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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一般是財產養老都歸兒子管。但電視裡,城裡人財產是男女都分的,養老也不是兒子一個人的事。關於出嫁的女兒分財產這個事,你們怎麼看?你們那女兒分不分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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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凡之心菲

    現在時代已經變了,這是一個男女平等的時代,兒子和女兒總有同等的權利,同樣是父母的小孩,在法律上平等的,在繼承財產方面也是平等的。因此不分什麼城市和農村,不管在哪裡,女兒和兒子都應該享有同等的財產繼承權。

  • 2 # 少年呀116552246

    這個要看父母的態度咯,在這個新興社會,兒子女兒都是一樣的,我相信重男輕女的觀念已經少很多了,所以這種事情都是看你的父母怎麼想了。

    而且有的時候自己也不好意思去要,那就算了,父母給了就接著,不給就拉倒,反正最後的結局也是一樣,給你的家產你也帶不去天堂。

  • 3 # 我已非昨日

    答案是肯定的,兒子女兒都能享有繼承權!同樣你在享受著這個權利的同時,你也有照顧父母的義務!如果父母年老了,需要人照顧了,你都在家裡照顧著,你就來爭財產吧!女兒嫁出去,沒在父母身邊很多事情你確實照顧不到!你有自己的家庭,有老公公婆要照顧!你沒辦法像兒子一樣經常在父母身邊!所以就算是有,我也不會和我哥哥去爭這份財產!我只希望,我的哥哥和大嫂能夠對我父母好,這就夠了!父母照顧了我那麼多年,我已經知足了!沒必要因為財產的事弄得雙方不愉快!雖然家裡沒什麼錢,剛不需要掙了。

  • 4 # 這兒陽光正好68863778

    這個要看家產是父母的,還是共同掙的。城市的家產大部分都是父母一輩子的積蓄。但農村很多家庭都是女兒成年到結婚前掙錢養家,供弟弟上學。

  • 5 # 益家家事法律

    首先,父母的財產父母是有處置權的,如果父母在世的時候處置的話,願意給誰就給誰,這個法律不去限制必須給兒子還是兒女都需要給。

    其次,如果老人在世的時候沒有處置,但是如果希望去世後財產按照他們的意願來進行分配的話,一般會立遺囑,遺囑也是隨父母的意願想給誰就給誰。

    最後,如果老人生前沒有處置財產,也沒有立遺囑,那麼如果去世,遺產是要進行法定繼承,按照法律規定進行繼承,法律規定所有的子女(包括非婚生,有撫養關係的子女)都享有繼承權,都可以分遺產。盡贍養義務多的繼承人可以主張多分遺產,但需要證據證明盡了義務,如果證明不了或者不主張多分的話,將平均分配。

    另外,現在關於繼承的問題已經不是像題主想的那樣農村怎麼樣,城市怎麼樣。絕大多數地方都是公平分配的。分配給兒子的情況,是因為兒子盡了主要的贍養義務,法律還規定所有的子女都有贍養義務呢,也不是所有的人都盡贍養義務,有些地方女兒嫁出去後就再也不管父母了。所以權利和義務都是相對的,盡多大義務就享受多少權利,這其中不排除有的父母會存在偏心的情況。

    以上。

  • 6 # 豬肉9斤

    在國外生活了三十年差不多,沒回來也不知道,一看這個那個都給它套上了法律了,傳統生了女兒都是嫁出去不回頭,臥槽現在專家研究來研究去給婦女撐腰,腰扳硬了有人撐了話也說響了攪得是雞犬不寧的。東家長西家短的人人都有工開了。

  • 7 # 劍指頑敵

    無論從法律方面還是家庭方面,女兒出嫁後都應該分到家產,特別是法律規定女兒也是有繼承權的,至於能分到多少,還要看她是否贍養父母,盡到多少孝心來定。當然如果是獨生子女,父母願意就可以繼承全部或大部分家產了。

  • 8 # 風過無痕130656194

    能分到,但還是兒子盡的義務多。女兒出嫁婆家,孩子隨男方姓,分到了是給了婆家,假如你小姑要財產,估計你也.不情願,。老人病,死,走親都是兒子主大頭,你閨女能回孃家幾回?兒子不問,說明老的向偏女兒,我也是女兒,自知:門婿不如兒

