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北京晏清律師事務所

    依據《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完善設施農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55號)的規定,興建農業設施佔用農用地的,不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也無需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養殖棚作為養殖戶在承包地上建造的養殖設施屬於直接用於畜禽舍的農業設施,依法不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因此以沒有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為由認定養殖棚為違法建築是不合法的。

  • 2 # 老農說事168

    不請自來。

    在農用地搭建養殖棚,要看農用地的性質屬於哪一類。如果是一般農用地,是沒有問題的,政策允許。

    如果是基本農田,就不允許了。根據國務院的《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破壞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都是不允許的。

  • 3 # 麥秸堆上數星星

    農用地也分一般農田,基本農田,設施農用地。基本農田是紅線建房絕對不行。一般農田如果養殖規模不大,確實搞養殖,建設養殖用房雖不合法但在實際操作中也不會拆除。如果是設施農用地那就有規定了:進行工廠化作物栽培的,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原則上控制在專案用地規模5%以內,但最多不超過10畝;規模化畜禽養殖的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原則上控制在專案用地規模7%以內(其中,規模化養牛、養羊的附屬設施用地規模比例控制在10%以內),但最多不超過15畝;水產養殖的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原則上控制在專案用地規模7%以內,但最多不超過10畝。

    根據規模化糧食生產需要合理確定配套設施用地規模。南方從事規模化糧食生產種植面積500畝、北方1000畝以內的,配套設施用地控制在3畝以內;超過上述種植面積規模的,配套設施用地可適當擴大,但最多不得超過10畝。

  • 4 # 蝦溪蝦米

    農戶在農用地上搭建養殖棚,是否屬於違法建築,該怎麼樣處理呢?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農戶(土地承包方)要承擔的義務:①,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②,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傷害。這樣規定是從我國的國情出發,確保農業發展基礎的措施。

    所謂“農業用途”,是指將土地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包括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但是不包括農副產品加工廠和屠宰場等間接農業用途);“非農建設”是指將土地用於直接農業生產目的以外的建設活動(比如,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釆石、採礦、取土等等);所謂“對土地永久性損害”,是指對土地釆取了不合理的耕作方式,或者掠奪式經營,使承包地土壤失去了原有的土質和水分條件,趨於鹽鹼化、沙漠化,對土壤耕作層造成了難以恢復的破壞,使土地不能再具有生產能力的損害。因為耕地的耕作層是經過多年耕種形成的,是農業生產中的寶貴資源。

    由此可以說明,農戶在農用地上搭建的養殖棚,構造簡單,建築層面較低,也易於拆除,應屬於臨時建築,並沒有對土地造成永久性的損害,不屬於非法建築,不在“強制”拆除之例。

  • 5 # 寒地水稻種植技術

    在農用地上搭建養殖棚,屬於違法建築嗎?該怎麼處理?

    其實在農用地上搭建簡易的養殖棚是沒問題的,也不涉及改變土地的使用用途,也不會對土壤產生什麼實質上的破壞,是沒問題的。

    之所以這樣說,就是要以養殖棚的建設方式為主要依據的。比如說使用混凝土或者磚混結構建設養殖棚,這樣做就會對耕地造成永久性的傷害的,自然需要規劃和審批;而如果是建設簡易的彩鋼類的養殖棚,對耕地的破壞有限。但是這類的養殖棚是否需要經過審批,界限還很模糊。有的地區是可以直接建設,有的則是需要審批才可以;而對於那種最簡易的木質的養殖棚來說,對耕地不會產生實質性的破壞,不需要經過審批。而對於這一點來說,農用地和基本農田沒什麼區別,都是一致的。

    雖然說,那種臨時性的養殖棚不需要經過審批就能建設。但是不代表您可以不顧一切的就能進行,因為現在國家對於養殖方面限制較多。養殖達到一定規模就需要您申請環保、防疫等部門的證件了,特別是環保這一塊。只要糞汙排放不達標,您的養殖場還是被拆的結局。

    所以,在耕地上建養殖場不單單需要看建設的結構,還需要看您是否能獲得環保和防疫的審批。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 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 6 # 起點農業

    前言:農業用地建設養殖棚,肯定是屬於違法建築的。在沒有任何的手續、審批,私自建設的,肯定最後的結果是拆除。

    違建養殖場必須拆除

    在我們的土地基本的區分有農業用地、工業用地和其他用地。在農業中用種植、養殖都是屬於農業,但在養殖上需要審批手續,才可以建設養殖場。在這個審批的過程中,首先是經過村委會的透過,在去鄉鎮的土地管理所提交,就基本完成,需要等待審批就可以了。

