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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塔邊讀史

    禮樂制度和分封制相互聯絡,分封制確定社會階層,緩解了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而禮樂制者規範人的行為,禮樂制重禮而不是樂,規範了社會道德標準,從而加強了周王朝的統治秩序。

  • 2 # 戴老師講歷史

    先秦時代的音樂

    中國古人接觸音樂的時代很早,最早甚至可以追溯到先秦時代,可以說是源遠流長:

    帝嚳乃令人抃,或鼓鼙,擊鐘磬、吹苓、展管篪。因令鳳鳥、天翟舞之。帝嚳大喜,乃以康帝德

    而自夏代進入奴隸社會之後,隨著社會分工越來越明確,這個時候音樂的發展就與奴隸主貴族對於享用音樂的更高要求息息相關了,也正是在這種時候,宮廷裡才出現了專職的樂奴和從事音樂教育的樂師。

    當然了,不得不說,也正是由於此時生產力的發展,有了青銅冶煉技術,這才促成了青銅鐘等金屬樂器的出現。尤其是商代,在這個時期,由於青銅冶煉技術的日益成熟,這個時候出現了大量的青銅樂器。

    時移歲走,等到了西周時期,這個時候隨著青銅冶煉技術的進一步提高,樂器的質量進一步得到提高,這種情況下就使得此時的音樂逐漸向打擊樂器方向發展。由於周代考古過程中挖掘到的青銅樂器較多,因此可舉的例子也比較多。

    較有代表性的有晉侯編鐘等打擊樂器,這些個打擊樂器在西周初期普遍得到統治者的高度重視,將其運用於禮樂當中,因而得出了一套全新的禮樂制。

    禮樂制度與西周的關係

    而到了西周晚期,隨著周王室的衰微,西周初年制定的禮樂制度遭到了破壞。在春

    秋時期,許多諸侯不斷掀起戰爭,導致了天下“禮崩樂壞”的結果。這些諸侯置周王於不顧,甚至不斷挑戰周天子的權威,開始不遵循禮制,隨意僧越禮樂等級。雖然造成了極大的混亂,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推動了音樂的發展。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出土的大部分編鐘、編磐等大多屬於春秋戰國時期。

    禮樂制度的變遷——從實行到毀滅

    從歷史上說,人們對音樂的看法是有過不少變化的。例如,中國在原始社會有把音樂當成一種巫術,覺得聲音能夠產生神奇的力量,能夠進行鬼神和人的溝通,作為一種橋樑起到連通的作用,同時還能夠發揮治病救人的作用。

    到了西周初期,統治者認為音樂具有培養人們的倫理道德觀念的功能,可以與殷代的禮制相輔相成而起到一定的鞏固封建統治制度的作用。因而根據周國原有的制度,並參照夏、商的某些經驗,制定了一套為後來儒家所稱道的禮樂制度。

    這個制度在西周時期得到了實行。因為各方諸侯的勢力還不夠強大,周天子尚能維持住“禮樂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但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周王室衰落,領地大部分被諸侯割去,貧困到了不得不向諸侯“求金”、“求車”的地步,天子的尊嚴業己喪失殆盡,失去了天下共主的地位。諸侯國則努力發展自己的勢力,互相爭做霸主,禮賢下士,讓他們議論國事,並允許士中的大師聚眾講學,宣傳他們的主張,在這種情況下,周室的禮樂制度也就徹底廢棄了。

  • 3 # 跪射俑

    禮樂制是周代維護封建制度而建立起的文化制度。周武王滅商後,西周統治者為鞏固自己的統治,建立穩定的政治制度,支撐周朝天下的有四大制度:封建制(分封制)、井田制、宗法制、禮樂制。

    西周禮樂制度已經達到了一個禮樂不分家的地步,所謂“禮之所及樂必從之”。西周禮樂制度用禮樂劃分等級,目的在於維護其宗法制度和君權、族權、夫權、神權,具有維護貴族的世襲制、等級制和加強統治的作用。

    周朝透過禮樂制度來規範貴族的身份地位,要求貴族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都要符合自己的身份,貴賤長幼之間要有明顯的差別。就連如何稱呼“死”,不同等級的貴族也不一樣:天子——駕崩 諸侯——薨 卿大夫——卒 士——不祿 平民、奴隸——去世

    相傳周朝的禮樂制度是周公制定的。周公制禮作樂,對中國幾千年來的傳統文化影響深遠。五六百年以後,孔子提到周公制禮作樂的事,還讚賞不絕!

    周公制禮作樂,規定了吉禮(祭禮)、凶禮(喪禮)、軍禮(行軍,出征)、賓禮(朝覲,互聘)、嘉禮(婚宴,加冠)等,使貴賤有差、尊卑有別、長幼有序,實行所謂“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

    春秋時代貴族講究的禮是比較多的,有籍禮、冠禮、大搜禮、鄉飲酒禮、鄉射禮、朝禮、聘禮、祭禮、婚禮、喪禮等等。籍禮是用來監督平民在“籍田”上從事無償的集體勞動,以維護稱為“籍”的辦法的。冠禮是授予成年貴族種種特權,以維護貴族的利益和鞏固貴族成員之間的關係。大搜禮具有軍事檢閱和軍事演習性質,起著整編軍隊、檢閱兵力和加強統治的作用。鄉飲酒禮在於維護一鄉之內貴族的宗法制度和統治秩序。鄉射禮具有以鄉為單位的軍事訓練和軍事學習的性質。朝禮在於尊重國君的權力和地位。聘禮在於維護貴族內部的等級和秩序。祭祀天地和祖先在於維護神權和尊重族權。婚禮和喪禮在於維護宗法制度和族權。

    到春秋晚期,由“禮樂文化”所創造的思想環境與“禮崩樂壞”的時局卻讓許多身在民間,但掌握知識文化的階層崛起並影響著後來的中國文化。

  • 4 # 歷史風物誌

    禮樂制度並不僅僅是音樂,只不過是後人對西周王室制度並傳播的社會習俗的統稱,相傳是周公旦建立的,他是古代封建制度、宗法制度之外的一個重要的社會制度對之後的封建王朝乃至我們現在的政治、文化、藝術、思想都有非常大的影響,我們常聽到的禮樂崩壞並不是哪個樂器壞了,而是周公旦建立的社會制度被篡改破壞。

    禮樂制度分為禮和樂兩個部分,禮主要是從形式是上定義什麼是在外面社會上正確的舉止言談,包括每個人的省份應該有哪個級別的禮儀和義務,大到戰爭攻伐領土之爭,小到穿衣進食,都有規範,最終形成等級制度,樂的部分主要是從情感上聚合統治區域內的社會心理方向,透過制定典範的詩歌曲目和集體的奏樂等活動方式締造統一和諧的社會範圍,簡單的說就是透過禮樂制度在人們觀念中樹立一個便於統治的社會觀、道德觀、人生觀各種觀念。

    至於樂並不是直接的影響人,而是透過樂傳輸的禮來影響,最終還是在禮制上,比如《周禮》記載:

    凡樂事:大祭祀,宿縣,遂以聲展之。王出入,則令奏《王夏》;屍出入,則令奏《肆夏》;牲出入,則令奏《昭夏》。帥國子而舞。大饗不入牲,其他皆如祭祀。大射,王出入,令奏《王夏》;及射,令奏《騶虞》。詔諸侯以弓矢舞。王大食,三宥,皆令奏鐘鼓。王師大獻,則令奏愷樂。凡日月食,四鎮五嶽崩,大傀異災,諸侯薨,令去樂。大札、大凶、大災、大臣死,凡國之大憂,令弛縣。凡建國,禁其淫聲、過聲、兇聲、慢聲。大喪,蒞廞樂器;及葬,藏樂器,亦如之。

    指的就是什麼人在什麼時候用哪些音樂,這裡雖然是音樂,但是是透過音樂來體現禮制劃分等級制度。

    西周社會瓦解後,春秋時期的孔子極力主張恢復西周的禮樂制度,據說他為此還去請教了老子,所以後來的禮樂制度實際上是孔子參考周禮而建立的,如“君、臣、父、子”、“發乎情,止乎禮。”所以後面的禮樂制度就是孔禮。孔子是儒家的創始人,所以孔子復興的“周禮”在漢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後,開始更為深刻的影響社會,甚至是一種束縛,因為一個“禮儀之邦”的名號,各朝各代不知道吃了多少虧,並不是說禮樂有錯,而是得看什麼時候對吧,狗咬了人一口,人跟他說這不合禮,狗會跟人講禮嗎?但古代卻深深的被禮束縛,或者說是錯誤的理會禮樂的意義,但正是因為連古代統治者都被這樣錯誤理解的禮樂影響這,何況普通的民眾百姓呢。

  • 5 # 漩渦鳴人yy

    周王室統治天下的制度是什麼?