  • 9 # 人不要貪得無厭

    女人都跑回孃家分,媳婦又沒份,那以後嫁兒子好了,嫁了的女兒到婆家分去,搞的麻煩!完全可以在出嫁時孃家備好嫁狀,條件好的多給點,差的也沒辦法,找個門戶相當的,不會有心裡差距。而且做兒子的以後在家是和父母一起生活勞作,這財產怎麼分?不孝的兒子有,但是我遇到的都孝,畢竟新時代了,子女少,孩子孝的多。再者兒子後代都跟父母姓,女兒的孩子跟婆家姓。再有農村明確女兒沒田地股份,批地基也沒份,反正國家的磚家有問題。我是女兒也是媳婦,我覺得該在婆家分並孝敬公婆,別複雜化,除非兒子沒良心可以全給女兒,有兒子兒媳孝心的,女兒別攪和,偶爾來吃住下沒關係,不喜歡長呆不勞作的女兒,尤其是說我吃我爸媽的與你何干,試問你啃老嗎?不幹光知道吃?人要臉樹要皮!大家各自安好,各有各的家,百善孝為先,為人子女孝當先,努力做好女兒與媳婦!父母養大我們,老了應該養他們。女兒跑孃家,媳婦又跑孃家,那沒生女兒的咋辦?父母養大女兒,女兒出去了,還分嗎?要分也是出嫁時備嫁狀時豐富的!以後好意思去要嗎?你賺了多少給父母?

  • 10 # 南瓜絲56880154

    首先以老人意願為主,老人有權對自己的財產進行分配。在法律層面上兒女的繼承權都一樣。而現實生活中,養老問題大多是以兒子為主,在家產分配上會有所傾斜,如果贍養老人,兒子女兒承擔的責任一樣多,那就應當平分。

  • 11 # 流星49951468

    我父母在2004年去世的我二十二歲,我妹才十二歲了,父母沒留下一分錢,因為給父母看病辦後事,我還借了不少,由於我妹年齡小,我和妹妹是同父異母。我從小跟奶奶長大,到十八才跟父親。父親生病的時候我要照顧父親,還要上班,我的身體也不好了,去世後我看了兩年,這兩年還的上班,還要照顧好自己的妹妹,14年這拆遷,我妹還要了我85平方房,我很生氣。在也不管她了。那時她還沒結婚。我給父母養老了,又養活妹子十年,父親生病借的錢還是我還的,父債子還,子為什麼不成父業。我還養了異母的女兒十年。

  • 12 # 天黑有陽光

    我女兒能分我錢,這輩子我生了女兒我有義務讓她幸福,只要我有能力我會盡力幫助子女,如果女兒嫁的很好,經濟能力優於兒子,我會告訴女兒,我幫你弟弟可能會多一些,因為他不如你,但我會告訴兒子,要永遠愛你的姐姐,她放棄了她應得的那一部分來幫你。反之,我也會如是告訴女兒。我可以偏心,但我不會利用任何理由剝奪子女繼承我財產的權利。讓親人幸福,是每一個家庭成員的責任,物質的作用是讓我愛的幸福,而不是割斷親情的利器。可嘆,盡然那麼的人再提到女兒時,首先想到的財產不能給外人,呵呵,何為外人?血緣呢?你們把姐妹當做外人的時候,也踐踏著親情!

  • 13 # 土磚家

    雖然,分家這件事是一件家事。但是法律對此也有相關規定,以保障老人、婦女、兒童等特殊群體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兜住社會公平的底線。

    在法律上,堅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則,女兒不管是否出嫁,不管戶口遷到了哪裡,曾經是現在也依然是家庭成員,享有家庭共同財產的分配權。

    因此,對分家析產,出嫁女兒同樣有說話的份,且應該保留其相應的財產份額,除非她自己主動、自願、明確放棄。因為,這畢竟是家事,出嫁女兒可以有自己的意願,意思表示自由,而且法律尊重這種自由意志。

    因此,在分家析產的時候,老人(父母)其實並不能想怎麼分就怎麼分,光他們自己說了不算,光兄弟說了也不算,應該聽取出嫁女兒本人的意見。

    如果沒有出嫁女兒的簽名,分家析產協議對出嫁女兒是不產生效力的,事後她可以要求重新分家或者要回應該屬於她的份額。

    簡單說就是,在法律上是明確的,出嫁女兒也可以分家產。只是,如果出嫁女兒自身說OK,可以不分給我,那完全沒問題;但如果出嫁女兒說不OK,也應該分給我,那法律就可以出來保護出嫁女兒的合法權益。

  • 14 # 玲玲146014925

    我認為只要兒子盡了孝,把父母照顧得很好。又養老送終了。那女兒是不應該分家產的。如果兒子不管父母,都是女兒在盡孝,養老送終了父母,家產兒子也不該要。男女平等不存在什麼嫁不嫁。只要兒子盡了該盡的孝,女兒只要幫兒子搭把手。我想女兒多半是不會要的。作為姐姐、妹妹都會心疼哥哥、弟弟的。不會要孃家的財產。

  • 15 # 小丫33888371

    我認為分家產的事是根據自家的條件而定,不一定老人的家財產就要給兒子了,誰贍養老人多誰就分的多,也就是誰付出多誰就分的多,多勞多得,如果你有兒子,兒子不在跟前,或者兒子不管老人,女兒管,如果老人在世那就得看老人的自願,假如老人不在了那怕是經過法律途徑也要得到自己應該得到的那一份,同樣是兒女,這樣就合情,合理,合法。像我們家的情況是,我是女兒在外地工作沒有辦法贍養老人,弟弟妹妹都在家可我的弟弟很少管老人,老人的吃喝拉撒都是妹妹給打理,(當然老人有工資)可老人年齡大了就是有錢也買不來,像我們家這樣的情況我就主張等老人過世後自然就得給妹妹。

