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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夏目歷史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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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何由之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上世紀六十年代初期,恰逢三年自然災害,中蘇關係惡化,國家經濟遭受重創。全國實行“供給制”,糧油副食嚴格管控,日用消費品嚴重短缺是歷史事實。可也沒有如今的電視劇反映“恐怖”,藝術誇張性太大。大家看看就可以了,千萬別信以為真。
上世紀六十年,刑事犯罪率很低,政治犯相對多些。那時候的監獄多為農場,大城市周邊設定工廠性質的監獄。條件相對好一些,那麼當時的監獄服刑人員能否吃飽、吃的什麼呢?
大家都知道,北方農業主產小麥、玉米等,有春秋兩季種植生產;南方種稻子等。種啥吃啥千古不變,就是說北方一年四季以麵食為主,南方以大米為主食。
我給大家說說北方監獄上世紀六十年代吃的什麼?
那時候的獄政管理,以人為主要監管手段,沒有現在網際網路為主,監獄各個角落裝滿攝像頭,獄警執勤守著監控畫面就一目瞭然。
以前的監獄冬季取暖大多是“煤”火,只有極少數監獄採取“鍋爐”供暖。兩者之間對服刑人員來說,他們非常喜歡“煤”火取暖。可以做“小鍋飯”,城市周邊的大型監獄裡面照樣能做小鍋飯,用電或者“煤油爐”。
大家千萬別把上世紀六十年代的監獄想像的太可怕了。裡面的服刑人員生活相對還是挺好的,起碼沒有“餓”死人的記錄。
監獄一直實行“定量供給制”,啥時代都一樣,六十年代的監獄服刑人員的供應標準比城市居民高。有人會說瞎扯淡,事實果真如此。
我國在供給制年代的政策是相當科學合理。比如重體力者標準就很高,體育工作者和體校學生也很高。服刑人員劃分在重體力行列,因此供應量較高。
北方監獄一日三餐,早餐“雜麵糊糊”加饅頭,中午饅頭加“水煮菜”,就是大鍋炒菜油很少,保證放鹽足量,晚飯與中午大同小異。定期改善伙食,也就是炒肉菜,每週一頓“幹撈”麵條。過年過節都有改善,這樣的伙食標準當時是很不錯的。
給大家說說,當時監獄裡面的“小鍋飯”,就會明白那個年代服刑人員生活其實很不賴。
由於沒有如今的“攝像頭”,獄警不可能每個號室都能24小時“盯著”。對他們的監管主要依靠“組長、監督崗或者眼線”。也就是犯人管理犯人為主要手段,這樣就產生了“牢頭獄霸、拉幫結夥”的事實狀況。
老鄉、同案犯、臭味相投等就組成一個“鍋”,鍋主統一管理,從吃的、穿的、日用品之類,都有鍋主分配。吃飯時幾個人坐在一起吃,中間有家庭條件好的不幹活,沒人管的多幹活等,等於一個“家庭”。特別到了冬天,爐子生起來,條件好的鍋或許連“改善”都懶得去打。反過來,有“鍋”存在,打架鬥毆很平常,那時候獄政監管沒有現在文明,發生鬥毆事件後,可以用“剎車管、鎬把”等工具教育他們。惡性事件才採取關禁閉加刑法律手續。
就說這些,一句話六十年代的監獄生活還是挺好的,吃好談不上,吃飽需“努力,吃好要冒險,大置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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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薩沙
六十年代看守所吃什麼?
大家知道80年代看守所吃什麼?
