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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影片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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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關注岐哥不迷路
歷史上的于成龍字北溟,號于山,是清朝山西永寧州人。在順治十八年,也就是于成龍四十四歲的時候,于成龍不顧家人的反對,毅然決然地走上了仕途。這時他的任務是到偏遠的廣西羅城做一個縣令,廣西是當時清朝的邊界之地,不僅與山西相隔萬里,而且經濟落後,十分不發達,我們不難想象為何于成龍的家人會千方百計地阻撓他去這個地方做官。
然而他是一個有胸襟和抱負的文人,“經世致用”是每一個文人共同的夢想。所以他去了,當時的廣西羅城荒草遍地,居民寥寥無幾,說是人跡罕至也不為過,于成龍初到之時連一處可以落腳的房舍都沒有,他只好暫時居住在關帝廟中。
就在這樣的困境之中,于成龍以異於常人的決心和毅力,帶著病處理政事,踏上了為官生涯的第一步。
【政績斐然,得以重用】
于成龍在羅城落腳後沒多久,羅城便以欣欣向榮之勢飛速發展起來,他在羅城一共做了三年縣令,就是這三年讓羅城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擺脫了混亂,得到了治理,百姓安居樂業。
他優秀的政治能力得到了當時任兩廣佈政使的金光祖的關注,金光祖認為他是可塑之才,于成龍被評為了全省治理的榜樣,這顆被蒙塵的珍珠,終於慢慢發出了他的光亮。
康熙六年,于成龍的“伯樂”兩廣總督金光祖舉薦他成為了廣西省唯一的“卓異”,于成龍在一片鮮花和掌聲中升任四川合州知州。
于成龍有著天然卓越的政治能力,他在合州上任不到兩年,合州人口驟增,許多荒地被開闢出來。在古代,人口是一個地區經濟實力的外在體現,經濟越發達的地區,人口就會越多,我們從中不難看出于成龍的治理成就。
在這之後,于成龍先後出任黃州知府、湖廣下江路道道員、福建按察使、兩江總督,仕途一片平坦,他也沒有辜負朝廷和人民對他的信任,從政期間勤勤懇懇,曾兩次平定武昌的混亂,儘管官越做越大,名利越來越多,但他依然堅守本心,清廉正潔,為民服務。
【成就】
他整頓吏治。于成龍出任兩廣總督之時,主要職責就是治理官員,他也始終銘記自己的責任,把整頓吏治作為第一要務。
當時社會上存在請客送禮,賄賂官員的不良風氣,于成龍知道後非常生氣,懲治了在中秋節向他送禮的官員,殺一儆百;在江南上任時,時常在民間微服尋訪,頒佈《興利除弊約》,又制定了以要求官員勤儉節約為核心的《新民官自省六戒》,柔剛並濟,成為了地方官的行為準則。
他關心教育和科舉制度。在江南這個文化發達的地區,盛行一種豪紳大族賄賂考官的風氣,貧苦人家的學生往往皓首窮經而得不到任何名次,于成龍針對這種現象規定,只要發現這種情況,立馬削去考官的職位,嚴加懲治。他也曾興辦學堂,鼓勵貧苦人家子弟入學讀書,改變了許多人的命運。
于成龍可謂“鐵肩擔道義,辣手著文章”,他對文學與藝術也有很高的見解,也曾用他手中那支剛勁有力的筆寫下救萬千人民於水火之中的詩篇。
是金子,早晚都會發光的,儘管在於成龍的早年時期也曾因為種種原因多次落榜,但好在歷史終究沒有辜負他的努力和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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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言迪講歷史
于成龍,今山西省呂梁市方山縣來堡村人。
清順治十八年,于成龍被任命為羅城縣知縣,在任上明確保甲制度,百姓安居樂業,全力耕作土地。康熙六年,于成龍被兩廣總督金光祖舉薦為廣西省唯一“卓異”,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後遷任湖廣黃岡的知州,歷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和總督、加兵部尚書、大學士等職。康熙二十年入京覲見。後升任江南江西總督。用19年總共被提升了11級,儘管速度如坐火箭快,卻沒有人不佩服他。他手中權力越來越大,可是他的生活條件卻越來越苦逼。為了防止官員腐化,他親自帶頭簡樸生活,常常吃青菜下飯,一年到頭吃不上幾回肉。不僅如此,他為了國家事業,與妻兒一別就是二十幾年。
1、他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也是唯一被皇帝,康熙皇帝稱讚為“天下廉吏第一,古今第一廉吏”的清官
