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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變法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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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父母年代記憶

    失敗了.

    如果王安石活在當下,必然是央行行長的不二人選,或是金融界的翹楚,最不濟也是個風投資深顧問。

    既然說到王半山一手打造的熙寧變法,不妨先看看它的背景。眾所周知,北宋是搞文官政治的,這是最高指示,中央歷任皇帝堅決執行不動搖。在這種大環境下,為了防止文官專權,北宋初期實施一職多官制度。當時如果想仕官,辦法是很多的,有最基本的科舉制(常選);有制舉(特舉),允許士人自薦;還有恩蔭制,以“恩逮於百官唯恐其不足”來籠絡官員。這其中,恩蔭制的弊端最大。所謂恩蔭制,又稱蔭補,是一種階級固化手段,變相地搞世襲。具體表現為:高階官吏,文臣自太師至開府儀同三司,可蔭子、孫、期親、大功以下及異姓親,而且可以蔭及門客;武臣自樞密使至觀察使、通侍大夫,可蔭子、孫、期親、大功以下及異姓親。這些制度雖然有利於鞏固統治,且激勵了士大夫們“以天下為己任”的報國之心,但最終導致官員貪戀權位,官僚機構龐大而臃腫,是為“冗員”。真宗皇帝時,各種仕官的詔令已經名目繁多,到了仁宗皇祐年間(1049-1053年)時,內外官員數量達兩萬多人,甚至“十倍於國初”。在這些膨脹的執政官員中,保守主義大行其道(從中也能看出王安石的一枝獨秀和變法的重重壓力)當時的官員傾向於與地方豪強妥協,於是導致土地兼併日益嚴重。土地兼併的後果呢,又產生了大量無地可耕的饑民,只能投身軍隊,導致軍隊暴漲。是為“冗軍”。冗軍正所謂“養兵之費,在天下據七八”。而宋朝政府實行的募兵制,其中佔主要的兵源就是這些饑民。當時政府對此還覺得十分滿意,統治者認為“天下獷悍失職之徒,皆為良民之衛”,把社會上可能的造反派都一網打盡,收編入伍。類似梁山泊好漢的大量來自民間的兇悍兵士,就是這麼被收編的。如果你要問,這麼多的兵力,為啥和遼金等北方民族的對抗中,每每都處於下風呢?這就要問宋太祖老人家一手締造的“更戍法”了。為了避免武將專權(考慮到自己的出身),更戍法令禁軍分駐京城和地方,並以一定週期輪轉,回駐京師。趙匡胤認為這種辦法可收到“兵不知將,將不知兵”的效果,“故將不得專其兵,兵不至於驕墮”,然而卻導致將官和士兵互不熟悉,也缺乏凝聚力,大大降低了軍隊的作戰能力,“冗員”加上“冗軍”,再加上大興土木、修建寺觀,導致不必要的財政開支嚴重增加,是為“冗費”。支出如此之大,而收入呢?在地方大搞土地兼併的豪強們,為了少報稅,故意隱瞞土地,導致中央財政收入銳減,甚至出現了立國以來少有的財政赤字。以至於到了“百年之積,惟存空簿”的地步。為了維持財政,中央只能陷入增加苛捐雜稅的惡性迴圈,以至於百姓怨聲載道,甚至揭竿而起。(嗯,宋公明大哥我們跟你混。。。)以上這三冗,基本就是熙寧變法之前的內部環境。至於外部環境,北方的遼(契丹)和西北的西夏(党項),長期騷擾北宋邊境。遼更是強佔了北方的農業、手工業和文化重地“幽雲十六州”。宋軍因為上面提到的原因羸弱不堪,最終只能簽訂“澶淵之盟”,以繳納歲貢的方式換來短暫的和平。

    契丹族建立的遼國,是一個半漢化國家,擁有強大的組織能力。遼國比宋成立早得多,長年接受周邊國家的歲貢。在國土後方,則廣泛起用漢人從事各行各業。而西夏也是個是類似的半漢化的國家。因此宋朝面對的敵人比過去要強大得多。