    所謂的禮樂制度,其實重點在於周禮,而不是樂,君子六藝音樂,只是其中之一跟他平行的,比如說駕車啊,讀書啊之類的,你這重點突出了周樂,忽略了周禮,這確實不大應該吧?

    周王是統治天下,主要依靠的是周禮,什麼是周禮的?周禮的表現形式就是君子六藝,人學什麼跟他支援什麼樣的制度有關係吧,很有關係!就比如說八股文為什麼八股文能夠荼毒中國的思想的,提出要的原因就是八股文能夠考量一個人的才能透過八股文考量一個人的才得知後讓這個人去當官掌握最高的權力,你說所有的人能不削尖了腦袋去鑽研八股文,把去想那些沒有用的東西嗎?

    再往前推一下九品中正制度,這個制度就太明顯了,是你有沒有才能,你有沒有能力氏族大家說了算,他們說的有才能,你就算是沒有猜的你都能當大官,他們說你沒有材料,就算你才能逆天,你一輩子都和當官兒的無緣!

    君子六藝這個手段是誰提出來的呢?周公!他其實告訴你的一件事情,並不是說君子六藝是整個天下衡量君子才能高低的一個方法!他只是告訴你說,你如果想要成為一個才能高的人,你必須得精通這君子六藝,並且如果遇到其他的君子,六藝的能力比你強,你必須讓他做老師!那就有一個問題了,比君子六藝誰能比得過周王室規矩是人家提出的,按照人家自己的標準在那裡衡量,你能比得過他們的!

    說白了,所謂的君子六藝還有各種各樣的菌子考核的才能標準,都是忽悠別人的!春秋戰國時期是靠誰君子六藝比較強,誰就能夠制衡天下?神獸能夠稱霸天下嗎?不是比的是國家實力,誰都國家實力強,誰就能稱霸天下!所以說在某種情況之下,透過這種變態的考核制度將人的思維跟某一個牛角尖你就會發現,要想控制一個人的思想和行動簡直就是太簡單了!

    就是依靠著這種層層分封的制度,坑死能夠穩坐泰山,只要諸侯對他不起一心,再大的民間的起義都衝級不到他天子身上,可等到最後周天子在各諸侯面前寫入出疲態的時候,諸侯開始背叛周鐵子,所謂的粥裡就徹底走向崩壞,周王朝提出來的那種衡量天下君子的能力,立刻就被各大諸侯給否定了。跳出了這個怪圈,用一個局外人的角度來看的話就看的特別明確!

    孔子在世的時候,周王室雖然衰微,但是畢竟還沒有到那種人見人欺的地步,所以孔子他老人家都沒有跳出這個怪圈,而且到孔子結束了自己的時代以後,周王是徹底成為那種混吃等死的型別呢,天下諸侯就看不起周王,是所謂的恢復周禮,成為了一句笑話!

  • 6 # 雲端美

    禮樂制度,包括禮和樂兩類規則。這是根據不同級別,可以享受不同的禮制和不同的音樂;用來強調級別待遇,體現級別秩序的一種方法。音樂有教化人的作用,現在也有一種說法“痴迷音樂的孩子不會犯大錯”,音樂本身的高、低、長、短也是一種秩序。

    到了孔子春秋時代,被孔子認為禮崩樂壞,上流社會已經沒有了規範的秩序,往往憑藉誰的拳頭硬。春秋五霸,相當蠻橫。孔子試圖恢復周禮,主張用詩、禮、樂教化人,讓社會變得文明。

    但在孔子時代,社會秩序已經今不如昔 ,各封國無意再重複過去,各國積累的現實矛盾也不可能透過克己復禮得到解決。所以孔子學說,儘管周遊列國推銷,但並沒有被接受。接下來法家思想得到快速認可,秦穆公聘請商鞅輔佐秦國發展,取得巨大成就,秦軍被公認能打仗,是虎狼之師。

    簡單以為透過音樂普及就能控制統治秩序那當然不可能,今天也不可能;法家的法制成為那個時代根本治國之道,它比禮樂更加具體明確。禮樂制度以及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儒家思想,大前提是人性本善:天子仁厚,卿大夫忠義,士大夫知書達理;小人和女人在君子的教化之下也能有所進步不至於出離文明太遠。

    禮樂制度本質上是等級制度,透過等級制度實現社會秩序。

  • 7 # 若木小記

    首先要明確一點,禮樂制度有包含古代傳統音樂,但不僅僅是指古代傳統音樂。為什麼周朝能透過禮樂制度來控制社會秩序呢?先讓我們來看看什麼是禮樂制度。

    禮樂制度

    禮樂制度起源於西周,為周公旦所創。它主要分為兩個部分:禮和樂。禮是根據人的身份不同,劃分成不同的階層,形成嚴格的等級制度;而樂則是基於禮的等級制度,以音樂來緩解社會矛盾。禮是內在的重要基礎,樂是外在的表現形式。所以禮儀制度不光是指古代傳統音樂。

    禮樂制度是西周四大制度之一。分封制是西周的政治制度,井田制是西周的經濟制度,宗法制是西周的社會制度,而禮樂制是西周的文化制度。

    那麼為什麼西周的禮樂制度能夠控制社會秩序、緩和社會矛盾呢?

    統治階級以音樂為手段

    西周建立之後,吸取的商朝滅亡的教訓,反對“淫樂”,採取“節樂”措施。具體做法就是:不同身份的人在不同場合所用的音樂不同。

    比如對不同階層的歌舞隊人數的規定:天子八佾(八八六十四人方隊);諸侯六佾(六六三十六人方隊);卿大夫四佾(四四一十六人方隊);士二佾(兩兩成四人的小方隊)。

    同一身份的人,在不同場合所用的音樂也不同。如:周天子祀天神,奏黃鐘、歌大呂、舞《雲門》;祭地祗,奏太簇、歌應鐘、舞《咸池》;兩君相見,用大雅《文王》。

    而普通的平民和奴隸是沒有資格演奏和欣賞這種正規的音樂,只能夠聽一些鄉間小調。

    禮樂制度劃分好等級之後,人們會對號入座、按部就班,能清楚的認識到自己的社會地位,遵從禮的規則,按禮的規則來辦事。

    音樂與國家命運有關

    古代社會生產力低下,人們對自然的認識不夠,所以對於自然現象容易產生崇拜心理,逐漸演化成以巫術來溝通上天。風動雷鳴、山川發聲,這些都和音樂的起源息息相關。所以音樂誕生之後,人們就把它與巫蠱神幻相聯絡,以此來推測國家命運。

    《禮記》中記載著這樣一段話:

    宮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徵為事,羽為物。”五音象徵五行,五行乃物質基礎萬物之宗,“宮亂則荒,其君驕;商亂則陂,其官壞;角亂則憂,其民怨;徵亂則哀,其事勤;羽亂則危,其財匱。

    音樂關係到國家的命運,關係到國家的生死存亡,那麼統治者對音樂就自然比較重視。由此,西周提出了以禮樂來治國,以禮來劃分等級,以樂來緩和矛盾。普通百姓由於無知,出於和崇拜和畏懼,認為天生就是如此,自然不敢違背。

    音樂在社會中的重要作用

    音樂的受眾是普遍的,它能夠愉悅心情,給人一種精神上的力量。而且音樂在社會中有著重要的作用,喪葬、嫁娶、祭祀、酬賓等場合都需要用到音樂,音樂有著獨特的“和同”的力量。

