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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楊哥愛v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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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凡男人的半生
你這種狀況吧,屬於正常現象。但就看人家蔬菜的主人怎麼想的了?
雖然幾根黃瓜不至於偷盜。但是口渴了也可以解釋一下,如果沒看到人吃也就吃了。
但如果你在吃的時候突然被人家主人發現了,那這個問題就有點不好說。被人家說幾句心裡畢竟也不是滋味啊!畢竟咱們都這麼大的人了,還去人家地裡摘菜吃,還沒有打招呼,法律上到不會判刑,但不過人的心裡面會有罪惡感。尤其人家蔬菜的主人。
所以說,如果這事過去了就過去,吃幾根黃瓜,也沒什麼。如果你離那個蔬菜的主人家挺近的,你應該去打個招呼。以後有機會告訴人家一聲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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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山165940261
不算偷,只能算竊。隨隨便便到人家地裡摘黃瓜,不勞而獲,竊取他人勞動果實,不僅不知錯,反而為自己的行為辯解。依我看,比偷的性質更嚴重!試問,老農隨便把你釣到的黃鱔拿走,你作何感想?換位思考一下吧,老農種點菜很不容易。俗話說“勿以惡小而為之”,這類小偷小摸的行為當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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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廚哥阿謝
這個問題基本不用太囉嗦回答,這樣不算偷那要拿人家單車,還是傢俱才算偷嗎?
我們家老爸老媽從小就教育我們從小偷針,長大偷金,
明白這句話的意思嗎?就是說小孩子的時候那怕拿別人一根針都算偷,那膽子越來越大,長大了不就偷黃金都不會覺得自己是錯的,
你雖然只是摘別人一根黃瓜,慢慢的你會有這種習慣了,覺得拿點小東西不算偷,膽子大了,拿的東西就越大。
這只是個人觀點,請別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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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農家八零後
偷即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你在未徵得主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摘取黃瓜食用,這種行為確實可以被認定為偷。
但是,凡事沒有絕對,咱們辯證地探討下這個問題。
時代在變遷,放在物質匱乏的幾十年前,比如集體大鍋飯的年代,你要是敢私自偷摘黃瓜,被發現了後果那可是相當嚴重,直接被認定為搞破壞、盜竊集體財產、挖社會主義牆角,不是危言聳聽,兩三根黃瓜搞不好都會讓你付出生命的代價……
現在呢,物質生活條件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與當初已不可同日而語。兩三根黃瓜已不算是事,相信主人發現了也不會追究於你。所以不必耿耿於懷有什麼負罪感……
學學孔乙己,人家所說的讀書人不能算偷,只能謂之竊……你在口渴難耐、主人又不在的情況下摘了黃瓜解渴,本質上不壞,用不著上綱上線……
當然,話說回來,不以惡小而為之,不以善小而不為!畢竟是主人家辛苦勞作的成果,未經許可,擅自拿用,這種行為還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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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農人解說
當然,這是個笑話,但對於釣魚也好釣黃鱔也罷,口渴也好,帶走吃也行,去農民地裡摘幾根黃瓜,算不算“偷”?
什麼是“偷”?它的含義是竊取,趁人不知道時拿人家東西。東西不分貴賤,大到金,小到針,黃瓜雖然廉價,但也是農民的勞動成果,題主釣黃鱔口渴了,如果沒有告知農民,未經過農民允許,那就是偷,如果已經得到了農民的認可,那就不是。
在農村,菜地裡的瓜果蔬菜,平日裡大家都是互相摘來吃,也不用特別告訴一聲,自己種出來的黃瓜,老早遇見都會說,想吃的就隨便去摘,大家都一樣,從來沒覺得這樣的做法有什麼不妥,想必就是因為這樣的想法,才有了題主的一問,咱在村裡都摘習慣了,這難道算“偷”?
從農村鄉里鄉親之間的角度來看,確實算不上,畢竟大家早早的就可能互相知會了,就沒覺得有什麼,但這樣的想法和做法也僅限於自己村裡,出了村,就不行,貿然去摘農民的黃瓜,不僅損害農民的利益,也會給自己帶來潛在的風險。
偷黃瓜對於農民的危害有人肯定會想,多小氣點事,幾根黃瓜能把農民吃窮咋的?破窗效應不知道大家聽過沒有?簡單來說就是一棟樓,爛了一塊玻璃要是沒人補上,剩下的估計很快就會被破壞完,摘幾根黃瓜道理是一樣的,今天你來釣黃鱔摘幾根,明天換一批人又摘幾根,沒多少天,農民就得白種了一季黃瓜,換成你,你心裡能好受?
