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喀晨

    物業公司與業主矛盾不斷的小區不是主流,一般是皮包開發商開發的爛尾小區、城鄉結合部的搬遷小區、房改房引進物業公司服務的老舊小區,物業費繳費率較低,一般業主之間矛盾也不斷,業主委員會很難成立,遑論管理物業費。

    業委會作為業主選舉產生的自治組織,沒有法人資質,沒有銀行賬戶,大的小區百千萬的資金交到業委個人賬戶,風險大不說,不僅不合適,肯定是不合法的。

    參選業委會的人如果想辦法管物業費,肯定是目的不純,賬爛了的可能性特別大。

    業委會是代表業主,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平時要代表業主監督物業公司執行物業服務合同,督促物業公司保養維護公共設施,對物業服務進行評價,為物業服務合同續簽準備資料,也要收集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的證據,代表業主向物業公司索賠,也可以幫助物業公司收取物業費,但收取管理物業費應該是物業公司的職責。

  • 2 # 飛翔的翅膀666

    完全同意國家取消物業行業,理由:一、電梯有專業的電梯維保公司,用不著物業公司瞎操心,二次供水有自來水公司,他們在供水裝置管理維修保養方面比物業強百強,公共照明路燈相信供電公司在安全操作、搶險維修沒有任何一家企業可以比,政府有園林處,他們比誰都懂綠化管護,清潔衛生這塊社群管了幾十年,消防技術公司做消防系統值班、執行、維護,且直接與消防部門對接,更安全高效,安全上當地公安局、派出所,他們是保一方平安的人民公安。二、社群串通物業公司,“推薦”“欽點”物業公司接管物業專案,從中獲到,回扣、入乾股等,已成為民間腐敗的高發區之一,業主委員會從中吃回扣、入乾股,或引入自己親戚朋友的物業公司,更是成了幕後老闆,業主委員會的腐敗在中國民間是最高的,沒有之一。三、業委會申請維修資金少修多報,低價高報,中國人人皆知。四、公共區域廣告業委員會自私分錢,能拿20%業主發爾後利用那這個業委會算是清廉的。

  • 3 # 勇戰頭之條

    業主買房後,每年還要供養物業人員工資???這本身就不合理,應取消物業!改用其他公共服務方式和收費!如需維修,每次單結帳,不滿意可換其他維修服務資源!每年交取暖費買的是供暖服務,每年交水電燃氣費獲取的是相對應的資源和服務!物業費買的是什麼?海市蜃樓麼?昂貴的物業費只有買到了垃圾清運費!剩餘的錢去哪了?!垃圾清運應單獨公示價格及運營公司,讓業主有選擇餘地!取消其他的霸王收費!

  • 4 # 手機使用者2606531656

    關鍵是這個物業公司,誰派駐這個小區的?憑什麼又出來一個"看大門"的崗哨?過去曾報導過建生活社群,必有一定條件,如小社群應有一定比例的空間、花草、樹木、綠地,有一定數量的建身、休閒、服務設施等,原來老舊還遷住宅,根本沒有建生活社群的環境,又沒有商品樓區的條件,上邊派過來幾個人‘看大門’?我們業主誰也沒顧用你來看大門、物業費找誰要?誰派你來就找誰要吧!

  • 5 # w苦行僧

    目前我國物業管理活動中主要有兩種計費模式:一種叫承包制;一種叫酬薪制。提問者所提到的這種收費方式就是叫酬薪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

    這兩種制度各有優點和缺點:承包制,優點是業主委員會工作量不大,只要按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監督物業管理企業的執行情況。無需管理物業費用,業主和業主委員會委員的矛盾較少;缺點是,由於是包乾的,物業管理企業為了保證自己的利潤,會減少投入、壓縮開支,當收費率較低的時候,會降低服務管理質量。酬薪制:優點是,這是一種按質定價,服務費的支出可以根據業主的需求去決定,在業主入住初期物業及設施裝置還處於保修期時確實可以減少成本;缺點是,業主委員會的工作量較大,需有專職人員管理資金,如果業主委員會委員沒有報酬,義務服務就很難長期維持有效的管理。業主和業主委員會容易產生矛盾。

    物業管理酬薪制是我國的香港行特別行政區普遍採用的一種模式,但是香港小區有一個強有力具有法人地位的業主立案法團。我國在上海和北京一些小區也有實行酬薪制的,但是實施起來並不容易。