    所以在此內憂外患之下,北宋政府急需改革。范仲淹所主導的,宋仁宗慶曆年間的“慶曆新政”,就是一次失敗的改革。部分失敗的原因和熙寧變法相似,這裡就不再贅述了。早在宋仁宗時,王安石就在高官歐陽修的提拔下,入京為官。他透過《上仁宗皇帝言事書》,向最高統治者系統性地表達了改革的見解,試圖徹底扭轉當時的不利局面。然而這並沒有什麼卵用。改革措施一經提出,就遭到了宋仁宗的拒絕。直到宋神宗即位,年輕的皇帝帶著一股衝勁,想要把舊世界打個落花流水。他想到了王安石,便起用其為江寧知府,後又做了翰林學士兼侍講。王安石同學的偉大抱負,終於見到了來之不易的曙光。此時是熙寧元年,也便是“熙寧變法”之名的由來。宋神宗:“當今治國之道,當以何為先?”王安石:“以擇術為始”。宋神宗:“不知卿所施設,以何為先?”王安石:“變風俗,立法度,方今所急也。凡欲美風俗,在長君子,消小人,以禮義廉恥由君子出故也。。”

    讓我們來看看王安石的變法措施,理解一下為什麼他是一個穿越者。

    青苗法:在每年二月、五月青黃不接時,由官府給農民貸款、貸糧,每半年取利息二分或三分,分別隨夏秋兩稅歸還。

    青苗法,可稱是熙寧變法中最重要的一條。所謂“青苗”,是指春天時尚未成熟的幼苗。在春天時,去年的秋糧已經殆盡,而春糧則尚處於成長期,也便是“青黃不接”的時候。在此時,農民手中有可以預期增值的貨物“青苗”,卻缺乏供應種植和生活的資金。在過去,他們只能透過向地主借高利貸的形式,來獲取所需資金。但是地主開出的利息可遠遠不止二三分(農民以土地為抵押),最終導致的就是農民還不起,只能變賣土地。。。連年惡化的土地兼併就是這樣產生的。深諳金融理財之道的王安石覺得,這理應是投資抵押貸款的絕佳時機。他主張政府在春天,以比較低的利率借款給農民。(一般是二分,也就是20%,不要用如今的視角,在當時是絕對的低利息了。。)而農民以青苗本身為抵押,在秋收後連本帶息還錢給政府。這便是所謂的“不加稅而國用足”,王安石企圖透過金融手段,以抵押貸款的方式,來獲得政府財政收入。因為當處於生產增加,貨物流通的理想化條件下, 即便稅率不變,也能在高效的流通環境下刺激經濟,獲得增稅的效果。王安石的這些想法,在當時整個世界都是最先進的,遙遙領先於時代。因為當時人普遍認為,一切應當固定不變,什麼貸款、利息、抵押、保證金都是浮雲。。。王安石在當地方官時實驗了青苗法,效果不錯,他在陝西推行時也大受歡迎。可是他萬萬沒想到的是,當推向全國時,卻引發了災難性後果。那麼,青苗法為什麼會失敗呢?這是因為青苗法在執行時,地方政府並不說清其中緣由,只是強迫農民接受規定款額的貸款,屆時再連本帶利歸還,絲毫不考慮其個人意願。(我估計,那些地方官員根本也弄不懂王安石的投資策略,只能照本宣科。。。)而政府貸款所需的準備金,很多來自地方政府的賑災倉儲。實際情況是,有些地方根本無餘力貸款,也根本沒有實際施行,卻依然在對農民的田賦中收取了利息,以向上級政府繳納。(這些地方官員的邏輯是,勞資雖然沒錢借你,但是還錢的時候你依然要還勞資利息,上繳給趙家。。)而且,為了保證還貸,政府強迫地方富戶與普通農民結為利益共同體,由富戶提供擔保或抵押。青苗法實行後,偏偏連年遭遇自然災害,可是政府為了還貸只能逼迫農戶紛紛破產,最終連富戶也無法倖免。在一個省份中,能順利完成的改革措施,到了全國推廣時,即便是皇帝敕命也無濟於事。由此可以想象大國統治時,推行政令的阻力之大,各利益集團的鬥爭之複雜。哪怕一個渺小的個體,都會想出各種手段獲取最大利益,減少最低損失。除了青苗法外,還有市易法。