    養殖用地如何選擇

    在養殖場的選址問題已經要避開耕地,儘量選擇荒坡、沙灘等土地利用率低的土地。這樣在申請的時候更為容易一些,儘量少佔或不佔耕地。在養殖禁養區的規定中,養殖場要離村莊500米以外的地方建設。

    養殖場建設明確的禁養區規定範疇

    居民居住區或醫療科研人口密集區域、自然保護區和風景旅遊區、重點文物保護區、居民水源保護區、政府規定的其他保護區。在這些區域裡面是肯定不叫建設養殖場的,如有存在的養殖場也是需要拆遷、搬離的。在相關的政策中是有相應的補貼標準,養殖棚補貼、養殖場附屬物補貼、土地的補償、停產補貼、養殖設施工具補貼、搬遷補貼、臨時安置補貼等。

    總結:在養殖棚建設上一定要遵循禁養區和用地性質的選擇,現在環保的嚴格要求下在禁養區的內養殖一定是搬遷或拆除措施的,沒有任何的少量餘地哦。

  • 7 # 農村一山貨

    這個不是絕對的,在農用地上搭建養殖棚,屬不屬於違法建築,主要是看你搭建的養殖棚是什麼結構。

    如果是那種永久性鋼筋混凝土的結構,那肯定是不行的,因為這樣就改變了土地的使用用途,對土地造成了破壞,導致土地不能耕種,最後會讓你拆遷恢復土地原狀。

    如果是那種簡易的幾塊磚幾片瓦壘起來的結構,像這種隨時都可以拆除的養殖棚,一般情況下是無人干涉的,但要注意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注意別建在水源、河流等有水的地方,別影響環保汙染環境;二是注意不要建在人群集聚區,或者村莊顯眼的位置,因為現在農村大都在開展人居環境整治活動,建在人群聚集的地方或是顯眼的位置,有損村容村貌,就有人會督促你拆除,或者是轉移到偏僻的位置。

    像我們村裡就有兩個例子。一農戶養殖了上百隻大雁鵝,在自己土地上搭了幾間簡易的養殖棚子,平時銷路還可以,但離村裡的一條小河近環保不過關。環保部門給了他兩條建議,一是建汙水收集處理設施,二是搬移到偏僻不影響河流的位置。他選擇了第二條建議,現在還養殖的好好的,因為建汙水收集處理設施代價太大承受不了。

    還有一農戶,不知從哪搞來了個集裝箱放在自家地裡,裡邊還裝了空調和桌椅,看樣子是想住在裡邊。這肯定不行了,國土部門給他下了限期拆除通知書,如果他不自行處理走的話,強制拆除是免不了的。

    綜上所述,在農用地上搭建養殖棚,屬不屬於違法建築,一是要看你搭建的養殖棚的結構是不是對土地產生了破壞;二是要看符不符合環保條件;三是還要兼顧對村莊環境的影響,這些提前考慮到,可以省下不少麻煩事。

  • 8 # 聚焦三農瞭解事實

    如果是在普通的耕地上建立養殖的場地,或者是搭建養殖大棚則是可以的,但是首先需要申請,不僅需要在村委會有相關的記錄和批條,還要有國土部門相關批准,如果是基本農田的話基本上不可能使用,因為我們禁止使用基本農田。

    基本農田屬於耕地

    基本農田屬於耕地,但是有些耕地卻並不是基本農田。我們要保證18億畝紅線,因此每個省份都有劃分的任務。河南省至少要保證2020年不得於1.2035億畝,永久基本農田不得少於1.0206億畝,這也就是說給基本農田一個緩衝的空間。因為有些地區的耕地剛好在開發區的邊緣。這些耕地有可能就被劃為開發區。因此保留的耕地基本上是大於基本農田,也就是說所有的基本農田都是耕地,但並不是所有的耕地都是基本農田。

    現在航拍特別的先進,基本農田劃分以後。如果想要被佔用的話基本上是不太可能的,足不出戶就可以看到土地的基本情況。

    目前環境治理嚴格

    目前環境治理特別嚴格,現在脫貧攻堅農村是一個攻堅戰,是一個重點和難點的問題。首先脫貧就要從農村開始,治理環境也要從農村開始。大家會發現現在農村每隔500米左右就會有一個垃圾站,而且挨家挨戶發的還有垃圾桶。這些從一個方面也說明了環境治理的嚴格。

