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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勝美因為王柏川買房不加自己名字,而選擇了離開; 應勤的房子是否加了蚯蚓的名字呢?應該不會的。因為房子很早就買了啊。 所以樊勝美的要求,是正常的,還是過分的呢? 假如,假如加了後,樊勝美離婚,以樊勝美的性格,是否會要求房子的一半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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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張子曰

    大部分都認為應該加。

    如果當真是共同負責房貸的話,我也認為應該加。

    問題就在這個問題。

    電視劇裡面樊勝美多年工作,卻幾乎身無分文,為什麼?因為錢都被家裡用了。根本拿不出閒錢來。

    在王柏川和樊勝美的交往中,應該來說王柏川一直在幫助樊勝美的家庭,而樊勝美則心安理的接受這種幫助,並且認為是理所當然的。

    那麼結婚後,理論上應該共同負擔的貸款,樊勝美到底有沒有可能共同負擔呢?

    我以為至少就目前而言,在樊家的問題沒有徹底解決前,樊勝美不但沒有能力共同負擔貸款,而且只會更理所當然的要求王柏川幫助樊家,幫助哥嫂。

    所以所謂的共同負擔貸款,基本就是一句空話。婚後王柏川對樊家的輸血不但不會停止,只會變本加厲。

    應勤在認識蚯蚓之前,就已經買房了;結婚後,估計也會公共負擔貸款。很顯然,至少在開始,蚯蚓是不會再房產上有名字的,之有可能在後面找機會加上去。如果依照樊勝美的邏輯,是不是立馬要求在房產證上加自己名字,不加不結婚?

    我更相信王柏川對樊勝美是相信的。但是王柏川絕對信任不過樊家。

    以樊勝美拖泥帶水,聖母婊的性格,當初為了救父親,賣了哥哥的房子;

    將來為了救父母,她是真有可能賣房救人的。

    樊勝美這一輩子,就為一套房子而活著;既然如此,還是去找陳家康吧。陳家康可以輕鬆的送她幾幢房子。但是很明顯,她永遠也不可能真正被陳家康平等看待。一個毫無根基,毫無實力,所有的希望都寄託在別人身上的女孩子,有什麼道理,要認真對待?

    房子對王柏川來說,是他身家的幾乎全部;

    樊勝美找陳家康要幢房子不難;可她敢找陳家康要陳家康全部財產的一半麼?

    我相信她絕不會做這樣的美夢。

  • 2 # 顫抖436617

    作為女人,我站在同樣的立場看待這個問題,加名字這個話題我都不會提,第一,我根本沒有出一毛錢去付出,從頭到尾樊勝美都沒有付出什麼,一直要求王這樣那樣,太不平等了。第二,樊勝美的性格拖泥帶水年齡大,又虛榮,外加吸血鬼一家人,能有人敢娶她都不錯了。如果是王帥哥本人提出來要加還是可以的。現在的婚姻法,就算房本有了名字也不一定是你的,因為你沒有出過錢。

  • 3 # 墨語諾言

    男人女人在看待問題上思維就不一樣,我覺得王柏川這樣也正常,人都有利己的心態,多少而已,我們又不是聖人。王柏川無非是怕跟樊家兄嫂有牽連罷了,愛一個人是應該愛一個人的全部,但也不能愛的沒有底線,失去自我和自尊的愛還有什麼意義。只能說他跟樊勝美真的有緣無分,樊勝美對王柏川步步緊逼,王柏川對樊勝美小心翼翼,他們在這段感情中各取所需,所以愛的也不純粹,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只是導火索吧。

  • 4 # 小好有約

    我覺得如果樊大姐是個普普通通的人家女兒,以王總的性格一定會寫上她的名字,錯就錯在,樊家還有一對無賴哥嫂,寫上的話,房子必然會被覬覦,到時候躲都躲不了,如果房產證上沒有她的名字,其實會少很多麻煩,但是樊大姐就是不懂,就是沒安全感,這倆真是個矛盾。

  • 5 # 一個運氣不太好的小張

    最近歡樂頌二買房加不加名字引起了熱議,從兩個方面分享我的看法!

    第一,樊勝美在劇中飾演的角色非常到位,而她的那些性格也決定了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樊勝美是一個愛慕虛榮的人,在歡樂頌1中就因為錢去陪喝酒,其次家裡的各種瑣事讓他苦不堪言,在一中就說了他想找個有錢人。而如今王柏川給她買房,她當然非常高興,因為她害怕如果到時候離婚分家產的話她會分不到一點資產,所以在不寫她名字的時候她生氣了。

    第二,王柏川一方面是聽他父母的話,他害怕不聽的話,他媽媽再不同意他和小美的事情,首付因為是他媽媽付的。其二,沒有動小美的一分錢,為什麼要寫她的名字,錢全是自己出的,這完全可以作為婚前財產,只不過是讓小美看著罷了!

