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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農大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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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熊貓看歷史
貝勒爺並不是必須是愛新覺羅氏,一是蒙古也有貝勒,二是福康安的兒子是貝勒,但是卻是富察氏。
清朝爵位分為三種,爵位、異姓功臣爵位和蒙古爵位。
其中宗室爵位主要是對愛新覺羅族人,分為十二級,從高到低排序分別是: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固山貝子、奉恩鎮國公、奉恩輔國公、不入八分鎮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
異性功臣爵位是效仿漢族王朝,主要分封異性功臣,共分為九級,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輕車都尉、騎都尉、雲騎尉、恩騎尉。其中每一級爵位又分為一、二、三等,共27個級別。
蒙古爵位是清廷授予蒙古封建主王公的,共分為17個級別,分別是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札薩克臺吉、一等臺吉、二等臺吉、三等臺吉、四等臺吉、固倫額駙、和碩額駙、郡主額駙、縣主額駙、郡君額駙、縣君額駙。
所以,貝勒除了出自滿清宗室,也就是愛新覺羅氏之外,也有可能是出自蒙古王公。
而且,清朝的宗室爵位也是有例外情況,如乾隆時期的福康安,雖然出自富察氏,但因為屢立戰功,深得乾隆恩寵,而被破格封為貝子,死後又被追封郡王。他的兒子德麟降等襲爵為貝勒,成為不是出自愛新覺羅氏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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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歷史遨遊
導語:“貝勒”這個稱號屬於清朝的爵位,而貝勒爺是否必須是愛新覺羅氏,那就要來看一下清朝爵位是如何分封的。
在中國古代,從周朝開始,即確立了所謂的分封制,國家建國,將諸皇子分封諸王,並外派到各地。
一反面以諸王鎮守各地,維護全國穩定,另一方面,將諸王分封到各地,可以大大減少皇室內部的不穩定因素。
縱觀古代個朝代,除了國家分裂無法進行分封,在統一形式下真正進行分封的也不多。僅有周朝、漢朝、晉朝、明朝,而這些實行諸王分封的朝代,都留下了外封藩王導致國家動亂的教訓。
而清朝作為中央集權最成功的朝代,肯定不會再對諸王進行分封,為此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
清朝對諸王也進行了爵位的分封,但並不分封土地,實行“宗王官於京師的制度”,藩王不就藩地方,沒有爵土,實行內封制。
清朝在入關前及入關後,都有大規模的封王之舉,但從未實行外封制度,而是牢牢地將諸王貝勒固定於京城中。
清朝爵位主要分為三個系統:宗室爵位、異姓功臣爵位和蒙古爵位。
宗室爵位又稱宗室覺羅世爵,掌於宗人府,共分為十二級,只授予愛新覺羅氏族人。
宗室爵位分為十二等,每等若干級,如:親王、郡王、貝勒、貝子、公、將軍。
爵位可世襲,分為降等世襲與世襲罔替。
降等世襲,即每承襲一次要降一級,但降級若干次後便不再遞降,以此爵傳世。
世襲罔替,即以原爵位承襲。例如大清十二家“鐵帽子王”。
而異姓功臣爵位,主要授予漢員和西南民族等滿蒙外其他民族人士,沒有貝勒這個爵位,在此不談。
蒙古爵位稱為外藩蒙古世爵,掌於理藩院。
也分為: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等爵位。
綜上,“貝勒”這個爵位,不只是只有愛新覺羅氏,一些蒙古貴族也會被封為貝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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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歷史小知
不是必須。蒙古貴族也可以。
貝勒爺是清朝爵位貝勒的俗語話。
貝勒這個爵位在清朝除授予愛新覺羅宗室外還會授予蒙古貴族。
原因在於清朝的爵位分為宗室爵、功臣爵和蒙古貴族爵三個系統。
功臣爵採用的中原五等爵基礎上發展而來,因此貝勒爺不可能授予除蒙古族外的異性功臣。
而清朝為籠絡蒙古貴族,對他們的封爵參照了宗室爵位進行設定。雖然有所不同,但是貝勒這一爵位很多蒙古貴族都獲得過。
蒙古爵位共分為十八級,而貝勒排在第三。
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札薩克臺吉、一等臺吉(塔布囊)、二等臺吉(塔布囊)、三等臺吉(塔布囊)、四等臺吉(塔布囊)、固倫額駙、和碩額駙、郡主額駙、縣主額駙、郡君額駙、縣君額駙 -
5 # 本草百曉生
貝勒,是滿語beile的漢語音譯,女真語也記作“勃堇”或“勃極烈”,最初相當於部落長、酋長,地位比汗低。
滿族早期沒有親王、郡王之說,直到1616年努爾哈赤,建立後金政權,才有貝勒的封爵制。最初只有貝勒封號,必須是滿清王室,也就是都姓愛新覺羅。如努爾哈赤的十四個兒子,分別封為四大貝勒,如大貝勒代善、二大貝勒阿敏、三大貝勒莽古爾泰、四大貝勒皇太極,另外像碩貝勒多爾袞、和碩貝勒豪格...
