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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夜晚漫步

    軍用槍是設計用來打仗的,全都是圍繞射殺士兵的效果來設計的,拿來打獵肯定不如專業的獵槍啊,拿AK或者M16舉例子吧,打天上的飛禽不如散彈槍準,打兔子野雞鵪鶉什麼的小動物,一槍過去就剩下腦袋屁股了,沒法吃了,打獅子老虎棕熊犀牛等大型猛獸,中等威力步槍彈停止作用又嫌不足,得SVD的機槍彈或者M1步槍的全威力步槍彈勉強夠用,12.7高機彈又太過分了,沒有專門狩獵大型猛獸的大口徑開花步槍彈合適,所以來說,打什麼獵物用什麼槍彈是最合適的。

  • 2 # 皇家橡樹1972

    軍用步槍打獵從法律上是不允許,就是美國那樣“槍械文化”發達的國家,你要拿AR步槍去打獵也得是不能連發射擊的民用版本型。

    但軍用步槍打死野獸確實有過,並且殺傷效能更好,比如說:圖片上這隻野豬就是被江蘇啟東特警獵殺的,當時使用95步槍連開了7槍才把它打死。

    由於這些年禁獵措施很好,野豬這類大型野獸從罕見變成了略有氾濫,這隻野豬下山覓食可能是受到了驚嚇,連續拱傷了幾名群眾…派出所接到報警後感覺到手裡的手槍不管用,就通知特警隊…然後這隻300斤重的野豬就被打死了,為啥開了7槍呢?因為能長到300斤的野豬最少也得四五歲了,它骨骼要遠比只長了200天的家豬硬的多,以95步槍子彈200米距離侵徹5毫米冷軋板+50釐米松木板的能力都不能一槍解決,那麼一般的獵槍子彈就更不行了。

    上面那個例子也說明了軍用步槍在打死有害大型猛獸的能力,要遠遠好於一般的獵槍,而現在的獵槍大多數都是霰彈槍,打飛禽、野兔…這類小型動物還行,要是野豬野牛還是算了吧。

    但拿軍用步槍打飛禽或者野兔、狐狸(為了皮毛完整有獵狐犬)這類小型走獸,是非常吃力的,因為這些獵物目標太小了很難擊中,需要獵手的槍法出奇的精準,並且軍用步槍的子彈威力要大於獵槍彈,一槍下去把獵物打爛了,這樣一來即便是得到獵物也就沒意義了。

    所以,獵槍打小型飛禽和小型走獸要使用霰彈槍,它的裡面有不同規格的鉛粒兒(鋼珠),發射出去之後射程夠用,鉛粒兒威力也適中,既能打死這類小型動物還不至於將它們打爛了。

    通常來說,霰彈的規格有十幾個之多,裡面的鉛粒越小越多的規格就是打飛禽,比如說去蘆葦蕩裡打野鴨子,先去一個人蕩子裡將它們轟出來,野鴨受驚嚇之後會飛起來,然後外面的人再開槍,運氣好的情況下可以獵取好幾只;相反鉛粒兒越大就越是打大型動物的比如:“鹿彈”,也就是上面圖片裡20ga那個,20g表示它的鉛粒是20克一粒的,一顆霰彈裡也就十幾粒,它的威力要遠大於獵鴨子的4ga彈,30米只能可以打死北美馴鹿這類的大型動物。

    當然,要是獵殺更大型動物比如說:北美野牛、野豬、北美棕熊…這類皮糙肉厚和脾氣暴躁的猛獸,就不能使用霰彈了,需要使用圖片上的這種減藥子彈,所謂減藥子彈的外觀/口徑和軍用子彈沒有區別,只不過它的發射藥量比軍用子彈少一點,子彈打出去200米之後侵徹能力顯著的降低,但是在200米內殺傷效果差不多。

    但是這種減藥子彈真的近距離遇到大型猛獸也是無能為力的,除非一槍擊穿頭蓋骨將猛獸打死,否則就像小李子在《荒野獵人》當中這樣差點被熊咬死。

    總之,使用軍用步槍去獵殺動物效果肯定比獵槍好的多,不論是老式的栓動軍用步槍還是現代的自動步槍,威力都很大,打死“瘋獸”的效果非常好。

  • 3 # 國平軍史

    狩獵,既是一門科學,同時也是一門應用技術,是為了取得獵獲,並且人為科學控制野生動物,維持自然生態平衡的作用。

    因此,狩獵包括使用刀具、弓箭、獵犬、獵禽、陷阱等多種形態,槍獵只是其中的一種,有許多國家明令禁止軍用步槍打獵。

    當今基本上都是法制社會,任何一個國家對狩獵,都是有明文制度規定的,允許合法狩獵的國家,對於狩獵使用的子彈包括槍械都是有具體要求的,軍用步槍是用來殺人的,你覺得國家會允許用軍用步槍去打獵嗎?

