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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血染戰旗紅

    原因很簡單啊,一是違法成本太低了,讓他們肆無忌憚;二是法制建設跟不上時代的發展,你想懲罰他卻尷尬的發現“無法可依”,只能以勸說和道德說教為主。但常言道,法若不嚴,德將不歸。沒有法律的約束,光靠磨嘴皮子是沒有用的。

    所以,咱們必需從兩方面下手,一是提高違法成本,讓他們付出難以承受的代價。我並不是說要將他弄到監獄裡關多少年,而是要將他列入誠信黑名單。這樣一來,等他下次出門想坐車、坐船、坐飛機,人家賣票的一查,這人沒誠信,不賣票給他;想去住旅館旅店,人家一查,這人沒誠信,拒絕他入住;想要去找工作,人家用人單位一查,這人沒誠信,不要;想要貸款借款,人家銀行一查,這人沒誠信,不借;想要自己創業,相關部門一查,這人沒誠信,不給他辦理相關的手續和執照、證件,等等等等,反正就是一句話,讓他寸步難行。哦,對了,最好通訊三大運營商連手機號都不給他辦,或者說將他的手機鈴聲設定為“請注意,這人是無賴!請注意,這人是無賴!”。等哪天他真心改過自新了,再將他從黑名單上劃掉,再將他手機鈴聲換掉。

    另外就是要儘快出臺相應的詳細的懲罰制度,完善法制建設,避免出現“無法可依”的尷尬。你違反了什麼法,違反了哪一條哪一款,我就按照相應的法律條款來懲罰你,該罰款就罰款,該坐牢就坐牢,該槍斃就槍斃,沒二話說!

  • 2 # 風夜火燭

    “3個座位不夠,我還要佔10個”,總感覺這句話挺熟悉的,想起來了,電影《葉問》當中也有一句類似這樣的臺詞,不過人家是在抗日,您在幹嘛呢?

    這個影片我看過,該男子的動作有點類似於“葛優躺”,但與之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除了給人一種滿滿的慵懶之感,還隱隱透露出了某種“霸氣”:我就這樣,你能拿我咋滴?

    有些人可能會說,反正這座位空著也是空著,為我服務一下也沒啥呀,凡事都上綱上線的不太好,我並不這樣看:

    首先呢,該男子的行為屬於侵佔公共資源,不具備任何的合理性。你只買了一個人的票,也就是說法定上的座位你只能座一個,但是你卻佔了三個座位,這遠遠超出了你應該享受的權利,如果哪天你坐高鐵的時候看到自己的座位也像這樣被人給佔據了,不知會作何感想,出門在外如果大家都這樣不講規則,這個社會的矛盾只會越來越多。

    其次,明知故犯態度惡劣,言語暴力也是暴力,此風不可助長。當乘務員走過該男子身邊的時候,曾對其進行善意的提醒,這個是人家的本職工作,無可厚非,從男子的迴應來看,他應該也知道自己這樣的行為不妥,可能是感覺被人拂了面子,為了找到所謂的“臺階”下,他居然開始對著乘務員“冷嘲熱諷”了起來,這種“軟暴力”對人的傷害同樣也很大,正所謂“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和諧社會的基礎是大家都知禮懂禮行禮,透過這樣的語言方式來發洩自身的戾氣,身處該環境當中的每個人都將是受害者。

    光鮮的皮囊無法幫你掩蓋腐朽的內心,有趣的靈魂才能持久散發出人性的光芒,每個人都將為自己的“任性”付出代價,得到報應只是早晚的問題,好自為之吧。

  • 3 # 無坎1

    任正非說了,教育、教育、教育。根本原原因就是教育出了問題,從小學到大學,能有多少課時來講道德、禮儀,德、智、體、美、勞,就剩智了,中華五千年的文化底蘊傳承,已經所剩無幾。從娃娃抓起,從教育抓起,棄失了幾代人的文明,與現代發展的環境已嚴重不相符。

  • 4 # 難閒1

    我來告訴你,因為警察不敢下重手,一下重手網上噴子一片罵,這人罪不該死,警察為什麼要這樣對他,這叫文明執法嗎?結果警察對輕微違法只能動動嘴,最後受害的是普通老百姓,所以規根結底是不良媒體和網上噴子造成的

  • 5 # 起床接著睡

    碰上這種人一般人還真不願去較真,離近了怕被噁心到。和這種人打交道不是件愉快的事哪怕是多看一眼,這也不是普通人該管的事,希望乘務人員和乘警能擔起責任來。

  • 6 # DanLiu355

    我一直想問——面對臨界侵害行為,普通人應該如何應對?