2、他是中國歷史上唯一死後用瓷碗扣白灰,松香做墓冢,寓意一世清白的官員。
3、由前朝的落榜書生用19年升了11級做到新王朝的封疆大吏的人堪稱歷史第一
4、他是一個沒有背景落榜書生完全靠自己從政能力幹到兩江總督的漢人
康熙二十三年,於青菜病死在兩江總督任上。僚屬們清點他的遺物,只得碎銀子3錢,銅錢2000個,衣箱裡還有一件袍子,床頭擺著幾罐鹹豆豉等康熙皇帝評價于成龍“實天下廉吏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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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御前帶刀侍衛
于成龍是個大器晚成的人。于成龍在明崇禎十二年(1639年)曾經參加過鄉試並中副榜貢生,但因為父親年邁需要照顧而沒有出去做官。
直到四十五歲才以明經謁選清廷吏部,被授以廣西柳州羅城縣知縣。此後,他歷任知縣、知州、知府、道員等地方官,一直做到藩臬二司(按察使、布政使)、督撫大員,所到之處,皆有政聲。尤其是始終清廉自守,多行善政,深得士民愛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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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憶鐘山
先介紹下:
于成龍的祖籍是山西永寧州,他的前半生時間大都在山西度過,初次為官時已45歲了。
1661年,任羅城知縣,1667年,任合州知州,歷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和總督,1681年入京,任江南江西總督。1684年去世,被康熙帝追贈為太子太保,賜諡“清端”。于成龍在二十餘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舉“卓異”,被康熙帝讚譽為“清官第一”。
分三個層次來解讀“古來第一廉臣”吧:
首先,于成龍身為漢族士人,在清初沒有迴避滿人政權,毅然決定人仕為官以積極參與當代政治。
和江南的遺民士大夫相比,他順利地接受了清人的身份,從史料中,我們沒有找到表明他曾對身份認同產生困惑的材料,他的出仕決定來自個人主觀選擇,家鄉情結又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清初,“天崩地解”的社會現實在他的個人理想中預先注人了強烈的“政治治理”性格,這是“廉吏”符號形成的前史,反映的是社會化的人。其次,隨著仕宦經歷漸長,國家權力的塑造力量逐漸介人于成龍作為一介清官的人生。
這一階段,于成龍以自己的人生實踐貫徹著朝廷的治理目標。在獲得皇帝的知遇之恩,走出了“忠孝難以兩全”的矛盾之後,他為人生意義的實現而釋然。康熙的讚譽使“廉吏”的個人形象一舉確立。
再之後,是朝廷的諭祭和各地的祠祀在於成龍死後共同塑造著“萬世風評”,在這一階段,國家權力和地方力量既彼此呼應,也相互抗衡。兩股力量的匯聚,起著使“廉吏”符號的意義穩定化的作用,為文化符號的進一步傳遞創造了空間與條件。
最終,于成龍的生命歷程定格在了“天下第一廉吏”的褒評,這是一個政治化的文化符號。
第二,個人選擇、政治權力、社會力量貫穿整個“廉吏”符號形塑史的三股推動力。
三者之中,政治權力居於壓倒性的優勢地位,皇權所起到的重要性在逐次攀升。
人仕為官之後,于成龍不斷調整自己的人生,積極配合著皇權。越接近於康熙帝心中的“廉吏”,他的人生就越趨近單一化。
康熙帝熟稔應用著諸如生時的褒獎和晉爵、死後的封號和賜額等和士人群體的互動方式,一面引導著帝國的官員,一面強化著清朝的統治合法性。
在康熙皇帝的統治期間,“本來各自獨立的政治權威與文化權威至此合而為一,清代的統治者於是變成兩項傳統最終的代表者”。
當我們在談論清朝皇帝以政統侵奪士人道統的深意時,也要把“廉吏”這樣的文化符號納人視野範圍,因為文化符號被賦予了象徵意義,其中必然會體現出一些和社會心態有關的訊息。
第三,于成龍具有清中葉的學者型官僚最鮮明的兩個特點。
一是對事功即應用層面的重視,強調要掌握刑名錢法等等治理技術;二是同時強調治理中“軟性”的一面,即親民問俗、教化人心。把于成龍也納人學者型官僚的系譜可能略顯牽強,但從“理學無取空言,若於成龍不言理學,而服官至廉,斯真理學矣”這句評價可以看出,康熙帝所極力肯定的恰恰是他“行”的一面,認為這才是真正的學以致用。
“廉吏”榜樣是否是康熙在面對清代前期人心未定的複雜形勢時所採取的應對之策?能不能說塑造治理榜樣是康熙的一個重要政治思想“天下第一廉吏”和清中葉的學者型官僚二者在政治史上的聯絡又該如何理解?
