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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河南小井

    ——小時候老師就經常跟我們講,謙虛才會使人進步,何況身為一個公眾人物,更是應該以身作則,這也和一個人的文化道德品質修養等有關,反之我想一個溫文爾雅,彬彬有禮,知書達理的人是不會做出這樣的事來的,相互理解,相互尊重也很重要,如果當初配合了工作人員摘下帽子檢查,不就沒事了,可能是對方的語氣不舒服,也可能是自己當時心情不好,但是一個人的修養和其高尚的品德,是內在的,深埋心底的,也是可以很理性的,起碼我是這樣想的。

  • 2 # 天山雛鷹

    明星算哪門子大蔥?有什麼資格、有什麼底氣耍大牌???任何安檢部門、任何政府職能部門都不可以為戲子當道提供任何特權、任何理由!誰為他們提供方便,誰就與他們有貓膩之腥!!!

  • 3 # 非非11

    這個事情有點口水。

    先說雙方各自陳述的事實:

    曾:機器人臉識別~透過~要求退回取帽~,,,,,

    海關:機器人臉識別(沒說透過與否)~要求退回人工識別~要求脫帽~曾粗口~,,,,。

    這裡就有重大的事實差異了!

    一個陳述是透過,一個沒說。

    假如:曾說的是實話,這裡面確實有為難的成分。

    因為:

    假如,如果是不透過,要求脫帽,再機器人臉識別,再不透過,再人工識別,可以理解。

    但海關陳述並沒有假設前提~透過或者是不透過:直接就是上前要求脫帽人工識別。

    這個有點神操作!

    出入過境的人都知道,若識別不成功,肯定首先是要求你脫帽再識別,若仍不成功,人工比對(原諒我不瞭解法定操作流程)但鮮有見到工作人員出櫃檯進行人工比對的!其現實結果應該是,,,就比較麻煩了!

    所以,為了維護我國關口尊嚴。

    建議:1.用全程無刪減錄影公開的方式來澄清事實

    2.公開機器識別系統記錄。

    才是最佳解決方!

  • 4 # 攬月九天1

    公眾人物,她算嗎?出眾身材,她有嗎?臉蛋兒象花一樣的,她配嗎?一個“三無”產品也敢在六月的陽光下耍橫?不要低估了一個正常人的智商!人,確實有分工不同,但是在人格上是絕對平等的。無論你貴如侯爵,還是一介草民,在法律法規面前都是平等的,都是要受約束的,這樣才能充分體現出法律制度的嚴肅性、公正性和規範性。茫茫人海,成功人士多如繁星,個個都像上面這位曾姓女子那樣,地球豈不亂了套啦!個個都擺出一副居高臨下、盛氣凌人的樣子,似乎人人都要順著你、謙讓你,怎麼可能?之前類似事件也時有發生,但前車之鑑未能更好地警醒後人,就把她再一次免費送上輿論的風口浪尖吧!不過這一回連車費都省了!

  • 5 # 蘭竹ZLZ

    我只用片面的觀點說上一句:眾人給她的臉太大,她即不是深資格的演員藝人,也不是一般可作為敬佩的高值崇拜者,(那樣的話觀眾都不會原諒)何況在公共場合如此囂張跋扈後的曾軼可,僅一句僚草的道歉就試圖掩蓋她的這種無德行為呢?(圖片來源外站/歌手~曾軼可)

    曾軼可耍大牌,為此上了熱搜榜,這對一位沒有教養和素質的人來說很噁心,但對於當下自以為自己牛掰的人來說,比她的演唱招來的名氣更大、流量來的更容易,因為這件事情可以使更多不認識她的人,知道了她。

    我覺得曾軼可今天的行為,與她在當下的娛樂圈的環境有著糸不可分的關係,不要小看她的耍大牌,實際上是給娛圈的藝人們敲響了警鐘,不管你是誰?必須尊法守法,即然是公眾懟視之人,更應嚴以律己,不然你什麼也不是!

    有同感的嗎?朋友!

  • 6 # 天天學15202625463

    人啊!別太把自己當人物。明星不是神,在法律和規則面前,不能任性,不能蔑視。邊檢是警察,雖然是“下級職員”,維護國門尊嚴,神聖不可侵犯。

  • 7 # 元芳有看法

    如果用一句話形容的話,我認為六個字足以包括:“自作孽不可活”。

    本就星途暗淡的曾軼可,可能會因為這次機場事件,在明星之路上遭遇事業斷崖,並最終銷聲匿跡。十年之前,曾軼可憑藉《快樂女聲》平臺一炮而紅,並推出了個人專輯,但在紅火一陣之後陷入多年沉寂,其間雖然間或有作品出現,但都沒有任何起色,直到今年參加了《我是唱作人》,好歹又把名氣給撈了回來,眼看著漸漸退去的明星光環又開始閃現,也可能正是因為這種再紅的膨脹,讓她忘了自己是誰。