  • 8 # 娛樂好事君

    不是指傳統音樂 ,禮樂制是周代維護封建制度而建立起的文化制度。它要求貴族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都要符合自己的身份,貴賤長幼之間要有明顯的差別。

    如果將周朝比作一個家族式的大型集團,那麼封建制(分封制)等同於給家裡面的每個人一個小公司讓他運營。井田制相當於是集團董事長的私人公司、宗法制則是安排每個家庭的權力輪替制度、禮樂制則是相當於整個集團的管理制度。

  • 9 # 葭明通半瓶歷史

    禮樂是禮樂,音樂是音樂,不可同日而語也!不過,禮樂確實是控制統治秩序的好工具。

    先上一個表格:

    看到沒有?禮樂的“樂”首先強調的是“樂隊”和“舞隊”的規模。

    至於是什麼樣的“音樂”?雖然重要,但是不是最重要的。應該就是力求肅穆也就可以了。

    周天子規定:“只有天子才可以享受四面‘樂隊’的待遇;只有天子才可以享受八八六十四人的‘舞隊’待遇。”

    如果諸侯、卿大夫和士不遵守呢?那就是違禮,一定會派軍隊去打的。

    當年,孔老夫子在魯國觀看禮樂表演異常生氣而罵人,說出了一個成語:“是可忍,孰不可忍也!”只是因為季孫氏“八佾舞於庭”而已,並不是因為音樂不好聽,舞隊的美女不好看。

    季孫氏作為卿大夫級別,應該“四佾舞於庭”就可以了,他僭用了天子之禮!所以孔子才罵人!所以孔老夫子痛心疾首而做《春秋》!

    因為“禮樂崩壞”了呀!

    “禮樂崩壞”並不是說音樂不好聽了,而是說人們不遵守等級規矩了。

    為了更形象的說明此問題,說近代的英國吧!

    當年,英國的殖民地遍佈全球,世界上幾乎每一塊大陸都有他的殖民地,他怎麼統治這些殖民地呢?怎麼讓全球的殖民地向英國表達尊重和臣服呢?

    禮炮!鳴禮炮!

    每當英國的軍艦駛過殖民地炮臺或者駛入殖民地港口的時候,殖民地必須鳴禮炮致敬!英國軍艦然後鳴禮炮回禮。

    但是,英國人認為殖民地和宗主國不應該平起平坐,怎麼辦呢?

    一炮換三炮。

    英國人規定:殖民地必須向英國人鳴禮炮21響,英國只需回鳴禮炮7響也就可以了。

    是不是不講理?但是,這就是“禮”!英國正是透過這個“鳴禮炮”確定了統治秩序。

    當然了,現在英國沒有這個待遇了,一般的兩國軍艦互相訪問,都是21響禮炮了。

  • 10 # 鬼谷王偉

    雖然理論說,人的頭腦應該是同時具有“理性”與“感性”,但事實這個世界上的絕大多數人都更像是“感性動物”,也因為這樣,帝王手中的權力,也自然會同時著眼於軟硬兩方面。

    所謂“硬”,自然就是利害得失,就是獎與懲。就好比你的老闆可以透過發你薪水或是扣你獎金來換取你的服從。而“軟”的一面,則是要讓人們對你產生心理上的認同感和歸屬感。要做到這一點,依靠的便是儀式感。即使是現在,無論是入學還是入職,也都要有個儀式,更不要說是婚喪嫁娶。

    有了這麼儀式,人在心理上的狀態自然就會不一樣,這一點相信大夥應該都能感同身受。最不濟,上學時入隊入團的儀式您肯定還是有過的。

    如果放在兩三千年以前,想象一樣無論是庶民還是貴族,看到鎬京氣勢恢宏的各種祭典或是別的儀式,自然也會對大周天子產生差不多的“歸屬感”。

    而這些儀式,最關鍵的組成部分就是禮樂。

    周天子不同於後來的皇帝,他的地位更接近於精神領袖。天子不可能直接治理王畿以外的任何土地,但他可以賦予各諸侯國國君合法性。也就是說周天子的權力其實是以“軟”的一面為重。

    同樣的,在諸侯國以內,國君也要把大部分土地分封給大夫和卿,而國君對這些封地同樣沒有治權。因此國君在國內的權力,主要也是以精神領袖的形式實現。

    故而禮樂對於周王朝而言,也就尤為顯得重要。

  • 11 # 公元前

    謝邀,禮樂制度自西周開始就已經逐步形成,它是中國傳統文化的核心部分,更是中國傳統音樂的基石。古代的禮樂制度與現代社會的音樂完全不同。一、禮樂制度的起源古代的禮樂制度,是在階級分化下所誕生的產物,而且“禮”與“樂”要分開來講。“禮”是在宗教祭祀活動才會出現的,“樂”的作用起初就是為了幫助祭祀活動更好的完成的一種必不可少的歌舞形式。後來經過歷朝歷代的發展,“樂”出了用於宗教祭祀活動之外,它還用於人與人之間增進感情、促進溝通。二、禮樂制度是封建統治者的重要統治工具在古代社會發展的過程中,“禮”與“樂”相輔相成,兩者對立但又統一,兩者同時存在,可以使萬物和諧共存,但是同時兩者各有各的職能。“禮”制定了古代社會的道德規範,那麼“樂”則是人們內在感情中的一種融合方式。在中國古典音樂中,有“宮商角徵羽”五種音符,這五種音符與治國之道中的“君臣民事物”相對應,因此,才能保證封建統治者政權的穩固。周朝的君王在登基以後,周天下能夠穩定和禮樂制度的實行分不開。

    禮樂制度從周朝形成以後,對於歷朝歷代的發展也有一定的積極意義。歷朝歷代的統治者對於“禮”非常的重視,古代中國文化和社交理念的發展,都與“禮”有著非常密切的聯絡,這也是自古以來中國以“禮儀之邦”存在的根源。而且,禮樂制度的形成也讓封建統治者認識到了“以德治國”的重要性。

    當然禮樂制度中也存在著許多消極的思想,比如“重男輕女”的思想觀念,封建階級的歧視也是隨著禮樂制度的形成而形成的。隨著王朝的更迭,禮樂制度也在發生著不同的變法。只有當古代的禮樂制度與現代的社會環境相融合時,這種古代的禮樂制度才能夠再次重新綻放它的光芒

  • 12 # 洛陽聽海

    一、首先,明確地講,周朝的禮樂制度並非單指古代傳統音樂,而是包含了“禮”和“樂”(即傳統音樂),是為了維護周朝統治、達到長治久安而建立的一種統治制度。

    周朝禮樂制度的建立,是在夏、商的基礎上,由周武王之弟一一 周公姫旦總結前人和前朝經驗、吸取其歷史教訓而創造性的發展、建立起來的。

    周武王聯合八百諸侯,推翻商朝僅兩年,天下未寧、就因病駕鶴西去,年幼的成王繼位,周公尊武王遺囑,輔成王攝政。為使周朝國家穩定,長治久安,周公深思遠慮,主持制定了閃爍著敬天保民思想光輝的燦爛大備的周朝禮制:周禮。(朝禮、聘禮、冠禮、祭禮、大搜禮、婚禮、喪禮、鄉飲酒禮、鄉射禮、籍禮等等。)

    周禮集中國奴隸制社會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宗教、禮儀、司法各方面的典章制度,無不詳載。國家、家庭、個人行為道德規範準則無不包容。周禮的問世,成為周朝穩定四方的精神工具,和華夏民族的精神支柱。

    歷史上,大教育家孔子曾專程赴周都洛邑“入周問禮”。東周春秋時期,諸候爭霸,一度禮崩樂壞,禮樂制度受到嚴重衝擊,致力於恢復禮樂文化平定天下的孔子專程到洛陽入周問禮。道家老子與文聖孔子在洛陽的歷史性會見,為中華文明史冊,增添了精彩的一筆。(洛陽瀍河區華林路與東關大街交叉處,儲存有“孔子入周問禮樂至此”九字古碑。)