83年嚴打被捕的遲志強回憶:當天就把我投到縣看守所,一個小土房子,地上都是草。裡面已經關了兩個人,一個戴著手銬,另一個在地下坐著,到處都是臭烘烘的。我從那麼高檔的賓館,一下子就被投到這裡,根本不能接受,一下子懵掉了。警察對我挺好,回賓館拿來了我的牙刷,把賓館的被子褥子也帶來了,鋪在地上。
那兩個囚犯都看傻了,沒見過待遇這麼特殊的犯人吧。
不一會,送進來一大桶地瓜煮稀飯,是我們3個人的。兩個囚犯馬上跳下來吃,我卻一口都咽不下,最後他倆全吃了。我跟公安要了1顆煙,就伸在小鐵窗邊抽著,就這麼熬了兩天。
這一大桶稀飯,還是看在遲志強的面子上。大家都知道,吃稀飯是吃不飽的,充其量就是個半飽。而且這是80年代,老百姓吃飯都沒有問題了。
到了90年代,看守所的吃飯仍然非常差。
看守所和監獄是不同的。
從90年代開始,監獄的犯人吃的相對較好,至少吃飽飯大體沒問題,好壞就再說。
這主要是監獄需要犯人勞動,勞動也是監獄考核最主要的指標。
讓犯人吃飽肚子,當然更有利於幹活,對監獄也是有好處的。同時,犯人勞動是可以創造價值的,每月賺的錢當然遠遠超過自己吃的飯,所以監獄也承受得起。
看守所就完全不同。
當年看守所很多不勞動,勞動也多是做做手工活,賺不了幾個錢。而犯人的吃喝拉撒都要看守所承擔,國家撥款不多,所以吃的很差。
基本上就是饅頭、米飯做主食,每人份量有限。至於菜,基本都是蔬菜,市面上什麼菜便宜就買什麼菜。水煮冬瓜、水煮蘿蔔、水煮青菜,放點鹽,無油。
肉類很少,偶爾有也是一塊肥肉之內。
如果是城市市民,會認為這些東西簡直不是人吃的。
當然,如果你有錢的話,伙食會好一些。尤其是90年代末,可以買一箱泡麵慢慢吃。就算這樣,普通人也受不了,大家想想一下連連吃泡麵是什麼場面?
網上有個曾有在江蘇因街頭打架被抓的網友,寫過回憶錄,列出了一週的選單。
星期一:
中午大白菜或者包菜裡面加些豆腐,
下午紅燒蘿蔔裡面有幾塊肥豬肉丁
星期二:
一天都白菜或者包菜加豆腐,
星期三:
中午白菜或者包菜,
下午紅燒蘿蔔裡面有幾塊肥豬肉丁
星期四:
一天都白菜或者青菜包菜,裡面有些豆腐
星期五:
中午白菜加豆腐,
下午紅燒土豆裡面有幾塊分不清什麼骨頭
星期六:
中午黃豆芽,晚上白菜包菜或者青菜裡面加些豆腐.
星期天:
中午白菜,下午螞蟻上樹
肉只有肥豬肉丁,看不到瘦肉。這種肥豬肉丁只有象徵性意義,也不算開葷,只有和尚才會覺得這個是葷菜。
回民不吃豬肉,每週有2個雞蛋。
這還是江蘇這種條件,比較好的看守所,其他省份有的看守所很差。一些地方甚至連菜都不清洗,過一下水後隨便切幾刀就下鍋,經常能夠吃到沙石和異物。
而六十年代,看守所就更差了。
最後,他同對方丈夫打起架來,將對方打成輕傷。這個民工打傷人以後,第一件事就是跑回老家去了。
這倒不是逃跑,而是他比較聰明。結果在老家被抓住,關押了一段時間,又送到這裡看守所關押。
結果他就倒黴了。因為是外地人,同號六個人聯合欺負他。而欺負就一件事,就是搶飯。
因為每次送來的飯都不夠吃,大家都要搶。他一個人搶不過六個人,每次都只能吃幾口,結果幾個月就瘦的不像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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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魯陽揮弋
1968年年中我因故被關進上海市看守所,上海市看守所在福州路一幢大樓裡。看守所那時每天吃兩頓,早九晚五。早上是鹹泡飯,每人二兩,盛具是月牙形鋁罐,泡飯有多餘可分添。下午每犯四兩又爛又軟,入口即化的糙米高產飯(米泡後煮,煮了放籠裡噴水再蒸,出飯多),經常性的菜是鹹菜豆腐乾。在內待了月餘,吃到過幾片紅腸。
後來押運新疆單位途中,寄押鳥魯木齊看守所一星期左右。不管監室、監管真個比上海看守所差之千里了。監室內建有存放“方便”物的大木桶,自由活動,或站、或睡任已。開伙到是每日三頓,儘管盡皆粗雜糧,量感覺比上海市看守所多點,由於幾乎看不到油水,感覺比在上海看守所還餓得慌。早上一盆稀浪浪的五馬西(玉米糊),中午一個比拳頭大點的苞谷饅頭,一碗見不著丁點油水的“菜”湯,晚上一個比中午小的饅頭,再給點鹹菜。
南下路過托克遜,在當地看守所吃了一頓午飯,可以說是我在所有待過的看守所中,吃的最得勁的一頓飯,油炒葫蘆瓜,一個蠻大的白麵、玉米麵混雜饅頭,菜湯隨便喝。庫爾勒看守所也吃過不乍的,兩個苞谷面小窩頭,一勺水煮胡羅卜。
幾輛押送卡車到庫車時天時已很晚,:別個已開過鈑。事先肯定聯糸好的,庫車也為在押人犯備了伙食:一個約二両多點的玉米麵餅,一碗酸不拉及的啥子菜湯。
