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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優選影片分享

    我覺得分手後能不能做朋友是要看具體情況:

    1如果你是主動分手的那一方,而另一方沒有糾纏你,那麼你會覺得,你們分手後還可以和他做朋友。如果另一方一直糾纏你,你就不會和他做朋友。

    2如果你是被分手的那一方,如果你放不下這段感情,你肯定不會和對方做朋友,如果你能釋懷,能放下這段感情,那麼你會和他做朋友。

    我經歷過四個女友,分別是銷售員,水質檢測員,瑜伽老師,警察。

    前三個都已結婚,最後一個單著。

  • 2 # 鏡天的情感家園

    能不能做朋友,我覺得看當事人的心理承受能力。

    第一種情況,能做朋友。發生關係的男女彼此並沒有男女之情,某次不小心發生關係,可能只是偶然因素導致,比如說,喝醉酒,等等。在這種情況下發生關係,純屬意外事件,只要當事人不在意,只要彼此能看得開,感覺還是可以做朋友的。

    第二種情況,一方能做朋友,另一方不能做朋友。發生關係,意味著關係發生了質的改變,對於介意的人來說,心中無法放下這個芥蒂,自然就無法做朋友了,不要說做朋友,甚至見面都不想見了。畢竟,誰能想到,異性朋友會發生關係呢。這種情況下,也可以說是做不了朋友了。

    第三種,不能做朋友。一旦關係越界,那意味著之前的朋友關係被打破,越界後,就是新的關係了。既然是新關係,那麼自然就不是朋友關係了。當然了,這也要看當事人如何界定。一般來說,一旦發生關係,關係無法純潔,朋友基本上是沒得做了。所以說,也不存在還能做朋友的情況了。

    第四種,發展成男女朋友。有的男女朋友,可能彼此存在曖昧,因為這層關係被捅破,可能就直接成為男女朋友了,這自然是皆大歡喜的解決了。

    可見,發生關係後,是能還能做朋友,取決於當事人的心態,在某種情況下是可以做朋友的。但基本上,還是做不了朋友。而且,發生關係了,很是尷尬,感覺也沒必要做朋友了。

    朋友就是朋友,千萬不要越界,否則後果自負。

  • 3 # 滄海一滴

    除了在婚姻的保護下,合法的夫妻關係之外,男女彼此之間有曖昧之情,發生過性關係的情形有以下幾種:第一、熱戀中的男女朋友,他們是戀愛關係,情侶關係。他們發生性關係屬於情不自禁,激情澎湃,情慾控制不住,偷吃了禁果,身體提前進入了夫妻階段。是一種急不可耐的,性好奇的嘗試。

    第二、是屬於典型的情人關係。男女雙方都有家庭,都有配偶,都受到婚姻關係的約束。但他們都對自己現在的婚姻不滿意,不知足,有點兒貪吃。揹著自己的婚姻配偶在婚姻之外尋求感情和性慾的新鮮刺激,互相佔有對方的身體,沆瀣一氣,勾搭成奸。雖然是偷情出軌,見不得天日,是違背公序良俗的不道德行為,卻要挖空心思,為自己找來一塊溫情脈脈的遮羞布,以此來進行掩飾,美其名曰——情人。

    第三、就是男女在社交場合別有用心,獵色。逢場作戲,遊戲人生。以交朋友之名為掩護,不斷尋求性刺激。滿足自己的佔有心理,生理需要。比如其中有一方是單身,另一方是有家庭有配偶的,但是家庭不和睦,婚姻不幸福,夫妻關係緊張,有強烈的失落感。經受不住引誘與考驗,很快投入對方的懷抱,發生了一夜情,發生性關係。然後又迅速地分道揚鑣,去尋找下一個目標,下一個獵物。雙方都不會投入真感情,以尋找異性朋友之名,來滿足自己的性慾需求。