    在公共狩獵區域,許多國家都是限制使用全自動武器來狩獵的,在一些極其嚴格的地方甚至連半自動武器都限制,這就封殺了軍用步槍打獵的空間。

    狩獵過程,並不需要保持火力的持續性,所以狩獵首選用槍一般都是栓動步槍,或雙筒獵槍也即霰彈槍,極少會有獵人使用AK或AR系步槍去狩獵,即便在美國也有許多州禁止用民用半自動步槍狩獵。

    一般狩獵時,獵手會選擇使用獵彈,所謂的獵彈類似於達姆彈,獵手肯定不希望子彈打穿獵物,皮上出現一進一出2個洞,對於所獲的動物皮毛,或者肉質都是一個極大的損壞。

    狩獵者之所以選擇獵彈,是獵彈在射進獵物身體以後,會迅速變形翻滾然,造成較大的傷腔,從而加快獵物的死亡,減少獵物的痛苦,且獵彈不會從另外一側射出,能有效保障獵物的皮毛或者肉質的質量。

    此外,選擇獵彈的原因是獵物通常具有頑強的生命力,如果被普通子彈射穿一槍兩洞的話,依然能瘋狂奔跑幾百米甚至是數千米,對於圍獵的人來說,是吃不消奔跑去追捕的。

    狩獵,與戰爭對射擊效果的要求是不一樣的,狩獵不需要突突突的連發射擊,為避免流彈造成的其他傷害,獲得質量較佳的獵獲等原因,需要一槍斃命但卻不穿透,不需要一槍兩個洞。

    AR軍用步槍的主流口徑一般是5.56×45mm,AK為7.62×39mm,狩獵一般會選用稍小或更大一點的口徑,軍用步槍,或者說任何一款步槍,在理論上當然是都可以用於狩獵的,但效果卻往往並不會更好。

  • 4 # 梓蕤

    在美國槍械法案中,只要每次扣動扳機不放時可以連續發射子彈直至耗盡的就算是機槍,和口徑無關,因此軍用步槍也被列為機槍。美國公民持有機槍不會違反任何聯邦法律,在許多州也是合法的,不過依國家槍械法需登記為第二類槍械,而且每年需要繳納200美元的印花稅。不過1986年槍械擁有者保護法的Hughes修正案禁止針對市民製造機槍,因此只有在此時間之前就已製作的槍才能合法交易及移轉,美國很少有人願意花費大價錢購買一支隨時可能被沒收或者禁止使用的軍用步槍打獵。

    美國地廣人稀,農業生產採取的是規模化的農場主經濟,很多美國農場主都有廣闊的土地用於畜牧或者種植農作物。而這些農場主打獵的物件就不是鹿、鴨或野狼,而是對農作物或者牲畜自然棲息地造成很大破壞的野豬。根據美國獵人安全部落格提示,它們是5種最危險的動物之一,與熊和布法羅水牛屬於同一類。

    有經驗的美國獵人說野豬比熊更危險。野豬長著粗而鋒利的獠牙,頭腦敏銳(野豬是世界上第四大最聰明的動物),體重可達660磅,表現出極強的攻擊性和不可預測的不穩定行為。

    野豬經常以家庭成員為單位成群結隊出行,如果在野外偶然發現野豬,它們感到受到威脅,它們會一起向你攻擊。有些人可能會說,不要獵殺它們,把它留給它們的天敵吧,但問題是豬沒有天敵。對於野生動物來說,即使是受到它們長牙輕微的傷害也會讓你導致感染病菌或者死亡。

    根據美國農業部的說法,野豬是一種入侵物種。它們毀壞莊稼,攻擊牲畜,甚至還以襲擊人而聞名,野豬需要被獵殺才能被控制數量。為了保護農場主自身的生命安全,以及他們的莊稼和牲畜,在野豬經常出沒的地區民眾是被美國鼓勵將其獵殺。

    野豬的皮是家豬的1.5倍,厚度可達1釐米到2釐米,而且野豬在野外經常蹭樹幹瘙癢,讓其表面附著了一層厚厚的樹漿,宛如穿了一身鎧甲,普通的槍是無法對其造成殺傷的,必須得需要容彈量大,且殺傷力大的槍支才有機會將其獵殺。

    大多數的現代軍用步槍使用高速,小口徑子彈,沒有足夠的殺傷力狩獵野豬,如果不能將其一擊斃命,重達快千斤的野豬很快就飛奔撞上獵手,試想一下勢大力沉的野豬用獠牙的殺傷力有多大。

    AR-15的外觀讓很多美國的反槍鬥士感到恐懼,不過AR-15在美國49個州是合法的狩獵工具,賓夕法尼亞州是唯一堅持的地方。它填充的是5.56x45毫米的子彈,基本上是一種中等功率的瓦明子彈,只能用來對付土撥鼠和奇土狼。它的殺傷力不夠獵鹿,更不用說野豬。但是AR-15步槍卻是美國獵人常用的獵槍,它的優點是非常精準,易於安裝,初學者很快就能上手,而且其可以快速射擊,在風雨和沙塵等環境下可靠性很強。

    但是一般情況下,大多數使用軍用步槍打獵的人使用的是老式的設計,可以裝更強大的彈藥筒,比如.30–06、.308或7.62 x 54R。有一些現代軍用步槍,如羅賓遜XCR,能夠將彈藥口徑從標準的軍用子彈(如5.56)更換為更現代,更強大的彈藥口徑,如6.8mm或6.5mm的格倫德爾步槍。它們對鹿,野豬都很有效,美國人也用它們來狩獵。