    所以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想法,樊勝美只不過想要一個保障而已了。

  • 6 # s34388296

    不加可以 但是前提是要和樊說清楚 這樣子扭扭咧咧真的很噁心 是我我也選擇放棄 按理說不加女方名字沒關係 畢竟女方沒有出錢 但是王的這種做法真的太假了.口口聲聲說愛女方 其實仔細想想他並沒有帶給樊什麼 反而樊幫了他不少…

  • 7 # 花吃了那女孩

    其實站在旁人的角度上來看,很正常。

    首先,買房的首付,樊勝美一分錢都沒有出。如果是王柏川賺來的錢,他愛樊勝美,願意加她的名字,就另當別論。可是,這全部的首付的錢都是王柏川父母辛辛苦苦攢下來的,是他父母出的啊。他父母之所以願意出這個錢,不是因為別的,完全是因為心疼自己的兒子,為自己的兒子考慮。至於樊勝美這個人,他們本來就不滿意,最後願意接受,也是勉強因為兒子的堅持。他們的錢不是大風颳來的,當然不希望被除了兒子以外的人佔去,何況樊勝美還有那麼奇葩的一家子親戚,人家能不提防著點嗎?提前告知兒子只能記在他名下,完全是為了兒子好。如果這首付的錢是王柏川自己的,他父母沒理由去要求什麼。但是這錢都是父母出的,王柏川是不是應該拿錢嘴軟?

    再則,如果樊勝美跟王柏川結婚,她自然是住在這個新家的。王柏川父母也是認可了這一點的。在此前提下,她想要房產證上加她的名字,要麼是怕王柏川變心,要麼是怕自己變心。如果是前者,難道拿到房子你就真的不會受到傷害了嗎?結婚到底是因為愛還是因為錢?如果是後者就更加可惡了,自己變心了還想搶佔人家房子的所有權,難道不是無恥嗎?更何況的是,王柏川都說了,婚後在房產證上加她的名字。

    其實說到底,樊勝美大概是太缺乏安全感了。但是她又恰恰沒有意識到安全感這種東西都應該是要從自己身上來。依附別人所取得的安全感都是暫時的,很愚昧。

    樊勝美在房產證上的態度我真的不敢苟同,如果你想在房產證上加自己的名字,那你應該為此也有所付出。但是在之前他們談論買房的問題上,她的態度就非常令人心寒。既然你什麼都幫不上忙,又憑什麼義正嚴辭地要求人家父母付首付的房子要加你的名字呢?

    樊勝美也有提到,她會跟王柏川一起還貸款。且不說她家那種情況、她花錢的水平能不能保證做到還房貸了,就算她真的如她所說,她參與還房貸了,法律上表明得清清楚楚的,婚後還貸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真的王柏川有一天變心,他們不得不離婚,這些錢還是得還給她的呀。所以這件事上,我覺得王柏川父母做得沒錯,王柏川唯一錯就錯在猶豫不決,沒有提前告訴樊勝美,讓她在眾目睽睽之下丟醜了,關於房產證暫時不加樊勝美名字的決定是人之常情,無可厚非。

  • 8 # 馬雲退休我咋整

    憑什麼加。父母一輩子的積蓄,是個人都會慎重,樊家那種情況。不過王百川絕對有問題,去售樓處之前不能好好溝通嗎?之前答應過 現在有問題就要提前協商看看這麼辦最合適 現場當頭一棒,當猴玩。

  • 9 # 賀小姐很傲嬌

    我是王柏川我也不會加她名字,買房她沒出一毛錢,有人說將來共同還貸,首先她沒有能力跟他一起還,第二,將來他們家遇到難處需要錢,她肯定會逼王柏川賣房換錢!愛情並不是生活的全部,只有經濟獨立才能人格獨立,只有人格獨立的人才有資格愛人和被愛,你們覺得樊勝美滿足這個條件麼?還有人說你是我男朋友或者你娶了我就要幫我養我,確實我愛你所以照顧你是應該的,但是依附男人生活的女人挺悲哀的(男方家裡大富大貴除外),生活註定不平等!