    第四、就是嫖娼賣淫了。那就是一種市場交易行為,跟市場上商品買賣一樣。用金錢去購買性服務。誰也不認識誰!誰也不欠誰!提起褲子就走人,是一次性的消費,是沒有任何感情色彩的單純性行為。

    嚴格說來,以上這四種關係,除了談戀愛以外,都不屬於朋友關係。因為真正的朋友關係是比較純潔,彼此尊重,保持著距離的。不輕佻,不挑逗,沒有任何非分之想,不會越雷池一步。一旦逾越了底線,就超出了朋友的關係,變異了。

  • 4 # 努力前行的宏哥

    發問者,你好!

    我是中國精神病院第七十五分院的陳院長,從網上看到你的發言後,我院十分重視你目前的病情,你的突然發病讓我院全體人員以及社會各界人士感到十分的驚訝。

    王醫師(我院的主治醫生)看到你的情況後表示願意盡最大能力為你治療,鑑於你目前的病情,有進一步惡化的可能,因此我們希望你能主動來我院治療,並積極配合醫生的相關工作。精神疾病可防可控可治,你要樹立起堅強的信心,我們一定會讓你走出陰影過上正常人的生活

  • 5 # 第二十五季

    記的那是10年的初秋,單身的我與她相遇在離家300多公里我工作的城市,以下火車出來就感覺那個人就是她,而我就站在她正對面看著她走過來,,,確定就是那個想見的她, 而她走過去沒有感覺到我站在出口注視著她,,,

    她走過去了我回過頭喊了她的名字,一瞬間轉頭,那個大笑啊,當時我想這女人腦子有問題吧,沒有多想拉著她的手坐上車,到我工作的那條街附近吃了個飯,飯後在賓館開了大床房,我想,她坐了幾個小時的車累了吧,讓她好好休息休息,安頓好後我說我要回去,明天還要上班,她說你明上班我咋辦啊!大晚上你把我一個人扔到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算啥!我能感覺到她說話的口氣有點生氣的感覺,我對她說如今晚陪你我感覺我是在犯罪,心裡有中盜竊罪惡感,她說,我這大老遠跑來就想住你開的房子?我都不怕你個單身你怕什麼?我心裡就在想女人可怕的很,我就問她有多少揹著老公孩子出來鬼混的,,你這是慣犯吧!她罵我滾,我無言以對。我還是說不行,心裡有罪惡感,她說今晚你走了,明天就不用來了,,,我抽了支菸,那就恭敬不如從命了,,,從十一點多一直折騰到四點多,才睡過去,,,,累啊!!!

    因我們在家鄉的群聊裡認識的,沒有影片過,從那晚後我果斷退了群,和那個素未蒙面的她聊的火熱朝天,因臭味相投吧!

    在這幾年裡我和她經常聯絡,直到17年我的家庭出現變故,我有回到單身,我們在此見面,還是以前的路數,而這一次我們各有各的道不完的生活狀態,,,到今天還有聯絡,沒有以前頻道了,還算是朋友吧!

  • 6 # 放飛自我0827

    可以,我剛實習時他剛轉正,我們在一個科室,就這樣談了一年。後來由於他父母反對分手了,我轉正後也調科了,但是都在一個醫院上班每天還是見到,有時一起開會。

  • 7 # 陽光麗女

    發生過關係的人最好別做朋友,斷絕關係,這樣對雙方都好,常在河邊走沒有不溼鞋的,當斷則斷,人都有七情六慾,為了自己家庭負責一定要控制好,其實都喜歡新鮮感 ,珍惜家庭,二婚交身不交心,如果把家庭玩沒了,你後悔莫及,

