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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愛中國書畫

    東漢的中央政府組成沿用西漢官制,以三公領九卿為基本架構。但是實際政治權力已經完全轉移到尚書檯。東漢皇帝即位,往往以太傅或太尉錄尚書事,總領政務。御史臺體制貶損,成為少府屬官。侍中從西漢的加官轉為正式職務,設侍中寺作為侍中的正式官署,隸屬少府。

    太傅

    東漢一朝,由於講求經術,太子宮臣中以太傅為首。太傅藉此向太子灌輸自己的政治理念。太子即位後,往往以太傅錄尚書事,成為事實上的丞相。歷史上,趙熹、鄧彪、張禹、馮石、馮魴、桓焉、趙浚均以太傅錄尚書事。太傅死,即除此官(不再任命),以示崇重。漢靈帝時,以陳蕃為太傅錄尚書事,後來陳蕃被處死,以胡廣繼任,這是唯一的例外。

    與西漢以太師、太傅、太保為上公不同,東漢唯以太傅為上公,無太師、太保官。漢獻帝時,董卓遷都長安,自任太師,位在太傅上。這是權臣擅權所為,死後即廢。

    據《漢官》記載,太傅所屬官吏有:長史一人,秩千石,掾屬二十四人,令史、御屬各二十二人。長史為太傅府群吏之長,掌章奏、顧問。掾屬是比較高階的屬吏,分曹辦事。令史、御屬是比較低階的吏員,辦理文書、車馬等瑣事。

    三公

    東漢以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位次上公。三公師長百僚,名義上為最高官職,其實並無實際權力。

    東漢任命三公多以知名經師為之,以宣揚經術治國的理念。其實不過是政治花瓶而已。皇帝以尚書參決政務,並不以實權付三公。因三公以碩儒經師居官,所以往往要為很小的差錯承擔非常嚴重的責任,以示高節。例如:宋弘為大司空,在位五年,因考核上黨太守無所依據而免官。伏湛行大司徒事,以冬祭高廟(漢高祖劉邦的宗廟),因河南尹與司隸校尉在廟中爭論失儀,而伏湛沒有上奏此事,免官。漢光武帝對大臣非常嚴厲、苛刻,韓歆為司徒,以直言忤旨,免官遣歸鄉里,與其子皆自殺。之後,歐陽歙、戴涉相繼任大司徒,下場都是論罪下獄、被處死。

    太尉

    漢光武帝即位,置大司馬官,負責全國軍官的考核,每歲末,評定等次,上奏皇帝,作為軍官升遷、降調的依據,當時有大司馬吳漢。

    建武二十七年(51年)改大司馬為太尉。

    按東漢以三公領九卿的制度,太尉領太常、衛尉、光祿勳三卿。太尉府屬吏有:長史一人,秩千石,總管各曹事務。各曹掾、史、屬共二十四人。在諸曹中,西曹負責太尉府官吏的任免;東曹負責二千石的遷調;戶曹負責戶籍、祭祀、農桑;奏曹負責奏議;辭曹負責審理案件,接受上訴;法曹負責驛站事務;尉曹負責士卒和囚犯的徵調、運輸事務;賊曹負責緝拿盜賊;決曹負責裁決刑法;兵曹負責軍事事務;金曹負責貨幣與鹽鐵事務;倉曹負責國家倉庫事務。此外,還有黃閣,主簿,是閣下諸吏的長官。另有令史及御屬二十三人,閣下令史負責太尉的儀仗執事;記室令史負責太尉府的奏章等各種文書的管理;門令史負責太尉府門衛。其他令史分隸諸曹,辦理文書事務。從東漢太尉府諸曹的設定以及職掌來看,太尉的管轄範圍似乎非常廣,但那都是名義上的東西,太尉諸曹所領事務,或受制於尚書檯,或僅僅為文牘往來,本身並沒有可否之權,而且太尉對本府諸曹事務並沒有實際節制的權力。

    司徒

    參考:《漢官儀》:“王莽時,議以漢無司徒官,故定三公之號曰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世祖(劉秀廟號)即位,因而不改。”《後漢書·百官一》載:“司徒,公一人。本注曰:掌人民事。凡孝民孝悌、遜順、謙儉、養生送死之事,則議其制,建其度。凡四方民事功課,歲盡則奏其殿最而行賞罰。”