    孔子的“入周問禮”,促進了儒家學說的形成,由此,孔子確立了為“克己復禮”奮鬥終生的人生目標。

    二、由上我們已經知道,周朝的禮樂制度包含著“禮”和“樂”。“禮”即周禮,“樂”

    是指用於薰陶人們思想的音樂體糸,從而順利實現由“禮”的規範所欲達到的目的和效果。

    周朝以五聲八音為樂,五聲為音階,即:宮、商、角、徵、羽,(傳承至今,搞音樂的不能不懂五聲。)八音為器樂之分類,即:壎、笙、鼓、管、弦、磐、鍾、柷。在奴隸社會的周朝,自然之音、以及傳統音樂都被打上階級、等級的烙印,不同場合,不同身份的人,不但禮儀有別,所用音樂也不一樣,等級森嚴,不可逾越。如:祀天神,“乃黃鐘,歌大呂,舞《天門》”;祭地示,“乃奏太簇,歌應鼓,舞《咸池》”等等。

    簡言之,“禮”是行為規範,“樂”是用於薰陶人們思想的一種形式,是輔助“禮”的實現而設。“禮”是“樂”的內容,“樂”是“禮”的表現形式。(如同現代國家都有法律,運用法律對各個方面做出行為規範。為了很好的宣傳和貫徹法律規定之精神,而透過媒體媒介、電視、電影、文學、講座、釋法等形式,向公民進行灌輸,薰陶人們的思想一樣。可惜周朝那時沒有現代國家這麼多種形式,只有“傳統音樂”這一種形式。)禮、樂結合,相輔相成,能更好更有效的維護和加強王權貴族統治。

    綜上,“透過音樂”(即“樂”)這一形式,來實現“禮”的內容,落實“禮”的規範,是能夠治國安邦,控制統治秩序的。也是被歷史所證明的。回答完畢。

  • 13 # 阿康同學

    首先很榮幸能回答這個問題,周朝的禮樂制度並不是單單指古代傳統音樂,禮樂制度中的禮樂其實是包含“禮”與“樂”兩部分的。“禮”是周初確定的一套典章、制度、規矩、儀節;而“樂”是指古代中國的詩歌、音樂、舞蹈三位一體的藝術。所以說,在古代並不是透過音樂去控制統治秩序的,而是透過禮樂制度去控制統治秩序的。

    何為禮樂制度?

    禮樂制度起源於西周時期,相傳由周公建立。剛才提到了禮樂制度中的禮樂是包含“禮”與“樂”兩部分的,而其中的“禮”是本質差異,它是用來去顯示社會各階級的地位差異,透過這樣的方式就形成了君臣、父子、兄弟之間的上下尊卑的關係,它的一個基本特徵是原始巫術禮儀基礎上的晚期氏族體系的規範化和系統化。“樂”則是配合各貴族進行禮儀活動而製作的舞樂。這裡的 “樂”不僅僅是指音樂,而是帶有厚重的政治和社會色彩,是指藉助音樂來引起情緒的共鳴,而級別決定了可享受到的舞樂規模。

    那麼禮樂制度為何能控制統治秩序?

    因為在當時的社會,不僅實行了禮樂制度,還實行了宗法制和分封制,三者相輔相成,共同維護了西周的政局穩定。其次,禮樂制度是在晚期氏族體系基礎上建立的,因而人們特別在意血緣關係,而禮樂制度則明確規定了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之間上下的尊卑關係,不得有所逾越,所以有利於當時的統治。

    禮樂制度為何遭到挑戰?

    禮樂制度使得自上而下的階級分化很明顯,而太明顯的等級關係對人們的活動形成了巨大的約束,抑制了人們的自然情緒;其次,代代相傳的禮樂制度存在大量的雷同化、形式化、教條化的特徵,使得它與人們的生活完全脫節,註定只能為宮廷使用,因此禮樂制度就沒有了生命力,逐漸走向滅亡。再者,當時周天子王室衰微,諸侯國逐漸強大,這種禮儀遭到了挑戰。

  • 14 # 中學數學深度研究

    周朝除了開屏了“封邦建國”的管理制度以為,還留下了一項重要的政治遺產,那就是“制禮作樂”。所謂制禮作樂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制禮,一個是作樂。制禮就是制定禮樂制度,構建禮樂文明,其中的“禮”的本質意識是差異,就是制定了社會各等級的身份差異,高低貴賤,長尊幼儒,遠近親疏等各種等級和來往禮節。體現了當時以周公為集體的統治者們的智慧。

    禮樂制度的考源

    西周的禮樂制度,相傳是由周公姬旦制定。周公輔佐周武王姬發伐紂,滅掉了殷商王朝,建立了周王朝。武王死後,周公輔佐武王的兒子成王治理國家。周公為了鞏固剛剛建立的周王朝統治,加強對分封到各地諸侯的控制,從上層建築意識形態方面的政治及文化方面制定一套完整的更為定型的典章制度,要求各諸侯國嚴格遵守。這就是史書記載的“周公制禮作樂”。

    周公依據周王朝的禮制,參考借鑑商朝的制度,首先確立周王為天下共主,成為天子,又以天子為大宗而與周天子同姓的叔伯、兄弟封為諸侯稱為小宗,從而形成以血緣關係為聯絡的“宗法制”。天子之下有諸侯,諸侯國分為公、侯、伯、子、男五等,其不及五等者為附庸,最低等的男爵封地至少方圓五十里;諸侯內部又有爵位,形成階梯式嚴格的等級,這種具有等級性的各項制度的總和即稱為“禮”,這樣宗法制和等級制相結合,就產生出了一套完整的、嚴格的禮儀制度,成為上至天子,下至奴隸都必須遵守的法典和制度。

    《左傳》記載:“國之大事,在祀與戎。”也就是說,在奴隸社會的周代,國家大事有兩件:一是要祭祀祖先,二是要帶兵打仗。祭祀時有隆重的儀式,出征時有不同的樂舞。諸侯會盟、飲宴、婚嫁、喪葬等,均有不同的儀式,這些都是周公所作的“樂”。

    禮樂制度的內涵

    禮樂制度是宗法等級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具體表現。周朝透過禮樂制度來規範貴族的身份地位,要求貴族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都要符合自己的身份,貴賤長幼之間要有明顯的差別。例如稱呼“死”,不同等級的貴族也不一樣:天子——駕崩、諸侯——薨、卿大夫——卒、士——不祿、平民、奴隸——去世。

    西周春秋時代所講究的“禮”,是貴族根據原始社會末期父系氏族制階段的風俗習慣加以發展和改造,用作統治人民和鞏固貴族內部關係的一種手段。周公制禮規定了吉禮(祭禮)、凶禮(喪禮)、軍禮(行軍,出征)、賓禮(朝覲,互聘)、嘉禮(婚宴,加冠)等,使貴賤有差、尊卑有別、長幼有序,實行所謂“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

    “禮樂制度”以“樂”從屬於“禮”的思想和制度,這是一種頗為完備的典章制度。樂有“房中”、“雅”、“頌”之分,舞有“大武”、“勺”、“象”之別。禮、樂、刑、政四術是奴隸主階級統治的重要手段。其中禮、樂是在統治階級內部所設立的一種等級制度,而刑、政則是對下民的。禮可以區分貴賤等級,樂可以使“人”互相敬和。禮、樂的結合不僅能維護奴隸主貴族內部的等級秩序,更能有效地統治人民。所以,“禮”是“樂”的內容,“樂”是“禮”的表現。作為音樂制度,它包括樂縣、舞列、用樂等都有其森嚴的規定。因此,在祭祀、宴享、朝賀等場合的禮節儀式中,都規定了與之相配合的各種音樂。

    如祀天神“奏黃鐘、歌大呂、舞《大夏》”;祭地示“奏太簇、歌應鐘、舞《咸池》”。舉行大饗時“兩君相見,楫讓而入門,入門而縣興。楫讓而升堂,升堂而樂闋,升歌清廟,下管象武,夏籥序興……客出以雍徹振羽”(《禮記》)。諸侯宴使臣時,可用小雅《鹿鳴》、《四牡》、《皇皇者華》(《左傳·襄公四年》)。關於樂隊、舞隊的編制,《周禮·大司樂》中載有:“王宮縣,諸侯軒縣,卿大夫判縣,士特縣”的規定,可見其等級的森嚴。這些規定,一方面體現於祭祀、宴享等日常的雅樂活動之中,另一方面貫徹在由大司樂進行的國子教育中。