等到皇太極就位,即1636年開始,皇太極完善爵位,將原來的貝勒爵位,完善擴大化。即“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
到康熙二十三年(1684),又規定親王一子襲封,其餘諸子授為貝勒;郡王-子襲封,其餘諸子授為貝子;貝勒,貝子子孫,降封至輔國公。
既然作為一個爵位,就有相對應的府邸,按《清會典》的規定:
貝勒府制,基高二尺、正門一重,啟門一。堂屋五重,各廣五間。筒瓦、壓脊,門柱紅青油漆,樑棟貼金,彩畫花草。餘與郡王府同。
清王朝的高明之處在於:雖諸子享有封號,但沒有郡國,只能在皇帝眼皮底下過日子,因而沒了裂土分權的麻煩。
以上是滿清八旗的分封制,在1644年,清人入關,順治對蒙八旗,漢八旗同樣進行獎賞分封。也就是說:順治以前,貝勒都姓愛新覺羅。順治後,貝勒未必姓愛新覺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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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別酒流年
貝勒,全稱是多羅貝勒,俗稱貝勒爺,是清朝爵位之一,地位低於多羅郡王,高於固山貝子。
貝勒不是清朝獨有,早在宋金時期就有貝勒這個稱呼,像我們熟悉的金兀朮(完顏宗弼)就被宋人稱為金國貝勒。
《靖康稗史》(宋人確庵、耐庵編纂,從不同角度記載了北宋都城陷落始末及宋宮室宗族北遷和北遷後的情況)中記載:“當時吳乞買(金太宗完顏晟)以貝勒使宋,宋人遂以貝勒名之耳”。
貝勒是女真語勃極烈的意譯,勃極烈是完顏阿骨打建國稱帝后為適應奴隸制國家的需要,將各女真部落大軍事聯盟下的都孛堇、國相、孛堇議事會改組為由皇帝和少數核心人物參主朝政、共議國事的最高權力機構——勃極烈制度。勃極烈制度保有古老聯盟議事會制度的痕跡,以合議制形式決定國家的大政方針。這個制度是不是很熟悉?這和清朝的議政王大臣會議、八王議政制度是不是很像?