到終點阿克蘇看守所,關了約半月,等各單位派人前耒押解。在阿克蘇看守所得乾重活,早上一勺五馬西,兩個50克左右苞谷、稗子面混雜的灰溜溜的小饅頭,中午說是200克,實大約150克的粗雜混合饃,一鐵勺菜,晚上一份蒸熟的甜羅卜幹,一個小饅頭。
人失去自由關著越發餓得心慌,見監室屋頂有豆渣餅,藉口屋漏,上屋頂補漏時,乘看守不注意將油渣餅從煙囪投進爐堂(天冷燒火取暖用,我在時年中爐堂空著)。豆渣餅怪香,眾犯爭吃豆渣餅,過後全都腹洩不止,那兩日時不時有犯人,在牢房門後狂叫:報告管理員,馬桶滿了,請求倒馬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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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歷史探秘君
說到這個,為了直接的表明我的看法,就拿爺爺奶奶那一輩來舉例說明,看到這個你就會明白。
世紀六十年代,小時候總是聽爺爺奶奶那一輩人講述他們那時候生活多麼苦的日子那時候我的爺爺奶奶一共生了四個,也就是如今的大伯二伯姑姑和我爸,人口在加上爺爺奶奶的爸媽一共八個人。他們那時候吃的都是每餐吃的都是稀飯,因為家在南方,自然不會向北方那樣吃著饅頭,玉米什麼的,好東西都必須先給爺爺的爸媽先吃,等吃完之後才會留到我爸和爺爺奶奶們吃,據說那時候我把上學都是問題,每次帶東西去學校,中午吃的最多的就是泡菜,偶爾好點就是蔬菜,帶去的東西會有肉?就算有肉,也只能在家裡吃肉沫,切的很小很小,很細很細。
不過每個地方不一樣,我們在網上看到哪些帶彩色的圖片根本就不是上世紀六十年代的看守所裡的樣子,那時候都是黑白照片,哪裡來的彩色照片。給大家分析一下不同地區看守所裡的犯人吃的是什麼。
他們那時候在外面都生活的如此艱難,可想而知上世紀六十年代在監獄裡的犯人們的日子就更加不好過了,估計只能吃的溫飽了。“監獄啊!就是一個黑不溜秋的鐵盒子,幾個人擠在一起,吃喝拉撒都在裡面,特別是我拉的屎最香,一拉屎整個監獄的人都得對著碗口大的窗子呼吸,每天喝的都是飯,因為飯稀得像拉肚子的屎一樣,拉出來的就是水,這還算是好,有幾次吃的飯發餿了,比豬吃的還不如,有時真的懷疑監獄養豬,把豬吃剩下給我們吃,一天兩頓,肚子餓得慌,把監獄裡的草幹啃完了。”
這是我從一位老爺爺那聽來的故事,因為他待過看守所,那時候他才16歲不過待得時間並不長,從老爺爺的話裡看得出來,比豬吃的都不如,那時候看守所並沒有現在看守所監獄裡所吃的好,現在的監獄裡吃的東西是以前沒法比的。這是六十年代南方看守所的待遇我們再看看北方。
說到北方監獄,北方看守所很冷比南方看守所難受,犯人更遭罪,看守所沒有暖氣。天氣冷,冷到一種極致,我們是很難受得了的,更何況是在北方監獄裡的人,可想而知,看守所裡的條件多艱苦。對比於南方,北方不一樣,吃的可能是饅頭,,窩頭,饃饃等,注意他們是不可能遲到玉米饃饃這種好的東西的,要知道在那時候,只有在外面家庭條件好的人才吃的上玉米饃饃啊。所以每天估計也就是這兩樣,吃的最多的就是饅頭。
所以啊,如今社會千萬要做一位好公民,遵紀守法,不要去做錯事,看守所裡並不是一個好的地方,生活條件遠遠不如外面的生活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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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馬哥58061536
小時候家旁邊有個管教所 沿山而建 石牆鐵壁犯人每天開鑿砸石 家有親屬是管教 負責監工 犯人每天勞動 晚上統一學習 那時我還很小 幾個小孩經常去管教所附近玩 廚房和監所是分開的兩個門 有時候我們可以進去 到看裡面做飯的情形 每天的主食就是苞米麵的窩窩頭和白菜湯 鹹菜 有時是蘿蔔湯 土豆湯 每個星期改善一次伙食 有豬肉燉菜 有時是包子 饅頭 麵條等 記憶裡印象深刻的是 鄰居家有個大我十歲左右的大哥 屬於 社會人 打仗不要命那種 講義氣 朋友多 是方圓幾十裡的 狠人 這大哥是管教所常客 記得有天中午 管教所(實際那時叫強勞隊)改善生活 吃肉包子 他吃了好幾十個 下午幹活腰都彎不下去了 一幫小孩圍著看他 聽他說 ×××× 包子真他媽的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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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好像又有人在誇我帥