    由此可見,西周的禮樂制度就是等級制度。這種制度可以說是對音樂社會作用的重視。但由於這種制度規定的太死,使這種奴隸主階級視為理想的“雅樂”趨於呆板、僵化。

    在制定禮樂制度的同時,周代還豢養了一支龐大的音樂、舞蹈隊伍,人員達1400餘人,由“大司樂”(《禮記》稱“樂正”)來統領這些樂官、樂工。 

    為了適應這樣龐大禮樂機構的需要,周代設有培養人才的機構——“國子監”。在“國子監”中學習的稱之為“國子”,由大司樂直接掌握教學活動。《周禮》把這些教學概括為以下三個方面——即“樂德”、“樂語”、“樂舞”,這裡包含道德品質、言語進退和一些重要的樂舞教學。“國子”大多是王、公等貴族的子弟,《禮記》內則說,國子從十三歲便要入學,“學樂、誦詩、舞《勺》。成童(十五)舞《象》,學射御。二十而冠,始學禮,可以衣裘帛,舞《大夏》”。

    綜上所述,禮樂制度的成功構建能夠說明以周公為代表的周人,思想和智慧已經達到了很成熟的階段,其也是在春秋戰國時期為什麼會產生百家爭鳴文化現象的第一個原因——新制的成熟。周公透過“禮”和“樂”建立的嚴密的封建等級制度,同時透過音樂這種精神事物,將民眾統一在一起。在強調階級差異的同時,也體現相互認同的理念。其後世的孔子、老子的儒家思想中甚至中華民眾的思想文化中,也傳承了這種對立統一和相互補充的哲學思想。

    結語

    周朝從武王建立到周赧王滅國,共約八百年,是中國歷史上存在時間最長的一個朝代,對中國的影響也是巨大的。周文王、周武王和周公旦等都為後世所稱道,其所創制的禮樂制度更是後世效法的標準。

    到春秋後期,就出現了“禮崩樂壞”的局面。這些卿大夫在奪取國君權力的同時,不但僭用諸侯之禮,甚至僭用天子之禮。按禮,天子的舞用“八佾”,這時季孫氏也用“八佾舞於庭”,孔丘斥責說:“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按禮,天子祭祖唱《雍》詩來撤除祭品,這時魯的三家都“以《雍》撤”,孔丘認為這種事不該出於“三家之堂”。按禮,只有天子可以“旅”(祭祀)於泰山,這時季孫氏“旅於泰山”,孔丘又指責他不懂禮(《論語·八佾篇》)。卿大夫這樣“僭禮”,實質上就是奪取政治權力的一種表現。

    可以說沒有周公就沒有儒家,孔子對周公的“制禮作樂”思想也極為推崇。對孔子當時的春秋時期的“禮崩樂壞”極為不滿。我們常聽到的“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就是對這種“禮崩樂壞”的憤慨。

    我們中國具有五千年文明歷史,素有“禮儀之邦”之稱,中國人也以其彬彬有禮的風貌而著稱於世。禮儀文明作為中國傳統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對中國社會歷史發展起了廣泛而深遠的影響,其內容十分豐富,涉及的範圍十分廣泛,幾乎滲透於社會的各個方面。

  • 15 # 枝枝葉葉

    以前 養樂隊 需要很大的成本,可以炫耀來提高身份,古代缺布匹,古代裝腔的 人 故意穿 寬袍大袖的衣服來 炫耀,缺什麼就炫耀什麼吧

  • 16 # 文城觀點

    早起就有“先王之樂”的說法,這“樂”並非只指音樂,但包括音樂,是指音樂、舞蹈、詩歌等,是原始藝術活動發展到成熟階段的產物。許多考古發現證實,在“先王之樂”出現的早二三千年,已經有“樂”的活動了。遠古的中國社會從野蠻時代跨入文明時代,即傳說中的三皇五帝時期,就能製作樂器、創作律呂、實施樂教等。戰國時代史官所寫的《世本》一書載:“伏羲作琴,伏羲作瑟。神農作琴,神農作瑟。女媧作笙、簧。隨作笙,隨作竽。顓頊命飛龍氏鑄洪鐘,聲振而遠……夷作鼓,伶倫作磬……堯修黃帝樂為《咸池》,無句作磬……舜作簫,夔作樂。”雖說《世本》於宋代失傳了,但它的許多材料卻透過其他書籍儲存下來。由此可見,那個時期,“樂”的活動已經很活躍了。

    《呂氏春秋》有關於“先王之樂”的較豐富的記載,其《呂氏春秋·古樂》篇從朱襄氏、葛天氏、陰康氏、黃帝以下一直寫到周成王,涉及到“先王之樂”的三個重要方面:

    其二,“樂”起源於對自然事物的模仿。《古樂》篇多次談到樂器的製造、律呂的制定、聲樂的創作等,皆是來自於對自然事物的模仿。比如,黃帝令伶倫作律,伶倫便到阮隃(崑崙山)之陰,取竹於嶰豀之谷,“以生空竅厚鈞者、斷兩節間、其長三寸九分而吹之,以為黃鐘之宮”。“次制十二筒,以之阮隃之下,聽鳳皇之鳴,以別十二律。其雄鳴為六,雌鳴亦六,以比黃鐘之宮,適合。黃鐘之宮,皆可以生之,故曰黃鐘之宮,律呂之本。”雖然說律呂、五聲之制是否起自黃帝,很難確定,但說它起源於人類對自然的模仿,是可以成立的說法。

    再如,《古樂》篇還說,帝顓頊生自若水,居於空桑,登帝位之後,“惟天之合,正風乃行,其音若熙熙悽悽鏘鏘。帝顓頊好其音,乃令飛龍作效八方之音,命之《承雲》,以祭上帝。”又說:“帝堯立,乃命質為樂。質乃效山林豀谷之音以歌,乃以麋鞈置缶而鼓之,乃拊石擊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獸。”這就是說,樂器之制,律呂之定,歌唱之興,都是模仿鳥聲、風聲的結果,而舞蹈表演則是由模仿動物的各種動作、姿態而來。

    其三,五帝三王之“樂”具有重要的社會意義。五帝三王並不完全因襲前代的樂章,而是根據自己所處的時代環境特點和特定的社會需要而“改制作樂”,創造新的樂章。在以“樂”來反映自然事物的同時,又以“樂”來頌揚古聖先王的功德。《古樂》篇雲:“舜立,仰延乃拌瞽叟之所為瑟,益為八弦,以為二十三絃之瑟。帝命質修《九招》《六列》《六英》,以明帝德。禹立,勤勞天下,日夜不懈,通大川,決壅塞,鑿龍門,降通漻水以導河,疏三江五湖,注之東海,以利黔首。於是命皋陶作為《夏籥》九成,以昭其功。殷湯繼位,夏為無道,暴虐萬民,侵削諸侯,不用軌度,天下患之。湯於是率六州以討桀罪,功名大成,黔首安寧。湯乃命伊尹作為《大濩》,歌《晨露》,修《九招》《六列》,以見其善。”很顯然,“先王之樂”的內容是有區別的,如舜樂強調頌德,禹樂強調歌功,湯樂強調揚善,以符合先王各自的功德業績。

    到了春秋戰國時,五帝三王之樂仍流傳著,慶典、祭祀、禮儀、教學等均使用有關的樂章。

    比如,舜樂和“三王之樂”可考據的材料很多。《尚書·舜典》載:“帝曰:夔,命汝典樂,教胄子。”《尚書·益稷》雲:“夔曰:戛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祖考來格,虞賓在位,群后德讓,下管鼗鼓,合止柷敔,笙鏞以間。鳥獸蹌蹌,《簫韶》九成,鳳凰來儀。夔曰:於。予擊石拊石,百獸率舞,庶尹允諧。”這些記載都說明舜帝已實施樂教。