  • 8 # 撕文有聲

    什麼是朋友?乾乾淨淨的純潔關係才叫朋友。

    朋友的關係是絕對不能牽扯曖昧的,如果有曖昧,那就是帶著目的交往,那叫朋友過半,戀人未滿,當你有這種情愫存在的時候那你們就已經不是朋友了。

    這種情況下,要麼就大膽表白,乾脆利落地在一起,那叫愛情圓滿。

    如果不喜歡何談發生關係?發生完了還說要不要做朋友?你把人家當朋友,還發生關係那你是不是畜生?你如果把他當喜歡的人為什麼不在發生完關係之後設法去追?如果是那樣,我才佩服你還算是條漢子。還問能不能當朋友……

    開弓沒有回頭箭,當你做的這件事兒之後,你就把“朋友”的稱呼自己扔掉了,從此以後肯定是要麼戀人,要麼陌生人的。

    與朋友發生關係,本來就是一件不正常的事情,發生完之後還在糾結能不能和這個人繼續做朋友顯然是無知又可笑的。

    如果發生完關係還在一起做朋友,那你把對方當成是那一方面的朋友?一不小心發生個關係,事後再裝作沒發生?迴圈往復難以停止,那他根本不是你朋友,只是沒有危機感的性伴侶而已。

    這麼問話真的是會被打的,要麼是人品有問題,要麼是腦子有問題,不會再有別的答案。

  • 9 # 深夜情感頻道

    發生過關係的肯定還能做朋友,但是做了朋友之後,肯定還會舊情復發的,這個是避免不了的問題。

    建議還是不做朋友,舊情復發的機率還是蠻大的,這個會影響到後面的生活。

  • 10 # 閉月女神在微笑

    首先第一點,兩個人在一起最初的想法是怎樣的?是圖一時的快感在一起還是為了未來在一起?

    第二點,目前的社會在男女戀愛方面比較混亂,現在不是一封信只愛一個人的時代了,更多的是可以透過網際網路選擇喜歡的,不喜歡了隨時換

    第三點,能做朋友的人多半是沒有感情的,我有很多朋友包括我自己,激情過後是不會做朋友的,他看過你身上的每一寸肌膚,知道你的最醜的樣子,再次見面的時候是朋友不再是能觸碰的戀人

    第四點,百分之九十的人真正愛過以後不會再聯絡了,而守著備胎的那些人還會以"感情"來再度出手,所以,鑽石硬度大,一顆永流傳,如果是相愛的話,要麼給她一個未來的家,要麼別傷害她

  • 11 # 聶鼎銘

    人,高階於其它動物的原因,是因為人是有血有肉的感情動物,有著敏慧的思維能力和愛憎分明的立場。

    而人更超之於狗類的動物的原因,是因為人是有著戀情和重感情的動物,之所以人和人之間能夠發生關係(在此不包括金錢、物質的交易),是因為彼此志同道合,氣味相投,傾心相愛,情濃於血,才擦出了愛的火花。

    但是,由於種種不得已的原因,這種愛是短暫的,不得不夭折。夭折是不得已的,情是永恆的,應該把這段短暫的情彼此埋藏在靈魂的深處,面對現實,擺正姿態,無論在生活上,還是事業上,做一個知心的朋友,相互鼓勵牽手並進,這才是人之大道,情之所真。

  • 12 # 一束看電影

    發生關係還能做朋友嗎?我分兩種情況說說。

    一種是已婚的男女。

    如果是其中一方已婚而發生了關係,還做朋友的話,那麼就會成為了第三者。這樣的關係轉折,其實是不可取的,因為感情不容許你這樣,道德也不允許這樣。

    還做朋友的話,在一起都尷尬,繼續面對面,應該心裡是難受的。過去的錯誤,就像一個影子,糾纏自己,是心靈的負擔。

    另一種是雙方未婚的。

    如果兩個人,一個未嫁一個未娶,真的感覺平時合得來,只是沒有表白,但現在朋友做不成了,就乾脆做夫妻好了。也許這是一個“尷尬”的機會,也可以促成婚姻。 前提是兩個人有這樣的緣分和願望,都是比較有責任心的人,並且之前一直有感情,只是都還在考慮之中。

