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老外二三事
-
2 # 野人可樂
看紅樓夢必須多看幾遍前五回,對理解整部著作很重要,作為大綱作用的第四回圍繞一個糊塗亂判的案件寫了以下幾件事:
1.馮淵,一個不太重要的角色,完全可以沒有名字,本來好男風,就是同性戀,但是遇到英蓮後變了,非要娶他,這個被販子賣的女子就是第二回中甄士隱在元宵節走丟的唯一女兒。
2.販子貪圖錢財,又把此女子賣給薛蟠。薛家出現了,故事順便交代,薛姨媽,也就是榮國府賈敬的嫡妻王夫人親姐妹,是帶著薛寶釵來金陵待選秀進宮的。哥哥薛蟠作為典型的壞人富二代,打死了馮淵。自此看出三大主角很快就要見面了。
3.作為林黛玉的老師賈雨村,帶著林父親的推薦書信互送林從揚州到金陵賈府。在賈敬推薦下,賈雨村擔任應天府尹,正好判此案。
4.第二回中甄士隱元宵夜走丟了女兒,隔壁的寺院著火順便把他的家業燒個精光。寺院的一僧人也沒有好去處,就還俗,使錢買了個衙役當。他認識曾經居住寺院,常去甄士隱家蹭飯的賈雨村。衙役指出可以讓薛家破財免災,並當街做場法事慰藉亡靈。透過介紹四大家族說明它們之間的聯絡,讓他寫封信告知賈,王兩家,其實是賣四大家族一個人情。
5.賈雨村明知那個英蓮是自己恩人的唯一血脈,任由她被紈絝子弟薛蟠帶走,不施以援手,薄涼之人!英蓮後改名香菱。《紅樓夢》後有香菱學詩一段。她最後的命運在第五回的判詞中有預示:自從兩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鄉。意思是薛蟠的正夫人夏金桂把香菱折磨死!
-
3 # 聽風軒主
《紅樓夢》中第四回在全書中有承上啟下的作用。
第一 交待了前回書中甄英蓮的下落,對前回書中提到的甄士隱之事做了一個總結。從甄士隱一家的興敗預示了賈府後期的敗落,同時寫明甄英蓮即香菱之薄命。第二 寫薛家入京原因,引出本書主角之一薛寶釵。在本回中詳細交待了薛寶釵的家世出身,性格,容貌。第三 著眼於"護官符"揭露了當時官場的黑暗,交代出四大家族榮枯與共的關係,同時刻畫出賈雨村忘恩負義的奸雄本色,為使官帽穩,寧教我負天下人。《紅樓夢》一書,"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都雲作者痴,誰解其中味!"到底誰能解呢?
-
4 # 芋圓桃七七
第四回 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蘆僧亂判葫蘆案
主要人物:賈雨村,薛蟠
主要內容:賈雨村來到應天府。正趕上薛蟠與馮淵爭買英蓮,馮淵被打死一案,最初賈雨村想明斷,卻被府中門子(昔日葫蘆寺沙彌)勸阻,門子把薛蟠及本省賈、史、王、薛四大家族之間的利害關係相告後,賈雨村徇情枉法,胡亂判了此案,放了薛蟠。之後薛蟠進京辦事,妹妹薛寶釵因待選和母親一同來到京中,住進了賈府。
評價:薛潘到賈府不到一月,就便惡了十倍。可見當時權貴門第之說,封建士農工商的等級森嚴,幾乎是“一人得道,雞犬升天”。這也可以窺見賈府其他人的借權勢之威。
賈雨村因為護送黛玉而又得到起復。他曾虛偽地對門子說:“你說的何嘗不是。但事關人命,蒙皇上隆恩,起復委用,實是重生再造,正當殫心竭力圖報之時,豈可因私而廢法?是我實不能忍為者。”
但是功名利祿對賈雨村的誘惑力很大,機會很不錯,所以徇私枉法,胡亂判案,想借此討好賈府和京營節度使王子騰,憑他們之力等待君恩加身,可以爬得更高。
這也是曹雪芹先生對官場的辛辣諷刺的描寫。也是對那些趨炎附勢的小人入木三分的刻畫。
-
5 # 大豐205065954
聊幾句:
寶玉黛玉寶釵是一部之主,寶黛己經會合,第四回必當敘及寶釵。
但一住應天,一住都中,如何合併一處?