這些問題有待各位大神網友們繼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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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江河湖海洋
於龍,於青菜,是康熙年間的一代廉吏,能臣。從四十四歲入仕途開始,他愛民如子,敢於向貪官汙吏挑戰,他平冤案,斬貪官,殺酷吏,從一個知縣一路躍升為直隸總督,吏部尚書,為老百姓伸張正義,確實是難能可貴的清官,一生三獲卓異,最後累死在任上,受到康熙皇帝的認可和多次嘉獎,也獲得了老百姓於青天的至高讚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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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新世界你好
于成龍為官清廉,這在當時的官場是十分另類的,他因此得了許多雅號,透過這些雅號,可以想見他的甘苦與自律。
第一個雅號叫“半鴨知縣”,得自於羅城。據《於清端公政書》載,有一年,于成龍的大兒子於廷翼從山西老家來看望他,臨走時,他想給兒子帶點東西路上吃,找來找去,家裡只有一隻鹹鴨子比較貴重,便割下半隻讓他帶走了。這件事傳到百姓耳中,於是就有了“半鴨知縣”的綽號,還傳唱說:“於公豆腐量太狹,長公臨行割半鴨。半鴨於公過夜錢,五釐酒價何處拈?”
在黃州,于成龍的外號叫“於糠粥”。康熙十年,黃州發生了嚴重的旱災,于成龍一邊開倉賑災,一邊勸諭富豪人家解囊,他更是身先士卒,把僅有的一匹騾子“鬻之市,得十餘兩,施一日而盡”。無米下炊,于成龍就吃起了“糠粥”。什麼是糠粥呢?就是當地窮苦人家在用白米熬稀飯時,會把舂米剩的糠皮炒熟磨碎,撒在稀飯裡充飢。百姓們知道於大人每天以糠粥度日,就給他取了個外號叫“於糠粥”,還編歌謠說:“要得清廉分數足,唯學於公食糠粥。”
于成龍還有一個雅號,叫“於青菜”,得自於兩江總督任上。“兩江”,即江南、江西兩省,範圍包括現在的江蘇、安徽、上海、江西四省市。來到沃野千里的江南富庶之鄉,于成龍不改初衷,一如既往,“日食粗糲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終年不知肉味”,江南百姓因而親切地稱他作“於青菜”。在他嚴格的約束下,“僕從無從得茗,則日採槐葉啖之,樹為之禿”。
可貴的是,于成龍的廉潔,發自內心,並不是為了譁眾取寵,博取清廉名聲。黃州的饑荒過後,糧食充裕了,他也不再堅持吃糠粥了。有位叫魯晟的人,特地想品嚐一頓糠粥,于成龍招待他的卻是大米乾飯,弄得魯晟遺憾不已,多年之後還耿耿於懷。于成龍曾撰寫了一副對聯說:“山到窮時,現許多峭壁層崖,歡富貴功名,何似林禽野獸;路逢狹處,經無數行雲流水,任磐桓談笑,休辜翠竹蒼松。”對他來說,清廉不僅是一種為政理念,更是一種參透人生的生存信仰。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農曆四月十八日,于成龍終於走到了人生的最後關頭,終年六十八歲。于成龍去世時木箱中只有一套官服,別無餘物,市民痛哭,塑建雕像祭祀,諡號清瑞。
康熙帝破例親為撰寫碑文,這是對他廉潔刻苦一生的表彰。“朕讀周官六計廉吏,曰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吏道厥唯廉重哉!朕用是審觀臣僚,有真能廉者,則委以重寄,賜以殊恩,所以示人臣之標準也。爾于成龍,秉心樸直,蒞事忠勤,而考其生平,廉於尤善,以故累加特擢(音zhuó,提拔),皆朕親裁。蓋拔自庶官之中,洊受節鉞(音yuè,符節)之任,爾能堅守夙操,無間初終。古人脫粟布被,或者嫌於矯偽,爾所謂廉,本於至誠。聞爾之風,可以興起。乃本憖(音yìn,指憂愁)遺,忽焉奄逝。日者有方察吏,南及江表,採風謠於草野,見道路之謳思,清德在人,於今不泯。唯爾之廉,天下所知。朕俯合輿情,載褒勁節,既考名副實,諡曰清端,葬祭以禮。又晉之崇秩,賜予有加,恩恤爾子。嗚呼,人臣行己、服官、事主之道,爾可謂有始有卒者矣,顧不可以風世也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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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洋哥說歷史
在中國幾千年的歷史長河中,貪官很多,清官也有一些,但像于成龍這樣清廉的官員卻是極為罕見。于成龍為官20餘年,以卓越的政績和廉潔清苦的一生,深得百姓愛戴和康熙帝的讚譽,以“天下廉吏第一”蜚聲朝野。除此之外,他頭腦敏銳而細心,善於從常人忽略的細節上發現問題,為百姓謀福。
于成龍生於明萬曆四十五年(1617),是個大器晚成的人,44歲的時候才接受朝廷委任,到偏遠的廣西羅城任縣令。在任期間,于成龍十分重視招募流民以恢復生產,帶領百姓修民宅、建學校、築城牆,深得民心。康熙六年(1667),于成龍升任四川合州知州。離開羅城時,百姓嚎哭追送數百里。于成龍上任知州後,首先革除弊政,嚴禁官吏勒索百姓。併為百姓劃分田舍、登記註冊、借貸耕牛,並明確規定三年不收田租。由於招民墾荒政績顯著,1669年于成龍又被擢升為湖廣黃州府同知,在任期間,他懲治盜賊,平反冤案,被百姓呼為“於青天”。康熙十七年(1678),于成龍升至福建按察使,離開湖北時,他依然只有一捆行囊,兩袖清風,沿途以蘿蔔乾為乾糧。康熙十八年,于成龍又升任福建省布政使,福建巡撫還專疏向朝廷舉薦,稱于成龍“為閩省廉能第一”。