偷黃瓜對自己的危害口渴了,摘幾根黃瓜來吃,對於自己有兩方面的危害,一個是你不知道黃瓜是不是最近噴施過農藥,吃下去恐對身體不適。另外一個就是拉低個人的素養,培養出一些非常不好的習慣。
“小時偷針,長大偷金”“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這些可以說是古訓,這次摘根黃瓜,下次指不定給順走點什麼,總有一天會滑入深淵,再者說,這樣的做法,還會給自己的親人、孩子帶來非常不好的榜樣,不能以身作則,就是對後人教育的缺失,影響是深遠的。
所以,總的來說,題主或者廣大的農民朋友們,如果遇到類似的情況,口渴忍一下,實在忍不了,喝點池塘水,也不要有去摘農民黃瓜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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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九天老嫗下凡塵
只算是小偷,算不上是江洋大盜!如果養成了習慣,長此以往,案值大了,就會犯法了。
如果只是為了解渴,只吃不拿,沒有觸及刑法,就算不上盜竊嫌疑人,菜農也不會報案或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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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李德才21
農民自己不管種的什麼農作物,要是主家在地裡,你如果和東家商量過,想吃幾根黃瓜,那這可真不叫偷,一但地裡主家不在,你進地裡摘著吃,這就是明白無誤的偷。
在說,那明明是別人的東西,你還強調是口喝想吃幾根,假如,黃瓜地是你自己種的,遇上個過路人想吃幾根,同時,過路人也摘著吃啦,你要是得知後,又作何種感想?
萬物之亊,若要公道,必須的打個正反,是人,不管做某一件事情,首先的想清楚後果,是,摘的東西不是很貴重,可那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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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西門白甫話三農西門觀點:肯定算偷,幾根黃瓜,農民不會很在乎,但性質仍然是偷!
題主問,晚上去釣黃鱔,口渴了,到農民地裡摘幾根黃瓜吃,算不算偷?
首先要明白什麼‘’偷‘’,就是不經物主同意,私自將物主東西拿走據為己有的行為。
魯迅筆下的孔乙己偷了何家的書,被吊著打,他卻說‘’君子固窮,竊書不為盜,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他認為,讀書人偷拿別人幾本書,不能算偷。
竊、偷、盜,的確有區別,竊是書面語,偷比盜似乎在程度上差很多,但性質一樣,孔乙己這樣繞來繞去,無非就是放不下讀書人那點面子的一種狡辯。
何家把僅偷了他幾本書的孔乙己吊著打,雖然為富不仁,但孔乙己畢竟偷了人家的書,再狡辯也沒用,還是被人恥笑。
再看看題主說的這個偷摘農民幾根黃瓜的人,他們的行為心理與孔乙己差不多,認為,過路人口渴了,到農民菜地摘幾根黃瓜吃,多大事啊,怎麼能算偷呢?也許農民根本就不在乎甚至還多摘幾個讓他吃呢?
是的,我們的農民都很善良,過路人口渴了,正好遇到農民在菜園子摘黃瓜,你要掏錢買,農民會不收你的錢,摘幾根讓你吃,這是大多數農民都能做到的。
但這與你不給農民說,不吭氣偷摘農民黃瓜完全是兩碼事,性質完全不一樣。農民可以無償讓你吃,但你不能不經過農民同意甚至私自偷摘農民黃瓜,私自偷摘就是偷。雖然只是幾根黃瓜,但性質仍然是偷!
你今天偷摘農民幾根黃瓜,你認為這不是偷,明天你偷農民一隻雞,你認為也不算偷,後天你偷農民一隻羊你會仍然認為不算偷,長此以往,凡私自拿公家或私人的東西,你都會心安理得:君子固窮,這怎麼能算偷呢?
偷一筐黃瓜是偷,偷幾根黃瓜也是偷,數量不同,只是‘’量刑‘’不同,但性質一樣,都是偷!