    因此目前來說在農用地上搭建養殖大棚基本上不太可能,搭建以後有可能還會被拆除。

    河南省有大棚清理任務

    大棚清理是全國範圍內統一整治的工作,不僅僅是我們河南省內。也就是說我們全國範圍內基本上都在清理一些亂用耕地、佔用耕地的一些行為、其中首要指的就是耕地上的一些違規大棚。如果大家認為自己的關係夠硬的話,你也可以建立一些養殖大棚,不過我相信沒有多少個敢給你留著。

    說的其實是治理一些違規的養殖大棚問題,但是現在出現了一刀切的現象,並不是只有違規的養殖大棚被拆除,有一些合法合理的養殖大棚也在整治的範圍之內。

  • 9 # 達人陳可可

    農村在不斷的發展之中,越來越多的地方建設起了大棚或者養殖棚,這是非常有助於農村的發展,同時也在為農民們提供就業機會,這本是一樁好事,但有一些農民非法修建大棚,一不留神就讓自己投資幾十萬的大棚成為了違章建築,現如今農村對於違章建築是非常嚴格的。在農用地上私自搭建養殖棚,可以很明確地說是屬於違章建築,農村在不斷的發展,對於農用地或者養殖地的意識越來越強,在以前看來,農民在自家土地上私自搭建養殖棚,不僅是村委會,而且國家也不會管,但現在不同了,農村一旦發現違章建築,都是會立馬拆除的,那麼為什麼不能夠在自家農用地上修建養殖棚呢?一、土地性質

    要明白土地的性質,土地承包給農民是有時間年限的,我國土地實行承包制,而土地的最終歸屬權還是村集體,農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權利去改變土地的用途,在自家土地上修建養殖棚就是改變了土地的性質,從而不合法,屬於違章建築。 二、證件不全

    農村隨著土地確權和宅基地確權的開展,證明著農村“證件時代”來臨,農村現在終於可以憑“證”吃飯了,不管是做什麼也需要證件,所以不管是發展還是任何東西,都是要有證件的,私自修建的養殖棚沒有證件,並且私自改變了土地性質,就成為了違章建築。總結:

    農村現在發展的趨勢是“證件時代”,不管是否會被定義為違章建築,總體來說沒有證件都是沒有保障的,為了自身的權益和保障,還是最好去辦理相關證件。

  • 10 # 江南範小虎

    在農用地上搭建養殖棚,是不是屬於違法建築,我覺得應該一分為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搭建養殖棚的這塊農用地是在基本農田上,那就屬於違法建築。其實這個並不難理解,你想啊,我們這樣一個人口大國,每年需要消耗掉大量的糧食,人均可耕地並不多,然後城鎮化的過程中搞房地產又用了一些土地,那用來種糧食的耕地就比較緊缺了,所以必須保住耕地這條紅線,也就是基本農田,那都是一些土地肥沃產量高的農田,必須要保住,不能讓你隨便毀壞,哪怕是搞養殖也不可以,雖然說現在糧食夠吃,但有一部分依賴進口,將來的情況誰也說不準,所以必須要有糧食安全意識,所以我們農民返鄉創業是好事,政策也非常支援,但是為了子孫後代的飯碗著想,請不要動基本農田。

    當然了,如果不是基本農田的農用地,是不是就不違法就可以搭建養殖棚呢,當然不是。如果說你這塊農用地是在村裡的水源地附近,或是旅遊區風景名勝區居民區等,那也是不可以的。這個不難理解,你養殖創業致富是好事,但如果你在水源地附近養的話,一方面總讓大家聞豬身上的那個味或者空氣中總帶個羊羶味,你讓大家怎麼吃得下去飯,或者說飲用水有一股豬尿味兒,那你還讓大家怎麼生活,肯定有村民投訴你,你的養殖場也不會開太長。還有不少的農村現在在搞美麗鄉村,發展旅遊經濟,你如果在旁邊搞個養殖場不好吧,空氣中都是豬牛羊屎尿的味道,誰還能來旅遊呢,不可能為了你一家養殖致富而不發展地方經濟吧。