于成龍官職越來越高,但生活卻更加艱苦。在直隸總督任上,常常只喝糠粥,終年不知肉味。天南地北,隻身天涯,不帶家眷,他的清操節苦享譽當時。于成龍逝世後,康熙帝破例親為其撰寫碑文,這是對於成龍廉潔一生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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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詩雨花魂
于成龍為官二十年,做過兩江總督、大學士、國防部長等職,是朝廷重臣。一生既政績卓著,又廉潔刻苦,三次被朝廷嘉獎,受到康熙皇帝讚譽。
1644年清軍入關後,阿濟格、吳三桂、多鐸等率軍乘勝追擊農民軍,不久多鐸又攻佔南京,滅掉了弘光政權,佔領江南。至順治七年(1650年),除了雲南、福建等地尚有反清勢力外,全國基本統一。面對廣袤的國土,僅僅依靠滿人去治理顯然是不可能的。當時清初官員的來源主要有四類:滿人、隨滿人入關的漢人官員、前明留任官員和前明取得功名的科舉人士。被康熙帝稱為“天下廉吏第一”的于成龍就是在這一背景下,從前明的貢生一步步成長為從一品的封疆大吏――兩江總督。
于成龍,山西永寧人,明崇禎十二年鄉試副榜貢生。明亡後,于成龍參加清初鄉試未中。後因清廷急需人才及籠絡士子階層的需要,對前明科舉資格予以認可,于成龍得以以副榜貢生的身份入國子監深造。順治十八年,在國子監進修結業的于成龍獲任廣西羅城縣令。由於才能卓越,之後步步高昇並且連續獲得了三個“卓異”,一步步從縣令幹到了兩江總督,最終卒於任上。
于成龍多次參加科舉,都名落孫山,一直考到40多歲還沒考中進士,不得已之下,44歲的于成龍從國子監畢業後,跑到了有“蠻荒之地”稱呼的廣西幹了一個縣令。
事實證明,于成龍是一個實踐能力遠勝考試成績的官員,他把地方治理地井井有條,而大清朝並不缺乏賞識他的領導,所以于成龍不斷被上級賞識、推薦,仕途越來越順利,品級也一路高升,從縣令到知縣,從知縣到知州,從知州到知府,從知府到按察使、布政使,從按察使、布政使到巡撫,從巡撫到總督……于成龍的成長絕對是一步一個腳印。
于成龍的讚譽主要來自朝廷,因為他長期在朝廷高層工作,成績顯著,又清廉自律。有些人說于成龍太過於廉潔,當了那麼大的官家裡人弄了一頓肉他就大發脾氣,他有些東西可以拋棄,去其糟粕取其精華,當今為官者應該學的是那種精神,那種始終心繫百姓的精神,並不是都要學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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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小宋愛收藏
不是有于成龍傳的電視劇嗎?
確實很好看,我看完了,確實能稱得上康熙時期第一廉臣
累死在第一線,審這案子死在大堂上的一個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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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三界五行了於胸
于成龍(1617年9月26日—1684年5月31日) ,字北溟,號于山,山西永寧州(今山西省呂梁市方山縣)人。清初名臣、循吏。
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于成龍被任命為羅城縣知縣,在任上明確保甲制度,百姓安居樂業,全力耕作土地。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龍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後遷任湖廣黃州府的同知和知府,歷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和總督等職。康熙二十年(1681年)入京覲見,升任江南江西總督。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朝廷命令于成龍兼管江蘇、安徽兩地巡撫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贈為太子太保,賜諡“清端”。有《於清端政書》八卷等著作傳世。
于成龍在二十餘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舉“卓異”,以卓著的政績和廉潔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愛戴,被康熙帝讚譽為“清官第一”。
本名
于成龍
別稱
老於成龍、於清端公、於青天、於青菜
字號
字北溟
號于山
所處時代
明末清初
民族族群
漢人
精品薦讀
天下第一廉吏:他在兩江地區只幹了兩年,為何卻讓無數人懷念?