因借人命一案牽合相聚。即將英蓮帶出以為引線。
後來許多事件俱於此回埋根。且將賈王史薛四家親戚均即帶敘。省卻後文許多補筆。
真是匠心獨苦,亦是天衣無縫。
蓮花命名大概用青紅香白紫綠玉等字,今取英字與人獨異。
英者落英也,蓮落則菱生矣。
葫蘆廟小沙彌斷案,說盡仕路趨炎情態。又見赫赫諸大宦跳不出小小葫蘆。
小沙彌勸結冤案,自己仍被賈雨村尋事充發,不但報應不爽,可為小人儆戒。且了結此沙彌,以省後來閒筆。
-
6 # 尊前談笑
《紅樓夢》第四回的資訊量還是蠻大的,歸納起來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簡要介紹了金陵十二釵正冊中的兩個人物——李紈和薛寶釵;副冊中的一個人物——香菱。二是此回的重點內容——葫蘆僧判斷葫蘆案。三是透露了“賈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勢力。四是薛寶釵進駐賈府。
至於如何評價此回,筆者認為,此回的評論應重點圍繞“葫蘆僧判斷葫蘆案”展開,因為這個線索既是此回的重點,也是最能揭露封建社會黑暗腐朽的典型事例,可以說是曹雪芹先生的立意所在。透過對一樁涉及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命案和拐賣人口兩宗重大案情的荒唐審判,背後的內幕完全顛覆了法治觀念,嚴重違背了法治精神。但這一切均是源於封建社會骯髒的體制,也反應了底層人民對封建社會深惡痛絕而又無可奈何的哀嘆以及對正義的呼喚。
另外在寫作手法上,曹雪芹先生將幾個事件巧妙地穿插鋪排,層層遞進,成功地調動讀者感情,引起強烈共鳴,進一步增強了人們對封建社會現實的強烈憤懣。
-
7 # 月盈紅袖
第四回的標題是: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蘆僧亂判葫蘆案
主要內容是兩條線:一條明線為賈雨村到應天府上任後遇上第一個人命官司。
富家子薛蟠因爭買美女英蓮打死其未婚夫馮淵。賈雨村手下門子拿出護官符,密授機宜,說明四大家族的利害關聯,阻止了雨村發籤拿薛蟠,雨村於是聽其計,徇情枉法,忘恩負義,胡亂判了這樁冤案,於是當年資助賈雨村出仕的恩人甄士隱被拐賣的女兒英蓮被薛蟠霸佔為小妾,開始了她薄命悲慘的人生。
一條暗線為薛蟠進京辦事,他的妹妹薛寶釵因待選,因此也一同來到京中,住進了賈府,女二號出場,真正展開了紅樓夢跌宕起伏,波瀾壯闊的,震古爍今的精彩開篇。
第四回透過“葫蘆僧判斷葫蘆案”介紹了賈、史、王、薛四大家族的關係,把賈府置於一個更廣闊的社會背景之中來描寫,使之更具有典型的社會歷史意義,呈現出了小說廣闊的社會背景,同時由於薛蟠的案件帶出薛寶釵進賈府的相關情節,體現了作者曹雪芹高超的小說結構組織水平和不可多得的藝術創造能力。
-
8 # 秋閣一憑欄
紅樓夢第四回,是溥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蘆僧判斷葫蘆案,
本回提綱,挈領,籠括全書,在這回書中,作者一開始就補敘了金陵一霸薛蟠打死馮淵,搶走了英蓮的情節,揭開了全書的矛盾的序幕,接著就借"葫蘆僧"解說"護官符"介紹了賈,史,王,薛四大家族以及他們的權勢和豪富,它們以聯姻作為重要的紐帶勾結在一起,上通朝廷下連州縣,構成了以封建專制政權為中心的封建統治網,四大家族代表了整個封建統治的黑暗和反動,而他們的設落,則反映著封建制度的行將滅亡,
《紅樓夢》所以反映的封建社會末世的階級鬥爭和封建制度的衰亡,就是從四大家族展開的,
本回借人命一案引出了悲劇的另一個重要人物薛寶釵並將她也安排到了賈府,為以後寶黛釵三人愛情的糾葛埋下根子
護官符:賈不假,白玉為堂金作馬,阿房宮,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個史,東海缺少白玉床,龍王來請金陵王。豐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鉄。
《這首護官符,》用誇張的手法,概括了賈,史,王,薛四大家族的豪華生活和顯赫權勢,
所謂"護官符"就是保官,升官的秘訣!賈雨村深得其妙他極力巴結"四大家族"在仕途道路上就官運亭通,青雲直上,從一個小縣官一直爬到"協理軍機,參贊朝政"的大司馬這樣的高官,這就形象地揭示了封建統治階級就是這樣一夥反動腐朽的集團
-
9 # 行走與寫作