    當然了,如果你搭養殖棚的這塊農用地都不屬於上面這些情況,那麼恭喜你了,你可以放心搭建,因為你搞養殖並沒有改變土地的農業用地性質,不用另行去審批,合規合法。這個我試過,因為我和你一樣在農村創業搞養殖,我的養殖棚搭在自家的地上,沒人來找麻煩,相安無事。

    現在回農村創業需要考慮的事情很多,方方面面都不能大意,須全面考慮細心處理,個人建議你去深山搭個養殖棚舍,後期省了很多事兒,更容易養殖創業成功。

  • 11 # 金友龍

    國家為確保18億畝糧田的紅線,農村的農用地分為兩種,一種是基本農田保護區,一種是普通耕地,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搭建養殖棚,屬於違法建築,應該拆除。在普通耕地上搭建養殖棚不屬於違法,只要符合國家環保的地方都可以搭建養殖棚,比如,遠離飲用水源,離開村莊500米,遠離旅遊景區,名勝風景區,公路等,符合這些條件的地方,農村家庭養殖可以不透過審批手續,搭建養殖棚養殖各種家禽家畜,不屬於違法行為。

  • 12 # 老吳談觀點

    對這個問題,應該這樣看待,土地確權以後,農民就有合理的使用權。國家鼓歷農民發展經濟,允許你在自己使用計程車地上種植各種經濟作物,和發展養殖業。但是,這裡面有個前題。就是得符合國家政策。比如:種植合法的作物。發展不汙染環境的養殖,遠離鄉村和城鎮,不汙染水源。

    只要符合以點情況,相信國家是允許和支援的。但是,凡是不以發展為目的,建私房,和不透過申請建工廠。這是違法佔地,國家是禁止亂佔的。這樣要限期強制拆除的。

    農民一般都懂什麼違法和不違法。國家也都是一切為人民的,符合法律法規的就正確的。強佔土地建私房,才是違法的。農民朋友,一定要知法,守法,做個好公民。

  • 13 # 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

    農用地上能否搭建養殖棚,關心的人比較多,擅自建後被拆除吃了苦頭的也不少。作為曾在鄉鎮管理過村建國土,也審批過、也拆除過養殖棚的筆者,特結合現行政策與工作實際作答。

    第一,擅自在農用地上搭建規模較大的養殖棚,嚴格說來都是違法建築。

    這裡有兩個重要詞語必須高度重視,一個是“擅自”,即不經過用地批准或備案,即不具備合法的建設手續;一個是“規模較大”,主是指佔地的規模較大,對於這個規模,各地的標準可能不一致,但有一點差不多,即單個建築一般不能超過20平方。比如,老百姓在農用地裡搭建一個面積很小的養雞棚、養魚的看守棚,一般來說不會認定為違法建築,但這個棚面積超過了當地規定的標準,或是建了多個面積較小的棚,就很有可能被認定為違法建築。

    那麼,若不經批准在農用地上搭建了好幾十個平方乃至更大面積的養殖棚,都是違法建築。特別提醒,今年7月之後,對佔用土地的管理愈發嚴格,切莫擅自佔用土地進行搭建。

    第二,對於未履行手續已在農用地上搭建好的超過一定面積的養殖棚,符合完善手續的一定要及時完善手續,確需拆除的要最好及早想辦法儘可能減少損失。

    特別說明,若是在基本農田上擅自搭建的,只有拆除復耕。

    若是擅自在農用地上搭建的用作養豬場的,目前有可能可以透過完善手續以合法化,這主是最高決策層為恢復生豬養殖單獨出臺了利用農用地修建養豬場的政策,但也要看當地對該政策的具體執行以及是否位於禁養區、限養區等條件。若是作其他養殖用途的,面積未超過當地規定標準的,可暫不用管;若面積較大的,就要及時考慮如何減小損失的問題,畢竟被拆除復耕的機率太大了。

  • 14 # 農大知事

    在農用耕地上搭建養殖棚,如果沒有經過審批,肯定屬於是違法建築,應歸納為私搭亂建範圍,原則上來講應該予以拆除處理,但是在農村如果事情已成為既定現實,只要不是特別的地段,應該是可以通融的。

    農村土地的性質一般分為建設用地,未利用地和農用耕地(基本農田)這三個大塊。在農用耕地上或基本農田土地上,是不可以建設養殖場的,但是建設用地或未利用土地,是可以透過申請批准後搭建養殖棚。即便是搭建時沒有手續,後期申請補辦也可以。