被康熙評為今時清官第一的于成龍
人物生平
家世出身
于成龍遠祖於伯達、於建中、於仕賢在元順帝至正元年(1341年),遷至石州(今呂梁市離石區)白霜裡村,在這裡度過了一百五十多年的漫長歲月。於仕賢生於淵,於淵生於坦等四子。於坦,明景泰五年(1454年)甲戌科進士,累官至巡撫。
正德元年(1506年),其宗族一脈於素家族,遷居到石州北鄉距城30公里的來堡村。於素生於恩等四子,於恩生於採等四子,於採生於時煌等四子。
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八月二十七日,於時煌原配田氏生次子于成龍。不久,田氏病逝,父親繼配李氏。于成龍和繼母關係很融洽,家庭和睦。[1]
科舉失意
崇禎十二年(1639年),于成龍參加鄉試,省城太原考場考官公然行賄受賄,徇私舞弊。于成龍在考卷上痛陳時弊,直抒胸臆。結果正榜無名,勉強考取了個副榜貢生。副榜貢生相當於備取生,不算中舉,但可以直接參加會試。會試之後,于成龍以父親年老為藉口,辭去做官的機會,回到來堡村。
清人繪《于成龍像》史密森學會藏
滿清入主中原,于成龍繼續致力於應舉。順治四年(1647年)至順治八年(1651年),于成龍到太原崇善寺開辦的學校學習了四年,但順治八年(1651年)的鄉試中,于成龍又落榜了,這年他已經三十五歲了。
順治十一年(1654年),于成龍兄長於化龍病故,三子於廷元出生,全家生活的擔子落在他的肩上。父親於時煌年老多病,要人侍候湯藥;繼母李氏雖健,也已暮年。長子、次子上學,全家開支很大,家資因此受窘。于成龍為了養家餬口,供子上學,整日忙於家務,再無工夫參加科舉考試了。
順治十五年(1658年),父於時煌病故。
順治十八年(1661年),于成龍入國子監學習,結業後準備出仕。[1]
初入仕途
順治十八年(1661年),已四十四歲的于成龍,不顧親朋的阻攔,拋妻別子,懷著“此行絕不以溫飽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的抱負,接受清廷委任,到遙遠的邊荒之地廣西羅城為縣令。羅城新隸於清統治下不到兩年,由於局勢未穩,兩任知縣一死一逃。于成龍到羅城時,這裡遍地荒草,城內只有居民六家,茅屋數間,縣衙也只是三間破茅房。他只得寄居於關帝廟中。在困境中,同來的五名僕從不久或死或逃,而他以堅強的意志,扶病理事,邁開仕宦生涯的第一步。[3]
于成龍在羅城採取“治亂世,用重典”的方法,在羅城為官三年之間,就使羅城擺脫混亂,得到治理,出現了百姓安居樂業的新氣象。
于成龍的突出治行受到兩廣佈政使金光祖的重視,羅城被評為全省治理的榜樣。
主政合黃
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龍被兩廣總督金光祖舉薦為廣西省唯一“卓異”,並升任四川合州(今重慶合川區)知州。
在合州不到二年,合州人口驟增,田地開闢。由於招民墾荒政績顯著,康熙八年(1669年),于成龍被擢升為湖廣黃州府同知。
于成龍其後在黃州任同知四年,又任知府四年。由於在黃州府同知任上的突出政績,于成龍又深為湖廣巡撫張朝珍器重,再次被舉“卓異”。
武昌平亂
康熙十二年(1673年)于成龍再次舉“卓異”後,被調主持武昌府政務,並將擢武昌知府。恰在這時,“三藩之亂”爆發了。在吳三桂凌厲的攻勢下,貴州、湖南望風披靡。同時吳三桂派許多湖北籍部將,特封官“札書”回籍策反,製造暴亂。
于成龍塑像
康熙十三年(1674年)五月,麻城縣發現“偽札”,知縣即以“通賊”罪名大肆濫捕,搞得人人自危。接受了“副將偽禮”的該縣曹家河人劉君孚父子乘機聯絡東山一帶山寨發動暴亂。由於于成龍在當地很有影響,被請出來收拾局面。他以“招撫”為方針,查清事件原委後,發出安民告示,使絕大多數協從百姓歸家,事態很快趨於緩和。隨後,他又冒生命危險隻身進入首先發難的劉君孚山寨中說服劉及三百槍手(獵戶)。十天之內,一場動亂順利平息。八月,于成龍調任黃州知府,第二次暴亂又接踵而至。其時,潛入的奸細乘黃州府空虛,聯絡當地豪紳紛紛起事,“高山大潮,烽火相望”,聲勢與範圍大大超過前次。面對險惡的形勢,于成龍清醒地認識到黃州府的重要性,他力排眾議,制訂了決不放棄黃州、組織鄉勇相機主動進剿的策略。調集各鄉鄉勇數千人在東山黃土坳一帶,與數量上佔優勢的暴亂分子展開激戰。在他的指揮下,尤其是他身先士卒,危急關頭置生死於度外,使戰鬥獲得全勝。當場擒獲暴亂首領何士榮。後又乘勝平定了其餘叛亂。二十餘天內又取得平亂的勝利,受到湖廣總督蔡毓榮的高度褒獎。