看守所作為羈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管制場所,其伙食條件肯定低於社會的一般水平。當然,可以肯定的是不會把他們餓死的,因為還要讓他們活下去參加勞動。
六十年代正處於社會經濟水平相對落後的時期,物質條件極度匱乏,尤其是在那天災人禍“並駕齊驅”的三年時間。當是時,普通百姓尚且難以填飽肚子,看守所裡吃的東西肯定好不到哪裡去。只不過,看守所作為由國家統一配給食物的“國家機關”,肯定不至於讓他們餓死,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在看守所裡的飲食條件,比那些食草根、啃樹皮的底層百姓要好很多。為了搞清六十年代看守所的伙食條件的真實情況,我特地詢問的當時正處於青年時期的爺爺。我爺爺當時恰好有一個朋友因為私造廚具而進了看守所,好不容易熬到釋放,他百般心酸地對我爺爺等人說了裡邊的各種情況。據我爺爺講述,當時看守所的伙食條件是真的差,基本上都是吃粗麵窩頭,早上只喝一碗棒子粥,中午吃三個窩頭,晚上吃兩個窩頭。偶爾上頭有吃剩下的鹹菜,也會分給羈押人犯吃。我爺爺朋友淚流滿面地說,在裡面能吃到鹹菜,就是真正的美味佳餚了,大家都捨不得一頓吃完,而是放進褲兜裡分成好幾頓來吃。
逢年過節的時候,也會發點土豆、番薯等粗糧下來,人犯們都對這種粗糧“甘之如飴”,但同樣捨不得一頓吃完。另外,在裡邊即使是粗麵窩頭也不會讓你白吃,而是要起早貪黑地從事勞動。當時的勞動專案都是真的苦活累活,比如去採石場、採礦場、磚廠等地做苦工。相比之下,能被分到鍊鋼廠或者是農場工作,就要燒高香了。無論哪個時期,一旦觸犯法律都不會有好果子吃,不光要吃最難吃的食物,還要從事最難熬的工作。因此,大家還是遵紀守法,做一個保持自由之身的良好公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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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女媧補天造人
看小說嗎?
看看小說,名字叫,陸犯焉識。
那裡邊詳細的說過,六十年代,特別是大饑荒的那時候,犯人吃的是什麼。
其中一個描寫是,冬天,青海的一個監獄裡,一個犯人重病在床,後來死了,結果,旁邊的犯人不報告,為了繼續領取死人的一份飯食,直到死者的臉已經發黑了,實在太難看了,才報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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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戲聽阿斌說歷史
六十年代的看守所犯人也沒什麼可吃的吧,那時候經濟水平那麼落後,也沒那麼多可以給他們吃的。可能就是稀飯,窩頭,白麵饅頭之類的吧,其他的也沒什麼了吧。可能還會有一點鹹菜吧,不過想來也不會有太多,估計每人只能吃到一點點吧。反正伙食和現在的犯人那是沒得比的,雖然說現在的犯人吃的也不咋好。
要知道在那個時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4b893e5b19e31333431366262代,就是普通百姓吃的也不咋好,更何況是犯人了,普通百姓也還可能餓肚子呢,所以犯人要有很好的伙食是不可能呢。有窩頭,白麵饅頭就已經很不錯了,另外那鹹菜估計就是他們改善的伙食吧。而且那時候普遍物資比較匱乏,也沒啥可吃的,所以大概想想就知道他們吃什麼了。
不過呢,伙食雖然說不好吧,但是絕對不會讓他們餓著的,因為他們還要幹活呢,而且乾的活還不少呢,要消耗很大的體力,如果不吃也沒有力氣幹活,但是能不能吃飽這個就不知道了,對吧。大家的飯量都不一樣,可能有些人飯量大一點,但是那伙食的分量應該都是差不多,所以這部分的人估計是吃不飽的吧。
但是就算是吃不飽又能怎麼樣呢,也還是要去幹活啊,因為這是他們的工作啊。所以說啊,人無論在什麼時候,都不要觸犯法律比較好,因為普通百姓雖然說沒有大富大貴吧,但是至少還是有自由的,也不用被逼著幹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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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加勒比海盜的書法攝影
六十年代看守所裡面犯人吃什麼?
