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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海盜11202675

    個人想法勿噴∶提問者其心可誅,提出這個問題本身就是想讓施救者心中有疑慮,讓普通百姓不敢在別人有危難時挺身而出,讓社會矛盾更加突出。

  • 2 # 游泳蛙泳愛好者初學者

    醫生在高鐵救人,出於職業道德,根據執業醫師法規定,執業醫師在搶救病人時在非執業地點不算非法行醫行為,所以不犯法。

    如果真的有人要求救人者出具醫師資格證,那是不厚道的,是對熱心救人的醫生潑了冷水,換句話來說,就是農夫與蛇的故事一樣的,現在大部分醫生知道有這種事發生,誰還會去救人?

    綜上述這起事件嚴重打擊了醫生在非執業地點救人的積極性,那麼這種在公共場所幾乎每天都會發生的突發事件(中國地大人多,大機率事件),讓他們失去搶救的黃金三分鐘,對整個社會來說極度不利。

  • 3 # 九思94321

    如果真有這種情況發生的話,你完全可以扭頭就走。因為你沒有責任和義務,必須去救人。醫生只是一種職業謀生的手段啊,離開了醫院崗位你就是個普通人。此時也不應該用醫生的職業道德要求。這樣這社會變得理性就好。

  • 4 # 六維魔咒

    麻煩!

    救命之前根本沒有什麼顧忌,在美國等西方國家會把你當英雄。國內各自精明老練,把責任撇得一乾二淨!要你出示《醫生證》也是情理之中。

    曾經有一位高階名牌中學女老師,帶著一大筐證件上單位驗證,不幸遭遇搶劫。一大筐證件和車子被搶,幸好劫匪剛剛出道,砍刀反著用,否則不堪設想!然後報警,得到一張《出警證明》。證書原件丟失沒得補辦也只能到處寫證明了……

    現在《醫生證》出了醫院科室就沒有什麼屁用了,還不如《駕駛證》全國通用呢。而且,《醫生證》需要配合《救命證》才能救命。國內扶人都成問題,別說救命了!

    當然,遇上需要救命的時候還是要救的,但必須學會保護自己睿智地處置現場。好比一個人躺在地上,不要貿然去扶他。因為有可能會二次傷害並且致命!先要問清楚什麼情況,喝醉酒:你不喝醉我不喝醉,這麼寬的馬路誰來睡?!

    觸電現場則要排除一下漏電,貿然施救說不準自己命都搭進去了。溺水事故現場,不會水性的人千萬不要扎進水裡企圖撈人。

    救命後大家都不想有什麼報酬,但卻需要提供什麼《醫生證》,很不爽!但卻是麻煩多多,事情複雜!

    醫生救命是再正常不過的了,可是你一位婦產科醫生救一個男性病人,被套個非法行醫、超範圍執業就麻煩了!人工呼吸心臟按壓,被病屬發現告你女醫生性騷擾夠你喝一壺的了。

    除了《醫生證》,應該還要你提供搶救記錄50000字論文,以及其他相關證件……真心累!

    當然,救命是你個人的事,嘉獎鉅額獎金跟你無關。一旦被救者衣服破損了,你施救者得賠啊!經常被反咬一口,才會讓施救者大家心裡涼涼的。

    救人出示證件,是個無解的難題。誰都不想隨身攜帶一大箱證書。其實網路那麼發達,作為鐵路部門根本可以提供鐵路公安系統查到醫生的資訊。只不過,他們更要你的紙質證書。

  • 5 # 我的中國2020

    我是醫生,坐火車的時候也聽過幾次這樣的廣播,但我心中一直在猶豫要不要承認自己是醫生?真的好害怕,好擔心,好害怕,最終還是按耐住自己猶豫的心情,原地不動為上策!擔心是病人的病情,猶豫是因為自己是醫生,害怕是農夫與蛇的事情次發生!

  • 6 # 疼痛診療劉醫生

    說起火車搶救病人,我也有過一次這樣的經歷,感覺怪怪的。

    有一次坐火車,突然聽到廣播尋找醫生,說第五車廂有個女的肚子疼,疼痛的很厲害,叫醫生過去看看。出於醫生的職業習慣,我毫不猶豫的就去了。

    女的是一中年婦女,半躺在座位上,手捂著肚子,額頭冒著冷汗,嘴裡不停的發出呻吟。我上前問了問大概病史,腹部疼痛部位摸了摸,初步判斷泌尿繫結石引起疼痛可能性大,叫她多喝水,這個病疼痛雖然厲害,但不至於生命危險。

    然後我正當離開的時候,被一個列車員拽倒了乘務員工作間裡,他說:你把你的工作單位,電話,還有你的行醫資質報給我登記一下。當時我心裡就咯噔一下,病人都已經看過了,還要我留下我個人詳細資料幹嘛?難不成有後續問題還要找我麻煩不成。我正想拒絕的時候,列車員有補充道:沒事的,我們只是例行公事留下你的一些資料,沒有其他意思。我後面就是簡單的把我名字,身份證號碼,電話就給他了。

    這件事想在想起來也感覺怪怪的,說不出來是種什麼心情。

    朋友們你們怎麼看?