仕途平坦
康熙十六年(1677年),朝廷新設江防道,于成龍升湖廣下江防道道員,駐地黃州。康熙十七年(1678年),于成龍升福建按察使。[4][5]
康熙十九年(1680年),于成龍被擢為直隸巡撫。翌年蒙康熙帝召對,皇帝對他非常滿意,稱讚他為“清官第一”,下賜帑金、御馬,並御製詩歌贈送給他,以示寵幸,旋升為兩江總督(江南江西總督)。[6]
溘然長逝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四月十八日,于成龍在兩江總督任上終於走到了人生的最後關頭,終年六十八歲。
于成龍去世時木箱中只有一套官服,別無餘物,市民為之罷市巷哭,塑建雕像祭祀,贈太子太保,諡號“清端”,雍正時入賢良祠。
于成龍逝世後,南京男女老幼,商販僧侶皆痛哭流涕,可見中下層人民對他的死是十分悲痛的。康熙帝破例親為撰寫碑文,這是對他廉潔刻苦一生的表彰。[7][8]
主要成就
為政舉措
于成龍在羅城首先在全城鄉建立保甲,嚴懲緝獲案犯,大張聲勢地“嚴禁盜賊”。境內初安後,他又約會鄉民練兵,甘冒“未奉鄰而專征,功成也互不赦之條”的後果,抱著為民而死甚於瘴癘而死的決心,準備討伐經常擾害的“柳城西鄉賊”。在強大的聲勢下,西鄉“渠魁府首乞恩講和,搶擄男女中只盡行退還”。接著又在全縣搞聯防,從此,“鄰盜”再不敢犯境。在消除內憂外患的同時,于成龍十分注意招募流民以恢復生產,他常常深入田間訪問農事,獎勤勸惰。農閒時帶領百姓修民宅、建學校、築城牆。對遷入新居的農家,還親為題寫楹聯,以示鼓勵。在深得民心之後,他又以剛柔並用的鬥爭策略,解決了“數大姓負勢不下”的問題,使這些一向桀驁不馴的地方豪強“皆奉法唯謹”。
于成龍上任合州時,土地極度荒蕪。而流民不附的原因,在於原主認業。為此,他嚴格規定了“凡一佔即為己業,後亦不得爭論”的原則。同時要求各縣注意為新附百姓解決定居與墾荒中的具體困難,並親自為他們區劃田舍、登記註冊,借貸牛種,申明三年後起科。這樣,“新集者既知田業可恃為己有而無復徵發倉卒之憂,遠近悅赴,旬日之間戶以千計。”獎勵墾荒是清初基本國策,但于成龍實行“禁止原主認業”先於清廷明確規定的15年前,加之他對具體問題的妥善解決,不到二年,合州人口驟增,田地開闢。
治道省訟
“盜”成為清初一大社會問題。在黃州府岐亭鎮一帶,盜賊甚至白晝劫路傷命,嚴重影響了地方安定和居民正常生活。于成龍上任之初,即以郡丞身份坐鎮岐亭治盜。為了摸清盜情和每一件重大盜案,他總是親自訪察。他多以“微行”的方式,扮作田夫,旅客或乞丐,到村落、田野調查疑情,從而對當地盜情瞭如指掌。他還特意在衣內建一布袋,專放盜賊名單,“自劇賊,偷兒蹤跡無不畢具,探袋中勾捕無不得。”
對待案犯他主張慎刑,以教為主,採取“寬嚴並治”和“以盜治盜”的方法,取得突出效果。于成龍在詞訟、斷獄方面也以包公式人物著稱。他鐵面無私,頭腦敏銳而細心,善於從一些常人忽視的細節上發現問題的癥結。曾排解過許多地方上發生的重大疑案、懸案,使錯案得到平反,從而被百姓呼為“於青天”,民間還流傳著“鬼有冤枉也來伸”的歌謠。于成龍在破案、察盜方面的許多事蹟,在清人野史、筆記和民間文藝中均得到反映,甚至神化。如清代文學家蒲松齡在《聊齋》的《於中丞》一節中,就敘述了有關他的兩個故事。他的刑法思想在清朝一代很有影響。
重審“通海”案件
于成龍在福建上任伊始,就做了一件為民稱頌的好事。當時一清廷為對付臺灣鄭氏的抗清勢力,實行了“海禁”政策。當地統治者不顧連年兵禍,民不聊生,動輒以“通海”罪名興起大獄,使許多沿海漁民罹難。于成龍在審閱案卷時,發現每案被擬極刑的就達數十人或上百人之多,甚至殃及婦女孺子。於是他堅決主張重審,對怕得罪清室而勸阻他的人說:“皇天在上,人命至重,吾誓不能鹹阿從事!”在他的力爭和主持下,先後使千餘名百姓免遭屠戮而獲釋,貧困不能歸者還發給路費。