    市易法:在京城設定市易務,出錢收購滯銷貨物,市場短缺時再賣出。

    投資專家王安石認為,政府庫存的錢物無法生利,但是借貸給民間商人(商人以金銀地產抵押),實現貨物流通,就可以連本帶息收回紅利。此外,透過市易法,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民商對百姓的壟斷和剝削,實現降低物價。但是王安石還是圖樣圖森破了。他沒有料到的是,官商比民商要更加惡劣。畢竟,民商互相之間還是有競爭的,壟斷有限,對平民的剝削也有限。(人家民營企業嘛,已經是業界良心了。。)而官商呢,打著趙家人的旗號,可以實現徹底的壟斷。而且當趙家人壟斷了市場、貨源、價格,所有的一切時,其盤剝的物件就不僅僅是百姓了,連民商也成了受害者。(哪個說中X油的,給我站住~)官商透過新法得利,控制了批發與零售業,民間商人做生意要經過官商的層層剝削,還要上繳賄賂,經營成本大大提高。主導商務的官員們各個富得流油,可是國家物價上漲,商人破產,工商業迅速走向絕境。和市易法相似的,還有均輸法。

    均輸法:設立發運使,掌握東南六路生產情況和政府與宮廷的需要情況,按照“徙貴就賤,用近易遠”的原則,統一收購和運輸。

    所謂“徙貴就賤“,是指不再像過去那樣,一成不變地向各地徵收錢幣和實物。而是透過在災荒歉收導致物價高漲的地區,徵收資金;再拿徵收到的資金,到豐收物產充足的地區,以低價購買物資,上供中央朝廷。而所謂“用近易遠”,是指如果多個地區物價情況差不多,就到距離較近、交通便利的地區購買。這條改革舉措從紙面上看,既保證了朝廷在物資方面的需要,又節省了物質和運費,還減輕了納稅戶的額外負擔,限制民間商人對市場的操縱減少盤剝。但是和市易法一樣,官商的介入,讓市場秩序變成了徹底的壟斷,最終陷入官商吃飽,百姓完蛋的境地。再有一點,當時的社會觀念也並不贊同王安石這種資本為王的理念,認為他“唯利是圖”,瘋狂地為官家斂財。除了那些財政改革外,還有社會福利方面的改革,比如免役法。

    免役法:將原來按戶輪流服差役,改為由官府僱人承擔,不願服差役的民戶則按貧富等級交納一定數量的錢,稱為免役錢。官僚地主也不例外。

    這項變法,要求民眾以交錢的方式代替差役,並且原先享受免役待遇的官戶、城市居民、女戶、寺觀、未成丁等群體,也不例外。只有城市六等以下、鄉村四等以下貧困戶享受全額免納的優惠。這頗有點當今西方福利國家的思維。梁啟超就認為,免役法是一項前無古人的福利革命,“與今世各文明國收所得稅之法正同……實國史上,世界史上最有名譽之社會革命。”然而,可以想見的是,這種舉措在當時,除了一貧如洗的底層,其他各個階層的富人和窮人,都必然會竭力反對。此外,還有社會治安方面的改革,保甲法。

    保甲法:將鄉村民戶加以編制,十家為一保,民戶家有兩丁以上抽一丁為保丁,農閒時集中,接受軍事訓練。

    保甲法可以視為現代民兵制度和警察制度的雛形。它的目的在於,加強對農村的統治,維護農村社會的治安穩定,與此同時,又建立全國範圍內的軍事儲備,還節省了大量的訓練軍費。然而實際執行就是另一回事了。這些保甲主要的任務,是“上番”和“教閱”。所謂上番,就是輪流執勤,實際上類似於強迫做義務勞動。所謂教閱,就是校閱,指檢閱和訓練。上番和教閱,給保丁們帶來了深重的苦難,既摧殘了他們的身心,也影響了他們的家庭農業生產。而且保正、保長等對待保丁也毫不留情,任意欺凌勒索。史料中有載,稱“保甲一司,上下官吏無毫髮愛百姓意,故百姓視其官司,不啻虎狼,積憤銜怨,人人所同”。到後來,很多保丁為了逃避保甲法,甚至不惜自殘,至於中途逃跑的就更多了。這些逃跑的保丁無家可歸,只能聚集起來佔山為王,從執法者變成了犯法者。此外,保甲法因為具有一定的軍國主義傾向,使底層有了透過武藝加官進爵的可能性,導致士大夫階層的嚴重不滿和反對。保馬法則是基於保甲法之上的一項改革措施。