    由於各地農村的情況不同,尤其是在平原農村地帶,土地性質基本上都是耕地,農民要想從事養殖業,也只有從耕地上建設,這明顯又屬於是一種不合規的行為,但是當地為了農業發展,通常也就是會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處理方式。

    在搭建養殖棚或者是從事養殖行業的時候,對於地理位置的選擇一定要注意,否則你投入了人力、物力和財力,辛辛苦苦搭建的養殖場地,一旦被評定為違法建築,將會面臨著拆除,這將對你造成很大的損失。

    要記住養殖場地不僅不能夠在耕地上搭建,還要遠離有公共水源的區域,遠離旅遊風景區,以及被禁止的其他區域,與此同時,對地勢的選擇也需要注意,要避開窪地,以免下大雨被淹沒,這些都是在農村養殖前需要了解的事項。

    在農村很多農民搞養殖的時候都會有一個誤區,認為土地是自己的,就可以不向任何部門申請隨意搭建養殖場地,這都是一種錯誤的思想,因為土地只屬於是個人的承包地,都屬於是村集體所擁有,一旦你搭建後的養殖棚等場所屬於是違禁土地,那麼後期就會遇到很多麻煩。

    如果現在已經私自搭建了養殖棚,並且還被定性為屬於私搭亂建的行為,那就及時和村支部進行溝通,儘量還是透過村支部和當地土地管理部門進行協調協商,承認自己的錯誤,擺出自己的困難,根據當地的環保等相關部門的要求,進一步改造養殖場地,以達到要求為準則。

  • 15 # 三農孺子牛

    養殖也是屬於農業生產,其土地不用農業用地轉建設用地。尤其是生豬生產,更是國家鼓勵大力養殖的。那麼農用地上搭建養殖棚,屬於違法建築嗎?如何處理?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農用地搭建養殖棚是否違法,主要看你的養殖規模大小。農民個人小規模養殖,50頭以下,是不用進行審批的。但是有兩個條件必須注意,一基本農田不能佔用。其它土地則可。土地無需審批,可在自己的承包地,也可和村民進行互換,這都是可以的。二小規模養殖環保也必須搞好,選擇離居民遠點,如果在村裡養殖居民怨聲載道,汙染環境,那也是不好的,村民到環保局告你也的撤離。

    如果養殖規模較大,超過了50頭以上,則必須到當地農業局、環保局、國土資源局、畜牧局、工商局辦理有關手續和營業執照。沒有審批,擅自修建規模性養殖,則是違法行為,輕者罰款補辦手續。重者則面臨罰款和拆除的危險。

    如果是禁養區更不能養殖。養殖前到環保局諮詢一下,你的那個地方是否屬於禁養區,如果是就不要想搞養殖了。

    我們這裡有許多小規模養殖,沒有見過那家到縣裡辦過手續,從來也沒見過有關部門來檢查處理過。規模化養殖國家有補助款,如果環保防疫不達標。補助款是不給的。

    無論是如何養殖,想清楚具體情況可到縣有關部門具體瞭解一下。作出合理的安排,以免發生罰款和拆除的風險。

  • 16 # 崇明農民支援你

    全按大家發表的看法到好了,農用地上象幾十年前那樣小規模養殖應該不算違建。有多少年經驗在那裡,農副產品價格穩定。如果規模大了必須審批,否則就是違建,而且需要辦很多證照手續,但也可以請客送禮送錢,什麼證也不要辦的。

  • 17 # 秦川農事

    由於收益可觀,現在農村養殖是熱門。豬肉價格高位,牛羊雞等各種肉食也隨之水漲船高,也是價格不菲。不論城市還是農村,很多人有了在農村搭建棚舍搞養殖的想法。農用地上搭建養殖棚違法嗎?該怎麼處理?

