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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風嬙遙度天際

    明朝的封爵分宗室和功臣外戚兩種。

    明太祖之初,定製襲封:親王嫡長子年十歲立王世子,長孫立為世孫,冠服均視一品;諸子年十歲,則封為郡王;郡王嫡長子為郡王世子;嫡長孫則授長孫;冠服均視二品;諸子則授鎮國將軍,從一品;孫輔國將軍,從二品;曾孫奉國將軍,從二品;四世孫鎮國中尉;從四品。五世孫輔國中尉,從五品;六世以下皆奉國中尉.從六品。初親王歲祿定為五萬石,後定減親王歲祿為萬石,郡王二千石,鎮國將軍千石,輔國將軍八百石,奉國將軍六百石,鎮國中尉四百石,輔國將軍三百石,奉國將軍二百石。另有大量賜田,有的親王竟至數千上萬頃。

    明朝又閱前朝之制,列爵五等以封功臣外戚,後革子、男,只留公、侯、伯三等,並定製:“凡爵非社稷軍功不得封,封號非特旨不得予。”爵分兩種,一是隻授終身(不世),二是可以世襲(世),世與不世,以軍功大小而定,均給誥券。除有軍功者外,可得爵號的還有曲阜孔子後裔衍聖公及駙馬都尉、外戚等因恩澤受封者,但只是給誥而不給券。與前朝不同的是,明朝的公、侯、伯只有爵號和食祿,井無封邑。

  • 2 # 錦衣乞丐

    我感覺就很像,明朝中後期沒有特務機構和宦官集團的皇帝,就像君主立憲之後,只有名義上國家的領袖地位。聖旨沒有內閣的批覆根本出不了紫禁城,也出現了資本主義的萌芽,不知道為何消失了。

  • 3 # 文史並蒂

    我們常說的君主立憲制分為兩種,分別是二元制和議會制,前者屬於君主直接掌握政權,直接任命內閣,議會掌握立法權,但是君主對議會所立的法有否決權,目前這種制度已非常少見,明治維新時期的日本曾實行過一段時間;後者的內閣不再是被君主任命,而是由議會產生,也只對議會負責,君主基本上沒有什麼實質上的權力,當今西方不少國家都屬於這種制度,比如說英國。

    所以,不管是二元制還是議會制,君主立憲制都有一個非常明顯的特徵:至少有一個獨立的機構(比如說議會)來分享君主的權力,兩者的主要區別是君主被分走了多少權力。

    再來看看明朝的內閣,這個機構最早產生於明朝永樂年間,是永樂皇帝朱棣為逃避繁重的具體事務而設立的一個機構,主要是在一些重要事務上能夠向他們諮詢意見,一些簡單的日常事務能夠讓他們幫著處理,為了防止內閣權力過大,朱棣特意規定他們的官階不能超過五品,而且大多都是沒有實際權力的虛職,因此,內閣帶有濃厚的秘書性質。

    後來隨著明朝皇帝懶政現象越來越嚴重,內閣被賦予了越來越多的權力,也逐漸演化出了內閣首輔、次輔等職務,內閣也拿到了大臣奏摺的“票擬權”。在皇帝昏庸無道之時,內閣成為維繫國家正常運轉的重要機構,內閣首輔相當於實際上帝國掌控者,比如說萬曆時期的張居正、正德時期的楊廷和、嘉靖時期的徐階等。

    但是即便是這樣,明朝內閣制與君主立憲制有著本質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首先,內閣不是一個正式組織,自永樂時期至崇禎時期,沒有哪一任皇帝將內閣這個機構在法律上合法化,內閣始終都是一種臨時機構的存在。其次,內閣的權力並不是法定的,內閣所有的權力都是皇帝偷懶的結果,一旦皇帝想要收回隨時都可以收回。而這兩點恰恰是君主立憲制下議會的重要特徵——獨立存在與法定權利。

    因此,明朝內閣與君主立憲制雖然在形式上有所相似,但本質上有天壤之別,並不能算是君主立憲制的雛形。

  • 4 # 彬州三笑

    此內閣非彼內閣,原因有三:

    一、所有的內閣大臣是由皇帝任命的,而不是選舉出來的,最終的權力還是皇帝的。

    明洪武鑑於元朝末年末年中書亂政,洪武朝胡惟庸欺下瞞上,廢除相位,永不復位,皇帝直接掌管六部。但是國事繁忙,又設春夏秋冬四官幫忙處理政務,再設大學士輔佐。永樂朝正式設內閣,給予票擬權,內閣大臣對奏章進行批閱提出意見和建議,再交由內監由皇帝批紅,如皇帝准許,則再行下達。其性質相當於一個諮詢機構,非法定的一級行政權力機構。到了明中後期,內閣地位逐漸上升,某種程度上出現了統領六部的權力,沒有宰相的權力,但又相當於宰相的地位。