    但美國大多數人更喜歡使用傳統的獵槍狩獵,因為它們射出的子彈口徑更大,能更有效地殺死獵物。大多數軍用突擊步槍的槍膛是223/5.56口徑,從技術上講這是一種為了能連續發射而進行修改的變壓器口徑,所以不是獵殺大多數大型獵物的最佳子彈。有一些型號可以射擊更大口徑的,比如AR10、M1、SCAR等,美國獵人普遍用AR10來對付熊和野豬。雷明頓是為數不多的將AR系列變成獵槍的軍火公司之一,他們生產了243、308、7mm-08等獵槍。一般來說,大多數獵人更喜歡螺栓式射擊的獵槍,因為它們更精確、更輕,更符合人體工程學。

  • 5 # 這個歷史很正

    軍用步槍VS獵槍在威力上,或者說造成的傷害上,毫無疑問是軍用步槍的威力更大,雖然我們國家禁槍,但是在美國確實不禁槍的,美國許多州政府的法律都規定民眾可以打獵,但是不允許使用半自動步槍,而軍用步槍自然也就不可以了。

    原因就是因為軍用步槍是以殺傷敵人而設計,而現在戰爭一般都是會穿有各種防彈衣的,所以現代的軍用步槍其威力太大,殺傷力太大,對於動物的殺傷效果也很大。

    而軍用步槍在打獵中的效果和獵槍相比的話如何其實很難說。

    因為對於打獵的人來說,獵殺的動物一般來說肉可以吃,然後皮還可以做成自己的工藝品,而如果用軍用步槍的話,那麼很有可能步槍會把動物直接打的炸開,因為威力太大,動物身體裡面的內臟或筋肉等都會被炸裂的。

    這肯定是不能吃的,而且連皮肉都損壞了,其狩獵的效果自然也不好。

    如果僅僅是為了追求屠殺動物的快感的,那自然是軍用步槍的效果更好,否則還是獵槍的效果更好。

  • 6 # 孤獨的獨角獸

    首先軍用步槍是屬於制式槍械不管是在槍支管理鬆懈的美國。還是槍支管理嚴格的中國都是不允許私人擁有的

    第二軍用步槍出了大威力的狙擊步槍以外其他的半自動或者全自動步槍行為考慮的因素特別多所以準確的說威力其實沒有民用的獵槍威力大,我親眼見過95自動步槍擊殺發瘋的水牛用了4槍

    最後友情提醒在中國擁有每平方動能超過1.8焦耳的都會認定為槍支,都是違法的哦

  • 7 # 好喜歡妳

    在當今社會,任何一個國家對狩獵都有明確的規範性管理辦法,應該所有允許合法狩獵的國家對狩獵使用的子彈都是有具體要求的。那麼我們拋開條文性的要求不談,只從狩獵本身角度來說說。

    據我所知,在絕大部分國家的公共狩獵區域,都是限制使用全自動武器來狩獵的,在一些極其嚴格的地方甚至連半自動武器都限制。這個規定有很多原因,有出於安全考慮,出於人道考慮等多個方面,篇幅有限,我就不展開說了。

    首先,狩獵過程中並不需要保持火力的持續性,所以狩獵首選用槍一般都是栓動步槍和霰彈槍。極少會有職業獵人使用AK或AR系突擊步槍去狩獵。

    然後一般狩獵時獵手都會使用獵彈。獵彈類似於達姆彈。使用獵彈的原因也有很多,比如,從獵獲的角度來說,獵人是非常不希望子彈打穿獵物的,因為皮上會出現一進一出2個洞,彈頭穿出的洞甚至有可能比射進的洞大許多,會嚴重損傷皮的質量。獵彈(可以理解為達姆彈)在射進獵物身體後,會迅速變形翻滾然後造成較大的傷腔,會相對更為人道的加快獵物的死亡,減少獵物的痛苦。

    而且,狩獵和打仗比較不同的一點是,在戰爭中,海牙公約是明確規定不得使用達姆彈的,因為達姆彈造成的損傷過於不人道。而且有時候射傷敵人其實甚至比射殺敵人會更有效(傷一個就能拖敵方一組後勤,這裡就不展開了),而在狩獵中可不是這樣,獵物通常比人類要更具有頑強的生命力和身體素質,獵物如果被普通子彈射穿的話,依然能瘋狂奔跑幾百米甚至是幾公里,對於獵人來說沒有什麼比這個更讓人崩潰的了。

    剛剛說到了軍用彈和民用彈的區別,且不說軍用彈擁有更強的膛壓,即使是民用彈在較近距離(200米內)打穿獵物也是非常容易的事情,獵物一但被打穿而且沒有被擊中要害,那麼流彈有可能繼續傷害到旁邊其他的動物,而且被打傷的那隻獵物也有可能就再也找不到了(最終這個獵物會死在遠處的某個灌木叢中或者某個地洞裡,死於傷口感染或喪失捕食/被捕食能力)。

    所以狩獵和戰爭對射擊效果的要求是不一樣甚至一些地方是相反的,狩獵不能也不需要突突,而是為了避免流彈造成的其他傷害並且獲得質量最佳的獵獲等綜合原因,需要一槍斃命不穿透。