對於加入勃極烈的人員,我們就可以稱其為“貝勒”。後來金國和蒙古和解後,也曾授予蒙古首領貝勒稱號,例如蒙古首領鄂羅貝勒。
勃極烈制度限制了皇帝的權力,只是女真從部落聯盟轉變到國家的過程中的一種權宜之計,在也屬於勃極烈成員金熙宗完顏亶時被徹底廢除,施行時間只有20年。
又過了幾百年,女真再次崛起於白山黑水,貝勒制度再次迴歸。
上面說了,貝勒低於郡王,高於貝子,這是皇太極稱帝之後的時期。開始時,女真是沒有王爵的,大汗以下就是貝勒,而貝子也不是單獨的爵位,而是貝勒的複數,也就是說一個貝勒叫貝勒,一群貝勒就叫貝子。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努爾哈赤在赫圖阿喇(今天撫順市新賓縣)登基為汗時,仿照金國勃極烈制度下設四個貝勒,即大貝勒代善、二貝勒阿敏、三貝勒莽古爾泰、四貝勒皇太極,後金一切軍國大事,都由諸貝勒等人共議裁決。四大貝勒議政後來就發展成所謂的議政王大臣會議、八王議政制度。
當然了,不管是金國的勃極烈,還是後金的貝勒議政,成員肯定是皇帝(或者大汗)最親近的人,像努爾哈赤手下四大貝勒,除了二貝勒阿敏是他侄子之外,其餘三人都是親兒子。
崇德元年(1636年)皇太極建國稱帝,仿照漢制,定王公以下九等爵以封宗室(後來發展成十二等級),貝勒為三等爵,貝勒複數貝子也成為了爵位,位於貝勒之下。順治六年(1649年)規定,親王一子封親王,餘子封郡王;郡王一子封郡王,餘子封貝勒。
開始只是,多羅貝勒確實只是冊封滿清宗室,但隨著蒙古族和滿族不斷聯盟,滿族的爵位也像金國一樣逐漸加封給蒙古族。在整個滿清一朝,宗室爵位有三分之二是滿族,另外三分之一屬於蒙古族。
比較著名的蒙古族貝勒有清初的色稜。
色稜,蒙古族,博爾濟吉特氏,達延汗巴圖蒙克七世孫。依附後金後,跟隨清軍南征北戰,立下赫赫戰功。順治三年(1646),色稜受封札薩克(蒙古語“執政官”的意思,是一種清朝主要對蒙古族和滿族人授予的軍事、政治官職爵位)多羅貝勒,世襲罔替。
因為有世襲罔替的待遇,色稜貝勒這一系一直延續到清末,今天北京市第二十五中學就曾經是色稜這一系的貝勒府。
色稜這一系的最後一任多羅貝勒是熙凌阿。辛亥革命時期,熙凌阿擁護五族共和,清朝滅亡後晉升為多羅郡王,1913年加親王銜,幾百年的貝勒終於升到了最高的親王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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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農民工歪說古今
“貝勒爺”是否必須是愛新覺羅氏?這個問題答案是明確的,不是!清朝的貝勒不都姓愛新覺羅,姓愛新覺羅也不一定能夠成為貝勒。
何謂貝勒貝勒最初只是女真人對各部首領的一種稱呼,並不是專屬愛新覺羅氏家族。換言之,清太祖努爾哈赤兄弟可以稱貝勒,其他人也可以。最著名的莫過於清太宗皇太極的親孃舅、康熙年間權臣納蘭明珠的親祖父“葉赫貝勒”金臺吉了,他不姓愛新覺羅,但同樣是貝勒!
隨著建州女真的崛起和後金政權的建立,貝勒也逐漸被固化,成了愛新覺羅氏家族子弟的專屬。到這個時候,其他人就不可以隨便稱貝勒了。天聰十年,清太宗皇太極去汗號稱帝、正式建立了大清王朝。之後,貝勒被進一步固化,成為了一級爵位,次於郡王、高於貝子。
貝勒必須姓愛新覺羅嗎貝勒必須姓愛新覺羅嗎?只能這麼說,清王朝宗室爵位系統中的貝勒爵位只授予宗室“黃帶子”,即清顯祖塔克世的直系子孫。既然是清顯祖塔克世的直系子孫,這些人自然是姓愛新覺羅的。其他人無權染指,即便是愛新覺羅家族的遠支——覺羅“紅帶子”也無權染指!何謂覺羅“紅帶子”?即清景祖兄弟六人(即所謂“六祖”)除了清顯祖塔克世一脈之外的後裔。這些人雖然姓愛新覺羅,卻不屬於宗室、也不能獲得宗室爵位,自然是不會成為貝勒的。至於所謂“六祖”後裔之外的更遠支同宗,清王朝根本不認可他們的皇族身份,就更加無權染指宗室爵位了!