    保馬法:將原來由政府的牧馬監養馬改為由保甲民戶養馬。保甲戶自願養馬,可由政府給以監馬或者給錢自行購買,並可以免除部分賦稅。

    北宋時由於缺乏優良牧場,馬匹數量一直低下,無法和北方民族的騎兵抗衡。為了改變這一局面,王安石想到了保馬法。凡是願意養馬的,由政府供給馬匹,或由政府出錢讓人民購買,每戶一匹,富戶兩匹。然而最終由於瘟疫連年,馬匹死亡嚴重,領養馬匹的人家還得倒貼賠償,最終此法也不了了之。熙寧變法還包括方田均稅法和農田水利法。

    方田均稅法:令全國清丈土地,核實土地所有者,並將土地按土質的好壞為五等,作為徵收田賦的依據。農田水利法:鼓勵墾荒,興修水利,費用由當地住戶按貧富等級高下出資興修水利,也可向州縣政府貸款。

    方田均稅法直到王安石變法徹底失敗,都沒有完成對土地的丈量。農田水利法,則算是變法中極少數可算成功的,在頒佈之後的七年裡,全國興修的水利工程達一萬多處,灌溉民田36萬多頃。王安石的變法一直能獲得宋神宗支援的一個原因,是因為變法令國庫真的殷實起來,全國財政收入也從宋初的1600多萬貫,增加到6000多萬貫。到後來,宋神宗建立的三十二個大倉庫都被塞得滿滿當當。但這終究是個零和博弈。國家雖是富了,可錢財卻都來自於民間。百姓變得窮困潦倒,在各地揭竿而起。司馬光在抨擊變法時就痛斥道:“不取諸民,將焉取之?”熙寧變法的結局,在元豐八年時(1085年)。由於宋神宗的去世,宋哲宗即位,高太后垂簾聽政,起用了王安石的死對頭司馬光為宰相。新法幾乎全被廢掉,史稱“元祐更化”。王安石的思維如此地領先於時代,他這些以金融手段管理國家財政的理念,縮小貧富差距的社會福利理念,訓練鄉民成為治安力量維持安保的民兵和警察理念,都是那個時代從未有過的執政思路。更是不知道比當時中世紀的西方國家高到哪裡去了。。然而他走得太快,終於迷了路。元祐元年(1086年),鬱郁不得志的穿越者王安石病逝於南京鐘山,他的故居半山園留存至今。

    最後,說了這麼多,來點總結性陳詞吧。。

    私以為,王安石變法的失敗的內在原因在於:

    一。熙寧變法的實質,是一場應對舉國危機的政治衝動,並非經濟發展的內在需要。

    二。宋代的體制沒有適合新法的土壤,沒有預先設立的、成熟的商業機構,也沒有相應的法律保障各方利益。

    三。變法的根本目的,是強國而非富民,是一場社會財產的重新分配。在這場分配中,民商、地主和農民是真正的輸家。因而在推行時,損害了社會各階級的利益,導致變法嚴重缺乏社會基礎。

    四。新法執行時,推行手段單一,遭遇種種阻撓,出現官僚利用其斂財、用人不當等缺陷。

    而這些深層次的內在原因體現在表面上,就是無論最高統治者的初衷有多麼好,在推行改革措施時,都會遇到無數的阻礙。有太多執行政令的中央官員和地方官員,大肆從中尋找漏洞,以達到徇私舞弊,中飽私囊的目的。

  • 2 # 周朝文DMU

    王安石變法可分為理財和整軍兩大類。

    前者包括均輸法,青苗法,農田水利法,免役法,市易法和方田均稅法等;

    後者包括將兵法,保甲法,保馬法和設軍器監等。

    總的來看具有進步的作用。

    均輸法,市易法和青苗法是對富商和地主投機倒把,囤積居奇,盤剝農民的行為進行打擊,也增加政府收入。

    方田均稅法和免疫法是限制官僚地主的特權,減輕農民的負擔,增加政府收入。

    農田水利法有利於農業生產。

    保甲法,保馬法,將兵法和設軍器監則有利於加強軍事力量,鞏固邊防。

  • 3 # 宦官趣聞

    王安石變法內容很多,涉及到政治、經濟、軍事、科舉等。其最突出的核心內容就是經濟改革——增加朝廷財政收入。

    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就是:“左手倒右手”,以政府行政手段,搜刮民財,強制斂財,變著法兒把民眾口袋裡的錢,轉移到朝廷手中,嚴重損害了民眾(包括農民、商人、地主官僚等)的利益。