在鴻篇鉅著《紅樓夢》中,每一回,每個人都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曹雪芹的高明之處,就是在看似不經意間,賦予每個故事情節和人物深深的寓意,哪怕再小的情節和再小的人物,都是如此。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蘆僧亂判葫蘆案”也不例外。
01、 第四回的故事情節靠著林黛玉父親林如海的介紹信,賈雨村得到賈政的鼎力相助,在賈政的多方周旋下,賈雨村補任金陵應天府,官復原職走馬上任。
沒曾想剛上任就接到一個人命官司。賈、史、王、薛四大家族之一的薛家大公子薛蟠,因與小鄉紳馮淵爭買一個被拐賣的丫頭香菱,竟仗著財大氣粗,不顧無法地將馮淵打死,並帶著香菱揚長而去,只留下管家料理此事。
開庭時聞聽此事,賈雨村大怒準備下令抓人,可在門子的眼神示意下停止了。後來他得知門子是他落魄時借宿的葫蘆廟中的小沙彌,被拐賣的女子是恩人甄士隱家在元宵節丟失的女兒,還給了他一張賈、史、王、薛“護官府”。
原來薛蟠一案,牽連著賈家、王家和薛家臉面,薛蟠的的母親薛姨媽和賈政的夫人王夫人是親姐妹,而在京城為官的王子騰是她們的親哥哥。
剛剛靠著賈政才官復原職的賈雨村,為了自己的烏紗帽是萬萬不敢得罪他們的,於是就徇私枉法,胡亂判給馮家些銀子,就草草結案,討好賈政和王家了。
為了怕東窗事發,賈雨村尋事將出主意讓他辦理冤案的小沙彌發配到遠處去了。
02、如何評價這一回?有何深意?一、讓賈雨村完成從一個有才華、有抱負的一介書生,到忘恩負義的小人的轉變,使他真正 成為賈、史、王、薛四大家族興衰的見證者和有些事件的真正參與者
賈雨村開始也是胸懷大志、頗具才華。只因生於末世,父母祖宗根基已盡,人口衰喪,只剩他一人,貧困潦倒,想進京求取功名,無奈沒有盤纏,只能暫寄甄士隱家旁邊的葫蘆廟中安身,每日賣字作文為生。
他的對聯“玉在櫝中求善價,釵於奩內待時飛” 就表達他不甘於濟濟無名的現狀,總有一日要輝煌騰達的豪情壯志。後甄士隱贈與他50兩銀子和兩套冬衣,他才有錢上路,考中進士,升為知府,進入仕途。沒想到清高耿直的他,因恃才侮上,不到一年就被上司參了一本被革職。是受聘到林如海家當任林黛玉的啟蒙教師,藉著林如海的關係攀附上了賈政這棵大樹,在賈政的幫助下,他才又官復原職,當上金陵應天府的知府的。所以,在恩人的女兒和賈府的權勢及自己的前途面前,他選擇了後者,成為一個忘恩負義的小人。
二、表達了曹雪芹對官場和社會黑暗的諷刺和厭惡
從賈雨村徇私枉法對草菅人命的“葫蘆案”的胡亂處理,再聯絡到之前賈雨村到戲劇性地被革職,有在賈政的周旋下,荒唐地官復原職。曹公既巧妙地揭露了貪酷成風的官場黑暗、胡作非為一手遮天的官員上司和昏庸的朝廷,並不著痕跡地將當時朝廷任命官員制度的腐敗,刻畫得入木三分,讀來極盡諷刺之意味。
三、讓薛寶釵和香菱順利進入賈府,進入大觀園的生活
《紅樓夢》表面主線主要描寫賈寶玉、林黛玉和薛寶釵的愛情故事,透過大觀園中眾釵的命運,揭示賈史王薛四大家族的興衰史。透過第四回,將薛寶釵順利引進到賈府,為那個3角戀愛故事達成條件。同時也讓失蹤8年的香菱和薛寶釵一起進入賈府,為她以後波瀾起伏的人生和四大家族興衰史的見證,提供了條件。
四、小沙彌的被流放,為賈雨村的悲慘結局埋下伏筆
賈雨村恩將仇報,藉故將為他出謀劃策,讓他為討好賈府而出具“護官符”的小沙彌流放,留下了以後賈雨村被做了官吏的小沙彌報復,革職流放,枷鎖扛肩的命運這一伏筆,體現了前後呼應和因果報應,讀來令人深思。
-
10 # 天藍時見雲夢醒時見你
第四回 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蘆僧判斷葫蘆案講的是:賈雨村授了應天府,一上任就接了一件人命官司。死者馮淵從柺子手裡買下了一位名叫香菱的丫頭,決意娶她作妻,三日後過門。不料柺子又將香菱賣給了薛蟠。柺子的詭計敗露,但薛蟠卻不肯放人,指使豪奴將馮淵打死。馮家告官,這案子已拖了一年有餘。
雨村聽了正欲發籤拿人,案旁門子向他使眼色不讓。雨村會意,在密室裡留下門子說話。這才發現這門子本是姑蘇葫蘆廟裡一名小沙彌,因火災後無處安身而還俗的,算得上是自己的故人。那門子取出一張紙,說是地方官上任的“護官符”。雨村接了看時,上面皆是本地大族名宦之家的諺俗口碑。
門子說這四家皆連絡有親。今告打死人之薛,就是‘豐年大雪’之薛家。這香菱就是甄士隱的女兒英蓮。這薛蟠混名‘呆霸王’,最是天下第一個弄性尚氣的人!”
