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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情感新起點

    有人說,真正愛過的人,是不可能做朋友的,一見面就會心軟,一擁抱就會淪陷,哪怕多看一眼,就會忍不住想要重新擁有。

    喜歡的東西拼命吃,吃到反胃;喜歡聽的歌曲,單曲迴圈,聽到頭大;喜歡玩的遊戲當成任務,玩到想吐;

    喜歡去的地方待上好久,住到想逃;

    你看,我總是有本事搞砸所有的快樂,可唯獨愛你這件事,我無能為力,總是慢慢悠悠,期待細水長流。

    在每一個人的愛情史詩裡,想必都會有這樣的悲壯時刻,那個人,你愛到了骨子裡,此生卻無法擁有。

    於是,只能拼了命的選擇跟自己和解,流著淚給她祝福,希望你過得好,但請不要讓我知道。

    男女之間,我一直覺得,是沒有純友誼的,有的只是愛情消退之後的餘溫,有的人美其名曰把兩個人界定為“親人”。

    雖然不是戀人,但卻可以活成親人的樣子,就像《在遠方》中,姚遠和劉愛蓮的感情,他們不是夫妻,但勝似夫妻。

    編劇給出的人設是親人,似乎只有一定閱歷的人士,才能悟到這一層,但說起來,還是有點牽強。

    更多時候,做不成夫妻的兩個人,更多時候,會成為知己,這兩個詞,似乎比親人,更為契合兩人的關係。

    姚遠愛的人不是劉愛蓮,但劉愛蓮愛的人是姚遠,這就是他們之家的關係,劉愛蓮願意為了這份愛,付出所有。

    只要他需要,立馬赴湯蹈火,在所不辭。

    她懂他,勝過自己的丈夫,這樣的感情,大抵只屬於少數有福之人。

    而,

    真正的知己,是一輩子的依靠(暖心)。

    現實生活中,尤其是到了一定年紀的男女,是存在這樣的感情的,只是婚內的另一半看開了,看淡了罷了。

    她的格局和胸襟會理解,男人內心深處除了自己之外,對另外一個女人還存在深深的依戀,而這個女人,對自己的老公也是愛的不要不要的。

    這樣的情形是存在的,不可否認。他們於彼此,不是親人,因為親人是要有血緣關係的,他們的感情,就好像是男版或者女版的自己。

    懂比愛更高階,他們對婚內的伴侶,更多是“愛”,而對知己,更多是“懂”。

    知她冷暖,懂她悲歡。

    這一點,適用於所有人。

    正因為姚遠對劉愛蓮的不離不棄,有情有義,才讓她覺得,這個男人是有溫度的,也越發的被他吸引。

    或許,這就是被歲月洗禮過的人,對愛情所持有的觀點。深以為是。

    而這種知己的存在,無疑是彼此最大的依靠,而且是一輩子的,任憑歲月更迭,季節變遷,永不更改。

    這種深入骨髓的愛,是值得珍惜和感恩的。

    影視劇中有這樣的情愫,現實生活中也有,前女友今天結婚了,他去了,沒有尷尬,沒有扭捏。

    大大方方的就去了,她還是和當年一樣,和他相戀時的模樣,漂亮,有氣質,楚楚動人。

    溫柔中不失可愛,可愛中又帶著那麼一點俏皮,任何一個男人得到她,都宛若至寶。

    她流著淚走到他面前,不解的問,你為什麼沒有嫉妒和不愉快,他哽咽,說不出話裡啊,不斷的用笑容掩飾著沉默。

    當她轉身後,他將一杯喜酒,一飲而盡,那一刻,突然感覺到,原來,曾經愛她是真的,現在祝福她,也是真心的。

    既然自己給不了她想要的幸福,就應該選擇放手和成全,這是他給予這份感情最好的體面。

    在他心裡,只有一個願望,希望她過得好。哪怕這份好,不是自己給她的。

    男人愛一個女人到深處,會變得無私,變得偉大。

    儘管他內心深處不止一次的告訴自己,這個女人是我的,今生今世,我非她不娶,非她不要。