    如果發生的關係是意外,是一時的迷亂,等清醒時你們一定要老氣不相往來,

  • 13 # 老友手札

    我知道在很多朋友的觀念裡會覺得,兩個已經“發生過關係”的人,是成為不了朋友的。

    原因在於:

    1、如果是兩個相愛的人,最終沒能在一起,那曾經滄海難為水的傷痛、期待的在一起沒能變成現實的無奈,會迫使兩個人厲害;

    2、如果是被一方套路,那別說做朋友了,可能還要追責;

    3、如果是發生意外,那兩個人見面就會很尷尬,自然會盡可能的避免見面,也就自然做不了朋友;

    4、如果是雙方都點頭的露水情緣,那可能會保持一段時間的“床伴”關係,但大都也發展不成朋友。

    能搬到檯面上的事情,還叫事情麼?

    所以上面這些看起經得起推敲的原因,它存在,但是它指代表了世界上確實有這樣一部分人,會按照這個方向發展。

    我們之所以這麼說,還是因為我們缺乏勇敢面對現實、將陰暗面在太陽下暴曬的勇氣。或者說,這是一種變相的自我保護措施吧。

    因為最終,與這些方向相反的方向,也是存在的。

    性是一個古老,而又充滿誘惑的換題。同時呢,我們也在它的身上放滿了美好的期待。只是這種期待從某種程度上說也在傷害我們。

    就像曾經遇到的一位女性朋友,因為自己的觀念比較保守,所以在意外與朋友發生了關係之後,就認定自己是一個“不潔之人”、覺得自己不配擁有期待的感情,而勉強自己與那位發生關係的異性成為男女朋友。

    至於現在他們的關係究竟如何,我便沒有過度詢問了。

    但至少這裡有兩個可能,第一個,她一直勉強自己,直到真的不能在一起;第二個,相處之後覺得還不錯,然後盡釋前嫌、相愛相擁。

    在上面的四個原因裡,如果你稍微耐心的看一下,就會發現裡面都有一些負面情緒、負面認知存在,比如:曾經滄海難為水、被傷害、尷尬等。

    與其說是發生過關係讓他們成為不了朋友,不如說是“內心的認知”與“內心的情緒”共同作用,讓他們接受不了“發生這樣事情的自己”,所以“極力避免再有聯絡”、接受不了“這樣的經歷”,所以“極力避免被觸碰想起”。

    這是不是也挺像剛剛那位女性的呢?

    所以從現實的角度來說,可以做朋友,也做不了朋友。這與“發生關係”本身沒有任何關係。而在於兩個人是否能夠接受發生的事實、消化由事實產生的情緒。

    當然,在這裡如此表述,並不是倡導或者宣揚,分開了一定要做朋友、要保持“床伴”關係,而是為了讓我們看到,當我們是基於“想要避免什麼”,而採取行動的時候,我們是在逃、是在否定、是不願意接受、是不願意面對。

    這是我們自己需要解決的問題。如果不解決,即便我們避開了,內心是依舊無法釋懷的。它們會變成暗傷,隨時爆發。

    相對於這樣的狀況,我覺得在我們有能力接受事實、有能力自我消化負面的基礎上,用理智來判斷是否成為朋友、是否追責,可能更好。

    因為這時候的我們,至少不會被曾經發生的事情束縛、不會自我厭棄,能夠活的輕鬆與坦然。

    當然,無論怎麼樣,生活的決定權都在你自己的手裡。是基於情緒衝動選擇避開,還是基於理性思考,決定割裂關係,都在於朋友你自己的思考。

    我唯一希望的是,我們從過去攝取的是積極與力量,而不是拖累與束縛,而後成長為一個能撐起自己生活的人。

  • 14 # 我天空

    發生過關係的人,還能做朋友嗎?你怎麼看

    當不了朋友了

    發生過關係的男女,有了實質的親密行為(性行為),兩人的關係就已經突破朋友的界限,進入到男女朋友或情人的關係。想要倒回朋友關係或以後保持朋友關係,那只是一種願望,一種不想負責任的藉口。

    要想當做什麼都沒有發生過,除非以後不聯絡了,不聯絡,不就成了陌生人了。發生過關係的兩人,就像現實生活中的情侶或夫妻,分開後不復合,就只能是不再聯絡,當陌生人,那為什麼當不了朋友?