    對了,還有,“軍用步槍”的主流口徑一般是5.56×45mm(AR系)或7.62×39/51mm等(AK系),而狩獵一般會選用稍微更小或更大一點點的口徑。或者說狩獵所選的口徑會根據目標獵物的不同而不同,對可選口徑的要求也相對要更多一些。而且軍用槍型除了口徑相對單一之外,一般制式配發給軍隊使用是制式步槍對複雜環境的可靠性和相容性的要求更高,所以一般不會特別精細,除了一些特種槍型(比如DMR)之外,一般普通軍用步槍在精準性上會比專業狩獵用槍也更差一些。

    最後,綜合總結一下吧:軍用步槍,或者說任何一款步槍在理論上當然是都可以用於狩獵的,但效果卻往往並不會更好。

  • 8 # 王司徒軍武百科

    軍用步槍打獵沒有問題,弩、弓箭甚至長矛都行,軍用步槍怎麼會有問題?

    一般來說,打小型的獵物用步槍是浪費,比如打鳥,一槍下去皮都爛了,吃起來也沒勁兒。

    像56式的子彈,打個野兔什麼的都屬於威力過剩,那槍眼兒看著噁心。對付小動物用霰彈槍、氣槍都足夠了,現代狩獵打這些也都喜歡選用用專門的小口徑獵槍。

    非洲人偷獵大象也是,不少偷獵者用的就是AK47,但打不準地方,很難把大象打死,有的象耳朵後面中了彈依然逃掉,然後傷口爛成了膿瘡都沒死。

    但有經驗的獵人很會打,往往把車開到合適距離,然後一個多點射就解決戰鬥,大象應聲而倒。

    步槍打獵這檔子事兒,主要在於人的技術,以及你如何選擇獵物。拿不合適的槍對付不合適的獵物,那當然也會獲得不合適的結果。

    軍用步槍是為消滅人類設計的,所以我們也可以理解為,打人這麼大的獵物它效能槓槓的,哪怕你會做戰術動作,一槍上靶那也是立馬玩完。

    我們還可以參考一些步槍對付猛獸的案例,比如日本1915年出現的三毛別村袈裟懸け巨熊食人事件。

    在這次事件中,有個叫山本兵吉的日俄戰爭老兵為了殺熊,從當鋪裡贖出了自己的步槍,按記載這是一支7.62mm的俄國莫辛納甘步槍,他用這把槍三槍打死了巨熊,一槍打身體,一槍打心臟,一槍打頭,當時巨熊正朝他衝來。

    顯而易見,如果山本兵吉拿的是一把9mm帕拉貝魯姆的手槍,恐怕打光彈匣都不會有作用。

    二戰以後,軍用步槍打獵非常盛行,許多毛瑟98k或者春田1903都成為在美國明碼標價的狩獵步槍,人們拿來打野豬打熊打牛打鹿不亦樂乎。而美軍的30—06子彈也成為美國民間最火熱的狩獵彈藥之一,至今都在大賣特賣。

    甚至出現了民間狩獵步槍反流軍隊的事情,越戰時美軍缺乏制式狙擊步槍,許多部隊為了救急,乾脆自行採購民間使用30—06彈藥的獵槍,後來美軍高層都這麼幹了,他們拿幾款獵槍一競標,選中了雷明頓的毛瑟槍機步槍,然後將之改吧改吧就定型為M24/40狙擊步槍,至今仍然在美軍中服役。

    還有我國曾經賣給美國、加拿大的56式半自動步槍,因為精度不錯,能半自動射擊,價錢還厚道,在狩獵圈子裡很是火熱了一段時間。

    所以說,軍用步槍打獵是完全沒問題的,這僅僅是轉換個概念而已。

  • 9 # 兵器知識譜

    獵槍打獵的效果明顯好於軍用步槍,這是由槍械的殺傷方式決定的,獵槍對目標的殺傷方式為侵潤傷,而軍用步槍對目標的殺傷方式為貫穿傷。

    侵潤傷指的是大量彈丸作用在目標同一部位上,彈頭進入人體時發生擴散,令多個組織,包括神經,血管骨骼同時受創,這種傷害對人體的破壞往往比貫穿傷更大,作用更快。

    比如12號獵槍,其口徑為18.4mm,在發射6號鹿彈時向目標同時噴出12個直徑為7mm的鋼珠,在10米距離上命中目標時將會造成直徑為2英寸的巨大開放性創面(5.8釐米)。

    貫穿傷指的是單枚彈丸直接穿透目標,在軀體上造成的貫通性創傷,由於彈丸在飛行過程中是一種高速旋轉狀態,進入目標體內後離心力受肌體組織的阻力影響產生偏轉力矩,彈丸會以翻滾的形式撕裂目標肌體組織,然後飛出目標軀體,在目標軀體內造成巨大的空腔。

    比如AK-12自動步槍,其5.45mm普通彈在100米距離上命中目標時,將會在目標體內形成一個最大直徑8釐米的漏斗狀貫穿傷(入口小,出口大)。

    那麼在現實中軍用步槍和獵槍在射殺大型動物時真正表現究竟怎麼樣呢?我們來分享兩個案例:

    1、5.8mm自動步槍擊斃瘋牛,我國農村地區偶爾出現耕牛發狂的現象,前來處置的派出所民警一般會用95式自動步槍對其進行射殺,從媒體影片上看,民警一共擊發5發5.8×42mm普通彈,其中兩發命中,瘋牛中彈後繼續奔跑大約10米後倒地。

    2、俄羅斯城市郊區偶發棕熊傷人事件,持槍民眾在使用23mmTO2-123型獵槍處置時,在8米距離上發射4號鹿彈一槍就能擊斃瘋熊,瘋熊中彈後立即倒地死亡,連半點掙扎都沒有出現。

    可見獵槍對大型動物的停止作用明顯超過軍用自動步槍,也這是在合法持槍國家中老百姓大多喜歡購買獵槍,而不是步槍的原因。

    下圖為正在使用95式自動步槍射殺瘋牛的特警,95式自動步槍是我軍列裝的制式槍械,屬於典型的軍用步槍,而警方擊斃瘋牛的行動本質上與狩獵沒有區別,但是自動步槍在連續命中的情況下卻不能保證在第一時間時目標失去行動能力,這足以說明軍用步槍用來打獵的效果是很不理想的。

    獵槍是一種近戰武器,停止作用優於步槍

    獵槍所發射的子彈為鹿彈,所謂鹿彈指的是內部包含多發彈丸的集束式子母彈(也有獨彈頭的鹿彈),發射時子彈丸從母彈體中分離,以傘狀向目標散佈,距離越遠,散佈傘狀越大,覆蓋範圍越廣,當然彈丸的動能也就越低。

    所以發射鹿彈的獵槍非常適合用於近距離攻擊大型動物,比如上述中提到的俄製23mmTO2-123型獵槍在發射鹿彈時有效射程為100米。

    當射程為10米時彈丸散佈為≤6.7釐米;50米時形成傘狀散佈,散佈為≥13釐米;100米時傘狀散佈擴大,彈丸向一張網一樣撲向目標,散佈接近20釐米。

    如果彈藥為非集束式的獨頭彈,那麼最佳精度一般表現在50米以內,在這個距離上的散佈精度為≤3.8釐米,因此許多不喜血腥但又特別愛好戶外射擊活動的貴族們用發明了獵槍新玩法——打飛碟。

    狩獵活動射擊距離一般不超過80米,大多數時候在30米的距離上對獵物進行射殺,這麼近的距離上即便是無法做到一槍命中,在數次補射時傘型散佈彈丸也能殺傷獵物,這也是傳統獵槍多采用雙管設計的原因。

    因此獵槍特別適合經驗不足的新手使用,即用彈丸的傘型散佈來彌補瞄準精度的缺失,以達到提高命中率的目的,部分獵槍還會特意在槍管內做專門設計,用來高彈丸的傘型散佈值,比如採用滑膛槍管或者喇叭形槍口設計。

    說完了精度,接下來該說一說威力了,獵槍的彈藥以霰彈為主,這類彈藥的威力主要體現在近距離的高致命性,比如說12號獵槍(18mm口徑),如果射擊目標的距離在10米以內,那麼鹿彈裡的24顆彈丸將會均勻地散佈在目標體表6.7釐米半徑內,而這些彈丸會對目標肌體造成嚴重的侵潤傷,相當於給目標身體開了一個6.7釐米的大口子,目標將會在中彈瞬間失去行動能力,並且在短時間內死亡。

    當然了,隨著射擊距離的增大,彈丸的殺傷力將會明顯下降,因為獵槍彈丸的外形為圓形,在空氣中的飛行阻力是非常大的,一般超過50米以後彈丸的侵潤效果就大打折扣了,所以獵槍只適合近距離殺傷目標。

    這也是軍警裝備的霰彈槍只適合在巷戰或短兵相接時使用的原因,霰彈槍就是利用了獵槍在近距離上高命中率和高致死率的優點改進而來的。

    下圖為獵槍使用的鹿彈,軍警裝備的霰彈槍其實就是獵槍,只不過效能更好罷了,“鹿彈”一詞就起源於狩獵愛好者,它的意思就是一發這樣的子彈就能確保致死麋鹿這樣的大型獵物,威力可見一斑。

    軍用步槍是一種遠射程槍械,適合遠距離殺傷目標,穿透力優於獵槍

    軍用步槍的特點與獵槍其實是相反的,鑑於軍隊對殺傷力、精確度、侵徹力等效能指標都有要求,所以軍用步槍只能使用單彈丸尖頭彈,即步槍彈。

    以56式半自動步槍使用的7.62×39mm中間威力步槍彈為例,該槍在使用該型普通步槍彈時有效射程為400米,最大射程為1000米(標尺射程),當射程為200米時,彈丸可以擊穿8mm厚的均質鋼板。

    步槍彈的殺傷方式與獵槍彈不同,它以侵徹目標肌體的方式產生殺傷力,所以對目標造成的傷害為貫穿傷,即彈丸從目標中彈的一面射入肌體,再從另一面貫穿肌體而出。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步槍彈的貫穿傷並非單純的一穿而過,而是在目標體內翻滾而過。因為軍用步槍的槍管是刻有膛線的,發射子彈時火藥會驅使彈丸高速旋轉,當命中目標時彈丸相當於飛行阻力突然增加,這時候高速旋轉產生的離心力就會轉換為偏轉力矩,從而導致彈丸翻滾。