但是,宗室“黃帶子”同樣不是誰都有資格成為貝勒。貝勒在清王朝的宗室爵位系統中是屬於較高的級別、僅次於王爵,即便是皇子也不一定可以獲得貝勒爵位。如清太祖努爾哈赤庶出的兒子、曾經因黨附鰲拜伏誅的班布林善他爹塔拜,死後也僅僅被侄兒清世祖福臨追封了一個輔國公爵位而已,離貝勒還差著好大一截兒呢……
那麼,清王朝的貝勒必須姓愛新覺羅嗎?不是!除了宗室爵位系統中有貝勒這一級爵位之外,在清王朝的外藩爵位系統中同樣有貝勒這一爵位。所謂外藩爵位,說白了就是“統戰”需要,這類爵位主要授予外藩蒙古和西藏、回部等邊疆少數民族首領,其中最多的就是外藩蒙古。外藩蒙古不僅有貝勒,而且還有親王、郡王。如電視劇《大宅門》裡的那位“詹王爺”,他雖然也是王爵,卻不姓愛新覺羅!因為他是外藩爵位系統中的王爵,不屬於宗室爵位系統,外藩爵位系統中的貝勒亦然。換言之,貝勒不一定姓愛新覺羅,姓愛新覺羅也不一定能夠成為貝勒!
綜上所述,貝勒最初只是女真各部首領的稱號,並不是愛新覺羅氏家族專屬。後來雖然固化成了一級爵位,卻分屬兩個不同的爵位系統。宗室爵位系統中的貝勒必須姓愛新覺羅,但外藩爵位系統中的貝勒卻不姓愛新覺羅!再者,因為宗室爵位的分級和宗室、覺羅的人為區分,也不是所有姓愛新覺羅之人都能成為貝勒。覺羅“紅帶子”和一些更遠支的愛新覺羅氏家族家族成員,甚至連宗室爵位都無權染指,就更別說是什麼貝勒爵位了。
最後順帶說一句,所謂姓愛新覺羅這一說法本身也並不準確。滿洲人根本沒有姓,所謂某某氏,更多地還是以地域命名的“族號”,大概其有些類似於商周時期的“以封地為氏”。如葉赫那拉氏、烏拉那拉氏等,說白了就是原先的女真葉赫部、烏拉部等等。當然,滿洲人的氏也不完全是地名,如皇家的愛新覺羅氏,據末代皇弟溥傑先生回憶,所謂“愛新”其實就是滿語“金”的意思,愛新覺羅氏更多地是為了彰顯其尊貴而非地名。民國時期,滿清皇族不少人改姓金,實際上就是源自於此,如另一位末代皇弟溥任先生,又名金友之,他的兒子也全部跟著改姓了“金”,直到現在依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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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伯虎42
貝勒,全稱多羅貝勒,是清代所特有的封爵,源自金代“勃極烈”一語的轉譯。勃極烈制則是女真高階貴族在建立金國前後,用以統治國家、共議國事的一種帶有濃厚部落聯盟特點的制度。女真首領完顏阿骨打在建立金國前,名號就是“都勃極烈”,也即“第一首領”。
明萬曆四十四年、後金天命元年(1616年),建州左衛女真首領努爾哈赤經過多年征戰,基本統一建州、海西、野人女真各部(僅餘海西葉赫部尚存),所以他在赫圖阿拉(今遼寧新賓縣)建國登基稱汗,以金國女真後裔自居,建國號金,史稱後金。努爾哈赤即後世的清太祖。
努爾哈赤建立後金後,仿照金國制度,以三子一之侄為自己之下最高軍政首領,稱“四大貝勒”,在自己的號令下,處理國事、兼管軍事。這個時候,“貝勒”是後金最高等級的官職兼爵位。(四大貝勒:大貝勒代善,努爾哈赤次子;二貝勒阿敏,努爾哈赤之侄;三貝勒莽古爾泰,努爾哈赤第五子;四貝勒皇太極,努爾哈赤第八子。)
明天啟六年、後金天命十一年(1626年),努爾哈赤在與明朝的作戰中受傷,最後不治。透過推選,四貝勒皇太極得以繼位,登基稱汗,即後世的清太宗。但是後金最高權力還是由四大貝勒共同掌管。
皇太極登基後,為了集中權力,穩固統治,決心廢黜四大貝勒聯合執政制度。於是,他利用大汗身份,培植勢力,加強汗權,並透過政治手段,先後廢黜了二貝勒阿敏、三貝勒莽古爾泰,並迫使大貝勒代善隱退,最終將後金大權完全集中到自己一人手中。