    這種聚財手段,說得好聽點,是為國聚財,短期看也確實大大增加了政府財政收入。但實則是變相斂財,富國損民。因為朝廷財政收入的增加,不是建立在經濟發展、百姓收入增長的基礎上,違背了經濟發展規律,這就註定了變法會受到絕大多數、不同階層的反對,引發民怨沸騰。

  • 4 # 大江侃歷史

    如果用簡短一句話來形容王安石和他的變法,那麼我就用最簡單的一句話:為了讓國庫有錢,王安石的辦法就是讓地主階層付出更多的賦稅,結果是國庫滿了,但地主階層更加剝削老百姓,百姓的怨言卻更大了。

    王安石變法,也稱為熙寧變法。

    1069年宋神宗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躋身執政之列。王安石提出當務之急在於改變風俗、確立法度,提議變法,神宗贊同。為指導變法的實施,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由王安石和陳昇之共同掌管。王安石委任呂惠卿承擔條例司的日常事務,派遣提舉官四十多人,頒行新法。

    1067年宋神宗即位,立志革新,於1068年召王安石入京,變法立制,富國強兵,欲改變積貧積弱的現狀。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位同宰相,他在全國範圍內推行新法,開始大規模的改革運動。所行新法在財政方面有均輸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在軍事方面有置將法、保甲法、保馬法等。但是,王安石變法在推行過程中由於部分舉措的不合時宜和實際執行中的不良運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加之新法觸動了大地主階級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變法於1085年因宋神宗去世而告終。

    王安石變法的根本目的,是要改變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增強對外防禦,對內彈壓的能力,以鞏固和加強封建統治。從新法次第實施,到新法為守舊派所廢罷,其間將近十五年。在這十五年中,每項新法在推行後,雖然都不免產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是,基本上都能收到一些效果,“富國強兵”的效果是十分顯著的。變法過程中也存在不少一些弊端和不足,出現了新法危害百姓的現象。在變法的指導思想上,王安石偏重於謀求開闢財源,獲取儘可能多的國家財政稅收,如均輸法利用國家行政權力強制進行收購、運銷,以此手段來積累國家財富,違背了客觀經濟規律,變法導致國富民貧,而這於王安石變法的初衷“去重斂、寬農民、國用可足、民財不匱”是大相徑庭的,而且新法實行也過於急進。

  • 5 # 坐今說天闊

    為官廿載,起起落落。

    天下狃安,治平無事。

    起民之病,治國之疵。

    勢比人強,雖敗猶名。

  • 6 # 第一孺子牛

    王安石是北宋著名的改革家,其變法對發展生產、富國強兵方面收到了比較顯著的效果,使北宋政局一度好轉。

    同時,他在文學方面也有較高的成就,其散文雄健峭拔,為“ 唐宋八大家”之一。

    王安石變法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理財方面的變革;二是軍事上的調整;三是教育上的改動。

    王安石的變法最後以失敗告終,究其原因是:

    一,他的改革沒有在先祖們規矩的基礎上進行,導致其脫離了理論基礎,對百姓們產生了危害。

    二,他的變法極大的觸及到了地主們的根本利益。

    所以,王安石的變法是以失敗告終的,這也是他的必然性。

  • 7 # 凱西讀書

    王安石是改革派,站在他對立面的保守派司馬光有一句話評價他:“人言安石奸邪,則毀之太過;但不曉事,又執拗耳”。我覺得這句話評價王安石,再貼切不過。

    王安石,生於公元1021年,卒於公元1086年,享年66歲。他是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學家及改革家。

    他生於官宦之家,隨父宦遊,深知民間疾苦。當時是“富者有彌望之田,窮著無立錐之地”,王安石的變法,是想要改變此情況,增加國庫收入,提高貧者收入,改變“冗官”、“冗兵”、“冗費”和國家積弱的現狀,這不可避免動了豪紳世族的蛋糕,遭到保守派的反對,以致變法失敗。