整頓吏治
清康熙十八年(1679年)夏,于成龍在按察使任上第三次舉“卓異”後升任省布政使。福建巡撫吳光祚還專疏向朝廷舉薦,稱于成龍為“閩省廉能第一”,從此,于成龍得到清廷的賞識和破格招用。康熙十九年春,康熙帝“特簡”于成龍為畿輔直隸巡撫,翌年春,又召見於成龍於紫禁城,當面褒讚他為“今時清官第一”,並“制詩一章”表賜白銀、御馬以“嘉其廉能”。未逾兩年,又出任為總制兩江總督。
中國龍瓷:于成龍像
身為“治官之官”,于成龍始終把整頓吏治放在工作的首位。他指出:“國家之安危由於人心之得失,而人心之得失在於用人行政,識其順逆之情”。“以一夫不獲曰予之喜,以一吏不法曰予之咎,為保郅致政之本。”在黃州時,他衣內的布袋便利了治盜。升巡撫後僕人請去掉,他笑道:“此袋昔貯盜,今以貯奸貪不省之官吏,未可去也!”他新任直隸,即發出清查庸劣官員的檄文,責令各屬將“不肖貪酷官員”,“昏庸衰志等輩”“速行揭報,以憑正章參處”。針對各屬賄賂公行,請客送禮之風,他從利用中秋節向他行賄的官員開刀,懲一儆百。他赴任江南,入境即“微行”訪於民間,面對“州縣各官病民積弊皆然而江南尤甚”的狀況,不禁嘆曰:“噫!吏治敗壞如倒狂瀾,何止時乎?”很快頒佈了《興利除弊約》,其中開列了災耗、私派、賄賂、衙蠹,旗人放債等十五款積弊,責令所“自今伊始”,將所開“積弊盡行痛革”。與此同時,他根據自己的體會,又制訂了以“勤撫卹、慎刑法,絕賄賂,杜私派,嚴徵收,崇節儉”為內容的《新民官自省六戒》作為地方官的行為準則。方法上,他舉優劾貪,寬嚴並濟,時人說凡他所到之處,“官吏望風改操”。康熙帝也稱其“寬嚴並濟,人所難學”。
對廉潔有為的人材,于成龍反對論資排輩,他對清廷死板的任官“考成”制提出異議,認為不利於吏治建設,造成“問其官則席不暇暖,問其職則整頓無心,勢彼然也,”常常使“遠大之辭,困於百里,深為可惜!”為此,他屢上疏推薦人材。如直隸通州知府于成龍(史稱小於成龍)、江蘇布政使丁思孔等都是較有作為的清廉官吏,由於他的舉薦而受到康熙帝的重用。
科考教育
于成龍對科考和教育也十分關心。在文化發達的江南地區,官僚、勢豪賄通學政,科考中舞弊之風盛行,貧苦士子雖皓首窮經卻往往落榜。針對這種狀況,于成龍規定:一旦發現弊行,“立刻正章入告,官則摘印,子衿黜革候者按律擬罪。其蠹胥、奸棍即刻斃之杖下”。對教育的重視還表現於他在各地興辦學校上。即使是像羅城那樣條件困難的地區,他也很快辦起學堂,並鼓勵瑤、壯子弟入學。他多以倡導地方紳仕捐資的方式興辦“義學”。
生活簡樸
于成龍的官階雖越升越高,但生活卻更加艱苦了。為扼止統治階級的奢侈腐化,他帶頭實踐“為民上者,務須躬先儉僕”。去直隸,他“屑糠雜米為粥,與同僕共吃”,在江南是“日食粗糲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終年不知肉味。”江南民因而親切地稱他作“於青菜”。總督衙門的官吏在嚴格的約束下,“無從得蔬茗,則日採衙後槐葉啖之,樹為之禿。”他天南地北,宦海二十餘年,隻身天涯,不帶家眷,只一個結髮妻闊別二十年後才得一見。他的清操苦節享譽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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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歷史小師妹
于成龍為官20多年,以卓越的政績和廉潔清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的愛戴和康熙帝的讚譽,以“天下第一廉吏”蜚聲朝野。
于成龍,生於明萬曆四十五年(1617),是個大器晚成的人,他在明崇禎十二年(1639)曾經參加過鄉試並中副榜貢生,但因為父親年邁需要照顧,而沒有去做官。順治十八年(1660),已經44歲的于成龍離妻別子,接受清廷委任,到廣西羅城任縣令。