    二、明朝設立錦衣衛、西廠、東廠、大理市、都察院等機構,很好地制約、監督了內閣的權力

    錦衣衛、西廠、東廠的權力、作用大家都清楚,主要工作就是收集情報,監督百官,“體察”民情,他們直屬於皇帝的管制。一般到了“廠衛”的犯人,不管是否有罪,先“招待”一番,不死也得殘廢。就權利來說,西廠權力最大,東廠次之,錦衣衛再次之。“廠衛”所參與的案件為“詔獄”,也就是皇帝親自下詔書定罪。大理寺的主要工作就是審判,而刑部負責複核審判結果,都察院則負責監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審判流程。大理寺相當於如今的最高法院,刑部相當於如今的公安系統和最高檢察院的結合體,而都察院相當於最高檢察院。而這些機構直接受命於皇帝。

  • 5 # 青言論史

    明朝的內閣和君主立憲制之間的關係可謂差之遠矣!可以說,兩者根本是走在完全不同的道路上的制度。

    明朝之所以會有內閣制,是因為朱元璋取消了丞相制度,朝堂之上沒有了總百揆的大臣。但是皇帝畢竟不是鐵人,還需要一個秘書機構,因此洪武皇帝才設立了內閣。後來內閣權力越來越重,由原來的秘書變成由各部尚書侍郎兼任的要職,才有了所謂“閣老”、“宰相”之稱謂。

    但是這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內閣≠宰相班子”的問題。所謂宰相(包括丞相、尚書令、僕射、同平章事等),無論哪朝哪代都是具有獨立於皇權的相權的。換句話說,就是如果在想認為皇帝做得不對,是有權利不執行(術語為“封駁”)的。

    而明朝呢?封駁權依然存在,但是隻給了各科給事中老爺。而內閣大臣們往往都兼著尚書或者侍郎的差使,也就是說,閣員們不僅沒有封駁權,反而會成為言官們封駁的物件!

    這還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明朝的內閣大臣們根本就沒有實際決策的能力,最終拍板的權力都在皇帝手裡。

    從明宣宗開始,明朝就開始把批紅的權力交給了司禮監太監,司禮監掌印太監更是成為了所謂“內相”。這一方面極大的加強了宦官集團的權力,另一方面也是釋放著一個訊號——文官集團的權力受到了極大的制約。

    相比於外朝的文官來說,宦官更好控制,幾乎沒有獨立人格,完全依附於皇帝個人。而宦官們也可以充當皇帝的白手套,去和外朝的大臣們鬥爭,以突出皇帝的中心位置。

    這就造成了一個極具明朝特色的現象——權宦極多,權臣卻少;即使有如張居正那樣堪稱權傾天下的太嶽相公,也是聯合了宮中太監馮保甚至包括太后支援的產物。這樣的內閣制度,又怎麼會產生代表民主的君主立憲制?

    而以英國為代表的君主立憲制可就大大不同——早在中國的南宋時期,英國就簽訂了《大憲章》,這就是所謂“憲政”的開端。而後幾經週轉,確立的君主立憲政體是什麼樣的制度呢?

    是君主雖為最高元首,但是卻事事都要受到憲法的制約,並且逐步把權力向議會過渡的制度。時至今日,英女王也好,日天皇也罷,都已經成了國家統一的象徵,除此以外,並不具備任何政治權力。

    那麼請問在“雷霆雨露莫非天恩”,動不動就跳過法律抓人甚至殺人的明朝,做得到這一點嗎?不用我說,諸君心裡已經有了答案。

  • 6 # 大明湖畔的二狗

    明朝的“內閣”不是英國的“內閣"。

    假設明朝末年,朱家皇上發現自己不行,就甘願讓權。把明朝內閣變成英式內閣。以明末黨爭激烈尿性,會出現以下很美的畫面:

    東林黨內閣首相作政策報告,表示今年要治理黃河,需用銀五十萬兩,北邊防禦蒙古,女真,用銀一百萬兩。

    浙黨戶部尚書(未入閣)表示沒錢。

    齊黨,宣黨等官員表示支援浙黨。

    東林黨內閣倒臺。

    浙黨內閣上臺,表示今年要治理黃河,需用銀一百萬兩,北邊防禦蒙古,女真,用銀二百萬兩。

    齊黨,宣黨等官員表示反對!