    朋友的定義就是經常聯絡,沒事的時候聊聊天,有事的時候就見見面或幫幫忙。

    首先,當發生過關係的兩人,經常聯絡見面,會很容易舊情復燃。因為兩人曾捅破過那層窗戶紙,也就是發生過性關係,曾經的坦誠相見,彼此的心都沒有了芥蒂,也沒有了發生親密關係的阻礙,再次發生關係就變得輕而易舉的事。再次發生關係,還是朋友嗎?

    其次,如果說當不見面只聊天的那種朋友,那這種朋友又能維持得了多久?之前有過認識瞭解,又發生過性關係,沒有了神秘感,也就沒有了吸引力。再說現在是人手一部手機的網際網路時代,可以整天拿著手機玩,卻懶的跟身邊的人溝通交流。沒有了生活中的瓜葛,干預,久而久之,將變得無話可說,最終自然而然也就斷了聯絡,成了陌路。

    再次,和發生過關係的人有聯絡,就是有念想,就是希望再一次發生性關係!必竟人都是有生理需求的。這對雙方的戀愛都不利,會影響了戀愛的持續發展。誰都不希望自己的戀人還和前任有聯絡?說不介意,那都是假的,那時就算你不想斷,戀人都會逼迫你斷。

    所以說,發生過關係的兩人當不了男女朋友(情人),為了各自以後的戀愛或婚姻幸福,那就斷了聯絡,當過陌生人吧!

  • 15 # 梵築家居

    如果你們僅是肉體關係而不是建立在有感情的肉體關係上,發生了關係也可以做朋友啊,就是一個交易,如果相互愛過不能在一起,那就看你怎麼想這段感情了,可以做朋友也可以老死不相往來,看你怎麼想。

  • 16 # 心中的那一絲柔軟

    首先表明一點,這個問題的兩個人肯定不具備結婚和戀愛的身份和條件,只是出於某種原因突破了朋友應有的底線!

    能不能繼續當朋友在於兩個人以後的相處模式,要想繼續做朋友我們必須克服心裡的佔有慾,明白雙方的身份和責任!

    其次,要把自己的情感和實際想法坦誠相待,但也要看對方的態度,有時不挑明更是為了以後的和諧相處!

    現實婚姻中有太多的委屈和坎坷,只是一時的衝動就要學會放手真正成為一個可以傾訴的物件,成為無話不說的知己,而不是為了滿足一時的慾望。

    最後說明一點,要想繼續當朋友交往就不能再發生關係,要不你們遲早會成為最熟悉的陌生人!