  • 7 # 最後的救星

    中國好有人拿這個問題來刁難所有的見義勇為的懂一點急救知識的好心人,但是這個良好的氛圍卻讓西醫的那些忘8給糟蹋了。一個非法行醫的質問可能奪取了患者寶貴的搶救時間,所以有這樣心態的人,你丫最好閉嘴。

  • 8 # 金玉良方2

    這個社會怎麼啦?

    醫生的本質就是救死扶傷,治病救人。在危難之時,醫生一個專業的人士都不敢、不能出手相救,難不成讓非專業人士去相救?

    將心比心吧!若病患的家人在此時此刻會是什麼心境呢?病人不醒人事,家人束手無策,醫者挺身而出說明身份,順理成章,怕沒人反對只有感謝!

    然而事實並非完全如此,有的病患發生、發作並無家人在場,身邊之人束手無策,鐵路人員亦無良策,在廣播尋求幫助救人時講的即是道義和怕事太擴大引發矛盾。醫生處於道義,但施救之後,鐵路就此轉移矛盾,要求醫生出示證件,這是過河拆橋,推卸責任。

    怪誰?誰也不怪,保護自身各自本能,只怪此社會在變態,利己思維漫延。生存、生活壓力巨大,少部份人良知不在,為了利益不擇手段。

    國之悲哀,社之病疾,人之秉性,人性漠然!

  • 9 # 甘志球

    在火車上救人,我在武廣高鐵,經歷過。處理完病人後,回到坐位。列車員來了,要求我把經過寫出來,就是要寫一個病歷,治療經過等,還要留下單位地址,身體證號碼,電話,執業醫師證號等。麻煩死,所以醫生見義有風險,勇為需謹慎。

  • 10 # FZC922

    雖然未被邀請,但忍不住主動說兩句。1985年我正處實習期,有一天坐長途汽車,中途上來一位農民帶著他約7~8歲的女兒。女孩撕心裂肺的哭,父親急得滿頭大汗,我趕緊讓出座位給他們坐,發現大人托住小孩的右手,嘴裡還不停的埋怨小孩貪玩受傷了。簡單問了幾句,我知道小孩是肘關節脫位了。然後假裝安撫性的拉住她的手,在誰都沒注意的時候給她復位了。小孩馬上停止了哭鬧,我對大人說你們準備去哪裡?她說帶小孩去省城的醫院。我說不用去了,已經好了。他不相信,結果發現真的好了。這時他還沒來得及買票,就要求下車。司機停車後他突然給我跪下了,弄得我措手不及,趕緊扶起他,囑咐他快回去吧。心裡好有成就感。當時別說醫師證,連畢業證都沒有。很懷念那時的人際關係。後來多次在火車上聽到呼叫醫生,我反而不敢出手了,最多去了也是當旁觀者,除非危及生命,但這種情況一次也沒遇到。

  • 11 # 使用者97715741391

    以後列車上救病人,首先讓列車長簽發一起救命費任書,包括醫生名子,單位,證書號,身份證,從醫簡歷等內容,然後報局長同意、再報鐵路總公司總經理簽字稽核透過蓋上公司公章,這些手續齊全,醫生方可放心救人了。

  • 12 # 守望人生10

    昨天開了會,醫生實行扣分制,總分十二分,規定非法行醫扣十二分,停止執業。所以作為凡人我是不會為了個陌生人丟掉飯碗。不是我沒良心,而是國家不準。

  • 13 # 快樂驛站96926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參與了火場救援,是不是事後要出示消防證?協助抓犯罪分子是不是要有警察證?下水救人是不是要有游泳運動員證和潛水員證?幫助開車追罪犯是不是違法了?雨夜送大嫂是不是算私闖民宅?為災區捐款算不算吃飽了撐的?哎,算了,不說了,越說越氣

  • 14 # 醫診圈

    首先廣播找的是醫生,如果有醫生應下了,你就別上了。

    其次,如果沒人應,而且恰好能救,那就和乘務人員說明,如果同意你治。且請乘務人員現場見證,並讓乘客手機攝像,拍下救治過程,並拍下見證人。當然還要見證人留下姓名電話和身份證號。

    緊急情況下,您如果沒這個能力和水平,在當病人無法自主選擇的情況下,處置了當事人的健康或生命,如果家屬來找乘務員的麻煩,如果你是乘務員您會怎麼做?告訴家屬,我們不知道那位救治的人是誰,那人說會治就讓他治了。您覺的您是家屬的話會咋樣?