    翻滾的彈丸會撕裂目標肌體,這也是被軍用步槍擊中後的目標傷口表現為入口小、出口大的原因,我們把這類貫穿傷稱之為“空腔效應”。空腔效應約明顯,對目標造成的傷害也就越大。

    如何才能提高子彈對目標造成的空腔效應呢?對於步槍彈而言,彈丸動能越高,空腔效應就越小,比如上述中提到的56式步槍彈,200米以內可以擊穿8mm鋼板,這說明子彈動能實在太高了,如果在這個距離上射入肌體,那麼它是來不及翻滾的。

    這時候目標只受到了貫穿傷,短時間內仍然具備一定的行動能力,只有失血過多時才會死亡,這也是警察打瘋牛時在連續命中的情況下,瘋牛依舊繼續奔跑的原因,同時也是美、俄、中三個大國相繼研發小口徑步槍的原因。

    小口徑步槍的彈丸動能是遠遠小於大口徑步槍的,比如說發射7.62mm中間威力彈的AK-47自動步槍的槍口動能約為1980焦耳,而發射5.45mm小口徑步槍彈的AK-101自動步槍的槍口動能約為1383焦耳。

    小口徑步槍彈動能的降低意味著侵徹力的降低,但是彈丸卻因此提高了對目標肌體的空腔效應,以犧牲穿透力的方式換取殺傷力的提高,不得不承認做步槍真難。

    所以軍用步槍只適合對遠距離的目標進行射殺,如果使用軍用步槍來狩獵,那麼最佳的射擊距離應為不小於50米、不超過200米,距離太近殺傷力小,距離太遠又很難打中。

    下圖為使用軍用步槍狩獵的國外槍械愛好者,由於步槍射程遠,為了確保命中率,需要為步槍配備瞄準鏡,而瞄準鏡的使用是有專業技能要求的,未經訓練的人很難再遠距離上使用步槍擊中獵物。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

    第一、打獵應當使用專用的獵槍,因為獵槍所發射的子彈是一種內部包裹著許多小彈丸的鹿彈,它的效果與霰彈槍是一樣的,可以在近距離內以高命中率、高致死率的形式殺傷獵物,尤其是大型兇猛獵物。

    第二、軍用步槍是一種以貫穿目標肌體形成空腔效應來達到殺傷目的的槍械,近距離上致死率不高,遠距離上命中率不高,只適合在50米~200米的距離上狩獵,而且對射手的射擊技術要求很高,所以軍用步槍用於打獵效果不如獵槍。

    第三、鑑於軍用步槍對使用者的要求過高,因此並不適合平民用來狩獵,萬一命中卻未致死或者無法保持命中,那麼當大型兇猛獵物突然受驚發狂時,狩獵者必然會處於極度危險的境地中,所以狩獵時最好選擇獵槍,而不是軍用步槍。

    結語

    人類發展至今,狩獵早已不再是生存技能,而是一種樂趣,通常為了尋求這種野蠻的、血腥的樂趣,狩獵者大多喜歡選擇傳統獵槍來射殺獵物,所以說打獵時使用獵槍的效果比軍用步槍好的另一面就體現在樂趣的體驗上,倘若拿著軍用步槍去狩獵,那麼極有可能被別人理解為釋放暴力,而非尋求樂趣。

    基於樂趣的尋求以及假惺惺的文明考慮,狩獵活動才發展成為飛碟射擊這樣的體育競技專案(定向飛碟和雙/單多向飛碟),而比賽中射擊飛碟的槍械就是獵槍,倒是沒聽說有人扛著軍用步槍去參加飛碟射擊比賽,從這個角度來看,軍用步槍的效果也沒有獵槍好。

    下圖為正在使用雙管獵槍進行飛碟射擊運動的奧巴馬,飛碟射擊屬於貴族運動,或者說貴族遊戲,它的樂趣源自於追求狩獵活動時帶來的快樂,使用的工具當然是傳統獵槍,而軍用步槍是一種專業的殺戮工具,在狩獵活動中是上不了檯面的,所以不論是效能還是樂趣,軍用步槍的效果永遠都無法跟獵槍比。

  • 10 # 使用者751707467819357

    就拋開其他的所有的條條框框而言。打中型的和大型的獵物都是好的。小型的的話就沒有那個必要了,我感覺殺雞在用牛刀。但是我們大家都知道,你說的這個型號在我們這個國度是基本上實現不了的。因為我回答你這個問題是語音輸入轉換的字型,所以說有的字型可能有點。變化。

  • 11 # 天空Life之眼

    效果好。。。但,軍用槍支重量體積太大,攜帶不方便。

    相信我,長途跋涉,你絕對不會想帶一支10幾斤的槍漫山遍野的跑!

  • 12 # 悟貴勤思

    軍用步槍打獵,就好比殺雞用了宰牛刀。與軍用槍械相比,無論射程,精準度還是威力方面,獵槍都相差甚遠。但即便如此,野生動物在獵槍面前也只有被屠殺的命運!

