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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李文1794962

    怎麼辦?涼拌!保家衛國是國人的最基本原則。當別的國家入侵自己的家圓時,我們理所當然地要拿起槍進行反擊!當別人進入自已的家裡進行傷害還用說嗎?

  • 2 # 手機使用者50000593017

    為了保護家人人身安全?必須這樣做?現在自己同家人受到威脅?必須要出手?假如唐雪不出手的話?起不時他們比那個壞人殺死?正擋防衛,天大事無敘釋放?這樣防衛有敘嗎?肯定沒敘的?防衛判有敘的?那就對美女不公平了

  • 3 # 戰魂尤在

    醉酒、男性、持刀、深夜砸門,這些詞對於女性來說意味著什麼?這就是一炸彈,還是不穩定的那種。這種行為要是擱在國家層面,那就是武裝入侵。那麼問題來了,對於武裝入侵,邊防部隊難道應該給戰區司令部,總參甚至中央軍委打報告?或者把入侵者綁了送聯合國?再說了,入侵者的實力明顯要強於反擊力量(女退役軍人)。這種情況下應該怎麼辦?講理?醉漢要是聽得懂道理也就不會持刀上門?那麼就只有反擊一途。這一不小心把入侵者滅了,應該記功而不是懲罰。

  • 4 # 高七玲玲

    我是唐雪,可能就被惡徒殺了,唐雪的反殺就是運氣和寸勁,否則根本不可能成功,面對窮兇極惡的歹徒,唐雪是花光了一輩子的運氣才得以保命,所以正當防衛沒錯,而且應該立即無罪釋放唐雪。

  • 5 # 風雲生0

    如果我是唐雪,肯定反擊!

    反擊如果能控制程度,那就不是正當防衛,而是預謀設套!

    真正的正當防衛肯定是沒有預期心理準備的!

    如果我是唐雪,就一個字幹!

    至於會不會被司法認定是正當防衛,就不是我應該考慮的!

    我反殺,實際上不需要確定別人殺我,只要讓我感覺已經孤立無援,陷入絕境,那麼,反殺沒毛病!

  • 6 # 一個誠實守信的老人

    唐雪殺人正當防衛。這個該死的人尋畔滋事,欺人太勝,三番五次,欺負好人,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自衛還擊,,這是人都要這樣,兔子逼急了都要咬人,何況是人,殺的是惡人,是黑惡勢力,打黑除惡,唐雪是幫了人民群眾的忙,除了一方惡霸,。應該無罪釋放。

  • 7 # 顧佰平

    如果每個人都象唐雪一樣血性,我們的國家才會越來越強大,保家衛國是每個人的責任,抗戰之所以取得勝利,就是有千萬個唐雪的有血性的人取得的,支援你正當防衛

  • 8 # 雪山飛狐1660

    我作為和唐雪一樣,是一名退伍軍人,在一切犯罪分子的犯罪中,我也不會忘記一個軍人的本色!敢於同一切犯罪分子作鬥爭,那怕自己的生命!

  • 9 # 公正平和

    這要是換做我,我會和唐雪一樣做,因為這種畜牲不死,它會持續糾纏騷擾我或者家人的,只是想知道,當地警方是怎麼容忍這累畜牲存在的!!

  • 10 # 虎嘯金鐘

    面對邪惡,決不手軟!!

    公民安全,維護正當!!

    保家衛國,權力義務!!

    無家無國,更無公民!!

  • 11 # 8965207431

    中國軍人骨子裡永遠都是為人民而戰,為國家而戰,為正義而戰,敢於和一切反動勢力和惡勢力作鬥爭。正義之師永遠都有一顆正義的心,不能傷了這顆眾心!

  • 12 # 軍哥48797

    軍人退伍後勤保障機構,應為唐雪出面罷年,一日為軍人,終身為軍人,軍人就應該有血性,對犯罪分子不能手軟,如果軍人連自己都保護不了,怎麼保護人民。

  • 13 # 小犭者

    我想假設一下,大家都認為他是拿刀去砍門的,我想說他是去拿刀去殺人的。如果當時大門沒關,恐怕是一場滅門慘案了

  • 14 # lwb15

    醉漢帶一群人,用刀砍門就有問題?唐雪帶刀自衛合理!別說防衛過當,唐雪和醉漢近身扭打時,一群醉漢的朋友竟拉不開?誰曉得旁觀者會不會在背後打唐雪,導致唐雪認為被一群人打,嚴重受到驚嚇,用刀自衛!事情鬧大了,醉漢朋友肯定想盡辦法給自己洗白!

  • 15 # 使用者3291594755500

    我是唐雪我也砍,不能保護自己和家人還算什麼?不應該是退伍軍人就上綱上線,有不服的律師讓這情況砍你試試,你可能必誰都狠,

  • 16 # 黎濤微世界

    唐雪的心裡活動:

    他來了,敲門了。咋這麼倒黴,回家的路上咋遇到個混人呢。他喝了酒,攔車了、罵我了,不該和父親去找他理論的。頭腦怪不冷靜的,當天與他廝打也不對啊。

    這不,他咋還找上門了呢。我是一名弱女子,在孔武有力的男人面前,稍有不慎,就會成為待宰的羔羊。與入侵者說不清道理、講不明白話,他還喝了酒,發起瘋來更是可怕,再加上兩個我這樣的女人也不是他的對手。