    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去“大”,稱司徒。

    司徒領太僕、鴻臚、廷尉三卿。屬吏有長史一人,秩千石。掾屬三十一人。

    司空

    參考:《後漢書·百官一》雲:“掌水土事。凡營城起邑,浚溝洫、修墳防之事,則議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課,歲盡則奏其殿最而行賞罰。”

    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去“大”,稱“司空”。漢獻帝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改司空為御史大夫,職掌不變,不領御史臺,與前代御史大夫僅僅是名稱相同而已。

    司空領宗正、少府、司農三卿。司空屬吏有長史一人、掾屬二十九人、令史及御屬四十二人。

    大司馬

    漢武帝廢太尉設大司馬,加於大將軍、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之上。東漢光武帝又廢大司馬為太尉,為掌管軍政和軍賦的最高官職,即全國最高軍事長官。東漢時太尉與司徒、司空並稱三公。東漢光武帝劉秀時削弱三公的權利,後來三公幾乎無實權只是榮譽的象徵。東漢末年,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已成為虛職,在三公之外另設大司馬,大司馬和大將軍均位在三公之上,如劉虞、權臣李傕。三國時期,各國在三公之外另設大司馬,一般由大將軍升遷而來。如:魏國的大司馬曹仁、曹休、曹真;蜀漢的的大司馬蔣琬;吳國設有大司馬和左大司馬、右大司馬,一般由大將軍或者上大將軍升遷而來,如丁奉、呂岱、陸抗、施績、朱然。

    九卿

    東漢沿西漢制度,以太常、光祿勳、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為九卿。與西漢不同的是,東漢九卿分隸屬三公。太常、光祿勳、衛尉三卿屬太尉;太僕、廷尉、大鴻臚三卿屬司徒;宗正、大司農、少府三卿屬司空。

    東漢九卿均於官稱上加“卿”字,如太常卿等,秩中二千石。除此之外,東漢九卿與西漢不同者還有:一、光祿勳除西漢的五官中郎將、左中郎將、右中郎將、虎賁中郎將、羽林中郎將之外,增置東中郎將、北中郎將、西中郎將、南中郎將。二、少府尚書改稱尚書檯,由西漢的常侍曹、二千石曹、民曹、主客曹改為六曹:改常侍曹為吏曹,增三公曹,將主客曹分為南主客曹與北主客曹。尚書檯增設左右丞二人,諸曹侍郎各六人,令史諸曹各三人,事務繁劇的曹增令史各三人。尚書檯組織較西漢尚書要重要、龐大的多。

    將軍

    在秦代以前,武職將軍名號只有大將軍、前、後、左、右將軍。漢代將軍不常設,主征伐。事畢則罷。漢文帝時始有車騎將軍、衛將軍。東漢的將軍也是中央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大將軍、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前將軍、後將軍、左將軍、右將軍。大將軍位在三公上,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位次列於九卿,位在三公下。前、後、左、右將軍,位次列於九卿,不常置。東漢中期以後,太后臨朝稱制,外戚以大將軍執政,與太傅、三公合稱為五府。

    以上將軍均開府,府屬有長史、司馬各一人,從事中郎二人,掾屬二十九人,令史御屬三十一人。將軍以本號領軍的,各有部曲、校尉。

    漢魏時期,有軍功者比比皆是,授予官職的難度加大。因此常在“將軍”前冠以某個名號以作為他的官職,這種名號並無一定,名號之間也無上下級關係,因此稱為雜號將軍。臨事設定,事畢即撤。如驍騎、樓船、材官、伏波、貳師、度遼、龍驤等,或以所領部隊(如驍騎、材官),或因奉行的任務(如李廣利攻貳師城)。唯度遼將軍因南匈奴所部時有內亂,自永平八年(65年)後常設。漢末以後,開始出現四徵、四鎮、四平、四安等重號將軍。

    東漢地方官制

    東漢的地方官制與西漢相比較,在郡、縣兩級是基本相同的,不過郡的重要性和權力較西漢下降很多。在州一級,則有根本性的差異,東漢的州已經演變成為一級地方,凌駕於郡之上。至此,中國古代的地方行政區劃由郡縣制轉變為州、郡、縣三級制,一直延續到隋朝“廢郡”為止。