    在小區內實施物業管理酬金制,對業主委員會委員的要求是相當高的,他們不僅要籌集和管理好資金,還要監督物業管理企業。讓一個沒有薪酬的業主委員會去完成這樣一項專業性極強且帶有風險的工作顯然是不現實的。在實際操作中一旦物業管理費收費率較低,造成無法支付物業人員工資的情況,小區的服務質量自然無法保障,還要面對合同違約的風險。

    物業管理薪酬制,是一個相對公平、透明的制度,它能體現業主真正當家做主,也是我國物業管理未來發展的方向。但是在國家還沒有相應配套法律法規的支援下,操作起來還是困難重重。

  • 6 # 火龍果188113637

    這是個偽命題,小區揚權歸屬是誰的,這開發商別躲在後面,站出來跑業主結算清楚,是準的地,誰的產權。公攤面積結算,按合同驗收小區的所有公有|產權。和公用建築面積。產權結算清楚,誰的權誰說話。別說別人是老賴。我住一年交年物業費。而你承擔的責任從不公開,一說一點收停費的地皮是誰的。按理業主也要跟你談租金的問題。是大的老賴是你,開發商。你一個項錢掙了成本的走了,但你像美軍每佔一地留一個私生子,讓別人幫你養。絕對高手。

  • 7 # 糊塗遠見

    支援取消物業公司。除政府機關,大學,學院,學校,醫院,各個局級機關,超市,電影院各個國際城。特別是我們小區最大的希望就是取消物業公司越快越好。由小區自負盈虧,自己組織起來門衛。

  • 8 # 不是有意的是故意的

    我從事物業多年,我算一筆賬,業主自己成立物業委員會,只要財務管理的好,一個4000戶小區請保安,保潔加工程人員按市場工資最高算一個月工資支出加裝置維護保養加七七八八不到10萬,4000戶業主平攤物業費每戶25塊錢,看看你們交的物業費對比下

  • 9 # 夢不罰

    把錢交給業委會,業委會就會成為吐槽的物件,又有誰監督業委會?物業起碼還是個公司,有嚴格的制度,還要納稅,業委會收錢不涉及偷稅嗎?多了少了更說不清,大宗採購的時候有沒有回扣?

    業委會主要職責是監督物業服務,代表業主與物業進行溝通,可以這樣講,矛盾大的小區,有業委會一樣解決不了矛盾,反而業委會的人會被懷疑是物業的臥底。沒有矛盾的小區,沒有業委會也沒什麼問題。

    老舊小區現在已經是惡性迴圈,業主不繳費,物業沒錢,服務水平就下降,服務不好業主就更不愛交錢,個別壞人一起鬨,矛盾就越來越激烈,基本就是死結,解決不了。

  • 10 # zsg建築雜家

    所謂無利不起早,商業存在的本質就是盈利,如果物業費交給業委會,由業委會對物業各項支出審計發放費用,那物業公司也就沒利潤可言了,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乾脆業委會自己請保安,請衛生員,請水電弱電維修員算了,然後再自己申請房屋維修基金。自己買維修配件,請個會計,請個出納,自己做自己小區的物業公司。

    現在小區都是由業委會聘請物業公司入駐管理小區。連專業的物業公司管理小區都矛盾和困難重重,非專業的業委會來管理就更難了。如果業主不交物業費怎麼搞?物業公司倒是可以起訴,不是自制的小區業委會本來自己收物業費就不合法,也沒有法人資格,怎麼起訴業主不交物業費呢?如果申請了小區自制那還差不多。本來人性都是,不妒忌陌生人的榮華富貴,卻妒忌身邊的人。業委會來收物業費,每一筆進出賬都要求每個月公示,業主素質參次不齊,就算及時公佈公示,業主也會質疑各項開支的真實性,各種質疑聲,謾罵聲,不絕於耳。業主什麼事都找業委會,不管是不是業委會的事,反正不解決或解決不了就不交物業費。如果業委會沒有工資或工資不高,根本幹不下去,也沒哪個業主會幹。

    很多小區發生業主與物業大的矛盾,那些大部分都是開發商指定的前期物業,這些物業公司受託於開發商,也是為開發商服務的。正常情況下,只有小區業主入住率達到可以成立業委會,並且交房滿兩年,過了前期開發商指定物業的合同期。業委會才能重新尋找或招標聘請新的物業公司,重新聘請的物業最好不要有開發商背景的物業,而是純物業性質的社會商業性質的物業公司,這種物業公司才會遵循商業規律,才會把業主看做是僱主,才會用心做服務。