明崇禎九年、後金天聰十年(1636年),皇太極稱帝,改國號為“大清”,改族名為“滿洲”,改元崇德,更定官制禮儀及宗室及臣子爵位。這一年,清宗室正式釐定十二等爵位,分為: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固山貝子、奉恩鎮國公、奉恩輔國公、不入八分鎮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
清立國初期,煊赫無比的貝勒,自此成為宗室爵位中的第三等級爵,位於多羅郡王之下,固山貝子之上。雖然沒有了當年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顯赫,但依舊是極少數人才能獲得的顯爵,實實在在地貴族
清朝制度,多羅貝勒爵位起初只有皇子或者宗室才能獲得,而且不得世襲,需要降等承襲,始封貝勒者,後裔依次降等至貝子、鎮國公、輔國公,至不入八分鎮國公則停降,可以一直世襲下去。有清一代,貝勒這種顯爵,絕大部分都是授予愛新覺羅氏皇族子弟,但是也不是百分百,除皇室之外,還有一部分人可以得到這個爵位,他們是:
一、外藩蒙古內扎薩克中的部分貴族:外藩蒙古內扎薩克四十九旗,指的是最先依附清朝的科爾沁、土默特、阿魯科爾沁、翁牛特、蘇尼特等漠南蒙古各部,原先還包括蒙古正統察哈爾部。不過康熙十二年(1673年)察哈爾舉兵反叛,清朝平定叛亂後,廢黜其部,所以此後蒙古正統傳襲中斷。
以上各部中,部分高階貴族得以被清朝賜封為親王、郡王、貝勒、貝子等如同清宗室爵一樣的爵位。其中親王、郡王世襲罔替。外藩蒙古貝勒沒有世襲,但是前後封賜不斷,至清光緒元年(1875年),內扎薩克各旗統計有貝勒封號貴族為十七人,其中扎薩克貝勒十人,閒散貝勒七人。
二、外藩蒙古外扎薩克中的部分貴族:外藩蒙古外扎薩克,指的是漠北蒙古喀爾喀三部(後來是四部),即土謝圖部、三音諾顏部(又稱賽音諾顏部)、車臣部、札薩克圖部。在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清軍與進犯喀爾喀蒙古的準噶爾蒙古首領噶爾丹兩次交戰,並兩次擊敗噶爾丹後,喀爾喀各部便歸附清朝,成為藩屬。
此後,清朝在喀爾喀各部也按照內扎薩克四十九旗制度,設立封爵,用於羈縻安撫當地貴族,便於統治,而在喀爾喀更設立“汗”,比親王更高一層。外扎薩克中的汗、親王、郡王按例世襲,其餘爵位不世襲,不過一直封賜不斷。光緒元年(1875年),外扎薩克各部統計有貝勒封號者十一人,其中郡王銜扎薩克貝勒一人,扎薩克貝勒九人,閒散貝勒一人。
三、青海蒙古中的部分貴族:青海蒙古五部二十九旗,大多是和碩特蒙古,也有部分輝特部、綽羅斯部,後續還有土爾扈特部、喀爾喀部遷徙至此。雍正二年(1724年),清軍平定青海和碩特蒙古首領羅卜藏丹津叛亂,將青海蒙古仿照內藩扎薩克制度編為二十九旗,統一管理。
之後清朝在此設立外藩封爵,不過級別較低,只有郡王、貝勒、貝子、輔國公等。除郡王世襲外,其餘爵位一般不予世襲。光緒元年(1875年),青海蒙古共有多羅貝勒三人,均為扎薩克貝勒。
四、新疆回部中的部分貴族(僅限哈密、吐魯番二部):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哈密回部首領歸附清朝、乾隆十九年(1744年),吐魯番回部首領歸附清朝。兩部歸附後,清朝按照外藩制度,於當地設立藩封,不過沒有建立旗制,而是讓兩部以自己的原有統治方式繼續治理當地。
哈密、吐魯番兩回部首領及高階貴族被授予親王、郡王、貝勒、貝子等爵位。至光緒元年(1875年),哈密、吐魯番回部在本地沒有貝勒爵位的貴族,不過在京師(北京)則有一名郡王銜多羅貝勒,且爵位世襲罔替。