雨村忙向門子問計。門子教他假借乩仙判詞,謊稱薛蟠已亡,除了將柺子處治外,餘不略及,最多讓薛家多出些燒埋之銀。薛蟠母親是賈府王夫人的胞妹,雨村此番升任,全借賈、王二府之力,於是便徇情枉法,胡亂判斷了此案,將結果向賈府、王府通報。因為那門子瞭解自己底細,後來尋了他個不是,遠遠地充發了才罷。
-
11 # 泫秋霜閒時讀書
第四回回目是“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蘆僧亂判葫蘆案”,薄命女自是香菱,薄命郎自是被打死的馮淵,葫蘆僧是葫蘆廟的小沙彌,現在應天府的門子。另外本回的其他資訊量非常多,是後面大故事線的鋪墊。
1、薛家為何要舉家搬遷至京城?薛寶釵如何才能住在榮國府?
如果平鋪直敘,直接寫薛家舉家搬遷至京城,會顯得略有唐突,不符合曹雪芹的風格。如何將所有主要人物都搬到榮國府,搬到大觀園是個技術活,現在黛玉已經在寶玉身邊,那麼寶釵如何加入大部隊中?薛蟠打死人之後,帶著母親、妹妹一起前往京城。
但是搬到京城之後,自然是住在京營節度使王子騰家,那麼怎麼辦呢?給王子騰昇官啊,王子騰昇任九省統制,奉旨出都查邊,那麼順理成章薛姨媽母女三人要住在家姐王夫人家
2、賈雨村為什麼會做應天府尹?
賈雨村得林如海器重以及推薦,見到賈政之後,賈政也頗為賞識,“竭力內中協助”,如何內中協助?自然是透過如日中天的小舅子王子騰。那麼王子騰在看到有很多人候職之時,是首先安排自己姐夫推薦的人,還是一個完全不認識或者其他同事推薦的人?自然是姐夫推薦的賈雨村。
並且恰在這時自己外甥殺人的案件遲遲得不到解決,自己又不便插手,找一個聰明人解決這個問題自然也是王子騰的需要。
賈雨村有了年少輕狂丟官的經歷後,也已老成練達,在葫蘆僧的協助下悄無聲息地結局了這個難題,並回復王子騰:令甥之事已完,不必過濾。令甥何事?如何解決?過程如何?都沒有說,都不必說,看後來賈雨村平步青雲,官至二品大元,自然就明白了。
另外,在描寫這件事的時候還交代了很多後面不便直接講述的背景資訊
①香菱的身世,香菱的身世只有故人才能知道,從故人之口說出來才可信,但是誰能做這個故人?只有小沙彌,只有小沙彌做了門子之後才會跟故人賈雨村說起這個事情;
②交代呆霸王的人物性格,打死人不償命,也對應到後面薛蟠再次打死堂倌,但那時四大家族已逐漸敗落,不可再同日而語;
③交代賈雨村的“成長”,賈雨村初做官時,剛正不阿,屢屢得罪上級、同事,最後被彈劾丟官,幾年之後,雨村成長了很多,首先,聽從葫蘆僧的建議,草草了結此案,其次,之後便緊接著給王子騰回覆已解決此事,為何不回覆賈政?按說賈雨村與賈政關係更好,更熟悉,自然因為王子騰的地位,最後,“此事皆由葫蘆廟內之沙彌新門子所致,雨村又恐他對人書抽當日貧賤時的事來,因此心中不大樂意,後來到底尋了個不是,遠遠的充發了才罷”。
此事的賈雨村已經深諳官場之道,並且不顧貧困時沙彌相幫之恩,不顧官場中門子竭力維護之情,將門子打發走了,還是遠遠地打發了。
自古以來,世道如此,人性不變。
-
12 # 瓊琚品紅樓
這回表面是講“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蘆僧判斷葫蘆案”
但其實講了好幾個問題:
第一、在第一回出現的門子從新在這一回出現,述說英蓮被拐及甄士隱葫蘆廟的事。從這可回推甑士隱是被姑蘇地方勢力逼得走投無路,家亡人散,最後出家。