    州刺史

    東漢將洛陽之外的地區劃分為十二個州,各遣刺史一人為長官。另以京兆、左馮翊、右扶風、河東、河南、河內、弘農七郡為司隸校尉轄區,稱司隸部(漢代州也稱部)。

    司隸校尉是京官,本職為監察在京百官諸不法事。東漢時,每每退罷三公均由司隸校尉糾劾所致,所以司隸校尉號為“雄職”。皇帝召集朝會的時候,司隸校尉與御史中丞、尚書令三人有單獨的席位,稱“三獨坐”。司隸校尉秩比二千石,屬官有從事(流行的韓劇中每每出現的從事官就是由此得名)、假佐(假:代理的意思;佐:助手的意思。就是說是可以代行事務的助手)等,另統領一支由一千二百名奴隸組成的武裝警察部隊,司隸校尉的官名也由此而得。

    諸州沿西漢漢成帝制度,設州牧一人,秩二千石。建武十八年(公元42年)改刺史,秩六百石。漢靈帝中平五年(公元188年),再改州牧,秩二千石。東漢刺史有固定的駐地和官署,糾劾所部太守縣令不必如西漢制度上三公按驗,可以直接罷免之。改州牧後,兼領軍政,位高權重,有點類似於唐朝的節度使,而管轄地域的廣闊,又不是節度使所可以相比的。

    與西漢相同的是,刺史也要周行郡國,查探政情,年終回京復奏。不過東漢的刺史不必親自回京,而是派遣屬吏向司徒府報送文書而已。

    郡國

    東漢共設郡國一百零五:王國二十七,司隸部屬郡七,列郡七十一。除司隸部所轄七郡外,王國與列郡均分隸諸州,其中豫州領郡國六,冀州領九,兗州領八,徐州領五,幷州領九,幽州領十一,青州領六,荊州領七,揚州領六,益州、涼州各領十二,交州領九郡。

    東漢制度,皇子封王,以郡為國。每國置傅、相各一人。傅主王府事,職如漢朝的太傅;相如郡太守,主政務;相有長史一人,職如郡丞。另置中尉一人,秩二千石,職如郡都尉,是主管軍政、緝捕盜賊的軍官。

    王府置郎中令一人,秩千石,職務和漢朝的郎中令相類似,主管王府的大夫、郎等;僕一人,秩千石,負責王府的車馬訓練與駕馭;治書數人,秩六百石,職如尚書;謁者數人,秩四百石,職務是奉王命出使;另有禮樂長、衛士長、醫工長、永蒼長、祠祀長等,秩皆比四百石。

    郡太守秩皆二千石,只有河南郡因京師所在,長官稱河南尹,位比九卿,秩中二千石。諸郡各置丞一人,位次太守,秩六百石,負責民政事務;邊郡(就是設定在邊境地區的郡)另置長史一人,秩六百石,負責軍政事務。長史之下有司馬一人,負責具體軍事指揮。東漢內地不設郡都尉,以太守領兵。邊郡置都尉或屬國都尉領軍並轄縣,地位略與內地較小的郡相仿。如漢和帝永元元年(公元89年),置西河屬國都尉、上郡屬國都尉;永和十五年(公元105年)置遼東西部都尉;漢安帝置右扶風都尉、京兆虎牙都尉等。

    東漢的縣級地方建制與西漢相同。

    列侯以縣為封地則稱侯國,侯國置相一人,相當於縣令或縣長(以侯國大小為異),相不隸屬於列侯,但負責為列侯徵收租稅。封國戶數在千戶以上的,置家丞、庶子各一人,是侯府官,不管理民政;不滿千戶的,只置庶子一人。東漢的侯另有鄉侯、亭侯,所封之地各為一鄉、一亭,這樣的封地轄於所在縣,與鄉、亭相等。

    皇后、皇太后、公主的封地稱邑,置令、長。邑的體制與侯國相當。

    少數民族聚居地設道,隸屬於郡,多設於巴、蜀等西南地區,以少數民族部落首領為道的長官。

    萬戶以上的縣置縣令一人,秩千石;縣丞一人,掌民政、文書、倉庫;縣尉二人,掌治安。

    萬戶以下的縣置縣長一人,秩三百石或四百石;縣丞、縣尉各一人。

    東漢諸縣出產鹽的,置鹽官,負責管理鹽場、鹽礦,徵收鹽稅。出產鐵的縣置鐵官,負責冶煉、鑄造。在手工業發達的縣置工官,負責管理工匠、徵收工商稅賦。在水產發達的縣置水官,負責管理漁場、徵收稅賦。以上這些官吏不隸屬於郡縣,均隸屬於少府,屬於派出機關。

