師傅作用,帶出合格徒弟的人員,將給予適當獎勵。
(二)安全和業務技術培訓管理
1、所有從事煤礦井下生產建設的員工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並經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未經風險預控管理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人員,嚴禁安排上崗。
2 、新工人入礦風險預控管理培訓有關規定
(1)新招錄的煤礦從業人員接受風險預控管理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 7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2)招錄員工由人力資源科嚴把新工人入口關,對身體素質、年齡、文化程度、有關證件等不符合規定的不予招收;
(3)培訓科負責新工人風險預控管理培訓,根據工種以及人員素質狀況安排相應專業教師,聘請兼職教師進行備課,做好授課準備工作,不足10人不予開班;
(4)經礦培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實施風險預控管理培訓工作;
(5)新工人入礦風險預控管理培訓結束後,由安全科負責考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成績不合格者可給一次補考機會,補考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6)井下作業新工人接受風險預控管理培訓,考試合格後,分配到區隊,由區隊進行規程措施和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培訓並經考試合格,在有安全工作經驗的員工帶領下工作滿1年,經對實際操作考核成績合格後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本崗位(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和技能,有牢固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經上級培訓單位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4、採用“集中辦班”、“一日一題、每週一評、每月一考”、事故案例教育、安全演講、知識競賽、崗位師帶徒培訓、師徒協議等各種靈活多樣的培訓方式,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術素質和操作技能,促進礦井安全建設。
5、鼓勵員工積極參加崗位技能培訓。透過舉辦技能培訓、職業技能競賽、崗位練兵、技術比武等形式,加大技術技能培訓力度,逐年提高中高階技術工人和技師的比例。
(三)風險預控管理培訓考核評估管理
1、培訓科負責培訓評估考核辦法的制定和全礦培訓評估考核的具體組織工作。建立有效的風險預控管理培訓效果評價機制。
2、對基層單位的考核採取日常監督、月度考核和年度考評的方式進行。風險預控管理培訓評估考核的主要內容:
(1)風險預控管理培訓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
(2)風險預控管理培訓計劃編制及完成情況。
(3)各項培訓措施的組織實施情況。
(4)各單位培訓檔案及設施裝置的管理情況。
(5)員工培訓效果及培訓內容的掌握情況。
(6)專項培訓以該項活動檔案規定的考核辦法執行。
3、根據礦風險預控管理培訓評估考核辦法,制定和改進培訓評估考核實施細則,並報培訓科備案。
4、教師教學質量評估
(1)凡擔任本年度授課任務的教師都必須參加評估。
(2)評估分同行評估、員工評估兩個層次進行。
(3)同行評估每年進行一次,以各兼職教師互評打分為主,輔以教學觀摩、教案展評等方式進行;員工評估在培訓班結束後進行,以調查問卷的方式進行。
(4)每年12月中旬彙總全年教師教學質量評估結果,作為兼職教師聘任、評優等工作的重要依據之一。
5、員工風險預控管理培訓效果評估
(1)員工風險預控管理培訓效果跟蹤評估工作由培訓科歸口管理,各單位應配合培訓科做好培訓效果評估工作。
(2)風險預控管理培訓效果評估根據風險預控管理培訓內容、培訓目標採用理論考核和實操兩種方法。
理論考核採用總結報告、筆試、現場測試等方式進行評估,衡量學員透過風險預控管理培訓對所學知識、技能的把握和熟練程度;實操評估採用現場操作、技能比武、手指口述等方式進行,評估培訓對學員在實際工作中的行為所產生的影響,掌握學員從培訓專案中所學到的技能和知識轉化為實際工作行為改進的程度。
《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專項培訓計劃表》附後。
三、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的檢查與考核
為保障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各項措施的落實,推動安全風險預控管理機制不斷完善,實現礦井安全建設目標,特制定安全風險預控管理檢查與考核辦法。
(一)檢查方式
1、定期檢查:
(1)生產要素檢查:由安全科負責組織各科室、分專業組對現場生產要素進行檢查,時間:每月上旬。
(2)預控措施檢查:對業務科室進行風險預控標準措施月度檢查,時間:每月下旬。
2、不定期檢查:
(1)由安全科負責,每班由當班安全員、一線監督員和駐礦監督官對各作業地點、現場生產要素進行檢查打分。
(2)礦各級領導在工作中查出的隱患均按照考核細則進行考核,並在下月2日前交安全科進行統一考核。
(二)檢查內容
1、安全風險預控管控措施和崗位職責及行為規範執行情況;
2、崗位安全風險描述和手指口述執行情況;
3、安全風險預控看板管理執行情況。
(三)考核評分辦法
嚴格按照安全風險預控考核表執行,(後附安全風險預控考核表)。
(四)考核獎懲辦法
1、每月考核評比,對高於考核分數的前三名進行獎勵,低於考核分數的進行處罰。
2、礦級領導,科、隊長級管理人員每月考核不得低於90分。
3、崗位人員每月考核不得低於85分。
4、高於考核分數的:第一名獎勵300元;第二名獎勵200元;第三名獎勵100元。
5、礦級領導每月低於考核分數的每分罰款100元,科、隊長級管理人員每月低於考核分數的每分罰款50元,崗位人員每月低於考核分數的每分罰款30元。
《煤礦安全風險預控管理考核表》附後。
四、其他保障措施
(一)嚴格執行安全建設紅線管理制度,對於觸及安全建設紅線的部門和責任人,比照安全事故分析處理,追究責任。
(二)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嚴格按照隱患排查治理“五環五步”要求落實整改各級安全建設隱患,並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臺賬和隱患雙倒查管理制度。
(三)每月開展一次安全建設綜合評價工作,不斷提高礦井安全建設水平。
(四)深入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周自檢,月自評”工作,不斷提高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水平,爭創國家級安全質量標準化一級礦井。
(五)繼續落實安全風險預控看板管理,井上下各崗點要懸掛風險預控看板管理,礦安全科要進行及時更新,做到各崗位人員要熟練掌握管理措施和標準。
(六)繼續開展“三評價一評定”工作,做好礦井瓦斯、水害、頂板和機電運輸等安全管理工作。
(七)強化礦井應急救援能力建設,不斷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提升礦井應急救援能力(詳見《、煤礦應急救援預案》)。
(八)嚴格貫徹落實安全建設各項法律、法規和礦井各項安全建設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