  • 10 # 靜默167608185

    現在社會的風氣是如此敗壞,一個人把房產定義為一生的財富,而把真正應該當成一生財富的愛情,當成了可以隨手丟棄的垃圾一般。如此違背中國倫理道德的現實情況在不斷的上演,這是中華民族的悲哀,該引起人們的深思。而不是一味的去探討房產的歸屬。這種現象一言以蔽之 金錢至上指導下的必然結果!

  • 11 # 房產經紀人Gc

    1,面對樊勝美這樣的家庭我覺得能避則避,最起碼不要讓他家裡人有任何的藉口奪取不屬於他們的錢財。2房子的首付是王柏川家裡人付的,這首付的部分確實是王柏川的婚前個人財產,至於按揭部分2人一起還款如果2人結婚才是夫妻共同的財產。我是女孩,我不會要求自己未婚夫加自己的名字的。3,2個人在一起首先要相互信任,加上了名字就有安全感了嗎?如果是這樣,那試想男方的安全感在哪裡呢?萬一天有不測風雲2人離婚了,男方的損失又有誰來負責呢?加一個名字得到不屬於自己的財產,就能得到所謂的“安全感”嗎? 不要以愛之名巧取豪奪!愛是相互的尊重,包容,牽掛,更要相對的獨立,堅強!安全感是自己給自己的不是房產證上的可有可無的名字。

  • 12 # 百合軒茶

    觀點為什麼不同 因為經歷不同 觀點的形成大部分來自於經歷而不是書上說的

    無論什麼觀點逗不是最終的答案 無論此刻你說了什麼 隨著時間的推移及環境的變化 觀點也隨之變化

    這就是我和你 話不中聽但真實

    最後祝大家以茶為媒百事合意

  • 13 # 為什麼下雨地不溼

    僅從電視劇的角度說,沒有小美的努力,王百川連廁所也買不了!小美到這個地步,也是活該,瞧他們一家人的樣子,簡直是群畜生!一點也沒有知識分子的果斷和謀略!劇本的創作還是不接地氣啊!

  • 14 # xd152442

    說實話,要是小城的房子一套幾十萬,首付十幾萬,加了也就加了,上海的房子,首付100-200萬了都,加名字等於白送100萬啊。2016年中國月人均收入不足3000,上海人均月收入不足7000,100萬在上海不吃不喝也要12年才能攢齊,對於小城市來說100萬可能就是一個小城市中產的畢生積蓄,在北上廣這種城市,還是不要太任性了。

  • 15 # 致2006

    我認為應該加。1、男方出了首期,但在中國的傳統婚姻觀中,女方往往在婚後對婚姻的負出更多,比如懷孕生產、辭職帶孩、婆媳共處…男方總想著萬一離婚了吃虧,試想想,女方就算分走一半首付,難道就抵不過以上種種男方不需要面對的問題?2、將來女方也要負擔月供的,那沒她的名字也不合理…別說離婚了會按利息給回月供的錢。試問這筆錢和房產能對等嗎?3、女人一說加名,男人就覺得是貪心算計,那男人為什麼不能嫁給女人,為什麼不能辭職帶娃,為什麼不去天天面對侍候岳父母?從這點上說,大男子主義彰顯無疑。最後總結:老兄,是你去追求女生髮誓求婚的,咋一到買房寫名字就把對方想得如此不堪?女人,一定要經濟獨立,千萬不要天真的無私奉獻。

  • 16 # 一縷音諾

    個人覺得王柏川也沒有那麼愛樊勝美, 從王來到上海,就是樊勝美幫他找工作室 ,招聘員工, 應酬,利用樊勝美的人脈開拓事業 沒有樊小妹的那些鄰居 最後王破產 是樊小妹不離不棄 鼓勵 利用陳家康的資源幫助王東山再起 沒有樊勝美 王也就只能代駕了, 從王認識樊小妹 就知道他是什麼樣的家庭 真正幫樊小妹解決問題都是鄰居 王有幫到什麼了, 兩人共同還房貸 為什麼樊小妹不能加自己的名字呢? 現在也是很多家庭都是父母出首付 寫兩個人名字 為什麼到了樊勝美就不可以了 !就因為她的家庭!