    東漢在縣以下的官制與西漢無異,具體可以參見西漢官制。

    東漢官職列表

    秩萬石

    即:月奉三百五十斛

    上公:太傅、大司馬(東漢末年於三公之外別置大司馬,位在三公之上)

    三公:太尉、司徒、司空

    將軍:大將軍(大將軍有時位在三公上,有時位在三公下)、驃騎將軍

    秩中二千石

    即:月奉百八十斛

    太尉領:太常卿、光祿勳、衛尉

    司徒領:廷尉、太僕、大鴻臚

    司空領:少府、宗正、大司農、

    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前將軍、後將軍、左將軍、右將軍

    太子太傅、執金吾、河南尹、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

    秩真二千石

    即:月奉百五十斛

    秩二千石

    即:月奉百二十斛

    地方長吏:郡守、州牧

    諸王國屬官:國相、國傅、(王國)御史大夫及諸卿

    大長秋、太子少傅、將作大匠、度遼將軍等諸雜號將軍(驍騎、樓船、伏波、龍驤等)

    秩比二千石

    即:月奉百斛

    少府屬官:侍中、中常侍

    光祿勳屬官:五官中郎將、左中郎將、右中郎將、虎賁中郎將、羽林中郎將、奉車都尉、駙馬都尉、

    騎都尉、光祿大夫

    北軍中侯監領:屯騎校尉、步兵校尉、越騎校尉、長水校尉、射聲校尉

    將軍部曲:大將軍營五部校尉

    諸王國屬官:中尉

    司隸校尉、屬國都尉、使匈奴中郎將、護烏桓校尉、護羌校尉、城門校尉、都護將軍

    秩千石

    即:月奉九十斛

    將軍府屬官:將軍長史、將軍司馬

    太傅府屬官:太傅長史

    三公屬官:三公長史

    少府屬官:御史中丞、尚書令

    廷尉屬官:廷尉正、廷尉左監

    光祿勳屬官:太中大夫

    大長秋屬官:中宮僕

    太子少傅屬官:太子率更令、太子家令、太子僕

    城門校尉屬官:城門司馬、平城門屯司馬

    北軍屬官:屯騎司馬、步兵司馬、越騎司馬、長水司馬、胡騎司馬、 射聲司馬

    諸王國屬官:郎中令、僕

    諸侯國屬官:諸侯國相

    地方長吏:縣令、湯沐邑令、道令

    秩比千石

    即:月奉八十斛

    太常屬官:太常御

    太僕屬官:太僕丞

    廷尉屬官:廷尉丞

    衛尉屬官:衛尉丞、宮門司馬、掖門司馬

    宗正屬官:宗正丞

    少府屬官:少府丞

    大司農屬官:大司農丞

    大鴻臚屬官:大鴻臚丞、

    光祿勳屬官:光祿丞、謁者僕射、

    執金吾屬官:執金吾丞

    將軍部曲:軍司馬、別部司馬

    秩六百石

    即:月奉七十斛

    將軍府屬官:從事中郎

    太常屬官:太史令、太祝令、博士祭酒、太宰令、掌故、大予樂令、高廟令、世祖廟令

    光祿勳屬官:光祿左僕射、光祿右僕射、左陛長、右陛長、羽林左監、羽林右監、中散大夫、諫議大夫、議郎

    衛尉屬官:公車司馬令、南宮衛士令、北宮衛士令、左都候、右都候

    太僕屬官:考工令、車府令、未央廄令

    廷尉屬官:廷尉左平

    大鴻臚屬官:大行令

    宗正屬官:公主家令、主簿、僕、私府長

    大司農屬官:大司農部丞、太倉令、平準令、導官令

    少府屬官:

    ·守宮令、上林苑令、太醫令、太官令、黃門侍郎、小黃門、黃門令、掖庭令、永巷令、御府令、

    祠祀令、鉤盾令、尚方令、中藏府令、內者令、符節令、蘭臺令史;

    ·尚書令屬吏:尚書僕射、六曹尚書(吏曹尚書、二千石曹尚書、三公曹尚書、民曹尚書、

    南主客曹尚書、北主客曹尚書);