  • 11 # 愛新覺羅四爺

    並非物業與業主之間的矛盾,而是物管本身沒有問題,業主在小區買了房子,不但擁有居住權還應享受小區的一些基本服務,但是現在各小區物業根本沒有站在住戶一方帶著服務性質考慮,而是隻管不服務,變著法收取各種費用,卻忘記了自己本身屬服務行業,特別是現在的新小區,本來小區地下室和院子是可以免費為業主提供的一項最基本服務,卻成了物業公司用來盈利的方式,自從安裝了只能水電錶,從此物業便成了電老虎第二,應該叫物管虎吧!一個普通收費小女孩居然敢趾高氣揚的對業主說一聲,物業費你愛交不交,水電費就不給你充。業主反而像個小三一樣低三下四哀求,現在更不得了,物業費是一漲再漲,我是物管虎我怕誰,你愛交不交,切!電費看是沒有漲價,但是自從換了只能電錶,電費是嗖嗖嗖往上直線飆升啊,水費更是了得,自來水公司顧名思義定了什麼階梯價,最後發現所有家裡但是三級使用者,連只有一個寡婦的家也是三級使用者,據說三級使用者每方水價自來水公司收3.05,而小區則開票是3.98/方,我家裡天然氣一年平均三百元,而自來水費則是四五百,我就暗自想,難道我們那裡水比天然氣還貴重嗎?國家提出老虎蒼蠅一起打,掃黑除惡,那麼這些真正吃人還要讓人親自送到口邊上的老虎該不該打。得有人管啊,否則老百姓活不起了就容易亂。更別在增加什麼業官會了,部門越多業主的負擔越大啊,誰都想吃一口。

  • 12 # 使用者5901902326928

    不應請物業公司,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的,沒利潤或利潤少了不得來。我主張取消業委會,改成小區自治,成立自治會,由自治會聘各崗位人組建一個自己的物業團隊,包括經理、門衛保潔、會計出納、水電維修工、綠化維護工等,由自治會收物業費、站道車位費、臨停費等,並給聘用人員發工資,公共排汙管疏通等單獨按需外請人來做,單獨結賬。每月公佈開支和結餘,年終將餘款按面積全數退還給業主。這樣管,自治會不賺一分錢,物業費肯定降下來。

  • 13 # 源房

    之前看到一個報道,浙江杭州的一個小區做法,由業委會主任開一家物業公司,由該物業公司管理小區,聘請相應工作人員,同時約定該物業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包括虧損等,也不盈利,所有收取的費用都用於小區開支,這樣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完全對業主負責,就不存在對立的情況。也是一個非常好的方式。

  • 14 # 陸邇

    什麼小區自治,什麼不要物業公司,什麼要社群管理...根本原因不是別人管的不好,而是錢不到位,究根結底就是想“白嫖”。

    我舉個例子,很多人希望物業退,社群進,為什麼?因為有物業的話,那麼很多違法違規的需要物業牽頭處理。比如私搭亂建,電瓶車違法充電...這些要物業來勸解和拆除。居民自然覺得我交錢了,憑什麼管我。還有,就說老舊小區的保潔費一年50左右,這錢夠嗎?單單每天早上運垃圾的車一車費用要800,一天少說3-4車,多了10幾車。這還不算綠化養護、日常清潔等。即使這50塊錢一年,收繳率也就是60%多,自管怎麼可能夠?全是政府補貼,政府出錢。說白了,就是納稅人養著,當個蛀蟲。

  • 15 # 使用者2203825965040

    根本不是交費多少的問題,主要是物業收錢服務跟不上,在很多問題上不作為,比如兩個小區其中一個小區把中間隔離牆給拆物業不管等等,物業按平方收衛生費,那我家的衛生他打掃嗎?合理嗎?公平嗎?

