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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長金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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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追夢人1967
你撿到住戶遺落的東西,應該交給當日值班主管,讓他來處理,而不是帶回家,你要是帶回家了,就有佔為己有的嫌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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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雲中美景
謝了!說工作忙忘了上交可信度不大,作為酒店員工應該知道規章制度,肯定有工作中拾到客人遺留物品及時上交這方面的具體規定,如果沒有電話諮詢是否還會上交?但是客人的住宿費讓其出有變相罰款之意。公平不公平要看有無此方面規定,如果有就公平,如果沒有那就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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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煙雨紅塵為有心來聽聲
酒店有酒店的規章制度,即然是自已的員工撿到了,因該及時上交到前臺,由前臺來保管,自已帶回家,說明這位員工有點私心,如果不造成客戶什麼損失的,至於罰款630塊錢,是有點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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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零距離廚房
謝謝條友邀請!顧客就是上帝,撿拾客人遺落的物品必須交由酒店前臺處理,不能私自佔為己有?因不當得利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以及給酒店帶來不好的影響,情節嚴重的有可能會追究法律責任的。至於對該員工的處罰,酒店有酒店的規矩,是不是忘了當時交給酒店方,需要詳細取證,客人能原諒員工的過錯,有可能酒店處罰輕點兒。如果道理曲折,不認可提問者單方面的陳述,就只有按照酒店管理條例來處罰,並取得客人的諒解。所以,在自己上班的公共場所,撿到客戶遺失的物品,必須立刻現場交給該當班的管理人,並做好影象或者語音證據的記錄,防止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反而被遭誣陷的嫌疑。因為其中有說不清、道不明的因素太多了。為了安全風險起見,不能私自處理客人遺落的物品,以免引禍上身。針對本提問,不能理解也不能說服人的,也在沒有證人的情況下,只有接受處罰買個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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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鐵馬秋風勁漠北月光寒
員工撿到手機,應該及時交給前臺,並登記簽字,這是制度。
無論因為任何原因,帶回家,有據為己有的嫌疑,恰如民間俗話:黃泥掉在褲襠裡是屎不是屎,都是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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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jin蘭草
員工撿到顧客遺留物必須上交,這是酒店規則也是員工應有的素質。忘了及時上繳造成的損失一般應由員工自己負責。當然,查實員工並非故意私吞,酒店老闆應共同賠賞,儘可能減輕員工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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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王河478
顧客拉呼屁落下手機負主要責任,服務員撿到手機不管什麼情況能把手機交到顧客手中,就不應該為顧客買單,如服務員對此事有處理不當的情行,也就是接受批評教育,下次注意。最主要的還是要看酒店有沒有這樣的規章制度,嘴說不行,辦公桌裡的不行,必須服務大廳牆上明文規定才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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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無憂find
肯定是要處罰的,酒店上班有工衣的,工衣是在酒店洗衣房統一清洗的,所以說,應該不存在下班把工衣拿家的說法,既然工衣不拿家去,那麼工作期間撿到的手機也不存在因為疏忽大意的願意拿家去的說法,所以說,員工的想法已經顯而易見,處罰只是進一步的說法,作為管理者,估計這個員工會被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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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葉子都不想成為小罐茶
拾獲他人遺失物品,應立即上交,不要私自留存,否則就存在故意侵佔他人物品,哪怕是無心,或還給人家,都撇不清洗不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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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遙遠的黑土地567
費用讓員工出肯定是不對的?員工的錯誤在於!拾到手機要立即聯絡酒店相關負責人,歸還失主!而不是等回家再聯絡失主!這中間不存在由於工作忙而忘記的問題!就是私心在作怪!處罰是必須的,但應該有度!按照公司規定處理!再有,這也明顯反映出酒店培訓不到位!所以此事不只是員工的責任,酒店相關負責人也有管理責任!培養員工的職業素養和職業道德上酒店必須要做的功課!酒店的相關規章制度學習的員工的必修課!必要牢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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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知足常樂223214230
如果是我寧可回家,或找別的工作絕對不給你買單,沒一點道理讓這位員工買,拾到手機沒及時上交有錯,但為客人住宿買單這樣的做法太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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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深藍ME
這個處罰只是酒店內部管理處罰,太輕了,還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不管原因,不論本意,在服務場所-酒店撿到別人的財產不立即交到前臺就是非法佔有。這就是在很多國家,失物沒有人去撿的原因!不去撿,你沒有過失,撿了你就有責任送給失主,自找麻煩,搞不好還要吃官司。
酒店服務員是工作責任使然,必須要報告或“撿”,但是帶回家去就說不清動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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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我的暱稱不告訴你
如果是在客人房間裡看到的東西,最好不要碰,麻煩。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碰,如果撿了最好儘快上交。人心隔肚皮,誰也不知道您是怎麼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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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青青一刻
我認為酒店處理是不合法,根據上述介紹的整個情況來看該清潔工工作忙了沒有即時上交給酒店,但諮詢後立即上交給酒店沒有成在佔有不當得利,假如酒店諮詢後該清潔工將手機不上交佔為已有,這就按照民法通則有關條款失主有權按民法起訴清潔工。所有根據上述介紹我認為該酒店這樣處理是不合理合法的,但也希望該酒店在制定規章制度同時要結合有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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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唐伯虎155149258
我媽退休之後在家附近的酒店做保潔,她偶爾也會撿拾到客人丟失的物品。我一直跟我媽說,別要客人任何一樣東西,也別把撿到的任何東西佔為己有!