  • 13 # 遍地收穫遍地歌

    軍用步槍打獵那是槓槓滴,我從小生活在軍營,記憶是及其深刻滴。

    七十年代中期,鐵道兵在內蒙修鐵路,我那時候還是小孩,但是從春到冬野味就沒斷過,都是大人們閒暇時打的。打了東西各家鄰居都分一些,主要是狍子黃羊,偶爾有野豬,禮拜天幾個同事湊一起喝酒,我喜歡湊熱鬧,聽大人交流打獵,最好使的傢伙還是五六半,五六式衝鋒槍不好使,瞄準基線短,但也有例外,就是晚上開車碰見狍子群,狍子跟著車燈跑,這時候衝鋒槍就是神器了。

    那時候還是小孩,只能聽聽大人們吹牛逼,真正體驗一下是99年了。99年國慶第一次施行七天假期,開車回了趟內蒙壩上,當地朋友領著打了回野雞,用的是小口徑運動步槍,凌晨四點多開車出去,轉了一大圈,回程時遠遠看見一群像烏鴉的東西落在一面坡上,我讓車打個彎停下,大概三十來米的距離,我略做瞄準一槍就打中一隻,撲稜著掙扎,等我們跑過去一看是隻沙半雞,當地朋友對我的槍法讚歎不絕。這是我唯一的一次打獵的體驗,唯一的獵獲就是一隻沙半雞,但是打中獵物那一刻的快樂真的是無以言表,就一個字爽!捎帶在當地人面前展露一下槍法,確實震了他們一下。

    2012年冬天去德國杜塞爾多夫,當地朋友要帶我去打野豬,但是考慮到行程緊張和野外狩獵的辛苦就放棄了,但是給我展示了一下獵槍,實際上就是5.56毫米半自動步槍,帶瞄準鏡,用的是5.56mm北約標準步槍彈,人家德國製造的工藝真沒的說,據說這種槍可以當狙擊槍用,我看了下他們打野豬的照片,獵獲的野豬足有二三百斤,裝在皮卡車上,好大一堆!

    現在國內談打獵基本就是嘴炮,別說軍用,民用也不行呀!關鍵是啥也不能打呀。建議有機會出國的朋友都體驗一下實彈射擊,藝不壓身嘛。

  • 14 # 一線天

    如果打獵的話,用軍用步槍對付一些猛獸或攻擊性強的野獸倒是不錯,比如老虎、豹子、黑熊、野豬什麼的。然而,如果用來打狐狸、野兔、山雞什麼的,那就可惜了!我說的可惜,不是指步槍子彈可惜,而是獵物可惜。就是說,對許多小型獵物來說,用軍用步槍打就太奢侈了,一槍下來這獵物基本上就血肉模糊成爛泥狀了,那樣也沒多大的獵用價值了。所以,對小型獵物來說,還是用獵槍或小口徑步槍打比較實惠。然而,這裡要鄭重說明一下,所有野生動物都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非法狩獵是明文禁止的。因此,除非是遇到特殊情況,請不要獵殺野生動物!

  • 15 # 南蠻痞子

    97年時候在海南五指山野訓[偷笑]實在不要太爽。還是當地老百姓請求我們去打的野豬,因為傷人了。當地林業公安和我們一起去的。八一槓的殺傷力知道吧?那一窩野豬大大小小約有十頭左右,在一個溪流的灣坳處我們發現了那小群的野豬,悄悄潛伏接近後分別瞄準各自指定目標,七杆槍間隔大概五十米左右臥姿或跪姿齊射,我負責瞄的那一頭大概四十斤左右吧,那野豬被子彈差點把脖子打斷,就剩下一半的皮和咽喉氣管連著,那血和肉渣濺到五六米外。最大的一頭近一百斤是中隊長打中的,先中的前半身,一過去半條豬蹄就沒了就一點骨頭皮連著,子彈又射入了靠心臟部位,打了幾個滾才倒下,還沒死透,哼哼了一會才沒動靜。不過總共才打中了五頭,其它的都跑了,因為邊上有大的樹,中隊長不讓再補槍追殺,說怕跳彈傷人。死豬村民們用拖拉機拉走三頭說回去分給村民,森林公安那兩人也要了頭小的說是回去交差。後來我打的這頭我們特訓隊扛去溪邊清洗後就地就燒烤了。公安那傢伙還把豬肚要走了,那時候小,人家要也就傻乎乎地給了他。結果後來被大隊長知道了以後大罵了我們一通,他說野豬肚加什麼藥材是治療胃痛的特效藥,我們幾個生瓜蛋子就這樣把寶貝給了人家,那粗糙的烤豬腿卻當寶貝一樣個個啃得滿嘴流油。自從親身經歷過這次後對這八一槓的威力算是有了直觀的認識了,一百幾十米的範圍內人要是捱上一槍,那真是非死即傷。人總不會比野豬還皮糙肉厚吧?而愛整點事的大隊長還帶著我們說是手榴彈投彈實彈訓練,結果是帶我們的幾個中隊長和班長去荒山野嶺的水潭裡炸魚。[偷笑]

  • 16 # 燕山一仙兒

    軍用步槍用於打獵的效果如何?好的效果是打得遠而準一槍斃命。軍用步槍打獵不好的效果和普通獵槍一樣得犯法判刑可能還罪加一等。這兩個效果第一個是一時開心,第二個是終身後悔,犯罪的汙點兒能誤了自己和子女的前程。所以奉勸你一句,不要一時興起悔恨終生!