答:據說,當時裡面每人每天兩三個小窩頭,吃到嘴裡和糖一樣甜,有的小氣的,捨不得一回吃了,把窩頭切成小方塊,像吃糖一樣,一會兒吃一塊,據說到了監獄裡伙食就好了,一週吃一回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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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野客剪影
一直以來,很多人的心中都有一個印象,那就是在監獄之中,管吃管住,似乎待遇非常優越,尤其是在法治社會的今天,更加註重人權,監獄中的環境已經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在一些電視節目中我們可以看到,似乎監獄就和宿舍一樣,當然了,監獄不可能如此舒服。
曾經有過一次去監獄的經歷,是公司組織的一次公益活動,活動的主旨就是希望大家能夠真切地瞭解到監獄的生活,目的我想就是希望大家能夠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好好工作。不管公司出於何種目的,那一次觀摩野哥個人覺得很有意義。
我們當時去的是一個青少年的看守所,一來到看守所的大門口,撲面而來的是監獄帶來的強大精神威壓,竟然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在巨大大門前矮了半截。當大門緩緩開啟,裡面是一個一塵不染的院子,兩位獄警一樣的人前來迎接我們,顯然是有提前預約,進入的過程很順利,走進看守所時,掃了一眼旁邊高樓上的警衛,他手裡的鋼槍泛著寒光。
再往裡面走,來到了工作區域,是一個很大的類似廠房的地方,裡面充滿了不明氣味,讓人聞了不是很舒服。一大群年輕人正在努力工作,他們正在控制機器生產襪子。看到這樣的場景我很意外,因為當時我以為被關起來就是每天無所事事,此刻才知道還要努力工作。
經過獄警的解釋才瞭解,原來每個來到這裡的人都需要經過勞動改造,透過勞動創造價值,也會為他們設立一個賬戶,他們的努力所得會分給他們,當然了,其中一部分要給他們自己的吃喝付費,原來,所謂的“包吃包住”是建立在勞動的基礎上,仔細想想也是,這是行刑,不是鬧著玩,想到這裡心情一下子嚴肅起來。
隨後,我們被帶到了他們的宿舍,和電視上演的差不多,只不過什麼時候起床,什麼時候睡覺,什麼時候洗漱都是有規定的,遠不如家裡自在。再來到他們的餐廳,和大食堂一樣的地方。他們每天早上吃米粥、雞蛋等,中午和晚上可以吃米飯。菜一般都是土豆和白菜,偶爾會帶些肥肉,如果覺得不可口,犯人還可以透過家人給充錢的方式去超市改善生活,不過價格就要貴很多了。
聽到這裡的時候,我忍不住說了一句,“可不能犯罪,這裡面太遭罪了。”獄警聽了不以為然,他說這都是好得了,如果放在60年代的監獄或者看守所,他們的待遇簡直是“皇帝級別”。一聽這話,我立刻對60年代監獄或者看守所的情況產生了強烈的好奇心,獄警似乎也感受到了我的好奇心,於是繼續說道,60年代的時候,當時的生產力遠不如現在,糧食產量也不高,而且當時又經歷了三年的自然災害,猶如雪上加霜。
當時的監獄和看守所環境差,沒有這麼大的空間關押犯人,都是好幾個人在一個房間裡關押,也沒有這麼優厚的待遇,不會有專門的食堂,每噸餐也都是米粥和饅頭,不過當時的米粥可沒有今天的稠密,米粒都能數得過來,饅頭也是那種很小的饅頭,有的饅頭甚至都已經發黴了。
聽到這裡,才覺得眼前的這些犯人是幸福的,所以說,一定不要犯罪,要珍惜眼前的好日子。