    砸門了,怎麼辦呢。他帶沒帶凶器啊,就是不帶凶器,他這麼大的個子和體重,幾下子我就得被打蒙了。能怎麼辦,要麼被打死或殺死;要麼把入侵者殺死。總之,入侵我的家,危脅到我個人及家裡其他人的安全,只能是被迫自衛反擊。

    找把刀吧,帶在身上也好有個防備。

    唐雪開門後的心裡活動。

    外面咋還有別人,是他的幫手嗎。他上來了,我能怎麼辦。來吧,我還真不怕你。我總不能在家裡或家門口被你打死都不還手吧,太丟女兵的臉了。我的肚子捱了一腳,好疼啊。我的水果刀呢,不能讓他上我面前啊,再打幾下我就撐不住了。天太黑了,不知道有沒有劃到他。

    他們走了,不知道什麼情況。他們還會不會回來,漫長的夜怎麼熬過去啊。

    唐雪被警察帶走後的心裡活動。

    怎麼了,原來李某湘死了。是我的原因嗎,提審的警察同志說我的水果刀刺中了李某湘導致他死亡。我把案件發生的經過都和警察同志講清楚了,因為心裡害怕的緣故,在反擊的時候,不管使用什麼武器,什麼方式,對方什麼地方該受傷、不該受傷,根本來不及也沒有時間考慮。第一時間就是揮舞著手中的武器,不停地反擊反擊,唯恐自己的反擊不力,導致自己及家裡人受到傷害。

    他是個大男人,空手都能打死我。

    我都沒有想到自己能讓他死亡,自己也被抓進看守所,接受法律的審判。以李某湘兩次酒後找我來看,當天他如果沒有死,估計還會找我算賬的。這個人太可怕了,心理純屬於變態。

    唐雪現在的心裡活動。

    現在要開庭了,也瞭解關心我的人一直在努力,懇請老天開眼,主持公道。難道非讓我這個弱女子被壞人殺了砍了,才能夠行使正當防衛的權利嗎。如此一來,惡人還會繼續作惡,因為他們會利用不合理的因素規避法律的嚴懲。使好人不敢還手,繼續被他們所傷害。

    希望以我的案例來警醒大家。

  • 17 # 港鬼話

    打個比喻,國家是大家,個人是小家,當外國軍隊到你家狂轟亂炸你難道不拿起武器來反擊?所以一樣的道理,正當防衛無罪!此類事件放在美國,屋主可以直接開槍擊斃,法律必須得保護正義一方的權利,如果這起案件一旦判防衛過當這個社會好人難做人人自危了,社會會變得更冷漠。

  • 18 # 玩手機呢稱不用太賤

    不用假如。

    我就經歷過這樣類似的事情,當年我買了一套房子結婚,婚後第三天晚上,有4個醉漢闖進我家,要我還錢(是房子原來的主人欠他們的錢),不還錢就搬我的傢俱電器抵債。

    當時他們拍門,我的老母親去開門,他們直接推門進來,差點把我母親推倒。我當時在廚房洗碗,聽到聲音直接抽出一把菜刀出來,一面和他們理論,一面護著母親和老婆退向陽臺,我拿著刀守在陽臺口。

    我和他們理論,他們也聽不進去,我要求報警,他們也同意。於是我報警了,警察說這是經濟糾紛,警察不理。最後我在電話裡大概這樣跟警察說:有人闖進我的家,要搬走我的傢俱電器。一群人來張三家找李四要債,反正我已經菜刀在手,你們不出警,我就要砍人了。

    這樣警察才過來把那四個人勸走,是勸走,不是帶走。我拿著刀跟在警察後面送那些人出小區大門的。

    一晃十幾年就過去了,每每想起這個事,心跳加速手腳發軟。

    打架,即使是正當防衛也是需要多大的勇氣呀。

  • 19 # 玉堂行佛人

    一,案件的始作俑者是"醉鬼"李某。是他首先並再三對唐雪無故尋釁滋事。在經過幾次爭鬥中,他存心欺負女子、欺負好人,證明他絕非善良之輩,而是想借"酒"圖謀不軌,這是十分清楚的事實。而且在經人相勸拉開後,居然再上唐雪家用菜刀砸門,由此可見,李某是個惡魔。

    二,唐雪在李某用刀砸門、受到威脅時,如果判斷門一時半會兒難以砸開時,換成是我,我會首先選擇用手機報警,讓警方前來把李某帶走。同時,作好自我防衛的準備。這樣,也許更穩妥一些。

    三,唐雪在李某再三用刀砸門後,實際上在心中窩火、窩氣的情況下,首先想到的的是防衛反擊。最終因正當防衛,導致李某刀傷身亡。我想,這也是惡魔李某應有的下場。因為李某的行為是不法侵害,唐雪的行為是正義反擊。如果唐雪報警後,在警方到達現場之前,李某巳闖上唐雪家門持刀殺人,後果又將是如何?所以要求公民受到不法侵害的情況下只報告,不防衛,僅是理想狀態,明顯不符合正當防衛的立法精神。

    四,個人的最終意見是:法不能向不法讓步。要鼓勵公民敢於向邪惡勢力說"不"!

  • 20 # 你好雪兒寶寶

    有正義感的人都會支援唐雪的!只有那些新懷鬼疑和居心叵測的人才會狡辯丟擲什麼“防衛過當”、“為什麼不報警解決”的怪論!我到希望持這種私念觀點和想法的人就等著他們的女兒遇上比此人還要兇殘的惡人威逼他們的女兒看他們還這樣說不?最後還沒等他報警喊救命的時候,他們的女兒就被兇殘之人給禍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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