    ·御史中丞屬吏:治書侍御史、侍御史

    執金吾屬官:武庫令、左中候、右中候、

    大長秋屬官:大長秋丞、中宮謁者令、中宮尚書、中宮私府令、中宮永巷令、中宮署令

    太子少傅屬官:太子中庶子、太子門大夫、太子倉令、太子食官令

    將作大匠屬官:將作丞、左校令、右校令

    城門校尉屬官:城門門候

    司隸校尉屬官:都官從事、功曹從事、別駕從事、簿曹從事、兵曹從事、主簿、門亭長、

    門功曹書佐、 律令師、孝經師、月令師、律令師、簿曹書佐

    掌監北軍:北軍中侯

    度遼將軍屬官:度遼將軍長史 度遼將軍司馬

    地方長吏:州刺史、郡丞、邊郡長史、右扶風京兆每次縣令

    護烏桓校尉屬官:擁節長史、司馬

    護羌校尉屬官:擁節長史、司馬

    秩比六百石

    即:月奉五十斛

    太常屬官(博士祭酒屬吏):博士

    光祿勳屬官:

    ·五官中郎將屬吏:五官中郎;

    ·左、右中郎將屬吏:左中郎、右中郎;

    ·虎賁中郎將屬吏:虎賁左僕射、虎賁右僕射、虎賁左陛長、虎賁右陛長、虎賁中郎;

    ·謁者僕射屬吏:常侍謁者;

    將軍部曲:曲軍候

    太子少傅屬官:太子洗馬

    諸王國屬官(中尉屬吏):治書、大夫

    秩四百石

    即:月奉四十五斛

    太常屬官:太常掾

    少府屬官:

    ·黃門署長、畫室署長、玉堂署長、直裡監

    ·尚書令屬吏:尚書左丞、尚書右丞、尚書侍郎

    光祿勳屬官:給事謁者

    大長秋屬官:中宮謁者、中宮藥長

    太子少傅屬官:太子庶子、太子廄長、太子衛率、太子中盾

    地方長吏:縣長、湯沐邑長、道長

    縣令屬官:縣丞、縣尉

    秩比四百石

    即:月奉四十斛

    三公、將軍府掾:東曹掾、西曹掾、主簿

    光祿勳屬官:五官侍郎、左侍郎、右侍郎、虎賁侍郎

    諸王國屬官:謁者、禮樂長、衛士長、醫工長、永巷長、祠祀長

    秩三百石

    即:月奉四十斛

    太常屬官:太史令丞、太祝令丞、太宰令丞、大予樂令丞

    光祿勳屬官:羽林左監丞、羽林右監丞

    太僕屬官:考工丞、車府丞、長樂廄丞

    大鴻臚屬官:大行令丞、大行治禮郎、廩犧令丞、楫棹丞

    宗正屬官:公主家丞

    大司農屬官:太倉令丞、平準令丞、導官令丞

    少府屬官:

    ·守宮令屬吏:守宮令丞

    ·永巷令屬吏:永巷丞

    ·祠祀令屬吏:祠祀丞

    ·太醫令屬吏:太醫藥丞、太醫方丞

    ·黃門令屬吏:黃門丞、黃門從丞

    ·內者令屬吏:內者左丞、內者右丞

    ·御府令屬吏:御府丞、御府織室丞

    ·鉤盾令屬吏:鉤盾丞、鉤盾永安丞

    ·掖庭令屬吏:掖庭左丞、掖庭右丞、掖庭暴室丞

    ·太官令屬吏:太官左丞、太官甘丞、太官湯官丞、太官果丞

    ·中藏府令屬吏:中藏府丞

    ·上林苑令屬吏:上林苑丞、上林苑尉

    執金吾屬官:武庫丞

    大長秋屬官:中宮私府丞、中宮永巷丞、中宮署丞、中宮複道丞

    將作大匠屬官:左校丞、右校丞、

    州刺史屬官:治中從事、別駕從事、簿曹從事、兵曹從事、主簿、門功曹書佐、簿曹書佐

    諸王國屬官(國相屬吏):長史

    地方長吏:(小)縣長

    秩比三百石

    即:月奉三十七斛

    三公、將軍府掾:戶曹掾、奏曹掾、辭曹掾、法曹掾、尉曹掾、賊曹掾、決曹掾、兵曹掾、金曹掾、

    倉曹掾

    郡守諸曹掾史:功曹史、戶曹史、奏曹史、辭曹史、法曹史、尉曹史、賊曹史、決曹史、兵曹史、

    金曹史、倉曹史、五官掾、五部督郵、曹掾、主記室史

    少府屬官:中黃門

    光祿勳屬官:五官郎中、左郎中、右郎中、虎賁郎中、羽林郎、灌謁者郎中

    衛尉屬官:公車司馬丞、公車司馬尉、南宮衛士丞、北宮衛士丞、左都候丞、右都候丞

    秩二百石

    即:月奉三十斛

    少府屬官:

    ·符節令史、

    ·尚書令屬吏:尚書令史

    太常屬官(太史令屬吏):靈臺丞、明堂丞、太史令史、太史掌故、待詔

    少府屬官(鉤盾令屬吏):鉤盾苑中丞、鉤盾果丞、鉤盾鴻池丞、鉤盾南園丞

    太子少傅屬官:太子舍人

    諸王國屬官(郎中令屬吏):郎中

    地方長吏:諸邊鄣塞尉、諸陵校尉長

    縣長屬吏:縣丞、縣尉

    秩比二百石

    即:月奉二十七斛

    三公府屬官:御屬

    將軍部曲:屯長

    光祿勳屬官:節從虎賁

    秩一百石

    即:月奉十六斛

    三公、將軍府屬官:閣下令史記室令史、門令史及其餘令史

    縣屬吏:鄉有秩、三老

    斗食(月奉十一斛)

    佐史(月奉八斛)

  • 2 # 隱者康司馬

    東漢末年的文武官員的體制太複雜:武官分一二三品還有四品雜將軍然後每個級別再細分幾種;文官分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等然後還是每個級別再分幾種官階?

  • 3 # 吉月文

    東漢末年其實就已經到了準三國時期。所以這時候的官制是非常紊亂的。至於權力,和官職沒有太大的關係,和自身的軍事實力密切相關。說到底這是一個軍閥割據的時代,無論多麼高大上的職位,都不如一隻軍隊更有用。

    東漢時期基本上還是沿襲了秦和西漢時期的三公九卿制度,只是在名稱上做了一些改變。比如把丞相變成了司徒。但是和漢武帝以前相比,三公九卿的權力受到了比較大的削弱。這些官員由於只在外朝面見皇帝,所以被稱為外官。皇帝在皇宮內部又設立了尚書檯,最開始只是皇帝的秘書機構,但很快就掌握了大權。所以又形成了內官體制。西漢時期,霍光曾經以大將軍的身份統領政務。東漢時期有不少外企效法霍光,所以大將軍這個職位曾經是東漢時期權力最大的職位。不過東漢末年社會比較動盪,真正掌握大權的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設定官職。比如董卓擁立漢獻帝以後,以太師的身份掌握大權。曹操獨攬大權以後先稱司空,後稱丞相,魏王。

    曹操在稱王之後,於原來洛陽的行政機構之外,又在許昌建立了新的都城,設立了自己的一整套行政機構。實際上也就形成了兩套體制。東漢原有的官員已經全部被架空,沒有任何的意義。曹操手下的很多文官武將都自稱魏臣而不是漢臣。

    至於地方層面上都是割據性的武裝力量。有的稱太守,有的稱刺史。其實都是沿襲之前的習慣,之前哪一種官職的權利比較大,掌控了該地區就自然沿用這種官名。太守原本就是郡的地方行政長官。刺史實際上是漢武帝時期設立的,用來監察太守的一種低級別官員。不過隨著刺史權力的擴張,在某些地方此時取代太守成為實際意義上的地方行政長官。因此爭論兩者之間誰的權力更大一些,沒有任何實際意義,要看各地的具體情況。

    赤壁之戰以後,曹操雖然統一北方,但是沒有辦法南下統一,而孫吳也就此穩下了陣腳之後劉備入蜀大體上就形成了三國局面。在三個準政權內部,官職方面確實還是有一些區別的,但是大同小異。主要都是參照東漢時期的官員制度進行一些改造而成。曹丕稱帝以後就進入了三國時代,也就宣告了東漢的滅亡。也就不在本文的討論範圍之內了。

  • 4 # 中國傳統文化集錦

    東漢官員體制中央地方官員

    1、中央

    東漢中央政府的官員分省官、宮官、外官三大系統。內官、外朝的區分古已有之,而在宮廷之中,皇帝日常起居的區域稱省中(亦稱“禁中”),因此內宮官員中又有宮官與聲官的區分。