以上,就是除了愛新覺羅宗室以外,在清朝也能獲得貝勒爵位之高階貴族大致的統計。而這些外藩蒙古內外扎薩克貝勒、青海蒙古貝勒、新疆回部貝勒,他們在禮儀地位、日常服飾、朝會待遇上,基本等同於宗室皇族貝勒,惟俸祿米糧不同,大約是宗室貝勒的四分之一。
另外,除了愛新覺羅宗室、外藩蒙古、青海蒙古、新疆回部各貴族以外,清朝還有一個特殊的貴族,也獲得過貝勒這一顯爵,可謂是異數。清乾隆中期,乾隆帝孝賢皇后富察氏的侄子福康安,少年時期即從軍出征,戰功赫赫。先後在乾隆四十一年參與平定大小金川(第二次大金川之戰);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主持平定甘肅民變;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率軍渡海平定臺灣林爽文起義;乾隆五十七年(1791年)更是親領大軍,萬里跋涉擊敗入侵西藏的廓爾喀軍,並翻越喜馬拉雅山攻入廓爾喀境內,降服廓爾喀;乾隆六十年(1795),福康安在平定貴州苗民起義後,被乾隆帝破格授予貝子爵位。這是清朝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在宗室及外藩之外,獲賜如此顯爵的臣子。
嘉慶元年(1796年)五月,福康安於貴州軍中病逝,時年五十三。已經退位的乾隆帝得到他去世的訊息後,悲慟莫名,下諭旨對其給予厚葬,並賜諡號文襄,讓福康安配享太廟,併入祀昭忠祠與賢良祠,之後更追贈他為多羅嘉勇郡王。
福康安去世後,因為已經是郡王爵位,所以嘉慶帝下旨(其實是乾隆帝的意思):按照宗室爵位制度,以福康安之子德鱗降等承多羅襲貝勒。所以,德鱗也是清朝唯一一個以非愛新覺羅宗室、非外藩貴族身份,曾經獲得多羅貝勒這樣顯爵的臣子。為什麼要說“曾經”?這是因為在嘉慶四年(1799年)乾隆帝去世後,嘉慶帝對於福康安及德鱗不再眷顧,對於德鱗多有斥責懲處,並在嘉慶十三年(1808年)將德鱗降為貝子。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因為太和殿傳臚典禮上遲到,德鱗被革去貝子爵位,答四十,交其母嚴管,之後更是遣戍伊犁。
不過,因為福康安的遺澤,德鱗的貝子爵位總算沒有被廢除,此後他的兒子慶敏按制度承襲貝子,孫子文謙降襲不入八分鎮國公,並按照福康安的首封郡王爵位,至不入八分鎮國公便不再降襲,世襲罔替。之後德鱗的曾孫海凌、海年先後襲封不入八分鎮國公。直至清亡。
所以,德鱗是清朝唯一在宗室和外藩之外,獲得過多羅貝勒爵位的臣子。而福康安及其後裔,也是清朝罕見的(甚至是唯一的)在宗室和外藩之外,有著從多羅郡王到不入八分鎮國公這一系列宗室顯爵的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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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澹奕
清朝的貝勒,屬於皇室成員專屬的爵位,能夠受封的,都是清朝的皇族宗親,都姓愛新覺羅,不過有時候貝勒的爵位也會授予蒙古的王公。清代的宗室貝勒的爵位封給不是皇族成員之人,僅有一次一人,那就是乾隆帝髮妻孝賢純皇后的孃家侄子富察·傅恆,除此之外就再無其他。
清朝的爵位制度,獨具特色清朝時期的爵位之制,與以往朝代有類似之處,但也有獨特的地方,清朝爵位按照封爵的物件不同,而分成宗室爵位、異姓功臣爵位與蒙古爵位三種。