年紀大的人,撿到東西佔為己有,很多人都像是撿到一個瓶子,一張紙板帶回家的習慣,潛意識裡就沒有犯罪的概念。如果知道那是犯罪,年紀大的人礙於面子,根本不會去做那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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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心有雄獅細嗅薔薇
所說事情語焉不詳。
工作時撿到??具體什麼狀況??在客人退房的房間桌子上撿的??在走廊地面撿的??
工作忙忘記??酒店培訓中應該要求這種情況立刻報告上級。確實有可能忘記,但是,放到口袋帶回家就很難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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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聞伯智庫
員工的做法欠妥,受到處罰是正常的,不要以為受了多大委屈。
在四星級酒店,撿到客戶東西要設法聯絡歸還,要想著維護酒店的聲譽,而不要有沾點小便宜的心思。
問題的關鍵點在於拿沒拿回家,沒拿回家,主動交給前臺處理,這種做法是值得鼓勵的。
拿回家就有企圖佔有的嫌疑,迫於壓力退回來,就被動了。受到處罰不要喊冤,這樣才能杜絕類似行為。600多元不算多,記一輩子值得。
不要用忙著幹活,沒時間上交搪塞,酒店前臺總有人在崗,下班回家前上交也不遲,這是性質問題。
四星級酒店,常常提賓至如歸,像到了自己家一樣,把東西落家裡了,回頭去找沒有了,難道家裡招賊了嗎?
明白這個道理,就心平氣和了,並且傳播出去,教育孩子和他人,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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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冷擎秋
這才是酒店的注重信譽和恪守行規所在,高度維護住店旅客的利益,從嚴執行酒店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體現。做為酒店員工在酒店工作時應該首先嚴格遵守規章制度,一切以保障住店旅客的各項權益,讓客人對酒店有最好住宿服務體驗。由其是員工顧客遺失物品的處置和態度首先要明確及時告知前臺並協助歸還,以博得顧客的良好感受為酒店贏得更好的商業口碑,員工擅自帶回家屬於有私佔的意圖和嫌疑,損酒店的聲譽和形象,酒店方給予處罰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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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瘦比南山松
作為一個服務業人員,我覺得這服務員是違規了,但是,這樣罰單實在是太重了,以後員工工作只會更差,甚至想辦法找回損失的事,員工出錯要看事實,無意間出錯,一般沒事的情況,最好是加強學習培訓為主,像這樣的錯誤屬於有佔為己有懷疑,比較嚴重,就算受罰也不能超過一百元,寧願開除也不要隨便對員工罰錢。
為什麼我會這樣說呢!員工工資是用辛苦的血汗爭來的,有些公司動不動就是罰錢,提高了公司或領導的口袋了,對於血汗錢員工100%的人不服氣,對以後工作不利,對公司發展不利,常對員工罰錢的公司單位都是發展不好,效益差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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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此事應看酒店規章制度或員工手冊中有沒有關於員工撿拾到客人遺落物品的明確規定。如果規定中明確說明撿拾到這類物品立即上交酒店,否則如何如何,那酒店的處理就合適,因為不管何種原因,這位員工確實違反了規定。但如果無此規定或規定不明確,那應該以批評教育為主,讓員工出錢為客人買單就不合適了。個人看法,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