(網路圖片與內容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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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就是要開心就好
我們就見過很多次這種情況,不過偷的不是黃瓜,是玉米!你這種不貪,也夠不上偷不偷的!
我們村的路是國道,旁邊是河,河灘的地現在我們村的人基本上就不種了!種什麼路過的車都會偷!因為路兩邊種的有柳樹,比較隱蔽!我見過最起碼十幾次!晚上只要是把車停在路邊的,基本上都是去河灘地裡偷東西的!
什麼青麥穗了,玉米了!一偷就是成編織袋偷的!現在都不種莊稼了,改種樹了!我黑一下哦,偷這些東西的都是什麼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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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運城小屈
晚上去釣黃鱔口渇了,去農民地裡採摘幾根黃瓜吃,算不算“偷”?小屈觀點:如果沒有經過農民同意,擅自採摘就屬於“偷”,這件事從性質方面而言,就妥妥坐實了“偷”。如果你是真的渴了,那就另當別論。
小屈上小學時,學過魯迅先生的《少年閏土》,在魯迅先生筆下,把閏土這個農村小孩表現得活靈活現。課文中有這麼一段,講的是閏土給魯迅介紹農村的事情,讓大家瞭解到,在農村人的眼中,摘農人的蔬果是否叫作“偷”:
閏土又對我說:“現在太冷,你夏天到我們這裡來。我們日裡到海邊撿貝殼去,紅的綠的都有,鬼見怕也有,觀音手也有。晚上我和爹管西瓜去,你也去。”“管賊嗎?”“不是。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個瓜吃,我們這裡是不算偷的。要管的是獾豬,刺蝟,猹。月亮地下,你聽,啦啦地響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輕輕地走去……”我那時並不知道這所謂猹的是怎麼一件東西——便是現在也不知道——只是無端地覺得狀如小狗而很兇猛。“它不咬人嗎?”“有胡叉呢。走到了,看見猹了,你便刺。這畜(chù)生很伶俐,倒向你奔來,反從胯下竄了。它的皮毛是油一般的滑……”我素不知道天下有這許多新鮮事:海邊有如許五色的貝殼;西瓜有這樣危險的經歷,我先前單知道它在水果店裡出賣罷了。善良、樸實、善解人意。農民和城裡人,除了自身經濟條件的差距之外,農民身上的樸實更是一大優點。他們很善解人意,就算路人吃了他們地裡的瓜果,那在他們看來,也不過是讓路人嚐個鮮,沒什麼大不了的。這些細節性的美德,在農民身上是很傳統的觀念。
農民可以原諒你吃一根黃瓜,但是不代表你能濫用他們的善良和樸實。農民種黃瓜的契機有兩個,一是自己家吃,自給自足;二是種黃瓜賣出去,換點錢補貼家用。一根黃瓜不是什麼大問題,但如果一下子摘好幾根,這個就有點說不過去了。你想想看,你去釣黃鱔,為什麼不自己帶水呢?沒帶水也罷,吃一根就足以解渴了,可你還要摘好幾根,捫心自問,你覺得這樣好嗎?