    王安石的變法,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 農業方面,實行青苗法、農田水利法等

    新法在農業方面採取的青苗法、農田水利法、免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稅法、均輸法等,有一定的積極作用,農民可以在青黃不接時以較低的利息向官府申請到貸款,打擊了豪紳的高利貸。方田均稅法,則可以核實土地所有者,將田地按照土質的好壞分為五等,作為徵收田賦的依據;興修水利,鼓勵農墾,促進了農業發展,增加國家稅收。

    均輸法,則是由國家設立發運使,根據生產情況和政府與宮廷的需要,按照“徙貴就賤,用近易遠”的原則,統一收購和運輸。不得不說,這個方法也是很超前。

    2. 強兵之法

    冗兵問題在宋仁宗之時就已經很嚴重。軍隊達一百多萬之多,作戰能力卻很低下,國庫收入的很大部分都用來做軍費開支,造成了很大的財政負擔。

    王安石透過實行保甲法,將村民加以編制,民戶家有兩丁以上抽一丁為保丁,農閒時接受軍事訓練;裁撤年紀五十以上的老兵,加強對禁軍的測試;實行將兵法,改變了將兵分離的局面。

    3. 改革取士之法

    北宋的文化高度發展,是我國曆史上文化最繁榮的一個朝代。當時取士很多靠詩詞歌賦等,在治理方面並不實用。王安石在進行改革時,非常關注人才的選拔、培養和使用,他改革了科舉制度,廢除明經科,以經義、策論和法科取士,選拔更具真才實幹的人才。另外又透過整頓太學、提拔中下級官員,任人唯才,讓許多有才幹的低階官員得以發揮才幹。

    綜上所述,王安石的變法,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北宋積貧積弱的狀況,增加了財政收入,但是由於政令在全國推行時,並不是所有的官員都能公正無私,很多變法高層官員乘機中飽私囊,以致百姓的日子更加困頓;且變法觸動了豪紳世族的利益,招致他們的反對,以至於變法的最高領導——宋神宗深感困擾,無法頂住來自反對派士大夫的壓力,導致變法最終失敗。

    也許,循序漸進的變法更適合這個朝代。但是不管變法失敗還是成功,不可否認的是王安石仍是一個正直的、有才幹的官員。最瞭解你的人不是你的朋友,而是你的對手。司馬光對他的評價在我看來很中肯。

  • 8 # 失憶散人

    萬事俱備,東風撤了

    改到一半,皇帝老子被皇帝他媽一哭二鬧三上吊拉到保守派一方去了

    我,王安石,可以做商鞅

    你,宋神宗,不是秦孝公

    一個半途而廢的秦孝公[呲牙][呲牙][呲牙]

  • 9 # 陳參

    當然可以,如果用一句話來形容王安石變法,沒有比下面這句話再合適的了!

    話好說,話也真好說

    事難做,事也真難做

  • 10 # 竹杖草鞋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號半山。撫州臨川人。北宋著名思想家、政治家、文學家、改革家。

    王安石才華出眾,剛直不阿,但用人識人不夠精準,變法是為了改變宋朝自開國以來,由於冗員、冗兵和冗費所形成的北宋的積貧積弱的局面,在王安石數十年地方治理卓有成效的經驗基礎上,取得皇帝的信任後,實施的不重視節流而重視開源的諸如青苗法和募役法等富國之法,保甲法和將兵法等強兵之法,但由於未充分考慮社會承受力和政策實施過程中政府人員貪贓枉法等問題,而最終失敗的中國古代著名的變法之一。

  • 11 # 來了智寶

    說到王安石變法,中學學歷史的時候,就依稀記得“王安石變法”,大體內容不是特別記得,在我的記憶中就是記得那個為了詩句反覆琢磨的敬業詩人。王安石的《泊船瓜洲》,京口瓜洲一水間,鐘山只隔數重山,春風又綠江南岸,明月何時照我還。我記得老師講這首詩時著重指出,“春風又綠江南岸”中的又綠,倆字詩人當時有“又到”、“又過”等好幾個備案反覆推敲最後選定“又綠”,所以我印象中的王安石就是個敬業詩人,後來又學了一篇《傷仲永》,這篇文章透過“傷”字表達了王安石對仲永的悲憫和可惜的感慨,也能看出早起王安石的樸素的唯物主義思想。