    一,基本農田上搭建的養殖棚屬於違法建築。基本農田是政府規定的、掛牌標明的,農村基本保護田。依據是什麼?《農村土地承包法》以及最近國務院印發的《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更加明確了基本農田的屬性,是專門生產糧食的,保證稻穀、小麥、玉米三大谷種植面積。

    對先前已建在禁養區、基本農田的養殖棚,地方市縣農牧局等相關部門,透過對養殖戶一定的補貼逐漸轉場,進行拆遷。

    二,怎樣合法合規搭建養殖棚,進行養殖?農村一般耕地是可以搭建養殖棚的,也是國家支援鼓勵農民多種經營,創業增收的好途徑!這些年我們家鄉,豬牛羊雞等規模養殖戶有國家補貼,還有低息貸款、保險等支援。村裡零散的養牛養羊以及母豬養殖戶,都有國家補貼。但我們必須注意以下兩點:1,搭建棚舍的所在地,不能是主要河道、水庫、水源地等禁養區;2,搭建養殖棚,搞養殖,必須經過工商衛生部門的申批,環衛部門的環評。

    不論農村人回村搞養殖,還是城市人下鄉轉讓承包土地投資搞養殖,非同小可。必須把握兩點,不是基本農田,不是禁養區;完成相關的申批,就可以搭建棚舍搞養殖。

    個人觀點,歡迎朋友們批評指正。文字原創,圖片來自網路。

  • 18 # 農村農人阿鋒

    可以肯定的告訴你在農用地上搭建養殖棚是違法行為!

    農用土地作為農民常耕土地不得以任何形式以及方式方法該做它途,這跟農田是一個性質的,基本農田和一般農田都是不允許拿來做任何的事情,它的用途只能是用來耕種農作物而用。

    如果在農用土地上建起了養殖棚,那麼你有兩個選擇:

    1、自行拆除

    自行拆除所建的養殖棚,怎麼建立的就怎麼拆除,然後把該土地資源恢復原狀,能夠用來耕種農作物。

    2、政府部門強制拆除

    這個就沒有那麼好處理了,如果等到政府部門來進行強制拆除的話,那就要受到相關的處罰了,並且拆除之後還要將所在的農用土地恢復原狀才行。

    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農用土地是不能用來改作其它用途的,如果要建立養殖棚的話,那麼就要有相關的審批手續,而且要等到檔案批覆之後才能進行施工,否則那也是違法行為。

    因此,像這種情況最好是要搞清楚所有的細節之後再做決定,不然損失的都是自己的經濟利益,當然有些地方的政策也是因人而異,所以,在實施過程中也就有所不同,或許會很嚴格或許會鬆懈一點。

  • 19 # 昔陽美

    這個問題要從幾個方面角度去看,首先,在農用地上搭建養殖棚,要經過有關部門批准,如果批准了,是不屬於違建的,但必須在土地承包期到之前,必須恢復土地原樣,土地承包是有期限的,你想在你的土地上建養殖棚,首先看剩餘土地承包期還有多長時間,為什麼這樣說,因為搞養殖不是種莊稼,搞養殖要投入很大的成本,在土地承包期內你是否能盈利,所以建棚要慎重。

    但如果私自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養殖棚,是屬於違法行為,也屬於私自改變土地用途,必須按違建處理,必須拆除,恢復土地原樣,並且受到相應的處罰。

    希望大家點評,這只是我個人的看法 和回答。

  • 20 # 廣東農村哥

    這個就得看你農用地是哪一種了,弄清楚了你農用地的性質才能有法可依去判斷你搭建的養殖棚是否違法。

    那麼農用地分類有哪些?

      農業用地是直接或間接為農業生產所利用的土地,又稱農用地。其中包括了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養捕水面、農田水利設施用地,以及田間道路和其他一切農業生產性建築物佔用的土地等。

      一、耕地包括水田和坡地,是可以種植作物的土地。

      二、林地是指種植樹木或其它經濟作物的坡地,靠天生長。

      三、宅基地是指不佔用耕地和林地,規劃分配給村民建造民宅的土地,可以在原民宅群周圍擴大,不另規劃,除非整村遷移。

    政府對農用地上的附屬設施規定

    在《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條中規定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種樹栽果及養魚。

    如若你搭建養殖棚的農用地屬於基本農田以外的土地,則允許搭建養殖棚,在《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規定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村民種植農作物、種樹、畜禽養殖。

    都知道這當中的畜禽養殖必須需要圈養,需要搭建養殖棚和必須的圍欄,這些都是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的事情。

    綜合上述的法律法規可以自行判斷你所搭建的養殖棚所在農用地到底是何用途的?是否是法律法規所允許的搭建範圍內的,如果不是,建議去村委申報搭建,一定要在合法的情況下再搭建。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為什麼現在人物質基礎好了,有時反而感覺沒以前那麼快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