第二、賈雨村徹底完成了他的官場轉變。以他的聰明,從門子的講述中一定明白了甄士隱遇禍的原因,再加自己被革過職,從而產生恐懼感,不敢救恩人的女兒,不敢得罪權貴勢力,致學會攀附權貴勢力,後來逐漸忘了做官的初心,淪喪為欺壓百姓,掠奪百姓財產的爪牙!亂用權力,最後鎖枷槓。“身後有餘忘縮手,眼前無路想回頭”是他最後的想法,當然他回不了頭。
第三、從案件中介紹出薛家的背景及薛家不得不入京的理由。為寶釵、黛玉的“雙峰對歭創造條件”。
第四、描寫高層權貴幹預地方司法判案。賈雨村判案時就有“王老爺來拜”,這王老爺就是王子騰。
第五、介紹“護官符”揭示封建官僚階級“官官相護”的政治生態環境。
第六、介紹出金陵四大家族的地方勢力。慢慢勾勒出賈府的家族關係。
第七、介紹出薛姨媽進京想投靠親戚的目的。王子騰昇官遷出京,為薛家入住賈府創造條件。
第八、鄉紳小家族離散後,子孫(以英蓮為代表)淪落民間的悲慘遭遇。
第九、馮淵(逢冤)慘死,無人申冤,官方草菅人命,族人忙著多要燒埋費,反映世情冷漠。
毛主席說:“《紅樓夢》的第四回,那是個總綱。……是理解整部小說的`一把根本的鑰匙`,那張`護官符`則從另一個側面,揭示了封建統治階級維護其統治秩序和地位的牢固形式和法寶,反映了他們利用這一法寶對財富的剝奪和佔有,對平民百姓的肆意欺壓。”真是眼光毒辣,賈雨村就是從這一回學會了,以後運用自如。
總之,大的問題就這幾個,裡面互相聯絡能分析出很多問題。《紅樓夢》兩大主線,一是榮華富貴的變遷,一是寶黛的愛情和婚姻,在這一回也是雙線並行。
-
13 # 春暖花開F
《紅樓夢》前五回是全書總綱,可以這樣說,前五回已交代了全書的大概內容。
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蘆僧判斷葫蘆案。這一回在前三回介紹了寶黛淵源、賈府人物關係、賈府環境的基礎上,開啟了更廣闊的社會背景,展示了那個社會的規則。
薄命女偏逢薄命郎,既用英蓮承前文甄士隱這一情節,使上文內容有了著落,又用馮淵這小人物,引出了四大家族的薛家,點出了薛家現掌權人薛蟠的呆霸王特點,同時交代了薛家已經進京,為後文寶釵進賈府作了鋪墊。
葫蘆僧判斷葫蘆案被選入中學課本,賈雨村因賈府被選做官,原本是想做清官的,你看他一聽案情就要拿人,可見薛蟠打死人這件事讓他很生氣,可賈雨村畢竟不再是第一次當官,他看到門子示意,就知道有內情,當聽到門子所講的投名狀,明白了賈、史、王、薛四大家族之間的關係,他停止了捕拿人犯。
第四回不僅把人物放在更廣闊的社會背景,交代四大家族環環相扣的關係,更展現了賈雨村適應了仕途的為官之道,為後文他必將在賈府覆滅的道路上成為推手作了很好的鋪墊。
-
14 # 不二文學
《紅樓夢》的第四回,回目是“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蘆僧亂判葫蘆案”。
這一回的作用,就是承先啟後,先簡單交代了寶玉的寡嫂李紈,便接續第一回裡甄士隱的獨生女甄英蓮失蹤的故事,引出她的下落,由此也帶出薛家的出場。
在前兩回裡提到過,賈雨村擔任應天府的府尹,是受到賈政的幫助,同時在他潦倒的時候,住在葫蘆廟旁的鄉紳甄士隱,對他也是格外的關照,而恰恰是這兩方面的伏筆,構成了第四回中主要的故事衝突。
這一回裡,賈雨村上任之後,遇到的第一件官司,竟然剛好和英蓮有關,而英蓮正是他曾經的恩人甄士隱的獨生女兒。在雨村的身邊,負責衙門雜務的門子,也湊巧是當年與賈雨村同住在葫蘆廟裡的小和尚,整個案件裡裡外外的人,原來都是舊相識。