    在皇帝身邊執役、照顧皇帝日常生活的是宦官,省中的宦者均隸屬黃門令管轄。省內的禁衛工作亦由宦官但任。

    尚書檯是皇帝的秘書機關,其官署設在宮廷之內、禁省之外。它的主要執掌是管理章奏文書、起草詔令,但實際上政務都由上書抬代表君主執掌,權力極大。上書檯設長官(令)一人、副長官(僕射)一人,下設尚書六人分十八人。溝通上書檯與皇帝聯絡的官員有侍中、中常侍、黃門侍郎等。其中,侍中由士人充任;中常侍、黃門侍郎則由宦者承擔。侍中有事才入禁省,中常侍、黃門侍郎則日常居住在省中,因此,雖然三者之中侍中的級別最高、中常侍次之,但與君主的親密程度,則以中常侍為最。宮內省外的禁衛工作由九卿中的光碌勳與衛尉負責,光碌勳偏於內,衛尉偏於外。光碌勳下屬五官、左、右、虎賁、羽林等五名郎將,中郎將以下有中郎、侍郎、郎中等官。光碌勳的禁衛力量是郎官,衛尉的禁衛力量是武裝衛士,所以,衛尉在宮衛事務中的地位相當重要。

    外官主要有三宮九卿,他們是中央政府的主要行政官員。

    三宮指太尉、司徒、司空,他們的品級最高,名義上的職責是輔導皇帝主持國家政務;三公之上還有太傅,其職責輔導皇帝,但不常設。東漢的實際政務都同屬尚書檯,因此,三公、太傅如沒有“錄尚書事”的頭銜,就是沒有實權的虛職。三公的屬官有長史一名,掾屬、令史、御屬各二、三十名。其中,長史是三公的主要副手,掾、屬是分管具體事務的部門負責人(掾是正職,屬是副職),除長史由朝廷任命外,其他屬官均由三公自行聘用。

    九卿是太常、光掾、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他們各自分管的政務是:太長掌典禮,光碌勳、衛尉掌宮省禁衛,太僕掌皇帝車馬,廷尉掌司法,大鴻臚掌接待諸侯與少數名族,宗正掌皇族事務,大司農掌國家財政收支,少府掌皇帝器用服飾。九卿各官的長官是卿,副職為丞;其下分設各官管理具體事務,大體以令為正職,丞為副職。

    與九卿級別相當的外官(亦稱“列卿”)還有執金吾、將作大匠、大長秋等。其中,執金吾負責宮廷之外、都城之內的治安(都城門另有城門校尉負責守衛),將作大匠負責宗廟殿堂、宮室陵園等土木工程,其副手為丞,下屬的部門負責亦以令為正職,丞為副職;大長秋主管皇后事物。性質與就卿中的少府類似,由宦者擔當。皇位繼承人太子正式確立之後,有專門隸屬太子的東管宮。其設官大體與政府類似,但分級沒有後者細密。東宮官職均冠“太子”,如太子太傅、太子少傅、太子家令等。

    在軍事方面,相當三公的中央高階官員有大將軍、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相當九卿的有前、後、左、右將軍,均不常設。其屬官與三公相同,唯在長史之下另有司馬一人,主管軍務;從事中郎二人,職掌參謀,均由朝廷任命。將軍直接領兵的,在部、曲、屯等建置上分別設校尉、司馬、軍侯、屯長等統兵官。

    常備軍由中央與地方軍(郡國兵)組成。中央軍中,京師衛戍部隊由城門校尉統領,野戰部隊(北軍)由北軍中侯統領。北軍下轄五個兵種的部,番號分別為屯騎(騎兵)、越騎(特種兵)、步兵、長水(水軍)、射聲(弓箭)。長官為校尉,副職司馬。全軍總數約五千人不到。北軍平十卒駐屯在京城長管君主宿衛、助理首都治安,發生戰事就成為組建出徵步槍隊的核心。地方上的郡國兵經東漢初期多次裁撤、削減,只剩下邊郡與內地關隘的少數駐軍。遇有戰亂,都是臨時募兵或抽調京師北軍出戰。