    從曾軼可安檢耍大牌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出,曾軼可是一個很任性的人,不但任性,更可怕的是還無知,她過分迷信於自己的名氣。這個事情實際上很簡單,只需要你把帽子摘一下,然後識別透過即可,並不會讓你有任何不堪,也不會對你有任何影響,怎奈曾軼可也是一個剛烈的女子,就是不管不讓,在被帶走的時候還罵人家安檢人員,違反規定拍工號,罵完之後不過癮,回去後發微博訴委屈,在網上公佈安檢人員的工號,一步步把自己的路給堵死了。

    現在,曾軼可已經不是簡單耍大牌的問題了,而是已經違反了規定,擅自拍照不說,還洩露安檢人員身份,如果機場追究其責任,她是跑不掉的。自己要想過的不自在,想上熱搜,那麼誰也阻擋不住。

  • 8 # 影視人參

    曾哥,曾經的偶像王者墮弱了!

    曾幾何時,信春哥不掛科,信曾哥上本科!

    事件本身,機場安檢過嚴,導致旅客與公安幹警發生衝突!安檢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沒有人可以承受沒有安檢的風險。作為公眾人物,必須有自己的定位。曾哥,又要帶壞多少年輕人啊。

    雙方應該曾哥不配合引起的,事件昇華是曾哥曝光安檢人員態度惡劣所致。

    簡單的一個,公民配合安檢是義務。態度不好,可以投訴,做錯了就該認錯。

  • 9 # 江天一色無纖橙

    巨星的架子,糊咖的命。

    既然是評價此女的行為,就不提她那怪腔怪調還要硬拗綿羊音的人設了。

    或許有人不知,這已經不是她第一次利用所謂明星的影響力對素人進行網路暴力、隨意曝光他人隱私了。

    上一次,她針對的是一個快遞員。

    一個快遞員,螻蟻小民,自然是不被放在眼裡的,於是她嚐到了甜頭。到了這次,一個小警察而已,一年的收入也比不上她的一場演出啊,於是乎,此女忘了警察背後代表的是國家公信力,從而做出此等無腦行徑。

    和她一樣的,就是上次那個安檢九分鐘硬要說是一小時的一百九十線糊咖毛俊傑。

    這些所謂的“明星”,不管亮與不亮,總覺得自己光彩奪目,總以為自己掛在高空,偶爾瞥見人世間的螻蟻惹了她不開心,就利用所謂的“粉絲”討伐一番。即便翻了車,嘴上道了歉,內心也覺得是一群檸檬精嫉妒她們。

    眾女嫉餘之蛾眉兮,謠諑謂餘以善淫

    其實大家不必苛責那位邊檢領導,那樣的身份,什麼樣的明星沒見過?或許,他都不知道這是哪塊地長出來的蔥呢。只是,像這種撒潑的法盲太多了,跟這種法盲對峙需要時間成本,人家要處理一大堆事,索性讓她走吧。卻不料,這種大事化小的態度讓此女更加不知天高地厚,甚至還以為是自己的明星光環震懾了人家,這樣一想,哎呀,還說我罵你,罵你全家又怎樣?當真好威風啊。

  • 10 # 清風自來繞有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國家的法律執法秩序,對任何人都是一樣的。在這個方面,無論是國家官員,還是社會各界名流均一視同仁,執行同樣的法律制度和執法秩序。

    朝一可之流, 有相當的社會影響號召力,更因克勤克儉執法遵紀,而不是當自己為寵壞的巨嬰可以隨意妄為,在這些方面,按法律的規定,違反了什麼法律規則,國家執法部門也應該毫無顧慮的,按國家的法律去執行。

    在這些方面,黃小波,雖然他也不是一個完美的人?他犯法了,也毫無怨言,按國家的法律執行,同時,針對自己對社會造成的法律以及社會的不良影響, 對自己作出應有的懲罰。曹毅可,像向你的同行和前輩致敬和學習吧!

  • 11 # 暢所欲言No1

    “醜人多作怪”,真是“天作有雨,人狂有禍”。

    在過去,藝人惟有透過自己的“作品”為自己代言,任何一個成功藝人都離不開具有廣泛影響力的作品,沒有影響力的作品就稱不上“明星”是眾人矣。

    現今,“明星”一詞被一群人廣泛濫用,只要在綜藝節目露過臉就以“明星”論,只要在電視上唱過一首歌就以“明星”自居,是很荒唐的現象,也縱使了一幫人的狂妄。

    而曾軼可就是一個“不知其作”上過兩次綜藝節目的狂妄小丑,此次“安檢耍大牌”事件,正是她無知狂妄自覺高人一等的一面,表現出藐視法律無視相關邊檢規定,甚至還出言辱罵安檢人員,並散播安檢人員相關資訊於網路洩憤,企圖發動微博粉絲對安檢人員群起而攻之。

    殊不知現在是法制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莊嚴更體現在“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曾軼可一系列行為已觸犯法律,希望有關部門給予打擊,追究其法律責任。

  • 12 # 血染戰旗紅

    自作孽,不可活!