  • 16 # 想到就開說

    物管盈利和繳稅兩項相加一年就是十幾萬至幾十萬,其他支出不變,二、三年就可以就可夠買一部新電梯的錢,自管就沒沒這兩項支出。這就減輕了業主的平時負擔。

  • 17 # VIVO全國總指揮

    物業存在真的很重要,正規小區想管得好,只有物業能做到,外行看來很簡單,好像請幾個保安,電工、就可以了。

    舉例說吧:

    保安:管得嚴,禁止外來人進入,容易和業主吵架,小區大不可能每個都認得,沒帶門卡不讓進保安要認識會開,要不認識是不能開的,但可以跟其他帶的人一起進,忘帶的就會開始罵了,如果一旦罵人,保安也會跟著罵回去的,因為誰都出來混口飯吃不會低聲下氣站在讓你罵,大不了人家不幹,這點物業也難管。(但凡是人去工作都一樣,不會為了這點工資讓你罵,)

    綠化:不但維護花草樹木,死了要補種,蚊蟲多了要噴藥,樹太高了要到相關部門去申請審批各種流程然後才能修枝矮化。

    保潔:清理樓道,要是業主家反水什麼的還得打掃,素質低的業主還會亂扔垃圾或堆放門口。

    前臺:負責各種投訴,還有調動人員應急突發情況,貼各種通知或溫馨提示,接待業主辦理相關業務,樓上樓下漏水協調賠償。

    收銀:各種款收費

    電工:負責路燈維修維護,充水電,下水道反水,水管爆管,樓棟漏水申請維修基金維修(特難申請,還要整棟樓業主簽字,有些不是漏他家他壓根不肯籤又要協調)。

    電梯維保:這個給費用就來維保,其他壞了按配件收費,還得隨時待命應急電梯發生故障。

    消防隨時下達通知檢查小區,又得去清理樓道亂堆亂放,這些人是講不聽的,年年說,年年清就是要堆那些紙箱、玩具車各種雜物,清了又要來鬧,不清消防又來找麻煩。

    裝修違規,不給這樣弄又來鬧,普片拿不交物業費,鬧物業辦公室,辱罵物業多管閒事,關它水電又鬧又告房管局,兩字(難管)。

    有小廣場的:一大早6點老人就開始廣播廣場舞,又是各種電話投訴,又要派保安去協調,廣場大媽你們懂的有時候不講道理,只能停電,又到物業鬧。

    有業主委員會更好,罵還有人分擔,有些提議不錯業委會也會贊同,這時候就會有人罵業委會跟物業串通或者收錢。

    一個不錯的小區真不是一個業委會能管好的,社群也不行,都是起到溝通、協調和監督作用。物業公司是要交稅,業委會就不知道了。

    (老小區無所謂本來設施就沒多少,衛生看得過去就行,)

    物業大家還是別幹得好,吃力不討好,一年賺不到什麼錢的,還容易捱罵,我們這邊有業主來物業工作給罵得狗血淋頭,差點沒脫衣服幹仗。

  • 18 # 使用者6909244029891

    可以。每年做予算,用多少支多少。上級審計,查業委會存賬。這種樣做,避免許多漏洞。一是避免物業又管錢又花錢還建賬,漏洞太大。二是切斷物業與政府物業辦及街道X科的勾結,減少微腐。

  • 19 # 九智使用者164809192984

    ‍ ‍

    真要是道德好,業務精通,尊紀守法的人成立業委會,真是小區的一大幸事!相反後患無窮,有一小撮人想成立業委會的人都想瘋了!想必真有油水呀,不然不能臉都不要了要成立所謂的業委會。經大家這麼一說,成立業委會成功的案例少之又少`,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張羅成立業委會的人素質高紙不齊,目的不純且動機不好,所以,業委會反到演變成坑業主的禍端,形成了小區管理惡性迴圈!朋友們想想我們都想過著舒適安逸生活,特別是中老人年一輩子忙綠到頭來讓這業委會鬧騰的浸食不安,我們有社群和公檢法為我們討公道這才靠譜,業委會大多數吃物業費開支,終了還解決不了什麼問題,反而更添堵。我天地良心告誡朋友,不支援成立!

  • 20 # 執中bj1

    可以!

    這種方式叫酬金制。業委會收物業費,其中一部分付給物業公司作為報酬,剩下的拿發票報銷。

    這種方式對業委會的要求很高,要懂業務、會經營、懂財務,還要公正無私。如果業委會的綜合能力不足,反而會管理的一團糟!

    比較常用的方式仍然是包費制,物業公司收物業費,虧贏自負。業委會只是監督者。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怎麼確定自己是不是活在“缸中之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