    然後東林黨聯合齊,宣攻擊浙黨。

    各黨派的背後金主,各大地主集團瘋狂兼併土地,收買書院,形成財閥。

    老百姓:修個屁黃河,年年氾濫。北邊蒙古,女真年年到此一遊。

    有個外國人向大明人推薦發展資本主義,大家一起發財。

    初期的商業資本主義,估計大明還能接受。但是發展到工業資本主義,要圈地,建工廠,把農民搞成工人。

    地主:我的地是隨便動的嗎?那是祖上傳下來的(你爸剛搶來的也算?算啊,我爸不是祖宗之一嗎?地主冷笑)

    農民:我寧願當農民也不當工人。何況地主都會拿我當炮灰,徵地建工廠,他肯定是找藉口搶我家僅剩的幾畝地了。

    然後為了反對發展資本主義,農民又造反了。

    經過內鬥上臺的閹黨內閣面對國內亂像而焦頭爛額。怎麼鎮壓這幫反民?

    籌錢召兵:東林黨,浙黨等黨派官員:要錢沒有!要命也不給!

    齊黨,楚黨:要人沒有!大肆宣傳:朝廷要強徵兵了!!!抓壯丁啦!!!!

    (人全跑光了)

    閹黨內閣一咬牙:請外人幫忙!那個誰?愛新覺羅家八旗軍明碼標價三千萬兩一年打手費,就他了!!

    然後,清軍還是入關了。

    清朝反思明亡:千萬別放權,放權必死。那個放權的朱家真是傻逼。

    治國終極訣竅:

    穩定壓倒一切!!!!!!!

  • 7 # 地史館

    明朝的內閣和英國等採用君主立憲制國家的內閣是完全不同,其根本的區別在於權力的歸屬,而不是皇帝管不管事。

    中國歷史上不管事的皇帝多的是,不僅僅是明朝才有的現象。比如南梁武帝蕭衍,就曾經因為篤信佛教,將國家大事拋諸腦後,捨身出家。第一次出家還好,就當了三天和尚自己回來了,可沒過多久,又跑到寺廟當和尚唸經去了,大臣們沒辦法,向寺廟捐了一億錢,這才將梁武帝請回來。再後來,梁武帝和尚當上癮了,又出家了兩次,大臣們又為了贖皇帝花了三個億。

    而明朝的情況比較特殊,因為內閣制的存在,皇帝可以不管國家大事而專心追尋自己的夢想,比如修仙問道做木匠,不至於像梁武帝那樣,一心遁入空門卻被大臣們阻攔。

    但明朝皇帝不管事,不代表他就沒有權力,這和英國的“吉祥物”是有本質區別的,這也是明朝內閣不同於現代內閣的核心所在。

    明朝內閣制的形成

    明太祖朱元璋在建立明朝不久後,就透過胡惟庸一案,廢除了傳承千年的丞相制度,將所有的國家決策權力抓在自己的手中。可這樣一來,所有的事情都需要自己親自解決,實在是忙不過。

    朱元璋畢竟是從基層一路摸爬滾打過來的,跟個人精一樣,改用什麼人,該做什麼事,一清二楚,處理器國家大事起來自然得心應手。可後來的皇帝都是含著金湯匙長大的,沒有朱元璋那麼豐富的閱歷和能力處理這麼多事情,也沒法保證自己對所有問題都熟悉,於是就出現了內閣,一種為皇帝提供票擬建議的私人秘書班。

    當有事情需要向皇帝處理的時候,官員先上書給朝廷,再交由內閣大臣檢視,內閣大臣根據自己的經驗和見解,票選擬定(票擬)出幾條建議,最後呈給皇帝決策,皇帝覺得沒問題,就用硃砂筆在摺子上寫下自己的意見(批紅),在蓋上玉璽。由此形成了內閣制度。

    在明朝的內閣制度中,有兩點非常重要。

    第一,明朝內閣制度並不是寫在“憲法”立的成文制度,只是從明成祖時期開始形成的一種行政習慣,不具有法律約束的效力,皇帝可以憑自己的喜好自由選用辭退內閣大臣。

    第二,明朝內閣只有票擬的權力,決策權依然在皇帝的手中,因此沒有皇帝的同意,內閣大臣並沒有能力釋出任何具有效力的決議。

    △萬曆首輔張居正

    內閣制形成後,明朝皇帝減輕了許多壓力,但依然有比較懶的皇帝,就連決策都懶得做,索性將批紅的權力交給了身邊的太監,讓司禮監和內閣商量著來,沒大事不要來煩自己。掌握批紅權力的司禮監就變成閹黨,如果大監不批紅,那麼內閣什麼事也做不了。