    但是當現實的洪烈襲來的時候,還是會認慫,他愛她,更懂她,情願退居身後,默默守護。

    做她一輩子的知己,只要她願意,他永遠會在一個轉身的距離,這就是愛到深處的代價。

    阿暢對霍梅就是這樣,為了她,坐了2年牢,她為了掩飾兩個人的尷尬,視他為弟弟,可他想要的是什麼。

    她何嘗不清楚,但最終還是嫁給了劉雲天。

    這就是愛而不得最煎熬的地方,你明明知道自己最想要的是什麼,卻再也沒了機會,餘生再也做不了愛人,只能做知己。

  • 2 # 納斕熔婼

    曾經愛過的人,分手後能成為知己的機率,微乎其微……林徽因不是說過一句話的嘛: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離死別,而是對方已經雲淡風輕,你卻念念不忘。

    這就是成不了知己的原因,哪怕你再怎麼不捨,又能如何???

  • 3 # 詩去的情懷

    從現實的角度講這個是不可以的,因為你曾經愛過他/她,即使你們已經分手了,但是這種感情糾葛就像蔓延的毒藥一樣,慢慢會上癮,漸漸的感覺這是一種常態化,從而導致自己一度認為或許還有機會挽回。畢竟愛過、痛過、傷過,也瞭解彼此,所以想要真真達到知己的狀態真的很難。

    當然我們不排除極個別的,因為他們確實做到了 分界點,成為了知己,著談何容易才能換來。

    既然愛過,又放棄或被放棄,那還是做好自己,多一點樂觀向前看。感情這個東西很莫名其妙,陷進去的狀態只有別人知道,自己是很難知道的。就算你們經常聯絡,但是有一天那個人要和別人成為一家人時,多多少少你還是會有所悸動。

    找個知己我們還有其他選擇,選擇曾經愛過的人,這條路必然荊棘。放手就分開吧,讓彼此都過得好一些。

    ——無涯森焱

  • 4 # 心絃ph

    1.開始是可以,後來漸行漸遠於情中,因無奈的愛,也因愛很自私,長久的異性知己,總會有出事的時候,一下子轉身各天涯,沒有一個緩衝期,確實不夠人性化。2.不可以,無論那一方,當愛恨到入骨,避開是緩解最佳選擇,即便是初戀,記憶最難切,亦都不要去碰觸。

  • 5 # 若雲端

    做不了知己,畢竟是自己喜歡過的人。因為分手了就沒有做朋友的打算,相忘於江湖吧,還能給彼此間留下美好的印象。如果再一次成為朋友或是其它,真的沒有必要。只會徒增煩惱,回憶你們以前在一起的種種。有些事、有些人,錯過了就沒有挽留的理由,不管因為什麼分開,也不管是誰是誰非,這些都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各自有了新的生活,人總要朝前看,可能你無法忘懷,不是有這麼一句話:時間是最好的良藥。經過時間的洗禮,再回首往事已是物是人非,也許他(她)在你心中的位置沒那麼重要,也沒那麼好。在感情裡最大的尊重就是各自安好。誰離開了誰還是能繼續活下去,因為你還有你的家人陪著你、愛著你。

  • 6 # 紙喬的小姨媽

    我個人觀點:做不了,只能做個熟悉而不會去聯絡的陌生人。

    2017年因為工作的原因認識了一個同事,只是我在北京順義,她在北京通州。我屬於剛接觸人事行政這個行業,而她是很優秀的專家。經常在工作上去討教她,慢慢兒的連我自己都不明白也不知道什麼時候兒開始對她有了好感。但一直不敢說,只是習慣了上班兒聊天,下班兒微信聊天,感覺除了睡覺沒法兒去聊天兒,恨不得24小時想跟她聊天兒。

    4月1號愚人節,本來是一個說謊逗貧的節日。為了確保表白失敗以後不會影響彼此的友誼。便以玩笑的方式在OA上向她說出了:我喜歡你,在一起吧。然後緊接著打出“”逗你玩兒呢,愚人節快樂”這句話,還沒來得及發出去。她給我回復了說:我今天已經預料到你會向我表白。這是女人的第六感,你信嗎??