  • 17 # 水靈荔枝

    每個人的需求不一樣 梵勝美比較欣賞 因為跟她的家庭環境有關係 所以有這樣的要求也正常的 一個人最缺什麼就需要什麼 我覺得她這樣是對的 對女人來講就有了安全感 因為你永遠都不知道以後會發生什麼事情 萬一男人出軌不愛她了呢 所以我覺得她這樣做是對的

  • 18 # Blue136930772

    我支付王柏川的決定,首先這是他父母出資的錢,就算不是他父母名字也不該加上樊勝美名字,而且就算是王柏川自子出的首付,樊勝美也沒有理由要求就名字,首付和貸款不是一碼事,那既然女方也住房子又想加名字分一半房產怎麼都能參與還貸卻不願意一半首付?還不是首付太多一般一時人拿不出來甚至要借錢,貸款一月幾千不還貸款你也要租房,這錢誰都花得起,誰也都得花,所以要加名字就要一起出首付,至於有些女生會說婚後我還一起還貸款呢,法律上有規定婚後如果一方參與還貸那麼如果離婚還貸部分和增值部分會得到補償,所以說你吃不了虧,又不是得不到補償,但是房子你沒理由分,畢竟你沒有出首付,你總不能租房子跟房東說我租你二十年房子的錢都夠你一套房錢了,所以你要在房本上加上我名字吧?還是那句話,要想加名字您就一起出首付,誰也挑不出你理來,到哪也沒毛病,就算離婚你也一般房產的保障,不出首付也行,但您別厚著臉皮要加名字,誰叫您非逼著男的買房子才結婚的?你要是能接受沒房就結婚以後婚內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加不加名字都有你一半何來煩惱?如果你說那你還婚後一起還貸款呢,那麼告訴你,離婚你貸款加增值部分一樣會得到補償您虧不了。所以甘蔗沒有兩頭甜,不能什麼好事都讓您佔了,付出最少卻要得到最多不可能。

  • 19 # 噯籽

    先說說我妹妹家的破事。結婚時她男朋友父母在海南買了房子,就說他們的房子給我妹妹結婚,房子寫的男方父母的名字,當時確實我們也傻。我父母覺得男方出房子,妹妹又嫁在外地,我們不要一分錢聘禮,那我們就陪嫁一輛車吧,買了輛騏達,寫的我妹妹名字。結婚不到一年,妹妹老公把騏達賣了,換了輛二十多萬的小越野,車子也變成妹妹老公的名字。結婚第四年,去年五月份,不知什麼原因妹妹協議離婚,孩子三歲判給了妹妹,房子男方當時說,只要妹妹不賣,可以一直住,這房子以後也留給孩子。結果妹妹住到去年十一月份,男方就說讓我妹妹必須搬出,因為房子屬於他爸媽,他爸媽租出去了。勒令妹妹十二月必須。。全家湊錢給妹妹買了一個二手小戶型。。。。今年我們從孩子口裡得知,他爸爸每次帶他出去玩兒都有一個阿姨陪著。。。

    再說說我家那點兒破事,我結婚時父母給了8萬現金,我家一分錢禮金都沒有要。因為房子和車子都是老公家買的,寫的是他和他媽的名字,當時我的想法很簡單,就是覺得我家又沒拿錢,後來有了孩子,家裡換了大房子,買房時寫的居然是老公父母的名字。。。就是因為我生的是個妹妹,當時找老公鬧,他居然問我,知道什麼是憨福嗎?只要我不離婚,這些就都是我的。。老公和他爸爸一起做生意,去年婆婆發現老公爸爸在外面有了小三,悄悄在外面買了幾套房子。。。老公和他爸爸鬧翻了。。。。

    本科畢業,辭去了老師專職在家照顧孩子和家人,現在連自己的房子都沒有。。。天氣再熱再冷,出門都是自己坐公交,結婚初期,老公拿車子接了我一次下班,老公爸爸直接說車子是公司的。。。他自己給小三又買車又買房,從我的孩子出生時來了醫院,得知是女兒後從未管過。。。三歲前沒抱過我女兒。。。

    現在想通了,女兒上小學我就去上班,女人該爭取自己的權益時千萬不能鬆口。

  • 20 # Colour22966107

    我回答的不是題目提問的問題,是大多數年輕人遇到的問題。我個人認為,女孩結婚彩禮一定要有,房子一定要有,畢竟那是一個家。婚後彩禮不給男方父母,女方父母不留,給小夫妻二人,作為生活基金,比如做個小生意之類的。房子必須男方準備,如果不寫女方姓名就一次性付清房款,如果是首付就必須寫女方姓名,不要說什麼首付錢女方沒出,什麼是嫁?什麼是娶?如果首付之後不願寫女方姓名也可以,婚後房貸男方父母還。如果有人認為還是男方不公平的話,我只能建議他倒插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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