    明朝的皇帝把批紅這麼大權力給太監,不怕他們造反?與前朝不同,明朝的太監就只是太監,不會出任官職,更不會像唐朝那樣還能掌握兵權,因此明朝太監的權力全部來自於皇帝,並不怕太監威脅到自己的地位。明朝歷史上叫得上名號的大宦官,如魏忠賢、劉瑾等,即便權勢再大,皇帝要你死,你就得死。

    △九千歲魏忠賢

    因此明朝宦官權勢非常大,也有許多宦官藉助權勢禍國殃民,但對皇帝都還算忠誠,並不會向唐朝那樣,會廢除或謀殺皇帝。

    綜上所述,明朝的皇帝雖然有很多都不管事,但是並不代表他沒有權力,所以明朝從本質上來書,依然是個封建君主專制政權,其內閣制與現代內閣制有著天壤之別。

    明朝內閣是否可以看做君主立憲的雛形

    雖然我們透過上面的分析,可以確定明朝內閣和現代內閣有著本質區別,但能夠將其看做是君主立憲的雛形?

    我們可以從英國的君主立憲制和內閣制的形成來看

    1688年,新興的資產階級貴族發動的光榮革命,推翻國王詹姆士二世的統治,並透過《權利法案》和《王位繼承法》等限制國王權力的法案,奠定了國王統而不治的憲政基礎,由此確立了君主立憲制。

    △光榮革命

    光榮革命後,國王的權力雖然受到了限制,但還是有一定的行政權力的。可從1714年喬治一世登基開始,到1837年維多利亞女王登基,這中間120多年的時間裡,英國國王都沒怎麼“上過朝”。

    喬治一世是德國伯爵,不會說英語,以至於聽不懂英國大臣們說什麼,索性就不上朝了;喬治二世登基後,恰逢英法百年戰爭,天天跑到歐洲大陸上打仗,也不怎麼上朝;喬治三世患有癲癇病,喬治四世是個酒鬼,這兩人也不上朝。

    △維多利亞女王的婚禮

    國王不上朝,事情總要有人做啊,於是手下大臣們就自己商量著來,將形成的決定提交給議會,議會通過了,再由自己執行,跳過了國王這個中間環節。等到1837年,維多利亞女王登基時,她發現自己只剩下一個同意權,而且只是形式上的同意權,因為內閣形成的決議,國王必須透過。現代內閣制度,也在這一過程中形成。

    從英國的情況來看,是現有君主立憲,再有內閣的。君主立憲的核心是透過憲法來限制君主權力,而明朝內閣的作用是用來強化君權,因此不能把它看做是君主立憲的雛形。

  • 8 # 格致研學

    完全是兩碼事!明朝內閣是皇權的輔助機構,而英國君主立憲的核心部門是建立在政黨政治基礎上的“責任內閣”,是議會選舉的產物。明朝內閣不具有獨立行政職權,而英國內閣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英國皇帝統而不治是民主法制的提現,明朝皇帝不理朝政是懶政的體現,也是古代集權制度高度完善的提現。

  • 9 # 盛夏一抹清涼

    感謝提問。

    明朝的內閣制度與君主立憲制還是有很大不同的,而且明朝的皇帝從來沒有不管事,因為明朝皇帝一直握有決策權。

    那麼何為君主立憲制政體呢?

    君主立憲制是相對於君主獨裁的一種體制,君主立憲是在保留君主的前提下,透過頒佈憲法,限制君主權力,實現共和政體的一種政治體制。

    君主立憲制最典型的是英國,英國女王為國家元首,是國家形象的象徵。而英國的行政權在首相及內閣手中,英國的立法權由議會掌握,而司法權則由法院掌控。

    下面我們來詳細說明。

    明朝內閣出現的原因極其發展

    明朝內閣出現的始作俑者是朱元璋,他在處理胡惟庸一案時不僅幹掉了胡惟庸,順帶著葬送了傳承一千多年的丞相制度。

    朱元璋本人對丞相這個官職很不感冒,辛辛苦苦打下的天下偏偏要有人指手畫腳,因此他想做獨裁者。

    朱元璋將皇權和相權集於一身,而他也展現出了驚人的能力,每天批奏摺都要批到深夜。

    朱棣也是有心要做個獨裁者的,但是朱棣非常喜歡御駕親征,而這也佔用了他大部分的時間。但是朝廷裡的事務不能總跟在他後面,於是朱棣成立了一個幫助他處理政務的機構,內閣。

    初期的內閣,僅僅是皇帝的助手,類似於今天公司領導的秘書。而且朱棣緊緊將決策權握在自己手中,將行政權交給六部,僅僅將議政的權力交給內閣,讓他們就某件事給出處理意見,然後再由朱棣決定是否執行。