    我們有時會面對這樣一種行為,它侵害了我們的合法權益,卻未達到違法犯罪的程度,所謂“氣死警察,難死法院”。

    比如這種霸座行為,比如佔用他人車位拒不移車,比如碰瓷,比如流氓用手拍你的臉,必如有人進入你家指鼻子罵你……

    法律婊說,你可以去法院起訴,實際上,有多少人有能力,有時間,有財力去訴訟呢?

    道德只能約束有道德的人,法律是維護道德底線的;道德與法律之間形成空白,拿什麼去約束這樣的臨界違法行為呢?

  • 7 # 哎呦啊gap戶

    合法乘客用貨幣購買了一定時間段的乘坐權利,被人強行剝奪,非法佔座者本質上是搶劫人財物,且在公共場所公然搶劫、不聽勸阻、對抗執法,影響極壞,應當按照刑罰從重從快打擊,國家公訴人應該有此法制意識,權益被侵害者理應拿起法律做武器,尋求司法公正。

  • 8 # 樂水愛山

    打什麼馬塞克?

    他不就想出名嗎,為什麼不滿足別人的願望?

    至於侵犯肖像權,純屬無稽之談!

    他的相貌在公開場合,公開露面,自己都沒有遮掩,需要保密嗎?不能讓人看嗎?

    既然面對面可以讓人看,為什麼發到網路上不能讓人看?

    他不是名人,釋出者沒有藉助其肖像牟利,侵犯了他肖像什麼權利?

    至於說,釋出出來對他名譽有影響,請問:醜事是他自己做出來的,怪得了釋出者嗎?

    敗壞他名譽的,到底是他自己做的醜事,還是釋出者的釋出行為?

    民眾對違反公德、違反法律的事,有沒有批評、制止、監督的權利?既有,為什麼不能釋出?

  • 9 # 野草253887824

    出現這樣的問題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乘車人的失德,連做人的基本常識都不要了。這樣的人表面上看似沒有什麼,實際上是個嚴重的精神病人或者殘疾人(心理殘疾),這樣的人在社會上一定是一個智商低下、事業失敗、眾叛親離、整天無所事事的人。二是乘警失職。乘警的職責就是維護火車次序,保護乘客合法權益的人。乘客買車票就等於與鐵路公司簽訂了合同,鐵路公司就要履行合同,保證乘客乘車的各項合法權益得到落實。乘警就是鐵路公司派遣的履行合同的人員。如果乘警對這樣的事不管,或是沒有幫助乘客坐到所應該乘坐的座位,說明乘警沒有履行職責,乘客可以起訴鐵路公司。對於霸座的人,鐵路公司必須要嚴厲打擊。否則整個乘車規矩就會混亂,社會次序就會混亂,人們的思想就會混亂,將會嚴重的違背法制社會的準則。

  • 10 # 夜雨如書

    犯錯成本太低才會讓某些素質低下的人越發肆無忌憚,對待此類不文明行為,應該有相應的懲處手段。

    事情發生在5月27日,一列從廣州開往深圳的高鐵上。一名腆著大肚子的中年男子一人佔三座,屁股坐在一個座位上,兩腳分別搭在兩個座位上。此後一名女乘務員對該男子的不文明行為進行了勸導,但對方不但不聽勸,而且還越發囂張地讓乘務員“混蛋”,並稱要佔10個座位。

    話說,乘警在哪裡呢?既然這傢伙不聽勸,就該當場拘留,先禮後兵也該輪著了。

    至於為什麼每次出現類似的情況,我們都會感覺有些無奈,背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先簡單談幾點自己的看法:

    1,高鐵方面過於強調服務的重要性,對待不文明行為缺少相應的懲處措施。要知道,有些素質有問題的乘客本來就不該被尊重,為了保障其他乘客的權益,應該對不文明行為採取強制措施。賞罰分明,制度合理,才能更好地保障絕大多數乘客的乘坐體驗。

    2,有些人就是大錯不犯,小錯不斷,之所以會耍無賴,就是沒有受到制裁。像之前發生的乘客搶奪方向盤事件,之前就是沒有相應的懲處手段,才導致一次又一次發生,最近有了幾次嚴厲的制裁,多半都會起到警示後來者的作用。而類似在高鐵上的不文明行為,也應該有及時有效的處罰手段,打的疼才能記得住。

    3,建議針對此類不文明行為,應該將乘客列入徵信黑名單,無論是高鐵還是其它公共交通工具,都應該有拒絕為不文明乘客服務的權利。讓不文明行為受到處罰,也是在保障更多文明行為的實施者。對於類似這位故意佔位的乘客,講道理肯定是沒啥用的,只有第一時間讓他付出代價才是最管用的。提高犯錯成本,勢在必行。

    總而言之,對待此類不文明行為,還是應該有相應的懲處手段。教育批評不管用的話,就應該有相對強硬的措施。

  • 11 # 落葉穩又輕

    對於佔座現象,老百姓深惡痛絕,但屢見不鮮,這是為什麼呢?

    我認為首先應定性為違法行為,因為他侵犯了私人利益,乘客為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進行報警,作為乘警不能和稀泥,執法不嚴,就無形中助長了歪風邪氣,按下葫蘆起來瓢。

    做為普通乘客,讓他們怎麼管,好言相勸他不聽,說多了人家不願意,鬧掰了打起來,能算見義勇為嗎?那成本可就大了。

    還是應該對不守法的,施行強制力,這樣也是對守法者的公平。現在都講:各司其職,愛崗敬業嘛。

  • 12 # 穆成雪689

    對付這種不要臉的無賴,最好的辦法是那位有正義感的江湖大哥領幾個利索的小弟,尾隨這廝下車,跟至僻靜無人處,將這廝放倒,反接,佈囊其口,皮革罩其面,以藤條由上而下了,復由下而上,往來鞭撻,至皮開肉綻,再均勻地撒上加碘精鹽,在耳邊告訴他這是高鐵霸座的民間最低獎勵。估計此症即除。

  • 13 # Aluyou

    這種人大多欺軟怕硬,你比他們硬了他們便怕了你,前兩天我和我媽坐高鐵的時候也遇到過亂坐位子的人,前提是沒和我們商量,一開始我本著和平解決的,可是他們夫妻倆不搭理我,我媽說等會他們不走再說吧,我沒聽我媽的,直接上去語氣很重的問她讓不讓位置,他還很兇,我聲音更大準備打人了他丈夫才出來說你去那邊吧,我覺得有些時候我們不能太善良,正如有句古語說的話:人善被狗欺。該硬氣的時候別慫。

  • 14 # 深圳人看世界

    中國不缺乘客。這種野蠻低俗行為,罰錢沒任何作用,直接來個15天監獄,再限制飛機,高鐵,火車三年至五年乘坐權。

  • 15 # jwerzd

    怎麼能沒有辦法?該拘留就拘留,該放入黑名單就放入。實在不行,就交給單位,讓單位給處理辦法,我就不信治不了他?

  • 16 # 守護你75676631

    其實,問題不在這裡。中國從改革開放後在國民素質教育上嚴重缺失,從家庭到社會形成了不良迴圈,試看現在的學生哪有學生樣,都是叛逆少年,校園暴力,校園欺凌,進去社會後沒用用學到的知識做好事,反而用知識做壞事,高智商高學歷犯罪層出不窮一個比一個暴力殘忍,利益為先,不計後果,書越讀越多,學歷越來越高,人品卻不斷下降,成了反比。把真正的好東西中國傳統文化反而當做垃圾丟棄還振振有詞。長期以往真怕中國很難擔任世界大國應有的素質和人民先進文化……