    該!

    嗯,就這七個字,夠了。

    過邊檢站要將帽子、眼鏡摘下來,頭髮遮臉的還要將頭髮梳理好,別讓它擋臉,這是有明文規定的。自己不配合邊檢站安檢,還耍大牌,用髒話“問候”人家邊檢警察全家,私自曝光人家警察個人資訊,不光是擾亂公共秩序,還涉嫌侵犯人家個人隱私,如今被官方點名批評,被理性的網友批評,還有可能影響到自己的星途,這就是“自作孽,不可活”啊!

  • 13 # 至尊寶不是周星星

    曾軼可當年超女的走紅,引來了一片質疑聲和謾罵聲,認為她不配做歌手。曾軼可做歌手,簡直就是侮辱歌手這個職業。但是,曾軼可挺過來了,一直在音樂,做自己喜歡的音樂,有著喜歡自己的粉絲。在質疑聲中,走到了今天。

    上天不會虧待一個努力和堅持的人,曾軼可的堅持有了回報。她終於憑藉《我是唱作人》這個節目紅了,實力圈了一波粉,讓人知道她的音樂不差,只是你不懂而已。曾軼可好不容易再次走紅,再次被大眾認可。但是她飄了,有點不知道北了,終於攤上大事了。

    曾軼可雖然是明星,但是你首先的身份是中國公民。是中國公民就得遵守中國的法律,安檢人員對你的檢查是依法行事,不是刁難。你何必在網上發牢騷並做出愚蠢的事,現在估計你腸子悔青了吧。但是現實就是現實,沒有買後悔藥的。看來老天讓你曾軼可苦盡甘來就是一個錯誤,你原來是啥樣還是啥樣吧,反正你已經習慣了。別的不多說,我就想說,你曾軼可還真蠢,智商還不如一個小孩。

    最後,我想說,曾軼可做錯事就得承擔責任。我對她的做法是不支援的,而且認為她的做法很愚蠢。她也是自作自受,是我見過糊的最快的翻紅明星。

  • 14 # 使用者學無止境

    國門神聖,守衛國門的人民衛士更不可辱,這個曾是個什麼東東,無法無天,會唱個小曲就把自己當人物了,該好好給這混球普普法,讓她長點記性!

  • 15 # 別人都叫我吖亦

    事因:曾軼可在首都機場因曾戴口罩遮住臉部大部分面積導致機器無法識別而報警,人工干預後,事情解決;然而,對其放行後,她卻在臨走時出口傷人,致使其被留下教育。當然這是從媒體方面瞭解的情況,而曾軼可則解釋是因為自身已經透過機器查驗後,卻被機場工作人員勒令摘掉帽子,還被叫進房間錄影教訓。

    作為吃瓜群眾的我們,很難從媒體的報道中得知真相;假設曾軼可真的是因為前者導致自身名聲受損,這就是她活該,畢竟機場工作人員有自身的職責,若曾軼可積極配合機場工作人員,摘掉口罩與帽子,那麼這麼一件小事便會很快得到解決;然而,這件小事竟然會引來警察並且本人還被扣留教育,那麼可想而知曾軼可當時的態度是有多惡劣;在小編看來,就是因為曾軼可作為公眾人物才需要更加配合,而不是因為明星身份而漠視機場工作人員的安排與檢查,這樣不僅會有損機場秩序,還對自身的名聲造成巨大的影響(事實真的是這樣);

  • 16 # 放飛的香片

    曾軼可事件如果用一句話來表達我的態度,我會選擇:規則面前,人人平等,這是社會的進步。

    公眾人物既然享受了收入的紅利、粉絲的喜愛、名利的名利的特權,就要學會對自己嚴格要求。

    明星在大眾面前是經過化妝和美顏出現的,但是在邊檢這些地方可是要不得半點偽裝。不管是達官貴人還是天王巨星,在這些檢查點都會被打回原形。這估計是明星們最難忍受的地方。

    有些明星被名利寵壞了,不食人間煙火,不懂人情世故,那倒也罷了。粉絲買賬,經紀公司買單,只要不礙著公眾什麼事,大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過去了。

    可她若敢挑戰制度的底線,踐踏制度的尊嚴,那她就會倒大黴。制度的後面是誰啊?公務人員發表誰啊?你明星再大也大不過國家的制度準則吧?