透過門子的解說,我們知道英蓮當年在元宵節失蹤後,是被拐子帶走的。這個情節反應了清朝時期很常見的一種社會案件,英蓮當時所在的蘇州,就是此類案件的高發地區。她從五歲被拐以後,受盡柺子的虐待,直到十二三歲的時候,才被帶到金陵轉賣。剛剛好遇到準備帶著母親和妹妹上京的薛蟠,於是發生了人命案件。
原本,柺子先將英蓮賣給了馮淵,馮淵如果直接把人帶回家,也就不會橫生枝節,安生過太平日子。偏偏馮淵對英蓮一見鍾情,他原先是同性戀,不但因為英蓮,性取向發生突變,還特別要等三天之後再接她回家,這就隱含著古代娶親的規則,馮淵是準備正式迎娶英蓮,可見他對英蓮是多麼的真摯。不肯將她當作一個買來的妾。
但這樣一來,就給了柺子使壞重賣的機會,貪婪的柺子又將英蓮賣與薛蟠。於是,雙方起了衝突,兩個買方都是隻要人不要退款,薛蟠更是理直氣壯,把馮淵當作搶劫的,吆喝手下動起手來,自己則帶著家眷上京去了。
不料,馮淵三天以後傷重而死。可他父母雙亡,再無其他親眷。為他報官伸冤的家僕,其實圖的也是賠償銀子。這個時候,門子就建議賈雨村做個人情給薛家,同時也等於回報了出力幫助他重獲官職的賈家。
為什麼呢?門子提到了金陵護官符,原來賈家,薛家,王家,史家,都是金陵的顯赫家族,四大家族彼此聯絡有親,薛家的薛姨媽和賈家的王夫人,是親姐妹,他們的哥哥是王家的九省統制王子騰,賈家的老夫人同時又是史家的人。真可謂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四家親上加親,緊密不分。
因此,門子的建議是,在這個案子裡,得罪不起薛蟠。最後賈雨村出於人情的考慮,權勢的壓力,還是聽從了葫蘆僧的建議,從而亂判了葫蘆案。事後又連忙修書二封,給薛蟠的姨父賈政、舅父王子騰,請他們寬心。
而門子的被流放,為賈雨村的後期的悲慘結局也埋下伏筆。賈雨村擔心門子知道的太多,藉故將為他出謀劃策的小沙彌流放,導致以後賈雨村被做了官吏的小沙彌報復,前後呼應,因果報應,令人深思。
這一回裡,除了上述的情節之外,更主要的功能則是讓薛寶釵出場。這麼一來,小說中最主要的三個主人公就都出現了,以後寶玉,黛玉,寶釵三者之間的種種糾葛,也就從這裡逐漸展開了。
-
15 # 清潔的紅醋栗
《紅樓夢》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蘆僧亂判葫蘆案
主要內容講英蓮5歲被拐子拐賣了以後的下落和遭遇。英蓮被拐子拐賣後,長到13歲,柺子看英蓮出脫得很漂亮可人,就把英蓮買給一個小財主馮淵,馮淵打算三日後隆重娶英蓮為妻,誰想柺子又把英蓮賣於金陵薛蟠薛霸王,柺子得了兩家的錢跑了。馮薛兩家爭人,薛霸王竟把馮淵打死了,自己一走了之。馮家上告無果。
賈雨村此時正好到金陵上任做了應天府,接受此案,一聽案情便要捉拿案犯,一旁門子使眼色制止,隨在密室告知情由,並述英蓮身世,同時告訴薛蟠身世,出示“護官符”,賈雨村為了自己前程胡亂判案,把英蓮退向火坑。薛蟠逍遙法外。
第四回在《紅樓夢》中起到承上啟下的作用,為後文作了很多伏筆,按順序具體是
一、李紈出場,開始敘述李紈本末,為李雯李綺伏筆。
二、敘述賈雨村處理案件經過,暴露賈雨村“奸雄”本相。
三、交代英蓮(香菱)的下落,為後文伏筆。
四、交待“四大家族”關係,此為全書綱領。
五、重要人物薛寶釵出場。薛家集體進賈府,金玉良緣故事開端。薛林故事初露端倪。
第四回筆鋒婉轉,曲曲折折,交待了《紅樓夢》故事的開端。既補寫了前文伏筆,又為後文伏線。
曹雪芹真乃神筆!