  • 16 # 磬悅

    我孃家今年就拆遷了,我們家父母都不識字,錢下來自己一分都沒拿,全在弟弟名下,過年也沒給大人一分錢,在我們村別的家庭出嫁的女兒父母都會多多少少給幾萬塊錢表示一下的,因為出生在那個年代大多家庭條件都一般,小時候都沒花父母什麼錢,早早就為大人分擔責任,很多明事理的都會想到女兒,抽一部分錢自己支配,像我家大人本身就有點重男輕女的想法,所以他們什麼也沒說,由弟弟說了算,我倒覺得沒什麼,姐姐就特別不理解,他說我們沒結婚賺錢改變家裡條件,現在父母條件好了就忘了我們,而且我倆結婚以後常照顧父母,衣服零用錢基本都是我倆給的,弟弟結婚早從來沒給大人一分錢,加上他老婆不太喜歡我媽,所以我二姐為這事特生氣。

  • 17 # 阿妮丫142328860

    每個家庭情況不一樣,也不能一概而論。比如說女兒離婚或者喪偶,沒有婆家呢?比如說兒子靠不住,媳婦也指望不了,父母想跟女兒生活呢?

    說傳宗接代,這種思想也過時了,家裡要只有女兒的呢?或者有兩個女兒的呢?現在男女平等,女兒兒子都一樣!誰有困難,就幫誰!兒子困難,幫兒子,女兒困難幫女兒。手心手背都是肉!媳婦是別人的女兒,你對人家女兒再好,還是心理沒你。到頭來還是女兒是父母小棉襖,所以憑啥自己的女兒,父母不能心疼,就因為她嫁人了?嫁人了還是父母的孩子!不會因為女兒嫁人了,就當她是別人家的。兒子呢,也是一樣。不管女兒女婿。兒子媳婦,誰孝順父母,父母願意給誰就給誰!傳統封建慣出了一些不孝子,理所當然的享受父母的,卻不懂心疼父母!

  • 18 # fghjkopuytr

    兒子需要承擔的往往比女兒多得多。所以我弟弟好好孝順我媽我還會貼點錢給他,不會介意家產給不給我。當然,富有的分我一點我也會用作把自己發展得更好,到最後還是回報到父母身上。至於婆家,我同樣不希望財產平分到姑姐身上。畢竟她的孩子已跟夫家姓,而且老公要承擔的責任遠比她重。當然在她困難的時候我們都願意傾其所有伸出援助之手。借錢肯定是不需要還的,因為指望還便會生矛盾。平常各自的生活還是要分清,不要和希泥攪成一團,到最後關係也會緊張。各有各家各行其責,困難了相互幫助才是親姐弟或哥妹。

  • 19 # 肉肉不太肉

    在農村,家產不可能分給女兒的呀!更何況是出嫁的女兒。我也是農村的,我結婚時我媽給了我4萬算陪嫁,其中兩萬還是我媽偷偷那我爸的卡轉給我的,我弟還沒結婚,我爸媽在縣城買了一百平三居室的房子給我弟做婚房,還準備了不少於20萬的禮金給女方,雖然暫時我弟還在上學,可是這些我爸媽都早早準備好了。我爸媽都40多了,為了以後我弟不那麼辛苦,還在堅持幹活掙錢,我爸媽在縣城還有兩間小房子,現在快要拆遷了,拆遷後也能分個十來萬吧!到最後肯定都是兒子的,女兒嫁出去了就是別人家的了,父母疼女兒一點,出嫁後會給點陪嫁,不疼的,就像我這樣,就連給兒子的十分之一都沒有。

  • 20 # 我是易學席

    這個如果單按法律規定去走,就沒有絕對的公平!兒子肯定多付出,你叫父母去跟女兒住,他們也不會去的!所以當兒子的和當女兒的心態要擺正!倫理上兒子上肯定應該多分的,但法律上只支援平分!我有個鄰居就是為了孃家房產和孃家哥哥鬧上了法庭,最後雖然目的達到了,卻失去了一份兒親情,從此和孃家人都成了路人!人人心裡皆有稈稱!在農村和郊區,一般還是兒子承擔了贍養老人的主要責任,這個不用置疑!嫁出去的女兒,為了自己小家庭,也多半隻有年節才去看望老人!特別是遠嫁的女兒!一年不見的回去看老人!我老婆就離孃家很遠!良心說,我們這個小家才是老婆維護的重點!所以我明確的告訴過老婆,將來不要摻和她家裡的財產! 至於我這邊,妹妹肯定會摻和的!到時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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