    但是王安石不光是詩人,他更是政治家,思想家,改革派。在說王安石變法之前,我們來看“王安石變法”的背景,先看他本人。

    神童級別,年紀輕輕就中了舉,(當時他是第四名,其實是因為皇帝不喜歡他文章中的一句話,要不然就是第一名)名滿天下,是唐宋八大家之一,詩詞文章放到歷史上也是頂配。

    仕途:“為官一任造福一方”這種詞就是形容他的,絕對的能臣,在每一任上都顯現出了高人一籌的水平。

    品格:人品官品均無可挑剔,對政見不合者不蓄意打擊,執政多年不營私結黨。真是一心為公。從生到死一以貫之,連對手都為此折服不已!

    王安石這個人特別奇怪,王安石經歷了宋仁宗、宋英宗,宋神宗三代帝,一開始王安石是在地方為官的,王安石在地方為官時,政績很不錯,地方政府錢財充足,換句話,王安石是個特別擅長理財的人,而在王安石(25歲-46歲)期間拒絕了無數次升遷的機會,仁宗皇帝和英宗皇帝多次招見他來京城當官,多次被被拒。不去,我在地方做官挺好,我還要繼續努力,所以當神宗皇帝把他招回時,人們都感覺王安石是不是要開啟他的傳奇人生了。是不是要大有作為,施展他的抱負了。王安石就給自己包裝了這麼一套政治基礎。

    所以“王安石變法”應該是是王安石預謀很久的了吧,還有就是神宗感覺,父親和爺爺都不能招回來王安石自己給招回來了,還是自己有本事。王安石回到京城和神宗是徹夜長談,王安石還給神宗先種了個“影子”。

    王安石告訴神宗,歷史上即使是明君進行改革時也會有保守、腐朽的人反對,他說即使是堯舜之才身邊也會有“四凶”(四個兇獸,四個酋長,四種惡性。),後來朝廷一有人出來反對變法,皇帝立刻就想到“四凶”,可見王安石在變法之前就在皇帝那做足了功課,也預想到了哪幾種臣子會反對變法。

    再說政治背景,當時宋朝存在一下幾種政治情況。

    王安石變法的最初原因就是,基於宋代的政治經濟體制,導致到了神宗時候,冗官冗兵問題都過於嚴重,從而使得國家財政出現問題。當時用於軍隊的支出相當於國家其他費用的一半還要多而其官制和軍制問題因為涉及宋朝立國之本,誰也沒有信心和膽量對這個曾經能結束唐末五代動盪的祖宗之法下刀,因此,為了充盈國庫,就要透過相應的政策手段,在不動搖國本的同時,取得同樣的成效。王安石變法也是在這種歷史背景下產生的。這個背景也就註定王安石變法事實上是一場以經濟為主,兼涉政治、軍事的改革。

    下面咱們再看看王安石變法的內容:

    苗法者,以常平糴本作青苗錢,散與人戶,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斂。均輸法者,以發運之職改為均輸,假以錢貨,凡上供之物,皆得徙貴就賤,用近易遠,預知在京倉庫所當辦者,得以便宜蓄買。保甲之法,籍鄉村之民,二丁取一,十家為保,保丁皆授以弓弩,教之戰陣。免役之法,據家貲高下,各令出錢僱人充役,下至單丁、女戶,本來無役者,亦一概輸錢,謂之助役錢。市易之法,聽人賒貸縣官財貨,以田宅或金帛為抵當,出息十分之二,過期不輸,息外每月更加罰錢百分之二。保馬之法,凡五路義保願養馬者,戶一匹,以監牧見馬給之,或官與其直,使自市,歲一閱其肥瘠,死病者補償。方田之法,以東、西、南、北各千步,當四十一頃六十六畝一百六十步為一方,歲以九月,令、佐分地計量,驗地土肥瘠,定其色號,分為五等,以地之等,均定稅數。——————《宋史.王安石傳》

