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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李老師69767718

    狗咬人時任何正常人都會奮力防衛反擊。(“愛狗人士"的反應難弄清楚,暫不包括在內)難道要讓它把自己咬成重傷或死亡才可以防衛嗎?到那時晚了!毫無疑問,打死咬人的狗應屬正當防衛。

  • 2 # 樂在溝通27

    狗咬人時被打死不能算正當防衛,因為狗並沒有公民權。換言之,打死活該。除非你是非法進入別人家裡被狗咬,那個另當別論。

    狗主人若是跟被咬的人發生肢體衝突,那是人和人之間的事,參照相關法律條例即可。孰是孰非要看當時情形。

    問題給的不清不楚,人在什麼情況下被咬、狗在什麼情況下咬人、是否合法養狗、當事人是否有不當行為等條件都不明瞭的情況下,多說無益。

  • 3 # 老百姓136405527

    狗咬人時打死馬必須是正當防衛啊!否則就被咬傷了,後果很嚴重的啊!狗主人的做法和狗一樣,被咬的也要防衛,不能老老實實捱打吧?

  • 4 # 金雞長笑

    狗是人類的忠實朋友 他跟著好人看好家 專咬小偷 因為它總是被放在家裡 也因為是養狗本來就是看家的 可是現在的社會獨生子女太多了 不願結婚生子的也太多了而且都是嬌生慣養 自己或者孩子都沒有孩子 就養了寵物當自己的子女怕它們孤單就領出來 有些養大型犬的合一些有暴力傾向的犬也不願意栓繩還愛出來顯擺一下 結果就咬了別人了 原先發生這樣的事養犬的這邊一般都是趕緊把自己家的犬打家去 然後去人家看看需要打針的啥的 基本上就沒事了 現在呢 就不一樣了養狗的把狗當成了 子女 它們咬別人好像是應該的 而且這部分人多數是官富人家不受累就有花不完的錢 還有社會關係 他們總能找到法律空子給狗辯護打狗的得賠錢

  • 5 # 李緒成3

    狗咬人我想打死是應該的吧?我不信法律上規定要保護狗而不保護人?如果狗主還要替狗報仇,我認為應該連狗主一起打了才對。如果法律判決狗主正確那我素性就把狗主人也打死。

  • 6 # 黃成軍

    農村養狗可以看家護院,城市養狗純粹是好玩。城市人口車輛密集,城市養狗後患無窮。一是狂犬病危及居民生命安全;二是城市養狗危害小孩和居民人身安全;三是影響交通安全,同時也危害狗狗自身安全;四是狗屎狗尿影響環境衛生;五是因為狗叫影響居民休息,而引起社會糾紛,不利於社會穩定。

    城市應該禁狗。

  • 7 # 兵臨天下33

    這就要看什麼人養狗了,如果是杭州前段時間說的那個養狗人,那你就該倒大楣了,打你個骨折,甚至是半死都有可能,養狗人肯定沒事,媒體也不敢極道了。

  • 8 # 木易141754981

    這裡面不用提正當防衛,狗無緣無故的咬人你不打他,這還有罪呢!為什麼呢?狗這種畜生咬人你不打他,就是放縱他,他會更瘋狂的咬人的。對於這種瘋狗必須打死。

  • 9 # 段子黑戶

    這問題(O_O)?(/機器人 U)這是兩個正當防衛的問題,第一個不用想,一條狗而已,再名貴也沒有人命重要。第二條先出手當然也是狗嘍。

  • 10 # 饅頭仔RIN

    對於正在襲擊人的狗,把它打死完全是正當防衛,如人已被咬傷,狗主人必須負責,前提是無繩拴住的狗,要是人家養家裡拴住的狗,狗主也有責任,但是被咬的人也有責任!同時,城市養狗,必須有相應證件!舉個例子:倘若在公園或小區散步,有人遛狗,但沒有牽繩,狗突然發狂咬你或者你身邊的人,你在無奈情況下將狗打死,然而因此狗主人追究你,並主動與你發生肢體衝突,你處於保護自己或者身邊的人與狗主人搏鬥,在同等情況下致傷狗主人,這樣完全屬於正當防衛,但是打死狗主人的話就麻煩了,也複雜了。除非非同等情況,即狗主人拿刀或者其他兇器與你搏鬥,明顯故意攻擊你要害部位,你僥倖閃躲並反殺對方,這樣基本也是正當防衛。

    其實,現實往往並非例子所舉,因為正當防衛的那個度,作為正常人在當時緊急情況下是無法把握的。打死狗好解決,人不受傷不被咬傷,就算賠個狗錢也沒啥大不了。但是人被咬傷了,虧的是自己和身邊的人。如果和狗主人再起衝突,往往就成刑事案件了。

    個人認為,接提問內容,最好的處理方法是制止狗繼續咬人之後,馬上報警!同時必須保留證據,證人!總之,能避免與人衝突是最好的,一旦人與人無論何種理由起衝突,都是不好的結果,罵戰是最輕的,要是真打上了,一方或者雙方進醫院是必然的,致死更不敢想了,監獄和地獄一人一個地,和諧社會拒絕一切鬥毆行為,希望都以禮待人,以理處事

  • 11 # 草根品民

    把畜牲和人來比,實在不太應該!畜牲就是畜牲,從來不受任何法律保護,最多算私財產。愛犬人士把私財產拿出來顯擺,這也是你的權利,但是,當你牽出來顯擺時妨礙了他人的正常生活或傷害到了他人,這就涉及到侵害他人的權利和侵害他人的問題了。連這個道理都不明白,還妄論什麼是愛心人士。你這種愛心完全建立在其他人的不安全,不安心,處處需小心翼翼之上,這也太虛偽了嗎!