    但是不是每個皇帝都有朱元璋和朱棣的能力的,在仁宗和宣宗年間,內閣的權力逐漸上升,司禮監將全國的奏摺等呈報皇帝過目,再交到內閣,內閣負責草擬處理意見,而這個也被成為票擬,再由司禮監把意見呈報皇上批准,而這一環節也被成為批紅,最後下發。

    而且在明宣宗時期,為了應對文官集團的不斷壯大,明宣宗朱瞻基開始教太監讀書。是的,你沒有看錯,就是教太監讀書。

    而皇帝有時間太忙顧不過來,就會讓太監幫忙批紅,這也是宦官亂政的開始。

    嘉靖時期,將大學士的位次安排在了六部尚書之前,其地位大大提高,而內閣也正式壓過了六部。

    張居正在位期間,明朝內閣的權利達到了頂峰。

    平衡的物件不同

    因為丞相是太祖朱元璋廢除的,因此明朝沒有任何一個皇帝敢恢復丞相這一官職,但是這不代表明朝的皇帝就沒有了對策。

    君主立憲制平衡的是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而明朝平衡的是皇權和相權,並始終保持皇權的至高無上。

    因此,宦官和內閣天生對立的。

    與君主立憲制的不同

    首先,明朝的內閣並不是正式的行政機構,且形成時期過長。

    自朱棣開始,到萬曆時期發展到巔峰,明朝的內閣始終都不是正式的行政機構,而且形成時間過長,與英國等國家透過革命確定的正式機構不同。

    其次,明朝的內閣始終處於鬥爭之中,且受到司禮監的制約。

    自實行三省六部制以來,六部直屬於尚書省或者是丞相,而朱元璋將丞相廢除,使得六部直接對皇帝負責。

    內閣的出現,使得六部上方又多了一層枷鎖,而且從根本上來說,內閣並不是六部的直屬領導,六部也不需要對內閣負責,也就造成了內閣與六部的矛盾重重。

    另一方面,明宣宗教太監讀書以後,明代的太監也成了知識分子。而且明宣宗朱瞻基將皇帝的權力分為了兩部分,票擬和批紅,分別由內閣和宦官掌握。

    這就使得內閣的閣臣們雖然厭惡宦官,但又不得不走司禮監的路子。張居正就是典型的代表,他與司禮監秉筆太監馮保配合,將票擬和批紅集於一身,不是皇帝勝似皇帝。

  • 10 # 過去即歷史

    不是,二者沒任何關係;

    明朝的內閣跟英國的內閣有著根本性的區別,雖然都叫內閣。

    英國的內閣其實最初是國王設定的,是為國王專職服務的;英國最早國王初設立的國事諮詢機構-樞密院,國王經常召集樞密院的一些成員在一個小房子裡商討國事,也就是內閣的前身-密室。等英國通過了一系列的資產階級革命,國王漸漸成為國家象徵,內閣大臣多由議員擔任(下議院議員居多),也就是內閣對議會負責,英國是慣例法國家,國王漸漸不再具有領導內閣的職責。

    也就是說內閣是限制王權的機構,國王也不能隨意更改內閣的決定。

    而中國明朝的內閣,是封建專制王朝下 的皇帝命令的執行機構,秘書班子。是為加強皇權服務的。也就是說明朝的內閣的任何決定,皇帝都可推翻。內閣成員是皇帝任命的,也不像英國內閣的“集體責任制”,明朝內閣閣員不執行集體責任制,皇帝想換誰換誰,不可能全推倒重來。

    明朝內閣就是明成祖朱棣做的折中的做法,既沒有違背朱元璋的規定——恢復丞相制,又透過設立內閣變相恢復了丞相制。朱棣可不是像英國那樣設立出來內閣限制皇權。

    明朝的內閣非常接近清朝的軍機處。

    說明朝內閣的存在,皇帝不幹活朝廷也不會停擺;這簡直就是胡說,脫離皇帝還可以執行自如的制度哪個皇帝也做不出來。只有一些細枝末節不用上奏皇帝批准,內閣就幹了,這也是皇帝授權的。至於一些比如高階官員的任命、辭職的批准,重要的財政撥款等,沒皇帝的批紅是根本不行的。萬曆皇帝怠政二三十年,官員們為啥急?!按理來說,皇帝怠政,內閣掌控大局,官員們應該高興才是,但結果是不願意皇帝怠政。只能說明皇帝是帝國管理制度上必不可少的一環,離了皇帝,辦不成事。其中最要官員急眼的就是官員的任命,這關係著官員的榮華富貴,皇帝不批准,只能那麼空著。

    總之,英國的內閣最終是資產階級革命的產物,是限制皇權的;而明朝的內閣本來就是為封建專職王權服務的,說它是決策機構,不如說是皇帝命令的執行機構。

  • 11 # 歷史神秘人

    明朝內閣制度和君主立憲制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明朝內閣是皇帝加強皇權而設立的,還是以皇帝為主導,閣臣為輔的封建專制制度,而君主立憲制裡面的君主只是象徵,沒有實權,明朝內閣制度離不開皇帝,只不過由於皇帝懶惰,很多事情內閣可以自己處理罷了,但是皇帝想要干擾還是不難的,內閣只是在某些方面限制了皇權,可皇帝一旦發飆,內閣也無可奈何,內閣的創立是為了防止皇帝昏庸而作出錯誤的決定罷了!