    我瞬間腦海裡的各種思維開始錯亂了,也不知道說什麼能讓自己平靜下來。她說:“你知道我的情況,我結婚了,孩子都好幾歲了,我們是不可能在一起的”。

    我沉默了。

    一個小時以後,我說我想試試,後來我們在一起也沒在一起,說不出來的關係。每次對我來說,週末能和她一起吃個飯或者看個電影兒對我來說都是很幸福的事情。

    只是我知道感覺的到她的糾結,她的內心在複雜。一切都好像只是迎合我罷了,有一天她突然把我拉黑了,我找不到她了,她拖朋友告訴了我一句話:你是個好人,但我不能和你在一起。

    2018年7月份,徹底的失去了她。

    時過境遷,我離開了北京,離開了家,來到了新疆阿克蘇。一年的時間讓我學會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等一個等不到的人,是心裡的想,一直盼,也就是所謂的相思。愛一個不可能在一起的人,就是明知是飛蛾撲火也要去。人必須有一次轟轟烈烈,哪怕最後遍體鱗傷。但這只是曾經所謂的愛。

    但有時候,手放開,才是讓你愛的人能幸福。

    僅此想說的是:陪你到最後的那個人是合適,而不是苦苦追尋

  • 7 # 溫潤如玉wrry

    我覺得正真愛過的人做不了知己。愛人是愛人,知己是知己。除非不愛了,否則怎麼可以坦然的做知己,聽生活裡的一些瑣碎的事情,包括你的新感情。如果還愛著對方是做不到的,會吃醋。

    最好的方式是默默的注視對方,誰也別打攪誰,做個最熟悉的陌生人。如果過於緊密的聯絡,估計會重新開始。因為人都有脆弱的時候,都有不如意的時候,如果這個時候通知你愛的人,在那個特殊情況下會容易陷進去。

    如果不能相愛,就放手對方。如果有能力相愛,就不要放棄對方,人這一輩子得到真愛的並不多。珍惜對方吧,下輩子不一定還能遇見。

  • 8 # 辰辰一家的生活

    不做了,愛了就愛了,分了也就分了,再變成知己純屬不可能。不要說電視劇裡有,可現實總歸是現實,不可能變成電視劇。再變知己豈不是曖昧不清,對你以後的生活也不好。

  • 9 # 15242865845

    人是高階情感動物。真正愛一個人是不能成為朋友的,因為人是很自私的。另一伴己經不屬於自己了。他或她是不會全身心地投入於對方的,當今社會,物慾橫流。人的慾望是會在不經意的時候,發洩出來的。過去所謂的天荒地老早以被這個時代淡忘了,人們在選擇對方的問題上有了多元化的方向,社會的壓力,諸多方面,讓人在精神領域,情感的投入,,有了自己的定位。

  • 10 # 中學語文政史地

    個人認為做不了知己,能不聯絡就別聯絡吧。

    分手之能做知己的要麼就是有一方還喜歡著,要麼就是在一起的時候沒有認真愛過……如果彼此相愛在分手後是沒有辦法再做知己的,能做普通朋友就很好了

  • 11 # 束木木

    個人觀點:可以,同時也很難很難

    愛過的人可以分三種情況:

    1.情侶,彼此愛過

    2.愛過,男生愛女生,女生視男生為朋友

    3.愛過,女生愛男生,男生視女生為朋友

    第1種情況下,也分兩種情況:

    1. 兩人主動分手

    不管任何一方提出分手,愛著的一方都會受傷,愛之深,痛之切,在自尊的保護下,很難成為知己,我們說愛過.。

    2.兩人被動分手,如收到家庭的阻礙,此時是有可能的,但在這個過程中,通常雙方都會心力交瘁,而人都有逃避痛苦時刻的本能,所以也很難去維護那段關係。

    第2,3種情況,在愛慕之情發生轉移的時候,都不會對過往的人持續產生荷爾蒙,被荷爾蒙帶來的愛慕之情也會隨之消退。

    因此,現實中很難如劇情當中那麼理想

  • 12 # 睿智生活小沃土

    對於各種前任,需要保持一定的人際交往距離,不然會對現任們產生干擾。

    知己是需要無話不談,保持近距離接觸和交往的,建議還是找比較親近的朋友來發展比較好。事實上,一個人可能會有一些愛過的人,也會有一群的朋友,但是知己,可遇不可求。有固然欣喜,好好維繫。沒有也是常態,無需強求。

  • 13 # 雀晴

    有幸運的,成為知己。有不幸的,只能做甲乙。文字,真的是愛極了文字,簡簡單單幾個字,道盡了人生百態。

    緣分,是個奇妙的東西。有多少人,經歷過的每一場戀愛,兜兜轉轉又回到了原點。愛一個人,恨一個人,從來不需要太多理由,只是一個念頭,就這個不經意的念頭,讓你我不能自拔。曾經愛過的人真的可以成為知己麼?我不知道,也很難回答。如果真的遇到這樣的人,請一定要好好珍惜,即使不能在一起,即使只是一場夢。畢竟,所有的經歷,所有的痛哭、歡笑,所有的美好失意,都是我們的人生。

    請珍惜我們遇到的每一個人,成長的道路並不孤單。

  • 14 # 呦呦鹿鳴原創剪輯

    不可以,最好是,知道不會在一起了最好不要再聯絡。首先分開一定是有原因的,就像鏡子裂口子一樣,這是在心頭拿了個口子,無論如何都會痛。每個人都必須開始新的生活,讓彼此活儘快在一個正常的軌道上對彼此都好。不打擾 是最後的尊重。

  • 15 # 讀你buyan1234

    曾經愛過的人可以成為知己嗎?

    我認為可以成為知己!愛過才知情重,醉過才知酒濃。既然曾經愛過,必然經過相識,相知,相惜的歲月。一路走來,相依相偎,彼此成為對方眼中獨特的風景,因為有你,繁華盛開;因為有你,溫暖如春;因為有你,無畏前行……

    這一切的一切,驚豔了時光,溫暖了歲月!

    但終究成為了過去,多少不捨,多少無奈,多少深情敵不過殘酷的現實。

    沒有繼續在一起,並不是不愛……

    回首過往,你依然是那個最懂我的人,不管時空多麼遙遠,想起你,就是滿滿當當的美麗!

    因為懂你,所以不聯絡;因為懂你,所以你永遠是我的知己!

  • 16 # 蘭語清風夢

    應該不能,有過去的愛恨情仇,會有怨言,做到普通朋友就不錯了!有多少曾經相愛的人,愛得轟轟烈烈,最後分手都是反目成仇,不相往來!也沒有一個人會和自己曾經相愛的人做好朋友,既然分開了,就分得徹底,就不要去打攪對方的生活,往後餘生,各自安好!

  • 17 # 嚼芳吐華

    恐怕很難!正在經歷著!感覺不太合適!因為他太小了!怕傷害他!幾次三番想放手!不行,做不到!就擔心他!怕他想不開!每次痛到不能不能呼吸!最後,再極力挽回!太痛苦了!

  • 18 # 小高老師就是我

    當一個女人把所有

    霸道、任性、黏人、敏感

    胡攪蠻纏、不可理喻

    的一面給你時,

    說明你已經是她的依靠了。

    女人最真實的一面

    永遠留給最愛的人

    一旦女人不鬧你了,不黏你了

    不再對你任性了,

    那麼恭喜你,

    你已經成功下崗了!

  • 19 # 成都鄉村民宿

    曾經愛過的人做知己是可能的,但要注意以下問題:

    ①不管怎樣都別傷害對方

    ②別是目的性很強的假愛

  • 20 # 大眼小胖搞笑全集

    當然可以,不過這也是要看人的。很多人在分手之後就拒絕來往,但是很多人也會成為朋友;那就要看你怎麼對待了。不過我覺得如果真的覺得那人很好,做知己也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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