其宗室爵位共分成十二等級: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固山貝子、鎮國公、輔國公、不入八分鎮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
宗室爵位,又稱作“宗室覺羅世爵”,這些爵位通常只授予愛新覺羅家的族人,而親王、郡王、貝勒與貝子這四個爵位屬於高階爵位,貝子是當朝皇子的最低封爵,當然,也有些非常不出色或者非常不得寵的皇子,連貝子爵位都沒有,比如乾隆帝繼後那拉氏所生的永璂。
貝勒在內的宗室爵位,通常只授予愛新覺羅家不僅僅是貝勒,即便是最低等的奉恩將軍,也都是愛新覺羅家的爵位,而在清代的蒙古爵位之中,雖然也有親王、郡王、貝勒等,但實際上也只是爵位名稱一樣,實際上還是分開的。
像有些港劇之中,皇帝隨便就封誰為親王、貝勒之類,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一般,當朝的皇子成年之後,會獲得爵位,通常都是從貝勒開始,基本上是沒有直接就封郡王、親王的,若是非常不得寵,才能相當不怎麼樣的皇子,那可能就只能得了很低的爵位,或者就是什麼爵位都沒有。
宗室爵位,自然都是給愛新覺羅家的人的,清代能夠受封宗室爵位卻又並非宗室之人者,僅有孝賢純皇后的侄子富察傅恆,嘉慶元年,功績斐然而且又得乾隆帝寵愛的傅恆得封貝子爵位,只不過三個月後,傅恆就離開了人世,而乾隆帝又破例追封其為郡王。
非宗室、非姓愛新覺羅而得宗室專爵者,清朝只此一例。
貝勒之爵位,相當古老《資治通鑑》之中,記載女真諸部之長,曰貝勒。也是金朝時期“勃極烈”的一種音譯,後金與清朝時期,“貝勒”成為了滿洲貴族的稱號,同時也逐漸成為了一種爵位,稱多羅貝勒。
清初天命年間,置八大和碩貝勒共議朝政,崇德元年,定王公以下九等爵用來封予宗室,其中多羅貝勒為第三等,低於多羅郡王而高於固山貝子。
順治六年,定規制,親王一子封親王,其餘封郡王,郡王一子封郡王,其餘封貝勒,貝勒之子封貝子,以此類推。而後,清朝又確定了降等承爵之制度,親王一子封郡王,郡王一子封貝勒,除了受到特許可以世襲罔替的“鐵帽子王”之外。
原本在後金與清朝初期,貝勒還是滿洲的最高等的爵位,然而隨著與漢文化的接觸,滿洲引入了親王、郡王等概念,貝勒這才開始屈居其下。
努爾哈赤時期,當時的四大貝勒,有三個是其子嗣,還有一個是其侄子,他們都姓愛新覺羅。
非皇族之人,功勞再大也不能封貝勒清朝時期,有功於滿洲的非愛新覺羅家之人相當多,然而這些人再如何有功勞,依舊不能被封為貝勒,甚至奉恩將軍這樣的末流皇族宗室爵位,也不行。對於有功且非愛新覺羅家之人,清朝有專門對應的爵位。
異姓功臣爵位,分為公侯伯子男,此外還有輕車都尉、騎都尉、雲騎尉、恩騎尉,除了恩騎尉之外,其他爵位的晉爵都是以雲騎尉為基礎的,獲得2個雲騎尉,就能晉爵為騎都尉,以此類推,直到一等功爵位,如此,清朝的功臣爵位就分成了27個等級。
清朝的功臣封爵之人,比如和珅是一等忠襄公,李鴻章是一等肅毅伯,死後追封一等侯。
整個清朝唯一得封皇室爵位的非愛新覺羅家的富察傅恆,能夠受封貝子之位也算是機緣巧合,其沙濟富察氏家族本就顯赫,其姑母與乾隆帝情深,而傅恆也是在乾隆帝眼皮子底下長成,能夠封宗室爵,也是傅恆既又功勞,又與皇族關係匪淺的雙重因素疊加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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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四川達州人
當然不是啊。