後來,在一次出差坐車的時候,旁邊坐了一位老人,我們隨便聊天的時候,說起了60年代監獄和看守所的話題。本來是無意的閒聊,沒想到這位老人卻因此打開了話匣子,侃侃而談了起來。
老人說,當年他年輕的時候脾氣不好,經常與別人打架,有一次因為傷人比較嚴重進了監獄,進去的時候他還很囂張,在裡面住了幾天卻開始好好改造,爭取早日出獄了。聽到他賣了個關子,我趕緊配合問道:“為啥呢?”果然,老人繼續了他的話題,他誇張地反問:“為啥?”因為那裡不是人待的地方,千萬可不能犯罪。他們房間很爛,關押著6個人,他們沒有清潔的宿舍,而是臭味熏天,說“窩吃窩拉”一點也不誇張,進餐和排洩都要在這個房間進行,只有一個小小通風口,成了他們唯一能夠獲得片刻安慰的存在。
我問他們當時都吃什麼,他的臉有些苦澀,似乎不願意回憶。過了好一會,他才繼續緩緩的說道,當時吃的稀飯,說是稀飯不如說是清水米粒,因為裡面的米並不多,而乾糧饅頭也都大多出現了生蟲子的情況,發黴菜的情況也經常出現,畢竟當時糧食太匱乏了,監獄和看守所裡自然不會有任何優待。
聽到了這裡,讓我回想起了獄警的話,也從老人這裡得到了印證。其實想想監獄的艱苦也是有一定道理的,畢竟那裡的人都是犯法的人,需要有這樣一個特殊的體驗來改變自己,達到重新做人的目的,這或許是對他們最大的幫助了。
現代的監獄越來越人性化,不僅環境改善,而且增加了犯人在監獄裡很多的學習機會,真正地從幫助他們的角度出發。儘管如此,我們還是應該遵紀守法,避免進去被勞動改造,畢竟自由難能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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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小偷花手
!我是77年第一次做牢,每天吃兩次飯,早上九點一次、下午三點一次一天九兩米,一個號子關十八個人,和一個馬桶,上午八桌放風,下午二點放風。天天吃不飽,好了下次在說八十年代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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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世界漁樂資訊
我的爺爺講過,我的爺爺和我么姥爺都參當過兵,
我爺爺後來說過,他當兵時候在看守所也待過一段時間,
當然,我也不知道,當時看守所為什麼會有當兵的,
畢竟,他老人家已經死了很久了,我只是依稀記得他講過這些。
根據他說,六七十年代,看守所是比現在混亂的,管理也有問題,
什麼害病死掉的,什麼被人給打死的,什麼想要逃跑的,
而且,那時候條件差的多,裡面跳蚤臭蟲一大把,陰暗潮溼。
那麼,到底犯人吃什麼?那時候的伙食標準怎麼樣呢?
首先講講吃的,當然也沒有啥好東西,玉米糊糊都算是非常棒的啦!
裡面管教和工作人員的伙食要好些,溫飽不成問題,粗糧細糧都不缺,
看守人員還有饅頭大米飯,葷素偶爾還會搭配一下,
因此,很多人都想當兵,畢竟,當時解決溫飽為頭等大事,
裡面的犯人,過得日子還是比較悽慘的,畢竟那是時代物質匱乏,
犯人的伙食,基本上就是棒子粥、窩窩頭、鹹菜這些吧,
偶爾節假日的時候,還是會有山芋幹、紅薯幹或者粘點葷腥的東西,
這對於當時的人或者犯人來講,都是非常不錯的啦!
所以,珍惜現在的美好生活吧!憶苦思甜!