    而且,舜樂及“三王之樂”在春秋戰國時代仍然流傳著,不僅有樂章,還有樂器遺存,如孟子和他的學生高子就見過大禹的鐘,並由鐘的掛鈕磨損的嚴重而推斷夏樂盛於周樂(見《孟子·盡心下》)。春秋時代的季札到魯國觀樂,從周樂、商樂到夏樂一一觀賞、品味,並一一作出欣賞和價,最後,他還觀賞舜樂《簫韶》,歎為觀止。與季札差不多同時的孔子,對舜樂更是讚不絕口。《論語·述而》載:“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他視《韶》樂為先王之樂的典範,給予極高的評價。“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矣。’”(《論語·八佾》)

    “制禮作樂”

    周公“制禮作樂”正是繼承和發揮了早期的禮樂文化,並系統地創立了周朝禮樂,並透過禮樂的制度和教化活動來強化統治秩序。

    中國古代的禮樂是渾沌不分的,但一般說來,“樂”產生在先,而“禮”字產生於後,而且,先王之樂從實質上看就是禮。樂的感性形式就是禮的儀式、規範,樂的內容則是尊卑貴賤的等級觀念。禮樂是同源的,後來才一分為二。但是,在禮樂分化於何時,其倫理、政治功能並沒有本質區別。據考據,夏代就有“禮”的觀念了,孔子說:“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論語·學而》)

    而周公“制禮作樂”,正是繼承夏殷的傳統並經過刪減增益而成。“三禮”(《周禮》《儀禮》《禮記》)如此細緻的論述,詳細的規定和完整的內容,顯然是經過漫長的歷史發展過程才能達到的。“三禮”雖然出自戰國和西漢人之手,但一定是記載了以前的內容。據王國維的考證,“禮”字在殷代甲骨卜辭中已經出現了。(見《觀堂集林》卷六《釋禮》)夏代已有多種禮器發現,河南二里頭夏代遺址不僅發現了石磬樂器,還發現了青銅禮器。這充分說明殷代及殷代之前已經有了禮儀之事,不然則不會有“禮”字。

    “禮”與“樂”是中國古代社會中極其重要的活動內容,是中華民族古代文明的根本標誌,早期,禮樂包含在巫術活動中,是巫術活動的主要儀式,其目的是祭上天、祀祖先、敬圖騰等,帶有濃厚的原始宗教意味。後來,到了西周時代逐漸世俗化了,宗教意味大大淡化了。禮樂的主要功能已經變得不僅僅是敬事鬼神,而是調節個體與社會的關係,維護社會秩序,鞏固等級制度了。《禮記·樂記》雲:“禮節民心,樂和民聲,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禮樂刑政,四達而不悖,則王道備矣。”此時,禮樂便有了明顯的政治、倫理功能。

    古代重禮儀

    周公“制禮作樂”是治國教民的一件大事,使夏商以來的禮樂制度更加完善,更具有政治和倫理功能。孔子曰:“周監於二代,鬱郁乎文哉!吾從周。”(《論語·八佾》也就是說,周公“制禮作樂”是對夏商二代禮樂制度的繼承與發展,使人文教化風尚更濃郁了,因而孔子很尊崇周公。先秦兩漢諸子和史書,凡論及周公的業績者,無不讚美他“制禮作樂”的功德。《史記·周本紀》雲,周初定天下,成王年少,“周公恐諸侯畔周,公乃攝行政當國”。而周公攝政當國的主要舉措,就是改革制度,實施禮樂教化。所以《史記·周本紀》又云,周公“興正禮樂,度制於是改,而民和睦,頌聲興。”《淮南鴻烈·詮言訓》載:“周公殽臑不收於前,鐘鼓不解於縣,以輔成王而海內平。匹夫百畮一守,不遑啟處,無所移之也。”陸賈說:“周公制禮作樂,郊天地,望山川,師旅不設,刑格法懸,而四海之內,奉供來臻,重譯來朝,故無為也。”(《新語·無為》)漢代大儒董仲舒說:“蓋聞五帝三王之道,改制作樂而天下洽和,百王同之。當虞氏之樂莫盛於《韶》,於周莫盛於《勺》。”(《漢書·董仲舒傳》)《勺》即《酌》,為周公之樂,是周代最盛行之樂。《白虎通·禮樂》篇雲:“周公曰《酌》者,言周公輔成王能斟酌文武之道而成之也。武王曰《象》者,象太平而樂,示以太平也。合曰《大武》者,天下始樂周之徵伐行武……以定天下,故樂其武也。”

    顯然,周公“制禮作樂”之後,“禮”與“樂”便成了一種社會政治制度,其主要目的是區別等級,維護等級制度,鞏固統治秩序。

    荀子曰:“古者先王分割而等異之也,故使或美,或惡,或厚,或薄,或佚,或樂,或劬,或勞,非特以為淫泰夸麗之聲,將以明仁之文,通仁之順也。故為之雕琢刻鏤、黼黻文章,使足以辨貴賤而已,不求其觀;為之鐘鼓管磬、琴瑟竽笙,使足以辨吉凶、合歡定和而已,不求其餘;為之宮室臺榭,使足以避燥溼、養德、辨輕重而已,不求其外。”(《荀子·富國》)荀子又云:“且樂也者,和之不可變者也;禮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樂合同,禮別異。禮樂之統,管乎人心矣。”(《荀子·樂論》)

    在這裡,所謂“禮別異”,就是要分清尊卑貴賤的不同等級,但這種區分不是單純的外在強制,而是要變成人們的內在要求,養成為一種自然而然的安分守己的習慣。因此“禮別異”離不開“樂合同”,既分別等級,嚴格統治與被統治的關係,又要使不同等級之間親敬和諧,因而,這就需要樂的美感感化作用。西周時代,禮與樂已別為二物,然而二者仍然密不可分地結為一體:禮是審美化了的樂,樂是儀式化了的禮。禮是根本的,起支配作用。樂要服務於禮,附麗於禮,純粹供個體情感宣洩和官能享受的樂並不為正人君子所承認。

    周公“制禮作樂”還在於突出“禮樂”的教化功能,在西周教育的“六藝”中,禮、樂排在前面,而射、御、書、數等排在後面。按《周禮·春官宗伯》規定:春官大宗伯屬下的大司樂和樂師是分別負責大學與小學教育的官長。“大司樂掌成均(即學校)之灋(法),以治建國之學政,而合國之弟子焉。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則以為樂祖,祭於瞽宗。以樂德教國子,中、和、祗、庸、孝、友,以樂語教國子,興、道、諷、誦、言、語,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以六律、六同、五聲、八音、六舞、大合樂,以致鬼神示、以和邦國,以諧萬民,以安賓客,以說遠人,以作動物。”“瞽宗”為殷代最高學府。

    古代教育

    其中,《雲門》《大卷》為黃帝的樂;《大咸》即《咸池》,本屬黃帝之樂,堯增修而用之。《大韶》,乃舜樂。餘者為禹、湯、武三王之樂。“樂德”主要指禮儀道德方面的教育,培養學生具有中(忠)、和、祗(敬)、庸(有常)、孝、友等美德;“樂語”是指詩詞典故方面的教育,透過語言講解、比興、誘導、吟詠、諷誦等方法,培養學生擅長辭令,領會、掌握詩、書的內容、意義;樂舞是舞蹈表演的訓練,以此表現古聖先王的豐功偉業,達到歌功頌德之目的。

    《周禮·春官宗伯》還規定:“樂師掌國學之政,以教國子小舞。凡舞有帗舞,有羽舞,有皇舞,有旄舞,有幹舞,有人舞。教樂儀,行《肆夏》,趨以《採薺》,車以如之,環拜以鐘鼓為節。”所謂“小舞”是指年幼時所教之舞。例如十三歲舞《勺》即《酌》,成童舞《象》,二十歲舞《大夏》。

    顯而易見,周公“制禮作樂”非常注重禮樂”的教化功能,把抽象的道德規範透過生動的藝術教育形式,訴之於情感,感化民眾,是人們自覺地遵守規範,以達到穩固統治秩序的目的。因此,“制禮作樂”其實一是為了尊卑貴賤、明制度、分等級;二是為了明禮儀,講德性,尊倫理規範;三是為了規範交往活動,並是慶典活動規範化,最終皆是為了維持道德規範,強化統治秩序。禮樂儀式貫穿於西周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包括政治、倫理、外交、祭祀、征戰、慶典等各種各樣的活動,禮樂之舉,乃為秩序也!