-
16 # 天蓬菟
《紅樓夢》第四回主要講的是一場情緣引發的人命官司。“薄命郎”馮淵看上了“薄命女”英蓮,想要娶她為妻。誰知拐了英蓮的柺子“一人二賣”,結果馮淵錢花了,人沒娶到,還被同樣花錢的薛潘指使自家豪奴將其活活打死。負責審理案件的府尹正是當年英蓮父親甄士隱幫助過的賈雨村。那賈雨村得知來龍去脈後並沒有幫助自己恩人的女兒逃離火坑,反而遵從一紙“護官符”糊里糊塗瞭解了此案。
第四回看似講述一場“夢幻情緣”卻對感情之處描寫的語焉不詳,短短200多個字就將一場情緣匆匆帶過。情緣只是這章節的表象,此回真正的深意其實另有所指。
賈不假,白玉為堂金作馬。阿房宮,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個史。東海缺少白玉床,龍王來請金陵王。豐年好大雪(薛),珍珠如土金如鐵。曹公一段“護官符”概括了全書的中心線索,將全書四百多個人物間的社會關係、階級地位全部囊括其中。《紅樓夢》全五回皆是全書的總綱,第四回的“護官符”是為了交代以賈府為代表的四大家族由興盛到衰亡的歷史行進,其中暗藏了三條線索。
01賈、史、王、薛四大家族壟斷了當時社會的巨大財富單看此章只知四大家族極其富貴,結合後續章節會有恍然大悟之感。賈珍在第五十三回說“不和你們要,找誰去?”這話是對莊頭烏進孝說的,莊頭是貴族管理土地、收地租的代理人。說是找莊頭要其實還是剝削農民。四大家族的經濟大部分是靠兼併土地形成壟斷而來,進而進行地租剝削和高利貸剝削相結合。
這麼多財富的流入卻趕不上敗家的速度,驕奢淫逸、無惡不作,寄生在家族榮光下安富尊榮、運籌謀劃的竟無一人。單看賈府僅僅二三十個主子,就需要三四百個奴僕服侍便可知。
官商勾結,官僚變成特權階級的擋箭牌,王法成了特權階級謀財害命的工具一件人命案牽扯了薛、王、賈三家,賈雨村就是王家和賈家特意選出來解決薛家問題的人選。《紅樓夢》後續的徇私枉法、公器私用維護“四大家族”的利益都是此章“護官符”的說明和註解。
英蓮是黛玉的寫照,影射了黛玉未來的悲劇命運同樣的家道中落,同樣沒有父親、母親、家族依靠,英蓮也好黛玉也好都是非“四大家族”的人。四大家族一榮俱榮、一損俱損,關係盤根錯節,所謂“金玉良緣”的天命論正好匹配權錢結合的政治婚姻、家族利益。在大家族的傾軋下又遇到了“四大家族”中的薛寶釵,體弱的黛玉註定了悲劇的命運。
回覆列表
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蘆僧判斷葫蘆案
這一回應該是《紅樓夢》最著名的一回。因為多次入選不同的課本。加之故事情節敘述的又比較直白,再解說難免有蛇足之嫌。但既然約定每一回都要解說,那就還是照舊吧。
前面說過,為了避免文字獄和政治迫害,本書在開頭部分就一再交代,“大旨談情”啦,只記“家庭閨閣瑣事”啦,“毫不干涉時世”啦。翻開全書,也確實很多情節都貌似日常生活瑣事,然而這只是“假語存焉”,絕非曹公所要真正表達的主旨。而主旨的表達,又不可能全靠“隱去”的“真事”。其實,“真事”也不可能全都隱去。比如這一回,就忍不住乾脆拿出來直接說了。
上一回說過,賈雨村透過“夤緣”,藉助賈家的勢力補任金陵應天府。這一回則敘述他到任就趕上了一個人命官司。這官司的起因是兩家爭買一個被拐賣的丫頭,一家是豪門公子薛蟠,另一家是小鄉紳馮淵(逢冤)。這本是一個案情並不複雜的人命案,證據確鑿,是薛蟠指使豪奴打死馮淵,搶走那個被拐賣的丫頭,揚長而去。“打死了人,竟當成兒戲,自為花上幾個臭錢,沒有什麼不了的”。
偏偏這個官司拖了一年之久,“竟無人做主”。書中寫道,雨村開始的態度是大怒:“竟有這樣放屁的事”!正要下令發籤拿人,卻在手下的一個門子的提示下,放下了。而最終自己也做了“放屁的事”----使這個案子胡亂了斷,任由真兇逍遙法外。
為什麼會這樣?只因為一張“護官符”。什麼是“護官符”?按這個門子的介紹:“如今凡作地方官者,皆有一個私單,上面寫的是本省最有權有勢、極富極貴的大鄉紳的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時觸犯了這樣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連性命也保不成呢!”