    現在這個時代是資訊爆炸的時代,大家時間也是非常的緊張,那麼我就用我的大白話,在細說一下王安石變法的內容。

    1.青苗法,實際上就是將政府變為對農民進行貸款的銀行。每年青苗不接的時候,農民可以向政府貸款,等到收穫之後,老百姓行在歸還。(原本富商賺的錢國家來賺,可是他忽略了只要政府參與就有政績之說,不乏官僚們為了業績強行農民高利借款,歷史記載利息高的時候第一次還款就30%的利息。)用蘇軾的詩形容“賣牛納稅拆屋炊,慮淺不及明年飢”,賣了牛,拆了屋,交借款,思慮淺,已經顧不上那麼多了,沒法考慮明年那麼遙遠的事情了,只有先把貸款還上要不就要有牢獄之災了。耕牛在古代是最重要的勞動工具,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可見老百興真是走頭無路了。

    2.均輸法,就是政府集中採購儲蓄食糧制度。新頒佈的均輸法要求各地方政府在首都設立專用倉庫,豐收時大量購入,以解決欠收時的賦稅問題,並且還改由用貨幣替代實物納稅。(米貴的時候收米,米賤的時候收錢)還是蘇軾的詩“官今要錢不要米,西北方里招羌兒。”(這裡農民在賣米的時候還要被商家在扒一次皮)

    3.免役法,就是公平勞役制度。規定全國每一個成年男子,都有為國家服勞役的義務。地主、官僚、鄉紳的人等,如果想免除勞役,必須繳納代役金,就是“免役錢”。“壟黃滿朝人更苦,不知卻做河伯婦。

    4.市易法,就是平抑物價的制度,實際上就是政府具有了現代物價局的職能。政府設立市易司,籌集一定資本金,物價低廉時,由政府購入;等到物價上漲,再行售出。(國家壟斷)

    5.方田均稅法,就是對漏稅耕地和田賦清查和整理。對全國耕地進行清查,多查出360萬畝。

    這幾個法規都是為了增加國家收入,都是標準的“經濟法”。其中,免役法和方田均稅法的方法在歷朝歷代大都有一定程度的涉及到,藉助今天的知識,我們可以看到,實際上讓政府進入市場,透過一系列經濟干預政策,加快貨幣的流通速度,從而增加社會財富。這樣就是王安石所說的“民不加賦而國用足”。

    其中涉及一千多年前的農業社會,王安石的這一思想無疑是非常超前的,其中涉及的經濟學知識遠超過同時期的所有人,這正是其了不起的地方。另一方面,正因為其思想上與周圍人不符,所以改革阻力格外大,而王安石一生都是知難而上,堅決貫徹自己的信念,這也是他了不起的地方。

    可是由於理想和現實相差太大,也就是理論和實踐嚴重脫節。

    美好的願望在實踐中無法貫徹,而為了貫徹自己的理想,王安石只能進一步加大政府的權力,以強制的方式推廣,從而導致一場經濟改革變成了政績考核,官員要獲得好的考核成績就只能進一步加大政府強制力來扭曲市場,從而使得最初的理想貫徹走型。這是一個在當時社會狀態下無法逾越的惡性迴圈。

    在反對變法的人當中以司馬光為首的保守派覺得,王安石變法是與民爭利,司馬光說,一共就是那麼多錢。要麼在國庫要麼在民間,他覺得王安石變法是把老百姓的錢炸幹了放到國庫。後來司馬光,蘇軾等人多次上書言論都被神宗駁回,還發生了有名的御史臺案(又叫烏臺詩案)。

    最後加速王安石變法結束的是一個叫鄭俠的人,官不算太大,但是有機會和皇帝說上話,他沒有上書,他畫了一幅畫,畫的是他在宮門口看到老百姓因為交不上貸款,拆屋、殺耕牛,戴著腳鏈被衙役鞭打,窮苦百姓餓死街頭。當神宗看到這幅畫時淚流滿面,他說我變法是為了讓老百姓過好日子,是做好事,我要的不是個畫面啊。這副畫讓神宗感觸太多,就有了叫停王安石變法的想法。

    鄭俠畫

    變法後老百姓流離失所的情景

    就這樣王安石變法在“停停走走”了16年,變法自1069年熙寧二年至1085年元豐八年,(王安石-章惇-蔡京)以神宗去世而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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