    內閣的創立是減輕了皇帝的負擔,皇帝有更多時間去娛樂,但是決定權還在皇帝手裡。朱元璋廢除丞相制度後,自己親力親為搞定所有的政務,可太累了,皇帝也受不了啊,所以內閣就出現了,當然那時的內閣成員只是給皇帝提供意見罷了,沒有權力決定事情,品級也低,只有五品!後來到了朱棣開始,內閣逐漸成熟,權力也逐漸龐大起來,皇帝覺得內閣成員勞心勞力服務自己,總給點甜頭吧,所以就提升了內閣的品級,一品二品都很正常,後來內閣凌駕於六部之上,六部做什麼事都要透過內閣來轉達,所以後來大家都說內閣首輔就是“丞相”,朱元璋廢除的丞相制度以另一種方式恢復了,當然內閣還是脫離不了皇帝的存在!後期的明朝皇帝都很奇葩,都比較懶惰,都搞自己的娛樂愛好,也就沒有多少時間去管理政務了,也就倚重內閣幫自己減輕負擔了,內閣的重要性就越發凸顯了!內閣首先用藍色筆墨為奏摺寫出專門意見,然後呈給司禮監,也就是司禮監的秉筆太監再抄寫一份呈給皇帝,皇帝再用硃筆批覆,事情就完成了!

    也就是說內閣的權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宦官組成的司禮監的壓制,司禮監的創立也是皇帝故意為之,是為了限制內閣權力而存在的。皇帝讓太監讀書,太監也是皇帝身邊服侍的人,就皇帝的親信和家奴了,因此皇帝,內閣,司禮監太監就成了國家權力執行的三個腳,保證了國家機器執行!當然因為制度的漏洞就出現了權臣和太監亂權的事情發生!最牛的內閣首輔就是張居正了,儘管張居正很牛,但張居正自己也不能完全自主決定朝廷大事。因為萬曆皇帝年幼登基,歲數小也就依仗大人了,可張居正辦事依然要確定萬曆他老媽,也就是太后的同意你的決定必才能進行,還有就是司禮監秉筆太監馮寶的配合才行,馮寶和張居正的關係很好,所以張居正才那麼權力滔天,可說白了,還是脫離不了皇權的限制自行決定,皇帝小還有他老媽限制你嘛!

    魏忠賢都知道他很厲害,都說他是九千歲,是立皇帝,你魏忠賢再牛,你的權力還不是皇帝給的嘛,只不過是由於明熹宗朱由校懶於處理政務,喜歡做木工,加上寵信魏忠賢,魏忠賢抓住漏洞,狐假虎威任性妄為,說白了,皇帝不給你權力,你魏忠賢還怎麼發揮嘛,就是皇帝懶的做事全交給你辦,你才能以權謀私,打壓其他官員,成為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權監!當然內閣還是有些權力限制皇權的,如果皇帝作出的決定太過荒唐,內閣有權力不執行,沒有內閣蓋印的聖旨不是正式的聖旨,當然皇帝可以繞過內閣自己下旨,只不過皇帝自己下旨,你要有別人配合你幫你落實執行啊,內閣說你皇帝的旨意不靠譜,不配合你,不幫你跑腿,你皇帝的旨意還是沒人去落實,那有什麼意義呢!當然皇帝對付內閣還是有辦法的,暴躁強勢的皇帝,直接就讓不聽話的內閣成員滾蛋,換成聽話的人,反正官員還不是皇帝任免的嘛,當然內閣說我不跟你玩了,集體罷工,那皇帝就悲催了,當然明朝歷史上還是沒有出現內閣成員集體罷工的事,畢竟是人就喜歡當官何必和皇帝過不去呢,皇帝真發火了,還是有理由幹掉你的!

    明朝的內閣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皇帝昏庸作出不靠譜的決定,保證了皇帝懶惰時,國家機器還能執行,畢竟有的事情內閣是可以自己處理的,大事才要經過皇帝的答應,內閣是繞不開皇帝而存在的,說白了就是依附皇權而存在,雖說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皇權,可還是跳不出那個框框,不能說他是君主立憲制的雛形,你可以說他有一定的民主性,那也是皇帝監控下的民主性呢!