這張“護官符”,“上面皆是本地大族名宦之家的俗諺口碑”:
“賈不假,白玉為堂金作馬。
阿房宮,三百里,
住不下金陵一個史,
豐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鐵。
東海缺少白玉床,龍王來請金陵王。”
除了四句大字,下面還用小字“皆注著始祖官爵並房次”,由此也展開了金陵地帶的的賈、史、王、薛“四大家族”。而這幾大家族之間“全都聯絡有親,一損皆損,一榮皆榮”,盤根錯節。
進一步說,這實際上反映了本書所著意表現的,當時的社會政治基礎---橫行地方的豪強勢力。要在一地當官,必須要知道這“護官符”,或者說,必須得先把這些“功課”做足,並必須不遺餘力地保護這些家族的利益。這個案子的兇犯,正是賈家的至親,薛家的公子(加上本回內容中交代的姻親關係,這就直接涉及到四大家族中的三家),這公子名叫薛蟠,這薛蟠本是個昏天黑地的惡霸。而這被買的丫頭,原來就是當年甄士隱丟失的女兒英蓮(應憐)。
第一回中提到,元宵燈節,甄士隱5歲的女兒甄英蓮(真應憐)由家人霍啟(禍起)帶著去觀燈,霍啟因要小解,結果英蓮被拐走。等到這一回,英蓮再次出現,已經是七八年之後了。那個柺子將英蓮這個薄命女,同時賣給了兩家,這樣,這個薄命女就再次遭遇“逢冤”的噩運。
在這裡,曹公對這個命運不公的顛倒世界懷著極大的不平,並透過具體人物的悲慘命運予以表現。甄士隱濟困行善,卻遭受家破人亡的悲慘命運。而受恩者賈雨村眼看英蓮的墮入火坑非但不施援手,反成了其在仕途攀升的階梯。在這裡曹公也許要表達,在那黑暗的時空中,對“善有善報”的理念所感到的某種失望和無奈吧。
賈雨村出於政治投機的目的,徇情枉法,胡亂斷了這個案子。請注意書中的這樣幾句交代:“雨村斷了此案,急忙作書信二封,與賈政並京營節度使王子騰,不過說令甥之事已完,不必過慮”等。
上一回的末尾處還說到,王夫人正拆金陵來的書信,言說薛蟠惹了人命官司。至此,“王夫人也知道了薛蟠官司一事,虧雨村維持了結,才放了心”。---由此可知,賈雨村徇情枉法一事,知情者,或者說是共同者,還應該包括賈政、王子騰以及王夫人...
在這一回中,曹公透過觸目驚心的案例,管中窺豹,努力試圖探索末世產生的原因,社會腐敗的原因,官僚利益集團形成的背景及條件...
這一回中,薛蟠的妹妹,本書的另一個主要人物——薛寶釵,也就用這樣的方式,隨著來到了榮國府。不過,薛寶釵進京的目的原本是“備選為公主郡主入學陪侍,充為才人贊善之職”。
薛蟠原本不願住在榮國府,因為“怕有舅舅管著,不能任意揮霍”。沒想到入得府來,卻如魚得水,而且這缸裡的“魚”還各有特色,其鬥雞走狗的本領,並不在他之下,或者說,他只能是“八仙”中的一仙。賈宅族中“凡是那些紈絝氣習者,莫不喜與他來往”“引誘的薛蟠比當日更壞了十倍”。正所謂,物以類聚,薛蟠這個臭鮑魚,入了“鮑魚之肆”,“反惡芝蘭香”了。
有夥伴讀了前三回,從審美的角度發現了本書的多個“入口”。也許讀到這一回,隨著這起“葫蘆案”的胡亂了結,又為讀者打開了另一個黑色的“入口”,後面接二連三的那些徇情枉法,圖財害命,草菅人命的情況,不過是以不同的表現形式,並未形成官司的“葫蘆案”而已。而這些往往又多是在仁義道德的假面下進行的。正所謂以點概面,寫出了“這一個”,就顯示了與其同類的“這一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