  • 17 # 心樂集

    這個問題,我想需要從兩方面來看。

    1.曾經是男女朋友後來分手的

    2.單純的發生了關係

    下面我們來逐一分析一下。

    單純發生關係

    這種情況一般源自人的原始性衝動。不瞭解對方的背景、性格、也沒有什麼長期的接觸。只是在特定的時間,特定的環境對彼此產生了原始的性衝動,然後發生關係。

    例如網上的一夜情啊,同事之間的一次糊塗的衝動啊。

    這種情況我覺得沒必要做朋友。錯過一次就算了,不要再有任何的聯絡,那樣只會讓後來越來越麻煩。

    況且雙方之間也沒有什麼真正的感情,只是一次性衝動,這是沒有做朋友的任何實際性基礎的。

    男女朋友分手的

    此類情況其實就需要大家自己把握了。

    既然分手了,那麼說明雙方之間的關係出了些問題。

    1.雙方沒有感情了

    這種情況其實是可以做朋友的。既然都覺得沒有感情了,那麼繼續在一起可能就是浪費彼此的時間。心中沒有什麼怨恨,和平地分手,那麼退回朋友的關係還是不錯的。

    彼此可以作為互相傾訴的物件,有什麼困難也可以互相幫忙,其實是挺好的選擇。

    錯誤的時間,對的人

    這種其實是挺無奈的,分手可能是不得已的行為。那麼其實也可以退回到朋友關係,但是這個尺度需要把握得好,近一步則多,退一步則少,要是真做起來可能會有些難度的。

    退回到朋友關係其實主要還是給彼此一些時間成長,萬一以後有複合的可能也說不定呢。

    對的時間,錯的人

    這種基本上就沒有做朋友的必要了。首先如果認為對方的人都是和自己不合適的,或者說對自己有所傷害的,那麼不做戀人,朋友也不要做。

    如果還藕斷絲連,會給彼此帶來更多的傷害,那就成為路人吧。

  • 18 # 春暖話開

    發生過關係的人能不能做朋友,我覺得這個問題應該分開來看:

    1、深愛過的人

    真正深愛過的人,分開的時候,必定是還是有感情的。只是因為現實的種種無奈,不得不選擇離開。而在這種情況下的分開,最好是以後不要再見了。

    分開後做朋友,是一件很難的事,一想起兩個人分手的原因以及美好的回憶時,都會心痛,根本無法從失戀中走出來,無法以積極樂觀的心態去生活。

    愛情的本質就是相互需要。

    人的一切行為的背後,實際都是需求。聯絡的背後,不過是一個人在失去另一個人之後,感受到了不幸福與不開心。

    分手後兩個人還是朋友,其實誰也不清楚該把對方歸為何類,朋友二字成了維持雙方體面的遮羞布。

    愛情沒了,但佔有慾還在。

    真的得到過喜歡過在一起過,當看見他有了別人的時候,還是會難受的,這和喜歡無關。

    2、沒真心投入的人

    兩個人僅僅是發生過關係,或者兩個人沒真心愛過彼此,覺得以後還可以做朋友,也是可以的。

    以前在一起的時候,感情投入的不是太深,分開後也不會有太多的不捨,對這種感情不是太在意。日後相處或相見,心裡的那道坎會無形中很容易過去。

    人在感情中,付出的越多就會越捨不得放棄,反之亦然。

    兩個人和平分手,還有那麼一點感情的,應該可以做朋友。

    任何事沒有絕對,感情也是如此,至於能不能做朋友,每個人的情況不同,自己把握。

  • 19 # 辦公知識局

    沒有問題,只是三觀是否可以接受和個人的成熟度有關係,做不了情人連朋友都做不了這種思維本身就過於幼稚,換句話說,兩個人知根知底,做朋友其實更可靠

  • 20 # 山哥聊情感

    01

    對於感情來說,有的人,可能一輩子只會愛一個人,守著自己愛的人慢慢終老。

    而有的人,卻可能在滾滾紅塵當中,愛上一個又愛上下一個,甚至不惜鋌而走險,即便是在擁有了婚姻之後,還不死心。一旦遇到可能傾心的人,會繼續將感情遊戲堅持到底。

    對於這種情形,可能任何時代都回避不了,都無可避免。因為,感情是個很難自控的存在,不是每個人都能堅守自律,拿捏好感情的分寸,並做到潔身自好,。

    很多時候,或許越是多情的人,越是感情豐富的人,越容易在感情的自我把控上出現問題。

    只能說這是人性的弱點,所有人都很難迴避這個弱點。每個人在感情上,在內心當中都有一張無法觸控的網。

    人是很貪心的物種,無論是在物質上,還是在感情是都是如此。

    很多時候,並不是當自己擁有了之後就會滿足,就會珍惜。而更多時候,卻恰恰相反。

    所以,這個世界上,那些能夠做到對感情忠貞不渝,對另一半專心致志的人,越來越彌足珍貴。

    所以,西方的羅密歐與朱麗葉和東方的梁山伯與祝英臺的故事,才那樣的千古流傳,才那樣的讓人動容。

    真正的愛情或者感情,與貪心和慾望無關,與佔有和索取更無關。只有那些關係不純潔的兩個人,才會以愛之名行貪慾之實。

    兩個關係不純潔的男女,能夠長久嗎,還能做朋友嗎?答案無疑是否定的,因為這樣的關係本身就存在著問題啊。

    下面,不妨看看當事人自己又是怎麼說的:

    02

    有這樣一個女讀者給我來信說:

    山哥你好,我現在的朋友是一個有家庭的人,我們在一起也有幾年的時間了,他平時對我也是挺好的,可以說關愛有加。

    說心裡話,我也很喜歡他。

    在和他相處期間,我為他做過流產,也引過產。

    他是那種大男子主義特別強的人,有些時候我做的事情他都不是很贊同。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們之間的年齡差距大的原因,我們之間差了十幾歲呢。

    前段時間,我和我的同事好上了,我就選擇離開他,可是他不卻願意,想和我繼續做朋友。

    可是我不想,我覺得兩個人已經有了這種關係後,真的很難再做什麼朋友了,覺得特別的彆扭。

    而他不那麼認為,他希望和我保持哪怕朋友關係也可以。我不答應他,他就總是說一些可怕的話來威脅我。

    我承認我也很愛他,捨不得離開他,但我選擇離開他,並不是要和我同事好,只是不想以後再傷害到他,他也不要再傷害我。

    更何況,他也不會和我有什麼未來。

    山哥,你說我該怎麼辦?你覺得我們還能繼續做朋友嗎?我要不要離開他?

    03

    兩個人的關係,如果已經到了不純潔、不乾淨的境地,然後一方不想和另一方繼續下去了。

    那麼,還可能做什麼朋友嗎?

    這幾乎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了!正如上邊這個女士所說的那樣,兩個人突然從這樣一種關係,變成另外一種關係,怎麼都是很彆扭的事情。

    問題的關鍵在於,彼此的關係已經發生了複雜化,如果終止了情人之間的關係,讓彼此變成好朋友關係,這就如同很多夫妻一樣,一旦選擇離婚之後,有幾個人還能做到成為好朋友,而不是“仇人”?

    因為,再愛的兩個人一經反目,也會因愛生恨,從而在內心萌生牴觸。

    所以,針對那些恩愛夫妻分開之後,有人都說分手了做不了朋友,因為彼此傷害過。當然,也並非一定要做仇人,因為彼此相愛過。

    為此,就兩個關係不純潔的男女而言,就算終止了不純潔關係之後,自然也就很難再做什麼朋友。雖然彼此“相親相愛”過,相互慰藉過。

    案例當中,可以明顯看出,女主根本就不想和對方再做什麼朋友了,因為她已經“移情別戀”了。

    而男主呢,不想放手的目的,也並非是想和女方做什麼朋友,不過是赤裸裸的想像對待自己的私有物品一樣去佔有著,不肯放下罷了。

    試想,男方都已經用威脅的方式強留對方了,真想和對方做好朋友,會使用這樣的方式嗎?簡直是可笑至極。

    為此,對於這樣的男女關係之後,還談什麼做好朋友啊?兩個人還配做好朋友嗎?

    要知道,真正的好朋友是用來交心的,是用來相互攙扶與成長的,而不是用來玷汙和褻瀆的,也不是用來佔有和霸佔的。

    所以,當兩個人關係不再純潔之後,不要琢磨什麼好朋友的事了,不反目成仇相互傷害,就已經是皆大歡喜了,還是多花心思好好想想各自的退路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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