還有,不要犯法,否則會付出巨大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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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喇嘛花媽媽
如果一個人違反法律,就必須受到懲罰並進行勞動改革。因此,我們在勞改營,拘留所,監獄以及其他囚犯受到壓制的地方。當然,無論生活如何,罪犯都是沒有政治自由的,人是被控制的。我們正在談論的勞改營的全名是一所勞教和康復學校。其中的人不是囚犯。好名字是:學生,實際上,這些人還不夠被判刑。公安部門增加了行政判決執行書,將這些人送往勞動教養,這是軍事化的。現在廢除了勞教制度。拘留中心正在壓制尚未被判刑的罪犯或死囚牢房。當然,他們的生活水平不會很好,尤其是在1960年代。監獄是罪犯定罪的人參與勞動改革的地方。法院檢察官辦公室對罪犯判刑後,將罪犯從拘留所轉移到監獄後,監獄的管理特別有規律,其管理是根據國家和司法部門的規章制度進行的。定期。當然,絕對不能違反法律。法律是殘酷無情的。我希望每個人都是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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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大唐迴音寺
俗話說:餓死膽小的,撐死膽大的。
進過看守所的人都知道,吃得飽可以,但是你想吃得好一點,那是不可能的。有的人說可以探視的時候送一點好吃的,不過這只是例外,也是要經過嚴格的檢查才能吃。
首先60年代的時候,我國正處於經濟相對落後的時期,況且三年大饑荒使得很多人都吃不上飯,而看守所裡的犯人能夠吃飽也是很幸福的時期了,畢竟在外面的人都很難溫飽,就是鹹菜也是美味佳餚了,要是有重大節日的時候,還能吃上紅薯、土豆等一些的粗糧。
其次看守所裡可不是養閒人的,吃了糧食之後要幹活,起早貪黑那是必要的,乾的活要對得起吃的這些糧食才行。、
最後我要說的是無論在哪個時期,只要你犯了法,那就要受到懲罰,如今的社會比以前那是好多了,看守所裡的伙食也是提升了一大截,但是一旦你觸犯了我國的法律,那就沒有好果子吃。
沒有了外面的大魚大肉,在看守所裡的人也是要經過改造的,這不光要限制你的人身自由,而且還要經過思想上的改造。
所以說,遵紀守法是我們每一個公民的必須要做到的,否則就沒有你的好果子吃,你說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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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奇聞誌異
六十年代看守所裡面犯人吃什麼?看看網友們怎麼說網友1:
我59年至63年,在河南公安廳第三監獄,還是個孩子,犯人吃的,我很清楚,隔著牢門能看到,紅薯面的窩頭,還有煮的糊糊,外加鹹菜,是最好的了,晚上一般是糊糊中,加胡羅卜,或菜葉,肉沒見過,6O年我上學,穿獄而過,每天都得到,還幫犯人買過幾分錢的鹽。
網友2:八十年代還吃過幾個月的雞飼料,得兩隻手捧著吃,一天兩頓飯。都餓的眼睛發藍。六十年代沒經歷過不知道,但只會更差
網友3:我以前招工在十堰市看守所飯堂工作,我就知道九幾年的生活也不會好到哪裡去了,三百多號犯人每頓只用半斤左右的油,四兩米一盒的蒸飯分兩個人。順眼點的或女仕我都會偷偷多給一份了。
網友4:我在監獄那段日子,我喜歡上監獄一個女警官,文靜漂亮,有時候她給我們送飯,大苞米麵餅子實誠的就這胡蘿蔔鹹菜辣滋滋,我只是暗戀直到最後也沒機會表白。
網友5:六十年代我們生產隊長因誤告坐了三個月監,回來後沒瘦還胖了,原來是在裡面一天九兩糧食,還是成品糧,在家裡就吃不了那麼好,,天天喝稀湖湖,還要天天領導社員幹活兒
網友6:據我的朋友遼寧盤錦新生監獄那裡的看守講犯人到了過年也會吃上一頓餃子!不過是各個中隊把面和少量肉等食品領回去由犯人自己包,哪個中隊先包完先給煮著吃。等包完了,還不等煮呢,有的犯人就自己連皮帶餡的生吃了!為什麼呢,饞的唄!