  • 12 # 子越歷史小哥

    怎麼可能是君主立憲嘛,只是朱元璋廢除丞相制度後,他一個人忙不下來。遂選擇幾個親信大臣組成一個班子輔助他處理政務。主要負責草擬詔令,提出處理意見供他參考,後來這個班子權力不斷擴大。主要是在奏章中票擬形成處理意見。代皇帝披覽一部分一般性質的奏章。總之內閣權力是否重要完全取決於皇帝本人對內閣的信任程度。

  • 13 # 李厚何

    胡說八道。

    君主立憲制的關鍵是“立憲”,即自下而上地制訂一部基本法,透過這部基本法限制君主的權利,規定權利屬於議會,由議會產生內閣,內閣所有成員對議會負責,而君主則無權直接干涉議會和內閣的行為。

    公認最早的君主立憲,是1215年6月15日首次面世、1225年首次成為法律、1297年起至今一直有效的《大憲章》(Magna Carta),在“大憲章”推出的早期,英國議會兩院都不是直選產生的,上院都是貴族世襲,下院則是商會之類團體推舉的代表,但即便如此,從這一刻起“立法權屬於下院、內閣產生於下院多數派中,內閣首相系下院多數派領袖,所有閣員都必須是下院議員,內閣對議會負責”這“五要素”就基本具備,而王權則自這一刻起被步步架空,最終成為“虛君”。

    君主立憲制發展至今,許多君憲國家實際上並沒有本土的君主,如加拿大、澳大利亞,名義上的君主就是英國君主,有個作為君主代表、沒有實權的總督充門面。而一些已經廢除君主制的國家仍然實行內閣制,其總統沒有實權,內閣由議會多數黨或多數黨聯盟組成,多數黨/聯盟領袖出任總理,所有閣員都必須是下院議員——除了沒有“皇上”,實行內閣制的共和國其實和君憲制的國家沒太大差別。

    而明代的內閣是什麼?

    明代自朱元璋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廢除宰相、中書省,讓六部直屬皇帝,於此同時,御史臺這一負責監察的體系也收歸皇帝直轄,這樣自隋唐起建立的三省六部制,即尚書省負責釋出行政命令、中書省負責執行,門下省負責籤駁和監督,六部隸屬於尚書省的分權體制,就被三省統統沒有、宰相不復存在、所有功能都被皇帝一手包攬的集權體制所替代。

    但皇帝也是人,這麼玩是玩不下去的。於是朱元璋在廢除中書省和宰相制後設立了四輔官,品級很高但沒有確切實權,而且故意選了一些沒有行政背景的糟老頭子出任,目的是既有人搭把手又不用擔心分權,結果玩不轉,這些糟老頭子不能勝任繁雜的庶務。到了建文帝建文四年(公元1402年),就設立內閣,由殿閣大學士作為皇帝的顧問進行輔助,這個內閣一直延續到明亡的崇禎十七年,即公元1644年,實際上幾個南明小朝廷也都設立了內閣。

    但明代的內閣其實就是個大秘書班子,內閣大學士如果不兼任尚書,品級就只有正五品,和知府一樣,由於皇帝直轄六部和監督六部的六科、御史,以及廠衛系統,內閣之下並無實際下屬職能部門,在皇帝勤政的情況下,內閣除了秉承皇帝旨意辦理一些檔案上行下達、代擬代發職能,也就只能坐而論道,給皇帝提供一些建議。

    當然,並不是每代皇帝都勤政,他們中有的能力平平(如天啟),有的熱衷修道(如嘉靖),有的因為種種事情和朝臣賭氣(如萬曆和早期的嘉靖),有的一心甩開體系自搞一套(如正德), 這時候內閣裡的若干權臣就能擅權於一時,但一旦皇帝決定“恢復原狀”,權臣是毫無抵抗力的,比如嘉靖朝的夏言和嚴嵩,以及更出名的張居正。他們的“抵抗力”甚至都不如劉瑾、魏忠賢這類閹黨,因為後者本來就“劍走偏鋒”,靠非常手段攬權,也只能用非常手段才可以消滅,而內閣按照“祖宗體制”就是個“秘書班子”,大學士的“相國”尊稱如果較真那就是“大逆不道”,只需要皇帝稍微一瞪眼那就是個完。

    簡單說,明代的體制是在中國此前帝王制度基礎上向皇權進一步集權的體制,和君主立憲制的共同點也就只有雷同的“內閣”二字,但君憲的內閣是對議會負責的,議會制訂的基本法首先約束的是王權,明代既沒有這麼個約束王權的基本法,內閣又對皇帝負責,這是君的哪門子憲?