  • 17 # 縱深968

    軍用步槍用於打獵?天下一流,可能在我們國家只能這樣想想,可望不可求。由其是彈倉能裝十發子彈帶槍刺的那種半自動步槍,在500—1000m內都有殺傷力,這種槍只能打兩隻腳的野心狼,四隻腳的野獸你有再好的槍在我國反而沒人打。

  • 18 # 王玉東20

    軍用步槍的打獵效果,不如專用的獵獲大型獵物的獵槍。獵槍有多種,一般分為獵獲小型獵物的氣步槍,散彈槍和獵獲大型獵物的專用獵槍。獵獲物不同,效果也不一樣,打成群的鳥類,很顯然在適當距離上散彈槍效果要好。這時候軍用步槍一個是未必打那麼準,另外只能單打一。較近距離獵獲小型鳥獸,氣步槍效果好一點,創口小,不會把獵物打碎。獵獲大型獵物,尤其是大野豬大黑熊之類的,還是專用獵槍效果好。獵槍的鉛彈殺傷力更大,可以一擊致命,使獵物瞬間喪失活動能力。我小的時候林區開發還沒那麼狠,大型野獸很多,那時候有專門打獵的獵戶。打大型動物的時候,都用雙管獵槍。現在一個是不讓打獵了,槍都收走了,一個是林區採空之後,生物量急劇下降,生態環境破壞嚴重,野獸威脅小的多了。軍用步槍是專門針對殺傷人類設計的,所以用來打幾十斤到一二百斤的生物效果比較好,對擊殺過去幾百斤甚至七八百斤以上的野豬之類的,效果不理想。現在林區環境惡化的修復還是十分緩慢的,野生動物長的特別大的也少,所以這類的威脅並不多,可以說非常稀少,因此對於專用獵槍的需求也基本上不存在。

  • 19 # 詩云歷史

    簡單來說,八個字,威力過剩,牛刀殺雞!

    打獵的獵槍主要打什麼? 野雞,野兔子,野鴨子,野鴿子,孢子獾子這些東西,距離一般五十米之內。獵槍彈無非是這樣幾種,(球)霰彈,箭彈,獨頭彈。打這些小傢伙,一般用霰彈。打大點的東西,用箭彈。打野豬之類的東東,就要用上獨頭彈。

    獵槍的結構設計,註定了獵槍的威力僅僅只能打近處目標。什麼?你要用獵槍加獨頭彈對付幾百米處的目標?那不是你腦袋進水,就是我眼睛看錯了。獵槍因為經常打霰彈的緣故,所以基本上絕大多數獵槍都是滑膛槍管,沒有膛線的。這樣即使打獨頭彈,也僅僅只能彈頭保證出膛時的威力,飛不了多遠,彈頭就會打滾開始下墜,發飄了。

    而軍用步槍打獵,首先說說軍用步槍的槍彈威力吧。軍用步槍的彈頭可以飛到2千米到3千米依然有殺傷力。即使普通的AK47,有效射程300米,其彈頭也可以打到2000米外,依然有殺傷動能。有效射程的意思,僅僅是在這個距離之內,彈頭可以依照瞄準的目標,打到你瞄準的地方,而不產生橫彈,飄飛這些。但是並不是彈頭打出去300米就掉下來,沒殺傷力。

    而AK47採用的槍彈是中威力槍彈。二戰之前的老實步槍,採用的步槍槍彈裝藥量更多,這樣的子彈,射程更遠。有的步槍表尺射程是2000米,甚至有2400米的步槍表尺。雖然瞄這麼遠,大機率打不準,但是確實可以打到這麼遠。

    所以可見,軍用步槍打獵,那就好比殺雞用牛刀,沒有什麼獵物可以跟軍用步槍的殺傷力和射程抗衡。老虎,獅子,熊這些自然頂級食物鏈,也經不起一個彈匣。

  • 20 # 沒錢就是原罪

    你想幹嘛呀?五行缺罵嗎?

    閒的,這麼說,手槍你打不到野生動物。它們動作很快,蒙到有可能。瞄準打沒戲,它早跑了。

    使用手槍蛋的衝鋒槍,能打到,但是大點的一下打死不多,你得防備它跟你玩命。你值嗎?

    通用的,你知道我說的啥彈種,子彈再大就沒法說了。

    你想吃還是要皮子?吃飽了撐的打?

    那我告訴你,打上了,基本就是死,區別是多長時間死。例如,用八一給你胳膊上開個洞,沒人給你治,前面一個一釐米的小孔,沒打骨頭上,後面就是個一點五窟窿。

    倒黴打在骨頭上,對不起,沒準了,要是打穿胳膊再打進軀幹。對不住,鬼知道那子彈怎麼滾什麼角度滾。豎著出來還是橫著出來。它出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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