當然了,別看這幾根黃瓜事兒小,但是這幾根黃瓜卻能牽扯到好多方面,特別是品行方面。以小見大的很多事件源頭,都是不夠約束自己,因此一步一步試探道德與法律,雖然本篇沒那麼大的事故,但是也依舊不得輕視。
還有另一種說法,如果農民在黃瓜上噴了農藥,或者剛噴了農藥沒幾個小時,那麼到時候你吃出毛病了,該怪誰呢?怪農民在上面噴藥了?還是怪自己嘴饞?這又是一碼事兒。在這個世上,誰都不容易,但是人類最大的特點,就是能約束自己的行為,畢竟道德的存在,就是為了約束內心的慾望。
我是小屈,一名師範院校畢業的農村女大學生,正在努力做農民自己的自媒體,我是農民的女兒,希望可以幫到更多農民朋友們~希望大家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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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騎驢擒猴逮耗子
在東北路邊瓜果李桃隨便摘著吃根本不算偷,也就是南方猴子認為偷搶拐騙買賣孩子是掙錢養家本事對摘水果吃反倒狂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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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夭夭灼灼
這事要看你是在什麼地方,如果在黑龍江,莫說是幾根黃瓜,就是幾個南瓜也不算什麼。我小的時候,常有不認識的人會因為晚上被留宿,因為他們趕路沒有住宿的地方,早上還會吃了早飯再走。而在其它地方怕是就難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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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喚醒164991530
在沒有主人許可的情況下,拿走別人一針一線都算偷。如果你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留了記號,或者拿什麼當陪付款的,那就不算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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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鬼谷子大人
小孩子不算偷,小時候常幹[笑哭][笑哭]大人看見了也只是問一句你是誰家的孩子,也不來家裡興師問罪,那時的人窮但為什麼這麼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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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兔波波
只要未經所有者同意,私自佔有、使用他人財物的行為都是偷!(撿到遺失物品除外),這黃瓜明顯有主人雖然可能不知道是誰。偷幾根黃瓜的價值比較小,夠不成偷盜犯罪或者治安處罰的標準,但是這種行為定義為“偷”沒有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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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閒雲遊鶴
我果農,本人是這樣認識和作為的。
如果是當場吃掉,絕對不認為是偷。誰都有困難時,渴了,餓了總不能硬撐著。象我們渭北農家,秋天種麥子時適時蘋果成熟,地裡幹活的人渴了都摘著吃,相互從不介意,似乎被摘者還有種奉獻的快意感。還有親身經歷的事,四名高中學生騎單車週五下午回家,二十多里路娃們口渴,過我果園摘吃蘋果,我看見時故意還躲遠了點,示意老婆別出聲,讓娃解解渴怕什麼。一片黃瓜地,一園果子鋪天蓋地,讓人吃些不礙事的,誰都有難場時。
如果是用筐、籠摘帶走,我認為就有點偷的意思。不過也沒啥,摘的人肯定家裡沒有才這樣。拿我說,若想讓我摘誰家果子難,我還愁我的賣不了呢。
當然,用車偷去賣那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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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凱恩1997
你說呢?你只知自個口渴,卻不知主人意願,只知自我慾念,卻不尊重他人想法,換位思考,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別人徑直闖到你地裡摘你勞動果實,你是咋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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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首都農業人
我認為晚上釣黃鱔口渴了,去農民地裡採摘幾根黃瓜用來解解渴,雖然行為不對,但也算不上偷。
我記得小時候去野外玩,口渴了也會去農民地裡摘根黃瓜或是西紅柿用來解渴。有人的時候可以直接要,沒人的時候可以自己摘。只要不是故意糟踐農民東西,農民還是挺大方的,他們也不會計較的。
但是,現在還是儘量不要私自採摘。因為現在種菜用藥多,萬一農民剛打完藥,你就採摘吃了難免會影響健康。一旦出現大的問題就會害人又害己。
採摘的時候要儘量少摘,雖然幾根黃瓜不值錢,但也是農民的私有財產,是他們辛辛苦苦種出來的。同時,摘的時候要小心,不能毀壞黃瓜秧或是幼瓜,以免造成產量損失。
如果覺得好吃多摘帶回家吃就是偷了,被農民逮住了肯定會討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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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王祖蔭1
黃鱔是釣起來的嗎?天熱的夜晚,黃鱔躺在水田裡,見光就呆住了。用一種特製竹夾去夾上來,熟手可用中指(在上方),食指,無名指(在下方)形成”夾子”將其夾上來。黃鱔很滑,生手勝算往往不大。溜下後鑽到泥裡就不見了。四川農村稱為”照黃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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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外活動口渴時吃幾根農民伯伯的黃瓜吃,到底算不算偷呢?我來說一下自己的觀點!
我本身也是農民,依我看,如果是一兩個黃瓜的話其實是無所謂的,就怕常有人偷吃,那就是對農民伯伯的大不敬了。其實很多農民伯伯是很大方的,如果你渴了問他們要點水喝,要兩個黃瓜吃人家會給你的,我認為你說的摘幾根黃瓜吃,可能有些農民會認為別人偷了她的黃瓜,有一些人可能覺得無所謂!這個要看種黃瓜的農民怎麼看待這個問題!
當然我們說口渴了,哪怕摘了別人地裡的黃瓜,完了之後可以向人家說一聲,這樣也不失體面!人家也會認為你很有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