    2、地方

    東漢的行政區分為郡(國)、省二級。郡之上還有監察區性質的州。

    州的長官為刺史(中平五年改稱州牧;京畿地區的司隸部長官特稱校尉),其主要職責是巡察下屬郡國政務,年終遣吏到京城向司徒府彙報(上計),劾奏不稱職的郡國長官。屬官有從事(亦稱掾史)、假佐。從事有治中從事、別駕從事、簿曹從事、兵曹從事、部郡國從事等,均由州長官自行聘用。治中別駕是州長官的主要助手,在從事中地位最高;簿曹掌文書;兵曹掌軍事,僅在有軍務時設;部郡國從事,每郡國一人,負責糾劾郡國長官、按治郡僚屬,其地位僅次於治中、別駕。假佐是州長官的低階屬官,主管文書,其中的典郡書佐分管州所屬郡國的有關文書,每郡一人,由郡史輪流充當。

    郡的長官稱太守(因太守兼領武事,故別稱郡將;州治所在郡的長官稱尹),根據郡的大小、沒惡,太守的級別有中二千石至八百石六級。郡內原設有專掌軍事的都尉,在建武六年之後,邊郡常設,內地大多不設。每郡的都尉,為一至五千人不等。都尉在一人以上時,在郡之下分設都尉轄區。有時,在不足設郡的地方,亦設定過渡性的都尉區(屬國都尉)進行管理,其性質相當小郡。郡太守助手為郡丞(邊郡為長史),由中央任命。此外,郡府的僚屬有:功曹,掌管郡內一切人事;主簿,掌管文書;督郵,主管糾察屬縣、監管本郡官民;掾、史‘,分曹辦理郡政,掾為正職,史為副職,每曹有辦理文書的書佐。又設三老,幫助推行政施和教化。郡府僚屬由郡太守自行聘用,其的位以功曹最高,依次為主簿、督郵等。郡都尉的僚屬與太守類似,亦由郡都尉自行聘用。

    分封給諸侯王的郡稱國,其行政級別與郡相等。王國的官屬分兩個系統,一是類似於郡官的民政系統,有相(相當太守)、長史(相當都尉),其屬官亦與郡大體相同;一個是管理諸侯王生活、禁衛的官屬,如郎中令(相當光祿勳)、僕(相當太僕)、治書(相當尚書)等。此外,王國還設有類似於太傅的傅,負責輔導諸侯王,級別等同於王冠相。

    分管少數**的使匈奴中郎將、護烏桓校尉、護羌校尉,級別與郡太守相當,其屬官有從事、掾,無定員,根據事務多少而設。

    縣的長官為縣令或縣長,級別從千石至三百石不等。下設屬官有;丞一人,管理文書、倉獄;縣尉一至二人,管理治安;主簿、功曹、掾、史,均與官類似;三老,掌教化。縣的長官由朝廷任命,但州郡也可以過問縣的人事,縣長官或丞、尉出缺又無合適人選的,上級機關可派出屬官或另行任命他人代理。縣長官的行政事務,受郡府的監督,每年年終要向郡長官彙報功作(上計),聽侯考核。

    分封給列侯的縣稱侯國,其行政級別與縣相等。侯國的官屬也像王國一樣分兩個系統:主管民政的是國相,相當於縣令或縣長,僅負責向列侯交納租,行政上則聽命於郡;列侯的家臣有家丞、庶子各一人(不滿千戶的侯國不置家丞)。

    此外,與縣的級別相當的地方行政單位還有道(境內有少數**的縣)、邑(封賜給公主的縣)及郡所設的鹽官、鐵官、工官、都水官。道、邑的官屬與縣、侯國差不多,郡在縣境所設鹽鐵工官等,由縣暑調撥屬官理事,不另外設定官屬。

    縣以下的行政單為有鄉、亭、裡,大體是百戶為一里,十里為一停,十亭為一鄉。鄉的長官為秩、嗇夫,令有遊徼掌治安、鄉佐收稅、三老掌教化;亭設亭長主管治安,令有亭侯、亭卒;裡的長官為裡魁。鄉、亭、裡的官員一般由郡、縣等上級機關任免。

    3、東漢末年的變化

    (1)建安十三年罷三公官,設丞相,由曹操但任。其官屬設定與三公略同,以服務於軍事的居多,如領軍、護軍、軍師、軍師祭酒、軍謀掾等;長史之下設有主簿,約為三至四人,負責典掌機要,出納教令。此外,還設過校事一職,用以監督臣下。

    (2)常設四徵(東南西北)、四鎮(東南西北)將軍,地位相當九卿,官屬設定與領兵的將軍相同。

    (3)地方上的州正式成為郡以上的行政單位,掌有行政實權。

    (4)曹操被封為魏王后,曾設秘書監、丞以統轄上書奏事。這是上書檯流為一般政務機關的先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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