網友7:那個時候每天吃兩頓。一直到1978年底,只三兩三兩三兩伙食標準定製。剛進來的新犯人,必須把自己的口糧交給老犯人,也就是俗稱的牢頭獄霸。這裡面的道道深了[機智][機智]
網友8:60年代我不清楚,小時候在70年代聽隔壁坐牢回來的人說:幹活工作很累,伙食吃不飽,每天一碗菜皮湯,只見湯不見菜皮,規定好像每人每天9兩陳了幾年的小米飯。早上二兩,中午四兩,晚上三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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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夏亭3
每餐三兩米,長年冬瓜,海帶,酸菜湯,無油,一月二次肉,每次三兩一般清蒸,釋放的要交錢,糧,每月9元,糧27斤,判決的起解直接去勞改隊的就不用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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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深海魷魚
六十年代不知道,反正九十年代北方看守所還是以大窩頭為主,不去皮的棒子麵,一個足足有一斤,剛出鍋的偶爾嚐個鮮味道還不錯,禮拜三改善生活吃一次饅頭,也是黏糊糊的,每禮拜燉一次肉,但是高架的,一般人犯吃不起。菜是大咸菜蘿蔔條子,白菜湯土豆湯,哎!幹啥也別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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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孫長老10
一個人觸犯了法律,那就得受到懲罰,就得進行勞動改造,因此我們社會上就有了,勞教所,看守所,監獄等等一些在壓犯人的場所,當然不管生活怎樣,犯法的人是沒有政治自由的,人身是受管制的。
我們說的勞教所,它的全稱是勞動教養學校,這裡面的人不是犯人,美其名曰:學員,實際這些人是不夠判刑的人,公安部門添了一個行政判決執行書,就把這些人送去勞動教養,這裡是軍事化管理,現在已經廢除了勞動教養了。
看守所是在壓的沒判刑的犯罪之人,或死刑犯,當然他們的生活水平不會好的,六十年代更是差勁的。
監獄是判了刑的犯罪的人參加勞動改造的地方。是法院檢查院對犯法的人判了刑給了判決書以後,從看守所轉到監獄的犯罪人,監獄管理是特別正規的,他的管理是根據國家和司法部門的規章制度辦事的,生活是有規律的。
當然一個人千萬不要觸犯法律,法律是無情的,是殘酷的,希望大家都做一個尊法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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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石墨生花FY
上午9點開飯,一盆大碴粥,裡面都是苞米齊子,一塊鹹菜,下午三點開飯,一個窩頭一盆土豆湯,沒有油,最後剩下一片窩頭搽下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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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60年代的時候,由於災害不斷,整個國家進入了一個饑荒的時期,現實中有很多人因為吃不飽肚子外出逃難。當時人們因為無東西可吃,草根樹皮幾乎都被吃淨。
筆者有幸和信陽的一名百歲老人聊到過這段歷史,老人強調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50斤燒餅可以換一個小姑娘做老婆”。
還有很多逃難者背井離鄉,卻不幸在逃難的途中遇難,山間路頭偶爾也會看到一些逃難者的遺體。
那麼在當時物資如此匱乏的情況下,看守所裡的人吃的又是什麼樣的東西呢?看守所畢竟是關犯罪之人的地方,無論如何還是保障犯人有吃的,但是食物的質量就很難保證了。
有網友在網上分享過當年在看守所之間的經歷,由於當時糧食不夠吃,所以每天吃飯基本上以喝湯為主,很少能夠吃到像饅頭,米飯這些硬貨。
而且飯菜有很難保證新鮮和質量的,送到犯人手裡的時候,可能已經是發餿或者說有點壞的了,不過為了不餓肚子,大家也只能夠將這些飯吃下去。
更多的時候所發的這些稀粥飯人根本吃不飽,可能每人只吃一小碗,只是夠塞一下牙縫的。當然這也只是一些普通犯人的情況,對於一些特殊犯人,或者說家庭有錢的犯人就不一樣了。
在任何一個時期,監獄裡面都有一些類似於小賣部的地方,反正可以在這些地方花錢買東西。
如果要是犯人的家裡面比較有錢的話,可以定期的給犯人一些生活費,那麼犯人還是可以吃飽肚子的。
同樣也有一些監獄管理的比較人性化,可以讓犯人在一個公共食堂吃飯,犯人有錢的話也可以去食堂的付費視窗自己再加點菜。
但是普通犯人所吃的都是一些比較低質量的飯菜,因為當時保障國民供需已經很困難了。
除了家裡面有錢的犯人,還有一部分就是幹苦力的犯人,幹苦力的犯人和其他的拘留所,或者說是幹雜活的犯人不同。
因為他們每天要出很多的力氣,如果是吃不飽的話,自然就沒有勁幹活。所以這些幹苦力的犯人無論吃的好壞,每頓基本上都可以吃飽。
但這些食物也並不是很可口,營養也達不到,所以犯人在幹活的時候出現昏迷或摔倒是常有的情況。
不過話說回來在那個年代能有食物吃都已經很不錯了,畢竟在農村已經流行吃草根樹皮了。
若是逢年過節,看守所裡也會適當的改善生活,但是畢竟當時物資比較匱乏,即便改善生活也吃不到多少好東西,無非也就是做一個沾點油性的大鍋菜罷了,而真正能吃到犯人嘴裡的油性更是少的可憐。
可能會給犯人共用一些白麵饅頭,但是也並非所有的人都能夠吃上。在節日當天能夠吃雜麵飯填飽肚子,都已經是一個不錯的奢求了。
雖然在看守所裡能吃上飯,但是大家還是都想爭取減刑儘早出去,畢竟在裡面的滋味是真的不好受,還是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自由生活在這個社會上才是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