  • 17 # 雲隱

    西周樂教在禮樂制度的影響下,形成了獨立完善的樂教制度。西周統治者為了禮樂制度更好的服務於當時的社會政治發展,以樂輔禮的形式實踐完成。樂教在西周禮樂制度下不僅得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同時也受到了禮的束縛,違背了樂自身本質的特點和發展規律。西周禮樂制度的誕生

    西周時期由於在當時的歷史環境下,其通訊、交通都不發達,對於一個新建立的周王朝來說,根本就沒有能力管理和領導好領土如此龐大的國家。所以西周統治者選擇了分封制的政治制度來管理國家,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下,血緣關係是維繫整個系統的紐帶,在異姓貴族的參與下,形成了社會等級、血緣遠近關係等級的國家政體。

    周朝統治者為了維護國家最高統治者的權利以及統治人民和鞏固貴族內部關係,以“禮”作為一種治理手段。周公制定的禮樂制度的出現,剛好適應了當時的社會政治、文化發展的需要,其實西周的禮樂制度就是等級制度。

    在禮樂制度中,禮的主要作用是在統治階級內部形成嚴格的貴賤等級,而樂則是要求不同等級的人互相敬和,可以說,禮是樂的核心,樂只是禮的外化,樂從屬於禮。禮、樂的有效統一,不僅可以維護統治階級和貴族內部的秩序,還可以更好的統治人民。

    《史記·樂書》中提到:“樂者為同,禮者為異,同則相親,異則相敬,樂勝則流禮勝則離。合情飾貌者,禮樂之事也,禮義立,則貴賤等矣;樂文同,則上下和矣。”

    由此可以看出,樂雖然是附屬於禮,但樂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種制度的形成,肯定是要建立在有人服從的基礎之上的,禮樂制度在於禮的實施,禮是外在規範性的事物,而樂則是內在服務於禮的途徑。

    樂教在西周禮樂制度下的定位

    聖人制禮作樂的依據是天理人情,目的是使社會秩序合乎天道。施政主要不依靠刑罰,那麼治理國家的重點就應該是民眾的教化和引導,則是實行先教後刑的國家政策。

    治人之情的重要內容在西周統治者來說是“德治”,那就需要一套人人都要遵守的社會倫常。雖然西周統治者說樂教可以“德治”,但其實是統治者利用樂作為統治的工具,加強他們對被壓迫階級的精神奴役,從政治思想上合法的加強了他們的統治。

    西周貴族中提倡樂教,使他們能根據統治階級的意圖,利用樂鞏固、控制他們的政權,其實樂對貴族階級是教育作用,而對庶民階級來說那就是教化作用了。西周統治者把樂教視為“國教”,可以看出統治階級充分認識到樂不僅具備祭祀娛樂的功能,而且也具有教化的功能,所以他們用樂教的手段來達到治國安民的政治目的。

    西周樂教具有相對完備的教學制度和教育機構,統治者使教育機構與行政機構融為一體,自然而然樂教本身就具備了“政教合一”的性質。但是樂教從相比情況下也使西周社會安定、以及社會意識形態和審美觀念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從一定程度上來說樂教也得到了政治以及禮樂制度的推動和發展。

    西周樂教在實施過程中,一直遵循禮的規範,受禮的約束,不過這也成就了禮樂制度的鼎盛時期。但是樂成為禮的附庸,還是違背了樂自身本質的特點和發展規律,忽視了樂本身就是發自人的內心感受和表達情感的感性內容。

    西周時期的樂教是一種綜合性的藝術教育,如郭沫若所說:

    “中國舊時的所謂樂,它的內容包含很廣,音樂、詩歌、舞蹈本是三位一體不用說,也包含著繪畫、雕刻、建築等造型藝術,甚至連儀仗、田獵、餚饌等都可以涵蓋。所謂‘樂者,樂也’,凡是使人快樂,使人的感官可以得到享受的東西,都可廣泛地稱之為樂。”

    所以說西周樂教是全面發展的,主要內容可分樂德、樂語、樂舞三個方面:

    樂德主要包括人倫、道德、政治以及宗教思想的教育,樂德教育是一種政治需求,其內容是與分封制、宗法制的思想一致的,所以也是被西周歷代統治者最重視的樂教內容;

    樂語即樂詩,是透過借古喻今的方法來培養受教育者賦詩配樂、文筆寫作的能力以及對賦、比、興的審美情感的提升;

    樂舞的學習是可以受教育者緬懷祖先們的豐功偉績,瞭解民族發展歷史,並在奏樂、歌唱、舞蹈的綜合實踐中得到審美情感的體驗。

    樂教的德育內容和情感內容相輔相成,從而得到“以樂教和”的目的。從西周禮樂制度下樂教的精心安排,可以清楚的看出當時人們用樂的意圖和審美意識的強烈。

    所謂“盛必衰”,在春秋末期,周天子一統天下的局面徹底崩潰,禮制儀式失去了原本的政治功能淪為貴族的裝飾,禮樂制度解體也就形成了“禮崩樂壞”的局面。

    禮樂制度對西周樂教的發展是雙面的,從辯證的角度來看,其帶來的消極影響不容忽視,但其又發揮著積極地推動作用。西周樂教在禮樂制度下客觀上來說對西周的樂文化以及社會政治上的發展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也深深地影響了後來歷代官方樂教制度。

  • 18 # 正史漫談

    “禮樂”,看起來貌似很晦澀難懂,但可以用現代的概念這樣來理解:

    “禮”其實就是規矩、規則,類似於今天的法律制度;

    “樂”則是輿論工具,以音樂、藝術的方式向社會傳遞規則,影響人們的思維,促使人們按照“禮”來辦事。

    這就是《禮記》中說的所謂:“樂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之序也”的意思。

    禮樂,本質是一種維護統治的方式。

    古文記載“商人尚鬼”,根據目前發掘的史料來看,商朝人確實比較迷信鬼神,各種祭祀、占卜在當時的政治生活中佔據了重要地位。

    而周王朝建立後,雖然也信奉祭祀那一套,但他們明白只靠這些是不足與維護政權的長治久安。於是,周人結合前代不成體系的教化手段,建立了一系列完備的制度,其中影響最為深遠的就是禮樂制。

    禮樂據稱是周公旦(姬旦,周武王的弟弟、周成王的叔叔)輔政期間建立的,所以也叫做“周禮”。

    簡單來說,禮就是指各種禮節規範。據《儀禮》記載,周禮最初共有17項內容,包括士冠禮、婚禮、相見禮、鄉飲酒禮、鄉射禮、聘禮、朝覲禮、喪禮、祭禮、凶禮、軍禮(行軍,出征)、賓禮等,在衣食住行所有環節都能找到對應的規範,周天子、諸侯、士大夫、平民......當時社會的所有階層對應不同級別的標準。

    用今天的語言來解釋,禮其實就是用制度把階級固化下來,貴賤、尊卑、長幼,涇渭分明。如果逾越了自己所在階層對應的秩序,那就叫“僭越”。“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指的就是這個意思。

    就以去世這一自然狀態來說,不同身份就對應不同的說法,天子叫做“駕崩”,諸侯是“薨”,卿大夫稱為“卒”,士死了叫做“不祿”,平民和奴隸那就叫“去世”。

    但怎麼讓人們在思想上接受這一差異化待遇呢?這就是“樂”的威力。

    對於音樂的作用,《史記·樂書》是這樣解釋的:“博採風俗,協比聲律,以補短移化,助流政教”,音樂可以補充治道的缺陷,促進移風易俗、推進教化。

    如果說“禮”是規矩,那麼“樂”就是潤滑劑;有了“樂”,人們才能和諧地坐下來談規矩,就形成了共同遵守的“禮”,其後緊接著又需要“樂”來幫助推行,引導全體人們遵守規則。