  • 12 # nebulae80

    首先狗不受刑法保護,狗咬人打死白死,還要追究狗主人的責任。其次狗主人打人,屬於尋性滋事,自己受傷,對方最多賠點錢,傷的輕的話可能錢都不用陪。

    另外,我能說一句,狗主人活該嗎。

  • 13 # 老馬識途28480

    城市養犬百害而無一利!汙染環境,傷人隱患,擾民因素。關鍵是許多人還不牽繩,不清理犬便。看上去養犬很瀟灑,若養犬人素質達不到要求,後果對社會對市民都是惡夢!

  • 14 # 地平線上腺

    如果咬人的狗是狗主沒有管理好,被咬的人也沒有去挑逗狗,狗主動攻擊一個無辜的人,在危急的情況下,這個人將狗打死,是不負任何責任的,可以視為正當防衛。

    大家想一下,當一個人無原因受到惡犬的不間斷攻擊,這時候除了將狗打死外,還有別的選擇嗎?難道一條狗比人受到致命的攻擊和傷害還要緊要嗎?

    當然出於珍愛生命,保護動物的角度,人家是合法養狗,對狗做到了必要的管理和控制,如拴了狗繩狗鏈,將狗關起來,你非要進入到狗的攻擊範圍去挑逗,狗咬了你,狗主是不擔責的,你將狗打死,就不是正當防衛不說,還得賠償狗主的損失。

    狗主負有對狗的管理的責任,同時也有因自己管理失職負有狗傷人的連帶責任。如果因自己沒有管理好,狗咬人被打死,更不應該去主動打人。這時候狗主打人,手段惡劣,出手狂暴的,被打者出於自衛打傷了狗主,仍然在防衛範圍。

    反之狗主只是一般行為,打一個耳光之類的輕微傷害,被咬者出重手傷了狗主,則不在正當防衛之內,當視狗主受到的傷害來承擔相應的責任的。

  • 15 # 花兒朵朵150183730

    狗咬人時把狗打死沒毛病!

    狗主人再打人就是故意傷害,被狗咬的人與狗主人扭打將狗主人打傷,屬於正當防衛!

    我是愛狗人士,養了一隻喜樂蒂,十四歲了,理性愛狗,看好自己的狗,別養狗時間長了沒把狗帶好,自己卻學會了狗性……

  • 16 # 損貨A

    珍愛生命,保護動物!其實就掛著好聽的名字辦著壞事!狗是生命,蚊子臭蟲毒蛇細菌也是生命呀!你吃的雞蛋還是個嬰兒呢,你TMD怎麼還剝了雞嬰兒的皮吃肉呢?!只要法律上沒規定不許吃的動物,就可以殺可以吃!

  • 17 # z獵口張

    狗咬人就要打死,狗主不打。被咬著打死狗是應該的,狗主反而維護“咬人狗”,還主動打被咬者(不管是誰傷了都是狗主的責任)

    人是不會閒到“蛋疼”而去挑逗狗的。

    一句話都是狗主的責任。

  • 18 # 螞蟻哥vlog

    人類社會,以人為本,我們的警犬訓練也只是咬手,制服壞人,而不是處決壞人,處決還得交給法庭。所以不管狗在什麼情況下咬人,如果對被咬者造成生命危險的都應該先救人,必要時可打死狗。

    狗狗護主,但它無法判斷主人是主動打人還是被動打人,在狗眼裡不管你是誰,打我主人就不行,

    如果狗狗咬人對被咬者有生命危險的,不管狗是主動咬人還是被動咬人被打死,狗主都不應該跟別人有衝突,更不應該傷人,就算是陌生人進家被你的狗咬主人也有相應責任,我叔來我家也不打聲招呼,進來就拿碗吃飯,家裡的狗上去就咬,我不怪狗,看家護院它的責任,但它咬人肯定是我負責。

  • 19 # 大唐安西軍騎兵都尉

    年齡大的人,都知道:50—80年代,中國的所有城市裡,都是禁止養狗的。

    鄰居之間和諧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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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年,國家頒佈《家犬管理條例》,明確禁止縣級以上城市養狗。(現在,依舊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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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年代,各個城市都組織過打狗隊。

    被西方媒體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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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80年代,中國的狂犬病人,非常非常的少。

  • 20 # 愚人也會笑

    這樣的問題如果是4月份之前,打死咬人的狗會算是正當防衛,狗主再主動和被狗咬者發生衝突受傷,當然也算是防衛內的事,除非狗主的靠山夠大,狡辯成功,否則一切責任均為自負。

    如果此事發生在如今就不同了,狗的身份已經被特化成伴侶性動物,它不再是畜牲的身份,這就意味著狗是某些人的家庭成員,成員的身份又是複雜的,不能一概而定,用處不同稱謂就不同。

    失手打死毛孩子差不多和打死人同論,毛孩子的主人打人屬於討公道、討說法的行為,若過程中毛孩子主人受傷,只能說是被得寸進尺,不在防衛之內。

    毛孩子的地位在不斷升高,估計在不久的將來地位會和人類一樣,從前一星期吃一大碗狗肉,如今一星期改成吃兩大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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