    曾子曰,人都有兩條腿,但兩條腿的不一定都是人,就這樣。

  • 14 # 北洋海軍炮手

    別搞笑了,明朝所謂的內閣就是皇帝的秘書班子而已,根本就不是君主立憲制的責任內閣。

    明朝的內閣根本就不是責任內閣,因為根據君主立憲制,責任內閣負責的是行政,而且對民選的的議會負責。就以英國的君主立憲制為例,從首相到議員都是議會給選出來的,而不是君主指定的。

    而且君主立憲制的基礎是封建制度,因為議會就是封建貴族為了限制君主的權力,維繫君主和貴族之間的平衡搞出來的。在這一基礎上才演化出了現代的議會和責任內閣,以及現代的君主立憲制。

    而且君主立憲制也不是說君主就是啥時候都不幹,擱那當吉祥物,君主對國家是要盡義務的。首先就是要捍衛國家道德和信仰,比如說英吉利老佛爺的尊號當中就有一句信仰捍衛者的尊號。

    當然,皇室還有保衛國家,為國家利益而戰的義務。比如說英王喬治六世在二戰的倫敦大轟炸當中堅持不離開倫敦,而且把相爺丘吉爾藏在地堡裡指揮反擊,自己親自指揮消防隊滅火。

    而且喬治六世不僅御駕親征,還把大公主也就是現在的老佛爺送去打探照燈,把二公主送去當護士。

    當今英吉利二太子安德魯曾經是英國海軍艦載直升機飛行員,參加過馬島戰爭,據說還立過功。

    最後,王室還有諸如慈善、教育、體察民情以及維護公共利益等義務。這裡舉個例子,英國前相爺卡梅倫曾經被記者問,為啥不去民間體察民情,體現相爺親民。卡梅倫就這麼說,親民那是老佛爺的事,我只要把該做的做好就行了。

    所以,明朝那個因為皇帝偷懶而搞出的秘書班子算什麼君主立憲,更何況中國古典時代是君主專制制度。君主專制對君主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勤政,一個皇帝可以沒什麼能力,但是最起碼要勤政,要完成作為一個君主的基本義務。

    明朝皇帝先是加強君主集權,然後一沒有敬業精神二沒有工作能力,再加上懶惰,只能把事都推給內閣這個秘書班子,為了防止內閣獨大還用閹人來制約內閣。怪不得劉亞洲將軍會這麼說:明朝是中國歷史上最壞的一個朝代,朱元璋家族的血統中有著最無恥的基因。

    而且,明朝皇帝怠政在歷史上基本上都是收批判的,只不過隨著網際網路的普及之後,明吹和網路歷史發明家碰瓷君主立憲制度,以此給明朝肉豬一樣的皇帝洗白,居然還真有人信,也是搞笑。

    全文完

  • 15 # 火器工坊

    當然不是。

    君主立憲的本質是什麼?憲法政治。法大於人,治國靠的是牢不可破的憲法,縱然你是國王皇帝,也必須服從憲法的規定,不能逾越。

    君主立憲下的內閣,並非皇帝或者國王的從屬,內閣對君主負責,主要謀劃國家事物,依照憲法章程辦事。

    雖然內閣有立法權,但是法案的提出和透過,卻必須交由國會或者議會來做。

    如此一來,權力被法律限制,被各機構分散,有利於國家依法辦事、民主行事。

    但是明朝的內閣就不同了,在設立之初,內閣就是皇帝的秘書班子。雖說後來內閣閣臣逐漸由六部大員擔任,而且權力越來越大,但是有一點卻是始終不完善的。那就是沒有批紅權。說白了就是隻能提意見,不能拍板。

    那些曾經權勢滔天的首輔,要麼是皇帝信任,要麼是和掌印司、秉筆司親若一家。

    要說和責任內閣相似,明代的內閣還不如宋代的中書省。

    而且最最最重要的一點,明代雖有“大明律令”,但是更多時候還是人治,同那種一絲不苟的法治相比,本質就是不同的。

    內閣辦事也沒有憲法的規定和保障,只是按著皇帝或者自己的意思來。

  • 16 # 四川達州人

    不是。

    明代內閣其實就是唐宋時期中書省的變種,二者職責基本一致:初審分類奏摺,提出初步處理建議(貼黃),呈遞皇帝決策,送交第三方稽核(唐宋門下省,明代六科給事中),草擬詔書,送交尚書省執行。

    明代皇帝不上朝,國家不崩潰的原因在於內閣艱難維持中央政權,皇帝對大量缺額官員不予補充,內閣及六部發揮出極大韌性,但地方高階官員及軍隊官員基本沒有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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