    不配合工作人員的流程檢查,耽誤人民群眾的時間,還敢囂張地爆粗口,把工作人員的名牌毫不遮掩地曝光。真是天真得可愛,你以為你是誰?你以為誰給你的權利?

    人們可以隨時寵著你,捧著你,也可以隨時把你摔在地上。人們需要的是一個能為自己的情緒、言語、行為負責任的偶像,而不是肆意踐踏別人尊嚴的不道德人士。

    幸好,現在在制度面前越來越平等,這種毫無自制能力的行為也被更多人譴責。

  • 17 # 邂逅在全世界

    說實話,我個人並不十分認可她。無論是她的歌聲還是她的形象氣質,都不是我喜歡的型別。我本就不追星,何況是這麼一個人。上次看某綜藝節目時,見她坐在上面,果斷換臺。

    但我不反對有人喜歡她。畢竟蘿蔔白菜各有所愛。一個人得以出道,總有她的過人之處。

    這次的所謂耍大牌之事,我以為她是把自己的角色搞混亂了。你如果是位普通的女孩子,任性一點也就算了。可你又想利用公眾人物的影響力讓當事的工作人員難堪,心理就有點陰暗了。你不能像小女孩子般任性卻又想站在某個高點上放大任性的結果。這次估計真的要砸腳了。

    所以我想說,做人千萬不要那麼高調。除非你真的有高調的資本。

  • 18 # 楊鍋來了

    垃圾明星,在我眼裡狗屁不是。很多明星我都不知道是誰,特別是小鮮肉,我真不認識,我會感覺她就是一個名字而已,其他什麼也不是,是男生是女生,隨便告訴我(現在有些人你真分不清他是男的還是女的)。

    記得前一陣子有關林志玲嫁人了,而且嫁的是日本人,很多網友,很多粉絲可能傷心欲絕,我只想說一句啊,她不嫁人她等的是你嗎?和你一毛錢關係都沒有。

    一、所謂的明星,只不過他從事了和我們不一樣的工作而已,他也是為了混飯吃,不要把他們神話,不要他們把他們誇大,不要覺得他們應該享受特有的權利。

    二、明星說到底也是普通人,你相對於對國家作出貢獻的人,你們算個啥什麼也不是,你們連最普通的工人都不如,像我這種掃大街的都比你貢獻大的多,你們只是賺足了名和利。你有什麼資格在耍大牌,有什麼資格享受特權?都是網友們寵壞了你們。

    三、好耍大牌的人,我只能送你兩個字,垃圾。哪涼快哪待去。別沒事出來丟人現眼,喪德喪到家了。

    真正的向老一輩的藝人學習一下吧,學習他們的簡單、低調,德藝雙馨,把自己看得像普通人一樣。特別是現在小鮮肉的明星們,天天靠賣萌,靠一副臭皮囊耽誤了多少青少年的學習!扭曲了他們的價值觀,金錢觀,真是禍害無窮。

  • 19 # silvercastle

    這叫“狗眼看人低”。她與前些年的唐笑一樣,公開向公眾表示了她本人對於國家公職公務人員的蔑視。唐笑指著武警警衛戰士的鼻子侮辱人家是一條“看門狗”,這次曾某某又在微博上說人家邊警是“下級職員”,這就是現在很多新生代所謂“明星”、“藝人”的真實模樣,自己沒什麼水平,有著垃圾一樣的素養,靠著與他們一樣不成熟、不靠譜的一幫子小孩子捧紅,儼然已經把自己當成是上流社會人士了,絲毫不掩飾他們對於這個社會和人們的不在乎、不尊重。瞧他們那揍性,什麼玩意兒,狗眼看人低。

  • 20 # laochen

    法律、法規是神聖的,每一位公民都要對它敬畏。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封建社會的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那不過是愚弄百姓的說法。

    不知源於何時,公眾人物成了特例,違法、違規都有“豁免權",一些執法部門網開一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給這種無德藝人慣了壞毛病。以至於驕橫跋扈、目中無人置法律、法規如同兒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我面前可以通關。

    誠然,公眾人物社會影響力大,牽扯麵廣,號召力強。這就要求每一位公眾人物要以更高的行為準則來約束自己。遵紀守法,起到表率作用,給普通百姓作好榜樣。

    人過一百,形形色色。演藝界也是良萎不齊,違規違法者也不少,對這種藝人決不能寬恕,要嚴格按法律、法規制裁。因為他(她)的社會影響力更大,不即時剎住就會產生惡劣的社會影響。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聽說25歲之後就要注重護膚了,不知道精華水哪個牌子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