  • 17 # 珞珈社

    對於這種人,其實就是無賴行為,毫無道理可講,唯有那相應的處罰措施去處罰,只要讓這種人嚐到苦頭,才能記住自己有多麼錯誤,對於這種人,並不是說沒有任何辦法可言,而是要用到強硬手段去約束,這就是我們常說的苦口婆心的好話說上根本就是對牛彈琴,所以說他才會更加蹬鼻子上臉,覺得自己有多麼牛氣。

    據悉,該事件發生在5月27日廣州開往深圳的高鐵上,一名大腹便便的男子坐著一個座位,腳搭在另外兩個座位上,當時一名女乘務員去制止該男子的這種特別不道德的行為,可是遭到了男子的咒罵,並說自己還要佔十個座位,叫乘務員混蛋,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而這一幕也被人拍攝並上傳了網路,一時之間在網路上引起了熱議,如此囂張無恥之人,竟然張狂到了這種地步,而更讓所有人不能理解的是,當時為什麼沒有乘警去管制男子的這種霸座行為,這種行為難道就不應該被強制執行,應該在處罰和治安拘留來說,男子都應該承擔的責任。

    對於這種男子的無恥行為,既然先禮了,得到的效果是充耳不聞,更加猖狂,那麼接下來就應該給予其強制措施,而不是任由這種人無恥擾亂秩序。

    其實這種人,如果一旦動用法律去約束,那是特別慫的,而不是像這種無恥,有句話叫牽著不走打著倒退,說的就是該男子這樣的人,所以說必須得有相關法律去約束這種不道德的霸座行為。

  • 18 # 海闊天高112

    真的沒辦法?鐵路乘警是不是該把配合查票的時候那勁頭拿出來?既然道德規範制約不了,這時候法律強制措施去哪裡了?難道不該把這些垃圾掃進垃圾桶嗎?

  • 19 # 律師獨角獸

    借用法律上的一句話,就是因為違法成本低,威懾力才不夠。這些人霸座等惡行,最終成了網紅,最後也基本上不了了之。看看鐵路方面的公告,該乘客下車前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也向乘務員道了歉,這就完事了。可是影片中,這乘客不僅佔了三個位子,還口出粗話說著讓乘務員滾。照這樣的行為,已經夠得上行政拘留幾天了。列車上的乘警明明已經可以出手了。都像這樣,口出狂言然後道歉了事,沒有其他後果,自然治不了他。像之前的霸坐者,大都罰款200元了事,拘留的基本上沒有。最嚴重的也就是限制一定時間內不給購買高鐵票,如此而已。一個行為,只有後果足夠重,形成嚴厲的威懾,一些人才不會輕易去嘗試。要是把列車上的不良行為列進黑名單,終生拒絕提供服務,再進一步影響到其他社會信用行為,估計才可以管得住。

  • 20 # 元芳有看法

    不是拿他們毫無辦法,而是高鐵乘務人員不願意去管這些事兒,如果乘警在第一時間出現,警告無果之後到站送到高鐵派出所試一試,你再潑皮再耍橫的乘客絕對都老老實實讓座,一切蠻橫之人都是紙老虎,你若動真格了,對方立馬慫,不信試試。

    霸座者的囂張,恰恰來自於高鐵工作人員和稀泥的心態,像佔座這種事兒,他們通常就是提醒一下乘客,最終還是要乘客之間自我協調。老實一點的乘客,往往會忍氣吞聲,而態度硬一點的乘客,一般都會據理力爭維護自己的權益。生活中就是這樣,硬的怕更硬的,在這些霸座人的面前,你硬起來對方就軟了,你越軟弱他們反倒越硬氣越囂張。

    就像在廣州高鐵上這個佔三座的男子一樣,被佔的小夥子一直和和氣氣,溫和的提醒對方,但換來的卻是佔座者的辱罵和呵斥。如果這個小夥子換個方式,上去卡卡就是一陣猛懟試試,對方絕對老老實實把座位讓出來。

    為什麼霸座者總會出現,實際上還是對這些霸座者的懲罰力度不夠,發現霸座行為之後,只是規勸和提醒,如果他們就是不讓,乘務工作人員好像也沒有什麼辦法。所以,我建議對這種霸座者,一定不要採取溫和的態度,直接按照擾亂公共秩序的規定來處理就行了,不是願意佔座嘛,那就到派出所佔吧,到時看看誰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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