    也就是說,禮、樂共同作用,社會才能變得和諧有序。後來孔孟在周禮的基礎上進行完善,形成了以禮樂仁義為核心的儒學體系,從而形成了中國古代文明的重要特徵;相對於同時期地球上其他相對矇昧、要麼依託宗教、要麼信奉武力的文明而言,“禮樂”的先進性不言而喻,這也是中國“禮儀之邦”形象的由來。

    為什麼音樂能夠促使人們守禮呢?那時的音樂不單單是旋律,還包含著哲學、文學、社會政治、倫理等元素。不同的音樂,對人們的思想、行動有著不同的作用,“雲雅頌之音理而民正,嘄噭之聲興而士奮,鄭衛之曲動而心淫”,即:推行正派、文雅的誦歌,可以使民風端正;激烈呼號的音樂,能夠使士心振奮;鄭、衛等地的歌曲,則會讓人們心生邪念。

    說得簡單粗暴點,“樂”就像如今的輿論工具、媒體喉舌,潛移默化中鼓勵、迫使人們的言行舉止符合“禮”。

    《史記·樂書》中,就解說了周代樂曲《武》是怎麼起到教化作用的。

    《武》,創作於周武王伐商紂凱旋之後,它是一個大型的敘事性樂舞,其中包含了舞蹈、器樂與聲樂的伴奏、人們的伴唱,描繪了武王伐紂的整個過程,其實就跟如今的音樂劇是一個意思。

    這場音樂劇共包含六大篇章:

    一開場,規模龐大的舞者們手持盾牌、全副武裝,然後排好陣列、站立不動,同時震天的鼓聲響起,象徵著周武王在孟津閱兵,等待諸侯們前來與自己會合;

    緊接著,舞者們由靜進入動,做出激烈、威猛的殺敵動作,同時音樂也隨之慷慨激發、震撼人心,代表著太公望指揮戰士們與殷商軍隊奮勇作戰的場面;

    第三部分,“三成而南”,軍隊排好整列、步伐整齊的轉而向南,即凱旋迴到鎬京慶功;

    第四部分,“四成而南國是疆”——體現周天子的雄師威震天下,南方的荊、蠻部落前來歸順,疆域得到了擴張、鞏固;

    第五部分,“五成而分陝,周公左,召公右”,周公旦、召公奭分列周天子的左右,擔任周王朝的肱骨之臣;

    第六部分,“六成復綴,以崇天子”,舞者們又相綴排成行,表示對天子的崇敬,表示大家齊心協力,在周天子的領導下,共同創造太平盛世。

    由上可見,《武》並不是我們所理解的一首簡單的曲子,而是一場經過精心編排、包含故事情節的舞臺劇,它情節緊湊、氣勢磅礴,極具震撼性;

    嚴格訓練的舞者裝備精良、神情堅毅、動作勇猛,讓觀眾情不自禁的聯想到周王朝軍隊的強大與威武,自然而然會湧現出敬畏、自豪等情緒;

    目睹周天子在諸侯們的擁護下戰勝桀紂的場景,人們的自信心、榮譽感被充分激發,心頭自然會湧現起遵守周禮、建立更強大國家而責任感,整個社會的教化、風俗隨之潛移默化的得到改善;

    而諸侯們看到這種雄壯、霸氣的音樂,會對周王室的武力、號召力心生懼意,對他們而言無疑是一種無形的威懾,促使他們緊緊跟隨周天子的腳步,老老實實守規矩。

    在周王朝前期,《武》被視為國家禮制的重要載體,每逢重大祭祀、慶典活動都會上演,展現了周武王、周王朝的強大與霸氣,體現了周天子地位、尊嚴的不可侵犯,無形中增強了軍隊、諸侯、士大夫、民眾等所有階層的凝聚力。

    所以咱們會有這樣的感覺:《武》更像是一場軍事演習,它震懾了那些心懷不軌者,加強了全體臣民的向心力,使他們自然會選擇遵守“周禮”。

    與之相對應的,其他的“樂”在各自的領域、也會起到相應的作用。禮、樂密不可分,透過這套完備的制度,周王朝的統治集團用音樂教化人們、用禮制規範整個社會,實現了數百年的有效統治,促進了政治穩定、社會安寧。

    但到了春秋時期,隨著周王室日漸衰弱,眾多諸侯國依仗對轄區內政權、經濟、武裝的掌控,逐漸具備了與周王室分庭抗禮之勢,為了各自的利益,他們不再遵守當初周天子的“禮”,僭越的行為層出不窮。在這種大環境下,“禮樂征伐自天子出”逐步演變為“禮樂征伐自諸侯出”,傳統的規矩逐漸被拋棄,諸侯們依仗武力、權謀爭霸中原,從而不斷形成新的秩序。這就是孔子所哀嘆的“禮崩樂壞”,他終其一生為了恢復西周時期的禮樂制度而呼喊奔走,但仍無濟於事。

    不過,由於數百年形成的慣性,在春秋時期,各諸侯國仍對周天子保留著面子上的尊重。但到了戰國,隨著周天子的最大靠山、姬姓的晉國被韓、趙、魏三家瓜分,意味著周禮已經徹底崩潰,這個時候,周王室的任何音樂都不能對人們的道德起到教化作用了,新的時代全面到來。

    但即使如此,禮樂制度所代表的治理模式,無疑開創了人類文明的新時代。時至今日,全人類都逐漸追求法制與道德並重,跟禮、樂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 19 # 閒看秋風999

    周朝的禮樂制度和現代的“禮儀”“音樂”相去甚遠,不要瞎聯絡牽強附會。

    禮樂,一言以蔽之就是“等級制度”;這是一套相當完備的、由周公創制後來由孔子逐個落實的制度,其目的就是恢復春秋時期社會秩序,與現代意義的禮儀音樂天壤之別。

    《論語》一書中有關禮樂制度的內容相當多,下面不妨來看看孔子說的禮樂究竟上個什麼東東?

    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學而篇第一·第十二章》)

    “禮之用,和為貴”,也就是《禮記·仲尼燕居》所說“禮乎禮,夫禮所以制中也”。

    禮的作用固然在於和,但和不能出乎禮。和必須“以禮節之”,以禮為原則,為基礎。以禮為中和的主要標準,是孔子以禮為核心的思想體系的一個重要內容。

    孔子的禮,實際上泛指奴隸社會或封建社會貴族等級制的社會規範和道德規範。

    《管子·心術篇》:“登降揖讓,貴賤有等,親疏有體謂之禮。”

    孔子根據西周禮制,集春秋禮說之大成,而進一步加以發展,於是便出現了以禮正心,以禮修身,以禮齊家、以禮治國,以禮平天下,以禮為教等等,從而奠定了儒家禮教的理論基礎。

    孔子說的“樂”也不是今天我們所指的“音樂”。《論語》中有個非常著名的例子,講了一件孔子認為“是可忍孰不可忍”的事兒——

    這是什麼事兒呢?

    魯國(孔子的家鄉)有個季平子;這個人是個貴族,沒有魯國的國魯昭公放在眼裡;在家裡舉行宴會時違背了西周時期規定禮樂制度,用了超規模的人表演樂舞;

    換句話說,只有周天子 才可以享有的樂舞形制遭到了破壞——季平子的上頭有諸侯王(魯昭公)、魯昭公上面還有天子——季平子不遵守“規矩”,大搞“僭越”,因此孔子才表示了心中極大的不滿。

    遠古的夏商周三代是沒有法制的奴隸社會;整個社會秩序的控制完全依“禮樂”(等級制);如同美國的“空軍一號”——只有總統以及“第一夫人”才有資格;

    天子、諸侯、大夫、士;這四個階層相互之間的區分非常嚴格,這就是“禮樂制度”,出行乘坐什麼規格的馬車;舉行宴會用多少人的樂隊,演奏什麼樂曲;過世以後墓葬是什麼規格,都有明確的制度。

    春秋戰國群雄逐鹿,完全對禮樂制度置之不理;孔子看在眼裡,急在心裡,所以才周遊列國勸說並且幫助諸侯“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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