于成龍首先在全縣城鄉建立保甲,嚴懲緝獲案犯。同時,他十分注意招募流民以恢復生產,常常深人田間訪問農事,農閒時則帶領百姓修民宅、建學校、築城牆。在深得民心之後,他又以剛柔並用的策略,解決地方豪強欺壓百姓的問題。三年之間,羅城出現了百姓安居樂業的新氣象。
康熙六年(1667) ,于成龍升任合州知州。他離開羅城時,百姓嚎哭追送數百里。
明末清初,四川遭戰亂最久,人口銳減。于成龍到任後,首先革除弊政,嚴禁官吏勒索百姓。為使荒蕪的土地得到開墾,他規定土地凡種植者即為自己所有,同時為他們區劃田舍、登記註冊、借貸耕牛和種子,並明確規定三年不收田租。獎勵墾荒是清初基本國策,但于成龍實行土地凡種植者即為自己所有的原則比清朝全面實行這一政策早了15年。
由於招民墾荒政績顯著,康熙八年(1669) ,于成龍升為湖廣黃州府同知。于成龍在黃州府(治今湖北黃岡)任同知四年,知府四年。
清初,盜賊成為一大社會問題。 在黃州,盜賊甚至白天劫財傷人,嚴重影響了地方安定和居民的正常生活。為了摸清盜情,于成龍經常以“微行”的方式,親自訪察,從而對當地盜情瞭如指掌,有力地打擊了當地的盜賊。對待案犯于成龍主張慎刑,以教育為主,採取“寬嚴並治”和“以盜治盜”的方法, 成效顯著。于成龍在詞訟、斷獄方面鐵面無私,頭腦敏銳而細心,善於從常人忽視的細節上發現問題,曾排解過許多地方上發生的重大疑案、懸案,使許多錯案得到平反,被百姓呼為“於青天”,他的刑法思想在清朝一代很有影響。
康熙十七年(1678),于成龍升福建按察使。離開湖北時,于成龍依然只有一捆行囊, 兩袖清風,沿途以蘿蔔為乾糧。
康熙十八年(1679) 夏,于成龍升任福建省布政使,福建巡撫吳興祚還專疏向朝廷舉薦,稱于成龍“ 為閩省廉能第一”。
于成龍的官階雖越升越高,但生活卻更加艱苦了。他帶頭實踐“為民上者,務須躬先儉樸”。在直隸總督任上,他常常只喝糠粥,在江南也是喝粥吃菜,“終 年不知肉味”,江南民眾因而親切地稱他作“於青菜”。他天南地北,隻身天涯,不帶家眷,和妻子闊別20年後才得一見,他的清操苦節享譽當時。據載,當於成龍出任兩江總督的訊息傳出後,南京的富豪棄絲綢換布衣,士大夫爭相減少僕從,地痞流氓更是一片恐慌。
于成龍逝世後,南京“士民男女無少長,皆巷哭罷市”。康熙帝破例親為其撰寫碑文,這是對於成龍廉潔一生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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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7-1684
本 名:于成龍
別 稱:老於、成龍、於清端公、於青天、於青菜
字 號:字北溟,號于山
所處時代:明末清初
主要作品:《於清端政書》
主要成就:治理各地,為官有方
于成龍——天下廉吏第一
于成龍(1617年—1684年) ,字 北溟,號 于山,山西永寧州 (今山西省呂梁市方山縣 )人。清初名臣、循吏。1661年(清順治十八年),于成龍被任命為羅城縣 知縣,在任上明確保甲制度,百姓安居樂業,全力耕作土地。1667年(清康熙六年),于成龍升任四川合州 知州。後遷任湖廣黃州府 的同知和知府,歷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和總督、加兵部尚書、大學士 等職。康熙二十年(1681年)入京覲見,升任江南江西總督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朝廷命令于成龍兼管江蘇、安徽兩地巡撫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 追贈為太子太保。有《於清端政書》八卷等著作傳世。于成龍在20餘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舉“卓異”,以卓著的政績和廉潔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愛戴,被康熙帝讚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