  • 15 # 登高望遠峰1

    能救得人活是英雄,如果救不活,可能隨之而來的是法律。記得不久前在某車站,那個女孩透過人工呼吸救活一個老人的報道,但在網上有十分或百分之百專業的人士指出,女孩子向下按壓時,手膊不夠直,不合規範等等。謝天謝地,這老人活過來了。要時活不過來,人家可以說,人就是你不規範的手法使人死去的。按這種思路,不夠專業的人要三思而後行。等北京或紐約的專家來救人才符合規程。

  • 16 # 夢裡水鄉9382

    別管閒事,誰愛死死去!是醫生也別治!中國人太多!去醫院看病醫生都不給好好治!嘞卡索要!走出醫院裝什麼白醫天糞!

  • 17 # 笑一笑28261812

    也是一次高鐵上,從上海到成都的,在常州上車就聽廣播說一個女的嚴重不舒服,請醫生過去,當時一看就在隔壁車廂,就過去了,一看病人就是暈車,然後乘務員要求醫師執業沒有,看我想用針灸,乘務死活不讓用,因為看病人太急,也懶得廢話,就用手指點穴了病人兩個穴位,病人大有好轉,乘務還把過程拍下來了,並且做了登記,然後在鎮江病人下車去檢查,後來詢問了病人,說下了車後還沒到醫院就沒什麼了,就這樣的簡單問題,本應該快速處理就結束了,結果搞得人很不舒服,就常州到鎮江高鐵才多少時間,要人救命還得懷疑這懷疑那,這樣的事不好也罷

  • 18 # 淺笑6814

    醫療和教育是每個國家的基礎,如果醫生在救人的過程中要承受不應該有的委屈以及猜疑,那他們還會去救死扶傷嘛,這是國人的不幸,老百姓需要的不是白求恩,而是魯迅

  • 19 # 元芳有看法

    對於當事者南寧鐵路來講,這是一種缺乏起碼擔當的行為,而且其謹慎較真的用心也確實用錯了地方,如果他們能夠把這種細緻和較真用到工作服務上,我想南寧鐵路應該年年拿先進扛紅旗。

    高鐵要求陳醫生出具醫師證的原因,我想肯定是怕擔責任,他們擔心陳醫生不具備救治的能力,怕她是“逞能”,怕她搶救不力火上加油把病人搞的更嚴重,最後引來病人家屬的埋怨,甚至是經濟賠償。所以他們要陳醫生出具醫師證,還要全程進行錄相,為的就是過後惹出麻煩時把責任成功推到陳醫生身上,把自己摘的門清。

    所幸病人並無大礙,所幸陳醫生給予了正確的判斷和急救,要不然,延誤最佳治療這個後果和責任誰承擔呢?高鐵承擔的起嗎?

    在事發之後,記者採訪陳醫生時問,以後遇到類似情況時還會不會挺身而出,陳醫生沒有像其它做好事被埋怨者那樣說“以後還會”,她直接說以後不會再施救。那麼作為我們這些圍觀者,在遇到類似情況時,會不會想一想陳醫生的遭遇呢?還敢不敢挺身而出呢?這,可能就是該事件給我們帶來的很壞的示範效應。

    作為一個提供公共服務的單位來講,還是要有點擔當的,哪怕這種擔當裡有風險,在關鍵的時候你們還是應當救人第一,而不是把風險轉嫁到個人身上,要知道,在你們的車上,人家是在幫你的忙,你們辦不到,還懷疑人家的能力,這就有點不太要臉啦。

  • 20 # 風冷胡楊林

    若干年前還在縣裡工作,大冬下鄉繪村民辦培訓學習回來的晚了,食堂早關門了,餓的不行就去丈母孃家找吃的。天很黑,路上有一高坎約4米多,走在此處忽聽下面有人喊救命!繞道下去後問了此人的情況說是摔下來了不能動。我就背起此人爬坡上去並背到街上,他告訴我還有同鄉在旅館裡住,我也累的背不動了就走找他同鄉。然後兩個人換著背到醫院。安排好後我要走時他們千恩萬謝的,說了他是什麼地方人叫李春吉,硬要我留姓名和單位,我只說了單位就走了。從此再也沒有聽說過此人。

    五年後我己經在縣委辦公室工作,有次隨領導下鄉調研到了一個村裡,談完工作後猛然想起來就問支部書記:你們村有一個人叫李春吉的嗎?他問我你認識此人?我說見過一面。然後支部書記告訴我李春吉死了兩年多了,出車禍死的,原來是村裡的副村長。我只“哦”了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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