貝勒屬於滿清創造的爵位,最初是大汗努爾哈赤之下的最高爵,比如四大貝勒和四小貝勒。皇太極於1636年建政,仿中原例引入親王郡王等封爵體系,貝勒也就正式成為第三等爵位。
四大貝勒之首的代善:
貝勒全稱多羅貝勒,貝勒的滿語本意為天生貴族,享有固定2500兩和2500斛糧食的年金待遇,同時可在本旗分領牛錄(這是真正的貴族待遇)的資格。
貝勒和貝子是皇子基本封爵(大多數皇子就是這兩種爵位,晉親王郡王者不多),順治六年規定,郡王一子封郡王,餘子貝勒。貝勒一子封貝子。後面恩封規則多有變化,也呈逐步降低態勢。
雍正初封就是貝勒:
由於蒙古貴族實際參照宗室爵位,親王郡王貝勒等爵位也有蒙古人。所以《大宅門》中的貴武(貝勒)大體是這樣的,名下沒有牛錄旗份,每年只能領2500兩和2500斛糧食的固定待遇。
空頭貝勒領不到職務,也沒有牛錄屬丁的孝敬,只有那麼點俸祿就根本無法維持一家人的富裕生活:
特殊一點的是乾隆1796年超封福康安(懷疑是私生子)為宗室爵的貝子,死後追晉為郡王,其子德麟按郡王規則繼承貝勒,嘉慶於1808年降為貝子,1819年奪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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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達摩說
貝勒是清朝的高階爵位,全稱為多羅貝勒,由努爾哈赤首創。努爾哈赤在位期間,曾設定八和碩貝勒共議國政,地位顯赫,僅次於努爾哈赤本人。
皇太極在位期間,清朝爵位體系穩定下來,貝勒被定為第三等爵,位居多羅郡王之下,固山貝子之上,地位遠不如努爾哈赤時期,但仍然是常人難以企及的高階爵位。
之所以說常人難以企及,是因為貝勒一般來說屬於宗室爵位,是愛新覺羅氏子弟的專享。但對於皇子來說,貝勒和貝子都是比較基層的封爵了,有能耐有本事的還想更進一步,混個親王、郡王當一當。
但凡事都有例外。
貝勒雖然是清朝皇室專享的尊貴爵位,但也並非只是他們愛新覺羅氏的人才能當。清朝爵位分為三個系統,即宗室爵位、異姓功臣爵位和蒙古爵位。除宗室爵位外,蒙古爵位中也有貝勒這一爵位。
蒙古爵位共分為六等,分別是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還有臺吉、塔布囊等。
所以,有清一代,大量的蒙古貴族被冊封為貝勒,這個是事實。
除了一些蒙古貴族當過貝勒之外,還有一個非愛新覺羅氏的人當過貝勒,這個人就是福康安之子德麟。福康安作為乾隆年間的名將,屢立軍功,死後追授郡王。所以,福康安的兒子德麟按照降等承襲爵位的原則,就承襲了一個貝勒的爵位。
但在嘉慶十三年,德麟當差誤事,爵位被降為貝子,嘉慶二十四年又當差誤事,又被革了貝子爵位,還被打了四十大板,發遣伊犁。
看來,老子英雄,兒也未必是好漢。
回覆列表
不是。
福康安(1754年—1796年7月2日),富察氏,字瑤林,號敬齋,人,清朝中葉名臣、外戚、雄。大學士第三子,之侄。[1][2]
福康安歷任雲貴、四川、閩浙、,官至兼。福康安早年參加第二次金川之戰。他先後率軍平定甘肅回民起事、臺灣、保衛西藏的、苗疆起事,維護了國家的主權和領土統一和完整,累封一等嘉勇忠銳公。此外,他參加制定的《》和制度,對於鞏固清朝中央與西藏地方的政治關係,維護祖國的統一,加強民族團結等方面起著重大的作用。[3][4]
嘉慶元年(1796年)二月,賜福康安貝子,同年五月去世,追封嘉勇郡王,諡號文襄,配享,入祀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